限制员工urlaub是否合法?
部门内部额外两条规定,1最低在岗员工人数限制,2最多同时休假人数。第一条,可以理解,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作。
第二条不可理解,因为员工人数多了,还是只有最多2-3个人能休假。剩下的人数会超过最低人数限制。
根据联邦休假法,除了第一条原因以外,基本不能拒绝休假。
这种情况,两条同时存在是否合法? 我觉得正常
部门人再多,大家也是各有各的重点吧。每个重点至少都得有个人在吧 只要是申请,就存在批与不批 吓我一跳,刚一看题目,乍得以为是老板不让你度假
这个很正常,不能大家同一个时间都去度假了吧,大家申请同一时间度假,只能先看申请时间的前后,还有最后该岗位上至少需要留守的人员数量
你这个第二条原话是什么
第二条原话是,最多3个人同时休假。只是我觉得,如果本来部门8个人,是3个人的要求,现在有12个人了,还是3个人,这个规则就不合法了。实际部门已明确表明最低5人就能保持运作,这已经考虑可能的病假。按照休假法,也只有当休假妨碍部门运行时,才能不批准休假。但现在不是这样,部门要死守这两条部门规则,人多坑少以后,导致大家都很早很早的提前请假。 部门真的有权利这样不批准员工休假?还是公司实际上可以有更大权利批准或不批准休假请求,都是合法的? albertchen 发表于 2017-5-29 00:17
第二条原话是,最多3个人同时休假。只是我觉得,如果本来部门8个人,是3个人的要求,现在有12个人了,还是3 ...
你们有没有staff meeting,为什么不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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