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驻德国使馆取得结婚证的认证问题
我和老公是在中国驻柏林大使馆领的结婚证,但是最近去明斯特市政厅想改婚姻状态为已婚,人家都说不行,德语那份Bescheinigung也不行,必须有个Legalisation,才能被德国这边接受。写了邮件给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回复说要先有公证处公证,再拿到中国外办认证,然后拿到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再认证……难道还得把结婚证寄回国公证吗?头都大了,还想去办家庭保险和家庭团聚签证呢。当时还特意为了省事在大使馆办了德语证明,结果是个坑。求有经验的朋友帮助{:5_354:} 我当时用的就是柏林大使馆开具的德语公证,在rathaus登记已婚被承认的。 我们家的是法兰克福总领馆的德语证明,也没出现问题啊不过这种事情得看具体的办事员,他们本身对政策的理解都会有区别的 你先试着把结婚证找这边的公证翻译翻译一下,再带着bescheinigung一起去试试
我当初也是拿bescheinigung去的,人家不干,说要看结婚证才可以,所以就翻译了结婚证
原则上来讲,你的这个结婚证是在德国取得的,应该不能在国内做双认证,因为国内公证处根据属地原则,根本不能接受你的申请,你这个应该完全走外交口的路径,从柏林使馆拿到原件的公证件,然后再去外交部、德国对口部门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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