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须知:有关“度假晚归”的法律规定
近期,旅游胜地巴厘岛上的阿贡火山持续喷发,机场被迫关闭,大量游客滞留在岛上。根据 Deutschen Reiseverband (DRV) 协会的数据,有超过5500名德国游客滞留在岛上,很多雇员也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回国、上班。关于此类意外情况,相关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1. 因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回国上班,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工资?
不可以,因为雇员有义务按时上班。专业律师Alexander Bredereck对此称,如果不能按时回程,当然不能要求继续领取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外出旅游的风险在于雇员自身。
2. 雇员可以因此被警告,甚至被解雇?
Bredereck称,雇员只有在没有履行工作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警告或被解雇,在这种情况下,雇主还不能解雇员工。如果碰到类似情况,雇员应该及时通知雇主,告诉对方自己无法上班,生病时同理。如果没有及时告知雇主,则是违反了Informationspflicht的义务,雇员可能受到警告,如果屡次再犯,可能被解雇。
3. 雇员必须在度假时为自己准备一个“缓冲时间”?
如果外出旅游计划的时间非常紧张,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也在于雇员自身,比如第二天早晨8点上班,却预订了晚上10点才到达的航班。当然具体的时间安排要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看雇员自身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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