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 到中国大使馆认证吗? [[ 已处理 请删帖 ]]
本帖最后由 晴枫a28c 于 2020-9-17 15:31 编辑本人持中国护照,前夫为德国人。去年,我们离婚了,在德国,已取得当地城市的离婚证书。
请问,我是否应该去作公证,然后让中国大使馆认证?因为,我想,我的婚姻状况应该要让国内知道吧,毕竟,我拿的还是中国护照。
如果正如我所说,我的婚姻状况应该让国内知道,是否,通过中国大使馆认证之后,程序就完成了呢?还是,我还需要做些什么?
附:结婚手续是在中国办的。
我知道,到大使馆认证之前,我应该要取得当公证,以及当地州法院的认证,以及科隆那边的认证。
希望对相关信息了解的同胞们可以为我解答一下。
非常感谢 :)
技术层面上讲,这个其实是无所谓的,好像各个婚姻登记处根本没联网,所以才有那么多重婚的。
法律层面上讲,你这已经是离婚了。只有你在国内需要证明这段婚姻已经结束,并且对方机构需要使馆认证的时候,这个认证才有必要。比如以后再在国内领证结婚。 除非不再结婚,你在国内结的,离就得让国内知道,本来你回国离就简单多了,现在你就得像你说的那样,一处一处跑过来,因为你的离婚判决是德文的,你先得找人翻成中文,再去州外事局,再去科隆,但科隆你可以寄过去的,不急的话,若人去的话,要注意有一天是关门的,你先在网上查清楚,免得白跑,也可以全部办好拿回中国时,再找当地认可的机构翻成中文 话说,我持德国籍,我老婆是中国籍。那么我老婆也需要通知领事馆吗???有人知道木有,打领事馆电话都没人接,又不想白白跑下去一趟,太累人了。 想准确后再做决定 看着头都大,还是不离了 jamesdeidei 发表于 2018-6-5 21:41
技术层面上讲,这个其实是无所谓的,好像各个婚姻登记处根本没联网,所以才有那么多重婚的。
法律层面上讲 ...
谢谢回复。我现在也是这样想的。感觉这样的说法应该是正确的。 断桥 发表于 2018-6-5 22:35
除非不再结婚,你在国内结的,离就得让国内知道,本来你回国离就简单多了,现在你就得像你说的那样,一处一 ...
谢谢回复。那么,请问,是要办的话,德国这边完事后,那是回国内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吧?是要本人,还是可以代办?如果知道,也请解答。谢谢。 外国文件,拿着中国使馆的认证,基本上国内的政府机构和单位就都认了。比如学历证书,结婚证书。 jamesdeidei 发表于 2018-6-15 12:47
外国文件,拿着中国使馆的认证,基本上国内的政府机构和单位就都认了。比如学历证书,结婚证书。
谢谢回复。
你的意思是,不用翻译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