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空师太
发表于 2020-2-8 12:25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0-2-8 10:47
你的逻辑能理清楚点么?
公司要想不留他,试用期就可以直接结束了,用得着拿签证折腾?
这种态度说话没有任何意义,大家就事论事帮着LZ分析找对策,不是为了争吵找不愉快!
如果LZ出于当下的情况目前没更哈的选择可以继续做下去直到有更好的选择。
公司确实有权利在试用期让他走人,现实中也有发生。但是作为LZ他也有选择权力,只想说这种选择是双方的。LZ的选择权和他的学习专业,人际资源,工作经历有关,这个是就业市场给出的他自己应该也知道。
如果你一定要把LZ摆在一个弱势方那是你的观点。
最后希望LZ早日找到策略解决当下就业签证带来的问题。也祝你周末愉快,说话不要带戾气,颐指气使的态度让他人不悦对自己也是负能量,讨论就此结束!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0-2-8 23:57
净空师太 发表于 2020-2-8 11:25
这种态度说话没有任何意义,大家就事论事帮着LZ分析找对策,不是为了争吵找不愉快!
如果LZ出于当下的 ...
一件事情,先问是不是,然后才有怎么做
你从一开始就是朝这lz怎么跑路的方向去忽悠,为了支持你的观点,还抛出lz公司“低薪”“揩油”的论调,这里只是纯脑补的论调,完全没有证据支持,简单的说就是为了支持你让lz跑路而泼的脏水
从lz的自述,完全看不出lz对工作和公司有任何不满,包括lz提及下周chef要和他谈工作计划,lz要是对公司不满,来问的就不是如何拿长期合同而是如何跑路
从公司的层面,包括lz说的chef找他谈,也没有看出要开掉他的意思,否则不需要找这个借口,试用期直接结束就是,阴谋论可以退散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lz现在是找工作签证,看清楚这个是有期限的找工作签证,不是有期限的工作签证,这两个最大的区别的,工作签证可以续签,可以转长期,找工作签证是没有延期的,也就是lz现在持有的签证是一定会过期的,除非拿到工作签证。从我们的视角,自然是觉得拿到签证毫无问题,最低限度也是有限工签,但是从公司的角度,如果你拿不到怎么办?德国的格式合同好像没有这方面的条款,美资公司会有employment eligibility的条款,lz可以和公司谈,必要时加上类似条款就是了,就是如果拿不到工作许可,改合同自动终止。
至于负能量,我看到有人各种造谣把lz往沟里引,还不能怼两句了?
Kosmonaut
发表于 2020-2-9 00:27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0-2-8 22:57
一件事情,先问是不是,然后才有怎么做
你从一开始就是朝这lz怎么跑路的方向去忽悠,为了支持你的观点 ...
有这种条款,法律上毫无障碍。很多公司不知道而已。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0-2-9 02:07
Kosmonaut 发表于 2020-2-8 23:27
有这种条款,法律上毫无障碍。很多公司不知道而已。
法律上当然没障碍。。。要不然我司也不会有这条,德资的合同一般默认没这条而已,加上就是
999皮炎平
发表于 2020-2-11 11:58
Kosmonaut 发表于 2020-2-7 05:45
一般这么做的雇主不太会是因为要耍滑头,因为试用期还没过呢耍什么滑头直接辞退啊。而且本身设计的长期职 ...
雇主耍滑头的时候多了。就算设计岗位公司一样会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不延合同,更何况现在经济情况不好,很多公司的Leiharbeiter都不延了,人也不招了。就算招人,很多岗位都是给有限期合同,如果到时候经济好了,马上可以转无限期,如果经济不好,不续签就行了。这些都是手段。要知道用有限期合同的话,最后不续签,可以给公司剩下一万来欧的补偿费呢,而且有限期合同不用涨工资,何乐而不为?
很多公司都为了账面上好看不续签合同,至于公司的损失,不会马上体现出来。最上面的人根本不管这个,只看数字说话。一个几百上千人的公司,少几个有2,3年经验的人,根本无所谓。
kidkudo
发表于 2020-2-11 12:10
limit 发表于 2020-2-7 09:45
不是先有无限期工作合同才能有常居嘛
长居和无限期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哈士奇321
发表于 2020-2-11 12:36
limit 发表于 2020-2-7 09:45
不是先有无限期工作合同才能有常居嘛
你蓝卡交够了20个月的养老,就算你现在工作合同快到期也能申请长居。因为申请长居的时候只需要雇主提供一个你还在那里工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