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8-25 21:10
银行条文上虽然是这样规定,但是我觉得每个银行都是希望留住储户的。哪有嫌钱多的呢?即便条文是这样规定的,其实还是有一些原因的,比如觉得出入帐可疑什么的。写一个有权结束帐户,只不过是银行保留自己的权利而已。对于LZ跟另一位朋友发生的事情,还毕竟是及少数。我觉得是有一定原因,银行才实行他们这个第19条规定的。只不过,他们没有说明罢了。changying2000 发表于 2005-8-26 18:06
唉,是挺奇怪的.不过,lz年龄多大了?听说过了30就要交手续费.会不会跟这个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