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爱伦坡悬疑集》--作者:(美)爱伦·坡
爱伦·坡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他在前三篇小说中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
作者: (美)爱伦·坡
黑猫
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又十分家常。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否则我不是疯了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没疯,也的确不是在做梦。明天就是我的死期,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琐事公之于众,只求简洁明了,而不打算妄加评论。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备受折磨,最终遭到毁灭。可我不想多作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可对很多人来说,却似乎是夸夸其谈罢了。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有理性的有识之士,则会更加明察秋毫。在这些人心里,我满怀敬畏的叙述,也许只是一连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我从小就性情温良。我软得出奇的心肠,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对此也百般纵容,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每喂它们一次、抚摸它们一下,我都快乐得要死。这种癖好与日俱增。长大后,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兽类自我牺牲的无私爱意,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
我早早地就结了婚。让我高兴的是,妻子和我性情相投。见我喜爱饲养宠物,碰到中意的,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我们养了小鸟、金鱼、野兔、一条好狗,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猫大得惊人,浑身乌黑,美丽非凡,而且特别有灵性。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一说到那猫的灵性,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我不是在说妻子对此有多当真,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不为别的,只是刚好想起而已。
那猫名叫普路托,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在家里,我一抬脚,它就如影随形。即便我要上街,想甩开它也不容易。
几年来,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几年来,让我羞于承认的是,由于喝酒上了瘾,我也性情大变。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可我还虐待起它们来。小兔子、小猴子、甚至那只狗,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我都会毫无忌惮地蹂躏一番。然而对普路托,我还很顾念,没忍心下手。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那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最终,就连它,也成了我的出气筒。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于是一把逮住了它。惊骇之下,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怒火中烧,忘乎所以,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我酒性大发,一身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一会儿灼热不堪,一会儿瑟瑟发抖。
睡了一夜,酒醒了。神智恢复后,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的心头半是恐惧,半是悔恨。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我又开始纵饮无度,很快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我沉湎酒香时,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但它看来已不再感到疼痛。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是我一靠近,就吓得拼命逃窜。这是意料中的反应。我毕竟天良未泯,所以,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不由悲从中来。但这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到后来,竟然演变为邪念,仿佛正是这股邪念,最终害我一败涂地。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不过我深信,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与人类须臾不离的一种基本心力,或者不妨说情绪。正是它,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还是全然不顾,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哎呀,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活活断送了自己。内心深处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散发着惑人的气息,让我烦扰难安,甚至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最终害它送了命。一天早上,我残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我流着泪吊死了它。我痛悔不已。可我到底还是吊死了它。我明知那猫爱过我,我抓不住它的错;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罪——如果有此可能,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
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惊醒后发现,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整幢房子熊熊燃烧。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那场大火烧得真彻底,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从那以后,我万念俱灰。 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失火的次日,我前去凭吊了废墟。四壁崩塌,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砖断瓦中。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并不厚,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墙上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挤满了人,很多人似乎急欲发现点什么秘密,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忽然,人们连呼“怪事”。我好奇心顿起。凑近一看,天哪,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是只硕大的猫!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猫脖子上还有根索套!
一看到这幽灵,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我又惊又怕,转念一想,终是舒了一口气。我记得,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一准是谁割断绳子,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中砸醒。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那可怜的死猫,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石灰、烈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
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不能说不惊心动魄,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倒也合情合理吧。但在我心魂深处,更其根深蒂固的,还是我的幻觉。几个月来,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几个月来,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害死了它,我竟然后悔起来。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聊慰寸心。
一天晚上,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正迷糊着呢,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除了那只桶,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正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奇怪的是,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黑东西。我走过去摸了摸,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它简直和普路托毫无二致:普路托通体乌黑,没一根白毛;酒桶上的猫,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覆盖了。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
有意思的是,我一触摸它,它就迅速站起身,呜呜直叫,还一遍遍蹭我的手。我的关注使它显得很高兴。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不料店主却对猫一无所知,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也就没开价。
我继续爱抚它。要动身回家时,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我任它跟着,一边走一边俯身拍拍它。猫一到我家,马上乖顺得不得了,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
可没过多久,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真让我始料不及。到底怎么回事?我迷惑了。它显然是喜欢我的。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令我恼火,慢慢地,变成仇恨。我的心里充满苦涩。我开始躲避它。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使我没动手欺侮它。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然而,时间长了,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一瞄见它可恨的形象,就躲避瘟疫一样,悄然逃开。
毫无疑问,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和普路托一样,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我上面说了,我妻子极其慈悲。以前我也这么慈悲。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这般执著,恐怕您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有时跳到我的膝上,百般示好,实在让人生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两腿间,几乎将我绊倒;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子钩住我的衣服,顺势爬上我的胸口。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可却未敢造次,部分原因是,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但更主要的——我还是快点承认吧——我是怕极了那家伙。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管不住自己而犯罪——唉,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即使现在身陷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而变本加厉。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我说过了,这怪物跟我杀掉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就是这块白斑。想必您还记得,这白斑虽大,原本倒是很模糊的,可随着时光的推移,它明显异于往日,不知不觉间,竟然轮廓分明了。长久以来,我的理性一直拒绝这一点,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眼下,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我因此而厌恶它,惧怕它。要是有胆量,我早送它上西天了。老天!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一个绞刑架!哦!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这是正法的刑具,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送人命的刑具啊! 至此,我已是沦落不堪。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居然给我——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带来了这样的灾难。呜呼,我再也不得安宁了。白天,这畜生纠缠不休,片刻都不放过我;夜晚,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醒来,它正往我脸上喷热气。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一直压在心头。
我身负这般煎熬,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意识中,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意念。我平素就喜怒无常,而今,脾性越发极端,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我管束不住自己,时常突发暗火。我完全没了判断力,一味放任自己。哎呀,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可她毫无怨言,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
穷困所迫,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窖。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差点绊我个倒栽葱。我气得发疯,抡起了斧头。盛怒之下,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因了那惧怕,我至今没对它下手。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这厮当即就得毙命。谁知,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想把尸首搬出去,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再一转念,又思忖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找个搬运工弄出去。后来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据记载,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了一遍,因地窖潮湿,灰泥还没干燥。巧的是,墙上有个地方,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经填补后,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塞进尸首,再把墙原样砌好。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我找了根铁棍,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为免尸首倒下,我很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接着,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为了防止留下痕迹,我搞到石灰、黄沙和一些毛发,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粉饰太平之后,我感到很满意。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我都万分谨慎地清扫干净了。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心想:“总算没白忙乎。”
接下来,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我已横下心来,坚决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它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它必死无疑。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它自然不会往枪口上撞。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我如释重负,幸福得无以复加。猫一整夜都没露面。自从它来到我家,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是啊,即使灵魂背负着杀人的重担,我依然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我这才重新自由呼吸。哈!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杀害妻子的滔天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警察调查过几次,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们甚至还来搜了一次家,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于是认为,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
不料,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藏尸的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连旮旯缝隙都没放过。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心跳平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当胸而抱,简直是来回漫步。警察完全对我放了心,都准备走了。我乐不自禁,为了表示得意,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无罪的,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哪怕就一句也行。
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先生们,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在下深感欣慰。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多多关照。对了,顺便说一句,这地窖非常坚固。”(我越是想说轻松点,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这几堵墙,先生,要走了么?这几堵墙砌得很牢。”说到这里,我故作姿态起来,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藤条,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
主啊,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了回应。是啼哭声。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孩子的抽泣。随即迅速变成尖锐的长啸,极为异常,惨绝人寰。这声声哀鸣,半是恐怖,半是得意,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才有这样的效果。
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我头脑昏沉,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状,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整堵墙全倒了。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尸首已腐烂不堪,凝满血块,头顶上,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原来是它捣的鬼。先诱使我杀了妻子,后用叫声报警,把我送上绞刑架。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
厄榭府的崩塌
他的心儿是把悬挂的琴;轻轻一拨就铮铮有声。——贝朗瑞
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干——心里真是愁苦至极,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才足够贴切——苦痛流为日常,丑恶的面纱也摘除而去。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座府邸的主人罗德里克·厄谢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常的事实,厄谢家族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族属于一代单传,除了微乎其微、偶尔出现的例外,永远都是这样。想着这座房屋的特色跟人们普遍认定的厄谢家族的性格极其吻合,想着好几百年来,房屋的特色有可能影响到厄谢家族的性格,我不由认为,或许正是因为缺乏旁系支亲,才致使财产和姓氏总是祖孙相传,世代相袭,最后财产和姓氏终于混而为一,庄园的名称渐渐消失,一个离奇而模棱两可的名称——“厄谢府”,浮出了地表。庄稼人都用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这个名称似乎既包含了这个家族,又包含了这座府邸。
我上面说过了,俯视湖水这一略带幼稚的举止,只是加剧了早先那种奇怪的忧伤。无疑,这迅速弥漫的迷信感——何不就称之为迷信呢?——只会益发浓重。我早就晓得,惟有心里胡思乱想,才会觉得恐怖。这是个荒谬的定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当我不再看那些水中倒影,再度举目望着府邸时,我的心里就生出了奇怪的幻象。那幻象是那么荒谬,真的,我提到它是想说明折磨人的种种思绪有着何其强大的威力。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当真相信整座府邸和整片庄园都弥散着一种气息,连同附近一带都沾染了这种气息。这气息与天空中的大气迥然不同,而是从枯木、灰墙、死水中飘散而出,阴沉、迟滞、灰扑扑的模糊难辨,像瘟疫一样不可思议。
我抖落掉心中那些只能说是梦幻的念头,更仔细地端详这座府邸的真正面貌。看来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年代极为古远,时光的痕迹使它褪尽了鲜亮的颜色。墙上布满微小的真菌,乱糟糟地挂在屋檐下,酷似蜘蛛网。不过倒也找不出破损得特别厉害的地方。没有一堵墙是倒塌的。各部分配合完好,整齐划一,个别石头却碎裂了,看上去非常不协调。这使我不由想起无人问津的地窖里那旧的木制品,多年来它们吹不到外面的一缕风,看似完整,实则早已腐烂多年。不过厄谢府除了表面上的衰颓,整幢建筑看上去丝毫没有摇摇欲坠的迹象。如果仔细观察,兴许能发现一条细微的裂缝,它就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顺墙而下,直至消失在阴沉沉的湖水中。 我留意着这一切,沿着一条短短的堤道,骑马来到府邸门口。一个侍从接过马缰绳。我跨进了哥特式的大厅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无声地带我穿过一道道昏暗而曲折的回廊,到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为什么,一路上看到的景物,竟使我上面提及的那种含含糊糊的愁绪,变本加厉了。周遭的一切——天花板上的雕刻、四壁黑色的帷幔、乌黑的地板、幻影似的亦步亦趋发出“咔嗒咔嗒”声的纹章甲胄——我幼时就看惯了。我毫不犹疑地承认,一切都很熟悉,可我还是很惊讶,这些普通的物件,怎么就激起了那么陌生的幻想!在一座楼梯上,我遇见了他家的医生。他面露刁奸与困惑之色,他抖索着跟我搭了句话,便溜走了。这时男仆突然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我发现,房间极高,也很宽大,窗子狭长,尖尖地耸着,离漆黑的橡木地板老高,伸手根本触不到。几缕微弱的红光,透过格子玻璃射进来,把四下里比较显眼的物件照得清清楚楚。然而,房间远处的角落、雕花拱顶的凹陷处,却无论怎样都照射不到。墙壁上挂着深色的帷幔。家具特别多,但几乎都不舒服,又过时破旧。四处散布着书籍和乐器,却并没有给房间增添一分生机。我嗅到的只是悲伤的气息。周遭的一切都笼罩着阴沉、幽深、无可救赎的忧郁之气。
厄谢正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见我进去,马上爬了起来,热情欢快地迎接我。我起初以为这份热诚过了火,不过是这厌世者的做作之举,可瞥了一眼他的面容,确信是出于一片真诚。我们坐了下来,有一阵子,他一语不发。我望着他,心里半是同情,半是敬畏。相信没有一个人像罗德里克·厄谢那样,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变得那么厉害。我费了好大劲才认定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不过他的面部特征一直不同寻常。他面如死灰;眼睛大而清澈,明亮得无与伦比;嘴唇有点薄,颜色暗淡,但轮廓绝顶漂亮;鼻子是精致的希伯莱式样,鼻孔却大得离谱;下巴造型很好,但鲜有活力,并不引人注目;头发又软又薄,蛛网一样稀稀拉拉;这样的五官,再配上太阳穴上面异常宽阔的天庭,那容貌真是令人过目不忘。容颜上的显著特征,脸上一贯流露的神情,只消有一点夸张的地方,都会显得变化很大,如今与厄谢同处一室,我却生出了对面不相识的感觉。眼前这苍白得可怕的肤色,明亮得出奇的眼睛,尤其让我惊愕,它们甚至吓倒了我。那丝绸般柔滑的头发,也在不知不觉中,变长了,蛛丝一样纷乱,与其说是披拂在脸上,倒不如说飘飘扬扬来得贴切。任我怎么努力,也无法从这副怪异神情里,找出正常人的影子了。
我一开始就觉出了朋友的一举一动既不连贯,也不协调。很快我就发现,原来他的神经极度紧张——他有着习惯性痉挛,他总想竭力克服这一点,却终是虚弱不堪,白费力气。其实,对他这一特质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一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信;二呢,我还记得他少年时代的某些脾性;其次,从他独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气质上,也可以做出推断。他忽而精神高昂,忽而落落寡欢;他的声音上一刻还优柔寡断,抖抖颤颤(此时听来全无生气),下一刻马上就变得干脆有力。那生硬、滞重、空洞、不疾不徐的吐字,沉闷、镇定、运用自如的发音,只能在沉湎酒香的醉汉或不可救药的烟鬼口中听到。他们受了烟酒的剧烈刺激后,就是这么说话的。
他就那样谈着请我来的目的,说他如何诚心诚意地盼着我,希望我给他以慰藉。他还相当详尽地谈到自以为得了什么病。他说,这是种先天性的疾病,是家族遗传,他已经绝望了,不想再治疗了。他马上又补充一句,这只是神经上的毛病,一准不久就过去了。这种病的症状,从他诸多反常的情绪中可以看得出。他一五一十全地告诉我了。尽管他的措辞和叙述方式或许很有分量,但有些话我听了后,还是既感兴趣,又觉迷惑。神经过敏把他折磨得不轻。只吃得下寡淡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种质地的料子做的衣服;所有鲜花的香味都难以忍受;即便是微弱的光线,也会刺痛眼睛;惟有特殊的声音——弦乐,才不至于使他惊骇。
看得出,反常的恐惧已把他牢牢攫住。“我要死了,”他说,“我肯定是死在这可悲的蠢病上。是的,就是这样死去,没有别的选择。我害怕将要发生的一切,怕是不是事情本身,而是结果。一想到要出什么事儿,哪怕这事儿再微乎其微,也会使我精神不安,难以承受,免不了就会瑟瑟发抖。说真的,我对危险并不憎恨,除了置身于它的绝对影响——恐怖之中。在这精神不安的情况下——在这可怜的境地中,我觉得那样的时刻早晚都会到来,到时候,我定会在与恐惧的卡怕幻觉中,丧失生命和理智。”
此外,我还不时从他断断续续、意义含混的暗示中,得知了他精神上的另一个怪状。他摆脱不了对多年未敢擅离的住宅的迷信看法。他说,由于长期忍受,他家府邸的外表及实质上的特点,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影响。他摆脱不了这种影响。灰墙和塔楼的样子,映出灰墙和塔楼的暗沉沉的湖水,无不使影响到他的精神状态。在想像这一影响的感染力时,他用词太模糊,我实在难以复述。 尽管一再踌躇,但他到底承认,追溯起来,如此折磨他的奇特的忧郁,多半来自一个更自然也更明显的原因,那就是,他心爱的妹妹一直重病缠身——其实眼下她就要死了。多年来,妹妹就是他惟一的伴儿,是他在这世上的仅有的最后一个亲人。“她一死,”他说,声音痛楚得让我永远都忘不掉,“厄榭家族就只剩一个了无希望的脆弱的人了。”在他说话的当口,玛德琳小姐(别人就这么叫她的)远远地从房间走过,步子慢悠悠的,她根本没注意我,转眼间,已款款消失。看见她,我心里吃惊得紧,还混杂着恐惧的感觉。我发现,要想说得清个中原因,是不可能的。我的目光追随着她远去的脚步,心头一时恍惚得很厉害。当门最终在她身后关上时,出于本能,我急切地转眼去看她哥哥的神情,但他早用双手捂住了脸,只能看见那瘦骨嶙峋的十指比平常还要苍白,指缝间,热泪滚滚而下。
玛德琳小姐的病,早令她的那些医生黔驴技穷了。她有种种异常的征候:根深蒂固的冷漠,身子一日日瘦损,短暂但频繁发作的类痫症那样的身体局部僵硬。但她一直与疾病顽抗,并没有倒卧病榻。可就在我到他们家的那个傍晚,她却向死神那摧枯拉朽的威力俯下了头颅。噩耗是她哥哥于夜间告诉我的,他的凄惶无法形容。我这才知道,那恍惚间的惊鸿一瞥,竟成永诀。我再看不到活着的玛德琳小姐了。
接下来的几日里,我和厄榭都绝口不提她的名字。那段时间,我满怀热诚,想方设法减轻朋友的哀愁。我们一起画画,一起看书,或者我听他如泣如诉地即兴弹奏六弦琴,恍若身在梦中。于是,我们愈来愈亲密了。越是亲密,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了解得越发深刻,也就越发痛苦地察觉到,所有想博取他高兴的努力,都是枉费心机。他心底的哀愁仿佛与生俱来,它永不停歇地发散出来,笼罩着大宇,整个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于是一片灰暗。
我和厄榭府的主人度过了不少单独相处的庄严时刻。这将成为我一生的记忆。但要让我说他让我沉陷其中、或者说他引领我研读的究竟是什么,我还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活跃而极端紊乱的心绪,使得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硫磺样的淡淡光泽。他大段大段即兴演奏的挽歌,终将长在耳畔。在别的曲调之外,我痛苦地记得,他对那首激越的《冯·韦伯最后的华尔兹》进行的奇异变奏与夸张。 他凭借着精巧的幻想,构思出一幅幅画面,他一下一下地刷,画面渐至模糊,令我一看就周身战栗,还因为不明白为何战栗而愈加惊悚。这些画至今仍活灵活现、历历在目,可我却无法用文字形象地描摹出来。他的画构图极为朴素,裸着容颜,真正是天然去雕饰,既吸引人,又令人感到震慑。如果世间有谁的画自有真意,那人只能是罗德里克·厄榭。至少对我来说——处在当时环境中——看到这忧郁症患者设法在画布上泼洒的纯然抽象的概念,心里就会生出浓重的畏惧,让人受不了。凝视福塞利那色彩强烈但幻象具体的画时,我则从不曾有过丝毫畏惧。
在我的朋友那些幻影般的构思中,有一个倒不那么抽象,或许可以诉诸文字,尽管可能诠释不到位。这画尺寸不大,画的是内景,要么是地窖,要么是隧道,呈矩形无限延伸。雪白的墙壁低矮,光滑,没有花纹,也没有剥落的痕迹。画面上的某些陪衬表明,这洞穴深深潜在地下,虽无比宽广,却看不到出口,也看不到火把或别的人工光源,可强烈的光线却浪浪淘淘、四下翻滚,使整个画面沐浴在一片不和时宜的可怖光辉里。
我上文已提及他听觉神经有病态,除了某些弦乐声,听到别的一切乐曲都受不了。或许正因为他只弹奏六弦琴,所以才会弹得那么空幻怪诞。但他那些激昂流畅的即兴曲却不能归结于此。我先前已委婉指出,只有在充满做作的极端兴奋时刻,他的精神才会极其镇定,高度集中。那些狂想曲的调子和歌词(他时时一边弹奏,一边压韵地即兴演唱)必定是,也的确是他精神极其镇定、高度集中的结晶。我毫不费力就记住了其中一首狂想曲的歌词。也许因为他一唱,就拨动了我的心弦,所以深深铭记住了。从它隐秘意蕴中,我想我第一次体知了厄榭的心路——他完全明白,他那高高在上的理性,已经摇摇欲坠,朝不保夕。那首狂想曲名为《闹鬼的宫殿》,全诗大致如下:
Ⅰ
绿意浓浓的山谷,
点缀着可爱仙女的房屋,
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熠熠生辉,昂首苍穹。
在思想主宰一切的王国,
宫殿巍峨耸立。
六翼天使的翅羽,
从未掠过如此美丽的建筑。
Ⅱ
金黄的旗帜灿烂夺目,
在宫殿之巅漫卷飞舞;
(一切都成过往烟尘,
随时光逃遁)
那时岁月静好,
清风翻飞。
红墙绿瓦容颜已褪,
幽幽芳香飘然远去。
Ⅲ
漫游在欢乐之谷
探看两扇明亮的窗户,
仙女清歌曼舞,
琴瑟悠悠。
她们绕着王位旋转,
思想之君荣光万丈,
如坐云端,
威仪而有帝王风范。
Ⅳ
星罗棋布的珍珠和红宝石,
映得美丽的宫殿大门亮闪闪。
成群结队的回音女神 ,
艳光四射,
川流不息飞过大门。
她们惟一的使命,
便是纵情歌唱。
千娇百媚的声音,
盛赞着国王的智慧。
Ⅴ
邪恶披一袭长袍
裹挟着悲伤,
侵入国王的至尊之地;
(呜呼!叹君王凄凄赴黄泉)
昔日王家繁华落尽,
渐渐成为模糊的传说,
随风而逝。
Ⅵ
而今旅人踏进山谷,
隔着血红的窗户,
望见森森鬼影
伴着刺耳的旋律梦幻般舞动。
可怕的群魔
迅速穿过惨白的宫殿大门,
势如骇人的滔滔冥河,
脚步匆匆,无休无止,
面容木然,狂笑声声。
我清楚地记得,这首曲子暗含的意味,引得我们想了很多很多。想来想去,厄榭的观念也就显山露水了。我提到他的观念,主要不是因为它新颖——因为别人也有这样的观念,而是因为厄榭对它的坚执。这种观念一般来说是认为草木都有灵性。可是,在厄榭骚乱的奇思怪想中,这观念就显得尤为大胆了,在某种情况下,他竟认为连无机世界的物,也有灵性。他对此深信不移、一派赤诚,要描述出他的这种信念,我的笔墨实在有限。不过,如我前没暗示的,他的这一信念跟他祖传的那幢灰石头房子不无干系。在他的想像中,那些石头的排列组合、遍布在石头上的真菌、伫立在四周的枯树——尤其是那虽年久月深但毫无变动的布局、那死寂湖水中的倒影,无不透着股灵性。他说,湖水和石墙散发的气息在四下里逐渐凝聚,从中可看出灵性的痕迹。听他这么说,我吓了一跳。他又接着说道,这无处不在的灵性造成的结果有目共睹,它就潜伏在那寂然无声却又纠缠不休的可怕影响力中,几百年来,都一直主宰着他家族的命运,也把他害成了眼下这副模样。对这样的看法无须发表任何评论,我也不会妄加评论。 不难想像,我们看的书也跟这种幻象不谋而合,多年来,这样的书籍对病人的精神状态起到了不小的影响。我俩一起仔细研读的书为:格里塞 的《绿鸟与修道院》,马基雅维利的《魔王》,斯威登堡的《天堂与地狱》,霍尔堡的《尼古拉·克里姆的地下之行》,罗伯特·弗拉德、让·丹达涅和德·拉·尚布尔合著的《手相术》,蒂克的《忧郁的旅程》,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等。我们喜爱的一本书是《宗教法庭手册》,八开小本,多明我会的教士艾梅里克·德·盖朗尼所著。《庞波尼斯·梅拉》中提到的古代非洲的森林之神和牧羊神的一些章节,常常使厄榭如梦似幻地痴坐上几个小时。但他最爱读的,是一本极其珍稀的黑体、四开本奇书——一座被人遗忘的教堂的手册——《美因茨教会合唱经本中追思已亡占礼前夕经》 。
那个晚上,厄榭冷不丁地告诉我玛德琳小姐去世了,他说打算在下葬前,把妹妹的尸体在府邸主楼的一间地窖里存放十四天。听他一讲,我不禁想起那本奇书里的疯狂仪式,及其对这位忧郁症患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他选了这么奇特的做法,自有其世俗的理由,对此我不便随意质疑。他告诉我,一想到死去的妹妹那非同寻常的病,想到医生冒失而殷切的探问,再想想祖坟偏远,周遭都是凄风苦雨,他就拿定了主意这么办。我不会否认,想起到厄榭家那天,在楼梯遭逢的那人的阴险脸色,我就不愿反对他这么做了,依我看,这么做怎么说也伤害不到谁,而且,无论如何都不算是有悖常理。
应厄榭之请,我亲自帮他料理临时的殡殓事务。尸体已入棺,我们两个抬着送往安放它的地窖。地窖已多年不曾打开过,空气令人窒息,差点儿把火把扑灭。我们没能仔细看上一看。只觉它又狭小又潮湿,透不进一丝微光。它在很深的地下,上面恰好就是我的卧室所在地。显而易见,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地窖派的是最坏的用场——它是作为死牢存在的;近年来,则当库房使了,存放火药或其他极为易燃的物品,因为一部分地板和通向外面的那条长长拱廊的四壁,都仔仔细细包着黄铜。那扇厚重的铁门,也一样包着黄铜。在开合之际,沉重铁门上的铰链发出分外尖锐的嘎吱嘎吱声。
我们把令人悲恸的灵柩架在了可怕的地窖里,再将尚未钉上的棺盖挪开了些,然后,瞻仰遗容。我第一次注意到,他们兄妹二人的容貌惊人的相似。厄榭大概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低低地吐出几句话,我这才了解,原来他和死者是孪生兄妹,两个人的天性里有着不可思议的共通之处,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那种息息相通。因为心底畏惧,我们的目光没敢在死者身上停留太久。正当她青春的好时光,疾病却夺去了她的生命,像所有患有严重硬化症的人一样,胸口和脸上还似是而非地泛着薄薄一层红晕,唇上停泊着一抹可疑的微笑,那笑容逗留在死者的脸上,格外怕人。我们重新盖好棺盖,钉牢钉子,关紧铁门,拖着沉重的心,回到上面那比地窖好不到哪里的房间。
哀伤欲绝地过了几天,朋友神经紊乱的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平日的举止踪影全无。平日要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他漫无目的地从一间屋子逛荡到另一间屋子,脚步匆促而凌乱。本就苍白的脸色如果说还能再苍白,那他就可以说是面无人色。那眼睛里的光亮,却当真是彻底黯淡了。再听不到他那偶尔沙哑的嗓音了。他变得声音颤抖,好似极端惊惧。这都成了他说话的一贯特点。有时我真觉得,他的心之所以永无宁日,是因为其中掩藏着令人压抑的秘密,而他还必须攒足力气,以便有勇气倾吐出来;有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一切看作是匪夷所思的狂想,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他长时间对着虚空苦苦凝视,仿佛在聆听某种虚幻的声音。他的状况吓住了我,也感染了我。这不足为奇。我觉得,他身上那荒诞而感人的迷信气息,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这种力量正一寸一寸地潜入我的心底。
玛德琳小姐的遗体停放在主楼地窖中的第七或第八天的深夜,这样的感觉尤其深刻。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流逝,我依旧辗转难眠。我紧张得不能自拔,只好拼命排解。我极力使自己相信,这如果不全是因为房间里那蛊惑人心的阴郁家具、破烂黑幔,那多半也是源于此。当时,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撩得黑幔不时在墙壁上瑟瑟飘摆,窸窸窣窣拍打着床上的装饰物。怎么排解都无济于事。抑制不住的颤抖渐渐传遍周身,最终,一个莫名恐怖的梦靥压上了心头。我喘息着,挣扎着,才算甩掉它。起身靠在枕上,仔细凝视着黑洞洞的房间,我侧耳倾听起来。我不知为何要去倾听,除非是本能使然。我倾听着某个低沉而模糊的声音,每隔很长时间,当暴风雨暂时停歇,便随之而起。我不知道它来自何方。强烈的恐惧感铺天盖地压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惹人难受。因为觉得当晚再不能睡下去了,我匆忙穿上衣服,在房间里急促地走来走去,想把自己从所陷入的可怜境地中解脱出来。
我刚来回转上几圈,就听得附近楼梯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的耳朵竖起来了。不久听出了是厄榭的脚步。转瞬间,他轻轻叩了叩房门,走了进来。手里,掌着一盏灯。他的面色照常是死尸般苍白,不过眼睛里却流溢出狂喜。他的举止中,显然带有压抑着的歇斯底里。他的模样让我惊骇。我一切都能忍受,因为长夜的孤独,是那么不堪。我甚至是欢迎他来这里。我把他的到来当成了一种安慰。
“你没看到么?”他无言地朝四周盯视片刻,突然说,“难道你那会子没看见?且慢!你会看到的。”这么说着,他谨慎地把灯遮好,快速走到一扇窗子前,猛地打开了它。窗外,雨狂风急。 一股狂风猛烈袭来,几乎把我们掀翻。虽说有暴风雨,但那个夜晚绝对美丽,是个恐怖和美丽纠结的奇特夜晚。旋风显然就在附近大施淫威,因为风向时时剧烈变动。乌云密布,且越积越厚,低垂着,仿佛要压向府邸的塔楼。乌云虽浓密,但还看得出云层活灵活现地飞速奔突,从四面八方驰来,彼此冲撞,却没有飘向远方。我是说,浓密的乌云没有遮蔽住我们的眼镜。不过我们没看到月亮和星星,也没看见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可厄榭府邸却雾气缭绕,被遮蔽了面目。那雾气亮光微弱,却又清晰可见。那奇异的雾光闪闪烁烁,使得大团大团翻腾着的乌云下面,还有周遭地面上的一切,都闪烁着这种光亮了。
“你不要看——你不该看这个!”我战抖着对厄榭说,一边微微使了劲,把他从窗口拉到座位上。“这些蛊惑人的景象,不过是寻常的电光现象罢了——或者,只是山湖中瘴气弥漫的缘故。关上窗子吧,空气寒凉,对你的身体可不好。这里有一部你喜爱的传奇,我念,你听,就这样一起度过这可怕的夜晚吧。”
我拿起的这部古书,是兰斯劳特·坎宁爵士的《疯狂盛典》,但我把它说成是厄榭爱读的一部书,可不是真心话,而是苦中作乐的说辞,因为说真的,我这朋友心高气傲、思想空灵,而这部书语言粗俗、故事冗长、想像力贫弱,很难提起他的兴趣。不过,这是手头仅有的一本,而且,我还心怀一丝侥幸,希望眼下正兴奋难安的忧郁症患者,听我念一念那荒唐透顶的情节,能从中得到些许解脱,因为神经紊乱的病史中,多有类似的情况。如果凭着他听故事时那副过度紧张、快活得发狂的样子,能判断出他是真的在听还是表面上在听,那我就可以恭祝自己妙计成功了。
我已念到很有名的那段了,故事的主人公埃塞尔雷德殚精竭虑想和平进入隐士的居所,却终是徒然,于是他付诸武力,强行闯了进去。记得这段情节是这么写的:
埃塞尔雷德生性勇猛刚强,加之刚灌过几杯,趁着酒力,就不再与隐士多费唇舌。那隐士也天性固执,心狠手辣。埃塞尔雷德感觉肩膀上落了雨点,惟恐暴风雨来临,立刻抡起钉锤,照着大门砸了几下,厚厚的门板很快就被砸出一个窟窿。他把套着臂铠的手伸进去,使劲一拉,“噼啪”一声,门被撕裂,接着扯得粉碎。干燥空洞的木板碎裂声,在整个森林里回荡着,令人心慌。
念完这话,我吃了一惊。有一会子,我没再念下去。因为我仿佛听到——虽然立刻就断定是由于激动,生了幻想,属一时错觉——我仿佛听到从府邸的一角远远传来模糊的回声,与兰斯劳特爵士特别描述的劈啪的破裂声几乎一模一样,当然较之沉闷压抑了些。毋庸置疑,正是这种巧合,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但有了窗子的“啪嗒啪嗒”声,以及照旧混合着嘈杂之音的仍在加剧的风暴声,这个声音确实不算什么,它既不能勾起我的兴趣,也不会搅扰得我心慌意乱。我接着念道:
好斗的埃塞尔雷德进得门来,却不见那隐士的踪影,不由怒火中烧,暗自心惊。不过,他却看见了一条巨龙,通体鳞甲,口吐火舌,守在一座黄金建造的宫殿前。宫殿地面由白银铺就,墙上,挂着一个亮闪闪的黄铜盾牌,上面镌刻着——
征服者得进此门
屠龙者得赢此盾
埃塞尔雷德挥动钉锤,一锤击中龙头,龙头应声落地,正滚到他的面前,尖叫着喷出一股毒气。叫声凄厉刺耳,撕心裂肺,埃塞尔雷德不得不用双手掩住耳朵,以抵御那前所未闻的可怕声音。
念到这里,我又突然顿住,心中实在大为惊诧——因为就在这一刻,毫无疑问,我确实听到了一个声音,微弱,刺耳,拖得很长,分明从老远传来,又听得出是极不寻常的尖叫或摩擦声——读了那传奇作家的描写,脑中已幻想出了巨龙的尖叫。现在,耳边的声音居然与它一丝不差。
的确,第二次出现了如此巧合的事,各种心情翻江倒海般相互冲撞,最强烈的当数惊讶和恐惧了。可我还是保持着足够的镇静,以免我那神经敏感的伙伴看出异样而受刺激。尽管在过去的几分钟内,他的举止确实有了奇怪的变化,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否已注意到这些声音。他本来是面对我坐的,但他把椅子慢慢转开了,现在是正对着房门。因此,我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了。他嘴唇簌簌发抖,好似在无声地念叨着什么。他的头垂到了胸口。可我知道,他没有睡着,因为扫视一下他的侧面,只见他眼睛的怔怔的,睁得很大。他的身体一直轻微地左右摇摆,始终如一,这也证明他没有睡着。我迅速把一切收入眼底,重新开始读兰斯劳特爵士的那篇文章,故事进展如下:
斗士避开巨龙的狂怒之后,想起了黄铜盾牌,想到要破除盾牌上所附的魔法。他把横在面前的龙尸搬开,无畏地跨过城堡的白银地面,走向挂着盾牌的墙壁。还没等他走到跟前,盾牌就掉在了他的脚边,砸得白银地板发出震天的可怕脆响。
我的嘴巴一吐出这些音节,刹那间,好似真有黄铜盾牌重重落在白银地板上,清晰、空洞、明显沉闷的金属哐啷声,顿时便回响在耳际。我惊得魂飞魄散,一跃而起,可厄榭依旧一下一下地摇来晃去。我冲到他的椅子前。他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面前那块地方,整张脸僵冷无匹。当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时,他浑身上下猛地战栗起来,嘴唇上颤动着一丝惨淡的微笑。只见他结结巴巴地咕哝着,声音急促而低沉,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就站在面前。我俯下身子,凑近一听,终于明白了他话里的可怕含义。
“没听到?我可听到了,早听到了。好久——好久——好久——几分钟前,几小时前,几天前我就听到了。可我不敢——哦,可怜可怜我吧,我真是个可怜的人——我不敢说。我们把她活埋啦!我不是说过我感觉敏锐么?现在我来告诉你,她最早在空荡的棺材里弄出的动静,我就听到了。我好几天前就听到了——可我不敢——我不敢说。可现在——今晚——埃塞尔雷德——哈!哈!——隐士的门破裂了,巨龙临死前凄厉地叫着,盾牌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倒不如说,是棺材的碎裂声,是地牢铁门铰链的摩擦声,是她在黄铜廊道中的挣扎声!哦,该往哪里逃呢?难道她不会马上赶来?老天,难道她不正匆匆赶来么?来责问我草率?我不是已经听到她上楼的脚步声了么?我不是已听清她沉重而可怕的心跳了?疯子!”说着,他猛地跳起来,失魂落魄地厉声喊道:“疯子!告诉你,她现在就站的门外!”
他这声非人的锐叫似乎有种符咒的魔力,一瞬间,他指着的那扇古旧笨重的黑檀木门,竟缓缓地张开了口子。这是一阵疾风的刮开的——殊不知,门外当真站着厄榭府高个子的玛德琳小姐。她的身上裹着寿衣,那白色的袍子上,溅满血迹;瘦弱不堪的身体上到处是苦苦挣扎的痕迹。她在门槛那里颤抖了一阵,前后摇晃了一阵,然后,低低地呻吟着,重重地朝屋内的哥哥身上倒去。这死前猛烈而痛苦的一击,把她哥哥扑倒在地,成为一具死尸。他被吓死了。这倒在他的预料之中。
我心惊胆寒,逃出了那个房间,逃出了厄榭府,不觉间已踏上那条古旧的堤道。风雨依然肆虐。突然,路上射来一道奇异的光线,我回转头,想看看这道奇光究竟来自何方,因为身后除了那座府邸和它的影子,别无他物。原来是一轮血红的满月,它沉沉地悬挂西天,照得那条几乎看不见的裂缝很是惹眼。我上文中提过那条裂缝,就是那条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延伸到墙根的裂缝。在我举目凝望之际,裂缝迅速变宽,耳畔,旋风在怒吼着,而那血红的满月,骤然逼至眼前。在眩晕中,我看到坚固的高墙崩裂为碎片,我听到惊天动地的巨响经久不息,犹如万丈狂涛喧腾咆哮。脚下,那幽深阴冷的山湖,寂寂地淹没了砖残瓦碎的“厄榭府”。
红死魔的面具
“红死”在国内肆虐很久了。如此致命而骇人的瘟疫可谓前所未有。这种病的具体表现和鲜明特征就是出血——红色漫卷,令人齿寒。剧痛袭来不久,是突如其来的头晕眼花,接着毛孔血流不止,人于是必死无疑。一旦猩红色的斑点在谁的身上——尤其是在脸上出现,这人就给戳上了红死病的标签,即便是亲朋好友也不敢靠近。这人就陷入孤绝之境,没人援助,没人同情。从染病、发病到送命,不过短短半小时罢了。可作为一国之君的普洛斯彼罗却欢喜依旧,他真是胸有成竹,无所畏惧。当他领地里的百姓死了一半时,他把从宫廷男女爵士中挑出的一千名心宽体健的心腹召至身边,带他们隐居到一个城堡样的修道院。这座修道院占地辽阔,建筑恢弘,完全迎合普洛斯彼罗君王怪癖而骄奢的口味。四围是坚固的高墙,有两扇铁门严防死守。这帮朝臣进得门来,便拿熔炉和巨型铁锤焊死了门闩。他们横下了一条心,就是在里头绝望发狂得难以遏止,也坚决不留任何出入口。修道院里储备很丰足。谋划如此精心,朝臣们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外边是事,自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悲伤也好,思虑也罢,不都是庸人自扰?再说,寻欢作乐的一切硬件,君王早已打点齐全。有丑角戏、即兴表演,有跳芭蕾舞的、有演奏乐曲的,还有美女和醇酒。门内歌舞升平,门外“红死”猖獗。
隐居将近五六个月时,也是外面的瘟疫最凶猛之时。普洛斯彼罗君王却举办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化装舞会,以款待心腹。
这是何其奢侈逸乐的一个化装舞会啊!且让我先描述一下场地吧。舞会总共占用了七间屋子,这七间屋子原是一套行宫。不过在一般的宫殿里,只需把可折叠的门向两边推至墙根,目光便可笔直地望出去很远,屋里的一切,都会毫无阻隔地尽收眼底。而这个舞场的铺排却大不相同,因为君王偏爱新奇的物事。这些屋子造型极不规则,一望之下,只能捕捉到一个地方。每隔二三十步,就有一个急转角,每个转角都能看到新奇的景物。左右两面墙壁中间,都是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围绕这套行宫的回廊。所有的窗子都是彩色玻璃的,色彩相异,但都与各自房间的装饰主色调一致。譬如说,最东面的那间悬挂着蓝色的饰物,它的窗子就蓝得格外活灵活现。第二间屋子的装饰和帷幔是紫色的,窗玻璃也一样是紫色的。第三间屋里一派绿色,窗扉也便跟着绿意盎然。第四间的家具与光线都是黄色的。第五间是白色的。第六间是紫罗兰色的。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都被黑丝绒帷幔层层覆盖,那黑色层层叠叠,重重地垂到料子和色调并无二致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屋子的窗子,色彩与室内装饰不协调。这里的窗玻璃浓血一样猩红。七间屋子的装饰极尽繁复,满眼流丽,连天花板上都没放过。但却没有一盏灯,也没有一架烛台。整套屋子里,一线灯火和烛光都没有。不过在围绕屋子的回廊里,对着每扇窗,都摆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有个火钵,火光透过彩色玻璃照满屋通亮。屋子于是成为一个绚丽奇异的大舞台。但西边的黑屋子里,火光透过血红的玻璃,吃力地照在黑色的帷幔上,却无比阴森可怕。人一进去,无不显得面无人色,所以,几乎没人胆敢走进那间屋子。
这间屋子的西墙前,摆放着一座巨大的黑檀木时钟。钟摆左右晃动,沉闷、滞重而单调。每当分针走完一圈,大钟的黄铜腔里就发出报时声,那声音清晰、洪亮、深沉,并且极为悦耳,然而调子和重音却又非常古怪。因此,每过一个小时,乐队的乐师们都不得不暂停演奏,侧耳聆听一番钟声;成双成对跳华尔兹的人也只好停止旋转;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也不免出现一阵骚动;当钟声还在一下一下敲响的时候,即使最沉缅逸乐的人也蓦地灰了脸,上点年纪的和庄重些的,都抚额作思虑状,似乎陷入混乱不堪的玄思中。但待到钟声余音既了,舞会上马上回旋起一片轻松的欢笑。乐师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了起来,似乎在为刚才的神经过敏和愚蠢举止自我解嘲。他们还彼此悄声发誓,等下回钟声响起,再不会这么情绪失控。然而六十分钟飞快流逝,三千六百秒不过转瞬间的事。时钟又敲响了。骚动依旧,人们照样紧张不安,纷纷坠入冥想。
尽管如此,这场欢宴还是无比壮丽。所有的人都玩得很尽兴。普洛斯彼罗君王的口味确实不一般。他对色彩和视觉效果别具慧眼。装饰如果说仅仅是赶了个时尚,压根就入不了他的眼。他的构想大胆热烈,闪耀着原始的光辉。可能会有人认为他疯了,他的追随者却不这么看。不过要确认他到底疯没疯,听听他说话,亲眼见见他,乃至接触接触他,也就甚为必要了。 为举办这个奢华宴会,普洛斯彼罗君王还亲自当了指挥,七间屋子的大多活动装饰都是在他的指点下进行的。参与化装舞会的人,也都依照他的主导口味装扮自己。他们的奇形怪状自然不在话下。真是五光十色,如梦似幻,让人兴奋不已——差不多都是《欧那尼》里出现过的场景。满眼光怪陆离,到处是张牙舞爪的四肢,不伦不类的摆设。一切都充满迷狂,只有疯子才想得出这般花样。其中有不少美不胜收之处,放荡淫乱之气,怪异离奇之境,有的让人害怕,还有很多使人恶心。实际上,在这七间屋子里昂然地走来走去的,不过一群梦中人。这些梦中人在房间色彩的映衬下,身子不断扭曲,引得乐队奏出癫狂的音乐,宛若他们脚步的回声。过了不久,那间黑屋子里的黑檀木时钟又敲响了。一时间,除了钟声之外,世界陷入死寂。人群僵凝住了。但时钟的余音一消失——其实仅只片刻而已——人群中便传出极力压制的轻笑,笑声随着远去的钟声,飘荡。于是,音乐訇然再起,人群重又活跃过来,比先前扭动得还要欢畅。火盆散发出的光线,透过五光十色的窗子,照得屋内人影憧憧。但参加化装舞会的,依然没有谁敢迈进最西边的那间屋子。夜阑更深,从猩红的窗子泻进来一片红光,黑沉沉的幔帐阴气袭人,对于踏上阴森森的地毯的人来说,近处的黑檀木时钟发出的沉郁轰鸣,要比在远处其他屋子里纵情声色的人听来更为有力,更为肃穆。
可是别的六间屋子早挤得满满当当,洋溢生命力的心脏都跳得格外欢腾。狂欢正酣之际,午夜的钟声响起了。一如刚才所言,钟声一响,音乐随即停息;成双成对跳华尔兹的人也安静下来,不再旋转。周遭的一切再次陷入死寂,让人很不自在。但这一回,时钟要敲十二下,因而,狂欢的人群里那些喜欢思考的人,玄想的时间更长了,兴许随着思绪蔓延,转的念头也益发多了。也许正因如此,在最后一下钟声的余音完全消失之前,不少人恰好有闲暇察觉到一个从未引人注目的蒙面人的出现。人们开始交头接耳,出现了新蒙面人的消息,很快在宴会上传开了。众人哗然,嗡嗡声、咕哝声响作一片,人们既不满又惊讶,到后来,所表达的,却都是恐惧和厌恶了。
完全可以想像,在我所描绘这个奇幻聚会中,寻常人的出现,根本不会激起如许波澜。说实话,这个化装舞会算搞得过了火。可这个成为人们议论焦点的人一出现,连花样百出的普洛斯彼罗君王也望尘莫及了。那些不计任何后果的人,心里也并非漾不起一丝涟漪,即便是那些绝对无动于衷,视生死为一场游戏的,也难免对有些事认真起来。事实上所有在场的人,无不感到陌生人的举止装束既缺乏妙趣,又不合时宜。这人身材瘦长,形容枯槁,从头到脚裹着寿衣。一张面具酷似僵尸的脸容,就是凑近了仔细打量,也很难看出是假的。如果只是这样,周遭狂欢的人尽管不满,但尚且能容忍。可这个一言不发的陌生人竟然扮成“红死魔”的样子出现!他的罩袍上染着鲜血,他宽阔的前额和五官上,可怕的猩红斑斑点点。
普洛斯彼罗君王的目光一落到这个鬼怪般的人身上,就浑身痉挛,战栗不休,初看像是害怕或恶心,一转眼,就见他愤怒得额头都涨红了。那会子,那个鬼怪似的陌生人,正缓慢而肃穆地在跳华尔兹的人之间来来回回大踏步走,仿佛要继续把这个角色淋漓尽致地扮演下去。
“哪个如此大胆?”普洛斯彼罗君王声嘶力竭地喝问着身边的朝臣,“哪个如此大胆,竟开这大不敬的玩笑侮辱我们?把他抓起来,剥去他的面具,明早太阳出来,就知道在城垛上绞死的是个什么东西了!”
说这番话时,普洛斯彼罗君王正站在东面那间蓝屋里。他的声音洪亮清晰,传遍了七间屋子。君王天性勇猛,精力充沛,他的大手一挥,音乐戛然而止。
普洛斯彼罗君王站在那间蓝色的屋子里,一帮朝臣苍白着脸候在左右。开头他说话时,这帮朝臣已向就在近旁的不速之客稍稍逼近;现在,来者反而不慌不忙、步伐稳健地直逼君王而去。众人都被入侵者的疯狂嚣张攫住,没有谁敢伸出手把他抓住。因此,他得以畅通无阻地前行,几乎贴到君王的身上。这当口,那帮子狂欢的人,好像受了无形之手的推动,“呼啦”一下从屋子中央退避到了墙边。空间让出来了,不速之客也就没有停步地继续前行了,步子还像先前那样不同一般,既稳健,又均匀。他一步一步走出蓝屋,进入紫色的一间,出了紫屋又走进绿色的那间,穿过绿屋再走进黄色的一间,再进入白色的一间,由此再到紫罗兰色的那间。普洛斯彼罗君王已决定采取行动逮住他。因为愤怒,因为耻于刚才的一时胆怯,君王发疯了。他匆匆忙忙冲过六间屋子。大家都吓得魂不附体,因此没一个人跟过去。他高举一把出鞘的短剑,急吼吼地杀向那个撤退的人。两人相距不过三四英尺了。当时来者已到了黑色房间的尽头。他猛一转身,面对追兵而立。伴着一声刺耳的惨叫,那把短剑寒光一闪,掉到乌黑的地毯上去了。随之仆倒的,是普洛斯彼罗君王的尸体。那帮狂欢作乐的人见此情景铤而走险,他们一哄而上,涌进黑色的房间,一把抓住了肇事者。那高高的身躯分明直挺挺地竖在黑檀木时钟的暗影里,一动未动,可让众人惊魂骤起、喘作一团的是,他们使猛劲一把抓住的,竟然只是一袭寿衣,一个僵尸面具,里面人迹全无。
至此,大家公认“红死魔”已寻上了门,贼一样于夜间潜来。狂欢作乐的人们,一个接一个倒在刚刚狂欢过的地方,个个都是一副绝望的姿态。鲜血满地。黑檀木时钟也随着放浪生活的终结而不再敲响。火盆里的火光也熄灭了。黑暗、衰落和“红死”统领一切。
瓶子中的手稿
在死亡将至之际,没有秘密可以隐瞒。——基诺《阿蒂斯》
对于故国和家人,我几乎没什么要说的。岁月漫漫,一切已面目全非。我离开了故土,疏远了亲人。世袭的家产使我受到了非同一般的教育;善于冥想的癖性使我早年辛勤积累的知识条清缕晰。在所有知识中,德国伦理学家的著作给了我莫大的喜悦。这并非因为我对他们疯狂的雄辩盲目地崇拜,而是因为我能凭着严谨的思维习惯,不费力气地识破他们的虚伪。人们常常责备我天赋匮乏,想像力不足也成了我永远的罪恶,观念中的怀疑论则一直使我臭名昭著。事实上,我担心的是,我对物理学的浓厚兴趣,这已使我的脑子中弥漫着这个时代的错误思想——我是说,现在的人习惯于把偶发事件归结为与这门科学原理有关,甚至对与之毫无瓜葛的事,也要这么看。总的说来,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容易脱离真实的世界,迷信胡诌瞎扯的空想。我想,我得先写来这么一段引子,以免下文要说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给人看作语无伦次的拙劣想像,而不是看作一次没有空想成分的真实经历。
我在异乡游荡了多年。18 X X年,我登上了从巴塔维亚港 驶往巽他群岛 的航船。巴塔维亚位于物产富饶、人口众多的爪哇岛。我成了这艘船上的一名乘客——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我有如鬼神缠身般心神不定。
船很美丽,大约是四百吨位,镶着黄铜,是在孟买制造的,用的是马拉巴 的柚木。船上装载着产自拉克代夫 的棉织品和油料。此外还有椰子壳纤维、椰子糖、酥油、可可豆、几箱鸦片。货物装得很潦草,所以船老是摇来晃去。
我们出发时,有阵阵微风吹送。接下来的很多天,船沿着爪哇岛的东海岸行驶,一路上,除了偶遇几只从我们的目的地巽他群岛开来的小船,没有任何诱人的事情出现。行程很单调枯寂。
一天傍晚,我斜靠在船尾的栏杆上,望着西北方那朵独特的云孤零零地飘。我们离开巴塔维亚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云彩,加上它的颜色也特别,所以显得引人注目。我凝望着它,直到夕阳西下。那会儿,云朵突然朝东西两方蔓延开去,在天水相连处,形成一道狭窄的烟霞,形状宛如一条长长的浅滩。不久,我的注意力又被暗红色的月亮和罕见的海景所吸引。大海瞬息万变,海水却似乎比平常透明了。尽管我能清晰地看到海底,抛下铅陲一量,方知船下水深居然有15英寻 。此时空气变得酷热难耐,热气袅袅上升,犹如从灼热的铁块上升腾而起。
夜晚来临了,一丝风都没有,周遭是想像不出的寂静。船尾楼甲板上,烛火连一下子都不跳荡;用手指捏一根长发,它也不可能飘动。然而船长却说看不出有什么危险,我们的船刚漂向海岸,他就下令收起风帆、抛下铁锚。没安排人值班守夜,那些水手大多是马来人,他们都在甲板上肆意地摊开了身子睡下了。
我回到船舱——大有不幸将至的预感。说真的,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西蒙风——一种沙漠热风暴即将到来。我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船长。但他对我的话无动于衷,甚至没有屈尊回答我一句,就走开了。我很不安,因此根本不能入眠。大约午夜时分,我爬上了甲板。我刚踏上后甲板扶梯的最上面一级,就吓呆了,一阵巨大的嗡嗡声响起,就像水车轮子飞速转动的声音。我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感觉到船身震动开了。紧接着,一个巨浪朝船梁末端打来,一波接一波地从船头扫向船尾,掠过了整个甲板。
从很大程度上说,正是那排来势汹汹的巨浪,拯救了我们的船只。虽然整条船都灌进了水,不过由于桅杆已被巨浪折断,坠入海中,船不久就吃力地浮出海面,在暴风雨中摇晃了一阵子后,最终恢复平稳。
到底是怎样的奇迹使我幸免于难,真是说不清。我被那个巨浪打晕了,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卡在船尾柱和方向舵之间了。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站起来。我头晕眼花地朝四下里张望着,顿时明白船只遇到了滚滚浪涛,想不到的是,它还被卷入了一个排山倒海的漩涡——那漩涡真可怕,把我们都吞噬掉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了一个瑞典老头的声音。他是在船只将要离港时上来的。我拼尽全力朝他高呼,他马上蹒跚着来到船尾。我们很快发现,我们俩是这次事故仅有的幸存者。除了我和他,甲板上所有的人都被扫落海中。船长和他的副手们,肯定在睡梦中死去了,因为船舱里都灌满了水。没有人援助。我们根本不能使船只摆脱险境。由于心里想着船随时都可能下沉,我们起先并没采取任何措施。当然,我们的锚索早在第一阵飓风的淫威下,像包裹上的细线一样断为一截一截了,否则船当即就给掀翻了。船以可怕的速度随波而行。水流哗哗地拍打着船板。船尾的骨架已支离破碎。实际上,它早已千疮百孔。让我们狂喜的是,水泵倒没有坏掉,压舱物也没有太大的移动。风暴最狂怒的时刻已经过去,我们几乎感觉不到风的危险了,但我们还是心情郁闷,盼望着它能彻底平息。
船已破烂不堪,我们完全相信,继之而起的巨浪肯定会置我们于死地。不过,如此合理的推断似乎不会马上兑现。因为整整五天五夜,这条废船都是在狂风的推动下,以难以估量的速度,飞速漂行。狂风虽然不及第一阵热风暴猛烈了,却仍然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次都可怕。五天五夜,我们仅凭少量的椰子糖生存,那是我们历尽艰辛从前甲板下面的水手舱里弄到的。
当然,前四天,我们的航向基本没变,只在东南和正南方游移。我们准是在沿着新荷兰 海岸漂游。到了第五天,风向逐渐转变,更加偏向北方,可是也冷地更厉害了。太阳从地平线稍稍升起,呈现出病歪歪的昏黄色——并没有光芒放射出来。天上没有云彩,可是风却变化无常,一阵一阵地越刮越猛。大约在中午的时候——这时间只是我们的猜测,太阳再次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它放出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光,而是一种朦胧昏沉的光晕,可是没有辐射热,仿佛所有的光线都溶化掉了。在沉入喧嚣的大海之前,那团光晕的中间部位突然消失了,似乎是被无从解释的力量匆匆熄灭,只剩下一个边框——一个银色的边框,一头扎进深不可测的大海。 我们等待着第六天的到来,却只是徒劳——对我而言,那一天还没有到来;对瑞典老头而言,第六天压根就没有到来。我们后来一直陷入沉沉黑暗,看不到离船二十步开外的任何东西。黑夜密密实实地包围着我们,没有尽头,我们熟悉的热带磷火也不曾把海面照亮。我们还发现,尽管暴风继续势头不减地肆虐,但一直侵袭我们的狂涛巨浪却不见了。
周围是黑暗的荒漠,恐怖而阴森。因为迷信生发的恐惧悄然潜入瑞典老头的心魂。我的心里也暗自诧异。我们不再关心这条几乎报废了的船,而是尽可能地抱紧残余的后桅杆自救,一边痛苦地望着茫茫的大海。我们无法计算时间,也猜测不出自己的处境,但我们非常清楚,我们已经向南漂了太远,漂到了任何航海家都未曾到过的地方。不过,令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并没有撞上很常见的冰山。
现在,我们随时面临着威胁,每一个山峰一样的浪头都可能把我们吞没,每时每刻都可能是生命的尽头。海浪汹涌起伏,超乎我一切可能的想像。我们没有立刻葬身海底,真是奇迹。伙伴说船上的货物很轻,他还提醒我说这船质量上乘。但我却止不住自己的感觉。我觉得希望已彻底泯灭,死亡不久就要降临。我已经心灰意冷,做好了去死的准备,因为船每飘行一海里,黑漆漆的大海就翻腾得更骇人几分,更阴沉几分。有时,我们被抛向高高的浪尖,比信天翁飞得还高,气都透不过来;有时,我们又晕头转向地被急流甩下地狱般的深水处。那里空气凝滞,没有一丝声音惊扰海妖的酣梦。
我们掉下深渊的那一刻,瑞典老头的惊呼打破了夜的静寂。“看!看!”他喊道,尖叫声直灌耳膜,“全能的上帝啊!看!看!”在他惊呼之际,我已看到,沿着我们坠入的那个巨大的深坑边缘,洒落下来一线朦胧阴沉的红光,并时断时续地反射到甲板上。我抬起眼睛一看,一个奇观赫然在望。我的血液凝固了。在我们的正上方不远处,在一个下劈浪头的陡峭边缘,有个大约有四千吨位的巨轮正在打转。
它昂然屹立在一个比船身高出一百多倍的浪尖上,看上去比任何一艘战舰或现有的东印度公司的大商船都大得多。船体是暗沉沉的黑色,即便雕刻上任何常见的图案,也不能减轻它的黑暗色调。从敞开的炮门探出一排黄铜大炮,金光闪闪的表面,泼洒着战灯的亮光。灯绳下的战灯东摇西摆。那艘船在超自然的巨浪和难以驾御的飓风中,照旧张开风帆,驶向下风处。真是让人惊恐万状,我们刚发现它时,只看到了船头,因为浪头正把它从阴森可怖的漩涡里慢慢举起。更可怕的是,它还在令人眩晕的浪尖停留了一会儿,仿佛沉浸在高高在上的庄严之中,然后,晃荡着跌落下来。
在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灵突然获得了宁静。我跌跌撞撞尽可能走到船的最后部,无谓地等待着毁灭的那一刻。我们的船终于停止了挣扎,船头沉入大海。接着,震荡着下降的巨轮撞上了已然坠入水里的船头。必然的结果出现了:一股不可阻遏的力量,蓦地把我抛掷到那条陌生巨轮的索具上。
我跌落下来时,大船已转向上风,离开那个深渊。一派混乱中,水手们没发现我。我没费什么事,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中部舱口。舱口半开半闭着,我马上趁机躲了进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躲起来的主要原因,也许是第一眼看到这艘船上的水手时,心中生出了难言的敬畏。我不愿意轻信这伙人,因为一瞥之下,他们就让我隐约感到新奇、怀疑和忧惧。因此,我想还是在这个船舱里找个藏身之地比较好。我挪开了一小块活动甲板,就这样,在庞大的船骨间,给自己找了个随时藏身的所在。
我刚掀开活动甲板,就听到了船舱里响起了脚步声。我只好马上躲进去。有一个人从我藏身的地方走过。他步态不稳,有气无力。我看不到他的脸,却有机会打量他的大体外貌。我大致看得出,他已经年老力衰。岁月沧桑催人老,他的膝盖开始打晃了,全身也哆哆嗦嗦的。他断断续续地低声咕哝几个词句,我听不懂他说的是哪国语言。他在角落里那堆样子怪异的仪器和烂掉的航海图中摸索着。神情中既有古稀老人孩子似的暴躁,又有神明的威严。最后,他上了甲板。此后,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我的心底涌上一股莫可名状的感觉——这感觉不容分析,过往岁月中接受的教训,还不足以分析它,恐怕将来也分析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像我这样的脑子,去考虑将来,真是不幸。我再也不会——我知道我再也不会——相信自己的那一套观念了。这些观念含糊不定,这不足为奇,因为其根源本来就新奇绝顶。新的感觉——新的东西又在我心里萌动了。
我在这艘可怕的船上呆很久了,我想,我的命运指向已经有了眉目。他们真是不可理喻的人!走过我身边时都沉浸在某种思虑中,谁都没有注意我。猜不出他们想的什么。我这么躲藏起来,真是愚蠢,因为他们看不见。刚才我还在大副眼皮子底下穿过呢;不久前我还闯进船长室里,拿了笔墨纸张记录所见所感,而且我已经写下来了。我要把航海日记一直记下去。是的,我也许找不到机会把它公诸于世,但我会尽力想办法。到最后关头,我会把手稿密封在瓶子里,投入大海。 又有了新事情出现,给了我新的想像空间。难道天意如此?我早先壮起胆子走上甲板,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快艇底部那堆绳梯和旧帆布间躺下,陷入对自己奇特命运的沉思。无意中摸起柏油刷,在身边大桶上那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辅助帆的边上涂抹起来。现在,那辅助帆就在船上张开着,那把刷子无意间涂出了“发现”这个词。
最近,我对大船的构造进行了一番仔细的观察。尽管武装齐全,但我想它并不是一艘战舰。船上的索具、构造和大体配置,都能推翻这一假设。一看就知道,它不是战舰,可它到底是什么船,我怕就难说清了。我仔细打量着它奇怪的造型、特异的桅杆、硕大的个头、大得离谱的帆、朴实无华的船头、古色古香的船尾,心头偶然有电光石火的念头闪现,而且似曾相识,夹杂着对往事模模糊糊的回忆,不知怎么的,记忆里的一些外国史略和年代久远的事,迢迢而至……
我一直在看船骨。它用的木材我从未见过。这种木材的特征,让人不由想到,它并不适宜造船。它质地极其松软,撇开虫蛀不谈,因为在这些海洋航行,势必遭到虫蛀,也不提随着能久月深,木头会腐烂,或许说这个会显得吹毛求疵。我想说的是,如果西班牙像木使用什么不自然的方法膨胀起来的话,这种船木就具备了它的一切特征。
我正读着上面的句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久经风霜的荷兰老航海家的奇怪箴言。每当有人怀疑他不诚实,拿他取乐时,他常说的话就是:“千真万确,船在海水里会像水手的身体一样,越泡越大。
大约在一个钟头前,我斗胆挤进了一群船员当中。他们对我毫不理睬,虽然我就站在他们正中间,但他们却似乎完全意识不到我的存在。就像我当初在船舱里看到的人一样,他们一个个都头发灰白,老态龙钟。他们衰弱得膝盖颤抖,老朽到弓腰曲背;他们枯皱的皮肤在风中簌簌作响;他们的声音很低,还颤抖不已,断断续续,因为上了年纪,眼睛里泪花闪闪,灰白的头发在暴风中猎猎飘扬,煞是可怕。在他们周围的甲板上,到处散落着稀奇古怪、式样过时的制图仪器。
我不久前提到辅助帆张开了。从那时起,大船就一直顺风飞驶,向南方继续着它可怕的行程。从桅杆顶端的木冠到帆的下桁,都绷得紧紧的,整张帆无不处不饱满。每时每刻,桁端都会卷进滔天的海水中,而海水真是骇人极了。我刚刚离开甲板,虽然船员们依然我行我素,没看出丝毫不便,我却在上面站不稳脚步了。这艘巨轮没有倾覆海底,真是天下第一大奇迹。我们注定不会葬身深渊,而是要继续在死亡的边缘徘徊。我们的船在我从未见过的惊涛骇浪中滑行,就像海鸥那样,箭一般轻巧地掠过。滔天巨浪就像莫测的水妖,头颅高昂,但却不过是吓唬吓唬人,并不会真的摧毁一切。我不由把能一次次逃脱灾难归因为自然因素,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所发生的事——应该假定船受到的何等强大的水流或海底逆流。
我终于和船长面对面了,是在船长室里,不过不出所料,他没理睬我。偶然一见,不会觉得他的外表与常人有什么差别,可我看着他,他却仍然有种不可抑制的敬畏感,同时也混杂着惊奇。他身高和我差不多,也就是五点八英尺。他体格结实紧凑,不粗壮,也不纤细。他脸上的表情很奇异——老年的痕迹是那么强烈、触目惊心、令人毛骨悚然,老得不留余地,老得无以复加。一种说不出的情感在我的心头油然泛起。虽然他前额上皱纹很少,但却像是刻上了千年万年的印记——灰白的头发记录过去,浑浊的眼睛预示未来。舱房的地板上,摊满厚厚一层奇怪的铁扣对开本书籍、铸模科学仪器以及遗忘很久的过时航海图。船长双手捧着低垂的头颅,凝视着一张纸,眼神炽热,还流露出不安,那张纸在我看来是份军职委任状,无论怎么说,上有君主签名啊。就像我在船舱里见到的头一个船员一样,他也是一个人嘀嘀咕咕的,他怒冲冲地低声说出几句外国话,尽管他就在我的身畔,可是声音却像从一英里开外的地方传来。
船和船上的一切都浸润在古代的气息中。船员悄然走来走去,就像埋葬千百年的幽灵,他们的眼睛里,散发出渴望,也流露了不安。在眩目的战灯光亮下,只消他们的指尖扫过我经过的地方,我都会生出前所未有的感觉,尽管我一生都在与年代久远的人与物打交道,心里也镌刻下了巴尔贝克、泰特莫、珀塞波利斯那些倒塌圆柱的影子,直至自己的灵魂也变成一片废墟。
我朝四周望了望,不觉为刚才的忧惧惭愧起来。假如我看到狂风袭击我们就瑟瑟发抖,那么看到狂风与海洋斗法,我不是要吓得呆若木鸡了?要知道,想传达出狂风与海洋斗法,拿龙卷风与西蒙风来形容,都嫌平淡无力。大船附近,世界一片黑暗,像是漫漫长夜,还有看不见浪花的喧嚣的海水,但是,在船两侧一里格 远的地方,庞大的冰墙不时隐约可见,它们高耸在荒凉的天空中,看上去似乎是宇宙的围墙。
正如我猜想的一样,这船确实是被水流裹胁着滑行的,如果这水流可以称为潮流,那么这潮流正在白冰中尖声怒号,雷霆万钧地疾速向南方奔腾而去,宛如平躺着的大瀑布,汪洋恣肆。
要想说出我心底的恐惧,根本不可能。不过,即便绝望至极,我的好奇也没有消失,我一定要看穿这个可怕区域的秘密,而且,我还要安于这可怕的死亡。很显然,这艘船匆匆奔往前方,就是为了揭开某个激动人心的秘密——某个永远没人知晓的秘密,而结局,分明就是毁灭。也许这股水流是带我们去南极。毋庸置疑,这个猜测看似荒诞不经,其实完全有可能是真的。
船员们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步子颤抖不安,不过,他们脸上的表情,更多的是热望,而不是绝望的漠然。
此时,风依然吹向船尾,由于风帆高扬,船时不时会给带出海面——哦,险象环生,真是恐怖!忽而是右边的冰块裂开了,忽然是左边的裂开了,我们头晕目眩,围着巨大的同心圆打旋,像是绕着一个巨大的圆形剧场转个不休,而剧场的围墙墙头却隐没在黑暗中,而且高高在上,为目力所不可及。我还没顾得上想一想自己的命运,同心圆就迅速缩小了,我们骤然坠入涡流,挣扎不得。大海和狂风以雷霆之势怒号着,轰鸣着。船颤抖着,哦,上帝!它沉了下去。
作者原注:《瓶子中的手稿》最初发表于1831年,直到多年以后,我才对麦卡托(1512-1594,佛兰德斯地理学家——译者注)画的地图有所了解。地图上说明了海洋从四个入口流进北极湾,都被地球吸进腹部。北极的标志是耸入云天的黑色石柱。
椭圆形画像
我身受重伤,贴身男仆为了不让我在露天过夜,冒险闯进了那座城堡。那是亚平宁半岛众多城堡中的一座。那些城堡都已年代久远,混合着阴郁和庄严的气息。与拉德克利夫夫人 想像中的城堡相比,真的一点都不逊色。从一切迹象看来,城堡的主人是不久前临时离开的。我们在一套最小也最不奢华的房间安顿了下来。这套房间位于城堡的偏僻塔楼里。屋内装饰繁多,但破烂而陈旧。墙上挂着壁毯、许许多多式样各异的徽章战利品,还有装在图案精美的金色画框里的现代画,画作多得数不胜数,而且都充满灵性。不仅主要的几面墙上挂得到处都是,连城堡这一奇异建筑所特有的凹陷的隐蔽墙面,也没放过。
也许因为本来就有精神狂乱症,我对这些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让佩德鲁拉上了阴沉的百叶窗——因为天色已晚,点亮我床头高架烛台上的蜡烛,并把床边带流苏的黑丝绒帷幔彻底拉开。我希望做好这一切之后,即便我不能入睡,至少可以不时抬眼看看墙上的画作,读一读在枕边找到的一本评述这些作品的小册子。
我虔诚地捧读着那本小书,久久不忍释手。时间在我的沉醉中飞快流逝,转眼间已是午夜。烛台摆放的位置使我很不如意,我不愿打扰酣睡的随从,就自己费力地伸手挪动了一下,以便让光线更好地照在书本上。
但这一举动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好多枝蜡烛的光线照到了一个壁龛上——刚才,它是被一根床柱沉沉的阴影遮挡住了。明亮的烛光下,我看到了一幅先前根本没注意到的画——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画像,她有着刚成熟的女人的风韵。我只对那幅肖像投去匆匆的一瞥,就赶紧闭上了眼睛。
起初,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不过在我的眼睑还没打开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为何要闭上双眼了。那不过是一种冲动,为的是能有时间思考——以确定眼中所见并非幻觉,以平息我的想像力,从而可以看得更冷静、更可靠。只是过了一会儿,我就睁开了眼睛,目光牢牢盯在那幅画上。
这下子我是看清楚了。我不能也不会否则这一点。烛光一照到画布上,那悄然弥漫在意识中的梦一般的恍惚,似乎就被驱散了。我马上就惊醒了。
我说过了,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的肖像。画面上只有头部和肩膀,用的是所谓的“虚光画” 技法,颇有萨利 擅长的头像画之风。画中人的双臂、胸部乃至闪闪发光的头发末梢,都不易察觉地虚化成朦胧幽深的阴影,作为整幅画的背景。
画框是椭圆形的,厚厚得镀上一层金,装饰上取的是摩尔式风格。不过作为一件艺术品,最令人钦佩的,还是肖像本身。刚才骤然而强烈打动我的,不可能是画作的技法,也不可能是画中人不朽的美貌,而最不可能的,当数我那已从半浑噩状态中清醒的想像力——我居然把画上的头像当作了活生生的姑娘。可我马上就明白了,画作的构图、虚光、画框方面的特点,必定在瞬息间就驱散了我的这种看法,不容许我再生出半点这样的想法。
我陷入了沉思。或许有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半坐半倚在床头,凝视着那幅肖像。最后,弄清那种神奇效果的真正秘密后,我才满意地钻进被窝。我发现画面的魔力所在——画中人的表情绝对栩栩如生。那魔力一开始让我震惊,接着是困惑,被征服,最后则是骇然。因为心中有了深深的敬畏,我把烛台挪到了原来的位置。那令我激荡的画作,被隔在视野之外了。我急切地找出那本评述绘画及其渊源的小册子,翻到介绍椭圆形画像的那一页。我读到了下面这段含糊而离奇的文字:
她是一位美得罕见的姑娘,她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当他与画家一见钟情并成为他的新娘,不幸的时刻降临了。他充满激情、工作勤勉、不苟言笑,而且,他已经把艺术当作新娘了。
她,一个美得罕见的姑娘,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她光彩夺目,笑意盈盈,嬉戏时就像只小鹿;她满怀爱心,珍惜世上的一切。但她憎恨艺术,因为艺术是她的情敌;她害怕调色板、画笔和其他画具,因为它们夺去了爱人的笑脸。因而,听画家说想给年轻的新娘画像时,姑娘认为对她来说,那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可她柔婉乖顺,终于还是温驯地在塔楼里坐了几个星期。
塔楼的房间又暗又高,只有从头顶射到洒到灰色画布上的一星亮光。可是他,那位画家,却认为自己的工作无比荣光,他干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干了一天又一天。他是一个浑身激情、狂放不羁、喜怒无常的人,加上又沉湎于自己的幻想之中,所以他没看出,孤零零的塔楼上那缕惨淡的光线把新娘照得枯萎了。
她的身心都遭到了毁损。谁都看得出她的憔悴,惟独他没注意到。然而她还微微笑着,静静坐着,一句怨言也没有。因为她看到画家(他名气很大)从工作中获得了莫大的乐趣,他热情似火地画着深爱他的女子,不舍昼夜。可女子却日益萎靡、日益虚弱了。看到肖像的人无不低声说画得很传神、好得出奇,说这真是个非凡的奇迹,不仅证明了画家功力深厚,也见证了画家对画中人的深切爱恋。
但当这幅画即将完成时,便不许任何人再上塔楼,因为画家的热情已经几近癫狂,他很少从画布上抬起眼睛,对妻子的面容当然是漠不关心。他不会看出,那涂抹在画布上的色彩,就来自坐在身边的妻子的脸庞。
几个星期已过去了,惟有唇上差一笔没画、眼睛的色彩差一层没涂。女子的重又变得神采奕奕,如同火苗在烛孔里的最后一闪。于是,唇上的最后一笔画上了,眼睛上的色彩也抹上了。画家痴迷地站在自己的作品前站了一会儿,接着,就在他还在凝视画面时,他开始浑身发抖,脸色苍白,目瞪口呆。然后,他大声惊呼道:“这就是生命!”可当他蓦然转眼看他心爱的妻子时,她已经死了!
陷坑与钟摆
就在这方土,贪婪暴徒舞, 仇恨绵绵长,无辜鲜血淌;大地放光明,鬼牢被夷平, 死神猖獗处,生命花将开。
——为巴黎雅各宾俱乐部原址建造的市场大门所作的四行诗
因为长久的折磨,我难受得快要死了。当他们最终给我松了绑,赐了座,我觉得神志正远离躯壳而去。清清楚楚灌进耳膜的最后一个声音,就是一声判决——可怕的死刑判决。
之后,审讯的声音似乎幻化为模糊的嗡嗡声。不由使得我想起“旋转”这个概念来——兴许是在恍惚中联想到水车的声音了吧。这念头转瞬就消逝了,因为不久我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不过我一时间还能看得到,但我看到的东西夸张得真是可怕啊!我看到了黑袍法官的嘴唇,白花花的嘴唇,比我写下这些黑字的纸还要白,还薄得近乎怪诞;那么薄的嘴唇,吐出的话却字字千钧,无可更改,对人类的所受的折磨压根就不屑一顾。我看见定我死罪的判决,正从那嘴唇里汩汩淌出。我看见两片嘴唇闭合扭动,吐出致命的字句。我看见一伸一缩一咧一嘟之际,我的名字就脱口而出了。我浑身颤抖,因为但见唇动,却听不到有声音传来。我虽一时惊恐惧得神志都昏乱了,但还能看见包裹着四壁的黑幔悄然波动,轻微得很难察觉。
随后我的目光就落在桌子上的七支长蜡烛上。乍看去,它们充满仁慈,亭亭玉立,宛如能拯救我的白色天使;可是转眼间,我马上就体味到了极度的不适,浑身瑟瑟抖索,仿佛触到了通上电流的电池。再看那些形象好似白色天使的蜡烛,似乎个个都是头顶冒着火焰的鬼怪,变得了无意义了。
突然间,一个念头像曼妙的乐曲,潜至心头。我想,长眠地下是定然是甜美的。这个念头于不觉间悄然袭来,似乎是过了许久,才获得我的青睐。可待到我终于体味到这一点,并适时地敞开心灵拥抱它,法官们却变戏法一样从我面前消失了,烛火也彻底熄灭,长蜡烛顿时化为乌有。四下里立刻漆黑一团。一切感觉都逃遁了,惟有一个意念,那就是急速坠落,似乎灵魂被打入地狱。周遭一派寂静。一切都凝滞了。黑夜主宰了宇宙。
我昏迷过去了。但也不能说丧失了全部意识。至于还剩余点什么意识,我不打算详加说明,也不愿去描述。不过真的并没有丧失全部意识。在酣睡中——并非如此!在狂乱中——并非如此!在昏迷中——并非如此!在死亡中——并非如此!即便在坟墓中,也不是完全失去意识。否则就没有灵魂不死这一说法了。当我们从沉沉睡梦中醒来,就像是打破了薄薄的丝网般的梦。可转眼间,我们就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了。大概是因为丝网一触即破吧。
从昏迷中醒转来,要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心理或精神上恢复意识,其次是肉体的苏醒。如果到了第二个阶段,还回忆得起第一个阶段的印象,那么,我们或许就该发现,这些印象极富雄辩,使得昏迷中的情况活灵活现起来。可昏迷是什么?如何才能把昏迷的预兆也死亡的预兆稍稍区分开?但是,如果我所说的第一阶段中的印象不能随意回想起来,隔一段日月后,难道那印象就不会不邀而至?而我们,惟有惊奇于它到底来自何方。从没昏迷过的人,决不会看到奇怪和宫殿与极为熟悉的面容,隐现在光闪闪的煤火中;决不会看到很多人看不大见的忧伤幻影,在半空载沉载浮;决不会对新奇的花香玩味良久;决不会被以前没聆听过的音乐旋律弄得心神惚惚。
我常常思忖昏迷状态中的种种情形,想竭力回忆起来;我常常沉迷于追忆,追忆昏迷时所陷入的表面上的虚无状态,挣扎着想要捕捉到吉光片羽,其间,有时竟自以为想起来了;有一瞬间,短暂的一瞬间,我如同用魔法召唤出了记忆,其后清晰的理性告诉我,那种记忆只跟表面上的无意识有牵系。这若有若无的记忆朦胧地表明,当初一些高高的人影把我抬起来,悄无声息地把我朝下推去——下去——再下去——直到我心中被没完没了的下沉占满,感到有可怕的眩晕压过来。这种记忆还表明了,由于当时我的心静如死水,所以只是感到了模糊的恐惧。然后,觉得一切突然都静止不动了,仿佛推我下去的人——是成群结队的可怕家伙——一路下沉,永无休止,下沉得过了界,累得筋疲力尽,才停下来歇会儿。再后来,我还回忆起了平坦、潮湿,接下来,一切都变得疯狂——一种忙着冲破禁区的记忆的疯狂。
突然,我的灵魂中又有了声音和动作意识——心脏一阵喧嚣,耳边就是心脏激越的跳动声。而后,是片刻的静止,大脑也随之一片空白。再接着,还是声音、动作、还有触摸——一种刺痛感遍布全身。然后意识中就是没有了思想,只知道自己是存在的。这一状况持续了很久。再后来,突然之间,思想复活了、心弦战栗的恐惧感回来了,一种想要了解自身真实处境的努力,也蓬勃起来。之后,便强烈渴望坠入无知觉的境地。精神完全苏醒了。手脚可以动了。随之而来是,则是重重记忆,法庭、法官、黑色幔帐、判决、生病以及昏迷;再之后,是所遗忘的一切,是过了些日子、经艰辛努力才模模糊糊回忆起的一切。 直到今天,我都没睁开过眼睛。我觉得自己是躺着的,没被捆绑。我伸出手,摸到的是特别潮湿坚硬的东西,我把手放在那上面,忍受了好几分钟,一边心里琢磨着自己到底在哪里,自己究竟又是谁。我很想睁开眼看一看,可又不敢。我对第一眼将看到的周遭景况,心存畏惧,不是害怕看到可怕的东西,而是惟恐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到。我愈来愈惊骇了。
最后,心情极度绝望之下,我猛地睁开了眼睛。不出所料,果然糟透了。长夜漫漫,黑暗包围着我,我拼命地呼吸。无边的黑暗压迫着我,令我窒息。空气憋闷,难受极了。我仍然静静地躺着,开始尽力调动自己的理智。我想起了审讯的一幕,试图从那一点上推断出目前的真实情形。
死刑判决宣布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片刻后,我就推测自己其实已经死了。虽然我们在小说里看的离奇事很多,可这一推想还是完全与真实存在相矛盾。——但我在哪里?我又是什么状态?我知道,被宗教法庭判决死刑的,通常是捆在火刑柱上烧死。而在我受审的当晚,这样的刑罚已执行过一次。难道我已被押解回地牢,正等着数月后的再一次火刑?我马上就看出这不可能。因为该死的人总是立即被处死。再说了,我呆过的那间地牢,和托莱多城的所有死牢一样,都是石头地板,而且也并不是一丝光都没有。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现了。我立刻血液奔涌,心跳加剧。有一瞬间,我又失去了知觉。一醒过来,我马上跳了起来,抖得浑身痉挛。我伸出双手,上下左右朝着各个方向摸了一通,可我什么都没摸到。但我还是寸步都不敢挪动,生怕墓墙挡了去路。我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冒汗,额上挂满豆大的汗珠,冰凉冰凉的。我焦虑,痛苦,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小心翼翼地往前移了脚步。我的双手朝前伸得笔直。想着要捕捉到一丝微弱的光线,我的两眼又瞪得目眦欲裂。我前行了几步。依然是黑暗与虚空。我的呼吸畅快点了。显然,命运没那么糟,我至少不是呆在最可怕的墓地。
就在我一步一步小心谨慎地朝前摸索时,托莱多城许许多多暧昧的传闻都涌上了心头,其中也有地牢里的一些怪事——我认为不过是无稽之谈——但毕竟希奇古怪,可怕得让人不敢公开谈论,只有私下里流传。难道要把我关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活活饿死?或者还有更可怕的命运等着我?结果总归是个死,而且会死得比别人更痛苦。我对这一点丝毫都不怀疑,因为我太了解那些法官的德行了。我满心里想的,或者说让我心意烦乱的,只不过是怎样死,以及什么时间死。
我伸出的手指终于碰到了某个坚固的障碍物。是一堵墙。好像是用石头堆砌的——光溜溜、黏糊糊、冷冰冰的。我于是就顺着墙走,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充满警惕。这是某些古老的故事赋予我的启示。可我这么走,并不能确定地牢的大小,因为我很可能是在绕圈子,说不定不知不觉又回到了原处。这堵墙到处都是一个样,于是我就去找那把小刀,我记得被带上法庭时它就在我的口袋里。可它不见了。我的衣服也换成了粗布长袍。我本想把小刀插进石壁的某条细缝,以便确定我起步的地方。尽管在心神迷乱中,那个困难初看似乎无法克服,其实,也不过是件小事。我从袍子的边缘撕下一缕布,把它平铺在地上,与墙面成直角。这样,在摸索着绕地牢走时,如果绕一个圈,就不可能踩不到这块布。但我没有考虑地牢的大小,也没有充分估计自己的虚弱。地面又湿又滑,我蹒跚着朝前走了一会儿,就踉跄一下摔倒了。我疲劳极了,就那么倒卧在地,不想起来。很快,睡意就不可遏制地袭来了。
当我醒过来时,我伸出了一只手臂,我发现,身旁有一块面包,还有一罐子水。我已筋疲力尽,没去想是怎么回事,就贪婪地吃喝开了。不久,我又开始了我的地牢之行。经过一番苦苦支撑,走到了放布条的地方。摔倒之前我已经数了五十二步,重新爬起来后,又走了四十八步才到布条那里。如此说来,总共是一百步。两步是一码,于是我推测地牢的周长是五十码。但在我摸索行走时,碰到了许多转角,所以我无法推断出这个地窖的形状。没错,我认为这就是个地窖。
这次探究几乎没什么目的——当然也不抱任何希望,不过是出于一种朦朦胧胧的好奇心。我决定不再顺着墙壁走,而是从地牢中央横穿一遭。开始我每迈上一步都极为小心,因为地面虽然似乎很牢固,但却非常容易滑倒。到后来,我鼓足了勇气,不再犹疑,步伐也就坚定多了。我要尽可能笔直地到达对面。如此大约走了十一二步,袍子上那撕扯后残存的碎边,在两腿间缠来缠去,我一脚踩了上去,狠狠地跌了一跤,摔了个嘴啃泥。
我被摔得稀里糊涂的,没能马上意识到一个多多少少有些令人吃惊的情况,但仅仅过了几秒钟,我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呢,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当时的境况是这样的:我的下巴贴上了牢狱的地板,我的嘴唇和脸庞的上半部分却什么都没挨着,尽管它们的水平位置明显低于下巴,而我的前额,则似乎是浸泡在了粘湿的雾气中,还有股霉菌的异味直往鼻孔里灌。我朝前伸了伸胳膊,不由周身打颤。我发现自己摔倒在一个圆坑的顶边缘处,而那圆坑到底有多大,我当时根本无法确定。我在靠近坑沿的坑壁上一阵摸索,成功地抠下了一小块碎片。我把它扔下了深渊。有一会儿,我听到的是它下落时撞击坑壁的声音,后来,是坠入水面的沉闷回响。与此同时,头顶也传来一种声音,好像有人在急速地开门关门。一丝微弱的光线划破黑暗,又迅疾消失。 他们为我安排好的死亡已是清晰可见。我为刚才那使我幸免于难的一跤暗自窃喜。如果摔倒前多走一步,我已经不在人间了。我刚才免了一死。那种死法,与传闻中宗教法庭处死人的方式如出一辙。在我看来,那些传闻都十分荒诞不经。宗教法庭的暴虐下,只有两种死法:一是死于可怕的肉体痛苦,一是死于恐怖的精神谋杀。他们为我安排的是第二种死法。由于久经折磨,我的神经已非常脆弱,弦都快绷断了,以致听到自己的声音都会发抖。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替我安排下的死法,对我都是最残忍的折磨。
我四肢颤抖,摸黑回到墙边,下定决心宁可死,也不再去胡乱冒险。在我想来,地牢里到处是陷阱。在别的境况下,说不定我会生出一股勇气,跳进深渊了结痛苦,可眼下我是个十足的懦夫。我怎么都忘不掉以前读过的对陷坑的描述,它们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并不是让你一下子死去就完事了。
我心绪纷乱,有好几个小时都是清醒的,但最终又睡死过去。再次醒来,我发现和上次一样,身边又放了一块面包、一罐子水。我正渴得唇焦舌燥呢,一口气就把罐子里的水喝干了。可能水里给下了药,刚一进肚,我就感到一阵不可抗拒的困倦袭来。我沉沉睡去,就像死了一样。我当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眼睛再度睁开时,居然能看到周围的东西了。借着一线一时说不出从何而来的昏黄亮光,我终于看清了牢房的大小和形状。
原来刚才我完全搞错了牢房的大小。它的周长顶多二十五码。这一点又使我白费了一番心机,真是白费心机啊!因为处于这么可怕的境地,还有什么比地牢的大小更无足轻重的?可这事我偏偏就是绕不过去。我对鸡零狗碎的事大感兴趣,一心要找出量错的原因。我终于恍然大悟。我先前丈量时,数到第五十二步就摔倒了,而当时,我肯定离那布条不过一两步远而已,差不多就绕地牢一周了!可我随后睡着了。而醒来时准是走了回头路——这样就几乎把地牢的周长多估算了一倍。当时我糊里糊涂的,根本没注意到出发时墙在左手边,走到布条那里墙却在右手边了。
至于地牢的形状,我也估摸错了。刚才一路摸索着走过去,感觉墙上有很多拐角,于是我就断定,地牢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可见,对一个刚从昏迷或睡眠中醒来的人来说,绝对的黑暗有着多么大的影响!所谓拐角,不过是墙上那些间隔不等的凹陷所致。地牢大致是正方形。墙也不是我想像中的石墙,看起来像是用巨大的铁板或另一种金属焊就,接缝处,恰好形成凹陷。金属牢笼的表面上,到处都粗暴地涂抹上可怕而可憎的图案,尽是些源于宗教迷信的阴森图景。狰狞的魔鬼骷髅鬼影森森,与其他令人恐惧的图像联合起来,铺展地山山海海,把墙壁搞得丑陋不堪。我看到,那些鬼怪图轮廓倒还明晰,只是似乎因为空气潮湿的缘故,颜色好像褪了,显得模糊不清。我也注意到了地板,是石头铺的。地面中央是开裂的,一个圆形陷坑赫然在目——就是先前我侥幸逃脱的那个。不过,地牢里也就那么一个陷坑。
这一切,我看得不甚清楚,而且还很费劲,因为在昏睡之时,我的身体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现在是仰面朝天,直挺挺得躺在一个低矮的木架子上,身上牢牢地捆着教服腰带一样的皮绳子。皮绳绕着我的四肢和身体缠了一圈又一圈,只有头部可以自由活动,左手勉强伸出够到吃的。食物就在附近地板上的陶制盘子里。我惊恐地发现,水罐子不见了。我说惊恐,是因为我快渴死了。很明显,这种焦渴是迫害我的人有意为之,因为盘子里的食物是肉,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我审视着地牢的天花板。它距我大概三四十英尺,构造与四壁很是相仿。其中一块嵌板上的一个奇异人影,深深吸引了我。那是一幅彩色的时间老人的画像。它与一般画法并无二致。只不过,他手里握的不是一把镰刀。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后,我还以为,那是一个我们在老式钟上见过的巨大钟摆。但这个钟摆外形上的奇特处,促使我多看了它几眼。当我直勾勾地仰望着它时(它的位置恰在我正上方),我觉得我看到它动了。片刻间,这个感觉就被证实了。它的摆动幅度不大,当然也很慢。我盯着它看了会儿,有几分害怕,更多的则是惊奇。直到看厌了它单调的摆动,我的眼睛才转向天花板上的其他东西。
一阵轻微的响动吸引了我。我朝地上一看,几只硕大的老鼠正横穿过地板。它们是从我右边视线内的陷阱里钻出的。即便在我盯着看的时候,它们照样匆匆忙忙鱼贯而至,眼睛中流露出贪婪之色——是肉香的诱惑。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吓退它们。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或者是一个小时——我的时间感已有些混乱,我的目光又转向上方。一看之下,我不由大惊失色,困惑难安。钟摆的摆幅已经近乎一码。它是摆动速度当然也随之加快了。最使我惊慌失措的是,我显然意识到了钟摆在下降。我如今看到——我有多恐惧已不言自明——钟摆的下端居然是弯月形的钢刀,它闪闪发光,长约一英尺。两角朝上翘起,下边的刀刃分明像剃刀一样锋利。钟摆的样子也像剃刀,看来又大又重,从下往上渐渐变细,俨然一个坚实的宽边锥形物,上端悬在沉实的铜棒上,硕大的钟摆左右摆动时,在空气中划出嘶嘶的声响。 我再也不必怀疑了。这正是那些酷爱折磨人的僧侣为我安排的死法。真可谓独具匠心啊。宗教法庭的那伙人已得知我发现了陷坑。恐怖的陷坑,正是为我这样胆敢与国教唱反调的人而设的。它是地狱的象征,是传闻中宗教法庭登峰造极的一种惩罚。偶然间摔的那一跤,使我躲过了葬身陷坑那一劫。可我明白,乘人不备设计袭击,使用酷刑折磨,是地牢里的主要杀人手段,无论哪一种,都堪称稀奇古怪。我没跌入陷坑,把我扔进去也不在毒计的计划范围内,但我又必死无疑,别无选择,于是,另一种比较温和的死法等着我了。比较温和!想到自己居然用了这么个字眼,不由苦笑起来。
我一下一下地数着钢刀急速摆动的次数,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受着比死还可怕的恐惧。说这个又有何益!钟摆一寸一寸、一分一分地下降,每隔一会儿,才能感到它确实是在下坠。片刻长于百年。钟摆在下降,下降。几天过去了——也许好多好多天都过去了,钟摆在我的头顶上晃荡了,它摆来摆去,扇出丝丝恶毒的小风,锋利刀刃的味道直冲鼻孔。我祈祷着,祈求上苍让它降得快一些。我变得极为疯狂,拼命挣扎着往那摆来摆去的可怕刀锋上凑。后来我突然平静了。我平躺在那里,冲着那寒光闪闪的杀人器物笑了,如同孩子对着罕见的玩具发笑。
我再次完全不省人事,只是时间很短,因为等我恢复知觉后,丝毫没觉得钟摆有所下降。不过,也许时间很长,因为我晓得,见我昏迷过去,那些恶魔是可以随意止住钟摆的。这次醒来,我感到说不出的难受和虚弱,似乎好久没吃东西一样。即便当时有着滔天的痛苦,对食物的需要依然是人的天性。我苦苦挣扎着伸出左手,皮绳容许我伸出多远就伸出多远。我拿到了那块老鼠吃剩的一丁点肉。正当我揪下一点往嘴里塞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那念头尚未成形,但它含着喜悦,带给人希望。可希望到底与我何干?如我所说,那个念头尚未成形。人们有许多这样的念头,而且最终也不会成形。我觉得那个念头含着喜悦,带给人希望,但我同时也感觉到,那个念头还没成形就消失了。我竭力想抓住它,使它完好地呈现出来,可一切都是徒然。长期以来受尽苦楚,正常的思维能力几乎消耗净尽。我成了一个蠢蛋,一个白痴。
钟摆的摆动方向刚好跟我平躺的身体成直角。看得出,那弯月样的刀锋设计好了要划过心脏,它将磨破我的袍子,一遍又一遍,磨过来磨过去。尽管钟摆的幅度大得惊人——大约在三十英尺甚至更多,尽管钟摆下降时发出的嘶嘶声力道很猛,这阵势足以把铁墙给劈开,但它要磨穿我的袍子,还是要花上几分钟的。我打住了,没敢接着再想下去。思绪顽固地定格在这个念头上。似乎抓住这个念头停滞不前,就能阻止钢刀的降落。我迫使自己去想像刀刃划过袍子的声音,想像那样的摩擦声对神经造成的惊悚效果。我琢磨着这些无聊的细节,直至唇冷齿寒。
下降——钟摆缓慢平稳地下降着。我比较着它的摆动速度和下降速度,心中有种疯狂的快感升起。向右——向左——摆幅真大——伴着坠入地狱的灵魂的尖叫——像一只悄然潜行的老虎,慢慢接近我的心脏。不同的念头轮番占上风,我时而大笑,时而嚎叫。
下降——钟摆断然而残酷地继续下降!它就在离我的胸口不足三英寸的地方摆动。我剧烈地挣扎着,想挣脱左臂。但只有肘部以下部位可以活动,我可以把左手伸向旁边的盘子里,再伸进嘴巴,不过很费劲,够不到更远的地方。如果我可以挣断捆在肘部以上的皮绳子,我会抓住钟摆,死命阻止它的摆动。没准我还能阻止一场雪崩!
下降——钟摆的下降依然继续——不可避免的下降!钟摆每摆动一次,我都会喘息一声,挣扎一下,都会痉挛性地收缩一阵。在毫无意义的绝望中,我又满怀希望,我的目光追随着钟摆,无论它是向外还是向上摆;但当它向下摆过来时,却又吓得眼皮颤抖,赶紧闭上眼睛了事。尽管死亡是一种解脱,哦,这种解脱又是何其难以形容!钟摆再下降一点点,那锋利闪光的刀刃就会陡然切入我的胸膛,一想到这个,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止不住地颤抖。正是因为有了希望,才会每一根神经都瑟瑟发抖,每一寸身体都收缩。希望——那战胜苦痛的希望啊,即便在宗教法庭的地牢里,它也会对死刑犯悄声耳语。
看得出,钟摆只消再摆动十一二次就能触到我的袍子了。看到这一后果时,我绝望的神志蓦地变得敏锐而镇定。多少小时以来——或许是多少天以来——我第一次开始思考了。我突然想到,捆绑我的皮绳子,或者说马肚带,是完整的一根。身上并没有别的绳索。剃刀般锋利的弯刀在绳子上一划,不管划在哪里都会将它割断。这样,我就可以用左手把绳子从身上解开了。但那样干太可怕了,刀刃都挨着身子了,稍一挣扎都会送命。再说了,那些折磨人的狗奴才能想不到我会这么干?他们能不严加防范?!而且,钟摆是否能恰好划过我胸部的皮绳?我惟恐这微弱的并且似乎也是最后的希望破灭,我尽量抬起头,细细察看绳子绕过胸部的样子,四肢和躯干横七竖八缠满了——惟独该死的弯刀将划过的地方没缠上。
脑袋还没在原来的位置摆正,就有一个想法电光石火般闪过心头。我只能说,这正是先前提到的那尚未成形的脱身念头的另一半。先前,当我把食物送到焦渴的唇边时,只有一半想法在脑海中飘飘忽忽地漾起。现在,整个想法都出来了,虽然微弱、隐约、模糊,但却完整。想到能绝处逢生,我马上满怀激情地着手干起来,都有点神经质了。 几个小时以来,我躺的那个矮木架旁边,大批老鼠蜂拥而至,它们疯狂、猖獗而贪婪,血红的眼睛死死盯住我,似乎在专门等到我一动不动时扑上来吞吃我。“它们在陷坑里惯于吃什么?”我暗自思忖道。
尽管我拼命驱逐,它们到底还是把盘子里的肉吃得仅省一点碎屑。我的手一直习惯性地挥舞着,想看住盘子里的食物,可是到后来,这种无意识的挥动再也不起任何作用了。可恶的群鼠在贪婪至极,尖利的牙齿常常咬着我的手指。肉真的所剩不多了。我把那点油乎乎香喷喷的碎末全都抹到皮绳上,凡是左手能触及的地方,我都涂上了。然后,我把手缩回来,屏住呼吸躺着,一动也不动。
看到这一变化——看到我一动不动了,那些贪婪的老鼠起初是又惊又怕,纷纷惶恐地后退,不少老鼠都逃回陷坑去了。但这样的现象只持续了一会儿。我没有白白估计错它们的贪婪。看我照样一动不动,一二只最大胆的跳上了木架,在绳索上嗅来嗅去。这像是个总攻的信号。成群结队的老鼠,急急忙忙、冒冒失失地涌出陷坑,粘在木架上,跳上我的身体,简直是泛滥成灾。钟摆“喀嚓喀嚓”的摆动丝毫没造成干扰,它们一边躲闪着不让钟摆撞上,一边忙着啃噬涂满肉末的皮绳子。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压在我身上,在我脖子上扭来扭去,冰冷在嘴巴嗅着我的 嘴唇。我差点被它们压得窒息而死。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升腾而起,黏乎乎的,使我的心底生出萧瑟寒意。不过片刻之后,我就感到,战斗即将终结。我明显察觉到了皮绳的松动。我知道,老鼠咬断的地方,不止一处。我以超人的意志继续一动不动地躺着。
我没估算错——因为我没白白受苦。我终于有了自由的感觉。皮绳断了,就那么一截一截地披挂在我身上;但是钟摆的利刃也压向了胸膛。它划破了长袍的斜纹哔叽布,划破了里面的亚麻布衣衫。它又摆动两个来回。尖锐的疼痛传遍了每一根神经。不过,脱身的时刻也到来了。随着我大手一挥,一阵骚乱,释放我的大群老鼠匆匆逃离。我稳稳地行动了——小心而缓慢地往边上一缩,我滑脱了皮绳子的束缚,避开了弯刀的利刃。至少在这一刻,我是自由了。
自由!可我仍在宗教法庭的掌控之中!我刚从恐怖的木床上滑到石头地板上,那地狱般的玩意儿就停止了摆动。我看到某种无形的力量在把它往上拖,拖过天花板不见了。这个教训,我已铭刻在心。无疑,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监视。自由!我只不过是逃脱了一种痛苦的死法,随后到来的,将是比死还难受的别一种折磨。想到这里,我神经质地转动眼珠,打量起囚禁我的几面铁壁。有不同寻常的变化发生——起初我没有清楚地注意到它——这变化很明显了,它已经在这间地牢里发生了!有好一阵子,我恍若置身梦中,颤抖不止,魂灵也脱壳而去。我乱七八糟地猜想着,却皆是枉然。这期间,我第一次意识到了照亮地牢的昏黄光线来自何方。它是从一道缝隙射出的。那缝隙宽约半英寸,沿着地牢的墙角延伸一周。如此看来,墙壁与地面是彻底分离的。事实正是这样。我拼命从那道缝隙向外看,当然这么做不过是徒劳而已。
我刚放弃这一企图,立刻发现牢房起了不可思议的神秘变化。我先前已观察过,墙上的那些鬼怪图轮廓虽然相当清晰,但色彩似乎模糊了。可眼下,色彩即刻间却呈现出惊人的变化,而且越来越光辉夺目。这使得那些妖魔鬼怪的画图更其可怕,就算神经没我脆弱的人,也会吓得两股战战。先前从没看到过那些鬼怪有眼睛,可现在,一双双魔眼从四面八方瞪着我,目光中还流溢出疯狂而可怕的欢快,闪出火焰般可怕的光芒,我无法迫使自己相信那火是虚幻的。虚幻!——在呼吸之间,已有铁板烧热的气息扑进鼻孔!牢房里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那些盯着我受煎熬的魔眼一闪一闪的,也越来越亮了!深红的颜色越来越浓烈,在那些血淋淋的恐怖画图上漫射。我气喘吁吁!我难以呼吸!毫无疑问,这是那帮折磨我的家伙设好的阴谋。哦,冷酷的恶魔!为躲开炽热的铁壁,我只得朝地牢中央退缩。想到即将被活活烤死,陷坑的凉爽倒成了精神抚慰剂。我迫不及待地冲到那致命的坑边,瞪圆了双眼往下看。燃烧的屋顶发出的亮光,照彻了坑内的角角落落。我有一刻是癫狂的。我的心灵拒绝领悟眼见的事实。但最后,它还是硬闯进了我的内心——在我发抖的理智上,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哦,不可言传!哦,恐怖!哦,登峰造极的恐怖!我尖叫着逃离坑沿,悲痛地掩面而泣。
温度在急剧升高。我再次抬头张望,浑身好似发疟疾一样打颤。地牢里第二次起了变化——这一次显然是形状上的变化。和以前一样,我一开始也是怎么都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这一次我很快就吃准了原因——由于我连续两次脱险,宗教法庭在加快进行报复。这次再难与死神周旋了。地牢是正方形。可现在我看到,铁壁的其中两个角已经变成了锐角,另外两个则成了钝角。伴随着低沉的轰隆声,骇人的变化飞速加剧。瞬息之间,地牢就变成了菱形。但变形还在继续——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停止。我可以把火红的墙壁拥进胸膛,作为我永恒的裹尸布,就此获得安宁。“死亡,”我说,“除了死于陷坑,我接受任何死亡!”白痴!我难道不知道,火烧铁壁就是为了把我逼入陷坑?难道我抗得住铁壁的炽热?难道我经得起它的压力?此时,菱形变得更扁了,速度之快,根本容不得我有片刻的思考余地。菱形的中心,当然,也就是它最宽的地方,已横在了张着血盆大口的深渊上。我退缩着——但丝丝逼近的铁壁,不可抗拒地推着我前进。最后,我的身体烤焦了,它扭动着,翻腾着,可地牢坚实的地板上,已无我的立锥之地。我不再挣扎。我最后响亮、悠长、绝望地尖叫了一声,为痛苦的灵魂寻到了发泄的出口。我感觉到自己在陷坑边缘摇摇欲坠——我移开了目光——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听到了一阵嘹亮的声音,像是无数号角的奏鸣。我还听到了似乎是雷霆万钧的刺耳的声音!炽热的墙壁“刷”地一下恢复了原状。正当我晕乎乎地快要跌入深渊之际,一只手臂伸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那是拉萨尔将军的手 。法国军队已开进托莱多城。宗教法庭沦陷敌手。
一桶白葡萄酒
福图那托对我百般伤害,我都尽量忍气吞声,不过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就要发誓报复了。您是熟知我的脾性的,总不会当我只是说一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雪耻。这个念头坚若磐石。既然主意已定,就没想着会有危险。我要让他吃够苦头,而且不留后患。复仇的反得报应,这笔账就是没了清;复仇却不让仇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账同样没算清。要知道,我的任何言行都没让福图那托怀疑是居心不良。我依旧对他笑脸相迎。他可没察觉到,如今我可是笑里藏刀,一心要宰了他。
福图那托这个人在别的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是惧怕,可他就是有个弱点,老为自己是个品酒高手而得意洋洋。意大利人中,几乎没人有正经八百的鉴赏家气质。他们的热心多半为了随机应变,以诈骗英国和奥地利的大富豪。说起绘画和珠宝,福图那托和他的同胞一样,只是夸夸其谈,但说到陈酒,他就不矫情了。我在这一点上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是内行,只要有可能,总会大批量买进。
在一个热闹的狂欢节之夜,暮色四合时分,我碰到了这位朋友。因为酒喝多了,他跟我搭起话来无比热情。这家伙扮成小丑的样子,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系着铃铛的圆锥形帽子。看见他,我非常高兴,不由想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亲爱的福图那托,真是幸会。你今天的气色真是好极了。我弄到一大桶白葡萄酒,可我不放心。”
“怎么?”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在狂欢节期间哪里弄得到它?”
“所以我不放心啊,”我答道,“我真是蠢得该死,竟然没向你讨教就把钱全付了。找也找不到你,可我又生怕错过一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要搞清楚!”
“白葡萄酒!”
“既然你有事,我去找卢克雷西。只有他才能弄清楚。他会告诉我……”
“卢克雷西分不清白葡萄酒和雪利酒。”
“可有些傻瓜楞是说他的味觉跟你不相上下。”
“快,咱们走。”
“到哪去?”
“去你家地窖。”
“老兄,这可不行。我不能瞧你心地好就麻烦你,看得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走吧。”
“老兄,真的不行。有事没事倒不当紧,就是冷得要命,我觉得你受不了。地窖里潮湿难耐。四壁都是硝石。”
“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要紧。你怕是上当了。至于卢克雷西,他根本分不清雪利酒和白葡萄酒。”
说着,福图那托就架起了我的胳膊。我戴上黑丝绸面罩,裹紧短披风,任由他催促着打道回府。
家里一个仆役也么有,都溜出去欢度佳节了。我跟他们说要到次日早晨才回来。我还清楚得指令他们不得出门半步。我非常明白,这样的指令,足以让他们在我一转身的当口,马上就一个接一个走光。
我从烛台是取了两个火把,一个给了福图那托。我恭请他举步。穿过几个套房后,我们来到了通往地窖的拱廊。我走下一座长长的回旋楼梯,叮嘱身后跟着的福图那托多加小心。终于下完了楼梯,我们两个并排站在了蒙特里索府邸地下墓穴的湿地上。
我的朋友步态踉跄,一跨步,帽子上的铃铛就叮当作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当心洞墙上一闪一闪的白色蛛网。”
他转向我,醉意朦胧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
“硝石?”他终于发问道。
“硝石,”我回答说,“你咳嗽多久了啊?”
“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 我那可怜的朋友咳得半天说不出话。
“没什么。”他最后说。
“嗨!”我毅然说道,“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的身子骨要紧。你有钱,人人尊敬艳羡,又得人心;你像我从前那样幸福。你要有个三长两短,谁能受得了。我反正无所谓。我们还是回去吧,你生病,我可真担当不起。再说了,还有卢克雷西……”
“别说了,”他说,“咳嗽算什么,又咳不死人。我不会咳死的。”
“对,对,”我答道,“说真的,我可不是故意吓唬你,这个没必要,不过你千万得小心啊。喝点美道克酒暖暖身子吧,这么潮。
话刚落音,我就从泥地上那一长溜酒瓶中拿了一瓶,砸掉了瓶颈。
“喝吧,”说着我就把酒递给了他。
他瞥了我一眼,把酒瓶举到唇边。他停下来,亲切地冲我点了点头,帽子上的铃铛随之叮当起来。
“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干杯。”他说。
“为你长命百岁,干杯。”
他又挂上了我的胳膊。我们继续前行。
“地窖真大啊。”他说。
“蒙特里索是个大家族,人口多。”我答。
“我忘了贵府的徽章是什么图案了。”
“巨大的一只人脚,金的,背景是蔚蓝色。那脚把一只翻腾的大毒蛇踩烂了。蛇的毒牙都插进了脚后跟。”
“贵府的箴言是……?”
“凡伤我者,必遭重罚。”
“妙!”他说。
喝了酒,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帽子上的铃铛又叮当响了。喝了美道克,我越发胡思乱想起来。我们走过成堆尸骨和大小酒桶混杂的长长的夹弄,进入地下墓穴的最隐秘的地方。我又站住脚了。这次,我放胆抓住了福图那托的上臂。
“硝石!”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像青苔挂在拱顶上。我们在河床下面了。水珠都滴到尸骨里了。快,我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继续前进。不过先让我再喝两口美道克。”
我打开用大肚酒瓶的葛拉维酒,递到他面前。他一口气喝干了,眼里顿时精光四射。他哈哈大笑着把酒瓶往上一扔,还打了个手势,我没搞懂那个手势的含义。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又打了一遍那个手势——一个希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说。
“不懂,”我回答。
“那你不是同道。”
“怎么讲?”
“你不是共济会会员。”
“我是,我是,”我说,“我是,我是。”
“你?不可能!你是?”
“是的。”我答道。
“暗号,”他说,“暗号。”
“就是这个,”我一边回答,一边从短披风的褶皱下掏出把泥瓦工的抹子。
“开玩笑,”他惊叫着退后几步。“咱们还是朝前走吧,去看看白葡萄酒。”
“好吧,”我说。我把抹子重新放在披风下面,又伸出胳膊给他扶着。他沉重地倚靠在我的胳膊上。就这样,我们继续往前走,去找白葡萄酒去了。穿过一排低低的拱廊,往下走,直走,再往下走,我们到了一个深深的地穴。这里空气极为污浊,火把的火焰都给扑灭了,只能幽幽地燃烧。 地穴最遥远的尽头,有一个更狭小的地穴,墙壁上是成排的尸骨,一直堆到头上的拱顶,跟巴黎的大墓穴如出一辙。三面墙都是这样尸骨林立。还有一面墙尸骨已倒,横七竖八堆在地上,都成一个相当大的尸骨垛了。
尸骨倒下的那堵墙裸露在眼前。我们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地穴,或说壁龛。它大约深四英尺,宽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建造它并没特别的用处,不过是支撑地下墓穴顶部的两根支柱间的空隙罢了,倒是背靠着坚固的花岗岩壁,就在地下墓穴的其中一堵墙上开辟而出。
福图那托举着昏暗的火把,竭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力气,火光微弱,根本照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面。至于卢克雷西嘛……”
“他是假内行,”我的朋友一面摇晃着往前走,一边打断我的话。我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眨眼间,他就走到壁龛最里面了。一看前路被岩石阻断,他不知所措地傻站在那里。片刻工夫,我已把他拷在花岗岩上了。花岗岩壁上装有两个铁环,横间隔为两英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环上是个挂锁。几秒之内,我就把他用铁链拦腰拴好了。他大为惊骇,都忘记了反抗。我拔掉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手摸摸墙壁,”我说,“一下子就能摸到硝石。真是湿得厉害。我再求你一次,回去好不好?不回?那我肯定得离开你了。走之前,我得先力所能及地关照你一下。”
我的朋友惊魂未定,失声喊道:“白葡萄酒!”
“没错,”我回答,“白葡萄酒。”
这么说着,我就在尸骨堆里忙开了。我在上文提过这堆尸骨。我把尸骨抛在一边,很快,就扒出好多砌墙用的石头和灰泥。借着这些材料和那把抹子,我精神抖擞地在壁龛入口砌起墙来。
第一层还没砌好,我就发现,福图那托的醉意差不多已消失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壁龛深处传出了一声幽幽的呻唤。这就是他清醒的迹象。这呻唤声不像是发自一个醉鬼之口。随即,是长时间的高度静默。我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然后就听到疯狂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为了听得更称心,我索性停下手中的活,一屁股坐到尸骨上。待到叮当声最终平息下来,我这才重新拿起抹子,一口气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墙面这时也差不多齐胸高了。我再次停了手,把火把举过石墙。几线微弱的火光,照在了里面的人影上。
突然,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爆发出尖声长啸,仿佛要拼命吓退我。有一瞬间,我踌躇起来,浑身簌簌发抖,但马上就拔出长剑,开始用它在壁龛里边摸索;可一转念,我却又放下心来。墓穴构造坚固,我把手放在上面,感到挺满意。我再次走近墙边,锁着的人大声喊叫,我也大声喊叫。他叫唤一声,我应和一声,叫得比他还要响,还要底气十足。我这一叫,被锁住的人也就哑巴了。
已是午夜,我快完工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都砌好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一层,也差不多了,只消填进去最后一块石头,涂上最后一抹灰泥即可。我拼命搬起最后一块石头,把它的一角放到该放的位置。不料壁龛里却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毛发倒竖。笑声过后,是个凄切的声音,我好容易才听出是贵族老爷福图那托。只听得——
“哈!哈!哈!——嘿!嘿!嘿!——真是个高级的笑话——太绝妙了。等会到了邸宅,就有得笑了。嘿!嘿!嘿!——边喝边笑——嘿!嘿!嘿!”
“白葡萄酒!”我说。
“嘿!嘿!嘿!——嘿!嘿!嘿!——对,白葡萄酒。可还来得及么?福图那托夫人还有别的人,不是在邸宅等我们么?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上帝份上,来瓶蒙特里梭!”
“对,”我说,“看在上帝份上!”
可说完这话,怎么都听不到回答了。我渐渐不耐烦起来,大声喊道——
“福图那托!”
没人答话。我又喊了一遍——
“福图那托!”
还是没人答话。我将火把塞进尚未砌严实的墙孔。火把掉到里面去了。一阵铃铛的叮当声随即传了出来。我心里不舒服起来。这是墓穴的潮湿所致。我赶紧干掉剩活。我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新墙,堆放好原来那垛尸骨。半个世纪过去了,一直没人动过。愿死者安息!
活埋
有些话题非常引人入胜,可要正经八百写成小说,就太恐怖了。如果不希望触犯众怒或是招人厌恶,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应该对这类题目加以规避,惟有以严肃而权威的事实真相作为支撑,方可进行适当的处理。我们读到某些文字时,常常会瑟瑟发抖,感到“愉悦的痛苦”,譬如强渡别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伦敦黑死病、圣巴塞勒缪大屠杀、加尔各答黑牢里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给人这样的阅读感受。不过,这样的叙述之所以激动人心,就在于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实、连通了历史。如果恐怖的表述纯属虚构,则会让我们心生厌憎。我已提及几场有史记载的大灾难,它们都是那么特出,那么令人敬畏,但在这些事例中,灾难的规模之大,比灾难的性质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鲜明。无须我提醒读者,从人类连绵不绝的超常灾难中,我能列出许多个体的灾殃,在本质上,它们比这些大规模的灾难更具有苦难性。其实,真正的悲惨——终极的悲哀——是独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终极的痛苦总是由个体来承担,而不是由群体来承受——让我们为此感谢仁慈的上帝吧!
毫无疑问,在降临到芸芸众生身上的终极灾难中,被人活埋可谓最恐怖的一种。能思考的人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人的事一直频频发生。隔开生与死的边界线,是含混而模糊的。谁能说出生命在哪里终结、死亡又在哪里开始?我们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观生命机能终止,但恰当地讲,这一终止不过是暂停罢了,是我们尚未了解的生命机制的暂时停歇。一段时间过后,某种看不见的神秘法则,会再次开动那些神奇的小齿轮,开动那些具有魔力的大飞轮,银链并不是永久性松弛,金碗也并非破得无可修复。可在此期间,灵魂寄于何处?
然而撇开这不可避免的推论,撇开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暂停是会导致人所共知的活埋事件的发生的,医学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证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确实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马上举出上百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性质不同寻常的事例前不久刚刚发生,就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它引发了一场痛苦、激烈、大范围的骚动。
某些读者可能对此仍然记忆犹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杰出律师、国会议员的夫人,突然患上了莫可名状的病症。这病让她的医生完全不知如何应对。经历很多折磨后,她死了,或者说人们认为她死了。的确,没有一个人怀疑,或者说,没有一个人有理由怀疑她实际上不是真的死了。从表面上看,她呈现出全部特征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脸部轮廓是收缩的、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苍白;她的眼睛光泽尽失。她没有一丝体温了,连脉搏也停止了跳动。尸体停放了三天,变得石头一样僵硬。总之,考虑到尸体会很快腐烂,葬礼举行得很是仓促。
那位女士的尸体存放进家族的墓窖,此后三年,墓窖没有再次开启。三年期满,因为要放进一口石棺,墓窖终于被打开了。可是天哪,当做丈夫的突然亲自把墓门打开时,可想而知,等待他的是怎样可怕的震惊场面!墓门旋转着朝外敞开,一个白花花的物件喀嚓响着倒进他的怀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髅。她的白色尸衣尚未霉烂。
经仔细调查,她显然是在被放入墓穴两天之后复活了。她在棺材内挣扎着,棺材就从架子上翻倒在地,摔坏了,使她得以从棺材里钻出来。一盏无意间留在墓穴中的灯,本来满满的灯油已经干涸,但可能是蒸发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阶的最高层,有一大块棺材碎片,好像是她为了拼命引起人们注意,用它在铁门上敲打过。也许就在她敲打之际,极度的恐惧使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时候,她的尸衣缠在了铁门上向内突出的地方。于是,她腐烂了,可依然直立着。
1810年,法国发生过一起活埋事件,人们无不理所当然地认为,事实真的比小说还要离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轻小姐,名叫维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门,极为富有,而且容颜美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个巴黎的穷文人或者说穷记者——朱利安·博叙埃。他的才华与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继承人,他似乎已赢得她的芳心;但最终,她天性中的傲慢却促使她决定拒绝他。
她嫁给了赫奈莱先生,一位出众的银行家和外交家。婚后,这位绅士却不在意她,或许甚至不惜虐待她。跟着他不幸地生活几年后,她死了——至少她的状态酷似死亡,看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于她出生的村子,埋身一个普通的坟墓。那位记者悲痛欲绝。他的记忆中,深切的爱情之火一直在燃烧。痴情的人从首都巴黎出发,跋山涉水到了那个偏僻的外省村子。
他心怀浪漫的想法,要把心上人的尸体从坟墓中掘出,剪一束美丽的秀发珍藏。他达到了墓地,于午夜时分把棺木挖出。他打开了棺材盖。正当他动手去拆她的头发时,他发现,心上的人儿睁开了眼睛。事实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并没完全离她而去。情人的抚摸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了。她的昏迷却被人们误会成死亡。他发疯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里的住处,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她吃了些滋补剂。
最后,她复活了。她认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继续和他呆在一起,慢慢地,她彻底恢复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颗女人的心肠并非铁石铸造,这事给她上了爱情的最后一课,足以软化她的心。她没有再回到丈夫身边,也没有让他知道自己复活的事情。她把心儿许给了博叙埃,和情人一道远走美国。二十年后,因为确信时光已大大改变了她的容颜,不会再有朋友认出她来,两个人于是重返法国。然而他们错了,一碰面,赫奈莱先生就认出了妻子,并要求她回到身边。她拒绝了,法庭判决对此予以支持。说他们的情况特殊,那么多年过去了,于理于法,做丈夫的特权都已结束。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权威性和价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国的一些书商总是很经济地翻译后重新出版。在该刊物最新一期上,记录了一起非常悲惨的事件,在性质上,它正合乎我们所讨论的活埋。
一位身材伟岸、体格健壮的炮兵军官从一匹无法驾御的烈马身上摔下,因头部伤势严重,当场就失去了知觉。他的颅骨轻度骨折,但没有直接危险。开颅手术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了血,并采取了其他常规的镇痛方法。渐渐地,他陷入了昏迷状态,而且越来越不可救药。人们都认为他死了。
因为天气暖和,人们仓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点是一个公墓,时间是星期四。可就在那个星期六,公墓那里像往常一样聚集了大批游人,大约到了正午时分,一个农民说,坐在军官的坟头时,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颤动,好像地下有人乘机挣扎。他的话引起了一阵骚动。当然,起初人们并没有在意他的话,但他惊恐异常,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说法。最终,他的话自然对人们产生了影响。有人马上匆匆拿来铲子。坟墓很浅,极不体面,几分钟之内就被挖开了。墓中人的头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时,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却几乎在棺材中坐直了身子。由于他的拼命挣扎,棺材盖都被他顶开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宣称,他还活着,只不过是陷入窒息状态。几小时后,他苏醒了。他认出了熟人的面孔,断断续续地说出自己在坟墓中所受的苦楚。
从他的讲述中,人们可以明显看出,埋身坟墓后,他在一个多小时内肯定有意识,之后才陷入昏迷。坟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许多透气的小孔,所以很疏松。他也就呼吸到了必需的空气。听到头顶有人群的脚步声,他就死命乱动,想让人们也听到坟墓里的声音。他说,是公墓那里喧嚣的人声把他从沉睡中唤醒的,但刚一苏醒,他就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恐怖境遇。
据记载,这位病人情况好转了,似乎有望彻底恢复,但却成为庸医进行医学实验的牺牲品。他们用上了电池电流疗法。在偶发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断了气。
不过提到电池电流疗法,我倒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响:电流疗法使伦敦一位被埋葬两天的年轻律师重回了人间。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只要有人一谈到这件事,都会引起一片极大的骚动。
这位病人名叫爱德华·斯特普雷顿,他显然是死于斑疹伤寒引起的发烧,伴随着令医生都觉得奇怪的一些异常症状。在他表面上呈现死亡状态时,医生曾请求他的朋友准许验尸,但遭到拒绝。如同一贯出现的情况一样,被拒绝后,医务人员决定将尸体挖掘出来,从容地进行秘密解剖。伦敦的盗尸团伙数不胜数,他们很轻易地就与其中一个商定妥当了。在葬礼之后的第三天,这具假想中的尸体被人从八英尺深的坟墓中挖出,摆上了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台。
在死者腹部切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后,未见皮肉有腐烂现象,医生想到了使用电流。一次又一次击打,尸体一如既往,从各方面看,都没有出现异常。只有那么一两次出现了痉挛,比一般程度剧烈,显露出生命的迹象。
夜深了。拂晓将至。终于,他们认为最好马上进行解剖。可一位学生想检验自己的理论,坚持要在死者的一块胸肌上通电流。粗粗划了一刀后,电线就急急地接上了。病人急促地动了,但绝非痉挛——他从桌子上一跃而起,走到房子中间。他不安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会儿,就开口讲话了。他说的话含糊难解,但他确实吐出了字句,音节划分得很是清楚。话音刚落,他就轰然倒地。
有一阵子,人们目瞪口呆,吓得半瘫——但情况紧急,他们的意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显然,斯特普雷顿先生仍然活着,只是又进入昏迷状态。用了乙醚,他醒转过来,并迅速恢复健康。他再次回到朋友圈子里。不过,在确定病情不会复发之后,他才把自己起死回生的事情透露给他们。可以想像,朋友们自然惊诧莫名,同时又狂喜至极。
然而,这个事例最耸人听闻之处,还在于斯特普雷顿先生的自述。他宣称,他的意识没有一刻是完全丧失掉的——他一直恍惚着,但恍惚中,他却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从医生宣布他死亡到最后摔倒在地,他都知道。“我还活着”——这就是辨明自己身处解剖室中,他拼尽全力说出的那句无人领会其意的话。
这样的故事轻易就能讲出许多,但我不准备再讲了。活埋时常发生,可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证明。当我们一想到觉察这种事发生是何其难得,我们就必须承认,它们可能在不为我们所知的情况下,已频频发生了。事实上,当人们占用一块坟墓时,不管目的何在、占多大地盘,几乎都能发现骷髅,它们都保持着令人极为疑惧的可怕姿势。
这种疑惧确实可怕——但更可怕的,则是厄运。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经历像活埋那样,能使灵与肉的不幸达到极点。肺部的压迫不堪忍受,泥土的潮湿令人窒息,裹尸布缠绕着身体,棺材逼仄,紧紧包围着自己,夜晚的绝对黑暗,深海般的寂静覆盖下来,虫豸虽说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它们征服了一切——加上还会想起头上的空气和青草;忆起好朋友,想着他们一旦得知我们的厄运便会飞身前来相救,可又意识到他们不可能获悉这一点;令我们对命运绝望的,惟有真正的死亡。
这样是思绪和坟墓中的感觉混杂在一起,给尚且跳动的心脏带来莫大的恐怖,既骇人听闻,又无法忍受,无论怎样大胆的想像,都难以达到这一境界。我们不知道,人间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而且,做梦也想像不出地狱到底有多恐怖,我们想不出有什么可怖的事能及上它的一半。因而,凡是关乎这一话题的叙述,都能勾起深切的兴趣,不过,鉴于人们对这一话题敬若神明,这种兴趣又恰好奇特地取决于我们是否信服所讲事件的真实性。我现在要讲的,是我自己的真实感受——纯属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几年来,疾病一直侵袭我,因为这病没有更为确切的命名,医生们就一致称之为强直性昏厥。尽管这种疾病的直接诱发原因乃至确切症状尚不明朗,但对于它鲜明的表面特征,人们却已经非常了解。其变化似乎主要表现在程度的深浅上。有时患者只会在一天或者更短的一段时间,陷入不同寻常的昏睡状态。
这期间,他都毫无知觉,外表上是一动不动,但依稀间,仍然可以感知到他微弱的心跳。他的身上还存留着些许暖意,脸颊上还挂着一抹淡淡的红晕。如果把镜子凑到他的唇边,则能察觉到他迟缓、不规则、犹犹疑疑的肺部活动。然后,这种昏睡状态会持续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即使是再怎么仔细观察,或者再怎么进行严格的医疗测试,也不能确定患者的状态与我们想像中的绝对死亡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了。
很常见的情况是,他只有依靠朋友对他的了解——知道他以前犯过强直性昏厥,据此产生怀疑,更主要的,依靠身体尚未腐烂,才能免遭活埋的不幸。好在这种疾病是渐进式的,第一次发病虽然症状明显,但不会被含含糊糊地误会成猝死。接下来,会一次比一次发作得厉害,持续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久。正因如此,才得以逃脱被活埋的危险。如果有人不幸第一次发作就罕见的厉害,那么,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他就会被活着运进坟墓。
我的病情与医学书上所讲的并无太大的差别。有时,没有任何明显的缘由,我就会渐渐陷入半昏厥,或者说半昏迷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我感觉不到痛苦,一动也不能动,严格说来,也没有思想,但在迟钝的昏睡中,却能意识到生命的存在,意识到围在我床边的那些人的存在。我就那么半昏迷着,直到危象骤然过去,完全恢复知觉。有时,我又会被病魔迅猛击中,恶心,麻木,打冷战,眩晕,在一瞬间就倒下去了。接着,是一连几个星期的空白、黑暗和寂静。整个世界一片虚无。彻底灭绝的感觉无以复加。我从后一种昏迷中苏醒的过程很慢,很慢,与骤然被击中恰成反比。正如黎明慢慢降临到一个在荒寒而漫长的冬夜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流浪的乞丐身上一样——灵魂之光就那么缓慢地、让人欣悦地又回转了来。
不过除了有这种昏睡的症状外,我的健康状况还算可以。我看不出这时常发作的疾病对我的身体有什么影响——除非真要把我在日常睡眠中的一个特征看成它的并发症。当我从睡眠中醒来时,我总是不能马上完全恢复意识,而是要一连恍恍惚惚地困惑上好几分钟——思维一般都是绝对静止,记忆更是彻底空白。
我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肉体的痛苦,但精神上的悲凄,却漫无边际。我的想像里,全是停放尸骨的场所。我总是谈论“虫豸、坟墓和墓志铭”。我沉沦于对死亡的幻想中不能自拔。被活埋的念头占据了我的大脑,萦绕不去。我所面临的危险令人毛骨悚然,它日夜不息地纠缠着我。白天,过度思虑的痛苦已经难以承受;晚上,则更加令人发指。当严酷的黑暗笼罩大地,种种可怕的念头于是不期而至,我禁不住浑身发抖——就像灵车上瑟瑟抖动的羽毛。我无法再忍受醒着时的折磨,我也总是挣扎着才肯入睡——因为每当想到醒来时,有可能发现自己已身在坟墓,我就战栗不止。最后,当我终于入睡,那也不过是立刻投身一个幻觉森森的世界。被活埋的念头凌驾于一切之上,它张开遮天蔽日的巨大黑翅,久久地盘旋不去。
无数个意象就这样在梦里压迫着我。让我从中挑选一个独一无二的场景记录下来吧。我想,我正陷于比平日更持久、更沉实的强直性昏厥中。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摸上我的额头,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急促地对我耳语道:“起来!”
我坐直身子。四周是沉沉的黑暗。我看不到唤醒我的那个人。我记不起自己是何时昏迷的,也想不出自己置身何处。在我一动不动正苦思冥想之际,那冰冷的手凶猛地抓住我的手腕,粗鲁地摇晃着,急促的声音再次响起:
“起来!难道我没命令你起来?”
“那么你是谁?”我问道。
“在我的居住地,我没有姓名,”那个声音悲哀地答道,“我曾经有生命,但我现在是鬼。我曾经冷酷无情,但我现在是仁慈的。你能感觉到我在颤抖。在我说话时,我的牙齿在嗒嗒作响,并非因为长夜漫漫,寒冷刺骨,而是因为恐怖的气息让人难以承受。你怎么能够平静地入睡呢?这极度痛楚的哀号让我无法入眠。这里的景象超过了我的忍受限度。起来,跟我来,去看看外面的暗夜。让我为你揭开那些坟墓。看!这景象难道说不令人悲哀?”
我抬眼望去。那依然抓住我手腕的看不见的鬼影,把全人类的坟墓都撬开了。每一座坟墓都放出微弱而腐败的磷光,这使我得以看到墓穴深处那些裹着寿衣的尸体,一具具尸体都悲哀而肃穆地与虫豸同眠。唉!与不眠之人相比,真正的安息者要少百万千万。微弱的挣扎,悲惨的骚动,无数个墓穴的深处,被埋葬者的寿衣沙沙作响,令人忧伤。我看到,那些瞧着似乎安息的,也多多少少改变了当初被埋葬时的那种僵硬不安的姿势。在我凝望之际,那个声音又对我说:
“哦!这景象难道不可怜吗?”我还没找到合适的词回答,鬼影就放开了我的手腕,磷火熄灭了,坟墓也都猛然合上了,同时,从里面传出一阵骚动,一个声音绝望地喊着:“哦,上帝!这景象难道不十分可怜吗?” 这样的幻觉夜夜出现,那恐怖的感觉涂满我醒着的时光。我的神经变得十分衰弱,我被恐惧击倒了,久久不能翻身。骑马、散步,进行任何户外运动,我都会犹豫。
说真的,我寸步不敢离开那些知道我会犯病的亲友,惟恐一旦出现以往的症状,会在真相大白之前就被活埋。对最亲密的朋友的关心和忠诚,我也持怀疑态度。我怕在某次比平素的发作更持久的昏睡中,他们或许会听信别人的劝导,认为我不会醒过来了。我竟然害怕,由于我带来了太多麻烦,他们也许会满心欢喜地把我的某次特别持久的发作,当成摆脱我的充足理由。他们郑重地允诺,极力保证不会这样,但根本消除不了我的疑虑。我强求他们发出最神圣的誓言,除非我的肉体腐烂到极点,无法再保存下去,否则决不能把我埋掉。即便如此,我还是恐惧地要死,任何道理都听不进去,一切安慰都无济于事。
我开始采取一系列精心的预防措施。其中一条是,我重新改造了家族墓窖,从里面打开它不费吹灰之力。我把一根长长的杆子伸进坟墓,只需轻轻一按,铁门就轰然敞开了。透气和采光设施也做了安排。在紧邻棺材的地方,摆放着方便的容器,里面备有食物和水,伸手就能拿到。棺材的衬垫柔软暖和,棺材盖子与墓门的设计原理一样,装上了弹簧,身体只消稍稍一动,就足以将它弹开。此外,坟墓的顶上,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铃铛,绳子是这么设计的——它穿过棺材上的一个洞,紧紧握在死尸的手里。可是,唉!人的命运自有定数,就算武装到牙齿又有何用?即便是这些煞费苦心发明的安全措施,也不能免除遭活埋的极端痛苦。这种痛苦是命中注定的不幸。
生命中的新纪元到来了——正如以前经常发生的那样——我发现自己从完全的无意识中浮出,进入了最初那种微弱而模糊的存在意识。慢慢地——就像蜗牛爬行那样缓慢——接近精神上暗淡灰白的破晓时分。一种迟缓的不安。一种漠然忍受钝痛的感觉。无所挂碍——无所希求——无所作为。接着,一段很长的间歇过后,是一阵耳鸣声,然后,在更长一段时间流逝了,四肢有了刺痛感,再接下来,就进入仿佛是永恒的静止状态,让人心情愉悦,在此期间,清醒的感觉挣扎着进入意识,随后再次坠入虚无,时间很短暂,接着就蓦地清醒。最后,眼睑微微颤动,马上就有莫名强烈的恐惧电击般袭来,血液于是迅速地从太阳穴涌到心脏。至此才开始明确地努力思考、努力回忆,至此才算获得那转瞬即逝的局部成功,至此,记忆才重新生动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情形。我觉得我不是从普通的睡眠中醒来。我记起自己是犯了强直性昏厥。最后,似乎在大海那狂涛巨浪的冲击下,我颤抖的灵魂被一种严酷的危险所覆没——被那幽灵般时常造访的念头所覆没。
在这种想像攫住我的几分钟里,我一动都不动。为什么?我是鼓不起动一动的勇气。我不敢尝试着去信服自己的命运——但在我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却在低语,说一切的确如此。绝望——没有其他任何不幸能创造出这般绝望——在长长的迟疑之后,惟有绝望在推动着我张开沉重的眼皮。我睁开了眼睛。黑暗——到处一片黑暗——我知道,这一阵发病结束了。我知道,疾病的临界点也早已过去。我知道,现在我的视觉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但眼前一片黑暗——到处都是一片黑暗——是始终如一的长夜的黑暗,黑得浓烈,黑得彻底。
我使劲尖叫起来——我的嘴唇和焦干的舌头一起痉挛地努力着,可空荡荡的肺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好像有一座大山死死压在上面,随着心脏的跳荡而喘息、悸动,拼命挣扎着才得以呼吸。
在我努力大声叫喊时,下颌一动,我才知道,它们被固定住了,就像人们通常对死者所做的那样。我也感觉到了自己是睡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身体两侧也有类似的东西压迫着。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敢动一下四肢,不过这时我猛地举起了胳膊——本来它们是手腕交叉地平放着的。我的胳膊撞到了一个坚硬的木质物上,它就在我的上方伸展开来,距我的脸至多六英寸。我不再怀疑了,我到底还是睡在了棺材里。
现在,在我无边的悲惨之际,款步走来希望的天使——我想到了自己的那些预防措施。我扭动着,做出痉挛般的努力,想推开棺材盖:它却一动不动。我在手腕上摸索着,想找到系在铃铛上的绳子:却根本找不到它。此刻,安慰者转身逃去,永远不再眷顾我;绝望变本加厉,统领一切。因为我发现,棺材里根本没有我悉心准备的软垫子——而且,鼻孔里突然扑进一股湿土特有的强烈气味。结论难以抗拒。我不在家族的墓窖里。我昏迷的时候不在家中,而是置身陌生人中间。可一切都在什么时候发生、是怎样发生的,我却想不起来了。他们像埋一条狗一样把我埋掉了。他们把我钉进一口普通的棺材里,然后深深地埋进一座普通的无名坟墓,永远埋在那里。 我确信了这一点。可是当这个可怕的事实钻进灵魂最深处时,我再次挣扎着大声叫喊。这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阵持久而疯狂的痛苦尖叫,或者说是哀号,划破了在地下的长夜。
“喂!喂!怎么了!”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到底出了什么事?”第二个说。
“别那么吵吵!”第三个说。
“你刚才像猫一样号叫,到底怎么回事?”第四个说。接着我被一伙看上去很粗野的人抓住了,狠狠地摇晃了几分钟。他们没把我从昏睡中唤醒——因为我在尖叫时已彻底清醒了——但他们却使我彻底恢复了记忆。
这桩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附近。我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去打猎。我们沿着詹姆斯河走了几英里。
夜幕降临时分,我们遭遇了暴风雨。一条装满花泥的单桅小帆船停泊在河边,船舱成了为我们遮风挡雨的惟一藏身处。我们充分利用了它,在船上过了夜。我睡在船上仅有的两个床铺中的一个上面,一艘仅有六七十吨位的单桅帆船,其卧舱当然乏善可陈。我的铺位上没有被褥,宽度至多十八英寸。床铺到头上甲板的距离刚好也是十八英寸。把自己塞进去,可没少费劲。
不过我睡得很香。因为无梦,也没做噩梦,所有的幻影自然是产生于我所处的环境,产生于我一向偏执的思想,产生于我前面提及的情况——我一觉醒来,总是长时间难以集中神志,尤其是难以恢复记忆。那些摇晃我的人是单桅帆船上的船员,和几个负责卸货的工人。泥土的气味是船上装的花泥散发出的。绑住下颌的布带是个丝绸手帕,因为没有戴惯了的睡帽,我拿它包了头。
然而,我所遭受的痛苦与真正的活埋毫无二致。它们非常可怕——可怕得超乎一切想像。不过,祸兮福所倚。极端的痛苦反而使我的心灵不可阻挡地觉醒了。我的灵魂奏响了和谐的音调——它有了一定的韧性。我出国。我充满活力地进行锻炼。我呼吸天堂的自由空气。我思考死亡以外的其他问题。我丢弃了医学书籍。我把“巴肯” 烧了。我不再读《夜思》 ——不再读有关墓地的夸夸其谈——不再读像本篇文章这样的鬼怪故事。
总之,我焕然一新,过上了人的日子。在那个值得纪念的夜晚之后,我永远消除了那些阴森恐怖的想像。我的强直性昏厥病症也随之消失了。或许,我之所以发病,正因为心中对阴森恐怖的东西想得太多,而不是因为发病,才心生阴森恐怖的想像。
有时,即使在理性的清醒眼光看来,我们人类的悲惨世界,与地狱不无相似之处,但人类的想像力不是卡拉蒂斯,可以不受惩罚地探测每一个洞穴。唉!不能把大量坟墓般的恐怖,都看作是稀奇的想像——但是,像那些追随着阿弗拉斯布在奥克苏斯河的航程的魔鬼,必须入睡,否则它们会把我们吞噬——它们必须陷入昏睡,否则我们就得毁灭。
跳蛙
我真不知道有谁能比国王更热衷于笑话。他就像是为了笑话而活着。谁要是讲个笑话奇闻,还把它说得有滋有味,那再对他胃口不过。因此,他的七位大臣都以爱说笑话且说得炉火纯青而著称。他们跟国王一样,都是肥胖油滑的大块头,都是独一无二的说笑好手。我不是很确定,是不是人们因说笑话而长胖,还是胖子们骨子里就爱说笑话——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瘦骨伶仃的人说笑话,那他肯定是个稀罕人物。谈到优雅,或者,如他所称的“鬼”聪明,国王从不拿这个惹自己烦。他特别欣赏过分的笑话,很少嫌它太过冗长。过分的斯文让他厌倦。比起伏尔泰的《查第格》来,他更喜欢拉伯雷的《庞大固埃》。而且,总的来说,恶作剧比嘴上说说笑话更对他的胃口。
在我描述的日子里,宫廷里的小丑还没完全过时。欧洲大陆上几个强国还保留着他们的“小丑”,他们穿着杂色的衣服,带着尖尖的帽子,挂着铃儿,每逢御桌上落下一点儿面包屑,总是立刻说着俏皮话儿,对君王感恩戴德。
自然,我们的国王也养着他的“小丑”。情况是,他需要些愚蠢荒唐的东西——只要是为了平衡他那七位英明睿智的大臣们的绝顶智慧——更别提他自己了。
不过,他的小丑,那个专业小丑,又不仅仅是个小丑。在国王的眼里他可值三倍的价儿,因为他还是个侏儒和跛子。那时候,宫廷里的侏儒像小丑一样平常;许多君王要是没有个小丑来为他逗乐、没有个侏儒供他取笑,会感到很难打发日子——宫廷里的日子,要比别处漫长得多。可是,就像我看到的,一百个小丑里面,有九十九个都长得胖乎乎、圆滚滚,还笨手笨脚——所以让我们的国王沾沾自喜的跳蛙(那小丑的名字)可不一般,他一个人顶得上三个的价值。
我相信“跳蛙”这名字不是他的教父母在洗礼上给他起的,而是七位大臣看他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走路,而一致赞同封了他这个名号。实际上,跳蛙只能以穿插藏闪的步态行进——一半像跳,一半像扭——对国王来说,这是种有趣之极的动作,当然也足以安慰他自己,因为国王虽然挺着个将军肚,顶着硕大的脑袋,还是被朝廷上下当作头号美男子。
跳蛙的腿那么扭来扭去的,在路上行走就成了苦差使;但他的双臂的肌肉却格外有力,他能在树木绳索之类很难攀爬的东西上,表演许多极其灵巧的动作。这样的力量,倒像是造物主为了补偿有缺陷的腿脚而赐予他的。在这样的表演中,他无疑更像是一只松鼠或是小猴子,而非一只青蛙。
我没法儿确切说出跳蛙最初来自哪个国度。不过应当是个没人听说过的蛮荒之地——一个离国王的宫廷极其遥远的地方。一位个头和跳蛙差不多矮小的姑娘,叫特培塔,身材很好,还是个出色的舞者,就和他的家乡毗邻,他俩被国王的一位常胜将军从家乡强征了来,作为礼物送给国王。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小俘虏之间自然而然产生了亲密无间的感情。实际上,他们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跳蛙虽然总在耍把戏,要是不能多为特培塔效劳,就一点儿也不受欢迎;她虽然是个矮子,却面容秀丽,举止优雅。人人倾慕她,宠爱她;因此她拥有很大的影响力,只要可能,她总是用这个来为跳蛙谋利。
在一个盛大的全国庆典——我忘了是什么了——国王打算举行一场化妆舞会,只要宫廷里举行化妆舞会或者是诸如此类的聚会,总会召去跳蛙和特培塔两人前去表演。尤其是跳蛙,在准备表演节目、编排新奇角色、张罗假面舞会的服装方面,无一不能,几乎到了少了他什么事儿也做不了的地步。
节日的夜晚来临了。在特培塔的监督下,一个华丽的大厅装饰好了,各种各样能让化妆舞会更出挑的饰物都用上了。整个宫廷,等待的焦灼达到白热化了。提到要穿什么服装,要扮演什么角色,不难想见,每个人都早已拿定主意。许多人在一个星期甚至是一个月前,就已经决定了要扮演什么角色,并且事实上,除了国王和他的七个大臣们,没人犹豫不决过。国王和七大臣为什么会犹豫,我没法说,除非是他们纯粹是为了恶作剧。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太胖,他们才觉得很难做出选择。无论如何,时间是在飞跑;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召来了特培塔和跳蛙。
两个小伙伴应国王之召而来的时候,国王正与他的七位内阁成员正坐在酒瓶堆里纵饮,只是国王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他知道跳蛙不喜欢喝酒,因为酒总是让这可怜的跛子兴奋得发疯。这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可是国王就喜欢恶作剧,以强迫跳蛙喝酒和 “作乐”来寻欢——这是国王的叫法。
小丑和他的朋友走进房间,国王说道:“过来,跳蛙。为了你那些不在这儿的朋友的健康,喝了这一杯,”跳蛙听到这儿,叹了口气。“然后让我们来享受享受你的发明。我们需要角色——角色,小子——一些新东西——不寻常的。我们烦透了老这么千篇一律。过来,喝下去!酒能刺激你的灵感。”
跳蛙尽力想和平常一样,挤出几句笑话来迎合国王;可是努力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刚巧这天是这可怜的侏儒的生日,而为他“不在的朋友们”喝酒的命令让他的眼眶充满了泪水。他谦卑地从暴君的手中接过高脚杯,苦涩的眼泪大滴大滴掉了进去。
“哈!哈!哈!”小矮子强饮下一杯酒,国王仰天大笑,“看看一杯好酒力道多大!怎么,你的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了!”
可怜的家伙啊!他的大眼睛幽幽地忽闪着,却不是闪闪发亮;酒精可以使他大脑兴奋,却也只是一瞬间。他马上就醉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高脚杯放在台子上,半痴半呆地四处打量着这伙人。见国王的“玩笑”奏了效,他们都给大大逗乐了。
“那么现在办正经事吧,”首相说。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胖子。
“对,”国王说,“来帮我们一把。角色,我的好伙计,我们需要扮演角色——我们所有人都要扮演——哈!哈!哈!”这完全是在说笑话。七位大臣纷纷应和他的笑声。
跳蛙也笑了,虽然笑得软弱无力,还有些茫然。
“过来,过来呀,”国王不耐烦的说,“你没什么好主意么?”
“小的正极力想些新奇的招儿,”矮子有些心不在焉地答道,因为他被那酒搞得晕头转向。
“极力!”暴君狂叫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啊,我知道了。你不痛快,还想再喝点儿酒。给,喝了它!”他又倒出了满满一杯酒,赐给跛子,后者只是呆呆地瞪着它,喘不过气来。
“我说,喝啊!”这个怪物吼着,“要不以撒旦的名义——” 小矮子犹豫着。国王的脸都气紫了。朝臣们脸上堆着假笑。特培塔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来到国王的御座前跪下,求他饶了她的朋友。
国王看了她好一会儿,显然,对她如此大胆很是吃惊。他像是完全不知所措了,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是说些什么了——怎么样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他的愤怒呢。终于,他一个字也没吐出来,粗暴地把她推开,把满杯子的酒泼在她脸上。
那可怜的姑娘尽最大的努力爬起来,甚至不敢吭一声,重新退回到桌脚旁。
房间里一片死寂,大约持续了半分钟,要有一片叶子或是羽毛落下来,也能听得见。突然,一声低沉却刺耳、拖长了的摩擦声打破了沉寂,像是从房间的各个角落一齐传出。
“干什么——干什么——你弄出那个动静来干什么?”国王狂暴地扭头对矮子质问道。
矮子的酒看来差不多醒了,他镇定地死盯着国王的脸,只脱口说出几个字:
“我——我?怎么摊到我头上了?”
“声音像是从屋外传来,”一个朝臣道,“我还以为,是窗子上的鹦鹉在金属笼子的栅栏上磨嘴呢。”
“没错,”国王答道,好像因这猜测而获得大大的解脱,“不过,我以骑士的名誉起誓,那是这浪荡家伙在磨牙。”
矮子一听这话,笑了起来,(国王实在是个喜欢说笑的人,谁笑他都不会反对)露出一排孔武有力的大牙,让人生厌。矮子表示,他很愿意喝酒,他们想让他喝多少他就喝多少。国王得到安抚,熄了怒火。跳蛙又灌下一杯酒,看起来并没流露醉态。他精神百倍,盘算起化妆舞会来。
“我说不出是怎么想出这念头的,”他很平静地说,倒像他一辈子从没碰过酒似的,“不过,就在陛下您打了那姑娘,把酒泼到她脸上之后——就在陛下您这么做了,那只鹦鹉在窗外发出难听的噪音,一个绝妙的解闷的点子出笼了——那是我的国家里的一种游戏——我们通常在化妆舞会上表演,不过在这儿,它会是个崭新的玩艺。不巧的是,得有八个人来演,而且——”
“我们不就是八个人吗!”国王喊道,为自己敏锐地发现了这巧事大笑不已,“我和七个大臣正好凑够八个。说吧,是什么游戏?”
跛子答道:“我们叫它‘八只铁链上的猩猩’,要是演得好,一定很好玩。”
“好,就演它,”国王强调道,一边挺直身子,垂下眼皮。
“这游戏的妙处在于,”跳蛙继续说道,“它能把女人吓坏。”
“妙啊!”国王和大臣们齐刷刷地喊。
“我来把你们打扮成猩猩,”矮子继续道;“一切都交给我吧。扮相肯定惟妙惟肖,参加化妆舞会的人准会把你们当成真野兽——当然了,他们也会惊得要死,吓得要死。”
“哦,这太棒了!”国王呼喊道,“跳蛙!我会让你成为一个人物。”
“戴上锁链,为的是人们听到它的丁零当啷声,会迷惑得更厉害。你们要假装成从看守者那里逃出来的。陛下您想不到,这节目有多出彩,在化妆舞会上来了八只带锁链的大猩猩,别人还以为是真猩猩;他们凶猛地吼叫着横冲直撞,冲到一群习惯于文雅华丽的男男女女中间。这对照真是无与伦比!”
“肯定会是这样,”国王说。内阁大臣们已经急不可耐地站起身来——像是要迟了似的——去实施跳蛙的计划了。
他把这帮人装扮成猩猩的办法很简单,不过也很灵光。在这段故事发生的那个年月,文明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极少能看到猩猩;矮子扮演的野兽很逼真,把人吓得魂飞魄散。所以他们根本不会被看穿。
国王和大臣们头一回把自己套进紧绷绷的衬衣衬裤里,再浸透柏油。这时,一伙人当中的一个提议用羽毛;可是立刻被矮子否决了,他用活生生的例子让八个人很快信服,像猩猩这种动物的毛发用亚麻来假扮会更加好。于是,柏油外面厚厚地粘上了一层亚麻。长链子也备好了。先把它绕过国王的腰,系好,接着绕过另一个大臣,再系好,然后一一绕过其他大臣的腰部。缠好链子,各人尽量离彼此远远地站着。他们站成一圈。为了使效果更逼真,跳蛙把铁链上多出来的大约两个直径长的部分以直角穿过圈子。今日,婆罗洲人就是这么捕捉黑猩猩或是其他大型猿类动物的。
举行化妆舞会的大宴会厅是个圆形的房间,很高,阳光只能透过顶上的一扇窗照进来。夜晚的气氛就营造出来了。大厅里,一盏巨大的烛灯在从天窗当中垂下的铁链上吊着,光亮主要来自这里。通常用平衡器升升降降;不过为了看上去好看点,链子从屋外绕过,穿过屋顶。
大厅的装饰交给特培塔监督,不过在一些细节上,她似乎还是受着他的小矮子朋友更为冷静的指点。这一次,遵从他的建议,大吊灯被移走了。天气暖和,吊灯上的蜡泪难免会滴落下来,弄脏客人们昂贵的衣服,是很烦人的。因为沙龙里相当拥挤,没法指望客人们避开大厅中央,也即是躲开大吊灯的下方。在大厅里其他不挡道的地方,都摆上了烛台。靠墙放了一排女像柱,大概有五十到六十个,右手都握着大火把,散发出宜人的香气。
那八只大猩猩遵照跳蛙的嘱咐,耐心守候到半夜,等到殿内挤满戴假面具的来客方才现身。钟声还没停,他们一伙儿就冲了进来,不,应当说是滚了进来——他们的链子碍手碍脚的,一路上磕磕绊绊。
人群爆炸了,见此情景,国王心中荡满喜悦。不出所料,客人多半把这些面目狰狞的动物当成了大猩猩,要不就是当成别的真野兽。好多女人惊吓过度,晕了过去。要是国王没有预先下令,不许带武器到舞会上来,舞池必然因他们的嬉闹而鲜血横流。人潮向大门涌去,可是在国王的命令下,大门在他冲进来后就立刻锁上了;并且他还听从了矮子的建议,把钥匙留在了身边。
混乱达到了顶峰。每个人只顾得上自己活命。实际上,人群拥挤不堪,确实非常危险。因为要移去吊灯,吊着大吊灯的链子起初被拽上去了,可现在它渐渐降了下来,直到末端的吊钩离地板只有三英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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