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讲一个案例,请大家给点意见
是国内的事情,知道德国法律不一定适用,但我只是想解开几个疑团。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群人在一个购物网站的一个商家那里定了2000块的货,商家8月28号(日期都是我假设的,真实日期我忘记了)收到货款后,说9月1号发货,快递,可定货的人9月3号还在快递公司的网站上还没有看到自己的货单,于是和商家联系,这时,商家的老公出来说,他老婆有病住院了,要手术,货9月1号已经发走了(没有出示有效单据),要大家耐心等等。
过了几天,买货的人发现,货物是9月5号快递公司才接手的,所以买家很生气,希望卖家给个说法,卖家老公又出来说,卖家刚做完手术,希望别惊动她,买家也都理解的,只好等包裹,谁知道,没过两天,快递公司网站上查得,包裹给退回到原发地了,说是发件人要求退回去的。
买家就坚持要卖家退款,过了差不多半个月,卖家说自己出院了,答应给买家退款,此时事情已经闹得很大了,网站的管理员都出面了,说款先汇到她那里,她负责给每个买家退款。卖家把钱退了之后,买家说,要卖家赔偿这段期间因为没收到货物,而在别的商家定货所造成的损失(因为当时卖家在搞促销,东西比较便宜,买家要求卖家赔偿其中的差价,汇款手续费,快递费,好象还有别的费用,具体我记不清楚了)。
卖家说,货款已经退了,其他费用她不管,买家请管理员出面调节,这期间,又出事了,有人指出,8月底到9月,卖家根本没住院,没做手术,而是去了外地,没办法发货,所以就编了个借口来敷衍大家(这些后来卖家也承认了)。买家们大为恼火,就要联名告卖家,据说已经去了派出所,正在收集证据。
事情就是这样,现在正在进行中,还没有结果。我的问题是:
1、买家能以什么名义告卖家?我看那个网站的帖子里有人说要告卖家网络欺诈,可卖家都退了货款了,能算得上欺诈行为吗?
2、买家要求卖家赔偿的,例如差价,汇款手续费等,是否合理?
暂时就这两个问题,我还在关注这个事件的进展。 呵呵~~~~财神妹妹什么时候开始学法律啦?
我也关注哈~! 事事关心嘛,上次我不说了吗,我很八卦的哦。 这个叫unterlassene Lieferung, 大概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 不过合同很关键.
看了你这么复杂的案例都晕了, 又是装病, 又是骗人的.....
从前选过经济法, 考过了之后都忘了, 呵呵, 我也很好奇ing 复杂吗?我已经尽量精简了啊。
unterlassene Lieferung中文叫什么?我不是学法的,专名我不懂哩。 unterlassene 疏忽, 被忽略
Lieferung 供应品, 应交的货物
估计的, 可能是这个, 我没有书了, 有时间去查查 74我了,不问了!!!!!!!!
刚才去那个网站看了一下,我成众矢之的了,我就说出自己的疑问而已,绝对中立的立场,结果好象我是卖家的帮凶似的,爱咋地咋地,和我又没啥关系,7474747474747474。 楼上的MM别生气,你的疑问在哪里呢? 买家要求的这两项赔偿,法律具体怎么规定的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于理来说,都是应当的啊。双方对事实的认定也比较一致,所以应该没什么大的疑问吧?就是赔多赔少的问题啦。 就我对法律条款的理解, 德国应该是这样的
你上述案例属于Fixgeschäft _ 交易带固定的日期, 造成的后果 unterlassene Lieferung
1. 在德国的情况, 因为拖延供货是由卖方造成的, 根据合同应该赔偿损失. 名义“ Lieferungsvrzug“
虽然不算欺骗, 但因为有过交易, 交易的性质是Fixgeschäft 即交易带固定的日期, 所以应该赔偿买方的损失, 要求赔偿是买方的权利_ 根据德国法律
2. 所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
差价,Unkosten
汇款手续, Provision fuer Bank
快递费, Porto
总称Schadenersatz , 应赔偿的损失
其实那个女的病还是没病根本没有关系,关键问题是卖方没有定期运货, 所以应该赔偿损失
这是德国的情况, 就算你替买方问, 也没什么的啊, 不过是交流交流而已, 有些人还真是, 你也不用气了 谢谢楼上的两位mm。
明白了,由于卖方单方面毁约,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该由卖方来承担,帐算得细点,买方联系别的卖家所需要的电话费,取货时的车费,由于生气上火去看病的费用(好象真的有个人因为这事气病了)等等,都应该由卖方来承担了,对吧。
回到第一个问题。我刚才去那个网站看的时候,有人说,卖家退钱是退了,但只有参加团购的那些人给退了,还有很多散户,她们的钱卖家都没退(一笔糊涂帐,我是没细看),加起来,数目也不少的,而且现在卖家让人这么一曝光,肯定不会再露面,所以这些散户联合团购的那些人,正在一起组织材料呢。照这么看,这些人告卖家欺诈应该没问题吧,钱没退嘛,那团购的那批就只能要求赔偿呗。不知道我这么理解对不对。
我是本着学习和请教的态度发帖子询问的,在那个网站上我也是好心提醒她们,毕竟有些事情情理说得通,但法律未必支持,被人指责是我没想到的,而且不只一个人,让我觉得蛮难过,不过总算自己也学到东西了,帖子没白发,也挺高兴的,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喜忧参半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