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na_hu 发表于 2005-9-12 01:39

法律版删ID规则!

法律版很少有人身攻击和污言秽语,所以,这个规则看来象是不需要的.
但是,我们是法律版,在给了很多在德朋友建议的同时,也是在德朋友法律,道德上的指南针!

对于某些奉劝别人勇闯法律底线的ID,我会减分警告,3次以后直接封ID!

即日起实施!

fc200x 发表于 2005-9-12 03:48

第一个支持斑竹

沉落湖心 发表于 2005-9-12 03:51

第二个支持斑竹

kakalein 发表于 2005-9-12 06:14

是啊,顶:)

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05-9-12 09:59

支持!

茉莉花 发表于 2005-9-12 10:36

我第六个支持吧:)

leo_moo_5 发表于 2005-9-12 10:52

给斑竹提个建议:您能把您所说的具体一下吗?因为按您现在说的,可操作性是在不高。建议您把触犯您“规则”的“案例”附上,这样好让我们心里有数,什么样的能翻到这个规则。因为大概会有朋友回答问题的时候,虽然没有法律基础,但把自己所见所闻的事例跟提问题的朋友说了(就像前一个对GEZ的讨论),有的可能就违反法律了,这样算翻了这条“规则”么?如果算的话,那恐怕有人提问题,只能等一些有法律基础的朋友来回答了。当然我说的只是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况,也请斑竹斟酌我的建议。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9-12 11:25

原帖由 leo_moo_5 于 2005-9-12 11:52 发表
给斑竹提个建议:您能把您所说的具体一下吗?因为按您现在说的,可操作性是在不高。建议您把触犯您“规则”的“案例”附上,这样好让我们心里有数,什么样的能翻到这个规则。因为大概会有朋友回答问题的时候,虽然 ...
看不惯那样的: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16196&extra=page%3D1&page=1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9-12 12:11

强烈支持版主!

虽然人都免不了会犯错误, 但是至少应该有道德和羞耻感, 明明干着不好的事情, 还沾沾自喜洋洋得意振振有词, 甚至把别人的遵纪守法当成傻. 如果因为没钱便可以逃票, 卖假名牌, 那么, 是不是说没钱也可以杀父或抢银行呢, 那也就是所谓的借, 借的东西不同而已. 人人这样社会岂不是要乱套?

另外, 人在国外, 当1个中国人犯了错, 别人说起来, 总是中国人怎么怎么, 不认识中国人的人, 从此对中国人有了这么个印象, 以后他接触的每个中国人, 都有着由此而来的戒心. 所以, 在国外, 我们代表的不再只是自己的小我, 也代表着中国人.

[ 本帖最后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5-9-12 13:16 编辑 ]

leo_moo_5 发表于 2005-9-12 13:28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9-12 12:25 发表

看不惯那样的: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16196&extra=page%3D1&page=1

看了,斑竹还是指明看不惯那个ID吧,这样好判断些。想来是指后来那个wangsword吧?
个人觉得,就帖子本身而言,应该是对人的警示。

[ 本帖最后由 leo_moo_5 于 2005-9-12 15: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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