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1:56

“我从第二十三街搭地铁到上城。”他停顿片刻后才回答。

    “奇怪——非常奇怪,”万斯看着正在燃烧的烟头,“在那十五分钟内你不太可能打电话给任何人吧?”

    我突然想起爱丽丝•拉佛司小姐说的,克莱佛曾在星期一晚上十一点五十分打电话给她。万斯并没有透露他所知道的部分,光是这个问题就让对方心里七上八下的。克莱佛担心情况变得对他不利而开始闪烁其词。

    “如果我在第七十二街下地铁,并且在走到欧黛尔小姐住处之前打电话给别人,这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然而,严格来说,如果你在十一点四十分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然后进入地铁,坐到第七十二街,然后走到第七十一街,再走进那栋建筑物,在她门口驻足片刻,最后在十一点五十五分离开——全部只花了十五分钟——你恐怕很难有时间停下来打电话给别人。不过,我不会再逼问你这件事,但是我真的想知道,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四十分你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的这段时间里,你在干什么。”

    “老实告诉你,那晚我很沮丧。我知道欧黛尔小姐和另一个男人出去——她原本是要和我约会的。我气急败坏地在街上闲荡了大约一个小时,也许更久。”

    “在街上闲荡?”万斯皱着眉头。

    “没错,”克莱佛话中充满敌意。然后他转过身来,仔细打量着马克汉。“你记得我曾建议你最好从一位林格斯特医师下手,……你从他那里追查到什么吗?”

    “哦!对了!林格斯特医师!当然!……所以,克莱佛先生,你在街上闲荡?‘街上’,请你特别注意!——你陈述这件事,我强调‘街上’这字眼,而你——出乎意料之外地——提到林格斯特医师。为什么是林格斯特医师?可没人提起他。但是那个字眼‘街上’——却让人产生联想。说到街上让人想到林格斯特医师——就像提到巴黎让人想到春天是一样的。很好,非常好。……现在我已经得到另一块拼图了。”

    马克汉和希兹看着他就像他突然疯了一样。他静静地从烟盒中挑出一枝瑞奇烟点燃,然后对克莱佛报以消遣的微笑。

    “我亲爱的朋友,接下来该是你告诉我们,当你星期一晚上漫步街头时,在何时以及在哪里遇见林格斯特医师的时候了。如果你不说的话,那么我就要代你说了。”

    克莱佛有整整一分钟的时间没开口,冰冷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马克汉检察官的脸上。

    “我已经告诉你们大部分的事了。好吧,现在告诉你们剩下的事。”他苦笑了出来。“我在将近十一点半左右前往欧黛尔小姐那里——我想她那时可能在家。我在巷子口碰见站在那里的林格斯特医师。他和我打了招呼,并且告诉我有人正和欧黛尔小姐在一起,于是我走到街角的安索尼雅旅馆。大约十分钟后我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就像我之前说的,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十分钟后我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的朋友,希望她安排一个聚会,但是没成,于是我又回到她的公寓。回去时医师已经不在了,我顺着巷子走去,然后从侧门进去。之后我驻足她家门前一分钟,就像我告诉你们的,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我就离开回家了。……这就是所有的经过。”

    就在这时候史怀克进来向希兹附耳说了些事情。希兹立刻站了起来,尾随这位机要秘书走了出去。没一会儿他又回到办公室,带着一包鼓鼓的吕宋纸袋。他将它交给了马克汉,并以低得让我们无法听见的声音向马克汉报告着什么。马克汉显得惊讶而且不高兴。在挥手要希兹坐回他的位子后,他转向克莱佛。

    “我得让你在接待室等个几分钟,我现在另外有件紧急的事。”

    克莱佛不吭一声地离开了,接着马克汉打开了纸袋。

    “我不喜欢这样,警官。我在昨天你建议时就告诉过你了。”

    “我知道,长官,”感觉上,希兹并非如他说话的语气那样,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如果这些信件没有问题,而克莱佛又没对我们撒谎,我会派人将它们放回去,那么就不会有人知道它们被动过了。但是如果它们证实克莱佛是个骗子,那我们就有很好的借口取得它们。”

    马克汉并未争执这点。他嫌恶地开始检查这些信件,并特别留意日期。有两张照片瞄了一眼就放了回去,并厌烦地撕掉一张好像画有钢笔素描之类的纸张,扔进垃圾桶里。我注意到其中有三封信他放到一边。花了五分钟看完其他信件后,他把它们又放回了纸袋里。然后他向希兹点头。

    “带克莱佛进来。”他站起来,转身看着窗外。

    等克莱佛又坐回桌前的位子时,马克汉头也不回地说:

    “你告诉我你在六月时从欧黛尔小姐那里买回了你的信。你记得日期吗?”

    “不确定,”克莱佛轻松地回答,“但我想是在六月初吧——大约第一个礼拜的时候。”

    马克汉指着他放在一旁的三封信问道:

    “那么,你又怎么刚好会有你在七月下旬从阿第伦达克山写给欧黛尔小姐的和解信?”

    克莱佛自我克制得非常好。一阵相当冷静的沉默后,他只温和平静地说:

    “想必你是合法取得这些信件的。”

    马克汉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但是同时他也被克莱佛一再的欺骗给激怒。

    “我很抱歉地承认,”他说,“它们都是从你住的地方拿来的——我向你保证这不是我的指示。但是由于它们已经意外地落到我手里,聪明的话,你最好能提出你的解释。在欧黛尔小姐尸体被发现的那个早上,她的公寓里有个空的文件盒,而且,从种种迹象判断,它在星期一晚上曾经被打开过。”

    “我了解了,”克莱佛刺耳地笑着,“很好。事实是——虽然我并不期待你会相信我——我一直到八月中,也就是三个星期前,才付勒索费给欧黛尔小姐,那也是我拿回所有信件的时候。我对你说是六月,是为了把日期尽可能往前推。事情发生的时间离命案愈久,我想,你就愈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马克汉站在那,不知如何是好地摸着那些信件。倒是万斯解决了他的难题。

    “我真的认为,”他说,“你可以相信克莱佛先生的解释,并且将这些情书还他。”

    马克汉犹豫了一会儿后,拿起那个吕宋纸袋,放回三封信,并且交给了克莱佛。

    “我希望你能了解,我并不赞同这种窃取信件的行为,你最好把它带回家销毁。——我不会再拘留你了,但是请你留在我可以找得到你的地方,以应不时之需。”

    “我不会逃走的。”克莱佛说。之后希兹带着他去搭电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1:57

一通电话

九月十五日,星期六,上午十点

    希兹回到马克汉办公室,无望地摇着头。

    “星期一欧黛尔死亡之夜应该有一定的迹象可循。”

    “的确,”万斯同意。“欧黛尔小姐爱慕者的午夜秘密聚会。毫无疑问地,曼尼克斯在那里。他看见克莱佛,克莱佛又看到林格斯特,而林格斯特则看见了史帕斯伍德——”

    “哼!但是没人看见史基。”

    “问题是,”马克汉说,“我们不知道克莱佛说的话有几分真实性。——对了,万斯,你相信他真的在八月把信买回来吗?”

    “但愿我们知道!真是让人一头雾水,不是吗?”

    “无论如何,”希兹说,“克莱佛供称在十一点四十分打电话给欧黛尔,而且是个男人接的这件事,杰梭的陈述可以证明。我认为克莱佛在那晚看见林格斯特这点也没问题,因为就是他首先暗示我们要注意这位医生的。他是先发制人,因为林格斯特医师可能会告诉我们他见过克莱佛。”

    “但是如果克莱佛真有不在场证明的话,”万斯说,“他可以干脆就说医生在撒谎。然而,不论你相不相信克莱佛所供称的,你可以相信我的说法,那晚除了史基以外,还有另一位访客在欧黛尔的公寓里。”

    “也对啦,”希兹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但是,即使如此,这个家伙也可能只是对史基不利的一项有力证据而已。”

    “或许吧,警官。”马克汉眉头紧锁,“现在我惟一想知道的是,侧门是怎么被打开的,后来又是如何从里面锁上的。我们知道它在午夜左右是开着的,而且曼尼克斯和克莱佛都曾进出过。”

    “你太过于烦恼这些琐事了,”万斯态度冷淡地说,“只要我们找出是谁和史基一块待在金丝雀金碧辉煌的笼子里,门的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我想应该是曼尼克斯、克莱佛以及林格斯特三人其中的一个吧。目前他们三人嫌疑最大。如果我们相信克莱佛所说的,那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十一点三十分到午夜之间进入欧黛尔的公寓。”

    “没错。但是你只从克莱佛那儿知道林格斯特当时在附近,而这个还无法证实的说法不能让人完全采信。”

    希兹突然大叫,眼睛看着墙上的钟。

    “喂,你昨天说十一点要找那个护士过来,究竟要不要?”

    “我已经为她的事烦了一个小时了,”万斯显得相当困扰,“真的,我一点也不想见她。我真希望有奇迹出现。就让我们先等林格斯特医师到十点半再说吧,警官。”

    话还没说完,史怀克就向马克汉报告说林格斯特医生紧急地赶了过来。这情形真是有趣,马克汉当场笑了出来,而希兹则是以不可思议的表情惊讶地看着万斯。

    “我可不是通灵的人,警官。”万斯笑着说,“林格斯特医师昨天意识到我们将逮到他说谎的把柄,所以他决定先一步亲自来向我们解释。很简单,对不对?”

    “是啊。”希兹惊讶好奇的表情消失了。

    当林格斯特医生走进办公室时,我注意到他那惯有的高尚优雅气质尽失。他的脸上同时流露出歉意与焦虑。过度紧张带给他的烦恼显而易见。

    “长官,我来就是要,”他说着,并在马克汉示意下坐了下来,“告诉你星期一晚上的真相。”

    “真相永远受欢迎,医生。”马克汉鼓励他说。

    林格斯特医师点头同意。

    “我很遗憾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没有说出真相,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好好衡量过这件事的严重性;而一旦我作了不实的叙述,我觉得我除了选择欺骗下去外别无他法。然而,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得到的结论是:坦白是通往智慧之路的途径。——事情是这样的,长官,星期一晚上我提到的那几个小时里,我并没有和布里顿夫人在一起。十点半之前我都待在家里,然后我去了欧黛尔小姐住的那栋大楼,将近十一点的时候到达那里。十一点半之前我一直站在大楼外的街上,之后我就回家了。”

    “如此简单的叙述还需要更详细的解释。”

    “我了解,长官。我正准备解释。”林格斯特医师吞吞吐吐地说,白皙的脸上泛着紧张的神情,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知道欧黛尔小姐要和一位名叫史帕斯伍德的男人一起吃晚饭、去剧院,这让我觉得很痛心。就是史帕斯伍德让欧黛尔小姐对我愈来愈冷淡,都是因为他的介入才让我开始威胁这个年轻女人。那晚我坐在家里,脑海里不断想着这情形,突然有股冲动要展开报复行动。我问我自己,为何不马上结束这让人无法忍受的情形?为什么不让史帕斯伍德也跟着一起玉石俱焚?”

    他愈说愈激动,眼睛的神经开始抽动,肩膀痉挛得就像是那些抵挡不住酷寒的人一样。

    “别忘了,长官,我正饱受着痛苦的煎熬,而我对史帕斯伍德的恨似乎让我失去了理智,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在无法克制的情况下,我把手枪放进口袋,飞奔出家门。我当时认为欧黛尔小姐和史帕斯伍德可能就快从剧院回家了,我打算强行进入她的公寓,并且执行我计划好的行动……从对街我看到他们进入大楼——那时大约是十一点——但是,当我正准备面对面摊牌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没有马上执行报复行动;我——我把报复念头搁在一边,正享受着一种让我疯狂满足的快感——他们的生死现在正操控在我的手中。……”

    他的手因害怕而抖得非常厉害,眼睛抽动的次数也愈来愈多。

    “我心中暗自高兴地在那里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正当我要进去作个了断时,一个叫克莱佛的男子走了过来并且看到了我。他停下来和我打招呼,我想他可能也是来找欧黛尔小姐的,所以我告诉他她已经有了客人,随后他朝百老汇大道走去。等他转进街角,这时候史帕斯伍德从大楼出来,跳上一辆来载他的计程车……我的计划终于宣告失败,因为我拖得太久了。突然间我似乎从一场可怕的梦魇中惊醒,几乎处于崩溃的状态,但是我还是设法回到了家。……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我对天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1:58

他全身无力地陷进椅子里。在他陈述时煎熬着他的那股被压抑的紧张与激动消失了,此刻的他显得无精打采且冷漠。他坐在那里喘了一会儿气,并且两次搓揉着他的前额。显然他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再问下去,最后马克汉叫崔西送林格斯特医师回家。

    “歇斯底里后的短暂虚脱,”万斯淡淡地说,“所有这些偏执狂的家伙都会过度神经衰弱。明年他就会进精神病院。”

    “或许吧,万斯先生。”希兹对这病态心理学的话题毫无兴趣且不耐烦,“我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把这些家伙的事情连在一起。”

    “的确,”马克汉点头,“不可否认,在他们的叙述中有着事实的根据。”

    “但是请注意,”万斯指出,“他们所说的并未排除他们任何一个人是凶手的可能。正如你说的,时间上都非常吻合;然而,不管时间上再怎么吻合,他们三个其中一人都有可能在那晚进入欧黛尔的公寓。举例来说:曼尼克斯可能在克莱佛进入大楼、驻足她家门口前,从二号公寓进入欧黛尔公寓,而他在离开时可能正好目睹克莱佛离去。——克莱佛可能在十一点半时和医生说过话,走到安索尼雅旅馆,然后在十二点前回来,进入欧黛尔小姐的公寓,而在他出来的时候正好曼尼克斯打开芙丽斯比小姐的门。——再来,那位激动的医生可能在十一点半史帕斯伍德离开后进去,待了约莫二十分钟,在克莱佛从安索尼雅旅馆回来前离开。……不!他们叙述吻合的这件事一点也不会让其中任何一人免于杀人的嫌疑。”

    “而且,”马克汉补充,“那句‘哦,我的天!’的叫声,可能是曼尼克斯或林格斯特发出的——如果克莱佛真的听到的话。”

    “无疑地他听到了,”万斯说,“午夜时分的确有人在欧黛尔公寓里发出如此的叫声。克莱佛还不至于有那么丰富的想像力去捏造这让人毛骨悚然的情境。”

    “但如果克莱佛真的听到那声音,”马克汉说,“那他就自动被排除在嫌疑犯之外了。”

    “不尽然,亲爱的老友,他有可能是在离开公寓后听到的,然后这才发现,原来在他造访欧黛尔的时候,早已有人躲在里面了。”

    “我想你要说的是,有人躲在衣橱里。”

    “没错——就是这样。……你知道的,马克汉,这人有可能是受到惊吓的史基,他从躲藏的地方出来,看到这惨不忍睹的景象,然后发出这样的叫声。”

    “但是,”马克汉讽刺地说,“史基并不让我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宗教信仰。”

    “哦,真的吗?”万斯耸耸肩,“事实证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呼喊老天(译注:即God,指上帝)的次数,总是比基督徒要来得多。你难道不知道,那些真正而且言行一致的神学家都是无神论者。”

    坐在一旁陷入沉思的希兹,把叼在嘴里的雪茄拿了下来,然后叹了一大口气。

    “好吧,”他喃喃地说,“我愿意承认除了史基以外,还有别人进入欧黛尔的公寓,而史基就躲在衣橱里。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另外一个家伙就没看见史基,就算我们找到他,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帮助。”

    “别那么担心,警官,”万斯愉悦地开导他,“当你找到这个神秘访客时,保证你会惊觉所有的忧虑都一扫而空,整个人欣喜若狂,手舞足蹈,口中哼着小调。”

    “我他妈一定会的。”希兹说。

    史怀克拿着一张打了字的便笺进来,放在马克汉检察官的桌上。

    “那位建筑师刚打电话来,报告就打在这里。”

    马克汉浏览了一下,报告非常简短。

    “没什么帮助,”他说,“墙是实心的,没有其他空间,没有暗门。”

    “真不幸,警官,”万斯叹气,“你得放弃那电影情节带给你的想法了。……真悲哀。”

    希兹哼了一声,看起来有点郁闷。

    “就算除了侧门外没有其他通路可以进出,”他对马克汉说,“现在我们知道侧门在星期一晚上没锁,难道也不能起诉史基?”

    “也许可以,警官。但是我们主要的障碍在于如何证明侧门之前没锁,而在史基离开后又是如何闩上的。而且,阿比•罗宾也会注意到这一点。——我看,我们最好再等一等,看看会有什么进展。”

    事情马上就有了进展。史怀克进来告诉警官,史尼金警探希望马上见他。

    史尼金进来了,看得出他一脸兴奋,后面跟随着一个衣衫褴褛、年约六十的小老头,却是一脸的惊吓惶恐。史尼金探员的手里拿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小包裹,他一副胜利的模样把包裹放在检察官的桌上。

    “金丝雀的珠宝首饰,”他说,“我对照过女佣给我的遗失首饰清单,它们全在这里。”

    希兹向前跳了起来,而马克汉早已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当报纸打开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堆璀璨夺目的首饰——几枚手工精致的戒指、三个华丽的手镯、一条镶有钻石闪闪发光的项链,和一副制作精巧的有柄望远镜。宝石都很大而且切割得不落俗套。

    马克汉疑惑地抬起头来,而史尼金不待马克汉开口就已经提出说明。

    “是这位帕司先生发现的。他是一名清道夫,他说他是在第二十三街费廷洛大厦附近一个垃圾桶里发现的。根据他的说法,发现时间在昨天下午,然后他把它们带回家。他回家后觉得很害怕,于是今天早上把它们送到市警局来。”

    看得出来这位帕司先生正在发抖。

    “是,是的,长官——是,是的,”他非常害怕地对马克汉这么说。“我总是会翻翻我捡到的包裹之类的东西。我不是指把它们带回家没有关系,长官。我不要留着它们,它们让我担心得整晚睡不着觉。今天早上我一逮到机会,就赶快把它们送交给警察。”他抖得好厉害,我真担心他整个人会崩溃。

    “知道了,帕司。”马克汉亲切地对他说。然后他对史尼金说:“可以让他走了——只要留下他的姓名和地址就行了。”

    万斯一直在研究包裹那些珠宝的报纸。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1:58

“我说,喂,”他问,“你发现珠宝时这就是原来包着它们的报纸吗?”

    “是的,长官——同一张,我没有动任何东西。”

    “好!”

    帕司先生如释重负地踏着蹒跚的脚步,随史尼金离开了。

    “费廷洛大厦正好隔着麦迪逊广场面对史杜文生俱乐部。”马克汉皱着眉头说。

    “的确,”万斯指着那张报纸的左侧边缘,“这张昨天的《前锋报》上有三个明显的孔,这些孔是木头报夹造成的,通常这种报夹只会出现在俱乐部的阅览室里。”

    “你真是眼尖,万斯先生。”希兹看着那张报纸点着头。

    “我知道了,”马克汉猛按着铃,“史杜文生俱乐部会存档一个星期的报纸。”

    当史怀克出现时,他要他马上电话联络俱乐部的经理。没一会儿电话接通了。大约讲了五分钟后,马克汉挂上话筒,困惑地看着希兹。

    “史杜文生有两份《前锋报》,而昨天的两份都在报架上。”

    “克莱佛不是曾告诉我们他只看《前锋报》——和晚上看个什么赛马新闻报之类的吗?”万斯随即提出这个问题。

    “他的确这么说过,”马克汉思考着这个问题,“但是,俱乐部里的两份报纸说明了一切。”他转向希兹,“你在调查曼尼克斯的时候,可曾发现他是哪些俱乐部的会员吗?”

    “当然,”希兹警官拿出他的记事簿,翻了约一两分钟。“他是佛伊儿和大世界两家俱乐部的会员。”

    马克汉把电话推给他。

    “看你能发现什么。”

    希兹花了十五分钟查询。

    “一无所获,”最后他说,“佛伊儿不用报夹,而大世界没有留任何过期报纸。”

    “史基先生是俱乐部的会员吗,警官?”万斯微笑地问。

    “哦,我知道这些珠宝会推翻之前我对史基的看法,”希兹显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何苦一再挖苦我呢?不过,如果你认为只因为欧黛尔的珠宝首饰在垃圾桶里找到,我就会认为史基无罪,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我们一直相当密切地监视这家伙的一举一动,他很机灵,可能已经察觉到,而且警告了某位帮他保管赃物的朋友。”

    “我倒认为经验老到的史基会把他的战利品卖给专门销赃的人。但是就算他把赃物交给了朋友,难道他那位朋友会因为史基担心就把它们扔掉?”

    “或许不会。但是这些被找到的珠宝一定有内情,只要找到真正的原因,就不会排除史基的涉案嫌疑。”

    “是的,这事是不会排除史基的嫌疑,”万斯说,“但是——哎呀!——它会改变他的处境。”

    希兹眼神锐利地打量着万斯。万斯的话显然激起他的好奇并让他感到诧异。由于万斯在分析人和事时经常都很准,这让希兹警官无法完全忽视他的意见。

    就在他准备回应时,史怀克匆匆走进办公室,双眼炯炯发亮。

    “汤尼•史基在线上,长官,他希望和您说话。”

    尽管马克汉平时个性沉稳,他还是吓了一跳。

    “喂,警官,”他脱口而出,“拿起桌上的那个分机一起听。”他向出去把电话转进来的史怀克点头示意,随即拿起了自己的话筒和史基说话。

    他聆听了大约一分钟左右,在短暂的争论后,最后他们在电话里达成一些协议,对话随即结束。

    “我猜史基急着想透露些什么,”万斯说,“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他这么做。”

    “是的,他会在明天早上十点来这里。”

    “而且他暗示他知道谁杀了金丝雀——是吗?”

    “没错。他答应明天早上告诉我所有的经过。”

    “他绝对可以。”万斯喃喃自语。

    “但是,马克汉先生,”希兹的手仍然放在话筒上,双眼充满困惑,“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在今天就派人带他过来。”

    “正如你听到的,警官,史基坚持要在明天,而且威胁如果我强迫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说。现在最好顺着他。如果我强迫施压要他今天过来,恐怕我们会错失得到破案线索的良机。而且明天我时间上可以,到时候这里也会很安静。再说,你的手下正在监视史基,他不会逃走的。”

    “我想你是对的,长官。史基是个棘手的家伙,他觉得不爽搞不好就什么都不说了。”希兹体谅地说。

    “明天我会叫史怀克记下他的口供,”马克汉继续说,“电梯操作员星期日不上班,你最好在电梯旁安排个人手。还有,安置个人手在大厅外,另外安排一个在史怀克的办公室里。”

    万斯很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站了起来。

    “这一刻真是让人无比振奋。今天下午我本来很想去杜兰诺美术馆看莫奈的画展,又担心这件迷人的案子会让我抽不出身。现在关键时刻安排到明天,我终于有时间可以让自己沉浸在印象派里……保重,马克汉!再见,警官。”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1:59

十点之约

九月十六日,星期日,上午十点

    第二天早晨我们起床时,天空正飘着毛毛雨。空气里弥漫着料峭寒意——冬天的脚步渐渐近了。八点半我们在万斯的书房用了早餐,九点钟万斯的座车——昨晚交代好的——前来接我们。我们沿着第五大道开去,街上几乎笼罩在一片黄蒙蒙的薄雾里,然后我们开到西十二街马克汉家接他。他正在门口等我们,几乎没打什么招呼他就径自坐上了车。从他焦急严肃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正期待着史基的说法。

    在车子转进高架铁路下方的西百老汇大道前,一直没人开口,之后马克汉说话了,声音里明显透露出他的疑虑。

    “我怀疑史基这家伙真的能提供我们什么重要的消息。他昨天的那通电话很奇怪,然而他说得又是那么有自信。没有拐弯抹角,没有要求免刑——直截了当就说他知道谁杀了欧黛尔小姐,而且决定前来说明一切。”

    “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杀害那名女子。”万斯说,“你知道,我一直认为命案发生的时候,他正躲在衣橱里,而且我也一直相信他是目睹整个命案过程的秘密证人。那衣橱的钥匙孔刚好和那名女子陈尸的沙发成一直线。如果对方就在他躲的时候杀害欧黛尔,他从钥匙孔窥视应该是合理的推论——你说是不是?你还记得我问过他这问题,而他有点排斥吗?”

    “但是,假使那样的话——”

    “我知道,各式各样的反驳又会一拥而来——为什么他不预先示警?为什么之前他不告诉我们?为什么这样?又为什么那样?……我又不是神,什么都知道。我甚至没有刻意为我的想法找合理的解释。我只是像以往一样地把想法提出来。但无论如何我相信,这家伙知道谁是凶手,谁把公寓搜刮一空。”

    “但是,可能在那晚进入欧黛尔公寓的三个人当中——曼尼克斯、克莱佛以及林格斯特,史基显然只认识一个人——曼尼克斯。”

    “的确。而且曼尼克斯看来似乎是三人当中惟一认识史基的。……这点很有意思。”

    希兹和我们在刑事法庭大楼的法兰克林街入口处碰面。他也显得非常心急,匆匆地和我们握了手,少了平日的热情。

    “我让史尼金负责操作电梯,”简短的问候后他说,“波克在楼上大厅,艾莫力和他在一起,等候指示到史怀克的办公室。”

    我们进入那栋寂静无人的大楼,然后到了四楼。马克汉拿钥匙打开他的办公室,我们跟着进去。

    “跟踪史基的高佛尔,”等我们坐下后,希兹说,“只要史基一离开家,他就会打电话向刑事组报告。”

    现在是九点四十分。五分钟后史怀克抵达,他拿出速记本,置身马克汉办公室的旋转门后,在那里他可以听见大伙谈话,但大伙儿却看不到他。马克汉点燃雪茄,希兹也跟着点了根。万斯早已在那里静静地抽了起来,他是办公室里最平静的一个,而且舒服地靠在一张大皮椅上,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似的。但是从他弹烟灰到烟灰缸过于小心的样子,我可以感觉得出他也并不轻松。

    在沉寂中又过了五六分钟,希兹警官不耐烦地开口说话了。

    “不,长官,”他好像说出了刚才马克汉没说出口的问题,“这件事我还是有些不明了。找到的珠宝包裹得好好的……然后这家伙表示要全盘托出当时的情形……实在没道理。”

    “我知道这很怪,警官,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万斯懒洋洋地看着天花板。“搜刮这些珠宝的家伙并不需要它们,他不想把它们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珠宝反而让他非常不安。”

    这一点对希兹来说似乎太过复杂而难于理解。前一天的发展已经动摇了他所有的观点,这回他再次陷入沉思。

    十点整,他没耐性地起身,并且走到大厅门口向外看。回来后,他把自己的表和办公室的钟对了一下,焦躁地在办公室里踱步。马克汉原本打算整理桌上的报告,后来却不耐烦地把它们推到一旁。

    “他现在应该来了。”他强颜欢笑地说。

    “他非来不可,”希兹咆哮着,“否则我就请八人大轿抬他来。”他继续踱着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0

过了几分钟,他突然转身走到大厅。我们可以听见他叫唤站在电梯旁的史尼金,不过等他回到办公室,他的表情告诉我们,仍然没有史基的消息。

    “我要打电话回警局,”他决定,“看看高佛尔回报了什么。至少我们会知道史基什么时候离开他家的。”

    但是希兹警官打电话回警局后,却获知高佛尔还没有回报。

    “真是他妈的奇怪!”他挂掉电话说。

    已经是十点二十分了,马克汉开始烦躁起来。之前金丝雀命案迟迟找不到破案关键,让他挫折不已,他此刻非常冀望借由今天早上和史基会面来解开谜团,或是至少提供消息让他能展开行动。现在,随着史基在这极为重要的约会中迟到,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

    他焦急地把椅子推回去,然后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一片的毛毛细雨。等他转身回到桌子前,依旧面无表情。

    “我只等到十点半,”他冷冷地说,“如果到时他还没现身,警官,你最好通知当地分局,叫他们派警车去接他过来。”

    接下来又是几分钟的沉寂。万斯半闭着眼靠在椅上,但我注意到,虽然他手上仍拿着烟,但却没有抽。他皱着眉头,整个人非常安静。我知道他正在思考某个非比寻常的问题。他的安静正表示他专心一致、集中精神地在想问题。

    就在我看着他时,他突然坐直了起来,睁大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从他把已经熄掉的烟丢进烟灰缸的动作里,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哎呀!”他叫着,“真的不可能,但是,”——他的脸一沉——“该死,就是这样!我真是个笨蛋——不折不扣的笨蛋一个!……噢!”

    他一跃而起,然后站在那低头看着地板,好像很害怕自己刚才想到的事。

    “马克汉,我不喜欢这样——一点也不喜欢,”他说话的样子就好像受到惊吓一样,“我告诉你,有件可怕的事发生了——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我一想到这件事就毛骨悚然。……我一定是老了,才会变得多愁善感。”他故作轻松地说,但是他的眼神和说话的声调却不一致,“为什么昨天我没想到这件事?……我竟然让它发生了。……”

    我们都很惊讶地看着他,之前我从未见他如此过。平常的他总是那样的愤世嫉俗和冷漠,那样的冷酷无情,对外界事物那样的无动于衷,导致他的言行举止总是咄咄逼人而且让人印象深刻。

    过了一会儿,他好像要把恐惧扔掉似的轻轻抖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走到马克汉的桌前,两只手撑在桌面上。

    “你还不明白吗?”他问,“史基不会来了。等也没用——我们来这里是没用的。我们必须去他那儿,他正在等我们。……快!拿你的帽子。”

    马克汉站了起来,万斯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臂。

    “你不用和我辩,”万斯说,“你早晚要去他那里的。你最好现在就去。……唉!怎么会这样!”

    他一手拉着惊讶而且有点不情愿的马克汉,另一只手则召唤希兹过来。

    “你也一块来,警官。抱歉给你添了麻烦,这是我的错。我早应该想到的,真是汗颜!昨天下午我整个心都沉浸在莫奈的画里。……你知道史基住在哪里吗?”

    希兹僵硬地点点头,他已经被万斯奇怪的要求所吸引。

    “那就别等了。还有,警官,你最好带着波克或史尼金一道去,他们不需要留在这里——今天这里不需要有人。”

    希兹疑惑地看着马克汉等待指示,满脸为难的他已经完全不知下步该怎么办。马克汉点头赞成万斯的意见,二话不说地穿上了雨衣。几分钟后,我们四个人加上史尼金上了万斯的车,车子吃重地驶往上城。史怀克回家,办公室上锁,而波克和艾莫力则回到刑事组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史基住在离东河很近的、第三十五街一栋曾经风光过的灰暗公寓。这房子以前曾住过一些上流社会的古老家族。房子四周透着荒废颓败的气息,街道上到处都是垃圾,偌大的出租告示张贴在一楼的窗户上。

    车子停在那栋公寓前,希兹跳下车,四下留意张望。不久他向对面杂货店门口一名邋遢的男子挥了挥手,那人鬼鬼祟祟地蹒跚走过来。

    “没事了,高佛尔。”希兹对他说,“我们来找这家伙。——有什么麻烦吗?为什么你没报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0

高佛尔吃惊地看着他。

    “我得到的指示是等他离开后才打电话回报,长官,但是他还没有出家门。莫勒里昨晚十点左右跟踪他回家,而我今天早上九点接他的班。那家伙还在里面。”

    “他当然还在里面,警官。”万斯有点不耐烦地说。

    “他的房间在哪?”希兹问道。

    “二楼,在后面。”

    “好,我们要进去了——你在这待命。”

    “小心点,”高佛尔警告说,“他手中有枪。”

    希兹一马当先地走上通往玄关的破损阶梯。没按门铃,他用力转动门把。门没锁,他踏进了矮得让人有压迫感的玄关。

    一名年约四十岁、看来脏兮兮的中年妇人,穿着宽大破烂的衣服,披头散发地突然从后门出现,步伐不稳地朝我们走过来。她眼光迟钝,带着恶意与不满地盯着我们看。

    “喂!”她发出刺耳的声音,“你们就这样进来是什么意思?”之后她骂了一连串脏话。

    最靠近她的希兹把他的大手放在她脸上,轻轻地往后一推。

    “没你的事,太太!”他说完走上楼梯。

    点着一盏小煤气灯的二楼走道显得有些昏暗,不过在后方我们还是可以分辨出墙上有扇门的轮廓。

    “那应该就是史基住的地方了。”希兹说。

    他走向那扇门,一只手放进外套右边口袋,然后转动门把,但门是锁住的。随后他用力敲门,并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房里的动静。史尼金站在他的正后方,一只手同样也放在口袋里。我们则站在他们两人后方不远处。

    就在希兹第二次敲门时,万斯的声音划过幽暗而出。

    “我说,警官,你这是在浪费时间。”

    “我想你是对的。”一阵让人透不过气的沉寂后,迸出了希兹的回答。

    希兹弯身看了看锁,然后从口袋里拿出工具插进钥匙孔中。

    “你说得没错,”他重复着,“打不开。”

    他向后退,两脚做出像是短跑选手准备起跑的样子,然后用自己的肩膀朝门板猛力撞去。但是门还是没开。

    “来吧,史尼金。”他命令着。

    两名警探继续向门撞去。就在第三次撞击后,门板被撞裂,门闩部分也裂了开来,整个门朝内摇摇欲坠。

    房间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门口裹足不前,而史尼金则是小心地推开一扇窗户,窗户嘎嘎作响。昏黄的灯光渗透进来,也让我们看清了房间内的物品。一张老式大床的影子投射在墙的右边。

    “你们看!”史尼金指着一样东西大叫了出来,他的声音让我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我们向前推进。就在朝门的床脚边,史基扭曲的尸体蜷伏在那里。和金丝雀一样,被人勒死。他的头向后垂挂在床脚边,脸则是扭曲得让人不忍卒睹,两臂伸直,一只脚靠在床垫边缘,垂到地板上。

    “谋杀,”万斯喃喃地说,“太诡异了!”

    希兹眼睛盯着尸体,耸着肩,平时红润的脸色消失了,看来就像个被催眠的人。

    “圣母玛丽亚!”他深深吸了口气,不自主地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马克汉也被吓到,下巴变得僵硬。

    “你是对的,万斯。”他的声音紧张而不自然。“这里发生了可怕的事……这城里出现了恶魔。”

    “我不这么认为,老家伙,”万斯看着被杀害的史基,“不,不是恶魔,只是一个狗急跳墙的人,一个极端分子——相当理智且思路清晰——哦,思路非常清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2

逮捕行动

九月十六至十七日,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一凌晨

    史基死亡的调查工作在检警联手下全面展开。德瑞摩斯法医迅速抵达命案现场后,宣布这起命案发生在晚上十点到午夜之间。万斯随即要求立刻约谈所有认识欧黛尔的相关人士——曼尼克斯、林格斯特、克莱佛以及史帕斯伍德——要他们说明昨晚在那两小时的行踪。马克汉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向希兹下达指令,希兹立刻派遣四名探员执行这项指令。

    莫勒里,这位昨晚负责监视史基的探员,也被询及可能的访客。然而和史基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住户至少有二十人,他们经常进进出出这栋房子,所以从这个方向也问不出什么线索。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史基大约在十点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因为这宗惨剧而心情沉重的房东太太,则表示她对这起命案一无所知。她说昨天晚餐后她就感到不舒服,一直待在房内,直到今天早上被我们打扰。前门似乎是从来都不锁的,因为她的房客认为会造成不便而反对锁门。房客们也都被盘问过,但是没有结果,他们不像是那种会向警察打小报告的人,就算他们真的知道什么。

    指纹专家仔细检查了房间,但是除了史基的指纹外,什么也没发现。在死者家里彻底搜查了几个小时,任何线索都没发现,只在枕头下找到一把上膛的点三八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以及铜制空心窗帘杆中的十一张百元大钞。另外,那把撬开欧黛尔首饰盒后不见的凿刀,也在大厅一块松动的木板下找到了,刀刃部分有些裂痕。但是这些对于解开史基的死亡之谜毫无帮助。下午四点钟房间被封锁,并派驻警力看守。

    马克汉、万斯和我在发现尸体后,已经待在那里好几个小时。马克汉立刻接手这个案子,并且对房客展开调查。万斯以罕有的专注神情看着警察进行例行的调查工作,他甚至也参与搜查。他似乎对史基的晚礼服特别有兴趣,正一件一件地检查着。希兹不时地看着他,不过这回警官的眼中既看不到轻蔑的眼神,也不再有取笑的意思。

    二点三十分,马克汉离开,并告诉希兹他会在史杜文生俱乐部,万斯和我随他一起离去。我们吃了顿颇晚的午餐,餐台上已几乎没什么东西可吃。

    “史基的死,毁了所有破案线索。”咖啡端来的时候,马克汉沮丧地说。

    “哦,不,不会。”万斯搭腔。“我倒觉得是在我的推论中,增加了一条线索。”

    “你的推论,现在我们也只剩下你的推论了,”马克汉叹了口气,“今天早上这推论的确获得强有力的证明。……早上史基没出现,多亏你带着我们过来。”

    “你夸大了我的先见之明,马克汉。我猜想,杀死欧黛尔的凶手知道史基会向你告密,而史基可能是以此来威胁对方,否则他就不会提前一天和他碰面。无疑地,他希望多揩点油水。藏在窗帘杆里的钱显示出他在勒索杀死金丝雀的凶手,而在昨天打给你之前,他进一步的勒索被对方拒绝。这也正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一直到现在都没供出真相。”

    “或许你说得对。不过我们现在的情况比先前还糟,因为我们少了史基的协助。”

    “至少我们迫使这位尚未现身的凶手,为了掩饰第一次的罪行而再度犯罪,不是吗?等我们知道这几个人昨晚十点到十二点在做什么后,或许就能得到更多建设性的破案线索。——顺便一提,我们何时可以拿到史基命案的调查报告?”

    “那要看希兹手下的运气了。如果一切进行顺利的话,可能在今晚吧!”

    事实上,大约是晚上八点半左右,希兹打电话来报告调查的结果。但是似乎令马克汉再一次失望了,看来这份调查报告让他很不满意。林格斯特医师昨天下午因为中风被送到艾波索卡医院,目前还在住院接受治疗,两位主治医生证实了这点,而且他至少还要住院一个礼拜才能出院。这份报告只查出四人中的一人昨晚的行踪,这已将林格斯特医师摒除在昨晚犯罪之列。

    巧合的是,曼尼克斯、克莱佛、史帕斯伍德三人都提不出让人满意的不在场证明。根据他们的供述,三人前一晚都待在家里。昨天天气恶劣,尽管曼尼克斯和史帕斯伍德都承认傍晚时曾外出,不过却表示在十点以前就回到住的地方。曼尼克斯住在一家公寓式旅馆,由于是星期六晚上,大厅到处都是人,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到他进来。克莱佛住在一栋不大的私人公寓,没有警卫或门僮可以替他作证。史帕斯伍德住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由于他的房间在三楼,所以很少搭乘电梯。此外,昨天晚上俱乐部里有一个政治餐会和舞会,他在里面进出多少次也不会有人注意。

    “看来没什么帮助。”万斯从马克汉那里得知这些资料后说。

    “无论如何,它排除了林格斯特。”

    “的确,自然也排除了他杀害金丝雀的嫌疑,因为这两起命案是一体的——是同一问题的两面,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事实上,是合理的演变。”

    马克汉点头。

    “言之有理。总之,我已筋疲力尽,我想就照你的推论,看看会如何发展。”

    “让我不安的是,除非我们主动出击,否则命案不会有进展。主导这两起命案的家伙还真是厉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3

说着说着,史帕斯伍德走了进来,四下张望好像正在找人。看到马克汉时,他满脸困惑地快步向前。

    “抱歉打扰你了,长官,”他边道歉边向万斯和我点头致意,“有位警官今天下午到我这儿询问我昨晚的行踪,刚开始我觉得奇怪,但不以为意,后来我看到汤尼•史基的名字出现在晚报焦点头条新闻上,读完他被勒死的消息后,我才恍然大悟。我记得你向我提起过这位和欧黛尔小姐有关联的男人,我在想,这两起命案之间或许有关联,而且我怀疑自己可能也被牵扯进来。”

    “不,我不认为。”马克汉说,“看起来这两起命案是有所关联;然而,警方只是例行调查,盘问所有欧黛尔亲近的朋友,希望从中找到一些具有建设性的线索。你不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我相信,”他又说,“那警官不会对你纠缠不休的。”

    “倒是没有。”史帕斯伍德焦虑的神情消失了,“他非常有礼貌,只是有点神秘兮兮的。——史基究竟是什么人?”

    “一个无拘无束的家伙,有窃盗前科。他握有欧黛尔的把柄,而且向她勒索过钱。”

    愤怒与厌恶显露在史帕斯伍德的脸上。

    “这种人真是罪有应得。”

    我们天南地北地一直聊到十点钟,这时万斯站了起来,对马克汉使了个不悦的脸色。

    “我要去补眠了,我还真不适合过警察的生活。”

    尽管这样抱怨,隔天早上九点他还是出现在检察官办公室。他带来几份报纸,兴致勃勃地读着史基被杀害的报导。星期一对马克汉来说通常是忙碌的,他在八点三十分以前就到了办公室,为的是在继续侦查欧黛尔命案前,能够先处理掉一些积压的例行工作。希兹则会在十点钟来这里开会。此刻万斯除了看报之外无事可做,而我也一样。

    希兹在十点整准时到达,从他的神情可以明显看出,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才让他如此兴奋。他和万斯打招呼时的正式和得意扬扬的态度,就像是个征服者面对被击败的对手一样。他和马克汉握手也得意忘形地逾越了应有的规矩。

    “我们的麻烦结束了,长官,”他说着点燃一根雪茄,“我抓到杰梭了。”

    就在这项让人惊讶的宣告后,万斯首先打破了凝滞的沉默。

    “我的老天爷——为什么?”

    希兹优雅地转过身来,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万斯。

    “因为他杀了玛格丽特•欧黛尔以及汤尼•史基。”

    “哦,老天爷!哦,我的老天爷!”万斯坐直了,惊讶地看着他。

    希兹依旧自鸣得意。

    “当你听完我是怎么发现这家伙的,你就不需要老天爷了。我已经把他五花大绑,正准备送他到陪审团面前。”

    马克汉的惊讶情绪已经缓和下来。

    “让我们听听是怎么回事,警官。”

    希兹坐下来,花了点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事情是这样的,长官。昨天下午我在想,史基在答应要对我们说出真相后就被杀害了,死法和欧黛尔一样,看来显然就是同一个家伙勒死了他们两人。因此,我的结论是,星期一晚上一定有两个人在欧黛尔的公寓里——那位公子哥和凶手——正如同万斯先生之前说的一样。然后,我想他们应该彼此熟识,因为凶手不仅知道公子哥住在哪里,也知道他昨天会向我们告密。这让我想到,是他们两人联手杀害欧黛尔的——那也是为什么史基一开始不向我们吐露实情的原因。但是就在另一个家伙开始害怕而把珠宝丢弃后,史基为求自保决定说出真相,所以他打了电话给你。”

    希兹警官吸了一口雪茄。

    “我从不认为曼尼克斯、克莱佛和林格斯特医师会是凶手。他们不像会去做这种事的人,也不像是会和史基那种累犯打交道的人。所以我把他们三人排除在外,并且开始追查那个坏蛋——那位可能是史基共犯的家伙。但是首先我拼命想破解全案中你所谓的实际障碍——也就是阻挠我们理清案情的障碍。”

    他又停顿了一下。

    “现在,最困扰我们的就是那扇侧门。六点以后它是怎么打开的?命案过后又是谁锁上它?史基一定是在十一点以前从这扇侧门进去的,因为在史帕斯伍德和欧黛尔从剧院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公寓里了。而他可能在克莱佛午夜左右来到公寓后从侧门离开。但是这无法解释侧门后来是怎么锁上的。嗯,长官,我昨天花了很久的时间思前想后,然后我到那栋公寓,再度检视了那扇侧门。当时年轻的史比佛利正忙着他总机的工作,我问他杰梭在哪,因为我想问他一些问题。而史比佛利告诉我他前天,也就是星期六下午就辞职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3

希兹等了一下,继续说道。

    “就在我前往下城的路上,有个想法突然浮现脑海,整个案子豁然开朗。——马克汉先生,除了杰梭外,没有人能打开侧门后又锁上它。你自己想一想,长官——我猜你早已经想到了。史基不可能,其他人也不可能。”

    马克汉变得兴趣盎然,并且倾身向前。

    “想到这点,”希兹继续说,“我决定碰碰运气。所以我在宾恩地铁站下车,然后打电话向史比佛利要了杰梭的地址。我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是:杰梭住在第二大道,就在史基住的地方附近!我从分局调了一些人手,然后前往他的住处。到了之后我们发现他正在打包行李,准备动身前往底特律。我们逮捕他,并且采集他的指纹,然后送给指纹专家杜柏士队长。我想或许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线索。”

    说到这,希兹感到非常满意。

    “嗯,长官,杜柏士有了重大发现!他根本不姓杰梭。名字是威廉没错,但他真实的姓氏是班顿。一九【拍暝诎驴死家蛭伤害罪被判刑,并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一年,史基当时也在那服刑。一九一四年因为在布鲁克林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负责把风而被捕,不过无罪开释——这也是为什么市警局会有他的指纹纪录的原因。昨晚我们严刑拷问,他说他是在布鲁克林银行抢劫案后改的名字,并以此名字进入军队服役。这是我们从他那里所问到的全部经过,其实我们也无须多问了。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杰梭曾为伤害罪服刑;曾卷入银行抢案;史基曾和他一起服刑;星期六晚上史基被杀时,他提不出不在场证明,而且他就住在命案现场附近;星期六下午他突然辞掉了工作;他体格魁梧强壮,干下这起命案轻而易举;我们逮到他时他正准备逃逸;而且——他是惟一能在星期一晚上打开并锁上侧门的人。……你觉得事情是不是这样,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坐着想了几分钟。

    “就目前来看,你的说法和做法都没问题,”他不疾不徐地说,“但是他杀死欧黛尔的动机是什么?”

    “简单,万斯先生在发现命案当天就说过了。他问杰梭对欧黛尔的感觉,当时杰梭不但脸红了起来,而且变得有点紧张。”

    “哦,天啊!”万斯叫了出来,“我是否要为所有毫无价值的愚蠢行为负责?没错,我当时是刺探过这家伙对欧黛尔的感觉,但当时案情完全没有眉目,我只是想试探任何会引发命案的可能。”

    “就算是这样,不过也没啥差别。”希兹转向马克汉,“就我所了解:杰梭非常迷恋欧黛尔,而她却无动于衷。他忍受屈辱,夜复一夜坐在总机旁,看着那些家伙来找她。后来史基过来认出了他,并且提议抢夺欧黛尔的公寓。史基无法独力干下这件事,因为他必须从接线生面前进进出出;但是他曾来过这里,这样做会被认出来。杰梭终于找到了报复欧黛尔的机会,而且还有了代罪羔羊。于是两人就在星期一晚上干下了这起窃盗杀人案。当天欧黛尔外出后,杰梭打开了侧门,而史基便用他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入欧黛尔公寓。后来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突然回来,于是史基躲进了衣橱里。而在史帕斯伍德离开后,他不小心弄出声音,导致欧黛尔大叫。他从衣橱走出来,在看清楚是谁后,她对闻声前来的史帕斯伍德表示没事。杰梭此刻知道史基已经被发现,于是决定将计就计。等到史帕斯伍德一离开,便用备份钥匙进入欧黛尔公寓。以为又有人来的史基再次藏进了衣橱里。之后杰梭抓住欧黛尔并将她勒死,企图让史基顶罪。但是史基从衣橱出来后,他们达成协议,照原订计划把公寓搜刮一空。杰梭试着想用火钳打开首饰盒,而史基最后则是用凿刀撬开了它。完事后他们从公寓出来,史基由侧门离开,然后杰梭再把它锁上。第二天史基把赃物交给杰梭保管,想等到风平浪静后再说;可是杰梭后来开始害怕,于是把赃物丢掉,两人为此反目。史基决定说出一切,如些一来他也可以此为条件脱罪。而杰梭怀疑他会告密,于是在星期六晚上到史基的住处,像勒死欧黛尔一样把他杀了。”

    希兹做了个完结的手势,身体往后靠向椅背。

    “高明,非常高明,”万斯喃喃说道,“警官,我为我之前的小小牢骚道歉。你的推论没有可议之处,你把犯罪现场重建得相当漂亮,不过你还是错了。”

    “绝对没错,而且足以把杰梭先生送上电椅。”

    “这是推论最可怕的地方,”万斯说,“它经常让人作出避免不了的错误结论。”

    他站起来走出房间,然后又走了回来,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走到希兹身边时他停了下来。

    “我说,警官,如果有别人可以打开侧门,然后在犯罪后又把它锁上,那么你的推论便不见得成立了,是不是?”

    希兹没有特别的表情。

    “当然。那告诉我谁能这么做,我就会承认或许我错了。”

    “史基可以,警官。而且他的确神不知鬼不觉地这么做了。”

    “史基?别闹了,万斯先生。”

    万斯转过身面对着马克汉。

    “听着!我在告诉你杰梭是无辜的。”他说话认真的样子连我也很讶异。“我会用某种方式向你证明,我的推论架构已经相当完整,现在只差一两个小小的关键点。我承认,我还不能指出谁是凶手。但是,这样的看法绝对没错,马克汉。而且它和希兹警官的看法正好相反。因此,在你起诉杰梭之前,你一定得给我个机会实地证明给你看。在这里我无法证明,所以,你和希兹必须和我到欧黛尔住的地方走一趟,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如果再拖上一个星期,到头来你还是得去。”

    他走近桌子。

    “我知道在命案前打开侧门,并在之后又把它锁上的人是史基,不是杰梭。”

    马克汉深为所动。

    “你这么肯定?”

    “是的!而且我还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5

万斯的实证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三十分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第七十一街的公寓。尽管希兹对杰梭的不利推断合乎逻辑,但是马克汉对逮捕杰梭的行动并不是十分满意;而万斯刚才的态度在他心中撒下了更多让他疑惑的种子。对杰梭最不利的一点,就是侧门锁与未锁的问题;当万斯声称他能实地证明史基是如何进出这栋公寓时,虽然马克汉只是半信半疑,但他还是同意跟万斯一道前来。至于希兹,虽然自以为是,却也深感兴趣,愿意随同前往。

    穿着咖啡色制服、精神奕奕的史比佛利站在电话总机旁,临深履薄地看着我们。但是在万斯和颜悦色建议他到外面走动走动个十分钟后,他像是得到解脱一样,毫不迟疑地离开了。

    在欧黛尔公寓外警戒的警员走上前来行礼致敬。

    “一切如何?”希兹问道,“有没有人来访?”

    “只有一个——一名绅士打扮的人前来,说他认识金丝雀并且希望看看这公寓。我告诉他得有你或检察官的命令才可以。”

    “做得很好,警官。”马克汉说着转向万斯,“可能是史帕斯伍德,可怜的家伙。”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真是执着!真让人感动!”

    希兹要那警员到外面巡逻半小时,现场只剩下我们四人。

    “现在,警官,”万斯神情愉快地说,“我相信你知道如何操作这电话总机。接下来的几分钟请务必表现得像史比佛利一样——请你委曲一下。首先,请把侧门闩上——要确定闩好,就和那个致命的晚上一样。”

    希兹露齿一笑。

    “没问题!”他把食指神秘兮兮地放在嘴唇上,半弯着腰、蹑手蹑脚地穿过大厅,动作就像闹剧里的滑稽探长。几分钟之后,他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总机这里,食指仍放在嘴唇上。接着,他把嘴靠近万斯的耳朵,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看来贼头贼脑的。

    “嘘!”他低声地说,“门已经闩上了……”他坐到总机的座位上,“好戏什么时候上演,万斯先生?”

    “就要上演了,警官,”万斯也顺着希兹的滑稽情绪,“注意!时间是星期一晚上九点三十分。你演史比佛利——虽然气质差远了,而且忘了戴胡子——不过你还是演他吧。而我演那位打扮得俗里俗气的史基。为了真实起见,请努力想像我戴着麂皮手套、身穿丝质衬衫的样子吧。马克汉先生和范达因先生在这里就当是观众,对了,警官,请把欧黛尔公寓的钥匙给我:史基手上真的有一副。”

    希兹拿出钥匙交给万斯,仍然在那笑着。

    “先说好,”万斯继续说,“待会儿当我从前门离开后,你等个三分钟,然后再去敲欧黛尔小姐的门。”

    他信步走到前门,然后转身走向总机。马克汉和我站在希兹后面,我们三人都在总机所在的凹槽里,面向这栋大楼正门的位置。

    “史基出场!”万斯宣布,“记住,时间是九点三十分。”然后,当他走到总机旁边时,“你忘了你的台词了,警官。你应该告诉我欧黛尔小姐外出不在。不过算了。……史基先生继续走向那位小姐的门口……像这样。”

    他经过我们身边,我们听到他按了门铃。在停顿片刻后,他敲了门,然后朝大厅往回走。

    “我想你说得没错。”他正根据史比佛利的陈述,模拟史基当时所说的话。他继续走向前门,跨出大门来到街上,朝百老汇大道走去。

    我们足足等了三分钟,没人说话。希兹变得正经起来,他加速吞吐着雪茄正说明了他的期待。马克汉则是非常冷静地皱着眉头。三分钟一过,希兹站起来,急忙走到欧黛尔门口,马克汉和我跟在后面。他敲门后,门从里面打开了。万斯就站在玄关上。

    “第一幕结束,”他愉快地和我们打着招呼,“这就是史基先生星期一晚上如何在侧门锁上而且接线生没看到他的情形下,进入了这位小姐的房间的做法。”

    希兹眯起了眼睛,不发一言。之后他突然转身,瞧了瞧后厅通道和那扇橡木门。门闩的把手呈垂直状,显示环扣已被转开而且门打开了。希兹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眼睛转向总机。这时候他发出了欣喜的赞叹。

    “非常好,万斯先生——非常好!”他边说边点头,“让人一目了然,嗯,不需要解释。——在你按了公寓门铃后,先顺着后厅通道跑到侧门将门打开,然后再跑回来敲门。之后你从前门离去,转向百老汇大道,再绕一圈掉转头走进大楼旁的窄巷,接着从侧门进来,然后背着我们静悄悄地潜入公寓。”

    “很简单,不是吗?”万斯说。

    “是呀,”希兹警官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帮助,如果这就是与星期一晚上发生命案惟一有关的问题,那谁都想得出来。但是,问题是侧门在史基离开后又被锁上,那才是困扰我的地方。史基可能——只是‘可能’,请你注意——像你刚刚那样进入,但是他不可能那样离开,因为隔天早上侧门是锁着的。如果有人在史基离开后把门锁上,这个人同样可以在他进来前替他打开门,那他也就不需要在九点半的时候,自己从后厅通道跑去打开侧门。所以,我不认为你这有趣的实验能替杰梭开脱。”

    “哦,但是戏还没结束,”万斯回答,“下一幕即将开始。”

    希兹睁大了眼。

    “是吗?”他的声调几乎是在揶揄万斯,但表情却写着好奇与怀疑。“你接下来要让我们看看史基在没有杰梭的帮助下,是如何离开而且从里面锁上侧门的?”

    “正是,警官。”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6

希兹张开嘴想说什么,但是又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他耸了耸肩,抛给马克汉一个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让我们回到大厅。”万斯继续说,并且引领我们走进总机斜对角的小会客室。如同我之前已经解释过的,这间会客室就在上楼楼梯的旁边,左面的墙紧临着通往侧门的后厅通道。

    万斯很客气地带我们走到椅子边,并向希兹警官瞄了一眼。

    “你大可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直到你听到我敲侧门的声音,再过来替我开门。”他走到会客室门口,“再一次,我扮演那已经离去的史基先生。……戏幕拉起。”

    他鞠个躬,步出会客室来到大厅,走向后厅通道,在会客室转角消失。

    希兹不安地改变了坐姿,并向马克汉投以困惑的表情。

    “长官,您认为他办得到吗?”他的语气尽是嘲弄。

    “不知道,”马克汉皱着眉头,“如果他做到,就粉碎你认为杰梭有罪的推断了。”

    “我倒不担心,”希兹说,“万斯先生虽然学富五车,满脑子都是点子,但他妈的要如何——?”

    他的话被一阵侧门的敲门声打断。我们三人同时跳起来,很快地跑向大厅转角,后厅通道已经没人。那里没有其他的门可以出去,通道两边是墙,就只有尽头处那扇通到后面空地的橡木门。万斯只能从那扇橡木门出去。而我们立刻注意到——我们一下就看到了——门闩把手已呈水平位置,这代表门是锁上的。

    希兹不但大吃一惊,而且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马克汉一动也不动,站在那好像见到鬼似的瞪着空无一人的通道。经过一阵踌躇后,希兹快步走到门边,但他并没有马上打开它。他蹲了下来,仔细地检查着门闩。之后他拿出万能随身刀,把刀刃插进门和门框之间的缝隙。由于门锁卡榫的阻挡,刀刃只能在圆形卡榫处上下摩擦。毫无疑问地,那厚重的橡木门框和门锁是结实地密合在一起的,而门闩的确是从里面转成水平位置的。然而,希兹仍然相当怀疑,并且用力拉着门把,但是门还是牢牢地关着。最后,他才将门闩把手转到垂直的位置打开了门。万斯站在空地上,正悠闲地抽着烟,观察窄巷的砖墙。

    “我说,马克汉,”他说,“这面墙应该年代非常久远了,不是最近才赶工砌好的。采用的是法兰德斯式砌墙法,而不是用我们这年代的直砌法——或是横砌法。看看那里!”他指着空地后方。“是属于棋盘式的砌法。非常整齐美观,比目前十分普遍的英格兰式十字砌墙法还要赏心悦目。而砖缝间都是采用V形糊法。……真不错!”

    马克汉一肚子火。

    “该死,万斯!我又不是在盖砖墙。我要知道的是你如何能站在外面,却让门从里面反锁的。”

    “哦,那个呀!”万斯把烟熄了,走进屋内。“我只是用了一点犯罪的手法,非常简单,就像所有效率一流的工具一样——再简单不过了。就是因为简单,我还不好意思说呢。……看好了!”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枝镊子,尾端绑着约四尺长的紫色麻线。他把镊子夹在垂直的门闩把手上,将门闩把手向左略微转动后,再将绑在镊子上的麻线顺门而下穿出门槛,大约有一尺的麻线在门外。走到外头,他把门关上。镊子像虎头钳一样仍然紧夹在门闩把手上,长长的麻线则是绕过门下出现在外头。我们三人站在那专注地看着门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万斯轻轻地从门外拉动麻线,麻线慢慢被拉紧,然后向下的拉力也慢慢地扭动了门闩。当门被闩上后,门闩把手也成了水平的位置。突然,麻线被猛地一扯,镊子从门闩把手上松开,无声无息地掉到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当麻线再被拉动时,镊子就从门底的缝隙中消失不见了。

    “很可笑,是不是?”当希兹开门让万斯进来时,万斯说,“有点蠢,不是吗?但是,我亲爱的警官,这就是那位已死的汤尼在星期一晚上离开房子的手法。让我们一起进去欧黛尔的房间,我再详细告诉你们。我想史比佛利先生也该散步回来了,所以就让他回到他的工作岗位,换我们休息一下。”

    “你什么时候想到用镊子和麻线的把戏?”我们在欧黛尔的客厅坐下时,马克汉迫不及待地提出这个问题。

    “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万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接着从烟盒里挑了根烟。“这是史基的把戏。很天才,是不是?”

    “好了啦!”马克汉的镇定终于被瓦解了,“你怎么知道史基用这种方法让自己出去后反锁这扇门?”

    “我是昨天早上在他的晚礼服中发现这些小道具的。”

    “什么?”希兹挑衅地叫了起来,“昨天搜查史基的房间,你不说一声就把这些东西带出来?”

    “哦,是在你手下搜查过后。事实上,我是一直到你那些经验丰富的探员们检查过他的衣服并且锁上衣橱门之后才去看的。你看,警官,这个玩意是在史基的背心口袋中找到的,压在银色烟盒底下。我承认还检查了他的晚礼服,就是欧黛尔香消玉殒那晚他穿的那套,希望能再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当我发现这枝拔眉夹时,我一点都没想到它的重要性。但是缠在上面的紫色麻线却困扰着我。我知道史基不会拔眉毛;就算他有这样的癖好,干嘛还要缠着麻线?这镊子是枝精致的金饰玩意——那位美丽的玛格丽特或许会用它。上星期二早上我注意到,在她化妆台靠近首饰盒旁有个小漆盘,里面装着类似的化妆用品。——不过并不齐全。”

    他指着写字桌旁的皮面字纸篓,里面装着揉成一团的纸。

    “我也注意到这被丢弃的包装纸,上面印着一家在第五大道非常有名的精品商店店名。今天早上在我到下城的路上,我下车来到这家店,才知道他们是用紫色麻线来包装捆绑商品的。因此,我认为史基在那出事的晚上,从这里拿了这枝镊子和麻线。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花时间把这些线绑在拔眉夹上呢?我得惭愧地承认,当时我想不出答案。但是今天早上当你说你逮捕了杰梭,并强调他在史基离开后锁上侧门的事时,雾散光现,鸟儿高歌,一切都豁然开朗。我突然拥有了神奇的力量。整个事情对我而言——就像一般人说的——灵光乍现。我告诉你,马克汉,说不定就是这股灵异力量帮忙破案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7

命案重建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

    万斯说完后,屋内沉寂了片刻。马克汉陷在椅子里,眼睛凝视着前方。希兹则是勉强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他坚持杰梭涉案的论调基础已经被粉碎,而且他所建立的破案架构显然也摇摇欲坠。马克汉相当清楚这点,他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希望你的灵感能帮上大忙,”他喃喃说着,目光移到万斯的身上,“你的最新发现几乎要把我们拉回原点重新开始。”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挑战。……要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毫无疑问,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而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从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很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非常厉害。在争吵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好像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把自己幸运地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看看谁是这第二个访客。”

    万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看,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景象。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了狂的愤怒,而凶手也一定非常孔武有力,然而,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也没什么好再责备这家伙的了,是不是?”

    他作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做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无从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像,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叠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下来,我想,精彩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好让它看起来像是惯窃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拔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而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深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刻,毫无疑问地,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所处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相当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自己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这是多可怕的处境,唉!”

    万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可以想像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显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响。……你能够想像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那个家伙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注视着这个杀戮战场。”

    万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对不对?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所苦。在这里,他和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他或许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和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窃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对他有利。……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的故事吗?”

    “先别管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开始,”万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逃离现场,并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灵活起来: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了,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因为他和她的暧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纪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他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地安全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惟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不太站得住脚,但是,如果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无疑地,他也想过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惟一的希望,但是要怎么做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7

万斯站起来,打了个呵欠。

    “那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想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也或许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使用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作者注:万斯这里提到的论述引自《犯罪手法检定大全》此一著作)。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闩门——的方法。当然,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是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闩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当今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刻获得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发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起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静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闩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后来忘了它们还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着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为什么你只单挑窃贼批评呢,警官?”万斯无精打采地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谁做事不会百密一疏的呢?”他邪恶地嘲笑希兹,“没骗你,即使是警察,在搜索时也忽略了这枝镊子。”

    希兹嘴里发出不满的咕哝声。他的雪茄熄了,他又仔细地慢慢点燃它。

    “你认为呢,马克汉先生?”

    “情况并没有变得更明朗。”马克汉消沉地回答。

    “我可不是凭空臆测,”万斯说,“我不认为它让情况变得浑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论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讯息。请注意:史基肯定认识或知道这个凶手。一旦他顺利地从这公寓逃走后,又重拾了一点自信,毫无疑问地,他勒索了这名杀人凶手。他的死对我们来说,只显示他惹恼了对方而后被干掉了。此外,我的推论也清楚解释了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那些指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橱、在垃圾桶找到的珠宝——那个拿走它们的人根本就不想要它们——还有史基的沉默。我的推论也说明了侧门是怎么打开和闩上的。”

    “的确,”马克汉叹了口气,“它似乎理清了每一件事,除了最重要的一点——不知道凶手是谁。”

    “没错,”万斯说,“我们去吃午餐吧!”

    困惑的希兹愁眉苦脸地回市警局去了。而马克汉、万斯和我则是前往黛梦尼卡餐厅,那里的烧烤很不错。

    “案情发展现在似乎指向克莱佛和曼尼克斯,”我们用完午餐后马克汉开口说,“如果你那同一个人杀了史基和金丝雀的推论正确无误,那么林格斯特就排除了嫌疑,因为星期六晚上他确实人在艾波索卡医院。”

    “的确,”万斯同意,“林格斯特医师毫无疑问被排除在外了。……没错,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他们是最可疑的嫌犯‘双胞胎’了。除了他们两人外,也看不出其他的可能了。”他皱着眉头啜饮着咖啡,“我最初怀疑的‘嫌犯四人帮’中又少了一人,真不喜欢这样。涉案范围已经缩小了很多——能想的已经不多,可以说,就只剩两个选择。如果我们最后把克莱佛和曼尼克斯的嫌疑也排除了,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到时候怎么办——呃,怎么办呢?凉拌!只有凉拌。然而,他们四人当中有一人是凶手,这个事实真是差堪告慰。凶手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是林格斯特。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了:四减二等于二。简单的算术,是不是?惟一的麻烦是,这命案没那么简单。天啊,真的不简单!——我说,如果我们用代数、球面三角学,或是微积分学解题,等号后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把它放进第四次元——或是第五、第六次元……”他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哦,答应我,马克汉——答应我,你会为我请一位善良仁慈的看护。”

    “我知道你的感受。我这个星期以来也饱受同样的折磨。”

    “就是这个‘嫌犯四人帮’的看法让我快要发狂了,”万斯抱怨,“它困扰着我就像要对我施加砍断四肢的酷刑一样。原先锁定的四名可能涉案嫌犯,如今只剩下两个。我的感觉和精神都已错乱。……我要我的‘嫌犯四人帮’。”

    “恐怕你得为还保有其中两人感到满足了。”马克汉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们其中一人条件不符,另一人目前躺在病床上。也许你可以送些花到医院,如果这样能使你振奋的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8

“一人卧病在床——一人卧病在床,”万斯重复着,“的确,的确——可不是吗!四减一等于三。精确来说,还有三个人!……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任何一条线是直的。所有的线都是弯曲的,它们可以在空间里绕成圆圈。它们看起来是直的,其实不然。外表是会骗人的!……让我们安静一下,好好地想一想。”

    万斯从大玻璃窗向外看着第五大道,若有所思地抽着烟。当他再度开口时,语气镇定而从容。

    “马克汉,如果以你的名义邀请曼尼克斯、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到你家聚一晚——就在今天晚上——会有困难吗?”

    马克汉喀啦一声放下杯子,眯起眼睛看着万斯。

    “这又是什么新的余兴节目?”

    “去你的!回答我的问题。”

    “好——当然——我可以安排。”马克汉迟疑地回答,“他们现在多少都还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所以这项邀请会以和命案有关的名义发出去——呃,是不是?而且他们不太可能拒绝你,亲爱的老家伙——对不对?”

    “对,我认为他们不会拒绝。……”

    “等他们来到你家,如果你建议玩几把扑克牌,他们应该会接受而不会觉得奇怪吧?”

    “或许吧,”马克汉虽这么说,却对万斯奇怪的要求感到迷惑,“我知道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都会玩扑克牌,而曼尼克斯应该也会。但为什么是玩扑克牌?你是认真的,还是你已经被弄得痴呆而神智不清了?”

    “哦,我绝对是认真的。”万斯的语气让人对他所说的事毫无置疑的余地,“等着瞧吧!玩扑克牌,会是破案的关键。我知道克莱佛是玩牌的个中老手;至于史帕斯伍德,当然,上星期一晚上曾和瑞丰法官玩过。这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而曼尼克斯,我们先假设他也会玩。”

    他身子前倾,认真地说着他的计划。

    “马克汉,扑克牌游戏十之八九是项心智活动。一个玩扑克牌的好手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牌桌上看出对方的本性,远胜过相处一年对他的了解。当我说可以借由犯罪本身的成因引导你找出任何命案的凶手时,你曾经挖苦过我。但是基本上我得先了解这位我要引导你找到的人,否则我无法把犯罪的心理因素和凶手的本性连结在一起。在这个案子里,我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犯罪,不过我对嫌犯们却因了解不够而无法指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无论如何,在我们玩完扑克牌后,我希望能告诉你是谁计划并且杀害了金丝雀。”(作者注:最近我无意间看到一篇乔治•陶熙博士写的文章,他是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并且著有《为什么我们像个人》一书。我看到的那篇文章,非常贴切地佐证了万斯精确无比的看法。在这篇文章中陶熙博士说:“扑克牌是现实生活的横切面。一个人牌桌上的牌品如何,现实生活中他的人品就如何。……他的成功或失败,从他打牌时的行为反应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穷极一生之力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观点研究人类行为,然而我发现一种更好的实验就是,观察一个人在看到我加注后也跟着加注的反应。……心理学家所阐述、深信和掌控的行为,会在玩扑克牌时一览无遗。……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说,我从扑克牌上了解了人类的行为。”)

    马克汉非常惊讶地看着万斯。他知道万斯是个扑克牌精,也知道他在玩牌时能出人意表地读出对方心中的盘算;不过他对万斯借此方式能够破案的说法还是存疑。然而万斯说得如此认真,这让马克汉印象深刻。他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正在回想前一个谋杀案,万斯便是借由类似的心理推论让凶手伏法的。他也告诉自己,尽管万斯的要求让人无法理解,而且看来毫无道理可言,不过要求的背后总是会有他的道理。

    “该死!”他终于抱怨起来,“整个计划看起来愚蠢极了。……不过,如果你真想和这些人玩牌的话,我不会特别反对。丑话先说在前头——它不会有任何帮助的。想用这个可笑的方法找出凶手,这个想法真是荒谬极了。”

    “好了,”万斯叹气,“小小消遣嘛,无伤大雅啦。”

    “但是你为什么也要找史帕斯伍德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当然,除了他是我‘嫌犯四人帮’成员之一外,我们还需要多个人手。”

    “好啦,不过可别事后要我以谋杀的罪名把他关起来。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可能不这么认为,但如果我知道一个人实际上不可能犯罪,我是绝对不会去起诉他的。”

    “说到这点,”万斯拉长了声音,“惟一让你觉得他不可能犯罪的理由是‘具体事实’,而具体事实是可以瞒天过海的。真的,你知道吗?如果你们可以彻底地忘记它,你们这些学法律的会干得更好。”

    马克汉没有再回应什么,只是相当深沉地看着万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09

牌局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晚上九点

    万斯和我在午餐后回到了家。四点左右,马克汉打电话来,说他已经邀约好史帕斯伍德、曼尼克斯和克莱佛晚上前来一聚。一得到这个消息后,万斯随即出门,直到晚上快八点才回来。虽然我对他这不寻常的举动感到好奇,但他拒绝透露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下楼走向等在那的车子时,已经有位我不认识的男人坐在后座。我马上联想到他和万斯神秘的行踪有关。

    “我邀艾伦先生参加我们今晚的聚会,”万斯介绍我们认识时说,“你不玩扑克牌,而我们真的需要加入一位让牌局变得刺激有趣的人。艾伦先生可说是我以前牌桌上的敌手呢。”

    我很惊讶万斯未经同意就带个没被邀请的客人到马克汉家,同样让人吃惊的是这人的外表。艾伦先生五短身材,外表精明干练;而且我注意到在他时髦帽子下的头发黑亮柔顺,很像画报上画的日本娃娃头发。另外,我还注意到他的领带是那种缀饰勿忘我小白花的活泼款式,衬衫前缘则是一排钻石钮扣。

    他和喜欢素净精致品味的万斯正好成了强烈对比,我怀疑他们俩是怎么凑在一起的。显然,既不是来自社交场合,也不是因为品味相投的缘故。

    我们被带进马克汉的客厅时,克莱佛和曼尼克斯已经到了,没过几分钟,史帕斯伍德也来了。在礼貌性的介绍后,我们舒适地坐在壁炉前,大伙儿抽着烟,并且啜饮着上好的威士忌。当然,马克汉也非常热情地招呼着未在邀请之列的艾伦先生,不过他不经意地看着艾伦先生的眼神,却告诉我他不知道万斯为什么要带这个人来。

    在这个刻意营造友善的聚会里,暗藏着一股紧张的气氛。的确,目前的情况一点也无法让人感到自在。这里有三个男人,彼此都知道对方,而且心知肚明大家都对同一个女人有兴趣;三人之所以会聚在一起,就是因为这女人被杀了。无论如何,马克汉非常技巧地掌控全局,好让每个人都相信自己只是以关系人的身份,被传唤来此讨论一个难以理清的问题。他一开始便解释这个聚会纯粹是他个人为了想找出谋杀案疑点而发起的,希望借由这摆脱模式和强迫性的非正式讨论,能够为这命案找出一些值得参考的建议。他的态度友善而诚恳,因此在他说完后,原来紧张的气氛顿时得到纾解。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对这三个和命案有关联的家伙的态度极感兴趣。克莱佛痛苦地陈述他的恋情,自责多过于建议。曼尼克斯则是口若悬河而且相当坦率,但言谈中多半是深感抱歉之类的话。与曼尼克斯不同,史帕斯伍德似乎不愿意谈论这件事,经常保持着沉默。虽然他礼貌地回答马克汉的问题,却无法完全掩饰他对讨论这件事的不满。万斯话说得不多,偶尔开口,对象也仅限于马克汉。艾伦则是一语不发地坐在那里,带着一种玩味的眼神看着其他人。

    整个讨论让我感觉完全没有帮助。如果马克汉真希望从中得到什么线索,势必要大失所望。但我知道他只是在努力扮演好这不寻常的角色,并为万斯所要求的牌局铺路。不过,要他提出这项建议似乎也不是件难事。

    十一点整,他提出玩牌的建议。他语调亲切客气,不过他暗示邀大家上桌完全出于他个人的意思,这样的暗示自然让人不好拒绝。但我觉得他这么说有点多此一举。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看来都相当高兴能借玩牌转移那让人不愉快的话题,而万斯和艾伦自然是表示赞同。惟独曼尼克斯拒绝。他解释说他只懂一点点,而且也不喜欢玩,不过他倒是有兴趣在旁边看大家玩。万斯向他劝进,不过没成功。最后马克汉要他的下人安排一张五人座的桌子。

    我注意到万斯等艾伦坐定后,才选在他右手边的位子坐下来。克莱佛坐在艾伦左手边,史帕斯伍德坐在万斯的右边,接着是马克汉,曼尼克斯则坐在马克汉和克莱佛中间的后方位置(请参考附图)。

    克莱佛首先指定赌注大小限制,但是史帕斯伍德随即建议提高赌注上限,万斯接着要求再提高,马克汉和艾伦两人则是表示同意。最后大家接受了万斯提出的赌注数字。筹码的金额让我有点吃惊,就连曼尼克斯也在那窃窃私语。

    牌局才进行了十分钟,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桌上的这五个人都是个中好手。这晚一开始,万斯的朋友艾伦似乎是如鱼得水,牌打得非常顺手。

    艾伦赢了前两把牌,万斯则赢了第三、四把。史帕斯伍德跟着也小赢一些;接着则是由拿到好牌的马克汉稍稍领先。几把下来克莱佛是惟一的输家。不过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却乌龟翻身,赢回了原先输掉的大部分筹码。之后万斯缓缓超前,仅次于艾伦。过了一会儿,牌桌上几乎呈现不输不赢的局面。不过后来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又变成了最大输家。十二点半的时候,牌桌上的气氛愈来愈凝重;因为赌金如此之高,牌桌中央赌注堆成小山的速度如此之快,即使对有钱人来说——他们这些人毫无疑问绝对是——这不断转手的赌资数额仍然相当可观。

    就在凌晨一点前,牌桌上的气氛到达了最高点。我看见万斯瞄了一眼艾伦,并且拿起手帕擦他的前额。对别人而言,这个动作再自然不过了,但是对熟悉万斯的我来说,马上就能知道这动作是故意的。在这同时我注意到轮到坐庄的艾伦正在洗牌准备发牌。他雪茄冒出的烟显然是跑进了他的眼睛,所以他眨了眨眼睛,而其中一张牌则是掉到地上。他马上把牌捡起来,重新再洗一次,然后把牌放在万斯面前让他切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0

这是一把“累积赌注”的牌(译注:“累积赌注”的牌,打牌者手中至少得拿到一对以上的牌才能开牌下注,否则就得放弃开牌权),桌面上已经堆了一堆筹码。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都放弃开牌权,于是轮到了万斯。他开牌下注的金额非常大,艾伦跟着倒牌,不过克莱佛跟进。接着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也倒牌不跟,剩下万斯和克莱佛两人对垒。克莱佛抽换了一张牌,开牌的万斯抽换了两张,然后象征性地再下了些注,而克莱佛马上提高赌注额度。万斯接着又提高赌注,不过数目并不大;克莱佛则是再一次提高赌注——这一次加注额度比之前更高。万斯犹豫后表示跟进,并叫对方摊牌。克莱佛得意扬扬地摊开手上的牌。

    “同花顺——7、8、9、10、J,”他宣布,“你能赢吗?”

    “抽换了两张牌也没用。”万斯无奈地说。他把手上的牌放下摊开,他有四张K。

    大约半小时过后,万斯再次拿出手帕擦他的额头。和之前一样,我注意到艾伦又轮到坐庄发牌。这一把牌同样是“累积赌注”的牌局,累积的筹码已是前次的两倍之多。艾伦停下来端起酒杯喝了口威士忌,并且点燃雪茄。接着,在万斯切完牌后,艾伦开始发牌。

    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放弃开牌后,又轮到万斯开牌下注。桌面中央满是筹码,除了史帕斯伍德,没有人跟进。这一次只剩下他和万斯单挑。史帕斯伍德抽换了一张牌,万斯则是相当笃定没有换牌。接下来是一阵屏气以待的寂静。对我来说,这气氛就像充电达到饱和一样,我想其他人也都有相同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既好奇又紧张地看着这把牌。然而,万斯和史帕斯伍德两人却是异常的冷静。我非常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不过两人都没露出丝毫的情绪。

    抽换牌后万斯再次下注。他不发一语地把一叠黄色筹码推向桌子中央——这是今晚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把赌注。史帕斯伍德也马上推出相同额度的筹码放在旁边,然后他冷静熟练地数了数自己剩下的筹码,将它们全部推出去,不动声色地说:

    “提高至赌注上限。”

    万斯不知不觉地耸了耸肩。

    “这把的赌注,先生,是你的了。”他对史帕斯伍德亲切地笑着,并且亮出了他手上的牌。他有四张A!

    “哎呀!打牌就是这样!”艾伦叫了出来,并且吃吃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马克汉回应,“赌注这么多而手持四张A却倒牌,这叫打牌?”

    克莱佛也惊讶地喃喃自语,而曼尼克斯则厌恶地噘着嘴。

    “我无意冒犯,万斯先生,”他说,“但是严格地从交易的观点来看这把牌,我认为你收手得太早了。”

    史帕斯伍德眼睛往上一瞥。

    “你们几位错看万斯先生了,”他说,“他这一手牌打得可真是漂亮极了。虽然拿到四个A,但他退出这一战就技巧来说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的确如此。”艾伦同意地说,“唉!真是一场激战!”

    史帕斯伍德点头,然后转向万斯说:

    “由于这样的情况日后不可能再发生,为了表达我对你优异判断能力的欣赏,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满足你的好奇心——我没拿到我要的牌。”

    史帕斯伍德放下手中的牌,用手指优雅地把牌翻开。亮出的牌是梅花5、6、7、8,和一张红心J。

    “我不太明白你刚才说的,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说,“万斯先生的牌赢了你——而他却不跟了。”

    “想想看,”史帕斯伍德温和平静地回答,“在克莱佛和你放弃开牌后,如果我手上的牌足以让我开牌的话,我一定会在这把高额赌注的牌局里开牌的。但是因为我是在万斯先生开牌下大注后跟进,不用说我手上拿的牌不是四张顺子就是四张同花,或是四张同花顺。我想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正因为我是个中高手,深知此中之道,所以我才会跟进。……”

    “我告诉你,马克汉,”万斯打断史帕斯伍德的话,“史帕斯伍德先生确实深知此中之道,要不是他手中真的握有四张同花顺的牌,他是不会跟进的。这是让他有二分之一获胜机率的一把好牌。——你看,我刚刚开牌下注后,史帕斯伍德先生为了跟进也必须下注——这样才可能产生二分之一获胜的机会。能拿到这种牌的机率并不高,而跳过开牌的人手上的牌如果小于四张同花顺,是不会甘冒这样的危险的。但事实上,他抽换了一张牌,有四十七分之二的机会促成同花顺,四十七分之九的机会是同花,四十七分之八的机会是顺子。因此他将有四十七分之十九的机会——也就是超过三分之一的机会——让他手上的牌变成同花顺、同花或顺子。”

    “没错,”史帕斯伍德接着说,“然而,在我抽换一张牌后,万斯先生心里惟一可能想的就是我手中的牌是否已经成了同花顺。因为他认为如果我没拿到——或者我只拿到顺子或同花,就不会在他下了巨额赌注后,还继续提高赌注到最上限。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有点不按牌理,一千人之中没半个打牌的人会这样冒险唬人。因此,如果在我提高赌注后,万斯先生没有放下他手中的四张A倒牌,那他绝对是冒死硬拼了。没错,我是在唬人;但无疑地万斯先生倒牌的考量是合乎逻辑而且正确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1

“没错,”万斯同意,“正如同史帕斯伍德先生说的,在对方没有换牌的情形下,手中没拿到同花顺却还将赌注提高到最上限的,一千个人当中是没几个。的确,你可以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在这局的做法,充分地将心理学运用到了极致。因为正如同你们看到的,他先分析了我的判断,然后再进一步作出他的判断。”

    史帕斯伍德对这样的恭维微微颔首致意,而克莱佛则把所有的牌整理后开始洗牌。但是紧张的僵局打破后,牌局却没有继续下去。

    万斯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好一阵子他坐在那皱着眉头抽烟,啜饮着威士忌,整个人想事情想得出神。后来他站起来走到壁炉旁,欣赏着多年前送给马克汉的一幅塞尚的水彩画。他的一举一动充分显示了他内心的疑惑。

    就在大伙交谈停下来的时候,他突然转身看着曼尼克斯。

    “我说,曼尼克斯先生,”——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种随性的好奇——“为什么你对玩扑克牌毫无兴趣呢?所有厉害的生意人基本上都是赌徒啊。”

    “他们当然是。”曼尼克斯非常谨慎地回答,“但是我不认为玩扑克牌是赌博——绝对不是。它有太多的学问在里面,而且对我来说它给人的快感不够——不够刺激,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轮盘赌就符合我的快感需要。去年夏天我到蒙特卡洛的时候,十分钟内砸下去的钱可要比各位今天整晚输的钱还要多,但是我砸钱砸得很有快感。”

    “了解。所以,你一点也不喜欢玩牌?”

    “不玩这种。”曼尼克斯说,“举例来说,我不在乎赌那种一翻两瞪眼的牌,但不是抽牌换牌后才论输赢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吗?能带给我乐趣的是那种速战速决的。”他那粗短的手指头连续快速弹出啪啪的响声,借此显示速度快感带给他的乐趣。

    万斯信步走向桌子,随手拿起一副牌。

    “一千元赌切牌比大小,如何?”

    曼尼克斯立即站起身。

    “你真上道!”

    万斯把牌交给曼尼克斯洗牌,放下牌后接着切牌,他切的是10。轮到万斯,他切出一张老K。

    “我欠你一千元。”曼尼克斯毫不在乎地说,好像输的只是十分钱而已。

    万斯不发一语地等着对方接下来的反应,而曼尼克斯的眼睛则是狡猾地看着他。

    “我和你再赌一次——这次两千元,如何?”

    万斯挑动着眉毛。“一倍?……没问题。”他洗了牌,然后切出一张7。

    曼尼克斯的手迅速向下,翻出了一张5。

    “好吧,我欠你三千元。”他说。这时他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牙齿紧咬着雪茄。

    “似乎又要加倍了——呃,是不是?”万斯问他。“这把赌四千元?”

    马克汉吃惊地看着万斯,而艾伦的脸上则是显露出近乎滑稽的惊讶表情。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个人对这样的赌法都感到非常讶异,因为万斯明知道这样不断加倍的赌下去,曼尼克斯总会有获胜的机会,到最后他势必会输。不过我相信到时候如果曼尼克斯赢了就不玩了,马克汉是会抗议的。

    “就四千元!”他顺手将牌放下、切牌,他切出了方块Q。“你不可能赢这位皇后女士的——百分之百不可能!”他突然变得高兴起来。

    “我想你说得对。”万斯喃喃地说,然后切出一张小3。

    “还要再来吗?”曼尼克斯积极地问。

    “够了!”万斯似乎觉得无趣,“太刺激了,我的心脏可没你那么强。”

    他走到桌子前,开了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曼尼克斯,然后转身向马克汉,握住他的手。

    “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还有,别忘了,明天一道午餐。一点钟史杜文生俱乐部见,如何?”

    马克汉想了一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我是说真的,你一定要来,”万斯坚持,“你铁定想不到你会多么想见我。”

    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起来心事重重,沉默得有些不寻常。我也无法从他身上探知到什么。

    但是他向我道晚安时说道: “最重要的一块拼图还是没有下落,除非找到它,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2

凶手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点

    万斯第二天早上起得晚,在午餐前他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检视第二天要在安德森艺廊拍卖的陶艺品目录。一点钟的时候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和马克汉一起用餐。

    “这顿午饭你请客,老家伙。”万斯说,“不过我不为难你,我只想吃一片英式培根、一杯咖啡和一个牛角面包。”

    马克汉对他嘲弄地笑笑。

    “你昨晚手气那么背,要节衣缩食是理所当然的。”

    万斯扬起了他的眉毛。

    “我倒认为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呢。”

    “你拿到两次四条,可是两把牌都输了。”

    “但你要知道,”万斯坦白地承认,“我两次都刚好知道我对手拿的是什么牌。”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没错,”万斯强调,“在牌局之前我预先做了安排,所以你们才会看到那几把特别的牌。”他亲切地微笑着。“老兄,我真的非常感谢你的体贴,因为我没事先告知要带我那位特别的朋友艾伦先生来,那么仓促无礼地介绍你们认识,是我不对,我必须跟你道歉并且解释清楚。艾伦先生不是所谓的和谐的朋友,他没有贵族般的优雅气质,甚至珠光宝气得有点粗俗——不过我倒挺喜欢他那钻石钮扣搭配着花领带的形象。可是艾伦先生这么穿着有他的道理——绝对有他的道理。他和安迪•布雷克里、坎菲尔德以及安立斯特•约翰•凯利同属富豪级人士。事实上,我们的艾伦先生就是带给你愉快回忆的威利•艾伦博士。”

    “艾伦博士!不会是经营艾多拉多俱乐部那个恶名昭彰的老恶棍吧?”

    “就是他,而且巧的是,他是这个有暴利可图的黑暗行业中,最聪明的发牌高手之一。”

    “你是说这个叫艾伦的家伙昨晚做牌?”马克汉愤怒地说。

    “只有那两把你刚刚提到的牌。如果你记得的话,那两把牌都是艾伦发的牌。故意坐在他右边的我小心翼翼地依照他的指示切牌。不过你得承认你没办法苛责我诈赌,因为从做牌中得到好处的只有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虽然艾伦发给我的两把牌都是四条,但是我两把都输得很惨。”

    马克汉困惑地看着万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

    “你昨晚还真是慷慨大方。每赌一次你就让曼尼克斯加上一倍的赌注,最后让他赢了一千元。我得说,相当愣哦!”

    “其实,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想。虽然我损失了金钱——对了,我蛮想算在你的公账上——但这场牌局却十分成功。……瞧,从昨晚的娱乐中我达到了我的目的。”

    “哦,我想起来了!”马克汉淡淡地说,仿佛这件事不怎么重要,他只是临时想起。“你本来是要确定谁杀了欧黛尔的。”

    “了不起的记忆力!……没错,我还少一项重要的线索,或许今天就能让真相大白。”

    “那我要逮捕的是谁?”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3

万斯喝了口咖啡,并且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我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不过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用一种冷静而认真的声调答道。“是史帕斯伍德杀了那女人!”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马克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怀疑声调讽刺说,“就是史帕斯伍德!我亲爱的万斯,你真的打败我了。我要立刻打电话给希兹,让他擦亮手铐。不过,不幸的是,‘隔山打牛’这种奇迹,在这个年头似乎不太可能发生。……让我再帮你点一客牛角面包。”

    万斯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他极度的失望。

    “对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来说,马克汉,你对视觉幻象的判断实在是处于相当幼稚的阶段。我是说,你就像儿童那样深信魔术师真的从礼帽中抓出一只兔子,只因为那是他亲眼见到的。”

    “你在人身攻击。”

    “可以这么说。”万斯愉快地表示同意。“不过为了让你不再被所谓‘依法认定事实’所蒙蔽,我必须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你太缺乏想像力了,老家伙。”

    “难道你要我闭着眼睛,想像史帕斯伍德坐在史杜文生俱乐部楼上,然后把手伸到第七十一街去?这我可办不到,我只是个普通人,这样的景象会让我觉得非常荒唐,有点像荒诞的梦。……你不吸印度大麻吧?”

    “这么说吧,这个想法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我蛮喜欢这句话的。你可知道,对这个案子来说,不可能的事就是真相。哦,史帕斯伍德是凶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现在我不但坚持那个显然会被认为是幻觉的推论,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加入我的阵线,因为你自己的——恕我唐突——好名声已经岌岌可危,而刚好在这时候你又让真凶逍遥法外。”

    万斯轻松自信的说法并未引发争执;从马克汉起了变化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被打动了。

    “告诉我,”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异想天开的结论的,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万斯捻熄了他的烟,手臂交叉撑在桌上。

    “从我认为的‘嫌犯四人帮’开始说起——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依我之前说的,这是一桩精心设计的谋杀案,我知道只有深深迷恋这位女士到无法自拔,却又陷入绝望的人才会干下这档事。就我们所知,除了这四个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更符合这样的条件。因此,凶手就是这四个人其中之一。现在,林格斯特首先被排除嫌疑,因为史基被杀的时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干的——”

    “但是,”马克汉打断万斯,“在金丝雀被杀害的当晚,史帕斯伍德同样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为什么一个人被排除嫌疑而另一个却不能?”

    “抱歉,你的问题我难以苟同。一个是躺在大家都知道的医院里,周围都是不会被收买的公正证人,在事件发生之前和当时都能为他作证,这是一回事;但是在案发当晚史帕斯伍德却在现场,出现的时间与那名女子被杀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分钟,之后又独自一人坐了十五分钟左右的计程车,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就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人亲眼见到史帕斯伍德离开后,那位女子还是活着的。”

    “但是她活着跟他讲话这件事是无庸置疑的吧。”

    “没错。我承认一个死掉的女人不会尖声大叫救命,还跟杀她的人讲话。”

    “我知道了,”马克汉讽刺地说,“你认为是史基,是他模仿的声音。”

    “老天,不是!真是没营养的话!史基根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他在那儿,他为什么还要自导自演这样的一场白痴大戏?答案当然不是那样。等答案揭晓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既合理又简单。”

    “真令人振奋,”马克汉微笑着。“继续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排除林格斯特后,另外三人都有嫌疑,”万斯继续说道,“于是,我要求安排一个轻松的聚会,好让我仔细地观察他们的心理状态。尽管史帕斯伍德的表现显示他就是凶手,但是,老实说,之前我却认为是克莱佛或曼尼克斯杀了人;因为,根据他们的供述,没一个人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两人都有可能干下那档事。因此,在曼尼克斯昨晚婉拒玩牌时,我决定先试试克莱佛。我向艾伦先生打了个暗号,要他展开第一次的诈赌手法。”万斯暂时打住,抬眼看着马克汉。

    “你也许想起来当时的情况了吧?那一把正是‘累积赌注’的牌局。艾伦发给克莱佛四张同花顺,我的则是三张老K。其他人则是拿到一手烂牌,不得不倒牌。我开牌下注,克莱佛跟进。抽换牌时,艾伦发给我另一张老K,发给克莱佛他要的牌,让他拿到了同花顺。两次我下的注都不大,而每一次他都提高赌注。最后我跟进叫他亮牌的时候,当然,他赢了。他赢得没话说,真的!他只赌他有把握的事。因为我开牌下注而且抽换两张牌,了不起就是拿到四条。克莱佛深知此点,在他提高赌注之前,他就知道他拿的同花顺可以轻松地赢我。当时我马上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

    “基于什么理由?”

    “马克汉,一名扑克牌玩家如果只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缺乏真正厉害狡猾的赌徒所具有的那种任性的自信。他不是那种会冒险犯难的人,因为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有心理分析家所谓的自卑情结,因此本能地他会抓紧每一个可以保护他、有利于他的机会。简单地说,他不是那种真正的赌博高手。而杀害欧黛尔的人却是一名超级赌徒,他会在一把赌局中押下他所有的赌注孤注一掷——杀掉她正符合这样的赌徒性格。这种目空一切的自信,会让赌徒高手不屑于只赌有把握的事,也就是这种人才会干下这样的命案——因此,克莱佛应该没有嫌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4

马克汉非常专注地听着万斯的说明。

    “稍后我对史帕斯伍德进行的测试,”万斯继续说道,“本来是要用在曼尼克斯身上的,但是他不玩牌。不过没关系,如果我排除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那么,曼尼克斯毫无疑问地就是那名凶手了。当然,我会再想别的方法来证明他的罪;可是,事实上现在已无此必要了。……我在史帕斯伍德身上的测试已经由他自己充分地说明清楚了。正如他所说,一千个赌徒中没有半个人会在什么牌都没拿到的情况下,押下所有的赌注和对方的一手好牌对赌。真是了不起——超凡入圣!这可能是所有的扑克牌牌局中最唬人的一把牌了。在他冷静地把他的筹码全推到牌桌中央时,我不得不佩服他,尤其是在我事先已经知道他什么牌也没有的情况下。你瞧,他把全部的赌注押下去,只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逐步地掌握我的判断,然后透过他自己的分析,在最后胜过我。这需要勇气和胆量,也需要某种程度的自信,而这自信绝不会容许他去赌一件非常有把握的事。那一把牌的心理学原理和欧黛尔命案一模一样。我以一手好牌的优势威胁史帕斯伍德——无疑地,就像这女孩曾威胁他一样;他非但不妥协——既不叫我亮牌也不倒牌——还提高赌注到最高限额。他使出致命的绝招,尽管这意味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危险处境。……唉,马克汉!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在这把牌显露出来的个性,与犯罪心理学所描述的是多么吻合?”

    马克汉沉默了片刻,似乎正在想这整件事。

    “但是你自己在当时却不满意,”终于他又开了口,“事实上,你当时看起来仍然相当迷惑,而且有些焦虑。”

    “没错,亲爱的老家伙,我忧虑得不得了。史帕斯伍德犯罪心理验证的结果实在让人措手不及——这样的结果真的不在我的意料之内。在排除克莱佛的嫌疑后我有了定见,换句话说,我认为曼尼克斯是凶手。因为所有的实证处处显示史帕斯伍德是无辜的——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来他不可能杀害金丝雀——坦白说,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我真的不够完美。身为一个人,很不幸地,我还是很容易受到物证和事物外观的影响,这些物证和事物外观就是你们这些法律专家在地球上制造散发的玩意儿,像是恶臭般令人窒息。甚至在我发现史帕斯伍德的心理特质完全符合犯罪的要素时,我对曼尼克斯仍然抱有怀疑的态度。他或许也会像史帕斯伍德一样打这样的心理战牌,这不是没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牌局结束后,我拿赌博的话题钓他的缘故。我想测出他的心理反应。”

    “可是,在你和他赌的时候,他也是孤注一掷。”

    “哦!这种感觉和史帕斯伍德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和史帕斯伍德比起来,曼尼克斯是一名谨慎小心而且胆小怯懦的赌徒。首先,他有输赢各半的机会,而史帕斯伍德却是毫无赢面可言——他什么牌都没有拿到。然而史帕斯伍德工于心计,把赌注叫到最上限,这已经是赌博的最高境界。再者,曼尼克斯只是丢出有一半机会输赢的赌注而已,根本不必花任何的心思,没有计划,没有算计,也没有胆识。然而就如我一开始告诉你的,欧黛尔谋杀案是经过缜密计划、精确算计过的,而且凶手的胆识一流。……什么样的赌徒会在输了后要求对手加倍赌注,再玩一次一翻两瞪眼的游戏,接着再度失利后第三次又加倍赌下去?我是故意那样测试曼尼克斯的,为的就是排除任何发生错误的可能。就这样,我不但把他排除在嫌犯名单之外,而且我是彻彻底底把他的嫌疑消除殆尽。这花了我一千元的代价,但是它完全消除了我心中徘徊不去的疑问。最后我终于知道,是史帕斯伍德杀害了那名女子,尽管表面的物证都显示对他有利。”

    “理论上你的分析看来好像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实际上,我恐怕无法苟同。”我觉得马克汉是心有所感,只是嘴巴上不承认而已。“他妈的!”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发作,“你的结论打翻了所有好不容易建构起来合乎逻辑理智的线索基础。——你好好想想,”他向万斯提出他的疑问。“你说史帕斯伍德是凶手,然而根据无法反驳的证据我们知道,在他离开欧黛尔公寓的五分钟后,她惊声尖叫大喊救命。当时他正站在总机旁,而且在杰梭跟随下,他走到门边和她有段简短的对话。那时她肯定还活着。之后他走出大厅正门,坐进一辆计程车,计程车随即开走。十五分钟后他在这家俱乐部大门前下车遇到瑞丰法官——这里距离那栋公寓大楼可有四十个街口那么远!他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往返。此外,我们也拿到了那位司机的记录。史帕斯伍德根本既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在十一点半到十一点五十分之间干下这起杀人案。而且,记不记得,他后来在这家俱乐部玩扑克牌一直玩到凌晨三点——就是命案发生之后的那几个小时。”

    马克汉摇头强调他的说法。

    “万斯,这些事实是不会骗人的。它们的的确确就摆在眼前,而且它们也排除了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他那晚就像人在北极一样绝对不可能干下这档事。”

    万斯不动声色。

    “我同意你所说的每件事,”他回道,“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当物证和心理证据冲突的时候,那物证就是错误的。在这件命案里,这些物证或许不全然是错误的,但是它们蒙骗了大家。”

    “很好,了不起!”万斯的这番说词让马克汉几乎快发狂了。“告诉我史帕斯伍德是怎么杀死那女人,并在她房里翻箱倒柜的,说出来后我就下令希兹去逮捕他。”

    “唉,我办不到,”万斯告诉马克汉。“万能的神没跟我说。不过——该死的畜生!——我相信我一定能揪出这名凶手。我本来就没答应要说明他是怎么干下这些事的,真是的。”

    “好了!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洞察力也不过如此嘛,是不是?好吧!此时此刻我成了高等心理科学的教授,而且我郑重地宣布是克理本教授杀了欧黛尔的。没错,克理本早已入土了,但是这和我刚采用的心理论证方法并不冲突。克理本的本性,你瞧,完全符合这起命案中所有神秘难解的特征。明天我会申请一张尸体挖掘令。”

    万斯用滑稽的表情嘲讽地看着他,并且叹气说:

    “要认可我那卓绝的聪明才智,我知道,注定得等到盖棺后才能定论。在这之前我会以一颗坚毅的心忍受侮辱与讥讽。即使被打得头破血流,也绝不低头。”

    他看了看表,似乎若有所思。

    “马克汉,”几分钟后他说,“我三点钟要去听场音乐会,但是离音乐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我想再到欧黛尔的公寓四处看看。史帕斯伍德的把戏——我相信不过是个把戏——曾在那里排演过。如果我们要找到答案的话,我们就得重回现场将这把戏找出来。”

    我觉得尽管马克汉一直强调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涉案,但他也并非完全不相信万斯的说法。因此,虽然他起初有点反对,不过后来还是同意万斯的提议,到欧黛尔的公寓再去看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5

贝多芬的“行板”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两点

    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再度走进坐落在第七十一街那栋公寓大楼的大厅。史比佛利一如往常地在总机前值班。会客室里,值勤的警员斜靠在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嘴里含着一枝雪茄。看到马克汉检察官,他连忙站了起来。

    “什么时候才会水落石出,长官?”他问。“整天守在这里,快把我闷出病来了。”

    “快了,我希望,”马克汉告诉他。“有其他访客来吗?”

    “没有,长官。”这名警员想打呵欠,但是忍了下来。

    “请你给我那间公寓的钥匙。你进去过吗?”

    “没有,长官。我奉命只能留在外面。”

    我们走进这名已逝女子的客厅。屋子里弥漫着死亡的阴影,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透洒进来。房间显然没人动过,即使是翻倒的椅子也没有扶正过来。马克汉停在窗户边,双手放在背后,静静地检视着命案现场。他深受日益增加的不确定感所困扰,正以嘲讽的眼神看着万斯。

    点燃一枝烟后,万斯开始检查欧黛尔的两个房间,他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搜寻着各个遭到破坏的地方。他走进浴室,在里面停留了几分钟。等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条沾有黑色污渍的毛巾。

    “这是史基拿来擦拭指纹的毛巾。”说着便把毛巾丢在床上。

    “了不起!”马克汉挖苦他说,“难道有了这条毛巾,就能给史帕斯伍德定罪?”

    “当然不是!不过这条毛巾证明了我对这起命案的判断。”他走到化妆台边,闻了闻一只银色小香水瓶。“这位女士用的是慧蒂牌‘塞浦路斯’香水,”他喃喃说道,“为什么女人都用这牌子?”

    “这又能证明什么?”

    “亲爱的马克汉,我正沉浸在这香气中,调整自己的灵魂,让它融入这间公寓。拜托别打扰我,我随时都有可能获得启发。”

    他继续搜查,最后他走出公寓来到大楼大厅,一只脚顶住欧黛尔公寓的门,非常专注地看了一会。接着他再走进客厅,坐在紫檀木桌子的边缘,整个人陷入沉思。几分钟后,他对着马克汉露齿冷笑。

    “果然棘手。他妈的,真是狡猾!”

    “我觉得,”马克汉嘲笑地说,“迟早你会修正你对史帕斯伍德的判断。”

    万斯懒洋洋地看着天花板。

    “你真的非常顽固。我在这里努力要把你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而你却只会极尽挖苦之能事,一味地打压我满腔的热情。”

    马克汉离开窗户边,面对着万斯坐到沙发的扶手上,眼神充满了焦虑。

    “万斯,不要误会我。史帕斯伍德对我而言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是希望知道究竟是不是他干的。这件命案一天不破,我就得被媒体穷追猛打。对我而言,打压任何破案机会并没有好处。但是,你对史帕斯伍德所下的推论不可能成立,太多有利于他的事实摆在那里。”

    “的确,这些有利于他的情况真是太不妙了。它们配合得太完美,完美得几乎就像米开朗基罗的雕像一样。它们结合得过于谨慎小心,你瞧,以至于看来不像是出于偶然。它们意味着刻意的设计。”

    马克汉站起来,慢慢地走回窗户旁,眼睛注视着窗外的后院。

    “如果我能同意你所提的史帕斯伍德杀害了那名女子的推论,”他说,“我自然就会逮捕他。但是,所有有利的证据都站在他那一边,我真的无法去定他的罪。”

    “马克汉,我们所需要的,是灵感,光凭猜想是不够的。”万斯再次巡视屋内。“真正让我生气的,是我一直被误导,而且是被一名汽车饰品商人欺骗!……这对我是莫大的侮辱。”

    他坐在钢琴前,开始弹奏布拉姆斯的《随想曲》第一乐章第一小节。

    “需要调音,”万斯喃喃地说,然后信步走向古希腊式橱柜,手指头触摸着橱柜的镶嵌精工。“镶嵌得好极了,”他说,“装饰多了些,但无论如何还是高档货。从西雅图来的死者的姨妈应该可以卖个非常好的价钱。”他注视着倒在一边的装饰烛台。“相当精致漂亮,如果烛台上原来的蜡烛没有被冷酷的现代灯泡取代的话。”他走到壁炉墙上挂着的小瓷钟前驻足欣赏。“好看是好看,不过是便宜货。我相信这口钟保存了最残酷可怕的那一刻。”经过写字桌旁时,他挑剔地检视这张桌子。“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仿制品,不过相当高雅,是不是?”接着他的目光投注到字纸篓上,并且随手把它拿了起来。“真是蠢,”他评论说,“用高级的皮纸作为材料。我敢打赌,这一定是某位女性室内设计师附庸风雅的手笔。这些皮纸足够拿来装订一套爱比克泰德的言论集。为什么要糟蹋手写言论集的感觉呢?美学的本能目前为止显然还没有传到这美丽的国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6

把字纸篓放下后,他又默默地注视着它好一会儿,然后弯下腰从字纸篓中拿出已经皱成一团、前一天他提到过的那张包装纸。

    “这张包装纸显然包的是这名女子生前最后买的一样东西,”他感慨地说,“真让人不胜欷觑。你会对这样的小事感伤吗,马克汉?无论如何,那条绑着它的紫色麻线对史基而言,可说是天赐的宝贝,否则还有什么玩意能帮汤尼顺利逃脱?”

    他打开包装纸团,露出一块上面有波纹状的物体碎片和一个深褐色的方正大信封。

    “呃,是唱片。”他的眼睛搜寻着公寓四处,“但是,唱机在哪里呢?”

    “在玄关那里。”马克汉说。他知道万斯的喃喃自语表示他脑筋在转,很严肃地在思考问题,而他则耐着性子等待万斯的进一步动作。

    万斯缓缓晃出那扇玻璃门来到玄关,站在那里专注地看着靠在墙边的一台齐本德耳式唱机柜。柜子上盖着一块跪垫,跪垫上放着一只擦亮的青铜花盆。

    “怎么看都看不出是唱机柜,”他说,“为什么要铺一块祈祷用的跪垫在上面?”他随便地看了看这块跪垫。“产自土耳其的安那托利亚——或许是以皇室物品的名义卖出的,没什么价值——这样的东西比比皆是。……我在想,这名女子会钟爱何人的作品?应该是赫伯特之流。”他掀开跪垫,并且撑起唱机柜的盖子,唱盘上已经有一张唱片在上面,他弯下腰看着那张唱片。

    “哎呀!是贝多芬《C小调交响曲》中的行板!”他欣喜地叫着。“马克汉,你一定知道这一乐章,这是所有行板中最无懈可击的一首。”他准备启动唱机,“来点好听的音乐,或许可以一扫这里阴霾的气氛,并且去除我们心中的混乱不安,对不对?”

    马克汉对他的戏谑并不在意,依旧是无精打采地看着窗外。

    万斯启动唱机后,轻轻地把唱针置于唱片上,然后回到客厅。他站在那注视着沙发,专心想着正在调查的问题,我则坐在门旁的藤椅上等待音乐的扬起。这情况让我感到忐忑,我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一两分钟过去了,但是从唱机里传来的只是微弱的杂音而已。万斯觉得有些奇怪,又走回唱机旁检查,接着他又重把唱针置于唱片之上。但是他等了几分钟,依然没有音乐出来。

    “真是怪了。”在他更换唱针,并且重新启动唱机的时候,他嘴里这么念着。

    马克汉此时离开窗边,很有耐心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唱盘正在转动,唱针顺着唱片轨迹绕行,但是唱机就是没有声音出来。万斯身体前倾,两只手撑在唱机柜上,一双眼睛盯着无声转动的唱片,一脸狐疑。

    “可能是音箱坏了,”他说,“反正是烂机器一个。”

    “或许,”马克汉揶揄他,“只是你搞不来这种廉价的音箱——让我来帮你。”

    他移到万斯旁边,我则是好奇地从他肩膀后面张望着。一切都显得好像没问题,唱针几乎快走到了唱片轨迹的末端,然而还是只听到微弱的杂音而已。

    马克汉伸手准备拿起音箱检查,不过这个动作来不及进行,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就在那一刻,音箱里突然传出了几声可怕的尖叫声,接下来又是两声让人不寒而栗的求救声。我的身体打了一个寒颤,整个头皮都麻了。

    就在我们三人沉默以对的短暂寂静后,又出现相同女子明亮清楚的声音:“不,没事。我很抱歉。……一切都很好。……请回去吧,不用担心。”

    唱针已经走到唱片的尽头,轻轻“咔”的一声,接着自动停止。紧接下来近乎惊心动魄的沉寂,却被万斯吃吃的冷笑声打破了。

    “好了,老家伙,”他走回客厅后懒洋洋地开口说,“足够推翻你那所谓无法驳斥的证据了吧!”

    门外这时候传来用力的敲门声,那名在外面值勤的警员探头进来,一脸的惊惶。

    “没事,”马克汉声音嘶哑地对他说,“需要时我会叫你。”

    万斯靠在沙发上并拿出另一枝烟,点燃后向上伸直双手,两脚同时伸展,就像一个人的身体在强大的压力解除后突然放松那样。

    “马克汉,我们一直都像迷途羔羊,”他慢吞吞地说,“好一个不在场证明——唉!如果法律只有这种能耐,那法律还真是个笨蛋、白痴——好一个不在场证明。马克汉,我羞于承认,但你我的确都是笨蛋。”

    马克汉还是一脸茫然地站在唱机旁,他的眼睛像被催眠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泄漏内幕的唱片。他慢慢走进客厅,疲惫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看看你的宝贵证据!”万斯继续,“揭开他们的假象后,真相又是如何呢?原来是史帕斯伍德制作的唱片——再容易不过的事了。现今每个人都有能力制作——”

    “的确,他告诉过我,他在长岛家中有一个工作室,他经常在那里制作一些东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6

“其实,他不需要那么大费周章。不过,他的工作室的确可以让事情进行得更顺利。唱片上的声音只是他自己的假音——效果可能比真正女人的声音还要来得好,因为声音强度够而且尖锐。至于唱片上的签条,他只需要把一般的唱片浸湿撕下即可,然后再把签条贴在自己制作的那张唱片上。那晚他带了几张唱片送给欧黛尔,而这一张就混在其中。等他们从剧院回来后,他就开始导演这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戏,然后小心翼翼地故布疑阵,好让警方认为只是典型的窃贼所为。等这一切都结束后,他把唱片放进唱机,启动后再从容走出她的公寓。他把跪垫和青铜花盆放在唱机柜上,好让人以为这唱机很少使用。而这样的防范也发挥了作用,因为没有人想到要察看它。接着他要杰梭帮他叫计程车——你看,一切都那么自然。就在他等车的时候,唱针走到了尖叫声的部分。他们都清楚地听到了:由于是深夜,所以声音格外地清晰。加上隔了一道木头门,从唱机传出来的声音也就不太容易辨识。而且,如果你注意的话,唱机喇叭放在正对门不到三尺的地方。”

    “但是,他的问题是如何和唱片上的回答配合得刚刚好?”

    “再简单不过了。你记得杰梭告诉我们说,当他们听到尖叫声的时候,史帕斯伍德正站在他前面,一只手撑在总机上。他只要看着手表,听到叫声后开始计算唱片上的间隔时间,再在唱片上虚拟女人开口回答前适时发问就行了。这一切都在他事先谨慎的算计中。无疑地,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已经排演过了。其实非常简单,而且绝对不会出差错。这是一张大尺寸的唱片——直径十二寸——大约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让唱针走完。这样一来,在唱片发出尖叫声之前,他有充分的时间走出去并叫辆计程车。当车子来了之后,他便直赴史杜文生俱乐部,在那儿他遇见了瑞丰法官,并且玩牌一直到凌晨三点。就算没有遇到瑞丰法官,你放心,他也会找个人来证明他当晚曾在该处现身。”

    马克汉严肃地摇头。

    “天哪,难怪他一有机会就要我让他再来看看这间公寓。像这张唱片这么要命的证据,一定让他在晚上辗转难眠。”

    “我相信如果我没发现这张唱片,他有可能在你一撤驻守警卫后就立刻前来取走。他万万没想到你不让他再进到公寓。对他而言这的确有点麻烦,但是我想他也不会太担心,因为他可能还是会在她姨妈前来处理遗物时拿到这张唱片,而且相对地还会更容易些。当然这张唱片是个危机,不过史帕斯伍德不是那种会因为形势不利而心虚的人。这整件事计划得够缜密周详了,他纯粹是败于意外。”

    “史基呢?”

    “他是另一个不幸的家伙。当史帕斯伍德和金丝雀十一点进来的时候,他躲进了衣橱里,眼睁睁看着史帕斯伍德勒死他的爱人,还把公寓翻箱倒柜弄得乱七八糟。在唱机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叫声时,他可能正低头看着死者。唉!试想,眼睛看着一具被杀害女子的尸体,身后传来刺耳的惨叫声,多么恐怖而让人心惊呀!即使对这位硬汉汤尼来说,也够他受的了。他会大意地将手撑在桌上来稳住情绪,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然后史帕斯伍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接着唱片回答了。这种情形一定让史基满头雾水。我猜他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不过很快地就明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可以想像他当时一定得意地笑了出来。很明显,他知道谁是凶手——对他来说此刻真是鸿运当头,就像甘露从天而降一样,这可是个狠狠敲一笔的大好机会。毫无疑问,他陷入未来过着有钱人生活的幸福幻想中,而且对于史帕斯伍德付出的代价他也认为理所当然。当后来克莱佛打电话进来时,他只说她外出了,然后设法让自己离开这里。”

    “但是我不了解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唱片带走?”

    “拿走犯罪现场重要的证据?这么做并不聪明,马克汉。如果他自己后来拿出这张唱片,史帕斯伍德将会否认这件事,并且反告他阴谋勒索。所以史基决定不管它,并且立刻着手进行勒索史帕斯伍德的计划。史帕斯伍德无疑地暂时先付了他一部分的勒索金额,并且答应稍后再补足其他的部分,同时取回他的唱片。在他拒绝支付余款后,史基打电话给你,而且威胁说要把所有事情抖出来,以为这样可以逼史帕斯伍德付清余款。嗯,逼是逼了——不过结果却不如他的预期。史帕斯伍德可能是在上星期六晚上依约和他见面,假装要把余款付给他,但是,却利用这次见面勒死了这家伙。真是太符合他的性格了。……史帕斯伍德,一个强悍的家伙。”

    “这整件事情……真是太让人惊讶了。”

    “现在,我得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做了件令人厌恶的事,而且他做得冷酷、有计划、不拖泥带水,典型的商人作风。他知道只有让金丝雀死,才能让他的心灵获得平静,她可能做了些令人厌恶的事,所以他安排了这个约会——就像法官作出判决送犯人入狱一样——然后着手进行捏造一个不在场证明。他的工作和机械一类的东西有些关联,因此他设计一个和机械有关的不在场证明。而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手法再简单明显不过——不拐弯抹角,也不复杂。要不是发生所谓不可抗拒的意外,他的安排会成功的。马克汉,如果这个人严密防范的话,意外是不可能发生的。不过史帕斯伍德显然已经尽他最大可能地做好一切的安排。他想也没想到,他千方百计地想要再回到这里却遭到你的阻止,并且被你扣留了这张唱片;而他也没料到我喜好音乐,也没想到我会在这里借着音乐来找寻心灵的慰藉。此外,当一个人拜访一位女士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还有另外一个家伙躲在衣橱里。总之,可怜的肯尼斯实在很倒楣。”

    “别忘了这是一宗极为凶残的命案。”马克汉厉声斥责他。

    “别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老家伙。每个人心灵深处都有个杀人凶手。只有没感情的人,才会没有杀人的渴望。一般人不会杀人,是由于道德因素还是宗教因素?都不是!是因为没有勇气——害怕被人发现,或是自己心里有鬼,或是良心受到谴责。想像一下杀手的心情——把别人弄死,然后从报上读着相关报导。一国向另一国宣战常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这一来他们才可以毫无顾虑地尽情屠杀。至于史帕斯伍德,不过是有勇气犯罪的理性动物罢了。”

    “很不幸地,我们的社会还无法接受你的这种论调,”马克汉说,“人命还是得受到保护的。”

    他站起来走到电话旁,打了电话给希兹。

    “警官,”他下令说,“申请一张逮捕令,然后立刻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来见我。带一名你的手下过来——我们将展开逮捕行动。”

    “终于找到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了,”万斯兴高采烈地说,他穿上外套并拿起帽子和手杖。“你的调查过程真是曲折,马克汉!合乎科学精神的学问对你们这些博学多闻的人来说是一文不值,但一张唱片——哈,完全不同!现在,总算找到不容置疑的证据了吧,是不是?”

    我们走出公寓的时候,马克汉向那位值勤的警员招手,叫他过来。

    “在我回来之前,”他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这间公寓——就算有通行令也不行。”

    等我们钻进了计程车里,他指示司机载我们到史杜文生俱乐部。

    “那些媒体不是要检警双方有进展吗?好了,他们就要有东西可以报导了。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老朋友。”

    他说话时看着万斯,眼神中露出深深感谢,尤胜千言万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8

剧终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三十分

    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圆形大厅的时候,正好是下午三点半。马克汉马上找人叫来俱乐部的经理,然后私下交代了他一些事情。事情一交代完,那位经理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大约五分钟后又回来了。

    “史帕斯伍德在他的房里,”他回来后告诉马克汉。“我叫电工上去测试电灯泡有没有问题,电工跟我报告说那位先生独自一人待在房间正在写东西。”

    “房间号码?”

    “三四一。”这位经理显得有些不安。“不会干扰到其他房客吧,马克汉先生?”

    “我希望不会。”马克汉的语气冷淡。“无论如何,眼前的事远比你的俱乐部还重要。”

    “太夸张了吧,”经理离开后,万斯叹气说,“逮捕史帕斯伍德,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他不是犯人,他和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布罗索在《犯罪者论》中所谓的天生的罪犯不同。他是理智型的行动主义者。”

    马克汉低声唠叨,不过没再搭腔。他开始烦躁地在那里来回踱步,眼睛有所期待地一直盯着俱乐部的大门口。万斯找了一张舒适的椅子,若无其事地坐了下来。

    十分钟后希兹和史尼金到了,马克汉立刻带他们进到一间小包厢,简单向他们说明找他们来的原因。

    “史帕斯伍德人在楼上,”他说,“我希望逮捕行动尽可能地不要吵到其他房客。”

    “史帕斯伍德!”希兹惊讶地重复着这个名字。“我不了解——”

    “你还不需要了解——”马克汉打断他的话,“所有逮捕的责任我负。你获得授权——如果你需要的话。这样你满意了吗?”

    希兹耸了耸肩。

    “我没有问题……你说了就算,长官。”他不解地摇着头,“但是杰梭呢?”

    “继续关着,他是个重要人证。”

    我们搭电梯来到三楼。史帕斯伍德的房间在这层楼尽头,正对着麦迪逊广场。马克汉绷着一张脸走在最前头。

    史帕斯伍德在马克汉敲门后应声打开了房门,他愉悦地向我们打招呼,并且侧身让我们进去。

    “案子有什么进展吗?”他边问边把一张椅子推向前来。

    就在这时候,他在灯光下清楚看到了马克汉的那张脸,随即感受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虽然他的表情依旧,不过我发现他的身体突然间紧绷起来。他那冷峻、难以捉摸的眼神慢慢地从马克汉的脸上移向希兹和史尼金,之后又看向站在后面的万斯和我。他僵硬地和我们点着头。

    没人开口说话,我感觉到一出悲剧似乎正在上演,而每位演员也都清楚知道自己的台词是什么。

    马克汉仍旧站在那里,仿佛不愿意再前进一步。在他执行的所有任务中,我知道逮捕眼前的犯人是令他最不愉快的一次。他是常人,不会无视于坏人的不幸遭遇。希兹和史尼金则是站了出来,等候着这位检察官下达命令,好展开他们的逮捕行动。

    史帕斯伍德的目光这回又再落到马克汉的身上。

    “有什么事吗,长官?”他的语气平静,连一点颤抖都没有。

    “你得跟这两位警官走,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语气平和地对他说,他的头微微倾斜,点着身边的两位警官。“因为你谋杀了玛格丽特•欧黛尔。”

    “哦!”史帕斯伍德的眉毛微微扬起。“难道你已经——发现了什么?”

    “贝多芬的‘行板’。”

    史帕斯伍德面无表情。停顿片刻后,他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说得倒是平静,嘴角泛起的微笑带着些许悲剧味道。“特别是在我千方百计想要拿到那张唱片却被你阻挡后。但赌博的输赢总是无人能预测。”他收起了他的笑容,开始变得严肃起来。“你对我已经够仁慈的了,马克汉先生,一直都不认为我会是凶手。为了感谢你对我的仁慈,我应该原原本本告诉你,我其实是别无选择。”

    “你的动机再怎么强而有力,也不能赦免你的罪。”

    “你认为我是为了寻求减轻罪刑?”史帕斯伍德以一种轻蔑的态度回应马克汉,“我可不是小学生。我早已知道这么做背后的代价,但是在衡量轻重后,还是决定冒险一试。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赌博,但我从来不会因为自己孤注一掷的失败而有所抱怨。再说,除了这么做我别无选择。假如我不赌一把碰碰运气,我注定会输得更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19

他的表情显得痛苦不堪。

    “马克汉先生,这个女人对我提出我根本不可能办到的要求。她非但在金钱上压榨我,还要法律的保障、地位、社会名望——这些必须冠了我的姓氏才有可能得到的东西。她要我和我的妻子离婚,然后娶她过门。我不晓得你是否能了解这是多么过分的要求,你知道吗?马克汉先生,我爱我的妻子,也爱我的孩子们。尽管我罪无可恕,但我不会借着解释这样的事情来侮辱你的聪明才智。然而这样的要求会毁了我的一生,彻底粉碎我所拥有的一切,而这完全是为了满足她的欲望!我拒绝她,她威胁要告诉我妻子我们之间的关系,把我写给她的信送交到我妻子手上,并且公诸于世——总之,就是要制造我的丑闻;这样一来,我的一生非毁在她的手上不可,家庭也必定因此破碎,一切就这么完了。”

    他停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从来就不喜欢和人讨价还价,”他平静地继续说下去,“我也没有谈判的本事,或许我生来就注定要当个受害者。但我的个性是,要赌就赌到最后一块钱为止——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危险威胁。在一个星期前的某个五分钟里,我终于明白以前那些狂热分子,是如何在平静的心情和正义的驱使下,折磨那些威胁着他们的敌人。……我不得不选择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挽救那些我所爱的人免于遭到羞辱和折磨。这意味着我非得冒致命的危险不可。不过我体内澎湃的血液让我义无反顾,而且无以名之的仇恨所带给我的痛苦,让我再也无法忍受。我要用我的一生去赌它一次,我不要再当活死人,尽管机会是如此的渺茫。而我终于还是输了。”

    他的脸上再次泛起一丝笑容。

    “的确——赌博非赢即输。……但是千万别以为我是在抱怨或是寻求同情。我或许对别人说了谎,但是不会对自己不诚实。我厌恶发牢骚的人——那种找借口原谅自己的人——我要你知道这一点。”

    他走到桌子前,拿起一本软皮封面的薄书。

    “昨晚,我一直在读王尔德所写的《狱中书》。如果我有写作的天赋,我或许也会写出同样的告白。我念一段给你听,好让你明白我的意思,至少,不致让你把‘懦弱’的帽子安在我头上。”

    他翻开书,开始用一种非常真挚的声音朗读其中一段,我们都静默下来。

    “‘我自甘堕落、自取灭亡。没有人——不管身份贵贱——需要假他人之手来摧毁自己。我说起来轻松容易,不过一定有很多人,至少在这个时候,会相当质疑我这样的告白。尽管我是如此无情地责备自己,但是记住,我没有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可怕的是世间加诸于我的惩罚,更可怕的是我对自己的毁灭。……一生下来,我就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尽情享受着一个备受尊崇的姓氏,一个杰出风光的社会地位。……然后人生转折点出现了。我变得厌倦身在豪门贵族——我宁愿降格为社会中最底层的人。……我满足于任何符合我期望的事情,而且乐此不疲。我忘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会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也不在乎发生在周遭的事,是不是有一天会被公开宣扬。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不再受到支配。我变成了快乐的奴隶。……到最后,我剩下的只有耻辱。’”

    他把书丢在一旁。

    “你现在知道了吗,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则是好一阵子都没说话。

    “你愿意谈谈关于史基的死吗?”他终于开口问道。

    “那只猪!”史帕斯伍德极其厌恶地说。“我可以每天都把这样的人渣杀了,而且把自己当做是这社会的恩人。……没错,我杀了他!而且我早该把他杀了,只是时机一直不对。在我从剧院回到公寓时,躲在衣橱里的那个家伙正是史基,而他一定亲眼看到我杀了那女人。如果当时我知道他躲在衣橱里,我会打破衣橱当场就把他解决掉。但是我当时怎么会知道?关上门的衣橱看来是很自然的事——我想都没有想过会有人躲在里面。而在第二天晚上,他打电话到俱乐部找我。他第一通电话打到我长岛的家,得知我留在这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根本不知道有这号人物的存在。不过,看来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而且是有备而来——或许我给那女人的钱有一部分跑到他那儿去了。我气炸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提到了那张唱片,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我和他约在渥道夫俱乐部大厅碰面,他告诉我他看到的整个过程:他说的都是事实。他见我相信他说的话后,向我勒索了一大笔钱,数目大到让我都瞠目结舌。”

    史帕斯伍德不疾不徐、非常沉稳地点燃一根烟。

    “马克汉先生,我现在已不再是有钱人;事实上,我已经濒临破产边缘。父亲留给我的事业在一年前已经被人收购。我在长岛的房地产,产权属于我妻子。很少人知道这些事,但都是事实。纵使我的确已经打算屈从他的威胁,但是叫我拿出史基勒索的价码是绝对不可能的。无论如何,我还是付了一小笔费用先封他的嘴,并且答应只要我把钱凑出来,就会把他所要的数目给他。我原本希望进到公寓里取走那张唱片,这样一来他就拿我没辙了。但是我失败了!所以,当他威胁要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你时,我只好答应在上星期六深夜把钱送到他住的地方。我带着杀他的目的赴约,并且小心翼翼地进入他住的地方。他之前告诉过我在什么时间、怎么进去才不会被人发现。一到他房间我立刻动手,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在他来不及防范的第一时间里我勒住他——让他一命归西。然后,锁上门拿着钥匙,直截了当地走出那栋房子,接着就回到了这家俱乐部。——我想,经过就是这样了。”

    万斯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所以,昨晚当你玩牌加注时,”他说,“这笔数目自是对你非常重要喽!”

    史帕斯伍德微微笑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2:20

“实际上我所有的财产都在桌上了。”

    “不可思议!你为什么会选择贝多芬的‘行板’作为那张唱片的签条?”

    “人算不如天算,”这男人疲惫地说,“我当时认为,如果在我取回和摧毁它之前,万一有人打开唱机盖子,这人一定不会想要听古典音乐,可能会比较喜欢听流行音乐。”

    “结果却是不喜欢流行音乐的人发现了它!史帕斯伍德先生,你的手气注定不好。”

    “是的。如果我有宗教信仰的话,我或许会口中念念有词要求应得的报应和神的惩罚。”

    “关于珠宝方面,”马克汉说,“这不是光明磊落的人会做的事。我并不是在暗示什么,除非你承认这事情也是你做的。”

    “对于你想问的任何问题我都无话可说,长官。”史帕斯伍德回答。“在文件盒里找到我写给她的信后,我把房间翻箱倒柜弄得凌乱不堪,让人以为是窃贼干的——当然,我小心地戴了手套。我拿走那女人的珠宝首饰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容我插句话,这里大部分的珠宝首饰都是我给她的。我原先是要把珠宝首饰拿来贿赂史基,但是他不敢接受,最后我决定把这些珠宝首饰丢掉。我把它们包在一张俱乐部的报纸里,然后丢到费廷洛大厦附近的垃圾桶里。”

    “你把它们包在《前锋报》里,”希兹跟着说,“莫非你知道克莱佛老爹只看《前锋报》?”

    “警官!”万斯斥责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当然不知道这件事——否则他就不会挑《前锋报》来包了。”

    史帕斯伍德轻蔑却又同情地朝希兹一笑,接着对万斯投以感激的眼神后,他转向马克汉。

    “在我丢掉珠宝约莫一个小时后,我心生畏惧,担心那包东西被发现,然后你们会循着那张报纸查到我身上来。于是我买了另一份《前锋报》,并且把它放回架上。”他停顿片刻。“还有其他要问的吗?”

    马克汉点点头。

    “谢谢你——就这些了。现在我得请你跟这两位警官走一趟警局。”

    “不过,”史帕斯伍德平静地说,“我有一个小小的不情之请,马克汉先生。现在事情已经水落石出,我希望能写封信向我妻子交代。但是我希望写信时旁人不要在这里打扰。我想你一定很清楚这样的渴望。这只会耽搁一会儿的时间。你的人可以站在门边——我无处可逃的。……胜利者的胸襟在某种程度上是够宽大的。”

    马克汉还来不及回答,万斯已经走向前拍着他的手臂。

    “我相信,”他说,“你不会拒绝史帕斯伍德的要求吧?”

    马克汉犹豫不决地看着他。

    “那就照万斯的意思吧。”他默许了史帕斯伍德的要求。

    随即他要希兹和史尼金到门外等着,而他、万斯和我则走到隔壁的房间。马克汉站在门边宛如守卫般,万斯则是诡异地笑着走到窗边,向外看着麦迪逊广场。

    “唉,马克汉!”他开了口,“这家伙有点异于常人,你真的不能不佩服他。他是如此思路清晰而且条理分明。”

    马克汉没有回应。窗外这座城市午后喧嚣的噪音,反倒凸显了小房间里的宁静,宁静得让人有一股不祥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隔壁房间传来一声震耳的枪声。

    马克汉动作很快地推开门。希兹和史尼金这时候已经冲到倒下的史帕斯伍德尸体旁,马克汉进来时他们正跪在尸体旁。随即马克汉掉转头看着站在门口的万斯。

    “他开枪自杀了!”

    “想也知道。”万斯说。

    “你——你早知道他会这么做?”马克汉气急败坏地说。

    “这是相当明显的事,真的。”

    马克汉的眼睛闪出怒光。

    “要不是你为他说情——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

    “嘿,嘿,我亲爱的朋友!”万斯教训他说,“别因为传统道德而发脾气。尽管就理论上来说,夺取别人性命是件不道德的事,但是一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与死。自杀是别人从他身上夺不走的权利。在我们现代民主体制里的父权XX下,我宁可认为这是他惟一拥有的权利,不是吗?”

    他看了看表,皱皱眉头。

    “知道吗?我已经错过我的音乐会了,都是你这讨厌的案子害的。”他说,并且对马克汉投以迷人的微笑,“现在你反倒来责怪我了。唉,老家伙,你真是忘恩负义!”


~~~~~~~~~全书完~~~~~~~~~

eggfelix 发表于 2005-9-21 13:35

辛苦了,顶起来。。。。。。。。。

shhhift 发表于 2006-5-30 00:35

不错!!!!

阳台上的猫 发表于 2006-6-4 00:30

刚看了开头,感觉是在说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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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金丝雀杀人事件》--作者: 范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