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34

《夜屋》--作者:[美]彼得·斯陶伯

第一章


  九月初,某个大雨如注的星期三。上午九点四十五分,作家蒂莫西·安德西无可奈何地放下没有吃完的早餐,丢下了《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他的心情还是糟糕透了。他回到了位于格兰德街55号三楼的家中,比他原定的时间晚了许多。他随手把门关上,却没有能使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他当啷一声将湿淋淋的雨伞插进一个直立的金属架上,端着一杯新冲的脱咖啡因咖啡回到书桌旁,坐到一张上面有许多可调节高度的控制杆的网孔椅上,双击“电子邮件”中带有箭头的信封图标,心头觉得已经把大多数烦恼都抛到了脑后,把当天收到的第一批电邮调到屏幕上。总共是十封信,其中两封不知所云,因为发信人完全是陌生的(他后来才注意到,发信人的名字与一些具体的域名联在一起),均没有主题,而且每封信都只有几个互不关联的单词,他立刻删除掉了这两封电邮。

  他刚将它们删除,就突然想起两天前曾经删除过两封类似的电邮。有一阵子他眼前又浮现出刚才在“炉旁餐馆”吃饭时看到马路对面的情形,仍然是那么紧急,那么令人恐惧。



第二章


  格兰德街西北方向约20英里处,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中,一位名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很快将会变成威莉·布赖斯·费伯)的女人正驾驶着她那略显肮脏的微型梅塞德斯车,驶离亨德松尼亚北边的帕斯马克商店。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无可奈何地听凭自己的意志在那段长达二点二英里、行人越来越少的联合街上行驶着。她来到了一个大型停车场,看到有两辆小轿车正从门口缓慢开出来。她朝后视镜望了一眼,环顾四周,然后将车开了进去。停车场漆黑的地面上有一滩滩浮油在闪亮。等待着开出停车场的几个男人看着这个金发蓬松的女人驾驶着一辆油光发亮、顶部扁平的车子从他们的视野中经过。其中一个人还以为她是个十多岁的男孩呢。

  威莉轻快地驶过停车场尽头那栋监狱一样的房子,她的肩膀耸得高高的,前臂绷得像绳子一样紧。她给自己施加这样的压力一方面是自己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是某种冷漠的神灵在驱使着她。威莉在一块空地上停了车,心头的困惑到达了顶点。她看着面前这栋狭长而破旧的砖结构建筑――三层楼,大铁门,一排排肮脏的窗户隐藏在蜘蛛网后面。她知道屋子后面有个码头,通往几个朝外凸出的装卸区,就像是湖上的一座桥墩。最顶层的窗户上悬挂着一排肮脏的字,上面写着:“密执安农产品。”

  引起她心神不定的正是“密执安农产品”这几个字,而不是楼房本身。从字面上看,这里仿佛是一个水果蔬菜批发仓库。两天前她心不在焉地开着车,稀里糊涂——用米歇尔·费伯的话说是“神情恍惚”——地来到过这里。这高大的建筑位于联合街荒凉无人的地带。仓库顶上那几个字没有剥落下来,却像是着了火一般,穿过暗蓝色的空气冲她扑来。

  威莉觉得自己是给人领到这儿来的,她的“神情恍惚”是别人有意造成的,而且她是被别人操纵着来到了这里。

  她不知道别人是否也经历过这种情形,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小小的幻景:一个漂亮的、黑头发的男孩,十几岁的样子,一只手拿着一块滑板,呆呆地站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面对着一栋其貌不扬的空楼房。但她很快驱除掉了脑子里的幻象。她的想像力总是不请自到,不管有没有用途总是主动地把幻景呈现在她脑际里。威莉知道想像力虽然有时候很有用,但有时也能令她过度兴奋。哦,是的,只有在恐惧爬上了你的手臂时,你才知道想像力究竟是对你有用还是会令你过度兴奋。

  那个男孩和那栋空房子使得这个宇宙更加紊乱,她在脑海中把这个幻象驱赶了回去。因为,嘿,那栋空房子里面究竟会是什么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35

第三章

  一想到星期一曾经看到过的邮件,蒂姆·安德西的好奇心大发。他不是先给需要答复的邮件写回信,而是立刻点击了“删除项目”图标,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两千多项,然后寻找与刚刚收到的邮件相匹配的那几封。他找到了它们,看到它们仍然按被删除的时间顺序排列着,有赫费和普雷斯顿发来的两封,主题行空白,这表明寄信人不拘礼仪。他希望自己不会对此感到恼火。他点击了第一封。

  发信人:Huff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8:52

  主题:

  牢记

  蒂姆琢磨着,那是“忘记”的反义词,而“忘记”与“失记”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他又点击了第二封。

  发信人:presten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9:01

  主题:

  没去

  毫无用处,毫无意义,胡说八道。赫费和普雷斯顿这两个孩子琢磨出了如何隐藏电子邮件地址的方法。他最近出版的新书封面上有电子邮件地址,这两个人很可能是在那里查到的。他又看了看已经删除的那两封。

  发信人:rudderless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32

  主题:

  没空

  另一封是:

  发信人:louma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41

  主题:

  实在

  实在?从这些神秘邮件来看,写信人仿佛正在昏昏欲睡,要不就是在网吧里,后来的顾客把他的手拽出了键盘,因为第二封信与第一封前后只差几分钟。

  四个善于隐藏邮件地址后半部分的人几乎在同时给一个人发送垃圾邮件,而且时间是凌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奇怪的是,其中一个人写了“没去”,姑且不管是什么意思吧,而另一个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就回应了个“没空”。虽然他觉得这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但心里总有点不自在。

  现在只剩下了两种可能性,而且这两种可能性都很大。其一,四个给他发送邮件的人是合谋的;其二,四封邮件是同一个人用四个名字发送的。

  从Huffy、presten、rudderless、loumay这几个名字来看,没有任何规律可言,也很陌生。过了一会儿,蒂姆想起家乡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有个叫保罗·雷斯顿的男孩,当年在“圣物匣”高中橄榄球队跟他是队友。这家伙整个一个爱捣乱的消防栓,长着油腻腻的头发,到商店偷过东西,动不动就跟人打架。两人四十多年没有交往了,现在给他发送两个字的邮件,这决不可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36

  蒂姆把这几封信重新读了一遍,思索了片刻,然后把信的内容进行重组:

  牢记

  实在

  没去

  没空

  这很可能是

  牢记

  实在

  没空

  没去

  或者

  实在

  没空

  没去

  牢记

  这也强不到哪儿去,对吧?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去”字是打错了,本应该是“法”字。“牢记,实在没空,没法。”不管说的是什么,反正很伤脑筋。同样伤脑筋的是,四个人居然把一封完整的信拆开来发送。如果蒂姆情绪沮丧的话,他只要想想他弟弟菲利普就会好得多。菲利普的老婆自杀了,儿子又失踪。一年以后他就宣布要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她是在刚刚当脱衣舞女的时候跟菲利普相识的。不过,蒂姆还是宁愿把心思花在这些莫名其妙的邮件上。

  这些邮件笼罩着一种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的气氛,只是略嫌陈旧、严肃了些。一百部旧侦探小说就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进入到他的生活当中。然而,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事情必须被看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至少一个恶意的黑客损害了他这个系统的安全。

  他的杀毒程序在文件夹和文件中均没有发现讨厌的病毒。蒂姆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给他的电脑专家迈伦·多罗特-里瓦吉打了个电话。迈伦看上去像个西班牙人,说话的时候却带着很好听的德国口音。他给蒂姆以及格兰德街55号的同伴化解了许多电脑上的疑难问题。

  铃声刚响了第二遍,迈伦就拿起了话筒。他用了绝对可靠的电话卡,头上带着耳机。“那么,蒂姆,”他说,“跟我讲讲出了什么问题。我今后三天的日程都排满了,咱们没准在电话上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

  “我这不完全是电脑出了毛病。”

  “蒂姆,那你是为个人私事给我打电话?”

  蒂姆真想把发生在西百老汇街的事情告诉这位电脑专家,可是迈伦不爱听与鬼有关的话题。于是蒂姆说:“我不断收到一些古怪的电子邮件。”然后把那四封邮件描述了一下。“病毒扫描的结果显示电脑没有病毒,可我还是有点着急。”

  “你只要不打开附件就不大可能感染病毒。你是为邮件上没有地址而着急吗?”

  “嗯,是的。他们是怎么把地址删除掉的呢?这么做合法吗?”

  “合法个屁。只要你肯给钱,我也可以给你做。可要我查出这种邮件的来源就难了。不过,这些人花钱干这种事总是有一定目的的!”

  迈伦深吸了一口气,蒂姆听到金属的碰撞声。这简直就像是跟正在接生的产科医生交谈。

  挂上电话后,蒂姆注意到收信箱里又有了三封邮件。第一封邮件是“疯狂的口淫之周”,提供七天免费进入黄色网址的机会;第二封,三十万顾客链接一个电子邮件数据库;第三封是个名为“nayrm”发来的,这个名字让他前臂的皮肤发痛。口淫和顾客这两封没有打开就消失在了回收站里。他心怀恐惧地打开nayrm发来的那封邮件,果然上面没有主题和地址。是早上十点五十八分发出的,上头有三个字:

  惨死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37

第四章

  哟,威莉!你的名字真逗!咱们再去马萨诸塞州西部那个无菌走廊玩一趟怎么样?在治疗院的游戏室里呆上一两个小时好吗?

  不。

  别去想空屋子里藏着什么了,好吗?

  威莉的问题就是:根据她所掌握的内部注册登记信息,在联合街帕斯马克商店以北二点二英里的那个仓库里,究竟会是什么,能有什么呢?她所想的、她所相信的事完全是疯狂的东西。她的女儿霍莉不可能藏在或者被关押在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内。她女儿死了。虽然死去不是太久,可也不是最近的事。她死了有两年零四个月了。霍莉是跟威莉的丈夫詹姆士·帕特里克一道坐在汽车尾部时给人用枪打死的。汽车上粘满了汽油,随后就着了火。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不管父母多么爱孩子,中了子弹,然后被火烧毁了的孩子是回不来了。在斯多克威尔县的伯克谢里斯村有个医生(名叫博里斯,威莉觉得这个名字跟长着两个头的小侏儒有点关系),他给那些需要解释的人说,有些人相信自己的孩子不是鬼魂显身,而是活生生地从死亡中回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主观愿望。威莉觉得他这话有道理。

  威莉在农产品仓库外面观望,看到顶层窗户上那几个晃晃悠悠的字,心想她的女儿就在这里面,尽管她明知这不是真的。霍莉蹲在库房的后面,或者是藏在洗手间,或者在办公室的桌子底下,要不就躲在哪个阴冷、潮湿的角落,只有她妈妈能救她。

  她抓住车门的把手,前额沁出汗珠。如果打开车门,她就会跑到外面去,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她就会像一颗没有脑袋的流星一样勇敢地冲向仓库,寻找一个突破口,进到里面去。

  她意识到如果听任这种冲动,那也得是在晚上,仓库里没有人的时候。

  到了晚上,她会从门把手的凹陷处拉开匙型的闩子,打开门,腾出一点空间,让自己的身体进去。然后按事先制定好的计划行事。令她痛苦的原因之一就是这样做没有用。悲痛常常让人去干一些明知是愚蠢的事情。更糟糕的是,如果她听任自己的冲动,在深夜闯进去,她就会惊动警报。到那时她得到处躲藏,会给人发现,带到警察局,她得为自己辩护。

  米歇尔·费伯外出办他神秘的差事去了。等他从英国、法国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回来,会去找人帮忙把她救出来的。到那时,她得面对米歇尔。从每一种意义上讲,她这位未婚夫比当地警察更可怕。

  威莉相信跟警察闹别扭会对米歇尔产生极坏的影响。他会大发雷霆,而她得花几个礼拜才能恢复那种充满阳光的生活。跟她的前夫不同,米歇尔有一对黑色的眼珠,性情阴沉。她觉得他这种阴沉的性格能保护她,因为她像一头宠物狼,对危险的反应十分机敏。最好还是别去吸引那种高强度的光亮。米歇尔看上去很有魄力,但不肯抛头露面,只求在舞台边缘的阴暗处度过一生。

  威莉松开车门把柄,双手握紧方向盘。这样有一种前进的感觉,同时也反映出了她内心的矛盾。尽管气温已经降低,但滑溜的潮气仍然像浴巾一样粘在她脸上。她只能听到霍莉那清晰而高亢的声音在喊她。她怎么能背对着女儿呢?于是她的左手又不由自主地抓住了车门的把柄。她运用了巨大的意志力才把双手挪到方向盘上。大约有一两秒钟的时间,她挣脱着理智的约束,像一只掉进了陷阱里的野兽那样狂嚎,然后合上嘴,强迫自己扭动钥匙,开始倒车。她没有看后视镜就把车倒到离楼房较远的地方。停车场表面的小水坑闪着光亮,仿佛都在斥责她。

  由于驾驶速度太快,汽车轮胎碰上了路缘。汽车高速前进,发出一阵只有她自己的耳朵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车头猛地向路面冲去。她狠狠地朝口腔一侧的肌肉咬了一口,疼痛一直持续了这二点二英里的危险路段,直到看到帕斯马克商店后才稍微好一点。随后,每往前行驶一英里,她的头脑就清醒一丁点,仿佛她刚才神情恍惚,无法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在剩下的路程中,威莉的感觉很复杂,既有轻松,又有惊恐。她离发疯只差毫厘之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39

第五章

  惨死惨

  蒂姆毛骨悚然地盯着屏幕上的邮件。纳里姆跟赫费、普雷斯顿和其他人一道来扰乱一个陌生人,这不是开玩笑就是威胁。如果是开玩笑,那这些邮件来得真不是时候。一年多以前,他侄儿马克从地球表面上消失了。一想起孩子的失踪,他仍然感到一阵剧烈的恶心和眩晕。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悲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深了。在无法表达对马克的爱之后,他才真正懂得这种爱的内涵。惨死惨,是的,对活着的人来说是很惨。

  当年蒂姆曾想把侄儿带到纽约市来,领他去看看那成千上万美好的东西,从而使他得到深造。比如,弗里克艺术品收藏馆里的弗米尔风俗画,大都会歌剧院里的歌剧,格林威治村那些不为人留意的小屋角,还有大街上喧闹、繁华的商务活动。他打算像一个父亲那样对待这个孩子,如果能看到孩子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或者纽约大学,他会当一个比菲利普更称职的父亲。当他看到他弟弟几乎是立刻就放弃了孩子生还的希望,蒂姆写了一部小说,名为《迷失男女》。小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出版了。书中马克被一个叫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魔鬼偷去后,还继续活着。他跟一个名叫“露西·克雷夫兰”的幽灵一起逃到了“乌有乡”。这个幽灵的生活原型就是杀人犯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莉莉·卡林德。她几乎可以肯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她父亲杀死的,不过马克没有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在蒂姆的想像中,丢失的男孩和丢失的女孩逃脱了自己的命运,来到另一个世界。在这个电脑空间一般的世界里,他们俩头顶着黑云密布的天空,手牵手在热带海滩上漫步,随时提防着“黑暗人”的追踪。不过对他的侄儿来说,这样总比受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看管要好。

  一定得有个“黑暗人”,不然的话,他们所在的那个世界就不真实了。

  自从那一天他姐姐阿普里尔在圣阿尔文饭店附近的那个胡同里被人谋杀之后,蒂姆就知道了“黑暗人”。当时,他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人要杀他姐姐就朝她跑过去,结果利弗莫尔大街上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把他撞倒在地。不到三十秒钟,阿普里尔死,他也昏了过去。他仿佛跟随姐姐走进了一个黑暗和光明同时并存的空间。后来一根结实的绳子出乎意料地把他拉回到了残缺的身体里,从此他便埋头读书。

  他弟弟自称已经不记得有关阿普里尔的任何往事了,这大概是真的。爸爸妈妈从来不提姐姐,不过蒂姆从他们老两口的对话中不时地听出与姐姐有关的话题。姐姐就像一块巨大的云团,父母亲假装视而不见。菲利普对父母亲强忍心头的悲痛完全没有注意到吗?阿普里尔死的时候九岁,那年蒂姆七岁,菲利普只有三岁,也许他对姐姐真的没有清晰的记忆了。不过话说回来,菲利普很善于自我克制。

  蒂姆原以为自己会忘掉阿普里尔,可是姐姐的鬼魂一再出现,这说明他是无法忘却姐姐的。她死后一年,在普拉斯基大街的一辆公共汽车上,蒂姆看见姐姐坐在后面第四排的位子上,脸对着窗户。三年后,他跟妈妈一起乘坐密执安湖上的轮渡,他从卧铺上朝下看的时候,发现下层甲板船尾处的栏杆旁,姐姐满头金发的脑袋歪斜地靠在那里,他心头一阵酸楚和震惊。后来他在伯克莱念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杂货店里看到姐姐在外面。在越南的克兰达尔军营,他是警卫队的洗碗兵,看到姐姐跟一群身着制服的护士坐在一辆卡车上。在纽约,他有两次看见姐姐坐在出租车里打他身边经过。还有两次,他在飞机一等舱里喝饮料的时候也看到了她。

  只有一次他明白是自己的过度想念把身边的一个女孩当成了姐姐。可是克兰达尔军营里没有女孩。蒂姆每天在死人身上搜寻身份牌,经常接触一些精神不正常,名字叫什么猫人、海盗之类的步兵,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知觉。在那里出现了他有生之年惟一的幻觉。

  而今天早上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在西百老汇街“炉旁餐馆”看到街道对面的情形一定是幻觉,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当时,没有音响,也没有灯光移动,九岁的阿普里尔·安德西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她身穿一件旧的蓝白相间的衣裳,她生前曾把这称作“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式的服装。蒂姆记得姐姐死之前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中世界》特别着迷,除了身上那件时髦的衣裳,别的衣服她不肯穿。现在姐姐跟他面对面,姐姐的目光就像拥挤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吆喝。她头上松软的金发该洗一洗了,那件“爱丽丝”的紧身胸衣由于粘上雨水,颜色有些暗淡。作为一个远离自己时代的人物,她本应该是黑白色,或者是二维的——看到这个幽灵,蒂姆就像受了电击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能动弹。

  两个身穿黑色衣服,满脸胡茬的男孩从他身边经过。

  有好半天他说不出话来。他可以告诉自己:“那里的阿普里尔不是真的,我产生了幻觉。”可是他眼前看到的却好像是真的。姐姐带着身上固有的缺陷和久已忘怀的往事又回来了。九岁的阿普里尔身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抑郁。他看到姐姐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副饱受了各种挫折的样子,正匆匆忙忙地朝成年迈进。

  阿普里尔的脸上透出一股倔强,她那纹丝不动的颧骨,紧闭的嘴巴使蒂姆想起爸爸曾经对她的反抗大为光火的情景。显然她已经逃到爱丽丝和疯帽子商人那个镜中世界里去了。圣阿尔文饭店有一个管电梯的工人,经常到酒馆去喝酒。是他照料姐姐的生活,是他发现姐姐脑子里一半的主意都是不可接受、让人生气、含沙射影的。

  一秒半钟之后, 蒂姆真真切切地看到阿普里尔的脸,比他记忆中的要窄一些,矮小的身材,跟他当年失去的姐姐一样充满孩子气。他心中又唤醒了对阿普里尔·安德西的爱。九岁的阿普里尔在他需要靠山的时候保护了他,在他需要拥护的时候支持了他。姐姐给他讲的故事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他意识到姐姐本来是可以当作家的!阿普里尔是他生活的向导,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还带领他走进爱丽丝的世界里,那是一个没有死亡的世界。她到达了自己美妙绝伦的目的地,而他却再也无法跟随自己最好、最勇敢、最温柔的向导了。有一股力量把他拉了回来。

  他想告诉姐姐别站在雨里。

  阿普里尔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朝前迈了一步,他的心吓得冰冷。姐姐从镜子中漂游回来,不让他吃早饭。他担心姐姐会穿过街道,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索霍区繁忙的交通要道上去。

  “哦,别,她要朝我喊话了,”他心想。“我得赶紧走。”

  阿普里尔没有从镜子里过来拉他的手,而是把双手放在嘴边,身体前倾并收缩,用双手做成话筒的样子,拼命朝他喊叫。他能听到的只有车辆嘈杂的噪音和身边行人留下的片言只语。

  他的眼睛一阵刺痛,视线模糊了。趁他抬手挥去泪水的时候,阿普里尔消失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2

第六章

  吉尔德兰路的尽头是米歇尔·费伯的庄园,那是一大片树林茂密的坡地,位于新泽西州阿尔派恩镇的西南。南北战争之后不久,那个几乎看不见的村庄亨德森尼亚从克雷斯克尔区分割了出来。除了地名之外,亨德森尼亚的居民和米歇尔·费伯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默默无闻。他们穿越历史的空间,只在这条路下方尽头一块巴掌大的坟地上留下几块字迹难以辨认的墓碑。山脚下面是这个镇的中心,有一个用水泥空心砖建造的银行,一个废弃了的长老会教堂,一家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保险公司,一个出租录像带和影碟的店铺和一家名叫“小糠草”的酒吧餐馆。去年夏天,南边那个街区的保龄球球道上建起了一家“饮食城”食杂店。威莉心里琢磨着今后就到这里来买东西。

  她还在生活的道路上摸索着,还在寻找自己生活的规律。两个礼拜前,米歇尔终于说服她从原来东77街一个舒适的单人公寓搬到了“庄园”里。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趁早一起住?他们已经是三十八和五十二岁(很显年轻的五十二岁)的成年人了,在这个世界里各自孑然一身。“咱们勇敢地去面对吧,”有一天晚上米歇尔说。“你和我一起。”她需要他,而他就像得到什么东西那样特别想得到她。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的米歇尔把她召唤到自己的怀抱,答应她今后再也不会有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他说,“庄园”很适合她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觉得米歇尔也是她避风的港湾。庄园很大,他们俩可以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他想经常待在家里,而她跟所有的女人,特别是女作家一样,需要一个单独的办公室。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说他知道她的第三部供年轻成年人看的小说《夜屋》刚刚获得了纽贝里奖,而且还知道小说发生地密尔盆地的生活原型是她的出生地――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

  颁奖是四天前举行的,不过莫莉·哈普公寓里的聚会不是庆祝她的获奖。威莉胜利的喜悦初来乍到,显得不那么真实,她甚至觉得这个奖似乎会被取消掉。她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本来是要避免抛头露面的,也没有能力举办晚宴。到场的人当中有些已经知道威莉得了纽贝里委员会颁发的奖,就上前来祝贺她。住在莫莉公寓里的朋友都很有钱,而且都不善于感情外露;许多妇女像莫莉一样比自己的丈夫小几十岁,因此要讲究举止有度,仿佛是给按了“静音”按钮似的。除了性情的拘谨之外,她们看到威莉的外貌之后也显得有点矜持。有的女人不喜欢威莉那模样,像个宠坏了的孩子。还有一些女人看到自己的丈夫闯进了威莉的圈子里感到很不安。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2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4

第七章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5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富翁,对不?”

  “你为什么要十册?”

  “我收藏书籍!”

  “我猜想你是个藏书家,”蒂姆说着,掏出钢笔,把最顶上的那本翻到扉页,思索了片刻,然后写道:

  献给贾斯帕·科尔

  藏书家中的藏书家

  万事如意,

  蒂姆·安德西

  在赠言下面注明日期后,他把扉页仍然打开的那本书递给科尔。科尔像个孩子似的伸出双手接了过去。给我给我给我。他从安德西的手里夺过书,转了个方向,然后埋头细读赠言。头顶上黑色的头皮显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灰白色条纹。他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双无神的眼睛,嘴角的皮肤皱巴巴的,呈一种油腻的黑色。

  “‘我说话实打实’怎么啦?”

  “我今天早上不太舒服,不过我是决不会把这种话写进书里的。”蒂姆说。

  “哦,你写过。那个叫埃斯特哈兹的警察在《分裂的男人》中说过‘我说话实打实’。就在书的开头,他因为头天酗酒第二天起床感到头痛不舒服。就在他看见死人到处乱跑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

  蒂姆的第二部小说中有个酗酒杀人的侦探叫哈尔·埃斯特哈兹。他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一群死人在街道上乱跑。不过,他并没有引用“暴眼”的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科尔说。“的确是我蠢——你不能相信我,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吧,来吧,把另外几本也签了。你大概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6

  蒂姆从书堆里拿起第二本,翻到扉页,回头看了贾斯帕·丹·科尔一眼,发现自己不忍拒绝他的请求。“你说我不了解你的什么?说具体一点。”

  “安德西先生,”科尔说。“蒂姆,听我说。尽管我知道你并不真正听得懂我在说些什么,因为我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你听不懂。那么首先我问你: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收藏二十册同样的书吗?如果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有朝一日会的,我会买上一百册。谢谢。”

  “是投资吗?”蒂姆在第二本上签名的时候眼睛离开了科尔的身体,签完后又拿起第三本。

  科尔假装打了个大哈欠。“我不住在这附近。看见你在做纵横填字谜,我忍不住也要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于是我花了大笔的钱来买你的书。不过说实话你的书是轻量级的,而且结尾有点仓促。”

  “你喜欢我的书,这让我很高兴,”蒂姆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像这样并不那么火的书,我干吗要买上十本,十五本呢?”

  “这正是我要问的问题,对。”蒂姆把最后那两本书推到桌子对面。

  “听好了,我这就讲。”他弯着腰,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四周,就像阿普里尔那样。“其中有一本可能是真的。”

  他把安德西的三册小说夹在腋下。“你会问我,什么是真书?那就是你应该写的,可结果给你弄糟了。作者以为同一本书的每一册都是一样的,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每次发行一本书,就有两三册真书。那就是你刚动笔的时候想写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错误,没有枯燥的内容,所有的对话和细节都是那样妥帖。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在寻找真书。投资?别逗了。跟投资恰恰相反。一旦找到了真书,就卖给别人?让我喘口气再说。”

  “你脑子有毛病,”蒂姆说。

  科尔气恼地把手抬到胸前。“你们这些家伙都一个样。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是在编瞎话,就像一群懒惰、不负责任的神仙。要是你们不聋、不瞎,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你们就是听不进去。”

  “你在说些什么呀?”蒂姆问道。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姐姐的形象,顿时心慌意乱。

  “如果你多费点神,你的真书跟你实际写的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科尔身上的雨水看上去比刚才还要多。凹陷的脸颊上覆盖着一层油腻的雨水。肮脏的运动衫都快要成碎片了。

  “贾斯帕,我给你的书签了名,现在咱们的交谈该到此为止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真书的话,怎么没人拿来给我瞧瞧?”

  “作者是看不到的,”科尔说。“我无法想像你们这样的人看到了真书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会是大难临头。绝大多数人都难得看一眼真书。刚一出版的时候藏书家就抢先弄到手了。书评家要弄到一册也是千载难逢的事。那可就逗了。书评家看到一本臭狗屎,也要大吹一通,大家都以为他发疯了。你想想看,你有一本就是这样。”

  “我有一本书是臭狗屎,还给书评家大吹了一通?”

  “对了,想想吧。”

  贾斯帕·丹·科尔微笑着扭过头去,看着雨点溅洒在车顶上。西百老汇街上的车辆缓慢地爬行着。

  “你并没有透过那个窗口看见我吃早饭。你不是要我在几本书上签名。而且你真的是藏书家吗?”

  “我还收藏别的东西,”科尔说着,乐了。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贾斯帕?那是你的名字吗?”

  “别为我的名字着急,一流作家先生。格兰德街55号先生。”在他黝黑、油腻的脸上两排黄牙挤满了整个嘴巴。“我要说的就是我说话实打实。”他把书装进包里,拉起潮湿的风帽盖住头,然后冲出了门。蒂姆看着他消失在灰色的街道上。就这样,这个满怀恶意的家伙带着他的手迹样本离开了。一丝忧虑闪过蒂姆的心头,仿佛他的签名带有他的遗传基因似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7

第八章

  《夜屋》的作者对自己赢得的奖章和奖金心怀感激,不过她写这部书不是为了赢得声誉,而是作为一种自我拯救的行为。在写作《仙女指环》和《金山》的时候她还在为钱而烦恼,不过由于詹姆士有各种人寿保险,再加上波罗的集团在他生前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她已经不再为钱着急了。她丈夫的抚恤金包括了她在马萨诸塞州西部接受治疗那几个月所需的费用。当时,博里斯大夫照料她,还有几个寡言少语的仆人,他们负责提供她所需要的一切,一本书,一个拥抱,在前臂上扎一针,这些都具有安慰心灵的作用。从那儿回来以后,曾经性格随和的威莉身上似乎是一堆血迹斑斑的碎片。这堆血迹斑斑的碎片毫无生气,无法拼凑成整体。她那有意识的生命,她精神的生命已经跟家人一道被人谋杀了。在治疗院的前两个月,威莉在井底的黑暗中摸索,由于没有光亮,她筋疲力尽,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她不是受了伤,她本身就是一个伤口。

  她在马萨诸塞州没有客人,只有鬼魂前来造访。

  有一天,她走进休息室,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坐在折叠椅上。一阵恐惧朝她空洞的心灵袭来,于是便仔细看了一眼,认出死而复活的蒂·蒂·罗利,她吓得全身冰凉。这个性情固执、手脚敏捷的姑娘和从前一样见了威莉毫不退让,朝她直皱眉。

  她是在米尔港一个弃儿收容所长大的。这个收容所成立于1918年,大家都称之为“儿童之家”,或者更通俗一点,称它为“大楼”。总之,威莉在“大楼”里度过了大约两年半的时光。

  蒂·蒂·罗利身高五英尺,体重大约八十磅。对于别人的挑衅,她总是勇敢地面对,决心不惜一切要在挑衅者的心目中赢得自己的尊严。跟她同伴不同的是,蒂·蒂面对疯狂的暴力行为毫不畏缩,她的身体姿势、眼神和紧闭的嘴唇流露出要还以疯狂和暴力的决心。

  “大楼”里的同伴中只有蒂·蒂一个人的鬼魂前来拜访,威莉对此觉得很好理解。在大楼里的时候,威莉讲故事小有名气,她小时候最好的故事就是讲给蒂·蒂听的。

  一开始的时候,威莉·布赖斯隐隐约约地意识到,隐隐约约地怀疑,也隐隐约约地懂得,她在大楼图书馆里读过的书唤醒了她内心生活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这里有某种因素,某种神秘的东西对她来说非常重要。在心灵深处这种未知的因素在闪闪发光。

  威莉发现了这种未知因素所包含的东西,从而导致了蒂·蒂的鬼魂显灵。她还发现了如何拯救自己的生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在二楼的休息室里,年龄十岁、性格刚强的蒂·蒂·罗利突然出现在八岁的威莉·布赖斯面前,问她,你他妈的臭狗屎在这里干他妈的什么。威莉没有退却,也没有悄悄地溜走,她说,你听好了,蒂·蒂。然后给她讲了一个故事,立刻有六七个姑娘一起涌进休息室里来听她讲故事。

  如果她当时停下来去想故事该怎么讲,很可能这个故事就会讲不成。可是她不用去想故事,故事从那个未知的因素中自动地流了出来,把一个个准确无误的字眼送给她。就这样她讲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故事。

  “小霍威·斯莫尔站在一个年老的巫师面前,擦着眼泪,他看到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巫师的大胡子里有一只眼尖的小鸟正朝他观望。”

  接着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里面讲到一只老鹰、一头熊和一条汹涌的大河。藏在巫师胡子里的小鸟发现了一棵胡桃树,一个王子把未来的王妃救到这棵胡桃树上。整个故事就像事先写出来的一样,滚滚地涌到她的舌尖。每当她需要新的信息、新的转折,这种信息和转折准时来到她的舌头上,恰倒好处。

  “这个故事真不赖,”听得入了迷的蒂·蒂说。“这样的故事还有吗?”

  “明天吧,”威莉说。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每天威莉都给这些蒂·蒂、雷勒特和乔治娜们讲述小霍威·斯莫尔的历险记,一直到她永远地离开大楼。她知道她心中的那个小东西变成了她威莉本人,那个小东西总是讲真话。她就像山鲁佐德【山鲁佐德:《一千零一夜》中的王妃,以讲故事的方式拯救了自己的生命。――译注】,只是她讲故事不是为了救自己的性命。

  二十九年后,她在大楼里的伙伴到马萨诸塞州来拜访她。

  “你又在写作吗,威莉?”博里斯大夫问她。“我想这是好消息。是故事,还是你的亲身经历?”

  “你对小说一点都不懂,”她告诉大夫。

  博里斯大夫朝她笑了。“可我知道写作对你有多么重要。这个故事跟你写的其他故事一样吗?要不,你是在试验新东西?”

  博里斯大夫想让她相信他读过了她写的书。威莉心想他可能把她的两本书各读了一半。

  “是新东西,”她说。

  大夫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这样对我有好处。好处已经有了。”

  “你能告诉我是讲些什么吗?”

  她皱了皱眉头。

  “谁是主角?”

  “一个叫霍威的小勇士,”她说着,眼泪夺眶而出。威莉从来没有告诉过博里斯大夫,当她的小女儿学说话的时候,以及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她总是自称为“霍威”。其实,在博里斯大夫跟前,威莉总是避馓峒盎衾颉?/p>

  她的第三本书是最成功的一本。关于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她记得的很少。发生在治疗院里的故事大多只是一个模糊的声音在不停地抱怨。她在构思这本书的开头时,同样也只是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只不过那个喋喋不休的声音来自书中的人物。从失去丈夫和女儿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之后,她回到纽约,整个就像一只剥了壳的鸡蛋。她在一个小公寓里住了下来,《夜屋》在她脑海里膨胀成了一场带来了高烧的噩梦。她从梦中醒来,浑身流汗,脉搏狂跳不已。醒来的时间很短,只够她去叫一顿中国饭菜,做一个纵横填字谜游戏,然后就昏昏睡去。有一天,她跟大学的老朋友汤姆·哈特兰玩拼字游戏,消遣难熬的时光。汤姆也是个作家,专门写侦探小说给男孩子看。汤姆输得落花流水,一个劲直喘粗气。她还跟丈夫生前的律师见过面,发现自己不管是以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是一个富婆。在那段日子里,她跟莫莉·哈普和汤姆一起吃过两三次饭。(汤姆有一次告诉她,他在写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忍不住要让男主人公在查案的过程中跟别的男孩发生性关系。)汤姆古道热肠,一连四五次过来关照她食欲是不是正常,这样做是为了让她身体保持健康。她的食欲很好,主要是因为她对自己写的书着了迷。她把写书当成一种治疗方法,一种与世隔绝的方法。对于怎样度过这几个月,她似乎没有任何选择。她完全沉浸在《夜屋》的故事当中,非要将它写出来不可。听到别人夸奖这本书,威莉觉得自己是在替人受奖。

  有一次吃中饭的时候,汤姆·哈特兰告诉她:“将来有一天我也想写一部这样的书。”

  “你就别写了,”她说。

  汤姆对威莉的背景一无所知。她童年的经历会把他吓坏的。她童年的经历会把她称之为朋友的大多数人吓坏。不过威莉的童年也不都是艰难困苦:从出生到六岁的那个阶段她跟父母亲一起生活,对此她已经没有了任何记忆,但是却留下了一丝温暖和一丝消失了的、无法替代的快乐。父母亲死于车祸。他们去世之前曾经爱过这个女儿,把她视做掌上明珠。这些威莉都知道。正是这一丝温暖——她孩提时的晨曦——才使她在最艰难的时刻没有沉沦到绝望和疯狂的境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8

第九章

  蒂姆·安德西跟那个山鲁佐德一样,通过讲故事来拯救自己的性命。小说使他走进生活中最糟糕、最黑暗的地带,小说使他把痛苦、恐惧和愤怒攥在自己的手心,然后转变为快乐。年轻的时候,他生活漫无目标,莽撞,爱出风头,惹人讨厌。二十二岁那年参军来到越南,进一步发扬了自己性格中可憎的一面,变得更爱出风头,不敬神灵,动辄斗殴。总是跟一些个头瘦小、女人气、十八九岁的越南小伙子搞同性恋,把这些人称为他的“花儿”。如果有人议论,他就要人家拿出证据来。一搞到毒品就吸毒,结果上了瘾。在那个年代,他给别人讲故事,但从不写成文字。越战之后,他得救了,住在曼谷一家花卉市场的楼上,把自己跟自己的对话写下来,然后改编成故事和长篇小说。就这样,小说渐渐使他的生活有了好转,他可以在那间公寓里宁静而隐秘地同时过几个人的生活。

  出版了六七本书,心灵多少得到了康复。他离开了泰国,迁居纽约市,变成了年轻时自己既蔑视又羡慕的那种人。他过着恬静的生活,爱自己的朋友,爱侄儿,爱这个城市,形成了稳重的性格。回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既有怜悯、悔恨,又有羡慕,有时心里都快要流血了。

  在整个越南战争中,他对自己讲故事的能力笃信不疑,他讲的故事令听众惊讶不已。这样他渐渐有了雄心。在《临阵脱逃的步兵》这个故事中,他进一步发挥了自己的这种能力。这个故事让士兵们在克兰达尔军营的荒野上度过了难熬的时光。不过,他知道自己讲故事的才能不是诞生在越南,而是在米尔港,在非常平凡的环境之下。

  十八岁那年,他在“圣物匣”高中念最后一年。一天晚上,他在漂亮、活泼的邻居埃斯蒂·伍德布里奇家里消磨时光。他很喜欢埃斯蒂,因为她读了好多书,引来了好多人的非议,可她对此不加理会。他也很喜欢埃斯蒂六岁的女儿马琳。马琳·伍德布里奇是个很可爱的乖孩子。埃斯蒂在厨房里做什么一刻也脱不了身,马琳跟他一起待在客厅里。马琳走到他跟前,说:“要是你给我讲个故事,我敢打赌,那一定很好听。”他听到马琳的妈妈在厨房里直笑,便说:“好吧,咱们试试。”于是便张开了嘴巴——讲出来的故事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那是一个很长、情节很曲折的故事,里面有一个王子、一匹神马和一个金发的姑娘。故事讲得有条有理,有头有尾。讲完了之后,马琳一个劲地傻笑,埃斯蒂一阵风似的跑出厨房,连声说:“哇!好棒的故事呀,蒂姆!”他也觉得很棒。可这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呢?

  现在他不知道今后是否还能再有那种满足感。蒂姆把时间浪费在一个脑子有毛病的藏书家身上,浪费在电子邮件和病毒保护系统上,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想逃避正儿八经的工作。他对自己正在写作的内容不满意,而且还有点讨厌了。他希望在今后几个礼拜里情况会有所好转。如果他发现自己讨厌正在写的东西,那说明他写得不对劲。他的心情就会特别沮丧,直到故事告诉他应该朝哪个方向继续发展。

  他调出文件,脑子里一个新的句子还没有形成就看见贾斯帕·科尔坐在炉旁餐馆他的对面,说:“你听不进。”

  听什么?

  他抹去脑子里的这个问题,把屏幕上的文字朝前移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49

第十章

  吉尔德兰路尽头那堵开着大门的墙后面有一栋楼房。这栋房子在买的时候就需要维修,特别是屋顶和全框架的门廊。米歇尔最近出差,各方人士都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在这期间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威莉支持这个方案也许有点卤莽,她很喜欢这栋即将和新丈夫一起居住的房子,以为自己完全可以照料一应事务。她把汽车开进这个建筑工地的大门,心想在米歇尔去欧洲的时候她可不能到外面去住。

  两辆装满梯子和木材的小货车停在一块草地上,旁边是弯曲的沙砾车道。这块地很快就要重新栽草。一架长梯子斜靠在屋子左边的墙上,梯子附近堆放着一排排瓦。屋子的一端堆放着更多的木材;系着木匠安全带的工人,有的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有的在走廊上来回转动,边走边用榔头敲打着。一棵鸡爪枫的树枝下停着第三辆小货车。这是桑托里尼弟兄俩的。米歇尔雇佣他们俩来医治庄园里的大树,首先是把树周围长起来的浓密枝叶砍掉。从戴尔雷承包公司请来的一班人马是坐着另外两辆货车来的。桑托里尼兄弟公司就他们弟兄俩。前一天,威莉从厨房的窗口正好看到洛基·桑托里尼把文森特·桑托里尼的头撞在一棵栎树的树干上。这棵栎树遮盖着屋子右边的大片草地。原来他们兄弟俩经常干这种事,把对方的脸打得鲜血长流可以使他们从中得到某种可怕的快感。威莉看到这景象一点快感都没有。想到自己有责任去制止他们的斗殴,她感到绝望,心里焦躁不安。

  威莉从车库门口进去,来到戴尔雷公司的一辆小货车旁边,这时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走了过来。他是米歇尔的第二号得力干将,仅次于大块头的贾尔斯·科弗利。斯皮尔卡曾经干过保镖和杂役——是个什么词来着——总管。他穿着深色西装和体恤衫,大块头,脾气暴躁,活像俄国夜总会看门的壮汉。松弛的下颌上长满了三天没刮的胡须,眼睛满含愠怒,具有极高的道德权威。(几秒钟以后罗曼·理查德就把桑托里尼弟兄拉开了。)

  “把你的车开到车库里去,”斯皮尔卡说。“又要下雨了。你究竟是干吗呀?”

  她想说:“我要把我女儿从联合街的那个农产品仓库里解救出来,”接着她想告诉他不要管别人的闲事。不巧,威莉清醒地认识到,在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的心目中,照管威莉的行动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之一。

  “我去买东西刚回来,”她说。“你是不是要检查我的包?”

  “你应该把车停在车库里。”

  威莉开车从他身边经过,然后进入车库。罗曼·理查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然后从行李箱里搬出购物包。她感到很尴尬,很难受,以为他会过来帮忙的,可是没有。他那会儿像是吃了睾丸素,眼睛不停地瞥她的乳房,还以为她没有注意到呢。他脸上还不时地露出困惑的神情,威莉知道他在纳闷米歇尔是怎样看中这个女人的,她的胸脯这么平常。

  为了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威莉问道:“最近有老板的消息吗?”

  “你出去的时候他打来过电话。你的电话上可能有他的留言。”

  刚买下这栋屋子的时候,米歇尔就新安装了一套复杂的电话系统。威莉有一条个人专用的电话线;他们俩共用一条;米歇尔的助手贾尔斯·科弗利的办公室里有一条;第四条电话线是米歇尔的业务专线,除了威莉的办公室之外,其余每个地方都有一部电话机。她不能用这条电话线,也不能进米歇尔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占据了三楼的大部分空间。有一次,她从半掩着的门口看到办公室里面古色古香,富丽堂皇,墙上贴着皮革和红木板。威莉明白这种装潢的用意。米歇尔·费伯是个有情调的人,他惟恐自己没有情调。如果由他来重新设计整个世界,那么整个世界看上去就会像马球比赛的大幅海报。

  不准她走进未婚夫的办公室,她会有什么感觉呢,她自己也说不准。对此米歇尔有三条颇有说服力的理由,其中两条理由的动机使她很苦恼。她不想让米歇尔使她感到苦恼。这三条理由全都与他所采取的保护原则有关。如果让她进去的话,她会挪动那里的纸张,把东西弄乱;他那里面不许女人进去,因为女人会让他分心;他一辈子独居,现在仍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没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窝,他会焦躁、紧张、烦恼的。因此第一条和第三条理由是不让威莉承担后果,免得她忽视了米歇尔对个人隐蔽所的需求,第二条理由则是奉承她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0

  他成年生活的大部分都是独身,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前妻,也没有孩子。米歇尔只邀请少数几个同事参加他们的婚礼,再加上罗曼·理查德和贾尔斯·科弗利。在威莉看来,他的生活空洞得有点古怪。他没有普通意义上的朋友。也许像米歇尔这样偏执的人是难以维持友谊的。

  米歇尔对任何人都不是绝对地信任,他对某些人的暂时信任也是极为有限的。她怀疑这就是为什么他那个男人的娱乐室不对她开放的真正原因所在。米歇尔不信任她,怕她窥探了他那里保存的秘密。他们俩那次谈及这件事时也暴露了米歇尔对她的怀疑。

  米歇尔企图以无可争议的方式来回应她对这件事的惊讶。

  “你写作的时候随手把写好的东西打印出来吗?”他问。

  “每天都这样,”她说。

  “假设你在写一本新书,草稿就放在你的桌上。假设我碰巧走了进去,发现你不在。如果我拿起草稿,在那里阅读,你会怎么想?”

  她知道自己会怎么想,所以没有回答。

  “从你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你讨厌这样。”

  “我不知道会不会用‘讨厌’这个词。”

  “咱们可以相互理解,”米歇尔说。“这个话题到此为止。贾尔斯,给我和我的未婚妻沏点茶。我们在门口那里喝。”

  他的助手用盘子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茶,送到前门。米歇尔记起有个重要的电话要回复,只留下她一个人。她坐在柳条椅子上,看着前院上停着的几辆小货车和两杯她压根就不想喝的英国早餐式热茶。她闲得无聊,便拿起那本《时代》周刊,做了二十分钟的纵横填字谜。

  威莉从二楼办公室的窗口看到罗曼·理查德笨拙地越过车道,跟戴尔雷公司的一个工人说话。这个人是个木匠,腆着气球似的的大肚子,身上有一条胭脂鱼的刺青,手臂上还有很复杂的纹身图案。罗曼·理查德说了句什么,惹得大伙儿都笑了起来。威莉知道这句笑话跟她有关,心里特别的不舒服。那两个家伙朝她的窗口瞥了一眼。看到她正往下张望,他们连忙转过身去。

  电话留言机上传来米歇尔的声音。声音显得有点疲惫,略带点恭敬的意味。

  “喂,是我。很遗憾听说你还没有振作起来。贾尔斯告诉我你在家里。这样我就可以期待着跟你通话了。

  “让我想想,我能告诉你什么呢?我在南特,巴黎的西边。根据目前事情的进展,我还要在这儿待上三四天。如果要走的话,那就是去看托莱多那边的情况如何。是西班牙的托莱多,不是俄亥俄的托莱多。如果你要找我的话,我在巴黎国防公园墨克律饭店。如果去托莱多的话,就住多明尼科饭店。

  “我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贾尔斯了,再跟你说一遍。桑托里尼兄弟吵着要锯掉屋子旁边那棵栎树的两根主枝。在我回来之前我不想让他们动那棵树。好吗,威莉?他们这么干是为了增加费用。贾尔斯知道该怎么办,可我想你应该在这件事上支持他,好吗?我买那栋屋子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那棵树。

  “亲爱的,听着,别为婚礼着急,听到了吗?我知道只有两个月了,可是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你只要去买几件漂亮的衣裳就可以了。我跟伯格道夫商店预约好了,后天到他们那里去购物。开车去,找那个女的,她专门代人买东西,然后把你喜欢的东西买上就得了。贾尔斯会把具体细节告诉你的。如果你愿意的话,让他开车送你去。玩个痛快哟,威莉!好好地乐一乐。”

  她听到米歇尔的声音后面还有一个低沉的说话声,像是很神秘的样子,仿佛说话的那人后悔不该打扰米歇尔的电话录音。她不顾自己明智的直觉,想像着米歇尔·费伯光着身子坐在床上,一个漂亮女人也全身赤裸裸地跟他低声耳语。

  “好了,你瞧,我得走了。宝贝,等会儿再跟你聊。为了我,把你自己弄漂亮点。爱你,再见。”

  “再见,”她朝留言机说了一声。

  这是她收到的米歇尔最长的留言,听到米歇尔的声音,她体验到了一连串的激情。首先是那种温暖——米歇尔·费伯在她心中激起了一阵暖意。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不知疲倦、具有创造力的情人。米歇尔在最合适的时刻给她带来了一种安全感。凡是有米歇尔的地方,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就无法对她构成威胁。他的声音就可以驱除疯狂,他是不容许她发疯的。还有,那些工人的喧闹,他们的工具和车辆再也不会影响她的心理平衡了。这一切都将在婚礼举行前过去;戴尔雷公司的人马,还有桑托里尼兄弟俩都将完成自己的工作,离开这里。

  可是除了这些好的感觉之外,她还有一些灰暗的感觉,这些感觉同样的强烈。比如说,她对米歇尔故意作弄人的把戏感到恼火。他说他在南特,可又不说在那里干什么,也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到西班牙去。他回家的日期完全没个底,只是说四五天之后,那很可能意味着八九天。给她预约到伯格道夫商店去买东西也太专横独断了些。威莉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帮助她,可要是她不想到伯格道夫去买结婚礼服呢?还有每句话结尾都带一个小问题,好吗?那是个很讨厌的习惯,好吗?

  威莉估计她的后半生要跟米歇尔一起过,今后对他的看法会像这会儿对他的看法一样。不过,既然温暖和感激胜过了恼火,她会享受很幸福的婚姻生活的。对于威莉来说,“很幸福”就意味着天堂一样的生活。跟“不那么阴暗”完全相反;如果是马马虎虎还过得去,那就会说“比较滋润”。总的来说,她还算滋润吗?是的,总而言之她还算滋润。

  还有,米歇尔·费伯有点吓人,有那么一点。还有一点威莉不想让她的未婚夫知道。那就是,有时候看着他光滑、宽阔的后背,或者他那沉甸甸的双手,她体验到一种色情化的恐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1

第十一章

  那些字在屏幕上滚动着,可有一半的时间他都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些都是错误的文字。那位古怪的书迷搅得他心神不宁,比阿普里尔还让他伤脑筋。

  安德西把椅子往后挪动了一下,哼了一声,站了起来。出于习惯,他靠在键盘上把自己新打的那个段落存到硬盘里,尽管这个段落究竟如何他自己也拿不准。他放下鼠标,发现自己的手像风中的山杨树叶,不停地抖动着;左手也直打哆嗦。他意识到心跳有点快,是受早上那些事的影响,因为不是很严重,所以直到此刻才注意到,不由得有点恐慌。真逗——在目光的注视下,双手停止了颤抖,不过剩余的恐惧仍然刺痛着他的肺。他第一百次发现恐惧是一种冰冷的现象。

  由于他是站立着的,所以需要通过消遣来集中注意力。于是他走到房间另一边的冰箱跟前。想到要把食物填进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他随即又来到一个较大的窗口,观望下面的格兰德街。西百老汇街拐角处一大堆不动的雨伞是人群在等待车流的间隙。他接着便注意到一个人,那人身上穿着松垮的黑色衣服,转身背对着人群,瞪着街对面安德西这栋楼。那人脸上椭圆型的轮廓在运动衫的风帽下面闪着白光。当雨伞开始横穿马路的时候,那人却来到拐角那栋楼房的避雨篷下面,眼睛盯着格兰德街55号的入口。蒂姆想他大概是在等一楼那家越南餐馆里的同伴。然后那人挪动了一下位置,面目完全清楚了。

  上身是有风帽的运动衫,下身是牛仔裤,腋下夹着鲜艳的塑料包——原来贾斯帕·科尔没有离开这一带;他不知到哪儿去转悠了一会儿又回来监视蒂姆的这栋楼。他在那里干什么呢?他的动机是什么?他驼着背,一动不动,活像电线杆上的老鹰。他本可以到这个街区前面十五英尺的凉篷下面去,可是他根本就没想去避雨。

  蒂姆意识到除非今后几天他躲在房间里不出门,否则就不可避免地要跟这个角色打交道。

  科尔猛地伸直腰杆,把头上的风帽推了下去,露出了他的整张脸。蒂姆刚才还希望可能是自己弄错了,现在这种希望完全破灭了。科尔的黑发直淌水,像海草一样耷拉在脑门上,脑袋像根指南针,死盯着格兰德街55号。蒂姆在小餐馆里第一次见到科尔的时候,觉得他年轻,有朝气,甚至有点天真。现在回想起来感到很奇怪。首先,他没有了朝气;其次年轻的幻觉也消失殆尽。蒂姆记得当时他说话的声调从开始的奉承转为后来的对抗,脸色也随之阴沉下来。

  蒂姆隐约地注意到他前额的条纹加深了,眼睛和嘴巴四周布满了皱纹。他在小餐馆里注意到的那种脸色变化现在又出现了。蒂姆三楼窗户下面这个家伙简直就像一个在从事某种阴谋活动的罪犯。他紧闭着嘴巴,任凭雨水从脸上淌下来,这表明他在人生斗争中经历过兽性的胜利,也饱受过失败的辛酸。

  “干吗是我呢?”安德西心里琢磨着。“我是怎样吸引这个查理·曼逊式的书迷的呢?”

  正当蒂姆在琢磨这个问题时,贾斯帕·科尔朝前走了几步,抬起头来,火一样的目光隔着五十英尺距离与蒂姆四目相对,而且这个距离是在雨中。蒂姆猛地朝后一退,仿佛自己在进行一项卑劣的犯罪活动,一下子给人发现了。贾斯帕·丹·科尔还是仰头盯着上面。这使蒂姆想起阿普里尔在西百老汇街的人群中朝他大喊的情景。她的声音和颜色是那样栩栩如生。她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周围,她那可爱的小身体朝前倾斜着,向街道对面的他喊话。这一次他能看得见她的嘴唇。阿普里尔不是在胡乱叫喊和吹口哨,她在说:“听我们说!”

  阿普里尔喊叫的记忆幻觉消失后,贾斯帕·科尔不再仰望格兰德街这栋楼。他走了。不,他还在走。蒂姆看见他那湿透的身影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朝伍斯特街那个方向前进。虽然仰着头,但不再跟蒂姆对视了。“够了,”蒂姆想着,食指朝下连戳了三下。他不知道自己想跟科尔说什么,但他想跟他讨个说法。

  科尔将目光转向别处,又将双手插进口袋,还是那样野性,那样疯狂,而且有点厌烦的样子,仿佛在等待一个小职员去打开他办公室的门,自己好进去办正事。蒂姆抓起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又拿起一件雨衣,扭动着身子钻了进去,走出房间,绕过电梯,从楼道上走了下去。到了底层,他冲出大门,感觉到雨点像子弹一样拍打在帽顶和帽舌上。不一会儿,他那件柏帛丽雨衣就湿透了。

  街道上雨水溅洒在每一个平面上,形成水雾,反射的光点在水雾中游弋、闪烁。在一阵黄色的汽车大灯的照耀下,蒂姆以为自己看见了科尔那厚重的黑色身影,一动也不动地站在二三十英尺开外的街道对面。科尔又在朝前走,但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他的身体在水雾中闪亮,有一秒钟时间他的身体几乎在膨胀,仿佛他长高了两英寸,体重却增加了二十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2

  就在蒂姆走下楼道的那几秒钟里,雨下大了。滂沱大雨使他想起了越南。雨水像床单一样砸在地上,碰到什么就反弹起来。他走了不到三英尺,帽子全湿透了,雨衣也成了一块破布。磨损的袖口上,乱线像头发一样缠绕在他的手腕上。格兰德街上的车辆以每小时五英里的速度缓慢地爬行。圆锥型的头灯照着粗大的雨柱。

  蒂姆从一排齐腰高的塑料自动售报箱中间穿过,觉得有什么东西滚到了人行道上。他在路面上缓慢地走着,后悔出门时没带把雨伞。人行道上有三个行人,两个朝他走来,另一个块头很矮小,也不知是男是女,朝伍斯特街那个方向前进。在大雨中这几个人都像鬼魂,像幽灵。

  迎面朝他而来的那两个人中没有科尔。那个侏儒急匆匆的,越走越快,仿佛在路面上滑行。一个黑头发、眼里冒着凶光的男孩站在药店门前的凉篷下面,但那不是科尔。在这个街区前面的另一个凉篷下面站着一个身穿牛仔裤和短背心的姑娘,她双手抱在胸前,这也不是科尔。

  现在雨水似乎直接穿过帽子洒在在他的头上。雨衣粘在衬衣上,衬衣粘在胸口上。他不懂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首先他千不该万不该跑出门来。如果看见科尔在格兰德街监视他,他就应该报警。是这个家伙把他惊呆了;说实话,他给科尔吓着了,接着他的恐惧变成了愤怒,于是他荒唐地跑到街道上来,自讨得肺炎。

  他转过身来,盘算着回房间去。看着他嘎吱嘎吱地踩着水,那个穿短背心的姑娘给了他一个同情的微笑。在另一个凉篷下面,那个眼冒凶光的男孩正在脱他那紧身的黑衬衣。他厌恶地蹬了蒂姆一眼,仿佛蒂姆窥视了他的行淫。接着他又弯腰去脱靴子。他把靴子夹在腋下,解开裤带,把裤子一下子脱到踝骨处。他没有穿内裤,长长的身体就像一道闪亮的白条子。蒂姆盯着那孩子光滑、无毛的腹股沟,跟肯塔基玩具娃娃一样。男孩朝前迈了一步,蒂姆朝后退了一步。

  那是……这里可能有些不对劲。他看不清楚,大雨模糊了他的视线。

  随着一声船帆撕裂似的响声,一对巨大的翅膀在那年轻人的背后展开,他漂亮的赤脚朝前迈进了一步。蒂姆心想:“我已经看见他脚下踩的是什么了。”那个怪物比刚才看到的要高得多,有六点七到六点八英尺的样子。雨水在它那无毛的胸前流成一条小河。它看着蒂姆,眼睛虽然水灵灵的黑亮,却露出那种“严肃的不快”——这是蒂姆从前的拉丁语老师说的话。蒂姆不知道自己的心脏是在超负荷工作,还是完全停止了跳动。嘴巴里面有鲜血和古铜一样的味道。那对大翅膀嘎吱一声又展开了五六英尺,两个翅尖快要在最高处碰在一起了。

  蒂姆知道这个天使要宰了他。

  天使并没有停止他心脏的跳动,而是从他身边掠过,转身朝西百老汇街迈了两大步,步伐刚健有力。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奇观。车辆缓慢地从身边爬过。一个身穿毛皮风雪大衣、头戴钓鱼帽的男人从一栋公寓楼走了出来,打天使的身边经过却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

  “你看不见吗?”蒂姆想大声吆喝,随即意识到,不,他看不见,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天使又朝前走了两步,把衣服扔到报亭前面的人行道上,猛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抬起膝盖,用力伸展翅膀,从路面上起飞,直冲云霄。蒂姆张大嘴巴看着天使飞呀飞,越来越小,只有一只白麻雀大小——顷刻间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然后消失了。蒂姆继续观望着上面天使刚才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意识到,那个头戴钓鱼帽的人走到了他的身边,正惊讶地看着他。

  “我看见上面有个古怪的东西,”他说。

  “你的嘴再接一点水就要淹死了。”那人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蒂姆踩着水来到自动售报箱跟前,在《乡村之声》和《纽约通讯》这两份报纸之间有一个黄色的塑料包,上面有查尔斯·狄更斯那卡通一样的画像。天使的衣服跟天使本人一样不知到哪里去了。

  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个包有点眼熟,便弯腰拾了起来。包摸上去冰冷、滑腻,里面装着好几本书。蒂姆的第一感觉就是要保护里头的书,然后看能不能把书还给失主。他拿着包,等车流出现间隙,然后横跨马路。等他走下路缘的时候,忽然记起在哪里见过这个包。

  蒂姆来到马路对面,一边朝住宅楼的大门走去,一边打开包。他朝包看的时候,几点雨水掉进包里,滴落在书上油光纸的封面,是那本《迷失男女》,下面还有两册相同的书。

  蒂姆走进格兰德街55号。进门处太小,称不上是大厅,只有一排金属的邮箱,地面上的大理石有了裂纹,头上有一盏白天关晚上开的吊灯。楼道的一边有一张课桌。现在是吊灯休息的时间。他转身把门拉开了两英寸,以便更清晰地看看书本的情况。

  他打开封面,翻到前页,不禁倒吸了一口气。科尔在整页上用高约三英寸,又尖又长的字划满了“鬼话”和“谎言”。蒂姆的赠言也给打了个叉,写上了“虚伪而无耻”。蒂姆把书装进包里,又拿出第二本,发现扉页上涂着同样的东西。正文中有的短语、段落,有时整页都被打了叉。

  一道水线从他的帽舌上流到划乱了的页面,鬼话中“话”字的言字旁给濡湿了,把两面附近的笔画都染污了。这本书似乎在他的手里溶解。惊恐之中他猛地合上书,啪嗒一声,仿佛一个大甲虫给书页压碎了。书本回到了那油亮的包里,他大踏步来到雨中,猛地一摔手,把包扔进了垃圾桶。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3

第十二章

  在亨德森尼亚,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预料中的大雨下了不到一个小时,而且只是星星点点的。(显然他过高地估计了索霍区上空的风暴。)下雨的时候一直有阳光。原来穿着衬衣的工人们脱光了上衣,让上身沐浴在柔和而温暖的雨中。威莉很羡慕他们,恨不得也脱光了上身,到阳光普照的雨中去散步。

  她突然觉得很想跟米歇尔说说话,不只是听他的留言。米歇尔不喜欢让私人生活打扰工作,很可能也不喜欢她打电话过去。要是他跟波罗的公司的哪个女人上床,那就更不喜欢被别人打扰了。想到未婚夫的怀里抱着一个女同事,威莉心里感到一阵很不情愿的痛苦。有时候她纳闷米歇尔为什么要选择她威莉·布赖斯, 威莉·帕特里克,她那假小子一样的身材,柑橘一样的胸脯。绝望温和地、一点点地通过精神引流把她往下拉。她真的想跟米歇尔交谈,首先不能是利用录音留言的方式。

  互联网很快找到了南特那家饭店的电话号码。她拨了很长时间的号,但听到的却像是早上催人起床的袖珍闹钟在响。一个男的操着一口清晰的法语讲了几句她听不懂的话。

  “对不起,”她说。“你会讲英语吗?”

  “当然会,太太。我怎么能帮助您呢?”

  “我想跟你们的一个客人讲话,他是米歇尔·费伯先生。”

  “请稍等。”很快他又回来了。“对不起,太太,费伯先生不再是巴黎国防公园墨克律饭店的客人了。”

  “我一定跟他错过了。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费伯先生是今天早上离开的,太太。”

  “他不可能走了,”威莉说。“他刚刚在我的留言机上留了言,电话是在你们饭店里打的。”

  “一定是弄错了。要不他用的是休息厅里的电话?”

  “他说他在房间里。”她犹豫了一下。“你说他是今天早上离开的?什么时间?”

  “十点不到,太太。”

  “现在那里几点了?”

  “下午四点四十五,太太。”

  米歇尔在七个小时之前就离开了饭店。威莉又迟疑了片刻,然后问道:“我是在纽约打电话,有个信要捎给他的妻子。费伯太太是跟他在一起,还是先到托莱多去了?”

  “我们这里没有费伯太太的登记。”

  她说了声谢谢,挂上了电话。回到互连网上又查了一些信息,然后再拨了一连串的电话号码。打通了托莱多的多明尼科饭店之后,她跟那头接电话的男人无法交流,最后另一个饭店服务员拿过了话筒,他讲英语时的西班牙口音要稍微好一点。

  “费伯先生?没有,这里没有费伯先生的登记。对不起。”

  “你们预计他什么时候到?”

  “很遗憾我们这里没有费伯先生预订房间的记录。”

  她谢了他,挂上电话,按了一下跟贾尔斯·科弗利对讲的按钮。贾尔斯没精打采、慢吞吞地问:“威莉,我能帮你什么忙吗?”电话机上的一个亮点告诉他对方在哪里。“别挂了,贾尔斯,”她说。“我这就来。”

  “我估计老板给你留了言。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刚开车回来罗曼·理查德就告诉我了。你们不想让我错过了正事,对吧?”

  “你可以这么说,我们对米歇尔惟命是听,当然对你也一样。他提到进城的事了吗?”

  “贾尔斯,我马上到你那儿来。”

  科弗利总是在最后关头来一点外交辞令。威莉第一次跟未婚夫的这位助手见面就知道,贾尔斯·科弗利很乐意为她效劳,只是不能违背老板的意愿。她刚刚搬到这里来,为自己的爱好做一些小小的安排布置,不时地看到贾尔斯·科弗利那光滑的脸上出现稍纵即逝的紧张神情,这使她想起《蝴蝶梦》中的丹弗斯太太。

  贾尔斯的办公室是一间狭长的凹室,是米歇尔特意分离出来的,称之为“晨室”。威莉对这儿也不熟悉,只是比楼上丈夫的办公室稍微熟悉一点,不过她对这儿有些什么并不好奇。她亲自来到他的巢穴使得贾尔斯讲话时速度比平常更慢,更注意选词。威莉觉得他是在进行自我保护,有点做作。贾尔斯的上身总是穿着松垮、华丽的外套式衬衫,高高的衣领,下身的裤子很潇洒地下垂,脚上一双漂亮的鞋子。威莉听说他对男人和女人都没有性欲,就像一只早年阉割了的猫,完全是自我满足。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威莉估计他是有意这样的,以便隐约地表示对来客的欢迎。她走上前去,贾尔斯就像投诉柜台后面的男服务员一样对她报以有治疗效果的微笑。贾尔斯的桌子上整洁得出奇,威莉每次站在这里的时候都是如此。他那纯平显示器活像一件现代派的雕塑。他不用电话机,头上戴着耳机,对着一个按钮讲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5

  “早上好,威莉。我不知道你出去了。但愿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贾尔斯,我只是出去买东西,不是跟人私奔。”

  “那当然,那当然,只是……嗯,你知道。如果米歇尔认为哪个人该去哪儿,结果没去,那他是会发火的。”

  “那么你听说米歇尔非常理智一定会很高兴喽。”

  “是的。将来你出出进进的打声招呼对我们大家都好。这样的事情你愿意考虑吗?”

  “贾尔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考虑,不过我每次去帕斯马克,去饮食城都非得事先告诉你不可,那可说不准。”

  贾尔斯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手势。“威莉,我不想让你非做什么不可。我只是想让事情顺利地办好。这就是我的工作。”他点了点头,让她明白他的工作是很严肃的事情。“你还需要我的什么帮助吗?”

  “你知道米歇尔这会儿在哪吗?”

  科弗利脑袋朝前歪着看威莉,仿佛他戴着一副眼睛,正从镜框上方看她。“这会儿?就是说现在?”

  威莉点了点头。

  贾尔斯继续瞪着她,眼睛一眨也不眨,仿佛他戴着一副眼睛,正从镜框上方看她。就这样过了好几秒钟。

  “根据我掌握的信息,米歇尔今天在法国。预计还要在那里待上三天左右。具体地说,他在巴黎郊区一个叫做南特的地方。”

  “他在留言机上说他是在南特。”

  “我就知道他一定会给你留言的,所以你的问题才会使我感到很惊讶。”

  她想他那意思是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的问题很愚蠢的原因。”

  “他说他待在巴黎的什么公园的什么墨克律饭店。”

  “巴黎国防公园的墨克律饭店。”

  “对了,是这个。我听完了他的留言就跟那边打了电话。跟我讲话的那个男人说米歇尔七个小时之前已经离开了那儿。也就是咱们这儿的五点钟。”

  “嗯,那么,他没有告诉我就离开了。他今天晚些时候或者明天会来电话的,我可以肯定。”

  “可他告诉我他还在那家饭店。”他们俩的眼睛又对视了一会儿。科弗利没有眨眼。“你知道我为什么有点担心。”

  科弗利用一只手的手指按着嘴唇,不动声色地抬起头,注视着天花板。然后他又低头看着威莉。“咱们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我来查查那家饭店的电话号码。”

  “我已经跟他们通了话,”威莉说。

  “听一听第二个人的意见总没坏处。”

  科弗利移动着鼠标,看着屏幕上出现的东西。“好了,”他最后说着,在袖珍键盘上打上号码,然后伸出食指,让她等着。食指放了下来。“早上好,”他说。接着是一个很长的句子,威莉没听懂,只听见最后有费伯这个词。

  一阵停顿。

  “对,”他说。

  又一阵停顿。

  “我懂了。”

  又一阵停顿。

  “太好了,先生。”【原文为法语――译注】接着又用英语说:“先生,请您用英语再重复一遍,好吗?费伯先生的夫人请我询问一下他在饭店里的情况。”

  他按了一下按钮,要不就是扭动了一下开关,究竟是哪个动作威莉也说不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6

  显示器两边的喇叭传来一个口音很重的男声,“费伯太太,您听见我了吗?”

  “听见了,”威莉说。“您是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吗?”

  “太太,在此之前我从没跟您说过话。您是询问您丈夫在我们饭店的住宿情况?”

  “对,”威莉说。

  “费伯先生还是我们登记之中的客人。他是三天前到达的,预计还要在我们这儿再住两天。”

  “刚才有个人告诉我他今天早上十点离开了。”

  “可您知道,他的确还在这里。如果您要跟他说话,他的房间是437。不——对不起,这会儿他不在房间里。”

  “他在那儿。”

  “不在,太太,您听我解释——”

  “我是说,他是在你们饭店。”

  “这我已经说过了,太太。”

  “他是……”威莉当着贾尔斯·科弗利的面无法把这句话说完。“谢谢。”

  “再见。”

  科弗利举起双手,耸了耸肩膀。“好了吗?”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威莉,你的电话打到名字差不多的另一家饭店去了。这是惟一的解释。”

  “我要是请求留言就好了。”

  “你想要我再跟他打电话吗?这一点都不麻烦。”

  “不啦,贾尔斯,谢谢。”她说。“我想我还是等他打电话来吧。要不,明天我再试试看。”

  “那就这样吧,”科弗利说。

  那天晚上威莉又不由自主地开车去了联合街。一路上她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并告诉自己赶快回去。可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干,她不能回去。她又能听到女儿的叫喊声。

  前灯照着停车场的入口处,照着仓库大楼巨大的正面。她不由自主地来了个急转弯,把车开进了停车场,心脏像只鸟儿在胸腔内砰砰直跳。自从她意识到自己正倒车回吉尔德兰路的时候,她就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了。她要冲进仓库里。

  霍莉那高亢、清晰、穿透力很强的声音从砖墙那边传来。威莉很不耐烦,急得浑身冒汗,把车拐到了楼房的后面,前灯照在沥青马路的另一边。她脑子里有个声音说:“这么做是错误的。”

  “可我还是要这么做,”她说。

  透过墙壁传来了一声尖厉的哀鸣,仿佛是一个公主囚禁在一座宝塔内。这个声音穿透了威莉的全身,她像触了电一样颤抖不已。在匆忙之中她使劲扭车门的把柄,却怎么也扭不开,最后还是肌肉记忆帮了忙。她的身体仿佛是自动飘出去的。从装卸码头敞开的大门里射出一线光亮,她朝那儿迈了几步。汽车的前灯像舞台灯光一样仍然照着装卸厅。

  又是以前那一幕:霍莉绝望的哀号,一个丢失了的孩子在无望中哀鸣。威莉的脚粘在沥青上,双腿也不能动弹。

  一个宽敞、铺着水泥地面的装卸厅像拱廊一样在大楼的背后敞开着,里头有一个长长的平台。在装卸厅的后面,一扇扇小门和有挂锁的大门通往大楼。

  “她死了——我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想。“首先我得把她救出这该死的大楼。”

  霍莉又在尖叫。

  威莉打开了车后的行李箱,在里面摸索着,发现了米歇尔忘记拿走的撬棍。她拿起撬棍朝楼道口走去,刚一抬腿又停了下来,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记起米歇尔曾经借过她的车,便想像着他会把她从监狱里保释出来,接着又想到如果她的女儿活着来到他的跟前,他会是什么反应。霍莉和米歇尔仿佛居住在两个不同的宇宙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7

  她毕生第一次经历了真正意义上的眼冒金星,仿佛自己站在黑暗的边缘,身后就是无底的深渊。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发疯。她无法想像米歇尔和霍莉待在一个房间里,他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宇宙里,一个是活人的宇宙,一个是死人的宇宙。即使在他出门的时候,米歇尔的肉体还无可辩驳地存在于她的身边,因而会把霍莉推到过去。只有在过去这个国度里霍莉才是活人。

  威莉觉得自己是死囚区里的罪犯,享受着最后一分钟的缓刑。米歇尔·费伯出现在她的内心世界里,驱走她身上残忍的疯狂。

  她回到车子里,把撬棍放进车后的行李箱,猛地盖上盖子,一屁股坐到驾驶座位上。她觉得在过去的几分钟里生活发生了变化,自从那场事故以来她第一次走进了一个清醒的世界。引起这场变化的不是她自己,而是米歇尔。他那潇洒、沉思的形象引领她走出阴影。一阵对米歇尔的爱意和渴望波浪一般袭上她的心头。巴黎郊区一个饭店里出了点差错,那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还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是什么使得她不顾理性地相信她的女儿就在那栋丑陋不堪的破楼房内哭喊呢?将来的某个时刻应该好好地考虑这个问题,“深刻地思索一番”,也许找个专家咨询一下。

  后视镜上闪烁着强烈的光亮,后面有辆车在鸣笛。威莉惊讶地扭过头去,看见紧靠着自己的车后,一辆警车的前灯在闪亮。她全身沉浸在罪恶感之中。一个警察走到她的车窗跟前,她已经意识到自己没有任何犯罪行为,但还是心有余悸。

  “有身份证吗?”他的手电筒照的她的脸。

  她在钱包里摸索,掏出驾驶执照。

  “这是你的名字吗,威莉?”

  “是的。”

  “威莉,我知道你住在曼哈顿。这么晚了你把车停在新泽西州一个仓库的停车场干吗呀?”

  她强做微笑。“两个星期前我搬到了这里,但还没有来得及换驾照。对不起。”

  他不理会她的道歉。手电筒直直地照在她的脸上。“威莉,你多大年纪了?”

  “三十八,”她说。

  “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警察的手电筒在她的驾驶执照上晃了几晃,检查她的出生年月日。“对了,生于1965年。你大概没什么烦恼。你的新地址在哪儿?”

  她把自己在吉尔德兰路的号码告诉了他。

  警察的垂下了手电筒,他好像在考虑问题。这个警察比威莉要小十岁。“是一栋有大门的大楼房,周围有很多树。”

  “这就对了。”

  他冲她笑了笑。“也让我高兴高兴,给我讲讲你干吗要停在这儿。”

  “我是在想问题,”她说。“对不起,我知道这样很可疑。”

  警察的目光移开了,脸上还带着微笑,用手电筒敲打着自己的大腿。“威莉,我建议你开动这辆漂亮的小车,赶快回吉尔德兰路去。”

  “谢谢,”她说。

  他朝后退了几步,眼睛盯着她的脸。“别谢我了,威莉,要谢就谢费伯先生。”

  “什么?你认识米歇尔?”

  年轻的警察转过身去。“晚安,威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8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蒂姆·安德西一会儿愁苦地醒来,一会儿睡着了做噩梦。睡梦中周围的一切,包括脚下的土地,在仔细观察下都是一堆电脑游戏的玩意儿。他在田野上奔跑,在空荡的大楼周围转悠,在鬼魂出没的城市里漫步,可这一切都跟海市蜃楼一样虚幻。脚下的卵石、马赛克、长长的山坡、墙壁和挂在墙壁上的烛台,都是闪光的,卡通一样的电脑效应。

  他起床的时候比上床时还难受。平时起床后冲个澡总可以祛除头脑中的紊乱,今天却只有一半的效果。他哼了一声,用毛巾把身子擦干,从几个抽屉里拉出要穿的衣服,然后坐在床沿上。在这个极为平常的时刻,脑子里的记忆把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又回顾了一遍。

  他双手拿着一只拉开的袜子。袜子对他毫无意义,只是一根用布做的管子。天使的脚落到了人行道上,那只脚美得令人惊讶。他看到了天使腹股沟上光滑的白肉,那展开时发出爆裂声的巨型翅膀,以及辉煌雄伟的起飞。突然,安德西的眼睛里几颗泪珠夺眶而出。他把袜子穿到脚上,来到朝格兰德街的那个窗前,往下张望。灰暗的早晨,不时地下着阵雨,人群中有的举着撑开的雨伞,有的手拿着折叠的雨伞,来来往往。他没有看到鬼鬼祟祟的天使,也没有看到野蛮的贾斯帕·科尔。拐角处那个黄色的东西使他想起科尔丢弃的书。

  “我不可能看到那一切,”他告诉自己。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贾斯帕·科尔对他的影响超出了他自己的想像。他完全沉浸于这件事之中,焦急异常,怒不可遏,终于使自己的头脑进入到了超现实的境界。睡梦中他四处漫游,在幻觉中的泥泞地带迷了路。他想把昨天看见天使当作是想像力过度发挥的结果。

  他决定第一次在房间里吃早饭,并且不去看窗外。

  他坐在电脑屏幕前,立刻发现自己又惹上麻烦了。前一天由于过度沉浸于故事之中,产生了记忆缺失,因而写出了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描写女主人公的艰难境地。他现在似乎需要得健忘症,因为他的语言正变得呆滞和笨拙,女主人公的麻烦似乎是人为地安排的。

  他放弃了冥思苦想,调出电子邮件。现在看邮件也是一种值得打问号的行动,跟眼睛闪亮的书迷交谈也差不多。这些书迷一个个变成了苍老、肮脏的疯子。他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电子邮箱里出现了一大堆没有回信地址的邮件。他删除了垃圾,阅读了正儿八经的电子邮件,答复了需要回信的邮件,然后又取出那些不知从哪儿发来的信。

  一个名字是“伯恩615”的家伙希望跟他传递如下信息:

  不对劲,不公平,你这个同性恋

  我不知道我在哪儿

  蒂姆心想,对不起,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不过有关伯恩615的事情仍在他的脑海里萦绕。)

  “西拉克斯”告诉他:

  耐心点,你很快就会知道这一切。

  看和听,我当你的向导。

  “卡里科基蒂”则提供了如下信息:

  我的身体呼出了气

  我只看见一层烟雾

  还有马达的轰鸣

  有人永远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

  最后一封信是最让人伤脑筋的,写信的人叫“普劳”:

  你不是那种

  流氓不再

  是哈哈

  “普劳”——能有多少个普劳呢?安德西认识的那一个是他的战友,在比弗中尉手下干,真名叫菲利普·福特勒,但大伙儿都叫他“普劳”。是个脸蛋长得很甜、念狭隘的保守派,参加过比弗中尉在龙谷举行的第二大军事演习。大伙儿都说是在龙谷下游举行的,管他在哪儿吧。普劳不喜欢蒂姆,不过他知道谁跟蒂姆的“花儿们”作对,谁就没好果子吃,也就把那种厌恶藏在心里。蒂姆心想自己从前也许是个流氓。的确,他爱吹牛,爱炫耀,像普劳那样的农村孩子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这样的人。

  普劳在龙谷受到六七个小时的火力攻击,身体整个地给机关枪的子弹切成了两半。这在当时是他的不幸,而现在则是蒂姆·安德西的不幸。

  蒂姆站了起来,身体内的一些器官在微微地颤抖,又从桌子那边走到假壁炉跟前。这个壁炉有一个煤气装置,如果打开开关,看起来跟真壁炉没什么两样。接着他又来到壁炉右边漂亮的书架旁边。看着一排排熟悉的书名和作者姓名,他心里可以得到一种安慰。这里有马丁·艾米斯、金斯莱·艾米斯、雷蒙德·钱德勒、斯蒂芬·金、赫尔曼·布洛赫、缪里尔·斯帕克、罗伯特·缪西尔的作品,然后是一大排黑封皮的美国丛书,接着便又是小说,按不严格的字母顺序排放着,有克劳利、康内利、利汉、利瑟姆、埃里克森、欧茨、伊里斯·默多克。伊里斯已经死了,金斯莱·艾米斯、钱德勒和赫尔曼·布洛赫也死了。多恩·鲍威尔,你也去世了。你们这些伙计还互相交往吗?普劳冲进来了,你们害怕涉足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8

  他走到窗前往下张望,什么也没看见。今天的普劳怎么可能是1968年记忆之中的普劳呢?这不可能。

  直到目前为止,蒂莫西·安德西过着半宁静的生活,如今这种生活似乎崩溃了。昨天他在幻觉中看到姐姐和那个愤怒的天使;昨天一个发疯的家伙假冒书迷前来监视他,惹他生气;今天一个死人给他发来电子邮件。街道上,汽车和卡车冒着大雨就像铅垂线一样垂直地朝东爬行。

  他估计真的还有一个叫普劳的人。那个叫西拉克斯的人说蒂姆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正是这个西拉克斯操纵了这些邮件。蒂姆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西拉克斯能够安排在“炉旁餐馆”和街道上发生的所有事件,不过毫无疑问,一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能够用很多不同的名字发送好几吨古怪的电子邮件。

  蒂姆终于使自己平静了下来。走到桌前时忽然记起今天收到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圣物匣中学橄榄球队的中锋是一个叫比尔·伯恩的人,他体重250磅,是个反社会者,经常用今天邮件里那些骂人的名字称呼蒂姆。什么“同性恋”啦,“鸡奸”的。蒂姆那年十七岁,还不大懂事,听到之后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尴尬,内心有一种说不清的羞愧。他并不想成为那种人。直到第一次性体验之后,他才感到可以接受。跟他相好的是个名叫结城加藤的美籍日本人,阴森森的样子,虽然只有十七岁却老于世故。后来蒂姆找的“花儿们”都是以这个人为样板的。跟加藤好上之后,他极力使自己感到罪恶和羞愧,可这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用。性的体验是那么美妙,蒂姆无法说服自己这样的事会是邪恶的。

  另一方面,比尔·伯恩对他的偏见丝毫没有改变。他们在圣物匣高中的那几年里,这个家伙每次跟他说话都带刺。比尔·伯恩还活着吗?当然,蒂姆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伯恩615”就是当年高中橄榄球场更衣室里的老对头,但他很想知道伯恩现在怎样了。他在米尔港最好的朋友汤姆·帕斯莫尔只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告诉他。汤姆·帕斯莫尔是个私人侦探。不过,蒂姆不想为这样的事浪费朋友的时间。他自己就可以查出比尔·伯恩的现状来。

  这时一个叫切斯特·芬尼根的人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个人可以告诉他与高中那个班级有关的所有事情。许多高中毕业班都有一个班级秘书,对这些人来说,学校的前四年生活十分得意、顺利,充满了田园诗意,是成年阶段的生活无法比拟的。他们上的大学跟班里其他的人都不一样,他们只能在想像中经常重返中学校园,在那可爱的走廊里去散步。切斯特·芬尼根就是蒂姆在圣物匣高中最后一年时自封的班级秘书。当时谁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就不同了。

  他从互联网里查到了切斯特的电话号码,立刻就开始拨打。两年前从州立农场保险公司退休后,切斯特·芬尼根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圣物匣中学的“档案”管理上。蒂姆想像他每天坐在家里,放映别人自制的橄榄球比赛和毕业典礼的录象。

  (尽管蒂姆对切斯特有这样的看法,需要指出的是:芬尼根长期从事保险业务,度过了三十四年幸福的婚姻生活,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其中两个毕业于著名医学院。第三个孩子叫西莫斯,被认为是败家子。他带着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漂亮脸蛋来到洛杉矶。在当演员的工作之余给人按摩。三个孩子都毕业于圣物匣高中。另一方面,切斯特·芬尼根是这么说的:)

  “喂,是你呀,蒂姆!接到你的电话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哎呀,这简直就像是心灵感应,因为我刚刚想到你,还有你读三年级那年在化学课上耍的花招。我是说,你对化学老师的议论。哇,他一家子都是讨厌鬼。你怎么样?最近写什么新书了吗?你知道吗?咱们同学当中数你的名气最大。天哪,我记得在《今日》节目里看到过你,是什么时候,去年?”

  “是前年,”蒂姆说。

  “啊呀,当时我看着你,对自个儿说,乖乖,就是那个伙计,当年差点没把洛克斯利神父给气死了。神父今年三月去世了,你看到了吗?我把这个消息放在班级通讯上了。”

  “哦,看到了,”蒂姆说。

  “他八十九,你可知道,健康一下子全垮了。不过要是他看见你跟凯蒂·库里克交头接耳,当然不是说他真的看到了,我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

  “我正是为这事儿给你打电话呢。”

  “哦,真遗憾哪,蒂姆,你没去参加他的追悼会,我们有十到十二个人去了,大家提到了你,可以这么说。哦,是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59

  “事实上,我是想知道比尔·伯恩,我突然想起你能够给我提供最新的信息。”

  芬尼根沉默了片刻,这个间隔显得特别长。“那个多姿多彩的比尔·伯恩哪。我估计你是想知道事情是怎样发生的。”

  蒂姆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蒂姆,你怎么啦?”

  “嗯,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了。”

  “讣告在《分类新闻》中连载了两天。什么?我猜想你在网上看到了吧。”

  “是有这么回事。”

  “《分类新闻》对比尔的死没有详细的描述。当然,在网上通讯中我也没法写得更具体。这些你都收到了,对不?”

  蒂姆告诉芬尼根他收到了网上通讯,但没有说他当时根本没看就删除掉了。

  “嗯,你想知道比尔那野小子呀。嗯,太不幸了。他在城里的这个酒吧间,是伊兹酒吧。好多律师都到那儿去闲逛,因为那儿靠近市政厅和法院。那是礼拜五凌晨一两点的样子。勒兰德·罗斯走到比尔跟前,说:‘我知道你跟我老婆鬼混。’勒兰德·罗斯是个很阔气的商务顾问,在城区有个很大的办公室。比尔说他疯了,矢口否认跟那家伙的老婆有瓜葛。哦,对了,那家伙的老婆整个的一个花瓶子,从头到脚都惹是生非的。

  “就这样他们俩吵了起来,没一会儿勒兰德·罗斯,这个社会的支柱拔出了手枪。没等别人前来劝阻就朝比尔开了火。虽然两人只隔了两英尺远,他却没打中比尔,比尔还不知道呢,以为自己中了弹,就打了罗斯一拳,把他打得昏了过去。然后他自个儿也倒在地上。可怜的比尔·伯恩。他至少醉得跟罗斯一样,以为自个儿受了伤。其实他真的受了伤,因为倒地的时候一只胳膊肘给摔坏了。比尔的体重一直有三百磅。

  “来了辆救护车,把他俩送到阴山医院。绑在轮床上。一路上比尔大发雷霆,挣扎着要打罗斯。罗斯昏迷不醒。到了阴山医院后,他们先放比尔下来,他一个劲地翻滚,他们就干脆把他扔了下来,这下子就送了他的命。呸!唉,严重的心脏病,致命的心脏病,心脏爆炸。他们没法子救活他。”

  “这么说他是醉酒死的,死在阴山医院急救门诊外面的轮床上。”

  “准确地说,他死的那会儿不在轮床上。”

  “罗斯好了吗?伯恩真的跟他老婆有一腿吗?”

  “那个爱尔兰矮胖子总是搞别人的老婆。女人都迷他,你就别问为什么了。”

  蒂姆想到普劳,很想马上结束交谈。

  “刚才我想起那天你和我开车到兰登湖去,”芬尼根说。“记得吗?乖乖,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特纳跟咱们一块儿去了吗?对,他去了,因为迪基·斯多克威尔把他推下了桥墩,记得吗?”

  蒂姆不仅想不起来去兰登湖的那次旅行,而且连特纳和迪基·斯多克威尔是谁都不知道。如果不加阻拦芬尼根还会跟你聊上一个小时,讲些只有他自己记得的黄金时刻,蒂姆故意弄出一些噪音,表示要结束他们的谈话。

  接着他记起芬尼根可以永远地驱除掉闪现在他视线里的鬼魂。“我估计伯恩的名字在你的通讯录里。”

  “那当然。”

  “那么你有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喽。”

  “有是有,只是不会再用了。”

  “你能告诉我吗?”

  “你要这种东西干吗?”

  “跟我的工作有关,”他说。“我要排除一些可能性。”

  “哦,我明白了,”芬尼根说。“等一等,我把数据库调出来……好了,找到了。比尔那野小子的电子邮件地址是:伯恩615@aol.com。”

  “啊,”蒂姆说。“是的,嗯。太古怪了。”

  “不古怪呀,”芬尼根告诉他。“许多带AOL的地址都这个样儿。”

  鬼魂又闪烁着回到视线之内,那个不是死于枪击的比尔·伯恩胸中有个公平问题。再说,他有一种失落感。

  “切斯特,我给你一些电子邮件地址的前半部分,你看看你的数据库里能不能查到。”

  “你是说名字,对不?”

  “我只是做个试验。”

  “喂,如果我帮你的忙,可得从你的版税里扣啊!”

  “去跟我的代理人说去,”蒂姆说着,打开电子邮件。“赫费是谁?你那儿有个赫费吗?”

  “这个我都不用去查——是鲍伯·赫夫曼。Huffy@verizon.net。是个好人。三个月前得了癌症。做了两次切除手术,然后就给核武器击中了。朋友,咱们这是个危险的年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1

  蒂姆记得鲍伯·赫夫曼是个瘦长个子,红头发,那样子好像永远都是十六岁。“还有个普雷斯顿吗?”他把那个名字拼了出来。

  “当然有,presten@mindspring.com。就是保罗·雷斯顿。你可得记住他。故事很离奇。保罗是新年那天死的。中了子弹。可怜,他在一家卖酒的商店里站着,碰到了抢劫,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保罗混得很不错啊!每年都给学校捐很多钱。”

  这番话里带有一些责备,不过芬尼根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另一个问题上。

  “蒂姆呀,这些电子邮件地址都是死人的。出了什么事?”

  “肯定是有人跟我捣乱。最近几天我收到好几封以这些人的名字发来的电子邮件。”

  “我说那是缺德,”芬尼根说。“这么滥用咱们同学的名字。”

  “我刚刚想出了另一个,”蒂姆说。“Rudderless一定是勒斯·鲁德。你可别告诉我说他也死了。”

  “勒斯2001年九月十一号死于车祸。这你没听说也不奇怪。还有吗?”

  “劳梅、内尔姆、卡里科基蒂还有个叫西拉克斯的。”

  “我马上就可以说出这其中的两个,不过让我查查……好了。这个家伙真是个王八蛋,不管他是谁。卡里科基蒂是凯蒂·费努堪,低咱们一届,记得吗?那小妞长得可真甜。天哪,当年我对凯蒂·费努堪可嘴馋哪。这话可别让我老婆听见了,啊?去年二月,凯蒂死于大火。她到新泽西去看孙子,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都跑了出来,只她一个人没出来。我想,一定是吸入了大量的烟。过去我是干保险的,我知道什么?”

  蒂姆感到一阵痛苦,死亡就那么怡然自得地徜徉在米尔港一所普通小高中的同学中间。

  “好了,劳梅和内尔姆的情形也一样,是劳·梅耶和迈克·莱恩。莱恩去年死在了爱尔兰,劳·梅耶是在科德角附近航海的时候淹死的。”

  “啊,天哪,”蒂姆说。

  “我听说他是个蹩脚的水手。最后一个名字是什么?”

  “西拉克斯。”

  “他好像不在这儿。没有,那么这个名字可能是真的。”

  “他说要做我的向导。”

  “那是跟你闹着玩的。”芬尼根抬高了声调。“就是这个家伙给你发送垃圾邮件。一定是跟你一块儿上过学的人。其他人怎么知道这些人呢?他专挑那些你很关心的人。”

  “要是我不关心呢,”蒂姆想。“那也够伤脑筋的。”

  “一定有人能追查出这个混蛋。”

  “我认识几个人,没准他们能够帮上忙,”蒂姆说。“谢谢你的帮助。”

  现在他的电脑就像个敌人,蹲伏在他的桌子上不停地吐出各种霉素。如果西拉克斯用互联网上查出的死人名字跟他发送电子邮件是因为他本人跟蒂姆是同学,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菲利普·福特勒的呢?蒂姆的生活中没有哪个人既了解他高中时的生活,又熟悉他在越南的当兵生涯。比尔·伯恩和普劳的惟一交叉点就是他蒂莫西·安德西。

  他返回前面,重新阅读。有个自称西拉克斯的人搜查他的历史,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信息,并用这些信息给他发送电子邮件。蒂姆想不出别的解释。西拉克斯已经自告奋勇要当他的向导,那就让他继续走下一步吧。由于没有完整的地址,这种邮件交谈只能是单向的,这样他总是会走下一步的。西拉克斯再次露面的时候,蒂姆会知道该如何答复。他每次都可以把没有@符号和域名的邮件删除掉。

  他记起姐姐那可怖的情形,那个奇境中的小爱丽丝身体前倾,朝他喊着:“听我们说。”他第一次把阿普里尔的命令跟电子邮件联系了起来,全身不由得一阵痉挛。他像一只油亮的黑蟾蜍蹲在桌子上,无助地望着电脑。下面死人的声音冒了上来,把一些文理不通的文字一个个键入到屏幕上,这些声音仿佛来自无底洞。

  他得出去。

  蒂姆·安德西离开了住宅楼,漫无目标地在格兰德街上闲逛,然后左拐弯到了伍斯特街,再右拐来到布鲁姆街。他的双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头上戴着那顶仍是潮湿的帽子。虽然他是给鬼魂撵到街上来的,但脑子里仍然没有摆脱鬼魂的纠缠。身边经过的车里,司机像极权主义国家里的秘密警察一样满脸怒气。人行道上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低头看着地下。

  他来到克劳斯比街,路面上铺的是卵石,风很大,现在跟二十年前他刚搬到这附近时一样,空荡荡的。他突然感到一阵孤独,但对孤独的来临感到很高兴,因为孤独才是他真正自我的一部分,不是那种可怕的鬼魂。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2

  几天前蒂姆草草地浏览了一本爱米莉·狄金森的书信集,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封“主人”信件中的一句话——这是写给一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我死的时候曾经想过——我能看见你——于是我尽快地死去。”他有好长时间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作家的名句了。这句话阴暗的意思中带有一种愁苦,而这种愁苦从街道上每一个空荡的窗口和每一扇紧闭的门中渗漏出来。安德西极力不去理会这句话,极力躲避这种愁苦。因为他想到过失败,所以就真的失败了,周围的孤独和悲哀越来越沉重。

  有某种东西促使他奋进,随之他回到他这一代人的战争中。这个促使他奋进的东西就是普劳,二等兵菲利普·福特勒。一个特别不愉快的幻象布满了蒂姆的脑袋,不管他在特定的时候是否能够看得见,这种幻象时而悄悄地朝他溜过来,时而退回去,时而又无声无息地躲在他的保护之下。当时在战场上普劳的身体离奇地被截成两段的时候,蒂姆·安德西离他只有六英尺远,所以他看清了小伙子死去那四五秒钟之内的一切——他伸手把他的两截身体拼到一起,嘴巴一张一合的像个寻找奶头的婴儿。还好,他当时没有看见普劳的眼睛。

  他渴望听到别人的声音,本想到炉旁餐馆去的——好了,不去炉旁餐馆了,到格林尼治村的任意一家酒吧或者餐馆去得了: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这一带——周围是西百老汇街,布鲁姆街,百老汇大街和运河街——的确成了他的村子,他的家乡,一个他可以真正感到舒服的地方。

  他环顾四周,看到有个东西在移动。在这条只有他一个人移动的街道里,想到还有别的东西移动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他转过身来,然后扭过头去,扫视着人行道和那座建筑物的正面,他不知道这座建筑物的名字。仿佛街道上的人都撤离了,目的就是为了把他困在里头。

  不可穿越的薄雾像乌黑的铁幕一般悬挂在街区的两端。市区常有的喧闹声此时寂静了下来,显得很遥远,像是给墙挡住了似的。他想如果仔细地观看路面上的卵石,就可以看见虚幻这东西有着光滑、卡通一样的色泽。过去两天里发生的一切完全是有人精心策划的,目的就是要把他引到这里来,引到虚幻的克劳斯比街这个空荡的街区里。

  他想现在发生的一切才是真实的。他的思维已经逾越了自己的界限。当他再次转身面朝北时,灰色的空气仿佛也在抵抗他。北面是到城外去的方向,朝这个方向走他就回到了布鲁姆街。转身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东西在移动,这次移动的那个东西比刚才的近得多。蒂姆扫视店面和窗户,这一次才真正看清这些东西都是漆黑的。那个移动的东西在他的右边,一块大平板玻璃窗户的后面。这个窗户里头是一个废弃了的美术馆。他仔细地观察着窗户,只见空荡的房子内黑糊糊的。

  从前这个美术馆是“极简抽象派”画家展览的场所,展品主要有模拟的人体部位、垃圾堆和大量的文本。在这个巨型窗户肮脏的窗帘后面,光秃秃的墙壁掩藏在黑暗之中。他的目光游移到克劳斯比街北端大门一样的云雾上。这时美术馆后面黑暗中的那个东西露出了本来面目,随即又悄然隐退。不管那是什么,反正那个东西在看他。他猛地抬起头来,盯着窗户;接着横跨人行道,把里面看得更清楚了。

  在房间的尽头,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黑暗中出现了,随着他的移动而向前走动。

  “天哪,”他想着,突然回忆起一件痛苦的事情。“我不是在哪儿描写过这种情形吗?”

  他很不情愿地又朝前迈了一步。里面的那个影子不知是故意模仿他,还是向他挑战,也向前挪动了一下。在大房子后面的黑暗和混沌之中可以看出那个东西——显然不是人——在摇晃着,像烟一样时而膨胀,时而移动。一个又长又宽的躯体朝下降落了几英寸,仿佛是蹲下了。有几个像耳朵一样的东西。一双银色的眼睛进入他的视线,全神贯注地望着他。一股钝器般的力量朝他袭来。蒂姆倒吸了一口气,连连后退。他觉得好像有两个手电筒正照着他。那个怪物的眼睛悬挂在昏暗的空气中,冷漠而淡然,充满了决断和厌恶。

  他下意识地后退着,离开了人行道,来到卵石路面的中间。看来千万不能转身。

  尽管他知道这种恐惧很荒唐,可还是很害怕。他继续横穿街道,与此同时眼睛与那个怪物对视,来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然后一阵风似的转身朝布鲁姆街奔去。周围的空气震颤着,劈啪作响。他再次意识到天在下雨。还没有跑上两大步,在看上去是空墙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一对男女从高大的铁门里走了出来。周围的世界又像过去一样虚无缥缈。来到布鲁姆街,仿佛穿过了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3

  人行道上出现的行人瞪着他,他放慢了脚步。在横穿百老汇街的时候,他的脚步已经放慢到步行了。心在胸口内狂跳,他可以听得见自己喘粗气的声音。两个红光满面的小伙子头发像是可以防雨似的,扭过头来看着他的窘态。

  “我没事,”他说。

  小伙子们把头扭了回去,放开脚步,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

  奇怪,离开克劳斯比街后,世界在他的眼里变得那样的正常。如果这两个年轻人知道他收到死人的电子邮件会说什么呢?别再提那一茬了。安德西对那些乱七八糟不屑一顾。他决心集中精力写作。从今以后凡是没有域名的电子邮件他都不读,一律删掉。他需要的是井井有条,是高效率。

  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就像是为今后六个月的生活制定了基本原则。他要开拓出一块空地,在这块空地上没有迟疑和紊乱,在这里他要写出自己的书。在想像的保护区域内,他要让女主人公出场。是女主人公处于情感的极限,而不是他自己。他需要恢复平衡。

  心里有了底,蒂姆拐到伍斯特街和格兰德街,透过毛毛细雨看到自己那栋住宅楼的大门。这时一个上身穿着带风帽的运动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的高个子从敞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哦,不,”他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然后,他仔细地看了看风帽边沿下面的脸,看到已经露出半边脸的贾斯帕·科尔。科尔朝他傻笑着。

  蒂姆停了下来。有那么一两秒钟,科尔的脸似乎在颧骨上滑动,而颧骨本身又在移动着。惟一不动的就是他的笑容。科尔转身的时候,脸也随之消失。他有意朝西百老汇街缓慢地走去。一个绿头发、脸上有刺青的姑娘耷拉着脑袋穿过了车流。

  “喂!”蒂姆喊道。“你在干吗?”

  科尔慢吞吞地拐过弯,蒂姆紧随其后。有一阵子他看见科尔的背影有意识地躲避他,然后从一群警察身边经过,就不见了。这些警察正注视着一家商店的入口。蒂姆想喊警察,但又意识到自己无案可报。

  “哦,他妈的,”他说。“哦,该死。”其中一个警察看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你真的要打搅我吗?”

  他转过身朝格兰德街55号奔去,仿佛匆忙能改变房间里已经发生的事情似的。钥匙卡在了锁里,需要身体的侧扭才能把它推到适当的位置。虽然蒂姆的脑子里除了焦虑之外是一片空白,可他还是在纳闷科尔没有钥匙是怎么进去的。来访的客人按蜂鸣器是进不去的。里面的住户得下楼来为他打开两道门。想到这一点蒂姆又有了希望。也许科尔的造访只不过是在悄悄地跟踪他,就像捏了捏你的信封而没有撕开。

  他绕过电梯,冲向楼道口,脚后跟碰在金属的台阶上咔嚓作响。来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在喘粗气了,左肋痛得要命。他用左手按住肋骨,右手把另一把钥匙塞进锁孔里,门自动地开了。他没有打开锁,而是差一点把门锁上了。

  “真他妈的见鬼,”他说着,极力回忆刚才出去的时候锁门了没有,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事实上,他连自己是坐电梯下去的还是走下去的都想不起来了。不过离开房间的时候忘了锁门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他屏住呼吸,推开门,走了进去,身体直挺挺地靠在墙上。以这个姿势站着,他处于一条狭长走廊的尽头,一边是装有镜框的相片,另一边是一排挂衣钩,眼睛只能看到房间内垂直的一部分。他意识到自己谨慎得有点荒唐,于是脱下身上的衣服,然后大声喊道:“有人吗?”他来到狭长走廊的尽头,审视着整个房间。家具没有挪动,也没有损坏任何东西。

  接着他注意到房间后面靠墙的书架前十到十五英尺的地板上铺着撕碎的纸张。走近前去,才看清纸上印有字,是从书上扯下来的。他敏锐地注意到一半的纸张漂浮在一个闪亮的黄色水坑里,过了半秒钟便闻到尿的气味。

  安德西走到毁坏的书页跟前,看到熟悉的句子中熟悉的文字。这些纸是从他新近出版的书中撕下来的。他哼了一声,双手放在太阳穴上,仰头看着书架。五册准备送人的《迷失男女》还在原地基本上没动,但已经变得皱巴巴的,给搓揉过了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绕开那滩尿,取下两本,发现书中大沓的纸给撕走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说着,走到电话机跟前,拨打玛吉的号码。

  “玛吉,刚才你让什么人进这栋楼了没有?”

  “问得真逗。再问一个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4

  “我肯定你没让任何人进我的房间。”

  “啊哦,你这话好像不对劲。”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他说。“有个家伙撕了我的书,还在地上撒了尿。”

  “你以为是我放他进来的吗?”

  “不是,不是。有可能是我没锁门。我只是想知道你看见什么了没有。”

  “你打算怎么办?”

  “出去叫警察,”他说。

  她笑了。“你要到熟食店去买几个吗?”

  “刚才我看见几个警察在拐角的地方。我去跟他们谈谈,就不打电话报警了。这样来得快些。”

  “缠住他们哪,放牛娃,”玛吉说。

  蒂姆又冲下楼梯,发现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开始干涸,人行道上出现一块块深灰色的小水坑。他绕过一群正在查看大量旅游指南的日本男女,拐过街角。警察刚刚开始散开。第一个看见他的是那个刚才瞥了他一眼的警察。

  “警官,”他说。“对不起,我请求您的帮忙。”

  这个警察制服上的标识牌上有鲍尔卡的字样。“先生,是什么事?”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损坏了东西,还在地上撒了尿。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诉您。我进来的时候他正出门。”

  “是住同一栋楼的吗?”

  “不是,这人我不大认识。”

  鲍尔卡向一个胖得有点笨拙的警察做了个手势,那家伙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去。蒂姆总是纳闷像这样的警察是在哪里买的制服。“你叫什么名字,先生?”鲍尔卡 问。

  蒂姆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搭档,贝克警官。咱们去看看。”

  给分区打了电话之后,贝克警官在去格兰德街55号的路上掏出一个破旧的小记事本,写下了一些细节。

  “是科尔,”蒂姆说,“不,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是怎么进这栋楼的?”鲍尔卡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进了大门,蒂姆自动往楼道上走。刚走上第一个台阶,贝克警官问他:“你住几楼?”

  “三楼。”

  “咱们坐电梯吧,”贝克说着,按了按钮。

  三个人一言不发。电梯到了三楼,门开了。他们走了出来。

  “你跟这个科尔是什么关系?”鲍尔卡问。

  “我是个作家,科尔假装是我的书迷。他带了几册书要我签名。就是他撕下来,撒上尿的那本。”

  不等他说完鲍尔卡就说:“我估计他瞧不起你的作品。”贝克则说:“人人都是批评家。”两个人还在相互打趣,电梯门开了,玛吉·拉走了出来,站在漆黑的走廊上,踮着脚,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两个警察安静了下来。

  “严重吗?”她问。

  “只是有点尴尬,”蒂姆说。

  两个警察瞪着她。她说:“幸好咱们有这些帅哥警官,不怕流氓的干扰。”

  鲍尔卡把目光转移到蒂姆的身上。“你是个作家,哈?我老婆喜欢读书,她知道你的名字吗?”

  “不是没有可能,”蒂姆说着,开了门。

  “已经可以闻得到了,”鲍尔卡说。“这股臊味真够意思的。”

  “像是老虎尿,”贝克说。

  蒂姆领着他们穿过走廊。

  “我记得小时候在动物园闻到过这种气味,”贝克说着,侧身避开挂衣钩。

  几分钟后气味越来越浓烈,最后有点刺眼了。

  玛吉看到这场面哼了一声。

  鲍尔卡和贝克在房间里踱着步,不时地在记事本上写着,仔细查看书本,观察他们觉得好奇的东西。

  “别着急,”玛吉说。“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清洁公司,专门清扫老虎尿。”

  鲍尔卡的眼睛老盯着她。“那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那你想我是从哪儿来的?”玛吉问他。

  “嗯,不是本地人。中国或者日本,或者某个亚洲国家。现在该你自个儿说了。”

  “其实,我出生在法国农村的一个小镇上。”

  鲍尔卡听了有点难为情。“啊……你估计是谁干的?你看到有人进来或者出去了吗?”

  “没有,”【原文为法语――译注】她说。

  他转身面对着蒂姆。“估计你能给我们描述一下。”

  “我可以试试。白人男子,大约六英尺高,一百八十磅。我不知道他多大年纪。每次看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5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下。

  “你还记得他穿什么衣服吗?”

  “一件带风帽的运动衫。蓝牛仔裤。我估计是旅游鞋。”

  “你说每次见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这是什么意思?”贝克问。

  “开始我以为他是个年轻人,大约四十出点头。”

  贝克和鲍尔卡都是三十出头的人,他们又对视了一下。

  “可打那以后,我每次见到他,他都比原来要老,我意思是说,后来我看到了他脸上以前没有看到的皱纹。”

  “我们有了他的姓名,”鲍尔卡说。“科尔先生并不难找到。”他递给蒂姆一张名片,停了片刻,又给玛吉一张。“如果还有别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找到了这个罪犯我们再联系。他没偷走什么,对吧?”

  “除了心的宁静之外吗?”蒂姆说。

  “瞧,还不算很糟糕。叫个清洁公司到这儿来,就可以恢复原样。你丢失的只是自己写的两本书。”

  “可他是怎么进来的呢?”蒂姆问。

  “找到了那个伙计,我们会问他的,”贝克说。

  “不用多长时间就可以听到我们的消息,”鲍尔卡说。

  “不能打保票,”贝克说。“这种事一般有一两天就可以弄个水落石出。”像鲍尔卡一样,他也忍不住老盯着漂亮的玛吉。跟搭档不同的是,贝克不用再强压心头的冲动了。

  电梯门关上了,蒂姆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玛吉却抢先说道:“如果我是贝克警官夫人,可以住在长岛去教法语课。”

  “他恐怕没有想跟你结婚,”蒂姆说。

  “遗憾,”【原文为法语――译注】玛吉说。“现在咱们来清扫一下,好吗?”

  他们用餐巾纸擦,餐巾纸用完了,又到熟食店去买。八卷“邦蒂和布劳尼”牌的餐巾纸塞进了黑色的塑料垃圾袋。为了防止臊气逃逸出来,他们又把垃圾袋的口系牢,然后拿出拖把和桶,一遍又一遍地清洗书架前面的地板,干了半个小时。蒂姆把白酒和小苏打洒在有尿的地方——这是他自己的发明——然后擦洗,再用清水漂干净。撕坏的书装进了另一个黑袋子里。

  “你觉得怎么样?”

  “还能闻到那气味。”

  “要不要叫清洁公司?”

  “叫吧。”

  玛吉飘然走到她跟迈克尔·普尔合住的那个房间。蒂姆独自在这里忍受猫科动物的尿残留下来的气味。这种气味跟白酒的芳香混合在了一起。他鼓足勇气,坐到电脑跟前,沏了一杯薄荷茶,从一个画有清教徒图案的盒子里拿出一些低碳无脂肪的甜饼干,再把这两样东西搬到桌子上。屏幕右下方一个闪烁的小光标提示他又收到了新的电子邮件。现在不行,谢谢,不行。责任心驱使他调出文件,接着点击最后一页,尽力继续往后写。女主人公马上就要经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了,这也是该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她马上就要发现一些能把呼吸、空气和光明带到现场的细节了。蒂姆得集中全部的注意力。

  在随后的一个半小时里,他成功地写出了一个段落。未读的电子邮件还在他的潜意识里滴答作响,影响着他发现细节的构思过程。“好吧,”他心想。“我投降。”他把文件最小化,调出当天新收到的八封邮件。其中两封是作家兼编辑邀请他为主题选集撰稿。三封是垃圾;他随手删除了。另外三封是陌生人用密码作为名字发来的,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他也删除了。收件箱还剩下刚到的一封,也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不过发信人是西拉克斯,他那些鬼魂邮件中最有权威性的一个作者。他点击了这封信,阅读西拉克斯的发来的信息“

  现在你准备好了听

  你的向导给你说了吗?

  他试验性地把光标挪到“回复”图标上,然后点击了一下。屏幕中央不是通常的电子邮件回复格式,而是出现了一个空白的大长方形,呈淡蓝色。他想起曾经看到过别人的电脑上出现过快速信件窗口。

  “好吧,”他对自己说。“咱们试试看。”他在蓝色的盒子内打上了个“是”。

  不到一秒钟时间在他回复的那封信下方出现了这些文字:

  西拉克斯:我的学生,你的决定不错呀,你这愚蠢的混蛋!

  (喽喽)好吧,让我跟你讲讲死亡,你需要事实来——

  要不,用你的语言,小朋友,而你的语言跟我过去的语言差不离,现在你该掌握一些有关死亡的情况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6

第十四章

  梅尔林·勒杜伊特:

  虽然我是个小神,我却是伊利诺伊州米尔港镇的上帝,新泽西州亨德森尼亚镇的上帝,以及这两地之间所有地方的上帝。我的眼光降临到哪里就在哪里颁布法规。由我来决定谁死的时候身上裹着绸缎的床单,身边围着医护人员,谁凄惨、孤独地饿死在地窖里。我的名字不叫梅尔林·勒杜伊特;准确地说,我住在梅尔林·勒杜伊特的体内。

  现在我很乐意讲述威莉·帕特里克最近的一些情况,最好是从这个小妞迎接挑战那儿开始,因为这件事举足轻重。

  在预约去伯格道夫商店买东西的那天,威莉给她的作家朋友汤姆·哈特兰打了个电话,同意到圣雷吉斯的科尔王酒吧见面喝一杯酒。汤姆提出了约会地点,还告诉她说他在认真考虑一些与她有关的事情。说话的时候,汤姆的口气异常严肃。威莉琢磨着大概跟她的代理人或出版商有关。她像是米歇尔驯顺的女朋友那样把这次约会通知了贾尔斯·科弗利。贾尔斯提议由他开车送她去。说是喝一杯酒,喝起来就是两杯了,何必要惹那个麻烦。最后她同意了。

  前一天,桑托里尼兄弟告诉她说,他们觉得真的应该把屋子旁边那棵大栎树的主枝砍掉。这根主枝多年饱受损伤,随时可能倒下来,砸坏屋子——至于会砸坏到什么程度他们说不准,也不敢打保票树枝一定会倒下来,可他们还是坚持要砍。夫人,你是想省钱,我不怪你,可最后你去的还要多得多。我要说的就这些。威莉根据老板的旨意拒绝了他们,两人悻悻地耸了耸肩膀,溜走了。

  兄弟俩走了之后,她走上前去,打量着这棵树。虽然看不到树的全貌,但看到了那根主枝伸出去,然后在米歇尔办公室的顶部又弯回来,不像是受了损伤的样子。也许米歇尔不许他们俩砍是对的。

  威莉一边做简便的午饭,一边想费伯人虽不在,说的话却起作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用两勺金枪鱼色拉涂在一片脆面包上,再将半个自家种的西红柿切成一些小三角形,还有一罐没有咖啡因的可乐。她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过日子》。这台小电视机是从她原来的公寓里搬来的,现在放在厨房的长餐桌上。对她这颗装满了故事的脑袋来说,《过日子》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每一道菜都比前一道更丰盛,色泽更艳丽,而且这个宴会每天一个小时,无休无止地进行着。以前,每天看完一集电视连续剧后回到桌前,一条故事的小河流遍全身,只等着她打开闸门。

  很可惜,从第77东街搬到吉尔德兰路来之后,肥皂剧的神奇功效消失了。现在她一连几个小时只挤出一些别扭的句子,最后连这样的句子都干涸了。

  那天吃晚饭她喝了两杯酒,长篇小说《大使》的第一章只读了一半就睡着了。(威莉通常读英国小说家的作品,如:A.N.威尔森、A.S.拜厄特、伊里斯·默多克、缪里尔·斯帕克等。身体不适的时候读犯罪小说,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喜欢读蒂姆·安德西的书,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小说,不过书中有犯罪的描写,通常是骇人听闻的犯罪。情绪特别好的时候,她就拣起非小说类的书,如《大脑两半损伤时意识的起源》)

  晚上十一她醒了,倒在床上,马上就做起一生中最难受的噩梦。

  在离地面大约八英尺的空中,她像照相机一样观看着一个男孩的后背。这个男孩十几岁的样子,短短的黑发,下身穿一条松垮的牛仔裤,上身穿一件有夹层的替恤衫,正注视着一栋废弃的屋子。他的姿势很古怪,甚至是很优美,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有一副漂亮的面孔。因为明知是在做梦,她想:男孩的脸比自己的脸更漂亮,更有男子汉气派,但跟她的脸完全一样。男孩试探性地朝空屋子迈了一步。威莉知道那屋子只是技术上的现在空空荡荡,而实际上对男孩有道德意义上的危险。如果他走进那个门,屋子会像陷阱一样把他关在里面。有一个肮脏、贪婪的鬼魂正在前面窗户上往外张望,它会永远地夺去男孩的生命。威莉知道孩子的危险,可那孩子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整个楼房都在颤抖地等待着要吞噬他——她能感觉到楼房饥饿的腹部深不可测。她无法移动,也说不出话来。恐惧不断加大,使得她的瘫痪更加严重。

  男孩在那条崎岖的小路上又迈了一步,前面就是门廊和期待着他的门。仿佛一个雪球里面没有了雪,屋子和孩子分开站立着,各自以自己的身体为界限。在雪球的里面一个病态的欲望不断膨胀。威莉不忍看下去。欲望在对男孩嘀咕什么,男孩迟疑的脚步越来越靠近门廊。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恐惧使得她超越了禁锢,失控地在那神圣的空间里飞了起来。她朝正在前进的男孩俯冲下来,仿佛脚踩在一根银子做成的轨道上。在极为短暂的那一瞬间,她没有把男孩撞倒,而是钻到了他的体内。这时她猛地醒了过来,喉咙里那一声尖叫变成了喘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3:07

  那天晚上有好几个小时,威莉一会儿翻来覆去,一会儿安静地躺着。第二天去曼哈顿的时候,她坐在米歇尔那辆车的乘客座位上,听贾尔斯·科弗利讲一些他们俩都不感兴趣的琐事,心里的紊乱不亚于蒂姆·安德西最难受的时刻。多亏了她的未婚夫请了一个名叫金伯利·托德亨特的年轻姑娘给她帮忙,伯格道夫商店在她的身边就像一个将自己包起来的绒毛钱包。在托德亨特的带领下,她在十几样眼花缭乱的商品中选择了两样,最后舍弃了那套生产厂家是奥斯卡·德·拉·伦达的衣服,挑了一套色彩艳丽的普拉达牌。然后,她们又去买了一双极富性感的袜子,生产厂家是吉米·周,还选了一些托德亨特事先推荐的其他装饰品。花去了米歇尔·费伯大量的钱之后,威莉回到车里,叫贾尔斯送她到市博物馆。

  威莉在印象派的展室里徜徉着,心里想着汤姆·哈特兰说得那么严肃的问题,眼睛自然是半看半不看。刚才科弗利把她撂在大门口,然后又开着车去干他神秘的差事去了。也许汤姆说的那件事跟出版没关系。汤姆从来就不跟她谈写作上的事。她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汤姆对米歇尔 费伯的看法不好,很可能他安排这次老朋友的会面,这次约会,就是为了说服她不要跟米歇尔结婚。

  以前看到莫奈的干草垛和鲁昂大教堂是一种巨大的享受,而今天这两幅名作跟画报上的画没什么两样。她想汤姆对米歇尔的看法不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完全没有共同点,汤姆看问题带有政治观点,在他的眼里,给波罗的集团效劳的人不是受骗的傻瓜就是坏蛋。她跟米歇尔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是怎么说的?“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她想米歇尔这么说是为了表明他是个公司律师。(她意识到这是米歇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的俏皮话。)

  威莉不知不觉中来到柯罗的一幅画前。她一直很喜爱这幅作品。整幅画有窗户大小,描写风暴来临时的乡村景色。空气灰蒙蒙的,跟画中其他的景物一样充满了期待。河岸上有一棵大树,一个放牛娃跟牛紧紧挤在一起。画中的核心景物就是那棵遮盖着牛、放牛娃和河岸的大树——是一棵椴树,威莉想。大树在越来越强的风中伸着自己的手臂,它的手颤抖着,树叶被吹得朝后靠近树干。那就是画的中心,画的心脏。树叶的阴暗面闪烁着灰绿色的光芒,非常好看。毫无疑问,树叶颤抖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物质世界的里面有某种神圣的、非人的力量从闪烁、颤抖、被撩开的树叶中诉说着。人们看到了那些树叶,威莉在内心十分紊乱的时候也在想,我也看到了你们了,树叶,我也能感受到风暴的来临。

  后来,她想是这幅画把她撵出了博物馆。法国农村那场预料之中的风暴结果降临在了纽约市。她走上楼道顶,俯视着下面如潮的湿夹克和雨伞从门卫的身边涌进来。在此之前,威莉的身体就已经预感到这场风暴的来临。戴尔雷公司的工人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桑托里尼兄弟关心那棵栎树……看来把贾尔斯·科弗利调离他的工作岗位是错误的。她简直想取消跟汤姆·哈特兰的约会了。不过,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罗曼·理查德可以用手机向他汇报。她不情愿放弃跟汤姆在一起的机会。

  从大都会美术馆到圣雷吉斯这一段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当威莉先汤姆而到,坐在酒吧间靠墙的位子上,挥手让守侯在旁边的服务员走开的时候,她真的不记得这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两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就连雨打在贾尔斯·科弗利汽车挡风玻璃上的情形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下了车就朝饭店的遮篷走去,那里一个门卫举着一把巨大的黑伞。即使是这一点记忆也像梦幻一般,跟记忆中老电影里的黑白镜头差不多。

  她真的发了疯。那段时间怎么能消失了呢?丢失的那几个小时就像夏洛克从她身上割下的一磅肉。回想起博物馆里的情形,威莉又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错误。她只对三幅画有清晰的记忆:莫奈的干草垛,莫奈画的鲁昂大教堂以及柯罗的那幅作品。这三幅作品的两边挂着一些模糊的乱涂鸦,就像是画面上涂着一层凡士林。这些模糊的东西充斥整个画廊。大都会美术馆里面真正的绘画作品就是她驻足观看的那几幅。

  一个熟悉的声音问威莉为什么脸色阴沉,她抬头看到英俊、善良的汤姆·哈特兰正弯腰面对着她。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脏砰砰乱跳,决心把内心的紊乱掩藏不露。于是,她不假思索地说“哦,汤姆,别告诉我你要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说米歇尔的坏话。”接着她对自己的冲动表示道歉。这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嘴上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很难听的哀鸣。“科尔王”酒吧间内附近的顾客都把位子朝别的地方移动了几英寸。

  汤姆·哈特兰要了一杯白酒和一杯伏特加的鸡尾酒,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威莉描述了下午那段古怪的经历。

  “嗯,”汤姆说。看样子是与紧张有关的暂时性遗忘症。威莉,你没有发疯。过去你一直是神情恍惚,听凭别人告诉你去干什么,现在你到了人生中一个不可逆转的紧急关头,你部分的自我已经开始反抗了,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哦,不是这样,”威莉说。“我是对的,你想说服我不要结婚。你真不够意思。你就不能为我高兴高兴吗?”

  “我但愿能为你高兴,”汤姆说。“你瞧,那些写侦探小说的人即使是儿童作家,都在学习如何获取各种信息。因为我为你着急,所以我对米歇尔·费伯和波罗的集团进行了研究。结果令我沮丧,我至少得跟你商量商量。”

  “你窥探别人的秘密,到一些阴暗的角落去窥探,结果发现了一些垃圾。够高尚的,你呀。”

  “威莉,你停住,听我说。咱们就从婚礼开始,好吗?难道你不想多花一些时间来考虑该穿什么吗?还有花呀,吃的呀,音乐呢?你这场假设的婚礼究竟在哪里举行?”

  米歇尔计划在漂亮的庄园里举行个人庆祝仪式。这个庄园跟农庄差不多,是一个跟布莱德斯赫德差不多的地方,名叫布莱克伍兹,在新帕尔兹或者伍德斯托克附近的山上。如果下雨的话,仪式就在图书馆举行,据说这个图书馆非常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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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夜屋》--作者:[美]彼得·斯陶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