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7:50

你让你男朋友去rathaus开无犯罪证明啊,开的出来就一切没问题, 不会留案底

只是当时他签了认罪书没有呢?有些事不是你做的千万不能乱签名
警察审问的时候,你有权利要求请律师,翻译,医生前来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7:52

拜托,你不要这样说好不好,一个钱包一个大男生闲的没事呀,希罕呢,只是看见了,
很自然的捡起来了,是德语不好了,当时他确实是害怕,我们都有解释的,只是人家
当事人一口咬定钱包是在他手上,人家说他是偷的,又没人给我们证明,你说我们能
怎么办?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写出来,只是希望大家能帮帮忙,不是让你说风凉话。
不好意思,我是说说前面那个说我男朋友是贼的那个人。

[ 本帖最后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6:54 编辑 ]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7:57

原帖由 远方的橄榄树 于 2006-1-15 16:50 发表
你让你男朋友去rathaus开无犯罪证明啊,开的出来就一切没问题, 不会留案底

只是当时他签了认罪书没有呢?有些事不是你做的千万不能乱签名
警察审问的时候,你有权利要求请律师,翻译,医生前来
反正人家让他在两张纸上签了名,不知道那是不是认罪书。
请问一下,签了是不是就一定有案底。如果有是终生的吗,还是几个月
或者几年后会自动消除。

Fell 发表于 2006-1-15 18:04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4 22:26 发表
我们是觉得人家已经把我朋友当小偷了,不然不会印指纹,我当时接到电话也一块儿去的。
觉得当时好恐怖呀,大张旗鼓,又照相又按指纹,恐怖。
总觉得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毁了,他郁闷,我更郁闷。
我是想问问这是 ...
是地上捡的,不是从人口袋里拿的,那就是没证据。没证据的事不能立罪,不用担心。或者你去找大学的Studentenwerk,那里的lü师免费为学生服务。以前我LG也遇到过Post说他订了邮票不付款的事,后来找了Studentenwerk,Lü师只写了一封信,就再也没事发生过。

gyrfalcon 发表于 2006-1-15 18:05

只是觉得奇怪,如果你男友只是当时把钱包拿在手上,为什么当事人一口咬定他是偷而不是把它检起来的,如果当中没有你男友把它放到自己口袋那个动作的话,(即使有这个动作也是正常,在不知道失主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交公,可以选择自己留下)正常人不会随便指认别人偷东西的,而被冤枉的人绝对不会随便接受这种不正确的处理,说德语不好,至少他也听懂别人对他的指控和警察的说话,那为什么没有简单的为自己辩护.

你也不用辩解说:"一个钱包一个大男生闲的没事呀,希罕呢 "这样的话,只是因为你没有把整个经过详细的写清楚,所以有很多疑问也很正常,这里并没有对你男友的行为做任何的评价,只是觉得在突发事件中为什么不想办法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再说一遍,即使把钱包占为己有也是正常可以理解的(失主不明的情况下),不用很激动.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8:11

反正现在真的是什么都说不清楚了,快头大死了,他都不想在这里继续念了,
问那个警察N遍,人家只是耸一下肩,说不清楚。对了,我听别人说
即使是偷东西,案底会在3个月后消除,是不是真的。像我男朋友这种情况
是不是也会消除。

Fell 发表于 2006-1-15 18:18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7:11 发表
反正现在真的是什么都说不清楚了,快头大死了,他都不想在这里继续念了,
问那个警察N遍,人家只是耸一下肩,说不清楚。对了,我听别人说
即使是偷东西,案底会在3个月后消除,是不是真的。像我男朋友这种情况
...
这么小的事,不用头大的啦。 反正以后要小心,有时好人也做不得。曾听说过有人在街上看到一老人跌倒,忙上前去扶,却后来老人说他将他撞倒的,要负责。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5 18:24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6:21 发表
真的不知道有没有,就是有,现在也不知道去那里找?
我的意思是,当时有没有人跟着去警察局的?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5 18:26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6:27 发表
对了,人家警察还说我朋友不诚实,犯了错不承认。
他凭什么这么说?有证人吗?就凭两个人的各执己见,他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berlinsky 发表于 2006-1-15 18:27

原帖由 Fell 于 2006-1-15 17:18 发表

这么小的事,不用头大的啦。 反正以后要小心,有时好人也做不得。曾听说过有人在街上看到一老人跌倒,忙上前去扶,却后来老人说他将他撞倒的,要负责。
东郭先生碰到狼了:o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5 18:29

原帖由 gyrfalcon 于 2006-1-15 17:05 发表
只是觉得奇怪,如果你男友只是当时把钱包拿在手上,为什么当事人一口咬定他是偷而不是把它检起来的,如果当中没有你男友把它放到自己口袋那个动作的话,(即使有这个动作也是正常,在不知道失主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交公,可 ...
不错!本来那个人指责@@偷@@这个定义的时候就有点奇怪!楼主是说没人能够证明是楼主BF捡的,同理,那个人也不能随便找个人就来证明,是楼主BF偷的呀!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5 18:31

还请楼主把事情的详细经过说清楚,不然,怎么帮啊?

还有,再祥林嫂一遍,别什么东西都随便签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8:46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5 17:31 发表
还请楼主把事情的详细经过说清楚,不然,怎么帮啊?

还有,再祥林嫂一遍,别什么东西都随便签
其实就是当时我朋友捡起来一个空钱包,其实还没进口袋了,还在手里面,就有人过来了。
人家说是我朋友偷了人家的钱包。然后就打电话给警察。没有证人去警察那里。其实当时有辩解在警察那里,只是人家那个德国人好像挺反感或者讨厌的,咬定是我朋友偷的。我们当时有说,
但是钱包确实在我朋友那里,又没证人,只有那个老外。所以当时就照照片,印指纹,
我们但是来德国也没多长时间,真的没见过这种事,只觉得我们没证据了,所以就什么都签了。
那个照像的给我朋友说是一个小事情,关键要城市,因为是初犯,有可能罚款,有可能
就这样什么事都没了。事情就是这样的,现在过去了两个月,没有人后来再找我们。
我们只是到现在还不懂,到底什么是案底,照照片,印指纹,签了那个字是不是说
就有案底了。没有任何的惩罚,只是警告。可以帮忙回答一下吗。

Fell 发表于 2006-1-15 18:52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7:46 发表

其实就是当时我朋友捡起来一个空钱包,其实还没进口袋了,还在手里面,就有人过来了。
人家说是我朋友偷了人家的钱包。然后就打电话给警察。没有证人去警察那里。其实当时有辩解在警察那里,只是人家那个德国人 ...
签的什么,你看清了吗? 警察那里的签字不能糊涂呀。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00

还真没看,怎么办

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9:00

他应该坚持不签名,如果他没有偷的话

签了名会留案底三个月,不再犯就消底
你男朋友没有收到信么?通常初级检查院在2个月左右会寄信告诉你处罚结果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6:57 发表

反正人家让他在两张纸上签了名,不知道那是不是认罪书。
请问一下,签了是不是就一定有案底。如果有是终生的吗,还是几个月
或者几年后会自动消除。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01

好像有什么就是个人简历那个些的,那现在怎么办呀?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03

原帖由 远方的橄榄树 于 2006-1-15 18:00 发表
他应该坚持不签名,如果他没有偷的话

签了名会留案底三个月,不再犯就消底
你男朋友没有收到信么?通常初级检查院在2个月左右会寄信告诉你处罚结果




没有收到信,会不会邮丢呀?后来再没什么事发生,是不是真的3个月后就什么事都没了?
是所有的人在有案底后三个月就没事了吗?如果没有收到信,是不是等于没有起诉我男朋友,
相当于什么事都没发生。

[ 本帖最后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05 编辑 ]

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9:04

和你说了去rathaus开无犯罪证明啊,开的出来就一点问题没有
开不出来赶快请律师,为什么要背黑锅?

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9:05

你男朋友住在他anmelden的地方吗?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03 发表

没有收到信,会不会邮丢呀?后来再没什么事发生,是不是真的3个月后就什么事都没了?
是所有的人在有案底后三个月就没事了吗?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08

原帖由 远方的橄榄树 于 2006-1-15 18:05 发表
你男朋友住在他anmelden的地方吗?




对,这件事发生了之后他想回国住几天,现在在国内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10

原帖由 远方的橄榄树 于 2006-1-15 18:04 发表
和你说了去rathaus开无犯罪证明啊,开的出来就一点问题没有
开不出来赶快请律师,为什么要背黑锅?
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开吗,是不是等他本人来了才可以开,
要怎么说?

gyrfalcon 发表于 2006-1-15 19:10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7:46 发表

其实就是当时我朋友捡起来一个空钱包,其实还没进口袋了,还在手里面,就有人过来了。
人家说是我朋友偷了人家的钱包。然后就打电话给警察。没有证人去警察那里。其实当时有辩解在警察那里,只是人家那个德国人 ...

无语了。。。

可能在德国什么怪事都会遇到。觉得像是电影里的情节,刚检起一个钱包,就会冒出失主,然后就会发生很多莫名其妙的事,套用谢无欢在无极搞笑版最后无奈的说的一句话:都是导演安排的。

既然全部都是误会,名虽然是签了,也不用去多想了,虽然很郁闷。
但这个罪名也不会严重到什么程度,也没有处罚。
就当吸取教训,以后小心一点吧。

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9:13

唉,怎么只会逃避呢?
有可能的话帮他查查信箱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08 发表

对,这件事发生了之后他想回国住几天,现在在国内

远方的橄榄树 发表于 2006-1-15 19:14

去报户口的地方开,
和她说要开Fuehrungszeugnis,10多欧,
过10多天会寄到他an的地址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10 发表

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开吗,是不是等他本人来了才可以开,
要怎么说?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9:19

谢谢各位了,我明天就去问问,现在其实最担心的就是有案底,回国找不到工作。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1-15 20:25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08 发表

对,这件事发生了之后他想回国住几天,现在在国内

他一个大男人,遇到了事情除了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就是逃避。
让你一个女孩子自己在这边着急,太不负责任了!
lzmm别着急啊,这个事情不是很严重。主要是不能再拖了,都两个月了。

Fell 发表于 2006-1-15 20:44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8:00 发表
还真没看,怎么办
真服了你们,不看清写什么就签字,无言了。$怕怕$$怕怕$

MARSKINGHUIHUI 发表于 2006-1-15 21:00

这种事情应该去警察局问清楚。

在德国,每个人都有一个Verwaltungsakt,一点小事都会被记录在案。包括被人当成嫌疑犯,尽管对方没有证据,也一定会记录的。

如果不去警察局问清楚,真的会影响回国之前的档案的。也有可能,回国以后被人翻查你以前在德国的记录,嫌疑犯是个黑点,反正很麻烦。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21:16

原帖由 MARSKINGHUIHUI 于 2006-1-15 20:00 发表
在德国,每个人都有一个Verwaltungsakt,一点小事都会被记录在案。包括被人当成嫌疑犯,尽管对方没有证据,也一定会记录的。

如果不去警察局问清楚,真的会影响回国之前的档案的。也有可能,回国以后被人翻查你 ...
你可以说清楚一些吗,也就是说这个事件是肯定被记录在档案里了吗?
没有可能被消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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