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stunden 发表于 2006-1-15 09:14

身正不把影子歪,要理直气壮一点。
告诉他(门)是捡的,然后Schluss machen,不必理他了。

wangsword 发表于 2006-1-15 11:42

“捡的”德语怎么说,auflesen?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5:36

可问题是连指纹,相片都在警察那里留下了,该怎么办呢,这些东西会永久留在我男朋友的档案里吗。
我们又去问,现在已经没人理了,好像是过去了。但是以后回国或者在德国找工作怎么办呀?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5:38

这还不是偷东西,即使是也没听说过要照照片,留指纹呀?是不是很眼中呀,
相当于档案中有了污点?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5 16:06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5 15:36 发表
可问题是连指纹,相片都在警察那里留下了,该怎么办呢,这些东西会永久留在我男朋友的档案里吗。
我们又去问,现在已经没人理了,好像是过去了。但是以后回国或者在德国找工作怎么办呀?
我也是想帮你,但是你不说清楚,我怎么帮?

再问 一遍,当时真的没有目击证人吗?还是有,你们不知道?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6:21

真的不知道有没有,就是有,现在也不知道去那里找?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6:26

谢谢版主,希望你能给出出注意。我们问过,现在过了快两个月了,再翻案是绝对不可能了,当时好像是真的
蒙了,不知道好好想办法。但是,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什么信或者罚款,事后照了相,印了指纹就
再没找过我们。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就算有了案底?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6:27

对了,人家警察还说我朋友不诚实,犯了错不承认。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5 16:34

当时那个帮我朋友照相的人说是一个很小的事情,说可能会罚款,也可能不罚。
到现在还没音信,我们不在乎罚钱,怕的是有案底。只是好像那个人也不
是很清楚。

gyrfalcon 发表于 2006-1-15 16:39

觉得有点奇怪,如果是冤枉的,正常人的反应都会是很激动,即使说不好德语,肯定也会试着辩解,而不是楞住.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当时lz男友确实试图把钱包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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