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0:33

原帖由 ffye 于 2006-1-17 18:05 发表
偶认为:如果,只是如果。一定要将事情弄到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时候。警察和FINAZAMT都必须要去了。

我也不能肯定,大家在DOLC这样买卖的情况与在EBAY上的情况相同。但德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在网上, ...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0:34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7 19:19 发表

mm 我刚刚打电话给我好朋友的LG,他就是finanzamt的,他说你可以去那里告发的,最好写信过去

谢谢MM啦,我等到晚上10点. 怎样也会上来告诉大家结果的.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0:35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18:02 发表


Polizei是我先提的么?斑竹自己看了帖再说话行不行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6:39 发表

我教训人?哪里有?整篇话就POLIZEI是说到你的,你说不是你说的就可以了

$不服$$不服$$惨啊$$惨啊$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0:37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7 19:19 发表

mm 我刚刚打电话给我好朋友的LG,他就是finanzamt的,他说你可以去那里告发的,最好写信过去 有个问题哦,写信比打电话效果好吗?纯粹好奇问问:P:P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0:37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3 发表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MM我刚才想了一下,我就等到10点好么? 不想拖下去了.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0:39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7 19:37 发表

MM我刚才想了一下,我就等到10点好么? 不想拖下去了.
我是随便你啦

站在个人立场,我也很反感那样的卖家,也支持妹妹去告,毕竟钱反正是收不回来了,还能让她好过?但是作为斑竹,就要强调和为贵啊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0:46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9 发表

我是随便你啦

站在个人立场,我也很反感那样的卖家,也支持妹妹去告,毕竟钱反正是收不回来了,还能让她好过?但是作为斑竹,就要强调和为贵啊
理解MM, 能感觉到MM一直在为这个论坛着想. 希望能出现我们都希望的结果.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0:47

顺便问版主MM,我怎样能保存以前网站上面的帖子呢,怎么操作?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0:53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7 19:47 发表
顺便问版主MM,我怎样能保存以前网站上面的帖子呢,怎么操作?
如果是EXPLOR的话,点文件,有个另存为,就可以把整页存起来了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1:09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53 发表

如果是EXPLOR的话,点文件,有个另存为,就可以把整页存起来了
这种情况也试用于,比如哪天帖子在论坛被删除的情况么? 不是说多少天没人回复,帖子就会被删除么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7 21:11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7 20:09 发表

这种情况也试用于,比如哪天帖子在论坛被删除的情况么? 不是说多少天没人回复,帖子就会被删除么
适用啊,你把帖子保存进电脑了啊,帖子就算被删,也存在过啊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正式要告她的举证困难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说的,嘿嘿,虽然有点阴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20:12 编辑 ]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7 21:16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7 发表
有个问题哦,写信比打电话效果好吗?纯粹好奇问问:P:P
嗯,那个人建议我写信,可以很快的投递到有关部门。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7 21:18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3 发表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斑斑是很,快,准:lol::lol:

catwyc 发表于 2006-1-17 21:21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3 发表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蒂一各可能有問題
勮我所知 賣家應該 有各七歲的女兒 現在應該是拿配偶居留
所以用地一點告的機會不大

我個人還是覺得啊 舉發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7 21:30

用书面形式会不会显的更正式些 他们好立案?这个词用的不对 嘿嘿

Fell 发表于 2006-1-17 21:33

原帖由 jing_jing 于 2006-1-17 16:46 发表


理论上来说,银行是必须替帐户所有人保密的。

但是,如果是外国人管理局、zollamt或者Finanzamt要对这个人进行调查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针对在德国的每一个外国人,以上的机构有权知道,所调查 ...
现在有新规定了,必要时税务局允许在银行查帐。

财神妹妹 发表于 2006-1-17 22:26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7 19:34 发表


谢谢MM啦,我等到晚上10点. 怎样也会上来告诉大家结果的.
还有半个小时,不知道能不能撑到这个时候

骑车的 发表于 2006-1-17 22:32

都这么几天了,该有个正式的行动了。就是说,可以拨110了。给警察说明情况,警察会给你指点该去找什么机构的。

我在2005年大概12月初的时候碰到过类似的事情,也是同胞做的。当时那个贱人很嚣张,指着骂我。他自己的朋友和邻居都觉得他当时太过分了,无论是和我的交易还是对我的态度。

我当时等了2个小时,不耐烦就报警了。结果警察当时就给我说要提起民事诉讼。后来那个贱人听说我来真的了,赶紧又去找熟人给我传话,又说好说又退钱的。后来我也让了一步,没有去起诉。

关于楼主起诉的事情,我觉得不会影响其他的团购的人,原因就不在这里解释了。

还有,对于有些事情,就是要严厉打击。现在姑息这个32欧元,下次我们的同胞或者他人会有更大的损失。

fc200x 发表于 2006-1-17 22:43

我要指出一点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6-1-17 20:21 发表



蒂一各可能有問題
勮我所知 賣家應該是六月多?淼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7 22:45

原帖由 财神妹妹 于 2006-1-17 21:26 发表

还有半个小时,不知道能不能撑到这个时候

新贴马上到,不要急.:P:P

freeman 发表于 2006-1-17 23:32

lz解决问题了吗?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8 02:03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6-1-17 22:32 发表
lz解决问题了吗?

唉没法解决啊, 我又没啥证据啥的,就在这瞎闹一下呗. 是不是想听我这么说呢? 呵呵
这么容易解决的话,人家能不怕嘛,所以说难解决滴. 不过俺是不着急滴.

sinymm 发表于 2006-1-18 11:46

提醒一下楼主,如果是要进行诉讼的话,请考虑时效问题,不要说不着急,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就失去了参与诉讼的权力了,最近在看法律,老师专门考时效问题,所以多嘴一句。

elena_zhao 发表于 2006-1-18 12:08

原帖由 sinymm 于 2006-1-18 10:46 发表
提醒一下楼主,如果是要进行诉讼的话,请考虑时效问题,不要说不着急,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就失去了参与诉讼的权力了,最近在看法律,老师专门考时效问题,所以多嘴一句。
谢谢,问民事纠纷的时效期是多长时间?

buddha 发表于 2006-1-18 15:36

如果是存在偷税漏税方面我看有效期会很长的吧.

Fell 发表于 2006-1-18 15:55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8 11:08 发表

谢谢,问民事纠纷的时效期是多长时间?
为什么还没行动呢,是不是已经得到双份赔赏了。

gyrfalcon 发表于 2006-1-19 02:22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8 01:03 发表


唉没法解决啊, 我又没啥证据啥的,就在这瞎闹一下呗. 是不是想听我这么说呢? 呵呵
这么容易解决的话,人家能不怕嘛,所以说难解决滴. 不过俺是不着急滴.
......

lashlong 发表于 2006-1-19 05:02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3 发表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


突然想到的,不是较真,虽然我一直的观点是德国人根本不可能为了30欧,如此兴师动众

但是有没有想过,即使真如斑竹所言,卖家被抓住了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的把柄,受到追究,会不会出现卖家反诉dolc提供这样一个平台来做这些事情,或者更夸张,甚至可以反诉这里所有的卖家,因为事实上她做的也是所有卖家做的,提供一个可能性而已.

stl02 发表于 2006-1-19 10:21

lz,你歇歇吧。要知道一个道理,此事买卖非法!
此事告官,双方都会被罚,只是高低问题,一个星期前,一家亚店卖冒牌名表,结果意大利原产商律师要求卖家罚7000EURO,律师费3000EURO,买主罚正牌原价。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19 11:03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9 04:02 发表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9:33 发表

但是同理,在中文网站举证很困难!所以现在唯一的一点,就是抓住学生身份和假冒名牌,这样才能有理可依 ]


突然想到的, ...
她又不止这一笔,你去看看团购版的帖子,少说也有20多人了,一定引起重视的

至于你突然想到的那点,我觉得这才是使中国人丢脸的事情吧?不过话说回来,她如果那样做,成功的可能性很小,至于原因,我就不说了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参加团购被中国人骗, 紧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