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1 11:23

急事,麻烦大家给出出主意(有新情况了)

去年3月份老公看到有个收费咨询网站可以试用三天,收费7.5欧,他就去试了,在注册时给错了邮箱(那个邮箱根本就不存在,至少他没有这个邮箱),然后他又给了一个邮箱,注册了一次.在试用期内他就KUENDIGEN了.但是他的帐户却被划走了两次30欧.他EMAIL去交涉了几次,(没有其他联系方式,只有EMAIL)对方说是他注册了两次,一个帐号被取消了,另一个还存在,也就是他给错邮箱那个.他又写EMAIL去说明了情况,要求取消那个帐号,我们没有那个邮箱,没法在网上KUENDIGEN.但是对方没再回信了.
11月律师的催款信来了,200多欧,虽然我们很生气,但是还是付了钱.昨天催款信又来了,这次300多欧.我们不想再付这个钱了,我们早就要求他们取消那个帐号,因为我们自己没法取消.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难道给错了一个邮箱注册没法注销就得一直付这个钱吗?我们根本就没用个那个帐号,也要求他们取消了.
哪位知道怎么办的麻烦给出出主意吧.多谢了.

[ 本帖最后由 delphinchenli 于 2006-3-22 16:44 编辑 ]

Matthew2006 发表于 2006-3-11 11:55

是不是那个邮箱是存在的? 最简单的办法是你可以发个email过去看看是否被退回,如果没有这个邮箱,或者只要证明那个邮箱不是你们的,就可以说明没有收到对方注册成功的确认,帐号是无效的.有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 如果是一个email地址对应一个帐号,那你就可以声明那个帐号不是你的.不过你承认了是自己输错了,最坏的结果是你解释过email地址错误之后的钱不用付的,但我觉得你可以据理力争,一分钱都不要给的.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希望大家有更好的主意.

[ 本帖最后由 Matthew2006 于 2006-3-11 11:01 编辑 ]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1 12:37

谢谢楼上的答复.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那个邮箱估计是存在.现在问题是,我们已经通过邮件通知他们取消这个帐号,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能进入这个邮箱获得这个帐号的信息,也不能在网上通过这个帐号来取消它.现在他们不取消他,还总寄帐单给我们.如果真付诸法律的话,会是我们的责任吗?

Matthew2006 发表于 2006-3-11 16:11

MM我个人的看法就是你其实从开始一分钱都不用给他们的.因为这不应该是你的责任.估计是你付了两次钱,他们也觉得你好欺负.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也说不好,看看大家有事常推荐学校免费的律师,不如你也试试吧.或许还可以把你付的钱要回来.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1 18:35

谢谢你热心的回答.
还有哪位知道相似经历的,麻烦给个参考意见吧.

1529338 发表于 2006-3-11 18:38

如果那邮箱不存在,而你们申请的时候提供了真实的帐户资料----

假如那网站够无耻,他们就可以“帮”你们注册那邮箱,白收费就好了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1 19:26

如果真出现了楼上说的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如果我们不付钱,今后如果打官司,怎么才能证明我们根本就没使用过那个帐号呢?

Matthew2006 发表于 2006-3-11 20:18

如果对方真的"帮"你注册一个邮箱,那么邮箱的注册时间应该在你申请帐户之后,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有人先用一个不存在email地址去申请帐号,然后再去申请这个email地址.何况你们在之后已经email说明误会了,应该就是对原帐号无效的一种声明了,你应该还保留你发过的email吧?可以证明你是什么时候通知对方的.之后他们再给你发帐单就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再去看看他们的规定,没准还有什么Kuendigungsfrist,也许他们拿这个做文章.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1 21:36

和他们交涉的几封EMAIL我们都还保留了,最后一封信我们要求他们取消那个帐号,因为我们自己没有那个邮箱,也不知道他们往邮箱发的东西.也试过了,根本无法取消那个帐户.然后他们就没给我们回信了.
我们后来从来没有上过那个网站,现在都不记得那个那个网站名字了.他们是不是规定了什么KUENDIGUNGSFRISR还真不清楚.
现在不知道是该再给他们写信还是不理他们.

Erstarrungsp. 发表于 2006-3-13 02:56

根本不用担心,而且根本不用交钱.当第一次被划30欧时,应该马上去划回来.后来的200欧根本不用交.收到信后马上打信上的电话,告诉他这份合同是错误的.一定要马上,过太久会当你默认.如果LZ的老公在此事上不是从事经商,就适合民法.而第一份合同是意思表示有瑕疵,是属于无效还是可以撤消我也搞不大清楚.
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如果努力下,说不定还会要回钱.
二是死不交钱,律师信(是讨债公司还是律师???)一来就打电话过去,不管说什么,表达意思有1点,这份合同是错的.在起诉你前他们会跟你沟通的,反正你就一直不同意付钱就行了.(比较消极的方法,即使被起诉也别怕,关键是1.划走钱要马上去划回,2.一来信要钱就回信或打电话过去拒付.做到这两点,这官司就赢定了,如果LZ说的是实情.)如果不做到这两点,这官司有点悬,合同肯定能解,但钱有可能会花掉.特别是汇200欧出去,真是"亲者痛,仇者快".这一行为表示你认可那份合同.不过找个律师也许可以帮你.
所以最后意见,什么也别怕,这件根本不会影响你们在德国的生活,不管结果如何.找个律师将会对你们非常有帮助.以后不管签什么合同都别怕,德国没有说你不小心签了就要乖乖的付钱合同.中间种种说起来很繁,关键是一发现不对,就要反抗到底(也就是死不给钱,而且要大声的说出来,告诉你的债主).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3 10:19

真是太感谢各位热心的答复了,这下心里有底了.
再次感谢.

Erstarrungsp. 发表于 2006-3-13 16:36

注意:所谓的回信不是电子格式的,而是手写附签名的那种,通过邮局的那种.电子格式的好象没有法律上的作用.具体法律上的有效是:1.你的电话被他们接到; 2.你的信到达他们的邮箱. 3.传真被他们的传真机接收.等等...
不管上面那种形式发生,你的抗辩就开始了.否则还是算你默认的.另外,你用没用过那个帐号是不需要你提供证明的,而是你的债主提供证明你用过了.但这不是这件事的关键.关键是一开始你就认为那个注册是无效的.再另外....

比较繁,赶紧找个律师咨询吧.

cocon 发表于 2006-3-13 22:57

只要你不理亏,不该付的钱就要不要付.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我家装了卫星电视,加入了一个卫星电视.当初买的时候,合同上说在头3个月内是免费收看,如果在3个月内取消订购,将不用支付任何月租金.我们在头3个月的之内,取消了订购并接到了他们的确认电话,结果3个月以后还是从我们帐上划走月租金.我LG查到之后,立即通过银行把钱要了回来,并且打电话和他们交涉.开始他们的态度很恶劣,拒不承认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取消过订购,于是我们把取消合同的传真记录和一份措辞非常强硬的投诉信发给了他们,结果他们SHUT UP,在也没有从我们的帐上扣过钱.
所以说,只要你有理,就不要怕什么律师信.因为律师也是要讲理的.

茉莉花 发表于 2006-3-14 09:56

你家咋那么倒霉啊...事解决了没呢?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4 10:21

昨天老公去找他的律师,律师没在,就和她的助手谈了一下,也没给出什么建议,只是说尽快写回信.
按照大家的建议,我没提上两次付钱的事,主要把事情的发生经过写了一遍,强调这个帐号是因为给错了邮箱产生的,我们没有收到确认及任何帐号的信息,最初我们也不知道还有这个帐号的存在,否则同一个试用我们为什么要注册两次.这个注册没有得到确认是无效的,我们没法注销他,而且我们也通知这个网站的管理人员,要求他们取消.
然后附上和他们的EMAIL复印件,今天去给他们寄挂号信.这可能是个要帐公司,但抬头是什么律师.以前因为是个网站,只有管理邮箱,没有通信地址.
估计下次他们会写我们已经付过钱了,表示我们接受这个合同.
上次他们说是我们自己给错了邮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在试用期没有取消,帐号就自动延长了,后来又来信,说什么不付钱就付诸法律,强制执行,把我们给吓着了,从来没欠过别人钱呀,而且我们那时也不清楚,以为给错了邮箱注册真的是自己的原因,所以就付了钱.上次也给过他们邮件的付印件,所以老公还以为他们已经把这个帐号注销了.
如果下次他们这样写的话,我打算说:我们以前不知道,对于根本就无效的帐号我们完全可以不付钱,所以我们不但这次不付钱,而且请他们把我们已经付的钱退回来.
有进展了我再上来汇报,也给大家一个借鉴.
再次感谢大家热心的回复.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4 10:28

原帖由 茉莉花 于 2006-3-14 08:56 发表
你家咋那么倒霉啊...事解决了没呢?
我也不知道呀,别人欠我们钱申请强制执行都没用,这下一收到别人说我们欠钱的信就着急.>_<
估计这下老公应该学聪明了,不会再到网上去瞎注册了吧.
谢谢关心,你怎么样呀,还好吧?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14 10:33

原帖由 cocon 于 2006-3-13 21:57 发表
只要你不理亏,不该付的钱就要不要付.我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我家装了卫星电视,加入了一个卫星电视.当初买的时候,合同上说在头3个月内是免费收看,如果在3个月内取消订购,将不用支付任何月租金.我们在头3个月的之内,取 ...

还好你们还有他们确认的传真件.
有时候我想,如果只是通过电话确认,到时候你说他们确认了,他们又说没确认,而且过了一段时间根本就不记得当初和你通电话的人的名字.那到时候怎么证明呢?

caroltiger 发表于 2006-3-15 20:53

德国这种情况看来好多。

原帖由 delphinchenli 于 2006-3-14 09:21 发表
昨天老公去找他的律师,律师没在,就和她的助手谈了一下,也没给出什么建议,只是说尽快写回信.
按照大家的建议,我没提上两次付钱的事,主要把事情的发生经过写了一遍,强调这个帐号是因为给错了邮箱产生的,我们没有收 ...

看来好多德国公司靠这种肯盟拐骗的方式赚钱。尤其是看到外国的姓名,就故意来恐吓一下。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18:09

今天收到对方律师的来信,短短一周金额就上涨了150欧,这次要我们付四百多了.简直是吸血呀.
对方说他的委托人(也就是那个网站)直到现在没有收到有效的kündigung.只要我们没有给出有效的kündigung,相关的费用就会持续上涨.
但是上周老公打电话给他们时,对方说那个帐户今年一月份被取消了.既然已经被取消了,怎么短短一周时间费用会上涨这么多?要这样下去,帐单不知道会垒得多高.对方还说我们可以分期偿还.
老公又有点迟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真的有理了.
他们会一直这么给我们写信吗?每次帐单金额越来越多,简直对我们是个压力,什么时候是个完结呀.:mad:
另外,老公给他们打电话的内容,今后怎么可以证实呢?
我们现在是不是还是给他们写信,坚持不付钱?大家有什么好的主意?
多谢了,写得有点语无伦次的.

cd168 发表于 2006-3-22 18:41

Warum hast Du nicht einfach erklärt, dass Du gar nicht angemeldet hast? Er muss beweisen, dass wirklich "Du", nicht jemand unter Deinem Name angemeldet hat.
Ich verstehe die ganze Diskussion hier nicht, warum man immer erklärt hat, was er falsch gemacht hätte. Eigentlich ist es überhaupt nicht seine Aufgabe.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3-22 17:50 编辑 ]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19:38

最开始老公不知道可以这么说,现在要这么说也不可能.事实也是对于同一个3天的试用,我们为什么需要在同一天注册两个帐号.
但是老公确实第一次给错了邮箱,没有收到确认就又注册了一次.后来在帐上被扣了钱,老公把钱追了回来,在和对方的交涉中才得知还有一个帐号,但是我们没有这个帐号的任何密码信息,所以也没法注销,但是我们通知了网站让他们注销.对于另外一个有效的帐号我们已经取消了,所以他们也可以从IP地址看到是同一个人注册的.估计撒慌也没用.
在后来给对方律师的信中我们提供的EMAIL复印件也表诉了我们不能注销,让他们注销,为什么直到今年一月份才注销?而且从上周到这周给我们寄的帐单就涨了150欧.真是搞不明白.

cocon 发表于 2006-3-22 19:40

电话,传真都要用.先发传真,在打电话.我家那会也接到过他们打来的确认取消合同的电话,但是跟他们理论的时候,因为没有电话录音,对方公司是死都不承认,还好我们留有书面文件.证据一摆,他们就在也没有纠缠.
你们的麻烦是提供不了来自要钱公司有效的书面证明.MAIL和推理,估计很难让人信服.
德国这种坑人的公司多呀,稍不留神就踩到坑里,冤呀!:mad:

cocon 发表于 2006-3-22 19:43

原帖由 delphinchenli 于 2006-3-22 18:38 发表
最开始老公不知道可以这么说,现在要这么说也不可能.事实也是对于同一个3天的试用,我们为什么需要在同一天注册两个帐号.
但是老公确实第一次给错了邮箱,没有收到确认就又注册了一次.后来在帐上被扣了钱,老公把钱追 ...

律师随便写封信就是100多欧.那个公司委托律师要钱,当然要付费给律师了,这些费用大概都是由欠钱的付,所以涨幅快呀1:(

cocon 发表于 2006-3-22 19:46

委托网站取消的时候,有没有收到他们的取消确认信呀!
信箱的地址无效,不能使用那是你们的问题,既然注册了,又没有即使取消,就要付钱,我想这是对方公司的理论.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取消注册的相关文件.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19:59

原帖由 cocon 于 2006-3-22 18:40 发表
电话,传真都要用.先发传真,在打电话.我家那会也接到过他们打来的确认取消合同的电话,但是跟他们理论的时候,因为没有电话录音,对方公司是死都不承认,还好我们留有书面文件.证据一摆,他们就在也没有纠缠.
你们的麻 ...
因为那是个网站,根本就没有电话,通信地址等别个联系方式,只有管理邮箱,所以最开始是EMAIL联系的,后来和对方律师就是通过邮局书信联系的.
估计现在要求他们给我们发帐号已注销的书面证明他们也不会照办.要是他们今后又说帐号没注销怎么办呢?我们又没有这个帐号的密码,也没法证实.:mad:
要不我在下封信里提出他们已经把这个帐号注销了,如果他们不反驳,就证明他们已经认同了,今后真打官司,也好证明.不知道这样可不可行?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20:08

原帖由 cocon 于 2006-3-22 18:46 发表
委托网站取消的时候,有没有收到他们的取消确认信呀!
信箱的地址无效,不能使用那是你们的问题,既然注册了,又没有即使取消,就要付钱,我想这是对方公司的理论.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取消注册的相关文件.
最后一封邮件老公告诉他们我们没法取消,让他们取消,因为他当时比较生气,语气不太好,说他们再不解决就采取法律手段.后来他们就没再回信了.老公就以为他们已经注销了,我们自己没法查看.后来律师信就来了.:mad:
但是后来在给他们律师的信中,我们又提供了邮件的复印件,这应该算书面证明了吧.>_<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20:11

原帖由 cocon 于 2006-3-22 18:43 发表


律师随便写封信就是100多欧.那个公司委托律师要钱,当然要付费给律师了,这些费用大概都是由欠钱的付,所以涨幅快呀1:(
这样好象有点不合理吧,现在还没说打官司他们已经赢了,为什么他们的律师费现在就要我们付呀?

delphinchenli 发表于 2006-3-22 20:14

前面有朋友说这件事关键是我们要坚持说从开始这个注册就是无效的,是真的这样吗?现在心里又有点没底了.

茉莉花 发表于 2006-3-23 09:24

真替你急...可又帮不上忙:(


我挺好的,现就是等待了~~~

cd168 发表于 2006-3-23 12:52

原帖由 delphinchenli 于 2006-3-22 19:14 发表
前面有朋友说这件事关键是我们要坚持说从开始这个注册就是无效的,是真的这样吗?现在心里又有点没底了.

关键是我们要坚持说从开始这个注册就是无效的?
关键是我们要坚持说我们根本就没有注册!!

Nach dem Urteil von LG Darmstadt am 25.01.2006 (Az. 25 S 118/2005) müssen die IP-Adressen sofort nach Beendigung der jeweiligen Verbindung gelöscht werden. Außerdem können E-Mails sowieso nicht als Beweise verwendet werden (siehe Artikel von FINANZtest 01/2004).
http://www.stiftung-warentest.de/online/steuern_recht/test/1146386/1146386.html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3-23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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