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 发表于 2006-5-13 12:04

,谢谢关心和支持过我家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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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name 于 2006-6-1 09:54 编辑 ]

dahli 发表于 2006-5-13 13:34

在你没有彻底拿到博士学位之前你应该是还可以继续待在德国的.就算你毕业了,也可以有一年的找工作的签证.但可能移民局会考虑你所学的专业是否容易找工作.

你所拿的失业金应该是得退回去的.因为你不符合领取的条件.德国的很多福利,作为拿学生签证的,是不允许领的.如果是审核人员的过错,你知道后也应该退回的.现在的问题是不知道对方是怎么认定这个性质.是误领还是有意识的欺骗.只能等到你去了才知道.

还是希望你好运吧

我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只能大概的说一点

baixue 发表于 2006-5-13 13:40

omega 发表于 2006-5-13 14:13

楼上的也别这么说, 可能楼主真的不知道,或者不熟悉这方面的事。其实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只是看楼主既然是工作合同, 交纳了失业金的,就应该可以拿吧,我猜的,说错了别怪我,

可能外办找你是别的事? 或者就算是让你退钱, 你和他好好解释,就说真的是不知道,我想不会有什么事吧。毕竟不只是你的疏忽嘛。祝好运。

wey 发表于 2006-5-13 14:29

读博士期间没奖学金来源后, 应该由教授,系里再找其它 Überbrückungshilfe的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06-5-13 15:31

LZ要小心拉!!!!!先看看外管局怎么说!!!

gast 发表于 2006-5-13 16:06

我听说在国外生第二胎带回去是可以的。

你说的那个所谓英语国家我估计是加拿大,说实话加拿大也不是什末好地方。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5-13 17:38

你领了这么久的失业救济,就等于告诉别人,你没有经济能力养活你和你的家庭。延长居留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你在延居留的时候,肯定没有据实告诉别人,你正领失业救济,不然你的居留肯定得不到延长。现在他叫你去提供收入证明,学生证明等等,就是他已经知道了你的情况,要找个理由可以不给你居留,让你立即离开德国。至于劳工局的失误,他不会管的。

live 发表于 2006-5-13 21:53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5-13 18:38 发表
你领了这么久的失业救济,就等于告诉别人,你没有经济能力养活你和你的家庭。延长居留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你在延居留的时候,肯定没有据实告诉别人,你正领失业救济,不然你的居留肯定得 ...
赞同。

name 发表于 2006-5-1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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