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18 11:35

我的落户许可会被取消吗

我和我的德国丈夫结婚5年了,我没有在德工作过,我们有一个4岁的女儿,何一个即将出生的儿子,我有落户许可niederlasungserlaubnis,现在如果我们离婚,我的落户许可会被取消吗?

visitor_de 发表于 2006-5-18 13:29

MM是不是已经改成长签了哪,结婚五年应该已经可以改了,偶一个朋友结婚三年就已经改成无限制的长签了,改了之后跟离不离婚的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吧,不过偶的那个朋友后来是有工作的,不知道没工作会不会有影响

不是专业人士,建议LZ最好去咨询下律师吧,花点小钱,问个踏实,看看报纸吧,上面有不少中德律师事务所的

fc200x 发表于 2006-5-18 13:34

看来以后在这边娶中国老婆还是不要带她办长居的好!
:lol::lol:
(板砖飞来咯!闪!)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5-18 18:58

原帖由 苹果的宝宝 于 2006-5-18 11:35 发表
我和我的德国丈夫结婚5年了,我没有在德工作过,我们有一个4岁的女儿,何一个即将出生的儿子,我有落户许可niederlasungserlaubnis,现在如果我们离婚,我的落户许可会被取消吗?
不会的。

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18 22:48

他有外遇了在我怀孕期间,到现在还断不了,也许是对我们的家庭生活厌烦了,他的经济状况也有所好转,好像是想自己享受生活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真的是一无所有,我把我仅有的积蓄给了他做本钱,和他在一起在一个很小的房子住了5年,孩子出生后我想了办法作了高架床,我们一起经历了他的失业期,挺难得日子我们也熬过来了,现在他开公司两年了,他开始不回家了,直到我几个月前在他的网上通话里,发现他已经和另外一个中国女人热恋,这让我明白了他为什莫一个星期4 ,5天出差,另外两天半夜才回来,我相信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发生在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可他现在真的摆在了我的面前,我们一直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所以离婚之后我和孩子能住德国哪里,我还不知道,我母亲在荷兰,可是我在荷兰没身份,而且不再德国的话,会不会把我的落户许可取消,如果到时候在荷兰没有一个稳妥地拘留,我会连我的孩子都见不到了,可是在德国我估计他不会给我们足够的生活费去吃住用,当然更不会帮着照顾孩子,我当然可以工作,可是即将出生的孩子怎末办呢,谢谢楼上提醒去找律师,为了这个家我失去了我自己,这是我错误的选择,希望姐妹们别像我一样。

fc200x 发表于 2006-5-18 22:53

原帖由 苹果的宝宝 于 2006-5-18 22:48 发表
他有外遇了在我怀孕期间,到现在还断不了,也许是对我们的家庭生活厌烦了,他的经济状况也有所好转,好像是想自己享受生活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真的是一无所有,我把我仅有的积蓄给了他做本钱,和他在一起在一个 ...

都是男人的错!都是男人的错!:lol::lol:

实况家家 发表于 2006-5-18 23:07

觉得不会被取消!
鄙视这样男人!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5-19 08:46

你收集好证据吧,再找个律师,让那个男的吃不了兜着走。

yylunar 发表于 2006-5-19 09:36

德国的法律好像都向着母亲,赡养费估计不会是问题。

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19 13:43

谢谢大家,这几天他开始说公司出了问题,我想着大概是开始吧,我想如果他说经济状况出了问题,我有什么办法呢.律师费是不是很贵,咨询时就开始收费吗.钱一向是在他手里.我很信任他.收集证据会有用吗,好像听说在这里谁是过错方都没什么.再过两个星期孩子就要出生了,我的体重曾一度下降,幸好还有我妈妈在荷兰.劝我先为孩子健康考虑.
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大家听我倾诉,

睡不醒的猫 发表于 2006-5-19 16:37

如果你在德国没有收入的话,离婚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找一个好一点的律师。你的Niederlassungserlaubnis已经是永久居留了。离婚后也不会被取消。只不过要注意每年不可以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而且如果找不到工作的话,也可以申请社会福利金。如果你和你老公没有签婚前协议的话也可以请律师帮你争取婚后的赡养费。你老公也要负责部分孩子的赡养费。另外你需要从现在开始搜集你老公的财产证明。防止他利用一年分居期转移财产。

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19 16:38

先谢谢楼上,孩子我想他不想要,赡养费给不给可难说,他现在就说公司出了大问题,他会做好准备怎末合法的不给。他也知道我没钱和他打官司。我想以后到荷兰和我妈妈一起生活,这样她还可以帮我照顾一下孩子,我要重新开始学习和工作,为了这两个孩子。只是荷兰的居留是问题,我又怕不在德国,会把我的德国居留取消,而同时荷兰的居留又不稳妥,留在德国又没有人能帮我,和他以后再钱的方面肯定会纠缠不休。他不是大方的人,想想就觉得好像要被拖向深潭的感觉,不知道什莫时候才能爬出来。

baixue 发表于 2006-5-19 17:02

fc200x 发表于 2006-5-19 17:06

原帖由 baixue 于 2006-5-19 17:02 发表
那个中国女和这样的男人热恋?------------好贱哪!好贱哪!好贱哪!

急什么,天不是还没塌吗。你的居留不变的,你会得到扶养费的。再找个好人吧。不然怎么过!

不要人身攻击嘛!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5-19 19:16

楼主,你有孩子还担心什么呀。在德国离婚都是向着弱者的,谁有钱谁倒霉。他如果钱不够,可以不付你的赡养费,孩子的却一定要付的,他不付的话,不但你可以通过律师打官司要,就连Jungendamt也会帮孩子打官司的。他除非领社会保险,拿不出别的钱来,不然他就要付赡养费。而且一直要付到孩子完成第一职业培训。如果付了孩子的赡养费以后还有多的话,也要付你的赡养费,你有孩子,在孩子八岁以前,如果你不愿意,是不需要去工作的。

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19 19:45

那个中国女人我有所耳闻,上一次听说她的故事就是她作为第三者扰乱别人的家庭,甚至打电话给情人的妻子说你丈夫爱上我了,你们离婚吧。她总是找外国男人。中国人很多人知道她的故事。

tau 发表于 2006-5-19 21:22

严重鄙视破坏别人家庭生活的人。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楼主的老公也要鄙视一下,这种偷腥的男人不要也把。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楼主没工作,孩子会不会判给父亲抚养啊??

devil_523 发表于 2006-5-20 01:57

原帖由 tau 于 2006-5-19 21:22 发表
严重鄙视破坏别人家庭生活的人。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楼主的老公也要鄙视一下,这种偷腥的男人不要也把。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楼主没工作,孩子会不会判给父亲抚养啊??
我听我得朋友讲过,法院都是把孩子判给母亲的

shellee 发表于 2006-5-20 10:14

jugendamt就是免费管这类事情的,他们有自己的律师

大老板@娘 发表于 2006-5-20 22:23

新法律有变动了

原帖由 devil_523 于 2006-5-20 01:57 发表

我听我得朋友讲过,法院都是把孩子判给母亲的

2006年刚通过的新法律,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现在是倾向把孩子交给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一方。
这是因为政府要省钱。如果交给没钱的一方,那政府得为这个人和孩子2个人的房子啊,生活啊付钱。如果交给有钱的一方,那政府只用给另一方一个人负担一些费用了。而有钱的一方有能力让孩子去托儿所,幼儿园或者找babysitter,不用政府出钱了。

fc200x 发表于 2006-5-20 22:33

原帖由 大老板@娘 于 2006-5-20 22:23 发表


2006年刚通过的新法律,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现在是倾向把孩子交给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一方。
这是因为政府要省钱。如果交给没钱的一方,那政府得为这个人和孩子2个人的房子啊,生活啊付钱。如果交给有钱的一 ...


政府的这方面的法律我觉得也是相当合理的

ARD 发表于 2006-5-20 23:30

原帖由 大老板@娘 于 2006-5-20 22:23 发表


2006年刚通过的新法律,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现在是倾向把孩子交给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一方。
这是因为政府要省钱。如果交给没钱的一方,那政府得为这个人和孩子2个人的房子啊,生活啊付钱。如果交给有钱的一 ...
没听说过有这个法,而且也不可能有这个法。这种法显然是违宪的。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6-5-21 00:28

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德国的法律规定,提出离婚,谁先有外遇就判谁付出的财产多,所以楼主一定要收集证据给法庭看,到时候你丈夫的财产会一大半归你的。

苹果的宝宝 发表于 2006-5-21 11:51

谢谢大家这莫热心的帮助,说实在的我也是真的舍不得孩子,他说给我,我就是再难也要把两个孩子抚养大。我女儿4岁半了,一天都没离开过我。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4:56

原帖由 苹果的宝宝 于 2006-5-18 22:48 发表
他有外遇了在我怀孕期间,到现在还断不了,也许是对我们的家庭生活厌烦了,他的经济状况也有所好转,好像是想自己享受生活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真的是一无所有,我把我仅有的积蓄给了他做本钱,和他在一起在一个 ...
可怜的LZ

你短消息给我你的电话吧,我都不想打字了,太长了!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4:57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5-19 07:18 发表
只要你呆在德国,孩子肯定归你

听说现在未必了:lol: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4:58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5-19 08:46 发表
你收集好证据吧,再找个律师,让那个男的吃不了兜着走。
这个是肯定的!·!!!!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4:59

原帖由 睡不醒的猫 于 2006-5-19 16:37 发表
如果你在德国没有收入的话,离婚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找一个好一点的律师。你的Niederlassungserlaubnis已经是永久居留了。离婚后也不会被取消。只不过要注意每年不可以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而且如果 ...
$支持$$支持$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5:01

原帖由 苹果的宝宝 于 2006-5-19 19:45 发表
那个中国女人我有所耳闻,上一次听说她的故事就是她作为第三者扰乱别人的家庭,甚至打电话给情人的妻子说你丈夫爱上我了,你们离婚吧。她总是找外国男人。中国人很多人知道她的故事。
好奇Ing。。。。。。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5-21 15:04

原帖由 ARD 于 2006-5-20 23:30 发表

没听说过有这个法,而且也不可能有这个法。这种法显然是违宪的。
违宪倒是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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