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henzhou
发表于 2006-5-22 14:55
归还Kaution的时限如在6个月之内,按照德国法律,特别是司法实践,的确属于angemessen的。所以没有很特殊的情况,没有提前退还的 Rechtsanspruch。其目的是让房主有足够的时间做结算。与此相应,既为押金,法律规定是要付利息的(学生宿舍除外),虽然不高,却是租房人的权益。
围绕押金历来是民事纠纷的一个重点,我在Amtsgericht Neuss见习的5个月内就碰到多起类似诉讼。最常见的就是房主提出Einrede,无非是房间受损坏,修理费由押金冲销。
我的建议是,签合同和入住接收乃至搬出时要仔细,涉及到证据!有些关键问题不能只相信口头协定。明白讲,这类问题涉及的法律很简单,用我中学时代数学老师的话讲是聪明点的小学生做得出,笨一点的大学生做不出。但是对簿公堂时,如何举证,证据的说服力如何是核心。民事法官是没有调查义务的,德国的法律也不允许,因为民事诉讼中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是平等的。
Recht haben 和Recht bekommen的内涵和周延时不一样的。大家当心,勿谓言之不预。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6-5-23 17:32 编辑 ]
ssaa
发表于 2006-5-23 11:52
口头协议也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可以证明你们做了这个协议。
mazhenzhou
发表于 2006-5-23 14:55
楼上的,没错口头协定当然有效!但你自己也讲要证明,这就事实上成了句废话。
如果你亲身经历过庭讯和诉讼,你就会知道这个只要能证明的前提,其实跟阿基米德把地球撬起来的杠杆没什么两样。当事人说谎,你很难拿他怎么样,对证人虽有伪证罪的制裁,但也不要太理想化而意气风发起来。
不是挖苦你,很多论点是没错,但落实到具体生活,比架梯登天还难。我在德国做律师,最大的体会,人不厚道啊!其实,哪里都一样,是不是?
shaoranwill
发表于 2006-5-23 19:34
谢谢楼上的各位好心人!
房东曾给我写email说她会在接下来的星期给我转帐(现在这个日期早就过了),而且每次给她电话时,她都说下个星期转帐,更过分的是,上个星期她直接把电话挂了!
不知道email是否能做证据?或者下次跟她打电话的时候我录音,不知道是否合法?
[ 本帖最后由 shaoranwill 于 2006-5-23 20:53 编辑 ]
mazhenzhou
发表于 2006-5-24 08:07
e-mail 当然是证据,通话时偷偷录音没用。可以试着叫一个熟人听分机,以后复述内容作证人。但也取决于该证人在法庭上的表现,陈述是不是可信glaubhaft,证人本人是不是让法官觉得可信glaubwürdig。
6个月是不是过了?如果过了,你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发Mahnung.他不睬的话,两个星期以后你有Vollstreckungstitel,一般德国人,心虚又还有点钱的话会怕的。
狐狸精妖妖
发表于 2006-5-24 12:09
看来无赖全世界都有,德国人的素质也不咋的。更为身为中国人骄傲, 赫赫,跑题了。。。
ssaa
发表于 2006-5-24 17:29
原帖由 mazhenzhou 于 2006-5-24 09:07 发表
e-mail 当然是证据,通话时偷偷录音没用。可以试着叫一个熟人听分机,以后复述内容作证人。但也取决于该证人在法庭上的表现,陈述是不是可信glaubhaft,证人本人是不是让法官觉得可信glaubwürdig。
6个月是不 ...
说得不错,顶。
uni
发表于 2006-5-29 00:39
帮顶
现在有些德国人也真是穷疯了,一日不如一日
mickeymouse
发表于 2006-6-10 23:08
她爲什麽不退你押金呢
cosimo
发表于 2006-6-11 20:26
原帖由 mickeymouse 于 2006-6-11 00:08 发表
她爲什麽不退你押金呢
因为那是钱啊!;) mm你真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