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很多时间,
教你慢慢用汤匙,用筷子吃东西。
教你系鞋带,扣口子,溜滑梯
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擤鼻涕
这些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是多么的令我怀念不已
所以,当我想不起来,接不上话时,
请给我一点时间,等我一下
让我再想一想……
极可能最后连要说什么,
我也一并忘记。
孩子!你忘记我们练习了好几百回,
才学会的第一首娃娃歌吗?
是否还记得每天总要我绞尽脑汁
去回答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吗?
所以,当我重复又重复说着老掉牙的故事,
哼着我孩提时代的儿歌时
体谅我,
让我继续沉醉在这些回忆中吧!
希望你,也能陪着我闲话家常吧!
孩子 !
现在我常忘了扣口子,系鞋带。
吃饭时,会弄脏衣服,
梳头发时手还会不停的抖,
不要催促我,
要对我多一点耐心和温柔,
只要有你在一起,
就会有很多的温暖涌上心头。
孩子!
如今,我的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动,
所以,
请你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陪着我,慢慢的。
就像当年一样,
我带着你一步一步地走。
*给位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们,想念你们的长辈吗?记得常回家看看啊。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恐惧! 残忍!!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啊 我们就这样 各自奔天涯
想她她还在吗 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散 飘落在天涯
------ 那些花儿 很好很好听... 多多关心老年人! 哎。。。。
帮你贴完
孩子!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我花了很多时间,
教你慢慢用汤匙,用筷子吃东西。
教你系鞋带,扣口子,溜滑梯
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擤鼻涕
这些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是多么的令我怀念不已
所以,当我想不起来,接不上话时,
请给我一点时间,等我一下
让我再想一想……
极可能最后连要说什么,
我也一并忘记。
孩子!你忘记我们练习了好几百回,
才学会的第一首娃娃歌吗?
是否还记得每天总要我绞尽脑汁
去回答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吗?
所以,当我重复又重复说着老掉牙的故事,
哼着我孩提时代的儿歌时
体谅我,
让我继续沉醉在这些回忆中吧!
希望你,也能陪着我闲话家常吧!
孩子 !
现在我常忘了扣口子,系鞋带。
吃饭时,会弄脏衣服,
梳头发时手还会不停的抖,
不要催促我,
要对我多一点耐心和温柔,
只要有你在一起,
就会有很多的温暖涌上心头。
孩子!
如今,我的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动,
所以,
请你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陪着我,慢慢的。
就像当年一样,
我带着你一步一步地走。
*给位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们,想念你们的长辈吗?记得常回家看看啊。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对不起,太急了
没看到,就发了 图片真是好惨,我们要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姥姥前两天过世了。看了这些照片想起了姥姥,姥姥今年93岁,上次回国的时候就知道是最后一次看见她了!!姥姥比起这些老人要幸福的多了,身旁有那莫多的子女在照顾她,即使最后走的时候都是安详的,没有丝毫痛苦的走!!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老掉,我们唯一可以作的就是从现在开始关心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即使以后有什莫不测,也会无怨无悔!! 几度夕阳(不)红 真的是很震撼呀 养儿不孝谁之过?
老人,是属於社会的呢?还是仅仅属於每一个家庭? 喜欢那歌,透彻! 我曾经 那么
珍惜缥缈的幻想
如今 我该要抛弃了
不再遵循 那些
错望的道途
当路上的荆棘
终于 刺伤我
再美的花也会滴血啊
——凋零的向日葵
请你别在我离开你之前离开我[冥灵](ZT)
南:数字时代,一切随之革命。现代人都过第五季,流行第四类感情……北:我很传统,所以我只喜欢数字一。
南:一的隽永在于它永远只会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北:那如果我倒数呢?
南:蠢,数到零以后又会是一。
北:原来是个轮回。
南:废话!出出入入,涨涨停停,生生死死,缘起缘灭,什么不是轮回?
北:给我想个用户密码!你跟我玩哪门子禅?!滚。
……
一
三分钟之前,我结束了一段平静的对话。网易泡泡上,黄色小牙说,黄昏前她会最后一次去曾属于他们共同的屋子,拿回现在只属于她的东西。他猜她一定还是穿那条回旋纹的浅褐色呢裙,暗黄色小羊皮的尖头靴。正是这份优雅在最初时让他一无反故,也将会在最后让他百转愁肠。
当时我在吃一碗白水煮面,热气腾腾模糊了我的小圆镜片。我说:黄昏,那还早着呢。现在才正午,去找条不知名的街逛逛吧,三九天难得的阳春感。黄历上都说今日宜出行,不和阳光照次面有罪过。再说你老窝腾在家里就不怕霉变?
调侃的结果是他无声无息下线,只留给我一句寓意颇玄的自动回复:生不如死,死倒还生,生生死死,险像环生。
三分钟之后,我转身拿胡椒面回到电脑前,他在右下角偷摸露出一小脸,点击一看,昭然写着:你这个不知所谓的人!
我这个不知所谓的人。下意识地照照镜子,只见此人苍白了一张脸,头发蓬乱,嘴角呈呆滞状上扬,得意中有迷茫,迷茫之中有得意,骄傲是与生俱来的英雄本色,颓废是后天营养不良的饮食恶果。我敲击该死的不灵活的鼠标,震动让音乐有节奏感地停顿,此时Celine Dion的深情款款在我的折腾下生不如死,死倒还生,生生死死,险像环生,而不是被腰斩的铁达尼。
忽然从电脑前站了起来。决定电话一个许久不见的人物。了解一下十年未见,此人是否一如既往的仙风道骨。在很久的很久以前,LONG LONG AGO,在家乡的大水坝上,我们畅谈理想。坚持在作文里的一贯诚实,在湍急的大河前,我张开双臂呼喊,将来我要做一个商店的售货员。一旁,他跟着我一起大声的喊,我要去大山里种田。回音像广阔的胸怀,在天地间光晕般地散开,正午的阳光在水面上反射出的光芒就像我们当时的豪情万丈。而这就是我们那长得跟侏儒王似的中学语文老师怎么也不愿相信的三毛式的理想。因此我们被严厉要求课题重作,因此我们一起逃课,因此我忽然发现了他那些小小的胡碴在他清秀脸庞上泛起的一线金。
其它,好像那天我们还讨论了什么是男人。我说有胸毛就是男人了等等!他说不是以尺寸和数量来衡量。我挥舞着手中的大树杈说患难见真情,兄弟以后种田挖到金子可别忘了我。他蒙面塑料袋一个说不会,若不是革命理想各有分工不同,咱就有田一起种,有货一起卖。
“最后好像我们都蹲在大水泥坝上哭了。”他的声音听起来莫名地苍桑。“我第二天都没上课,给我爸那顿板子打的。”
……唏嘘……
“我还以为你不会找我了呢!”
“要不是你说打算去喜马拉雅,咱不早就见面了!”
“别赖我头上,都十年了,要不是我找到你,你会想起我?亏我中学时跟你一起倒那么些霉!”
“烦!那就出来吃顿饭吧!我请!”我热忱的邀请后听到的回应竟是一片碎裂声,我问他,“你砸什么玩呢?”
他嚎丧似的喊:“我把博朗给踩坏了!不行,我得吃回一只名牌剃须刀钱,我要带我女友一起!”
“有这么诈饭的吗?好,好好,你带,带谁都成,我自当给儿子做满月酒。”
然后我听见南在那头用力的挂上电话。
最后我们还是见了面。在国泰对面的滴水洞里,滴水洞绝不类同于盘丝洞,而是一家湘菜馆,淮海路上它将小有名气这四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小,但极有名气。在一个有着硕大羊角的头骨下,我们紧紧相拥了片刻,南在我的怀里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空灵的像旷野间一棵独善其身的树。
这小子一坐下就扔给我一堆西藏行照片集,然后从GORE-TEX面料到MERRELL鞋,羊卓庸错到大雪封山五天五夜一一滔滔不绝的讲解。他比中学那阵话更多了,从《尘埃落定》周转到《双响炮》那一头大卷的搞笑老婆。
当他在这么个人声鼎沸的小饭店里跟我大谈蒙特娄的圣约瑟夫教堂时,我真想塞一整只盘子到他那大嘴里去。何况那天菜又上的极慢,充裕的时间足够让他自负,我瞪大着眼睛,怎么都不愿相信眼前这个人曾是一心想要去深山老林种田的小家伙。此时我相当佩服他的女友,从进场开始就一直在他身边恬静的坐着,她有一个如本人般动人的名字,叫亚妮,灵颉的双眸就这样一闪一闪美丽地注视着你,除了礼貌的必须,她始终不发一言,小心翼翼地吃着自己的饭菜,像一个乖巧的娃娃。我想南你这小子怎么就能放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不闻不问,跟我谈什么山海经。冲他那些上天入地的经历,唯独亚妮是让我暗生妒意的。
然后的事情有了变化。当时我点了一道该店的特色菜,水煮牛肉,非比寻常的辣。在此之前,我已为大家不时找餐巾纸抿辣出的两管鼻涕好一阵自责。结果亚妮最终是被辣哭了,眼一红,在南的身边猛地低下了头,把我吓了一跳,南这才发现,转过身问她怎么了。亚妮抬起头,流海还因泪水粘在面颊上,她拂开它们,很认真的看着南说:“我们分手吧!南!”
“什!你说什么!”南俊秀的脸庞在说这句话时看上去特别尴尬。
“你的世界里只有你自己。南,我不想再做你的一件摆饰品,我们分手吧!”亚妮站起身开始穿衣服,最后提起包时,她对我说:“真对不起,我今天的决定和你的饭局有如此大的冲突,希望你能原谅。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然后在走了出去,众目睽睽下她离去。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一个美丽的背影。
那以后,南骂了声操,莫名奇妙,一脸的无所谓。但我想南永远学不会我的不知所谓,果然他醉了。在滴水洞吐了一地,身形修长的他最后将那只大羊头都扯了下来,这顿饭他还真吃回了本。我为此没少掏钱。
他最后一次在街角处吐完时,黑着一张脸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一遇上你就倒霉!从初中时被你高空抛物砸破脑袋那回起,我就知道了,你这个阴人!”
“那你怎么不算上为了让你练长生不老丹药,我偷我妈那枚金戒指给你‘化整为零’的事,我还不一遇上你就破财嘛!”我们两个人在街上漫骂,几乎把初中时所有损事都掏出来骂完。当晚的路人肯定以为碰见了一对低智商人士。可我们交骂激烈,酣畅淋漓,还管得了谁?!
直到第二天,他躺在我家那张黑色大沙发上,俯下头来看着躺在地上的我,脸上笑容异常暧昧,悠悠地说了一句:“北,能再见到你真好。”
我则不加思考的说:“南,你留长发真他妈娘娘腔。”
二
当初我想当售货员是想整日趴在柜台上看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在我面前来来往往,手拿着一把花花绿绿的票子,说一些类似的话,买回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我就是喜欢看这些人。
我刷牙时,南在翻CD架,我洗脸时,他在翻书架,我说:“嘿!别乱动,有一半可是我室友的,她不爱别人动他的东西。”
“就这小子?”他从一本杂志里翻出张照片“哟,还有美男下巴,你眼光不俗嘛你?”
然后他砸碎了海泡石制地的烟斗,还幸灾乐祸,“哟,这个易碎的小家伙!”
我从卫生间里出来猛砸他一暴栗。但烟斗已无可挽回。南抱头鼠窜逃进厕所。走失逃犯后,我只能强做镇定四下找起强力胶水。然后门被人打开,柯走了进来,南打开厕所门张望,两人目光遭遇,南盯着柯的莫西干发型相当不礼貌的打量。我趁乱将烟斗塞进身后的抽屉,柯走到沙发上坐下,点起了一支烟,表情阴郁,南不知好歹的指着她抽的中南海说“挺潮流啊,日本,新加坡现在都抽这个。”
柯只是嗯了一声。我暗示南不要说话,因为这是我第一起看见柯在这个屋子里抽烟,虽然她女生男相,但很多时候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孩子。但南却毫不知觉,他走到她身边自说自话的点了一支烟,然后扬着头对我说:“这就是我贝克汉姆嫂子吧!”
我几近晕倒。柯狠狠白了他一眼,然后看向我,那眼神让我更确信她遭遇了什么变故,为了不至于做无谓的炮灰,我拉起南向外走:胡扯啥,这就是我室友柯,走,吃饭去。
南指着美男子照片喊:骗人!声音八卦的像三姑六婆少拿了别人说媒钱。
柯站起身将照片撕碎扔向窗外,接着大步走过来,将卧室门狠狠甩上,南反应迟钝,门重重砸在他的后脑勺,清脆的一声响。为此我又为他那块凸起的小包赔上一笔“食疗费”,这小子不止会旅游,还会美食。甚至根本怀疑他这酒囊饭袋就是打着“背包族”的幌子四处搜罗好吃的。他带我打车一路直奔“绿桂庭”,醉虾、咸蛋黄馒鱼卷,茶香虾仁、外婆红烧肉……他点到第八个菜时,我手都有些颤。好在他见好就收。
“要不是看在你失恋!”我打开皮夹付钱时露出咬牙切齿,呲牙咧嘴的表情。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南只是轻松的看着我的皮夹:“POLO的啊,中产阶级。这一顿九牛一毛。”
说真话,要不是真看他失恋。煽他一巴掌的心我都有。昨晚加今天中午,小一千就没了。欠柯的房徂又得缓一个月。南和我估计真有孽缘,倘若算命,批语定是如此:南因我遭灾,我因他破财。前世报应。
我说:“得!你自个打车回家吧,兄弟我不送了。”
“前面刚说我失恋!你真舍得……”他话音没落。我将他狠狠押入出租车里。然后关门,挥手说再见。那家伙紧跟着打我手机。他说:“北!你也真重色轻友啊,我为你可连女友都…………”
这没脸没皮没心没肺的东西。
我强行关机。然后一路走回家。打开房门,柯把她放在书柜上两年的黑方给喝了,两天里我面对的第二个醉鬼。她软软的蜷在地上,EDC的红色流苏铺在身边,她睁开眼翻了个身,滴入眼药水,药水从双眼两侧滑下,很像泪水。一室户的房子,一张床,一张大沙发,她躺在地上,我就无处落脚。我坐上床挪动臀部来到电脑台旁上网。黄色小牙给我留了条消息。
消息写:那女人真他妈绝。简直一蛇蝎美人。收拾起值钱东西义无反顾的走了。只剩下我和一顿垃圾。我最后清点了一下剩余物资。比她当年没住进来时,我一人过还穷。
啐。又是钱。说到这玩意,感情一下子就变得没意思。我根本懒得骂他。大脑梗塞。忽然柯从地上坐起来,趴在我脚边,醉眼迷蒙的看着我。她说:“北,你会和你根本不爱的女人那个吗?”
“哪个?”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那个!”
“啊?”
“你这白痴!”她怒骂了我一句,拿起睡衣走进浴室里洗澡。水声中,我听见她在猛烈的呕吐。后知后觉的明白,那个就是做爱。她昨夜一夜未归?难道是?我想起有美男下巴的照片,柯提起过他是她的男友。但与柯“同居”的整整一年里,我从未见过柯带男友回家。她偶尔蜻蜓点水地说起,总让我觉得像校园里不置可否的懵懂初恋。至多牵个小手,吻个小嘴。浪漫的至少还有爱情。可什么叫和你根本不爱的女人?究竟指谁?
那个了又怎样。柯女生男相还娃娃脸。其实根本就是个22岁,能对自己负责。还潮流地独自同个男人,我一起租屋。不过一年里。昨夜倒是她第一次不归。呕吐究竟是醉酒?还是有了……我想我神精衰弱。并且被南感染上八卦的恶习。柯穿着黄色小鸭的睡衣出来,破天荒的在晚上替我煮了一顿晚饭。我从不知道她有那样高超的厨艺。嚼着米粒时,我恍若我们是对夫妻。她神情温柔的有些过份。但是我们没有讲什么话。我说的最多的,只是在她夹菜给我时说谢谢。
晚上我睡沙发。那是我从宜家买来的,总觉得这张沙发就像我的个性。简单,纯粹,而且大小刚巧容纳我一人的身体左右小小地翻转。凌晨四点。在此古语说极阴的时刻,病弱的人都会在这一时间死去。柯像贞子一样爬上我的床。这个用眼药水来冒充眼泪的小孩依偎在我的怀里哭了。颤动着抽泣。我不敢说一句话。其实我还没睡醒,甚至说服自己不过是在做梦。我像兄长父辈一样搂住她。柯身上有巴宝莉的伦敦香水味,甜美的像块小糕点。这样的香味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小洋娃娃。
但她越拥越紧,眼泪透湿我的睡衣,印湿在我的胸膛上。
她说:北。请你不要离开我。
你是我前世的刻骨之痛[倾城之缘] (ZT)
我爱你没有错,你不爱我也没有错。但是无论会不会在一起,总会有一个人痛苦。
如果你不痛苦,那么就是我痛苦。
如果你痛苦,也是我痛苦,因为我爱你。
所以,不要理我,我的痛苦是天生的。
一
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张爱玲说,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如果把那些浮光掠影的情节都一一略去,结局就是:你已不在这里。
万年洪荒,茫茫天地。你我他她,来来去去。
如果从头来忆,那么我最先记起的就是你在食堂打饭的情景。你站在人头攒头的窗口前,一脸的茫然无措。
三年之后,当你在我怀里,我说:感谢开学,感谢那样乱糟糟的秩序,不然我们就会错过。
你说,不会,两个人要相遇,是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的。
那时的我,也不是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甚至很少和女生说话。但是那一天,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把我推到你的面前,轻轻的对你说:让我帮你吧!
我好像也没有担心过你会不会拒绝,就是哥哥对妹妹的口气,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此前,我们彼此从不相识。
你说,也许老天自有安排,把你送到我的面前。
多年以后,妻也这样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二
如果把时间慢慢向后推,就是我们漫漫的那么多年。
但是我不是万能的上帝,时光也不是我手中滴哒分明的钟表盘。此刻我能做的,只能一点一滴,在无尽的深海般的记忆里,搜寻你。
然而我可以毫不费力的找到你,因为我的深海的每一点一滴里,都有你。
那时是初秋,你穿着白棉布有着蓝色小碎花的长裙,在阳光下的树荫里,好像整个世界也因你而亭亭。
你扶着树干,然而面色苍白。我走到你的面前,心都要跳出来了,你的美丽让我无法逼视,我用轻颤的音调说:你怎么啦?要不要去医院?
你看着我,痛苦的眼中忽然露出一丝欣喜,然而转瞬即逝。我多么想再近一点代替那棵树,可是我犹疑着不敢上前。
三年之后,当你在我怀里,我说:假如你没有再抬眼向我微笑,我可能就那么站着看你,然后你好了,最后我一言不发地走开。
你说:不会的,老天自有安排,当初我只是想表示感激,没有奢望更多。但是伏在你宽厚的肩上,嗅着你身上让我迷乱的气息,我想我就这样死去也一定幸福无比。
就像今天,妻伏在我的怀里,喃喃三
暂借上帝之手,轻拔时光的钟盘。
那时我们都身着迷彩,你就站在我的前排,我能清楚的看到你马尾下面扎不上去的细发。从后面看你,小号的迷彩服套在你娇弱的身上显得空空荡荡。那时你的脸还不那么削瘦,西下的夕阳把晖红的光晕涂在你的脸庞,像佛祖头顶至高无上的佛光之圈。
军训我总是犯迷糊,不是出反了脚就是没听到指令。
教官总是说我笨,其实是因为你。我看到你的背影,思维就停止了转动。有很多次,我想,上天造你到这个世界上必然会同时造一个人来呵护你,否则上天比我还笨。
上天不笨,这个人就是我。但是我不敢对你说。
我也不笨,当你又一次摇摇欲坠时,我毫不迟疑地让你倒在我怀里。
班里像炸开了锅,而我一声不响,满世界的繁华也罢,冷寂也罢,都与我们无关。
因为我知道,你会像上次一样,在凄然一笑里悠悠醒转。
就像多年以后,做着恶梦的妻,在我的注视下缓缓醒来时,那种安稳的神态。
四
如果把时光再向后拔,该是1996年的春天。
在医院的门口,我迎着你,然而看不到你脸上的悲喜。你的平淡让我无法捉摸。
你说:家族病,死不了。可是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急坏了,我结结巴巴地说:还有我啊,我会照顾你的!
你笑得那样轻松(然而越轻松越透出一种无助的苍凉,像冰冷的细铁丝划过我的心)你夸张地看着我眼睛说:凭什么?要你照顾我?
我肿红着脸说:我、我、爱你呀!是真的!
没想到你忽然止住笑,转过头,看着晴朗高远没有尽头的天空,然后一字一顿地说:不要跟我说爱,我不要你的爱,并且永远也不会爱上你。
其时天空深邃,像一个吞噬一切的无底洞,也包括我的声音:我爱你!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吧!
两年以后在我怀里,我说:你当初为什么那样急急冲冲的就跑了啊,我以为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呢!可是我想我并没有说错什么呀,我是真的爱你。
你说:请你记住,我到今天还是不爱你,虽然我躺在你的怀里。
我说:我记住了,我会努力,我会等到你爱我的那一天,因为我爱你。
夜色寂静,妻依偎着我睡得正香。我爱我的妻,然而我却要想到你。
五
时光的钟摆永不停息,不知道上帝拔钟的手累了没有。
1997年的秋天,大三。香港回归的晚上。
我们静静的坐在教室的最后排,被一种久别重逢的盛大气氛感染着。我们默默无语,但是总能同时转头相视一笑。
凌晨,全国欢呼。教室里也沸腾,我牵着你的手走出教室,良夜如此美好,心里充盈着无边的幸福。
教学楼灯火通明,然而校园里的花树下只有我们两人。
多好啊,两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我说:真的好激动好骄傲,多少年的梦啊!
你说:我也是。再也不会分开了,永远。
我说:你怎么啦?有一种感伤的味道。
你偎依我更紧了:没有啊,我比你更激动呢!
我一时无话可说,只是用双臂紧紧的拥住你。香港一去就是那么多年,我不能让你离开,你就是我的香港,我就是你的祖国怀抱。
你忽然仰起头,热烈滚烫的唇落在我的唇上。一瞬间,地球停止转动,上帝在打盹,这一刻,就是永远。
我吻过你的唇,你的脸,然后轻吻你的眼,然而你的紧闭的眼里有微咸的温热的液体倾泄,我用尽力气拥紧你,把你所有的泪滴吮入腹中。
一年以后你在我怀里,我说:那一瞬间我像在天堂里飞翔。
你说:我吻你是因为我不爱你。
我转过头,妻睡得安详静谧,我轻轻的吻一吻妻的睫毛,然而还是不能入睡。
说道:她的幸福,我现在体会得到。
六
其实上帝之手最是无情,转眼就到毕业。
有人说大学时代的爱,能挺过大四就是真的。
但是我想我们能的,虽然你从来只说不爱我。
我问你,毕业之后选择哪里,你说:反正我们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
我说:没有不可能,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这辈子,我跟定你了。
你看着我,像看一个不谐世事的小孩子:真的吗?小心上当受骗啊!
我说:就算你是人贩子把我卖了,我也会帮你数钱!
你笑了:说真的,我还舍不得卖呢!
我没有想到在这人心惶惶的时刻,你还要去湘西。
但是我当然不会反对。
在沈从文老先生的故居前,你说:我知道你想当一位伟大的作家,我也知道你一定行的,只是我现在想知道,将来在你的笔下,我是什么样子?
我说:你啊,你比翠翠还好一千倍。
你说:你说二佬最后回来了没有呢?我想是不会回来了!
我说:一定回来了!因为他爱翠翠啊!
你低下头,不再说话。
在苗家的吊脚楼,夜寂静如深海。你在我的怀里,有说不完的话。你说到从前,我帮你打饭时一副慷慨就义的样子;说到军训时,老是被教官骂“笨得猪猡一样”;说到我那些朦胧生涩的“情诗”……
最后你说:我们的家乡有一个传说,如果心爱的人死了,只要吻一吻她的骨灰盒,她就能活过来,和他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只是淡淡的说:是吗?然后打着哈欠,道过晚安,回去睡了。
所以现在,我一定要等妻把所有的话说完了睡去了,才敢去睡。
然而现在,妻已睡得那样香沉,我却无法入睡。
七
如果今夜时间停止了流动,我一点也不会惊奇。因为一定是上帝为你祝贺生日去了。
真的是恍若云烟过眼啊,无心回首,而毕业已经三年了。
而你,也孤单的过了三个生日。
湘西之行回到学校,你一反以前对毕业的淡薄,积极的帮我找工作,我问你一下子这样热情了,是不是想给我找个好工作好“嫁鸡随鸡”,你笑而不语。而我心中无限蜜柔。
终于有一天,南方一家大型公司通知我过去试用,我兴冲冲的对你说:我安顿下来就把你接过来!
你说:只要你好我就放心了,我的事我会办好的。
七月里骄阳似火,你送出了校门又送上了公共汽车,后来在火车站,你又跟了进去,我看你汗流满面的样子心里又爱又怜,可是赶也赶不回去。
我把头伸出车窗,人声嘈杂,我大声说:你一定要等我的好消息!我爱你!
可是你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不说一个字,我又说:真的,你等我!
你还是那样看着我,眼泪像瀑布一样流下来。
我想为你擦干眼睛,但是火车开了,你像一尊雕塑,站成我心中的女神,然而却向后退去,和站台,和这个熟悉的城市一起,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在冰凉的寒风里,站台和城市一一再现,可是有谁会料到,短短的半年,那流泪送别的人,竟会真的消失呢?
我只想到一个故事:如果心爱的人死了,只要吻一吻她的骨灰盒,她就能活过来,和他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吻了,我的泪就要把骨灰盒漂起来了,而你为什么还不出现?这个故事不是你亲口说的吗?你难道要骗我吗?还是因为当初我没有认真的听你说,你生气了?可是生气了也要原谅我啊,你不知道我是爱你的吗?
我看了你留给我的信,只有二十个字:对不起,我真的不爱你,不是不会,而是不能,原谅我!
可是你一个人走了,要我怎么原谅你啊!
八
一只手轻轻的擦去我脸上的泪,不知何时妻已醒来。
妻没有说话,妻像母亲对孩子一样拥我入怀。
我哽咽着说:对不起!我爱你,可是有些事情,我无法忘记。
妻说:不要说了,我嫁给你,就是看中了你的痴情。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可是多年以后,你已不在这里。
我爱你没有错,而你不爱我,却一直在说谎。
我看着你的字,我忍不住要说你傻,爱就是爱啊,没有什么是不能的。
这世上一切是多么的不易啊,就像在那初秋的树下,如果我犹疑着走开,上天又要怎么更改他的安排?
我以为我是痛苦的,然而只有你,才是天生痛苦的——爱和不爱是两条不同的路,然而只有惟一的出口。
妻说:没有谁是痛苦的,爱和被爱一样幸福,爱和不爱一样,是自己的选择。
能自由选择的人,就没有痛苦。
张爱玲还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妻说:我们应该庆幸,生命虽然爬满了蚤子,可我们毕竟还有一袭华美的袍。
你听到了吗?你不能爱我,于是上天排了妻来,我爱妻,就是爱你,永远。
你说过,上天自有安排。
所以,没有谁会痛苦。
当你说爱情没有对错[红袖仙](ZT)
1.我把一张医院证明放在李遇的桌子上。他抬起头,有些紧张地问,怎么了。我笑笑,朝他努努嘴,示意他看下去。我在他旁边坐下,静静地说,我的眼睛最近不舒服,大夫说视网膜有要脱落的迹象,我要做个小手术,要跟你要几天假了。严重吗,李遇换成一种少有的严肃,要紧吗?我拍拍他的肩,笑笑说,没关系,不是大问题,别这么紧张嘛。看到我一如既往歪起脑袋来做出一副小女孩儿的乖巧模样,李遇才有些放松下来,一只手伸过来,扣住我摊在桌上冰凉的手。
康成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他会陪我去做手术。
其实当我从医生那里得到这个消息时,我并没有觉得多么可怕。手术后我的眼睛将会在黑暗里适应10天240个小时,我倒期望体验这样的过程。心都蒙了灰早就失了慧,亮着一双空洞的眼睛,硬着头皮应付着白天黑夜的真假美丑,躲不及,推不掉。其实,我早就有些累了。
天气已经要到秋天了。我挽着康成的手臂向医院走去。那条街道两边的树有些年月了,树干很粗,由里向外泛着黑羌羌的成熟的颜色,高高的叶子抻着抻着马上要抻到天上去。在医院门口我停下来转身看去,我想在240个小时黑暗来临之前把这些干净的街道,参天的树木,美丽的城市都象背课文一样塞进脑子里去。我不想在黑暗里趁机忘记他们,当然,不想忘记的,还有李遇。
否则,我会很寂寞。
康成用力捏捏我的手,别怕,你一向又懂事又坚强。我落寞地笑笑,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想起李遇习惯覆在我手上的修长干燥的手指,我下意识地动了动右手,那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
2.
手术还算顺利。好在并不是什么大病。我一早就打电话给康成,要他下班后送我到农村奶奶家。康成惊奇万分,怎么突然想回农村了呢,也不事先说一声。我说我也是刚想到的,想去和奶奶住一阵子。康成从来都不跟我较真的,我说好他也就总是顺了我的意思,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康成将来会是个不错的丈夫。我收线,床下那只旅行袋里,东西其实在手术前早就已经收拾好了。
我没有关机,李遇很聪明,他从来不会给我惹麻烦,所以从来也不曾为了私事给我打过电话。任小初那里我也没有告诉她我动手术的事情,也没有告别,我是怕她担心的,也不想他们再吵嚷着去农村看我。这次我想休息,远离所有的人和爱。
康成送我回去。他一路扶着我的手,我把头靠在车窗上,听着一路呼啸而过的风声,听康成告诉我一路的风景。奶奶为我收拾了一间干净的东屋。虽然我的眼睛蒙了纱布,可是一进村子我立刻嗅到了泥土的香味。我欣喜地朝着康成的方向探过身子,康成,康成,告诉我门前那棵槐树还在吗??长了没有啊?康成说,在啊,还在,好象又长粗了。那田地呢,对面山坡上的田地现在是什么样子的?康成扭了扭身,恩,好象是种的玉米,都好高的。我忙还要问,康成打住,看你急的,来都来了,过几天你不就自己看到了。奶奶笑了,说孙丫头好福气。
我知道奶奶说的是康成。
安顿好了,我告诉康成不用来看我,等眼睛能摘纱布了,我就会打电话给他。康成嫌我絮叨,嘱咐我小心照顾自己,然后回去了。
晚上村庄里安静的很,可以听见远远的狗吠和近处草丛里蛐蛐的鸣叫。这时候我再也无须闭上眼睛就能接触无边的黑暗,无边无际没有岸和桥的黑暗。
3.
等身离了繁华和杂乱,安了心,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康成,却是李遇。
两年前我到那家公司应聘,是身为副总的李遇接待了我。他是个瘦而高的男人,有干净朴素的衣着和干燥修长的手指。其实第一次见面无非如此,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和印象。后来听说李遇有女朋友,在上海工作,不常见面。他常常在我们众同事面前赞他女朋友的好,我们都和他一样,认为他才是个好福气的人,有如此体贴温存的未来的妻。
我们相处,平常到不动声色。他是个幽默的男子,日子久了,开始独独喜欢逗我一人。在办公室里他也从不避讳,总是伸开长长的手指抓住我冰凉的手,我是一个一年四季手脚冰凉的女孩儿,我抬起眼睛看着他说,人家说,手脚凉,没人疼。李遇盯住我的眼睛看,表情异常严肃。
有人开始好心地提醒我,我笑笑,要我注意什么呢,我们之间有什么吗,李遇甚至连个私人电话都不曾给我打过。我这样对别人辩解,虽然我说的都是事实,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却倒了天平。
和他以及公司其他老总一起吃过无数次饭,唱过两次歌,打过四次保龄球,出游两次,开会三次,零零碎碎林林总总的大概还有,没有一次单独两人的时候。可每次如此多的人,却一直总是李遇离我最近,好似每次参加这样的活动,不过也是因为有李遇的缘故,我并不是个爱好热闹的人。
我开始怀念李遇干燥修长温暖的手,脑海里一遍遍回放他把整个手掌覆盖下来的一次又一次。
康成下班后又来,带来了我的宝贝笔记本。我笑笑,带这个来做什么,我又看不到。康成在窗台下的桌子旁坐下来,蟋蟋梭梭地摆弄着线头,说,还可以听听音乐吗,有我在的时候我还可以帮你和你的朋友们聊天!我笑出声来,你想的倒周到!
康成接上电话线,开了我的QQ,他说,任小初在呢,他问你怎么好久没上线了。我坐在床边说,你告诉她我出差了,回去再找她。康成打字打的异常的慢,恨不得一键一键我都数的过来,我大笑,搞什么啊,这么慢还说替我聊天。没办法啊,我,我……我能想象康成手脚忙乱的样子,说,好了好了,我尽量说的精短些吧。康成嘿嘿一笑,还是老婆知道疼我。我嗔到,呸,谁是你老婆啊。我听到康成播放的一首歌:是我一直太懂事,让你自由地犯错,错到无法再让你,留在我的世界……
康成走了,我听了一夜孙燕姿的这首《懂事》。听到淡然,听到心无杂念。
4.
早上,下午,我依然整天整天的坐在窗前,听着树叶沙沙的声音,张着眼睛面对黑暗。当夕阳照到我身上的时候,我陷在一片温情的金色里。我想起有个朋友说过,生活就是面对。我想着,何尝不是,黑暗也好,病痛也好,煎熬也好,感恩也好,爱也好,不爱也好,任何事情,只要活着,就要面对。得到与得不到,其实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不同。
有轻的脚步在我身边,我问,是谁啊。没有人回答。一双修长干燥的手指从背后轻轻放在我肩上,然后隔着衣领停在我的脖子上。我笑了,我的两手攀上他的手指,李遇,我轻轻地唤。
呵呵,他低低地笑,这么聪聪啊?你才聪聪呢,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妈妈告诉我的啊,公司领导来看看你这个公司优秀员工不是很正常吗?我乐地直摇头,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仗!你没有开车来吗我问,我没听到车子的声音啊。小聪聪不知道了吧?李遇坏笑,我把车子停在村外走过来的,你现在看不见太阳闷不闷啊?李遇对我永远都是这样,象是在哄小孩子。我把身子向后倚去,脑袋自然地靠在李遇的怀里,若有所思地说,不闷,心里有好多甜蜜,怎么会闷呢。
李遇的手指拨开衣领靠在我脖子上的皮肤上,我不作声,十指和他温柔纠缠。
李遇也是明白的吧?我是懂事的。
康成还是隔三差五晚上下了班就赶来。我说这么远,不要总来吧。他不回答,依然我行我素,或许男女朋友,就是该借着这样的时候才能体现对方的重要和表示自身的责任的吧。康成来了便帮我聊天,多是和小初聊的,我的朋友不多,但却持久。小初便是最明白的例子。
一向不喜欢上网的康成竟然喜欢上了聊天,往农村跑的似乎一天比一天勤了。来了,第一件事就是上线,对我说,嘿,任小初在呢。然后听到和我说的话的字数并不相符的敲击键盘的声音。
5.
我的心莫名地一天天下沉,或许是农村宁谧的气息影响了我,我并没有多么难过,心里象是端了一盆清水,静静地低回。
今天第十一天,是我可以重见光明的日子,我没有告诉康成,我突然觉得自己开始习惯了被蒙上眼睛的感觉,什么都看不到,心里却越发清净明快。原来,习惯一件事,竟是这么容易。
或许,我也是这样习惯李遇的,在习惯里,我忽略了爱。我终于说服自己承认,原来,是有爱存在过的。可是我是懂事的,李遇是懂事的,我想康成也该是懂事的。或许康成能不能懂事,我并不再那么在乎。
我想那天天气很好,是个有太阳的日子,我穿了一条白色棉布长裙,裙脚的一支艳丽的花,蜿蜒着开到我的肩头上来。我坐在窗前,想到这样的天气就不用烦劳李遇打电话给太阳请太阳公公出来了,我翘起唇角笑起来。
我没想到李遇来。当我摸索着要走到院子里去,又是那双手,温柔地从背后环住我,我永远不会认错,我惊奇地低叫,遇?干吗去啊这是?李遇轻轻地围着我。我想出去走走,李遇,我拉住李遇的手说,你陪我到对面的山坡上去走走好吗?李遇想了片刻,学着卡通人物搞笑的声音说,聪聪说好咱就好。
李遇一只手扶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从背后绕过来扶住我的手臂,我想如果是以前,如果我知道我爱身边的这个男人却不能去惊扰他,如果我知道他终究只是陪我一小段一小段的路程,也许我会哭,我会掉下泪来,让他知道我有多痛苦。可是现在我却不再这样想,现在,就是现在,我的手就放在他的手心里,我哪有时间再去哭泣?!
我们并肩坐在山坡上,没有太多的语言,只有习惯,习惯我在他的身边,他在我的身边,我不想让他也象我一样明白过来,明白我们不止是习惯。多么美的景色啊,李遇说,好久没看到这么多绿色了,田地,荒草,野花,还有纯正的泥土的颜色。那么是不是有劳作的男女在田地里啊?我抬起头来问他,还有你看到的野花是不是淡紫色的,一簇簇的那种啊?恩,是啊,劳作的男女都扛着锄头往家走呢,他们真幸福,有说有笑的。李遇拿过我一只手,把一枝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花放到我手里,他摸摸我的头发,意味深长地说,这花和你看到的那种一模一样,你看到的感觉到的都是真实的。我接过那枝花,也学着李遇的样子摸摸他又硬又直的短发,微笑着对李遇说,遇,我好幸福。
李遇走的时候,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遇,我觉得康成很爱我,我真的很幸福。
李遇从我的手中抽出缠绕的手指,摸摸我的脸说,等你回来。
李遇走后,我自己除掉了眼睛上的纱布。光亮竟然如此刺眼,如果不习惯,便会被伤害。
我翻看康成和任小初的聊天记录,一切如我预料。不只是我,发现了爱情。
我终于能够探出头去看蓝色的天空,茂盛的树叶,门前又粗了一圈的槐树和高高的树上温暖的鸟巢。对面山坡上绿油油的庄稼,高高的草丛,劳作后回家的人们,一切还是那么美。我会心地笑了,这么美丽的世界,我还有什么理由让自己哭泣?
晚上康成来,看到的还是蒙着纱布的我。我说,康成,明天我就可以重见天日了。你还没见过任小初吧?回去的第一件事我想好了,便是和你,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任小初一起去庆祝好不好?啊?好啊。康成的眼里应该有惊恐一闪而过吧。
6.
第二天,康成帮我取下了纱布,接我回家。晚上和小初的饭局,我打电话给康成,康成说突然有应酬,来不了了。
小初还是我那个可爱率性的最好的朋友。
晚上我再浏览QQ上的聊天记录,是空的。我想,我是做梦了。
半年后,李遇的女朋友从外地调回,婚礼风光一时。
一切都没改变过。
再次放着那首孙燕姿的《懂事》,是我一直太懂事,让你自由地犯错,错到无法再让你,留在我的世界……
我落下泪来。
杜北约的笨女人[坏蓝眼睛] (ZT)
当一个男人觉得你很笨,很傻,时刻需要他照顾的时候,他已经爱上你了。从一开始,我就看定这场关系可以善始,难以善终。
杜北约,35岁,额头光洁,讲话铿锵,面上打着钻石男人特定的标签,同时也印满了女人成群的优越感。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就充满傲慢和挑逗地瞟了我一眼,我心鄙夷,嚣张个头,火了我就搞定你。
结果真的,在盘旋周折了几个星期之后,我把杜北约乖乖地搞定。一切看上去那么顺理成章,其实全部都是我周密安排,料想他这种男人,因为优越,反而缺乏缜密思考的机会,遇见我这等女人,智力游戏一番,输得心服口服,反而产生了猎奇的心理,满心欢喜地准备和我这款智慧型女子风花雪月一场,看看是不是和那些波大无脑们不同。其实没有什么不同,男人总喜欢自作聪明,喜欢冒险去驾驭一匹草原奔驰的马,谁驾驭谁还不知道呢。我冷笑,看这场好笑有趣的关系慢慢在硝烟弥漫中展开,铺陈,延续中。
其实关于这种关系的进展我非常明白,他不过是对我有一些好奇,一旦他日好奇不在,他立即会恢复自己放浪的生活,把我一脚踢开,我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自己良好的状态,好和他进行这一场有趣的战斗,直到他对我不能舍弃,到时候操控我们之间关系的,就是我不是他了。
我取得了名义上的杜北约的女朋友的光荣称号,上班下班车来车送,日常开销吃喝玩乐均见不到钞票,刷卡即可,好像这张小小的磁卡里有着永远花不完的钱,我乐得承受他为我做的一切,还时不时地挑三捡四,不许监管我的行踪,不许检查我的电话,不许限制我的时间。
开始的时候杜北约好脾气地应诺,并反唇相讥说,要我做到的,你第一个先遵守。
我毫不客气地说,对不起,杜北约,我最反感的事情,就是男人和我斤斤计较。你要是做不到上述,我可以马上踢你上宇宙,然后走人,大家最好互不相欠。
杜北约被我的振振有词击昏,他在三秒钟没有反映过来应对的话,然后张口结舌地说,这不平等条约暂且搁浅,我们还是来讨论一下我们之间都应该遵循的守则吧。
我不理睬他喋喋不休,转身拿张CD,音乐声音开到最大,把他的抱怨淹没在层层乐浪之中。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杜北约,不见他少了点什么,见他又觉得索然无味,唯一维系我们之间关系的,就是我永无休止的各种折磨他的办法。
我不信杜北约有多么爱我,不过是类似于越是艰难越有挑战之类幼稚的英雄主义念头。我是一棵不向阳生长的向日葵,而杜北约就是天空中恼羞成怒的太阳,流着汗诅着咒要把我乖乖收服,不料开始被收服的,居然是他自己,他对这一切浑然不觉。还以为一切只不过是控制之中,我的妥协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温素素斜着眼睛看着我和杜北约的开始到进展,语气里带着酸酸的警告说,别和杜冷丁玩,男人总归是性爱两分开,爱情游戏里女人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胜利。
她叫杜北约为杜冷丁。这是我认识她以来她最智慧的一个语言,我珍惜着,每当听到这个词从她薄薄的嘴唇里跳出来的时候,我总是会哈哈大笑,她还不算不可救药,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幽默感。尽管我一直忍着她高中女生的智力。
温素素在某些程度上,是有点弱智。谈过五场昏天黑地的恋爱,均以失败告终。每个男人都遗憾地告诉她,素素饼干(或者其他,完全看他们随机的心情),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人,好到我觉得真的配不上你,所以,我要衷心得祝福你这样的好女人,能有好的归属,哥们我不陪你玩了,沙扬那拉。
温素素每次都哭得梨花带雨,苍白无助地问我,姚菲菲,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真的很好,我不想这么好,我只想他在我身边。
我谈过的恋爱比温素素多,但是我总是很快可以抽身离开,而后从失败的经历中汲取教训,从而在下一个抉择中游刃有余。温素素说,羡慕你,来去一身轻松。但是在看见我数次来去轻松之后,她开始有微词,在更多的微词之后,抨击便乖乖地应运而生,到最后升格为诅咒,她不看好我每段恋爱,尤其是和杜北约的这次闪电之恋。
我笑笑不理睬这个头脑简单的女人,情场如战场,稍不留神,青春逝去,一败涂地。到时候连下岗女工都比不上。不如趁年轻的时候,多一点为自己考虑,这些话我是不会对她说,说她也听不明白,只会不解地看着我,问,为什么。为什么。
我如果是个男人,不幸被她爱上的话,我一定要买一百斤爆米花,把她锁在家里,把她的嘴巴填满,不要听见她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斜在沙发上,看着不停接电话的杜北约,心想,我身边有个脑子笨拙的单身女人确实不是什么坏事,等到他日我厌倦了和杜北约的状态——这是早晚的事情。完全可以使用一计,嫁祸于无辜的他们俩,然后我漂亮地抽身离开。还会演出一出情人朋友众叛亲离的大闹剧,赚得众人的同情的泪。
可是杜北约似乎对温素素,没有半丝的兴趣,谈起她,总是眉头一皱,脸上显露出遗憾。
若是她选的朋友不是你,或许她的人生,会是另一番天地。
其实你们俩最为般配,男人睿智女人甜美,天造地设。你可以花天酒地,她可以装聋作哑,多好多好,鼓掌。
杜北约瞪我一眼不予理睬。
一天莫名其妙地拿来一本酸腻的小册子,说,当女人开始旁敲侧击,表示她对你的爱情已经升格到太座的程度。杜北约被这句话逗得眉开眼笑,好像有这句话垫底,我就被他吃定,我的神经兮兮完全是因为对他在乎得紧。我没语言了。送他一个白眼,自忙自事。
温素素也不是省油的灯。隔三岔五打探我的私生活,评价我和杜北约的关系,瞻望我们的将来。最后的结论永远是,哎,杜冷丁也不是简单的男人,小心引火烧身。
再听她唠叨我非成神经,我决定一段时间不见她。
杜北约也忙,整天穿梭在几个城市之间,飞来飞去,疲惫得像一只乌鸦。不过他总算是把我放在心里,一天按时三个电话,中午晚上凌晨。有时侯我在睡觉,所以声音乖乖,有时侯我在跳舞,暧昧不堪,有时侯我在洗澡,任凭电话响上个十来声,都不去接。这样的一来二去,杜北约完全无心工作。下飞机就直奔而来,看我是不是私情在即。还好每次都令他失望,我看不得他那紧张的嘴脸,又不是琼瑶剧,干什么那么波澜壮阔的?
他恢复漠不关心状说,哦,我不过是怕我束缚了你的自由,他日你有更好的选择你尽管明说,我一定不会阻拦。
我说,那是肯定,你别替我操心。
那晚突然想念起温素素,虽然她的唠叨令我抓狂,不过耳根太过清静也会疯掉,我打电话给她,她似乎有些闪烁其辞,含糊不清了几句之后,就挂了电话。
我顿时心生怀疑,莫非我的恶劣计划已经成真?
温素素没理由对我不唠叨的。
想到这里我居然有些生气,若是直截了当也就罢了,我最恨别人背着我什么事。跑去杜北约的公司,他说晚上加班。要是有诈,当场把他的后路堵死。
杜北约公司的大厦灯火通明,乘电梯到了7楼他的OFFICE,门是锁的,我怒不可遏,果然我的猜测没错,钻石男友暗中勾结我的愚笨女友,这简直就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我有点失去了主张,应该怎么做,才会表现出自己的鄙视,并且令自己风度漂亮地离开?正在盘算,突然有人喊住了我,竟然是杜北约,他看见我之后高兴地揽着我的肩膀说,不会一会儿没见我,就思念成灾吧?
看着他笑歪了的得意的样子,我非常恼火,去死吧,笨蛋,我不过是走路顺便。
哦?路过?哦。杜北约拉我到他OFFICE,把我按到他对面的一台电脑上,说,乖乖地玩会,我这个计划书马上就做完。
想想自己刚才猜疑的样子,觉得面红耳赤,要是被他知道我那么在乎他,还不被他笑死。我需隐忍,不能被他知道我的慌张。上网聊天,一群神经兮兮的男人追问:多大年纪?长得漂亮吗?可以交往吗?一群垃圾!我恨恨地把电脑关掉,托着腮看着忙碌的杜北约。男人专注工作的样子是最令人心动的,呵呵,我突然有一种久违的爱恋的感觉拥挤上来。其实,若不是开始就给杜北约打早了一个落拓不羁的标签的话,他也许真的是值得付出真心的好对象,能够忍耐我臭脾气这么久,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
那天在街上闲逛,不小心被人偷了钱包,万念俱灰的时刻想念起杜北约,突然觉得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对他精神物质双依靠。打电话给他,却还是那副冷冷清清地架式说,没钱了,请出现。
杜北约说,我现在忙,你先找一个地方坐一会儿,忙完去接你。
气愤难平,敢这么忽略我?谁知道是真的忙还是借口,说不定是和哪个美人约会。找到一个咖啡馆喝摩卡,发短信告诉他咖啡馆的地址,喝来喝去无聊得要死。突然看见离我不远处一个女人背影像极了温素素,我过去拍她的背,果然是她,陪她喝咖啡的,是一个眉目清秀的男人,怪不得她最近行踪神秘,原来是又开出一朵爱情之花。
温素素有点羞涩地介绍了我们彼此,JOHN,她的新欢。姚菲菲,她的好友。
JOHN一看就是那种风流男人,看见我之后马上眼睛里放射出闪电,偷偷地送了我几个秋波,我厌烦地回敬以白眼,心想温素素这个笨女人,总是选不准男人,一款一款,都是那靠不住的嘴脸,突然想起了杜北约,尽管很钻石,可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却真的是心意真挚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风流。
杜北约驱车赶来,见到我就开始埋怨:你这傻丫头,前天忘记关煤气,昨天丢了钥匙,今天又被人偷钱包,说不定哪天。就把自己丢在路上,找不到家了。
过分!我恼羞成怒,居然在笨女人面前如此地揭我的短,那岂不是被温素素给笑死,我辛苦多年在她心目中树立的聪明形象毁于一旦。我恨不能把杜北约撕成两半,再一口气吹散在风中。
不光是如此,当初他选中我,也是因为觉得我聪明过人,可是原来我在他看来,一直是这么地愚蠢和笨拙,我心冰凉,既然这样,我们的战斗告终,赢的是他,因为我发现,我的心里,好难过。从来没有过的难过。
我不顾大家的面子,拂袖离去。并发誓和杜北约,一刀两断。
开始的时候,还是非常坚决,电话不接,门铃不开,杜绝一切可以令他见到我的机会。
自尊受挫,这还是头一遭,可以承认不爱我,但是不能否定我的智慧。绝对不可以。
慢慢地,开始有点想他,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没有出息?打电话给温素素,请她介绍一些新鲜帅哥给我认识,温素素说,看,被我说中了吧,本来你们俩的关系就不可靠。杜冷丁那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长久地喜欢一个女人?
我气愤,结束这场关系的是我不是他,而且我们分手也绝不是谁辜负谁那么俗气的理由。懒得给温素素这种榆木脑瓜解释。
不出所料的,JOHN开始频频给我打电话,话语中流露出对我的爱慕,傻瓜都听得出来。
原来以为杜北约会和我身边的女人纠缠,谁知道到最后,居然是我和温素素的男人纠缠,我有点晕,这种场面,绝对不是我想看见。我断然地警告JOHN不许再以任何理由给我打电话,JOHN委屈地说,我和素素本不是一路人,我遇见自己喜欢的女人。难道不能追求?
我说,素素不过是有点笨,但是仍旧是值得珍惜的女人。
JOHN说,有点笨?我怎么没有感觉?她心思细密地很。没有觉得她笨。
突然我脑子开始旋转认为她笨的原由,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给她打上了笨的标签?难道仅仅是因为失败的几次恋爱经验?而且我从来没有因为觉得她笨而鄙视她,看不起她,反而觉得她迷糊得可爱。然后我又想起了杜北约,他抱怨我笨的时候,真的是带着厌恶和鄙视的吗?
没有没有没有,只有对自己亲密的人,才会觉得对方笨。其他一切,都是与自己无关的,聪明也好,灵巧也好,有什么关系?有那么多的聪明女子,我为何独独挑温素素做朋友?
好像突然得灵魂升高,我感觉出来杜北约真的是爱我的,所以才会觉得我那么笨,时刻令他担心着,看来我是真的笨。
打个车跑去杜北约家里,按门铃,开门的时候居然看到杜北约很憔悴的一副模样,连光洁的额头都有点灰暗,看到是我,惊喜从他的眼睛里蹦出来,毫无掩饰的狂喜是不会骗人的,他一把搂我入怀,说,菲菲,我以为你真的不要我了。
我心里流淌出一丝甜蜜地说,我前几天把你丢了,找不到了,还好,凭借我的聪明才智,又找到了通向你的路,杜北约,你说,我是不是有够聪明?
他笑笑说,菲菲,你当然是我最聪明的宝贝。
我说,才不要做什么聪明宝贝,我要做你最笨最蠢的女人,一辈子叫你牵挂我。 爱和不爱是两条不同的路,然而只有惟一的出口。
想爱却不能爱是真正的痛苦所在。
爱情不哭[ningzi](ZT)
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可预知的变故,相爱的人们会被分开。但真正的爱是不会消失的,它只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着。我,欧洛还有阿布是大学同学,我和欧洛是“不打不相识”的恋人,阿布与欧洛则是同住一间宿舍的铁哥们儿,也是我与欧洛之间的爱情调节剂。
说起我和欧洛的“不打不相识”其实还是促使我们相识的一段小小插曲。
那是刚上大一的时候,学校举办舞蹈大赛,欧洛是我们学校参赛队伍的负责人,而我是其中的领舞兼排练负责人。赛后回收服装时,数来数去不知为何少了一条裙子。由于我们系参加演出的女孩子多,所以怀疑重点便落在了我们头上。在老师的监督下我三番五次地被派去找裙子,可是依然毫无结果。当欧洛让我再帮他找一次时,我不知为何突然间瞪圆了眼睛对他喊:“凭什么就说是我们拿的,你以为那是什么好东西呀,做抹布我都嫌它材料不好……”我突然间说不下去了,因为我发现欧洛的眼神变了,变得好温柔,里面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后来,欧洛对我说,就是我那一脸委屈的样子着实吸引了他,“象你这样的女孩子是不应该受委屈的”。就这样,我和欧洛开始了淡淡的交往,也认识了和他同住一间宿舍的嬉皮笑脸,没一点正经的阿布。
等我名正言顺的成了欧洛的女友,可以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一边悠闲地晃着两条腿一边嚼口香糖的时候,阿布也骑着一辆破单车陪在我们左右,时不时拿我们开涮。也眨着诡秘的小眼睛对我说某某时某某女生打电话找欧洛说要请他吃饭。
我想我幸亏没有同时喜欢上阿布,幸亏没有。也得以使我们三人的感情如此亲密地发展下去。
竞争日渐激烈的校园里,欧洛为了实现他做青年才俊的梦想越来越忙,他每天有很多的社会工作,还要抽时间坐图书馆准备考研。对于他的“创业”计划,我十二分的表示赞同,并且心甘情愿的放弃了我所有的社会活动,每日替他打饭买水果,不时帮他留意最新的考研资料,还隔三岔五的跑到农贸市场买了煲汤料给他煲汤喝。这时阿布总取笑我说我象个小家庭主妇,说我爱欧洛简直是爱疯了。“小心被欧洛甩了,人家现在可是公众人物,身边靓女一大堆呢。”阿布挤眉弄眼地说。
我虽嘴上硬说那有什么,大不了我去找别人。但还是常偷偷跑去问阿布欧洛最近有没有认识其他女孩子。我想我可能是太爱欧洛了,爱的有时会忘了自我。在欧洛眼中我是温柔、善解人意的乖乖女,而在阿布眼中我却是个十足的小醋精。
每当看着欧洛幸福地喝着我煲的汤时,我也心满意足地想:这辈子做不成成功女人其实也没什么,做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其实也挺好。我常暗暗地替我和欧洛的将来打算,甚至想在我们有了大房子以后,要每个周末请阿布来喝我最拿手的椰子炖鸡汤,以感谢他当年为我当密探的功劳。我们的爱情就在我的想象里风花雪月的进行。
那一年我们都刚刚二十岁,能够想象的事情好象不是很多。
改变一切的电话是在大三下学期的一个夜晚打来的。那时,我和欧洛正在电影院里看电影,这是我,欧洛的手机骤然响起,黑暗中,欧洛摸出手机。很长时间,我只听到欧洛说了一句话,他说不是真的,不是真的,然后在黑暗中丢下我跑了出去。
欧洛的爸爸死了,他从小一直崇拜的做商人的爸爸在车祸中丧生。
第二天下了入春以来的第一场雨,一辆车来带走了欧洛。我在车子消失的路口站了很久,反反复复的想着欧洛对我提过无数次的那个深沉地、精明能干的爸爸,欧洛是那么地象他,那么爱他。
生命如此毫无缘由的来去让我困惑,而欧洛,我不敢想象他能否承受。我忽然发现我们实在太年轻太年轻了,还不能了解和承受生命中诸如此类的一些事情。
可是,它却发生了。
阿布是在欧洛走后才知道一切的。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阿布的眼泪,他站在我面前,说,欧洛怎么办,你们怎么办。然后,眼泪就掉了下来。
艰难地捱到周末,我让阿布带我去了欧洛的家。300公里的路途我们沉默的象两块石头。就在欧洛离开的几天里我迅速地想好了一切:以前都是欧洛做我的保护伞,处处呵护我,包容我,如今他遭受到这么大的打击,我也要陪在他身边,做他的臂膀。我想我可以承担的。
午夜,我和阿布一起敲开了欧洛家漆黑的大门。浅黄色的灯光里,一袭黑衣的欧洛象一只忧伤的影子,轻飘的没有分量。我走上前一把抱住了他,他的头无力地垂在我的肩上……突然,欧洛一把推开我,说,西西你为什么要来,乖,回去上课。我和阿布都愣住了。
欧洛说你们走吧,我暂时还不能回学校,我害怕如果我不守在妈妈身边她会忧伤地死去。我已经失去了爸爸,我不能再失去她。
欧洛说了死这个字,毫无掩饰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我陌生的神情,那是一种坚定不移的,固执而寂寞的神情。他就那么站着,那一瞬,我觉得他的肩膀好象从未有过的单薄。
回校途中,我反反复复问阿布我该怎样帮欧洛,我该怎样。
阿布始终无言。后来他对我说,那时他就有一种预感,欧洛不会再回到我们身边了,他不会了。
几天后,欧洛回到了学校,出乎意料地,他是回来办退学手续的。
我拉着欧洛的手,哭着一遍遍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沉默着,什么都不说。短短几天里,欧洛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平静地让人心酸。
晚上,欧洛约我和阿布去校外餐厅吃饭。一顿饭吃到最后,隔着桌子,欧洛拉住阿不的手,说:阿布,西西以后就交给你了,替我照顾她。
欧洛坚忍的微笑里,我和阿布泣不成声。
日子就此改变,很长时间我才从欧洛的离去中适应过来,而因他的离去,我和阿布,也不可思议的成为另外一种陌生人,除了欧洛我们竟然没有任何话题。我几乎天天都发E-mail给欧洛,告诉他我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自习;告诉他我暑假不打算回家,已经联系好一家报社实习;告诉他我不乱买东西了,把钱都存起来已经有好多了……总之,我要告诉欧洛我现在的一切,我要告诉他我已经不是他眼里弱不禁风的那个小女孩了,我也可以为他做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可以陪他应付一切已知和未知的困难和挫折,我可以给他鼓励和安慰。
这样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过了半年。寒冷的冬天来了,一天晚上,当我照例坐在电脑前打算给欧洛发邮件时,赫然发现我的邮箱里塞了一封新邮件,署名是欧洛!
我急忙打开一看,呆住了,电脑屏幕上只闪着短短的两行字:西西,不要再发邮件了,我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女朋友,她对我很好。忘了我吧,祝你幸福。
天啊!欧洛竟然不要我了。我那么多的努力都白费了,他竟然一点都不相信我。
我哭着跑去找阿布。现在想来这好象是我们最后一次长时间地谈论欧洛,我用痛彻的语言切割自己的心痛,从最初到最后的一点一滴。我说可以不这样,真的可以,他以为我的承诺是风,他连一天都不肯等。
欧洛也许有欧洛的苦,阿布低低地说,不敢抬头看我。
他的苦不肯让我承担一丁点,再他最无助的时候,为什么想依靠的人,不是我?他太看轻我,看轻爱情。我抬起头看着深深的夜空,任眼泪从脸上滑落。
有小孩子欢快地笑着从我们身边穿过,好半天,我转向阿布:当初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和你所爱的人一起共渡难关,而不是别的方式和别的人,是吗?
阿布愣住。
阿布,其实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否则不会这么久了你还陪在我身边。也许当初我爱的人,应该是你。
我定定地看着阿布,他突然语无伦次起来:西西,你不该这么想的,我知道你是想报复欧洛。我是很喜欢你,可我……可我一直是把你当妹妹的,西西,其实欧洛是希望你快乐的……
我没有说话。真正的快乐也许已经永远离我而去了。可是,是谁带走了它,是生活本身的无常,还是我自己?
几天后,我给欧洛回复的E-mail中写了这样一句话:为了忘记一切,我会离开这里。
转眼间,新的学年来临了,这是我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忙着找工作,面试,签约,阿布忙着学外语,考托福,办出国。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已成了过去,而我们必须为将来考虑。
毕业的日子日渐临近,正如我在给欧洛回复的E-mail中写的那样,我选择了另外一个毫不相关的城市,做一名电视台记者。
走的那天,我没让阿布送我,只给他留了地址和电话,说等他的签证批下来后告诉我。
我一个人拎着简单的行李踏上了火车,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也没有让它流出来。因为我知道,如果流下来,就肯定不止一滴。
陌生的城市,繁忙的工作以及崭新的人际关系仿佛使我忘了过去的一切,只是偶尔在很深的夜里突然间醒来时心里会很难过。我成了都市里时尚独立的女白领。也会在周末与年轻的男同事一起去看电影,听歌剧,喝咖啡,但一谈到爱情,我便落荒而逃,无一例外。
我想,我可能是不敢爱了,也不会爱了。
转眼间,又一个冬天来了。晚上,我总是缩在有暖气的屋子里不敢出门,但是有更多的人开始了爱情。我们年轻,我们那么怕冷,暖气和爱情都是可以打发寒冷的东西。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我缩在沙发里看一个长长的电视剧。讲的是一个韩国的女孩嫁给了一个中国男人,后来那个中国男人事业失败了,在无奈和沮丧中离开了他的老婆,可那个女孩一点都没有放弃他,一直在鼓励他,怀了孕还瞒着他出去找工作,最终导致流了产……
一天晚上,男主人公事业失败后住在他的老婆——那个韩国女孩家里,因为一点小事与她的家人吵了起来,赌气走出了家门。他的妻子追着跑了出去,在冰天雪地里边哭边说:云天(男主人公的名字),回来吧,我知道你是因为我才走的,可你要知道我从来都没有嫌弃过你,我们一直都应该是在一起的……虽然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但这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一直坚持下去,我们还会有我们的车子、房子,更会有我们的孩子……
他后面还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因为,我哭了。
我以为我把过去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在这样一个似曾相识的场景前,我想起了欧洛。
那些一起走过的时光,那些我牢牢的抱着他的腰坐在他单车后面吃口香糖的时光,那些他离开以后我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的时光啊……慢慢飞过记忆的河。
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可以这么不信任女人,当初我对欧洛那么好,可还是没能留住他。他以为我的承诺是风吗,他连一天都不肯等。
这时,电话骤然响起,我本能地擦了把眼泪跑去接电话。
是阿布。
他说他的签证批下来了,下个月动身去美国。“哦,祝贺你。”我低低地说。“你哭了,西西?”阿布冷不防地问。“没有,只是最近有点感冒。”电话那端的阿布仿佛停顿了一下,缓缓地说:西西,你知道吗,欧洛走了以后曾经给我来过一封信,里面提到了你。,并且他让我一定不要告诉你。可两年过去了,我的直觉告诉我,其实你过的并不开心,你还是一直想着欧洛,是不是?我没有说话。阿布继续说:我马上要走了,在走之前,我想来想去决定把这封信发给了你……
我惊呆了。欧洛,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名字,突然在我耳边响起,就在我刚刚想起他的时候。这是巧合还是上天的安排?
我颤抖着手打开了电脑,打开了邮箱,打开了阿布发来的那封信——
“阿布,近来好吗?我想你已经在心里替西西骂过我好多遍了。做为大学三年的铁哥们儿,我希望你可以理解我,因为我真的是别无选择……撞死爸爸的车当场逃逸,至今没有结果。我面临的是一大堆理不清的债务,为了还债,可能还要卖房卖车,到那时我连自己在哪里可能都不知道。西西太年轻了,象她那样的女孩子是应该生活在一个和平温馨的环境里的,她不应该陪着我担惊受怕。……我爱西西,从一见到她的那天起。她温柔、善解人意,她什么都顺着我虽然有时有点爱吃醋,但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胜过于爱她自己。可我现在却什么都给不了她,所以我不敢去奢求这样的幸福。……西西每天都发E-mail过来,我不忍心让她再这样下去,过段时间,我会找个理由让她离开我,我是真的希望她幸福。阿布,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等一切都好起来,我会继续学我喜欢的经济,毕竟,我还有好多事都没有做完。前面的道路是什么样还不知道,但是我不会等,我会闯!
信的末尾,还附上了阿布的一段话:
西西,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可预知的变故,使得相爱的人们会被分开,但真正的爱是不会消失的,它仍然以另外的方式存在着。
欧洛其实一直都孤身一人,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他现在的境况好了许多,已经开始接手他家的公司,他也准备抽时间继续读书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看完了阿布的信,我慢慢地走到窗前,望着深深的夜空,这么久了,我的心没有象今天这样软弱过。自从欧洛离开后,我一直都在学着坚强,也以为自己真的做到了坚强,但这原来只是一个暂时被掩盖起来的假象,在这个假象背后却有着一个怎么也掩盖不了的事实:我爱欧洛,一直都爱!
我推开窗子,楼前的合欢花树下,还有一对坚守最后一刻时光的情人,也许他们会一直相爱下去,也许会被一些不可预知的变故分开。但,爱,终归是爱,就象阿布说的那样,它不会因那些变故而消失,它依然存在着,以别的方式。
我想,明天,我该给欧洛打个电话。顺便,把阿布的话讲给他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