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chenkan 发表于 2006-6-24 10:51

原帖由 ocean00003 于 2006-6-24 05:50 发表








谢谢。偶想LZ想问:

1。由团聚签证申请居留的时候,什么情况下给可以工作的居留,什么情况下给不允许工作的居留。 后者的话,该如何力争?

2。如果拿到了不许工作的居留,并且在德一方有德国 ...
1。在不允许工作的情况下,工作许可的在找到工作以后去申请。没有具体的工作,不论如何力争都没有用。
2。这种情况应该不存在,也就是不应该在签证上加注不许工作。如果出现,移民局应该说明这样加注的理由,或者他们完全弄错了。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6-6-24 11:01 编辑 ]

ocean00003 发表于 2006-6-24 14:16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6-24 10:51 发表

在不允许工作的情况下,工作许可的在找到工作以后去申请。没有具体的工作,不论如何力争都没有用。
2。这种情况应该不存在,也就是不应该在签证上加注不许工作。如果出现,移民局应该说明这样加注的理由,或者他们完全弄错了。


看来在德一方是德国籍的话,就啥问题都没了

ulla_audry 发表于 2006-6-24 15:54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6-23 18:01 发表

不是啦,你是家庭团聚的签证,所缺的是工作许可。只要有工作许可就可以工作。签证是不用换的。


可一旦有了工作, 配偶的税卡就应由3级变回1级, 如果不换签证, 怎么确认变更他的税卡呢, 难道让他继续用3级? 这不是欺骗了吗?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6-25 12:32

原帖由 ulla_audry 于 2006-6-24 15:54 发表



可一旦有了工作, 配偶的税卡就应由3级变回1级, 如果不换签证, 怎么确认变更他的税卡呢, 难道让他继续用3级? 这不是欺骗了吗?
你去工作,别人会找你要居留、工作许可和税卡的。税不属于移民局管,使税务局的事。他可以仍然保持3级阿。你就是5级。如果你们两的收入差不多,那可以都改成4级,不过要你们俩一起改。而且拿3级税卡的在下一年退税一定要夫妻双方共同退税的(如果单独退,更不合算)。就是发生你拿了1级,他继续拿3级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也不要紧,下一年你们被要求补交税的。所以没有空子可以钻。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6-6-25 12:42 编辑 ]

komisch 发表于 2006-6-26 11:53

原帖由 komisch 于 2006-6-23 11:42 发表
感谢jochenkan的解释,我也对这个很感兴趣,关键词是Unbeschadet des § 4 Abs. 2 Satz 3
是说需要满足§ 4 Abs. 2 Satz 3 ,还是不需要满足§ 4 Abs. 2 Satz 3 , 因为§ 4 Abs. 2 Satz 3 涉及到劳动局根据劳动 ...

再次请教jochenkan,请问您是否翻译过相应的法律文件,Unbeschadet这个词实在不好理解, 字典里头有两个意思,普通的意思是, 不考虑, 第二个意思是法律术语, 表示不损害,在这里会不会应用法律意义啊,那就坏了, 因为在这里,这个词确实出现在法律条文里头啊,另外,按照您先前的解释,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满足两年条件,即使被团聚那方本身不具备工作许可,团聚一方也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如果我已满足两年条件,向外管局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之前还需要找具体的工作么???

[ 本帖最后由 komisch 于 2006-6-26 11:56 编辑 ]

zozo 发表于 2006-6-26 17:29

原帖由 komisch 于 2006/6/26 11:53 发表


再次请教jochenkan,请问您是否翻译过相应的法律文件,Unbeschadet这个词实在不好理解, 字典里头有两个意思,普通的意思是, 不考虑, 第二个意思是法律术语, 表示不损害,在这里会不会应用法律意义啊,那就 ...
两个意思并不矛盾哦。

komisch 发表于 2006-6-27 09:49

两个意思不一样啊,第一个是不考虑,尽管的意思,也就是说不需要满足,第二个是不损害,也就是说需要满足,是个条件,两个正好相反啊.
望德语好的给点帮助.
感激.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6-27 20:17

原帖由 komisch 于 2006-6-27 09:49 发表
两个意思不一样啊,第一个是不考虑,尽管的意思,也就是说不需要满足,第二个是不损害,也就是说需要满足,是个条件,两个正好相反啊.
望德语好的给点帮助.
感激.
你翻翻我前面的帖子,我有结实啦,还给了德文的同义词。其实呀,你也不要管那么多。如果在德国共同住了两年以上,就可以工作了。

komisch 发表于 2006-6-28 10:49

好的,再次感谢您,jochenkan,那请问我满两年后就可以到外面随便工作了么?需要到外管局把居留上的注释改过来么,需要先找一个工作,然后申请么????
不胜感激。

爱吃巧克力 发表于 2006-6-28 19:29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6-27 20:17 发表

你翻翻我前面的帖子,我有结实啦,还给了德文的同义词。其实呀,你也不要管那么多。如果在德国共同住了两年以上,就可以工作了。
真是热心人啊,感动。。。。。。。$支持$$支持$
我也想再问一下,我是家庭团聚签证,我LG是UNI在读的学生,两年后可能还没毕业,那到时侯我也能申请工作许可吗?
谢谢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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