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28

(2)

  年轻的时候我要毁灭爱情

  路灯下,他在抽烟,年轻的面孔,写满了自以为是的忧伤。

  见了小爱,他扔掉烟头直奔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小爱姐,她在哪里?”

  “她回家了。”小爱说,“明天就要去昆明。”

  “我想见她。”

  “那你打电话给她啊。”

  “她不接。”

  “那你去她家楼下等,在我这里等干吗?”

  “她不会回家的,她刻意要躲着我。”

  “既然如此,你何苦再等她呢?”

  “小爱姐,你不会不懂吧,这就是爱情。”

  “对不起,我真不懂。”小爱硬着心肠从他身边绕着走过去,男孩上来拉住她的衣袖,恳求说,“求求你告诉我,她在哪里!”

  “我真不知道。”小爱说,“我们今晚在饭店分手,说好了明天在机场见。”

“几点的飞机?”男生问。

  小爱迟疑了一下,终于说:“十一点。”

  “谢谢。”男生晃着胳膊走了,月光下,他的背影显得单薄而又孤独。这是一个喜欢写诗的孩子,也疯狂地喜欢着娃娃,据小爱所知,他和娃娃谈过一个月左右的恋爱,后来,娃


娃考到北京读大学后,这一切就结束了。

  男生叫小文。

  娃娃曾经对小爱说:“我只是被他的一句诗糊弄住了,天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有着女人名字的男人。耻辱。”

  瞧,过去的爱,一个月的爱,她可以说忘就忘,说翻脸就翻脸。这也算是本事吧。

  小爱回家洗了个澡,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出差的行李就睡了,以往出差前多半会睡不着,但那夜小爱睡得特别的香甜,可没想到的是半夜被电话吵醒,娃娃在那边尖叫着:“小爱姐,快来,快来救命!”

  她的声音已经颤抖,听得出是极度紧张。

  “怎么了?”小爱在瞬间惊醒过来,“你慢慢说,不要急。”

  “小文,小文他自杀了!”

  小爱的头轰一下就大了。

  “我只是说着玩的,我没想到他会来真的……小爱姐,你快来救命……你快来!”

  小爱放下电话,又打了一个电话给点点,这才飞速赶往娃娃所说的地点,那是小文在南京租的一所房子,小文家境不错,自己在南京有份稳定的工作,房子在离市区不远的一个地方,一楼,还有个小小的院落。

  有一次去接娃娃,只见小文送娃娃出来,两人紧紧地贴在一起,恨不得是一个人。

  小爱下了车,直奔小文的家,门紧闭着,小爱一敲,门就开了。娃娃神色慌乱地把门打开,小爱一眼就看到半躺在地上的小文,脸色苍白,手腕那里,缠了许多的布,地板上点点的血迹到处可见。

  小爱努力地维持自己,才没有晕过去。

  小爱想起,那一晚的李进,应该也是这种状况。点点赶来,将李进送到医院,小爱搭坐当晚的火车离开北京,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事情过去了好长一段时间,她都有杀了人的错觉。夜夜不得安睡,清晨醒来,只觉得满脸满心都是抚不平的皱纹。

  “小爱姐,小爱姐,怎么办?”娃娃毫无主张。

  小爱蹲下,问小文:“你有事吗?感觉怎么样?”

  “还好。”小文慢悠悠地说,“死亡的感觉其实很美妙。”

  “你他妈要死你自己去死,你不要牵连到我!”娃娃一听小文说这话,愤怒地抬起脚,一下又一下地朝着小文的身子踢去,小文也不躲,表情安详地让她踢。

  “你疯了!你是不是真的想他去死!”小爱拼命按住激动的娃娃,“别闹了,快把人送医院才是!”

  “死!他不死我送他去死!”娃娃大喊大叫,继续往小文身上踢去,“这样的衰男人活着也没有用!”

  小文躺在地上,脸色越发苍白,却在微笑。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娃娃吓得停了手,问小爱:“是谁?”

  “点点姐。”小爱说,“我一见血就晕,她比较有经验。所以叫她来。”

  点点进来,不过一分钟,就明白了状况,她当机立断地说:“娃娃你和小爱打车,快回小爱家,这里的事交给我处理,千万不能传出去。”

  小爱知道,点点一来,就没事了。

  点点也蹲下来,看了看小文说:“没事了,我这就送你去医院,不过你记住,不准提到关于娃娃的半个字,知道吗?”

  “我不去医院。”小文说,“你们让我死,好得很。”

  “不就是手臂上割几刀吗,死不了。”点点和小爱合力把小文从地上扶起来说,“不过痛起来倒是够你受的。”

  “快给我去医院。”娃娃说,“不然一切免谈。”

  小文的眼睛里闪出一些些光来,也许在娃娃的语气中听出了还可以商谈的意思,他的腿上也有力气了,配合着小爱和点点开始往外走。

  小爱给娃娃使眼色,意思是让她不要再乱讲话了。

  娃娃背对着小文撇了撇嘴。眼里并没有同情和爱,只有厌恶和不屑。

  小爱当时就想,小文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这样亲手毁掉了自己的爱情。

  当然,娃娃也好,小文也好,都有机会再重来,这没有什么。

  (3)

  昆明的夜

  昆明,一雨变成冬。

  网络是个惹祸的东西,娃娃和小爱刚下飞机,机场就已经是fans的天下,有人捧着花,有人高举着数码相机,有人拉着长长的横幅,都在等娃娃出来。

  娃娃不听小爱的劝告,穿少了,只好缩着脖子和书迷打招呼。

  有女生在惊呼:“她真酷,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酷。”

  她们也许全然忘了娃娃也只是个女孩子。

  书店的人和小爱一起,好不容易才护着娃娃上了车。没得到签名的书迷,还在跟着车子后面跑。

  书店负责接待的是个聪慧的女孩,叫真真。真真对小爱说:“娃娃的知名度真不输给任何娱乐界的明星。”

  小爱谦虚地笑:“她现在也是明星。”

  “错。我是作家。”娃娃缩着脖子纠正。她真的冷,脸色都有些发青。昨夜跟血有关的记忆还没有抹去。小爱从行李里取出外套来替她穿上,她哑着嗓子说谢谢。

真真把行程表拿出来给小爱看,密密麻麻,差不多没有休息的时间。

  日程表第二天的安排上面,写着:昆明飞丽江。

  丽江两个字,莫名其妙地刺痛了小爱的心。




  “没问题吧?”真真说。

  “没问题啊。”小爱答。

  点点的电话来了,只说了三个字:没事了。

  小爱转头对娃娃说:“没事了。”

  娃娃缩缩脖子,像是没听见。

  那夜,小爱和娃娃一起住在宾馆里,因为太冷,又怕被fans围攻,所以两人早早地上了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娃娃忽然问:“小爱姐,你心目中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道。”小爱说,“我可不能和你比,小小年纪,已经是爱情专家。”

  “我那都是幻想出来的。”娃娃说,“我还没遇到过自己真正爱的男人呢。”

  “小文不算吗?”

  “差老远了。”

  “呵呵,总有一天会遇到的。”

  “那你遇到过吗?”

  小爱想了一下说:“也没有。”

  “你骗人。”娃娃坐起身子来,笑着看小爱说,“你心里肯定有个男人,怎么也忘不掉。”

  “胡说八道你一流。”小爱笑。

  “我是女巫,我可以看到人的内心的。”娃娃说,“告诉我嘛,那个男人是谁,是什么样子的?”

  “你不是说你是女巫吗?还用得着我告诉你!”

  “这么说你就是承认了喽。”娃娃得意地笑。

  小爱用被子蒙住头,装笑。

  眼泪却悄悄地涌了出来。

  娃娃把灯关了,她手机的短消息一直在响,也许是怕影响到小爱休息,娃娃把手机调到了无声,只是蓝色的屏幕一直不停地在闪烁。

  过了很久,小爱把头伸出来,命令地说:“把手机关了,睡觉!”

  “你哭完了?”娃娃问。

  “谁哭了?”小爱不承认。

  “如果有一个男人,能让你流泪,那你就完了个蛋了。”娃娃一边发短消息一边说。

  “你在给谁发短消息呢,你是不是又恋爱了?所以才害得小文要死要活的?”小爱岔开话题。

  “错也。”娃娃说,“我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要像我小说里的人一样,爱他个百次千次万次,爱到爱不动为止。”

  “你这个女人好可怕。”小爱说。

  “报上不是说我是同性恋吗,也许我是男人。”娃娃故意把声音弄得粗粗的吓小爱。

  小爱再次用被子把脸蒙起来。

  娃娃心满意足地关了手机,也把脸蒙起来睡觉。

  小爱却一直没有睡着,失眠的夜里,最怕孤单。

  这两年一直在拼了命地工作,孤单袭来的时候都顾不上伤心,只有到昆明的这一夜,往事才有空沉淀,心事也如同长了翅膀,飞到远方。

  不过,是谁说过,心动,才证明你活着。

  娃娃很快睡着了,小爱爬起来,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着镜子抽一根烟。小爱其实没有烟瘾,心情不好或者心情很好的时候,才会抽烟。只是,此时的小爱却分不清自己的心情到底是好还是坏。

  奇了个怪了。

  小爱对自己说:放轻松。

  说完,她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把烟头灭了,回到床上,睡觉。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29

(4)

  往事如昨

  黄昏的时候,小爱又一次来到了丽江。

  书店把他们安排在官房大酒店。

  “官房”两个字,让小爱的眼睛莫名其妙地刺痛。于是她别开了头。

  和小爱的心事重重相比,娃娃则显得无精打采。之前要到丽江的兴奋在到达丽江后荡然无存。前一天昆明的签售依然是人山人海,在书店前面的广场上,穿着单薄的娃娃签了两个多小时没停手,也许是太累的缘故,娃娃吃过晚饭就发现自己病了,像那晚的离离一样,滚烫地贴着小爱。小爱有些担心,当然还有些心疼。十九岁的姑娘,要承载盛名之下的负累,苦自不必说。

  书店的光头经理买来了药,小爱喂娃娃吃下,娃娃睁着一双无力的大眼睛说:“下辈子再也不当作家。”

  “现在放手也来得及。”小爱说。

  “现在舍不得放。”娃娃说,“虚荣,没办法。”

  “先睡一觉再说吧,明天还有签售,各地游客都等着呢。”小爱哄娃娃躺下,也许是药力的作用,娃娃很快就睡着了。

  光头经理差漂亮妹妹过来敲门,问需不需要去医院挂水,小爱摇摇头说:“不必,她年轻,睡一觉就应该抗过去了。”

  “那你要不要夜宵?”漂亮妹妹说,“我带你去古城吃点东西。”

  “不用了。”小爱说,“我也要休息了。”

  “那明早九点,我来接你们吃早饭。”

  “好。”小爱关上门,回到房间看睡着的娃娃。睡着了的娃娃脸上有种女人特有的妩媚,小爱第一次发现她的睫毛很长,像一个人。

  其实第一次见娃娃,就觉得她像。她们的长相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像的是那种感觉,从骨子里溢出来的一种气质,和常人大不相同,也极难模仿。

  这样的人,都极易成为公众人物。

  小爱看看手表,不过才夜里十点,当然是睡不着的,于是小爱起身,带上自己的包打车去了古城。夜里十点的古城仿佛才刚刚苏醒,灯红酒绿,人来人往。有两个姑娘好像喝得稍许有点多了,摇着身子,用夸张的甜美的声音唱着《夜来香》,走过小爱的身旁,眼看着就要撞上小爱,小爱连忙往旁边躲,一只有力的手臂扶住了她,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小心些,别摔了。”

小爱屏住呼吸,不敢回头。甚至不敢动。

  是梦。

  一定是梦。




  “你跟我来。”他拉着小爱的手臂,一直往前走。小爱无力挣脱,带着幸福的恐惧排山倒海而来。双脚犹如踩在云端,只有手臂那里的温热和内心的痛楚是真实的。终于,小爱有了挣脱的意识,那双手臂却紧紧地搂住了她,低声说:“这次你别想再逃掉。”

  “林先生,”小爱说,“请不要这样。”

  “很好。”他说,“你还记得我姓林。”

  言语中,他已经带着小爱出了喧闹的古城,拦下一辆出租,把小爱先塞进去,自己也跟着坐进了车。

  小爱强按住内心的慌乱,不敢看他,眼光始终看着窗外。

  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官房。”

  车上,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小爱的手,小爱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直到前一阵子在报上看到你的报道。”

  小爱心想:“该死的记者。”

  “你消失得太快。”

  小爱硬起心肠,坐直身子说:“对不起,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了。”

  “好,不提。”林森说,“我们提将来,好不好?”

  小爱转头看林森,在灯光忽明忽暗的车内,那张记忆中无数次出现又无数次被强行按下的脸,让小爱在瞬间全线投降。

  林森抱住小爱,把她的头抵到自己的胸前,轻声说:“小爱,跟我走吧。”

  “去哪里?”小爱问。

  “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林森说,“我们在一起。”

  “好。”小爱说。

  “是不是真的?”

  “是。”

  “好。”林森抱紧了小爱,说,“我信。”

  下了车,小爱和林森一起回到宾馆。林森一直把小爱带到自己的房间门口。他从口袋里掏出房卡来开了门,拉着小爱进了房间。这是官房最豪华的套房,林森请小爱在沙发上坐下,说:“你坐会儿,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我替你泡。”

  小爱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林森说:“这太简单了,你身边不是老跟着个大明星吗。”

  “对了,”小爱站起身来说,“她在发烧,我得回去看看。”

  “坐下!”林森按住她说,“权当此时你还在古城闲逛。”

  “你何时跟上我的?”小爱问。

  “一直。”林森说,“我的心一直跟着你。”

  无论何时何地,甜言蜜语都有绝对的杀伤力。更何况,林森的声音依旧是那么的好听,那么的迷人。

  “今晚陪我?”林森说。

  “不好。”小爱说。

  “你放心。”林森说,“在我娶你之前,我不会乱来的。”

  小爱有些惊慌地抬起头来看着林森,却在林森的眼睛里看到了绝对的真诚。

  时钟敲过十二点。

  小爱低头想想:灰姑娘真是个不错的童话。

  但既然是童话,就不是现实。

  现实总是残酷得令人窒息。

  林森在小爱的身边坐下,把替小爱泡的茶吹一吹,吹凉才递给她。

  深情款款的林森尽管让小爱在这一瞬间感觉醉人的甜蜜,小爱还是冷静地提醒自己,不能做数的,爱过之后,徒留失望。

  横在她和林森之间的东西太多,三生三世,也怕是无法跨越。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如不爱。

  可是,林森却洞悉她内心地说:“爱与不爱,现在不是你说了算的了,小爱。”

  小爱被林森的话说得一激灵。

  “还是那句话,我可以给你幸福。”林森说,“你还记得那晚吗,你在我怀里睡着了,像个孩子,我并没有任何的担心和惊慌,我把你抱到沙发床上的时候,你也没醒,那时候我对自己说,希望自己每天早上醒来,都可以看到这张沉睡的甜美的脸。”

  “你不要再说了……”小爱制止他。

  “你答应给我机会,我就不再说了。”

  “你很无赖。”小爱无奈地说。

  “错了,这是执着。”林森说。

  “我说不过你。”

  “那就是答应喽?”

  “林先生……”

  “放心吧。”林森就像学过心理学,“我是认真的,绝无玩游戏的意思。”

  “我真的要回去了。”小爱站起身,“娃娃在发烧。”

  “好。”林森说,“你等我,我替你拿点治发烧的特效药。”

  小爱又想起离离发烧的那一夜,于是问:“你都随身带着药吗?”

  “是吧。”林森说,“以前,离离总是动不动就生病。”

  离离。

  此时此刻,这是一个不应该被提起的名字。

  “对不起。”小爱由衷地说。

  “都过去了。”林森说。

  “你怀念她吗?”

  “那是自然。”

  “我也常怀念。”小爱说。

  “她会感觉到。”

  “嗯。”小爱拿着药瓶走到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她没去追问关于离离的一切,也许,林森是最清楚的,但是小爱是真的不想问。

  林森替她拉开门,说:“明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加上你那个小朋友。”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0

(5)

  雾来了

  小爱回到房间,发现娃娃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在看电视。




  一个很弱智的搞笑的电视剧,娃娃笑得脸红脖子粗。

  “瞧你那样!”小爱说,“病好了?”

  “你去哪儿了?”娃娃问,“到酒吧泡男人了?”

  “我给你买药去了。”小爱把药放到娃娃的床头。

  “我才不信。”娃娃拿起药瓶来研究半天后说,“这是进口药,你是不是泡了个美国男人,天啦天。”

  小爱不理娃娃,拿了睡衣去冲凉。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娃娃坐在窗台上唱歌:

  雾来啦 雾来啦 娃娃哭啦

  想爸爸 想妈妈 想要回家

  雾来啦 雾来啦 天色暗啦

  星发光 心发慌 没有方向

  嘿呀 嘿呀 谁能给我力量

  路漫长 爱漫长 带我回家

  不要怕 不要怕 我的娃娃

  一朵花 一粒砂 就是天涯

  不要怕 不要怕 赶快长大

  等太阳 的光芒 带来希望

  …………

  娃娃的歌声不像原唱张韶涵那样清亮,而是略带了一些嘶哑。刚刚发过烧的她唱得很认真,都不扭过头来看小爱。

  那一刻,小爱知道,娃娃不是没有伤心的,爱情的伤,于她,只是藏得比同龄的人深些罢了。

  娃娃唱完了,问小爱:“点点姐是不是说他真的没事了?”

  小爱说:“你可以自己打电话给他啊。”

  “不。”娃娃说,“我不能再给他任何希望,这才是对他负责任。”又问小爱说,“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小爱答:“恶俗。”

  娃娃说:“说实话,因为小文,我对男人很失望,我做梦都想找到一个男人,我会对他一见钟情,甚至他一开始不怎么喜欢我也不要紧,我一定要征服他,让他对我从此念念不忘于江湖。就像最近的一本畅销书,有个很不错的名字《感谢折磨你的人》,如果有人可以折磨你,那其实是很幸福的。”

  “天。”小爱说,“你够BT。”

  娃娃把头昂起来:“怎么了,不服?我年轻,有的是机会。”

  是是是。

  十九岁,用娃娃小说里的话来说:一个“牛逼闪闪”的年代。谁敢惹?!

  (6)

  睡不着的海

  失眠。尽管极度困乏,但根本就没可能睡着。

  小爱见娃娃睡着了,爬起身来又出了门。

  她忽然想到外面,去看看黑夜里的星星。或者,一个人走一走,理一理纷乱的情绪也是好的。

  丽江本来就是一个睡不着的城市。

  只是没想到,会在宾馆大堂看到他,小爱愣住了。

  他看到小爱,也是满脸的惊喜。

  “我……饿了,去找点吃的。”小爱不敢告诉他自己是睡不着。

  “我也是。”他笑,“我们走吧。”

  他很自然地牵着她的手,两人步行走出宾馆。

  他一直牵着她往前走。

  她并不想问他要带她去哪里。就像那一个曾经的夜晚,小爱也没有想过要问他会带她去哪里。

  当小爱说“一夜”的时候,他说过,他想要的是一辈子。

  他还说过,他可以给小爱幸福,只要小爱愿意。

  其实,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小爱都不曾忘记,一句一句,真真切切,时时浮上心头。

  “你有些冷。”他说。

  说完,他抱住了小爱的肩。

  小爱抬起头来看他,他的眼睛像一面夜的海,小爱就这样跌了进去,像跌进一个悠远而迷藏的梦。

  醒不来,逃不掉。

  小爱以为,他会吻她了,可是他没有,而是搂紧了小爱说:“走吧,我知道有家店面条不错。”

  小爱穿着一双休闲鞋,但脚还是很快地走痛了。只是她不吭声。疼痛才会让她感觉些许的真实,她放纵自己靠近那个温暖的怀抱,成败在所不惜。

  (7)

  驼铃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

  娃娃说:“你昨晚艳遇的那位先生一早打电话来,约我们在二楼餐厅见。”

  小爱笑,起身梳洗。娃娃拎着一条裙子说:“穿这个,比较有女人味。”

  小爱却换了牛仔裤。

  酒店餐厅。林森已早早在等候,一夜没睡好,他的精神却看上去相当的不错。

  “你叫林森?”娃娃指着林森说,“倒过来,就是森林的意思?”

  林森只是微笑。

  “你多大了?”娃娃开始刨根问底。

  “娃娃!”小爱制止她,“你是当红作家,有点修养行不行?”

  “男士的年龄不保密。”娃娃满不在乎地说,“这没啥。”

  “也是。”林森说,“我今年四十五岁了。”

  “才开花呀,”娃娃说,“怎么,你打算追求小爱姐吗,其实,小爱姐这个人挺无趣的,你要当心后悔哟。”

  小爱恶狠狠地说:“你要再说话我就把你嘴缝起来。”

  “你看!”娃娃说,“凶相毕露了是不是?”

  “她无论怎样,我都喜欢。”林森说。

  小爱脸红了,娃娃看看小爱,再看看林森,再吃下一大口菜,用心服口服的语气说:“人家都说不要和四十岁以上的男人谈恋爱,我觉得是对的。”

“为什么呢?”林森问。

  “太有杀伤力了。”娃娃说,“小爱姐,你这回是完了个蛋了。”

  林森笑:“你这丫头挺有趣。”




  “你就好好泡小爱姐吧,我再有趣,也跟你无关。”娃娃说完,起身,用毛巾抹一下嘴,“我吃饱了,先闪,我约了书店的小姑娘陪我去逛古城!”

  “喂!”小爱喊,“下午三点签售!”

  “安啦。不会误的。”娃娃说完,蝴蝶一样飞得不见了。

  小爱转头骂林森:“胡说什么呢!”

  “天地良心。”林森说,“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你何时回北京?”小爱问。

  “你何时回我何时回。”

  “赖皮。”

  林森只是笑。

  “我是回南京的,”小爱说,“不过你可以和娃娃同走,她回北京读书。”

  “我希望你也回北京。”林森说。

  小爱想了想说:“我考虑。”

  “那我就放心了。”林森说,“我昨晚一夜没睡好,今天白天正好补一觉,呵呵。”

  娃娃签售的时候,林森也去看了。当然又是人山人海,各地的游客都不停地插队进来捧娃娃的场,小爱正在娃娃身边忙碌的时候,一抬眼在人群中看到了林森,他站在那里,冲他微笑,仿佛愿意一直在那里守候。小爱的心忽然软得像一块棉花糖,缓缓地甜蜜地化开来。她离开娃娃的签售台走到他身边,问道:“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睡一觉?”

  “来看看你。”林森说。

  “又不是我签售,有什么好看的。”

  林森指着长长的签售队伍说:“这些,都是你的功劳。你应该感到骄傲。”

  “娃娃是个天才。”小爱说,“我跟她是互相成就,呵呵。”

  娃娃在台上,一面签售一面偷偷冲小爱做鬼脸。

  林森问:“她多少岁?”

  “快二十了。”

  “果然是成名要趁早。”林森说,“离离走红的时候,也不过是这个年纪。”

  又是离离。

  小爱感觉,离离是林森心里永远抹不去的一个记忆。她甚至小心眼地想,如果不是离离的突然离去,也许,林森并不见得会来找自己。

  “想什么呢?”林森问。

  “没。”小爱说。

  林森看小爱一眼,说:“我先回宾馆休息了,晚上我们再约。”

  “好。”小爱说。

  但是那晚,小爱并没有得到林森的邀约,等娃娃签完,小爱和娃娃回到宾馆的时候,收到林森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公司有事,我急需回京,我们北京见。

  在小爱心里,不是没有怅惘的。她想起他站在人海里冲她微笑时候的样子,那是一种无比的安定和幸福,小爱并没有把握,自己是否能完全拥有这份幸福,因为林森对于她,始终是一个陌生人,那些爱和怀念,用娃娃小说里的话来说:都没有心理依据。

  因此,它显得飘渺而又遥远。

  娃娃兴奋地掏出她下午在古城买的茶马古道的驼铃给小爱看,并对小爱说,驼铃也能根据声音有性别的区分哦。

  “送你一个。”娃娃说,“我特别替你挑的,能保平安,还能求来爱情哦。”

  娃娃拎起驼铃给小爱看,黄昏的阳光从窗外打进来,娃娃摇一摇手臂,铃声清脆回荡,小爱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有旅行社的人来敲门,递进来两张第二天回北京的机票,还是头等舱的。

  手机里传来的是林森发来的短消息:“我要在北京等你。”

  娃娃捏着票,同情地看着小爱说:“小爱姐,爱就爱吧,谁怕谁啊。”

  说完,她哈哈大笑。驼铃在她的手里晃来晃去,那响声,令小爱有些害怕的心慌,于是,她抢下它来,收到行李箱里。

  娃娃已经跑到电话那边跟书店的人打电话:“对啊,南京的票退掉,我北京的票也不需要你们买啦,我们明天一起回北京啦。”

  “喂!”小爱想要阻止娃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娃娃挂了电话,冲小爱眨眼睛,对于鬼精灵的她来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无需过多的解释。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1

(8)

  北京的秋天

  北京机场。

  娃娃拖着她庞大的行李,和小爱一起从里面走出来。

  林森等在九号门。

  见了小爱,林森迎上来,替小爱拿行李。娃娃嘟着嘴说:“尊老爱幼。我这么多你也不帮忙,偏要替她拿。”

  “尊老,你说对了。”林森笑着伸出另一只手说,“行,你的我也来拿吧。”

  “我们都自己来。”小爱阻挡说,“不好劳烦您。”

  娃娃笑得什么似的。

  “买这么多东西?”林森问娃娃。

  娃娃说:“给舍友们的礼物,还有,一大堆给自己的衣服,嘻嘻。我才不像小爱姐,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没劲!”

  “她赚那么多稿费,任她花去。”小爱取笑娃娃。

  林森换了辆新的车,也是奔驰,娃娃兴奋地坐到前排,林森忽然从后排座位上拿出一大束鲜花递到小爱的手里说:“欢迎来北京。”

  小爱微红着脸接下,娃娃一副羡慕得眼珠子要掉下来的表情。

林森发动车子,问娃娃:“直接送你去学校?”

  娃娃酸溜溜地说:“你们现在要把我丢下也行,我打车回去。”

  林森笑,车子平稳地驶出去。小爱只能看到林森的背影。身边的鲜花,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这是一个绝对懂得讨女人欢心的男人。




  小爱不得不承认,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

  车开出机场没多久就开始堵车,望不到边。娃娃累极,在车上睡着了。林森转头问小爱:“你累不累?”

  “不累。”小爱说。

  “晚饭想吃什么?”

  “随便呢。”

  娃娃却忽然睁开眼说:“想吃湘菜。”

  “好。”林森说,“估计到了市区,也到吃饭的点了,我请你们吃湘菜。”

  “耶!”娃娃迅速竖起两个手指做V的形状,又迅速地放下去,继续闭上眼睡觉。

  “这车不知要堵到何时,”林森说,“北京就是这样让人心烦。”

  “对。”又是娃娃插话,“我们应该像丽江人民那样生活,多么自在多么滋润。小爱姐你说对不对?”

  小爱不发表任何意见。

  林森果然说得对,等车子到达市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钟。林森把车开到了一家湘菜馆,等他去车库停车的时候,娃娃打着哈欠对小爱说:“他很爱你,你就嫁给他算了,再不把个人问题解决了,你怕是一辈子没人要了。”

  “不劳你费心。”小爱说。

  “你爱他吗?”娃娃问。

  小爱不回答。

  娃娃叹气说:“也难怪你到现在嫁不出去,你眼光绝对有问题。”

  “你住嘴。”小爱说。

  娃娃嘻嘻地笑:“对了,他真的有钱,他戴的那块表,起码值一百万。我先打好招呼,你要是嫁了他,还得替我做书啊,因为女人嘛,还是要独立的。”

  “你不关心小文吗?”小爱说,“你最起码应该打个电话问候!”

  “我问候他妈还差不多。”娃娃开始胡说八道。

  这个没有心的可恶的小姑娘。

  晚餐很丰富,林森点了许多的菜,娃娃狼吞虎咽,还骂小爱吃得少。林森说:“慢慢吃是对的,增加咀嚼的次数,对身体健康有利。”

  娃娃抬头问他:“你怎么懂这么多?”

  林森微笑。

  小爱说:“你莫理她,她是忽悠系的高才生。”

  “没事。”娃娃说,“老林一看就是忽悠系的博导,我和他差得远呢。你看他把你忽悠的!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还送鲜花,我真是闻所未闻!”

  林森哈哈大笑。

  “对了,”林森说,“你写的是爱情小说,也签名送我一本学习学习嘛。”

  “跟小爱姐要,我自己也要花钱买的。”娃娃说,“新书二十块一本,个个都跟我要,差点把我要破产。”

  “行,”小爱说,“在你版税里扣。”

  “黄世仁。”娃娃骂骂咧咧。

  “行啊,”林森说,“小小年纪还知道黄世仁。”

  “你别小瞧我,我知识面丰富着呢。”娃娃说,“你以后就知道了。”

  娃娃说完,冲小爱一眨眼,林森看着眨眼的娃娃,表情忽然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北京的秋天,已经有些冷了,不过和昆明的冷比起来,这种冷要相对舒服一些,小爱往窗外看去,金黄的树叶在窗外静止不动。

  时针指向十点,这是一个无风的秋天的夜晚。

  小爱这才想起来问自己,这次来北京,到底是为什么呢?

  那些危险和疼痛,难道真的忘记了吗?

  (9)

  情生意动

  娃娃跳下车,挥手跟小爱和林森说再见。

  下车前,她已经全副武装,墨镜,帽子。极有明星的风范。

  小爱吩咐她:“自己在学校小心,过些天还有四川的签售,跟学校好好商量,时间要空出来。”

  娃娃立正行军礼。忽然想起什么,做手势示意林森等一等。

  娃娃在校门口拉开她超大的行李,摸索了半天,摸出来的是她的新书《爱呢》。然后,她把书直接递给了林森,说:“好好学习新时代的爱情,鲜花太老土了。”

  “呵呵。”林森笑,“一定。”

  娃娃冲小爱眨眨眼,拖着行李离开。

  林森对小爱说:“来,坐前排我边上来。”

  小爱摇摇头。

  “来啊。”

  “呵,空出来才让我坐。”

  “嘿,瞎吃哪门子醋呢,”林森伸过手来拍拍小爱的手臂说,“听话。你坐我旁边我开车安心些。”

  “少来。”小爱嘴上说着,人已经下了车,拉开前面的车门,坐了进去。

  “不早了,我带你去休息。”林森说。

  “这样,”小爱说得有些艰难,“我到宾馆去住,我们出版社在北京有固定的宾馆可住,你送我去就好啦。”

  林森笑:“这不是说笑吗,到了北京,还能让你住宾馆。放心吧,我早安排好了。”

  “林先生……我……”小爱忽然有些慌乱。

  林森把车里的音乐放开来,是一首小爱不曾听过的歌曲。小爱的IPOD已经有好长时间都不用了,音乐常常让小爱感觉对往事的恐惧,她没曾想到,林森会听这样的歌。女中音,徐徐地唱:花开以后,连北风都会寂寞,心如潮起潮落,愁已锁住眉头,以为自己心已尘封,奈何窗外春意浓,依然让情愁惹得眼蒙眬,守着是你不是风,深情易种,一生守候着不会意动……

“歌词真好。”林森说,“你们文化人,应该听得懂。”

  说到这儿,正值红灯,车停了,林森的右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握住小爱的手。掌心的温度是小爱熟悉和不愿躲避的。

  林森仿佛也走了神,直到绿灯亮了后面的车按起喇叭,这才反应过来把车开过了路口。




  小爱忍不住笑。

  林森说:“小爱,你现在知道你的魅力了?”

  小爱不答。

  “你话一直这么少?”林森问。

  “娃娃不是说了吗,我是一个无趣的女人。”

  “呵呵。”林森说,“我七老八十了,能听一个孩子的。你有没有趣,我说了算。”

  “那你看我是否有趣?”小爱问。

  “先跟我谈一些时日的恋爱我再答复你。”林森狡猾地答。

  “又赖皮。”小爱说。

  “呵呵。跟你学的。”

  “我何时赖皮过?”小爱不解。

  “你不声不响地走掉,让我好找,就是最大的赖皮。”

  “你不讲道理。”

  “行。”林森说,“反正都背了不讲道理的罪名了,以后我就好好地不讲道理给你看看,好不好?”

  小爱吓得不敢做声了。

  林森却哈哈大笑起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开心,小爱却忽然恶作剧地想问他一个问题:“你想离离吗?”

  当然,小爱没问。

  哎呀呀,情生意动了,谁有什么办法呢?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2

(10)

  誓言

  很大的别墅。

  在北京的亚运村。

  小爱进了门,他递拖鞋给小爱穿。吩咐小爱自己随便坐,然后就进了厨房烧水。小爱跟过去说:“你行吗,要不要我来?”

  “呵呵。”他笑,“电水壶谁不会,我还可以做饭给你吃,你信不信?”

  小爱当然不信。

  他说:“明天中午,我去超市买菜,然后我们试一试。”

  “这房子太大了。”小爱往楼上看看说,“一个人住会害怕。”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一个人住的,我会陪着你。”

  小爱脸又红了,连忙解释:“我不是那意思。”

  他拉着小爱往楼上走,说:“刚装修好的,来,我带你参观参观。”

  小爱跟着他上了楼,在二楼,看到一个很大的书房,很别致,中式的家具,但并不显得呆板。他对小爱说:“你可以在这里办公,光线很好,空气也不错。”

  书房外是个很大的露台,上面还有盆栽的竹子,一个竹制的摇椅。林森说:“要是工作累了,可以在这里歇歇。楼上还有一个更大的露台,我们呆会儿去看。”

  呵,虽然林森这么讲,但小爱一直没觉得这些和自己有关,直到林森把她带到二楼的一间卧室,林森说:“这是你的房间。在北京,你可以随时住在这里。今晚先试试,看哪里不习惯,不喜欢,尽可以告诉我。”

  说完,林森拉开衣橱的门,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我让设计师专门做的,不知道你喜欢不,应该是合身的。睡衣在下面,一会儿你试试?”

  小爱看着满衣橱的衣服,背对着林森,眼泪一下子就涌上了眼眶。

  这么多年,在爱情里受尽伤害,尽力避免,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一个男人这样子宠爱,这让小爱根本无力承载。

  “你怎么了?”林森扳过小爱的肩头问。

  小爱转身扑入他的怀中,眼泪无声地流了出来。

  林森紧紧地抱住小爱,任她哭,良久,才替她擦掉眼泪,温柔地说:“你累了,去洗个澡,我在楼下泡好茶等你。”

  小爱的房间就带了一个洗澡间。小爱依他的话去洗了澡,想了想,还是换上自己平时穿的衣服下了楼。林森已经洗完澡,换了一套家居服,看上去神清气爽,他正在泡茶,一整套的器具,茶香飘逸出来,看上去蛮像那么一回事。

  “来,”林森说,“朋友刚从福建带来的茶,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我对茶没研究。”小爱说。

  “慢慢你会喜欢上它,茶是个好东西。”林森递一杯到小爱面前说,“尝一尝?”

  小爱接过喝下:“也许我会睡不着。”

  “睡不着就睡不着吧,反正明天也没事,我领你到露台看星星,三楼有个很大的露台,呆会儿我们上去看。”

  “林先生。”小爱说,“你真会做菜?”

  “你别怀疑我。”林森说,“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包括对你的爱。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这么牵肠挂肚。”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你说得那么好。”小爱低声说,“其实,我很怕感情,很长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感觉了。”

  “现在呢?”林森问。

  “现在更怕。”小爱说。

  “不用怕。”林森抱住小爱,轻声说,“我不逼你,我们慢慢来,好不好?”

  小爱点头。

  林森说:“我一直记得那年圣诞节你的那个微笑,小爱,我发誓,只要你给我机会,我会让那个微笑永远停在你的脸上。”

  “我忽然想睡觉。很困。”小爱闻着茶香说。

  “那就回房睡吧。”林森说,“要是你怕,我就守着你。”

“不用。”小爱说。

  “那好。”林森说。

  那一夜,小爱睡得极为安稳,像是很久前在书吧的那一夜,闭上眼睛,就一觉到了天亮,睁开眼,小爱看到自己昨晚居然忘了拉上窗帘,窗外是一片养眼的绿,阳光已经透满了整


个房间。

  小爱从床上跳起来,收拾好自己出去,林森已经起床,客厅里的指针指向上午十点,小爱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说:“我不知道自己能睡这么沉。”

  “睡得香是好事。”林森说,“你先去餐厅吃点早餐,我过会儿给你做午饭。”

  小爱笑笑地看着林森说:“来真的啊?”

  “我早说了我不会骗你,我会认真对待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那,我陪你做?”

  “你会?”

  “不会可以学嘛。”小爱说。

  “这态度不错。”林森说,“快吃早饭去!”

  小爱冲林森做个鬼脸,进了餐厅。好像是很久都没有做过鬼脸了,小爱也不明白,自己居然又有了做鬼脸的心情。

  早餐很简单,但相当可口,小爱三下两下吃完,跑进厨房去,林森已经开始在忙碌。一招一势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小爱做饭可真是不拿手,林森很快打发她说:“你去楼上参观一下那个露台吧。”

  “嫌我碍事了?”

  “是。”林森说。

  小爱乐得轻松,她跑上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宽大的露台,果然是漂亮到极致,小爱犹如进入仙境,而自己就是那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

  三楼有个房间是虚掩的,小爱好奇地伸头望了一眼。墙上,全是离离的照片,每一张,都巧笑嫣然。房内的布置一看就是女孩子的。

  不用说,这是离离的房间。

  他用这种方式,在纪念一个已经离去的女人。

  可他对她说:“我会给你幸福。”

  这算什么?

  一瞬,梦醒了。

  几分钟后,小爱把那间房的门关上,神色平静地下楼。如果是场对手戏,纵然知道是输的结局,也应该要完成这一场演出。

  不是吗?

  厨房已经香味飘出,小爱想:饱餐一顿也是不错的,虽然真的一点儿也不饿。

  (11)

  临暗

  这一天,他和小爱都没有外出。

  他仿佛不必去做任何公事,小爱仿佛也可以不管任何世事。但是他们的交谈并不是很多,两人静静地对坐着,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聊一些无所谓的话题。

  黄昏的时候,他终于说:“回去把手续办好,我等你来北京。”

  “林先生,”小爱轻声地问,“你是当真的吗?”

  他看着小爱,容忍的,并不回答。

  小爱把头转过去,说:“对不起,我只是怕。”

  “好吧,那你好好想想。”

  “我去冲个凉。”小爱起身而逃。

  冰凉的水让小爱觉得清醒,是面对,还是逃避,却一直都想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等小爱洗完澡出去,他已经不在客厅里,小爱上楼去找他,发现他坐在三楼的露台上,他在抽烟,他坐在那里,还是白色麻质的衣服,寂寞的表情,黄昏的夕阳下,浑身有金色的光芒。

  小爱一动不动,她在心底终于承认,这是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她早就爱上了他。

  只是,她从不敢想自己会属于他,就算他对她,是这般的宠爱。

  小爱真的是怕。

  黑夜就要来了。

  他们沉默地吃完了一顿饭,他不停地替她挟菜,小爱说“谢谢”。他说:“有没有听说过,爱一个人,至少要和他吃上一万顿饭,小爱,我再说一次,我是认真的。”

  “可是……”小爱想说,“可是我要纯粹的爱情。”

  但是小爱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谁可以真正地去要求谁呢?

  他坐在那里,逆光,看不清他的脸。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终于说:“明天,我要回南京去了。”

  “好。”他说。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3

(12)

  给

  凌晨两点。

  小爱打开房间的门,从二楼爬到三楼,赤着脚。月光如倾,像丽江那个初相遇的夜晚。

  她在他门口站了良久。

  深吸一口气,然后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

  “我冷。”小爱低着头说。

  他搂她入怀。

  小爱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一颗飘来荡去的心终于沉淀下来。

  心甘情愿的幸福,大抵就是如此吧。

  (13)

  又来了

  点点到机场来接小爱。

  南京正下大雨。点点对小爱说:“你要有心理准备,伯母身体有小问题,我陪她去过医院了,医生说,要调养。”

  “怎么搞的?”小爱问。

  “糖尿病。”点点说。

  “应该没事吧?”小爱问。

  “没事,就是人要受点折磨。”

  小爱心疼起来,像被谁的手忽然一把抓过,妈妈一生都不幸福。没想到老来还要受这样的罪。

  “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点点说,“离离的案子结了,李进来南京了,想见你。”

  “我不会见他。”小爱说。

“我知道。”点点说,“他现在好像很有钱的样子,离离的事证明与他无关,我看离离生前挣的钱都归他了。偏偏这种男人好命,你说世道公不公平?”

  小爱心烦意乱:“不关我的事。”

  “我只是告诉你。”点点说,“你小心这种人。”




  回到家里,妈妈正在做晚餐。小爱放下行李:“妈,别做了,晚饭我带你出去吃。”

  妈妈说:“我还能动,浪费那些钱干吗?”

  小爱只好默默地帮她做事,她倒不像林森一样嫌小爱碍手碍脚,还耐心地教起小爱来。和小爱一起择菠菜的时候她问道:“听点点说你们编辑部要搬到北京去?”

  小爱说:“出版社老总是这个意思。要成立一个北京中心,好办事。”

  “你会去吗?”

  “也许吧。”小爱说。

  “我不是很想你去。”妈妈说,“北京好像不很适合你,你看你回来,不是发展得挺好的吗?再说,守着你我也安心些。”

  “妈,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倒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你不好,我的身体怎么能好得了。”

  小爱不说话。

  妈妈又说:“我看那个李进不错,人家都为你追到南京来了,还愿意在这里安个家。嫁了他,安安心心过日子,不是挺好的吗?”

  小爱:“你不要跟我提这个人!”

  门铃响了,小爱起身去开门,竟然发现门外站着的人是李进!手里拎着水果和一大堆的礼物。笑笑的。

  小爱要关门,李进不让。

  妈妈在身后说:“让人家先进来。”

  看来小爱不在家的时候,李进已经做足工作。

  小爱想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李进跑进房来,也不顾小爱妈妈在身边,扑通一声在小爱身后跪下,声泪俱下地说:“小爱,我知道错了,我要娶你,你让我娶你!”

  小爱冷漠地转身,像在看一场别人的电影。

  “你走吧。”小爱说,“过你自己的日子去。我与你是无关的。”

  “小爱,我爱你。”李进说,“我当初真的是迫不得已。”

  “我不想听任何解释。”小爱指着门口,“你给我出去!”

  “小爱!”妈妈出来阻拦。

  “你出去!”小爱走到门口,替李进把门打开。

  小爱妈妈过来关门:“快关上,让邻居看到像什么话!”

  小爱不让关,妈妈急了,眼前一黑,就要晕倒。李进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扶住小爱妈妈,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

  小爱喘了喘气,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带上了。

  大约两分钟后,李进来敲门。小爱不理,李进在外面喊道:“小爱,我送伯母去医院,她好像不太好。”

  小爱拉了门出来,发现妈妈的脸色真的很差。她连忙奔过去问:“妈,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

  “还是送医院吧。”李进说。

  小爱扶起妈妈,李进也过来帮忙。小爱这才看到李进手臂上的疤痕,很深的一道,丑陋地盘据着。

  小爱别过了头。

  (14)

  惊喜

  出版社的北京中心到底还是成立了。

  老总正色问小爱:“你真的不去主持工作?”

  “对不起。”小爱说,“我妈妈需要照顾。”

  “可以安排她去北京治病。”老总试图做最后一次说服,“要知道,娃娃没有你可不行,我们也不能把她再放到别的编辑手里去。”

  “我妈妈只愿意呆在南京。”小爱说,“更何况,我在南京不等于不做娃娃的书,还不是照样跟进吗?”

  正说着,小爱的电话响了,她接起来,是娃娃在那边喊:“你不来北京,我就回家陪妈妈,我早想回家啦。”

  “只要你不念书,随你的便。”

  “我不去四川签售。”娃娃来狠的。

  “那也随你的便。”小爱才不怕她。

  “呜……”娃娃拖着哭音说,“为什么你不肯来北京陪我,你是不是被那个老男人骗了,所以才会……”

  “不要乱讲。”小爱打断她说,“我在和老总谈话,稍候再电你。”

  “好吧。”娃娃说,“我是希望你来北京的,你来北京我就不用住集体宿舍了,这种苦我再也受不下去了。”

  小爱挂了电话,看着老总,坚决地说:“我不去北京。”

  “你不去北京你干脆哪儿也别去!”老总气得开始拍桌子。

  “你冷静了再找我。”小爱转身就走。

  “你站住!”老总说,“我告诉你,这是安排,这是必须,你不服从也不行!”

  小爱转身走出老总办公室。

  电话又响,这回是林森,他说:“何时来?”

  小爱不说话,只觉得眼泪就要掉下来。

  “怎么不说话?”林森问。

  小爱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说:“没事。”

  “我感觉你有事。”

  “没事。”小爱说,“就是妈妈病了,要照顾她,有点累。”

  “哦?”林森说,“那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好吗?”

  “嗯。”小爱说。

  点点追上来,拉住她说:“你怎么搞的,冲老板发火?不想活了?”

“是。”小爱说。

  “好了。”点点说,“你现在是不是要去医院看你妈妈?”

  “不去。”小爱说,“有个神经病整天呆在那儿。”




  “我去赶走他!”点点撸撸袖子说,“我知道就是他让你烦心!”

  小爱是真烦,不是一般的烦。

  忽然,她很想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只有那个怀抱,能让她安心。

  从单位出来,小爱坐上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他给过她那么多惊喜,小爱想,应该是回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了。希望他看到自己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

  晚上八点,小爱来到了北京。

  她并没有打林森的电话,而是直接打车去了林森的家。远远的,小爱看到别墅的灯温暖地亮着,她下了车,疾步往前行,想见一个人的渴望如同丽江的驼铃在心中来回撞击,发出清脆的回响。

  小爱在心里重复着三个字,她想,在扑入他怀里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三个字。

  门铃响了。

  小爱咬着指甲,有些紧张地在等候。

  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小爱坐到他门口的台阶上,不想打他的电话。按小爱的揣测,屋内的灯亮着,他应该不会走远。就这么想着的时候小爱看到了那边走过来的两个身影,穿着一样的运动服,女孩骑在车上,他在旁边扶着她的车走。女孩笑着,他伸出手在替她擦汗。

  小爱惊慌地站起身来,躲到房子的另一边去,把自己藏起来,连呼吸都不许自己有。

  小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那两个人,她都认得,林森和娃娃。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3

尾声

  三月的束河古镇。

  春天。

  邮递员刚走,小爱在书吧里,把一批新到的杂志放到竹架上去。

  有一些客人来了,坐在竹椅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下午,不给钱,小爱也不说他,有时还笑笑地替他递上一杯茶。

  丽江,就是拿来磨时光的。

  自从来了丽江,小爱妈妈的身体就好了许多,只需吃些许药,帮着小爱料理一下书吧的事,母女俩过得很平静。

  往事,被藏入深深的海底。

  每个人,都最好不要被情感主宰,做自己的主,才是最好的。

  书吧开始慢慢地有名气,但是小爱坚持不让任何人拍照。如果谁非要拍,小爱会沉下脸来,让别人很难堪。

  又是黄昏,小爱抬头看天,每一天的黄昏,都是这样坚持着它的美,不肯离去,但总要离去,新的一天总要来临。

  旧的,总会被新的代替。

  杂志上,在介绍一个新的当红写手,是个帅哥,他叫凡凡。也许有一天,那个在书市如日中天的叫娃娃的人,会慢慢被读者所忘记,但这没有什么,她自会有她精彩的生活。小文,林森,或许对于她,都不过只是过客。

  小爱自然比不过她。

  在小爱的心底,至少赤脚从二楼走上三楼的那一夜,她是渴望永远的。

  妈妈在调电视,那台电视其实是新买的,但她想看的湖南台老是不太清楚,六十岁的老太太最近迷上看《超级女生》,喜欢李宇春,热情甚至高过十六岁的少女。

  频道转换间,小爱忽然看到娃娃,她做客一家电视台,在谈她的新书。老太太尖叫起来:“这不是娃娃吗,你看她长得是不是像春春呢?”

  小爱支吾着,眼睛却离不开电视屏幕。

  主持人在问:娃娃,我知道你一直坚持不上任何电视节目,这一次,为什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呢?

  娃娃说:我是为了我爸爸。我希望我爸爸幸福。

  主持人:此话怎讲?是不是说这本书讲的就是你爸爸真实的故事呢,我想读者们都很想知道噢。

  娃娃: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过我只想说,其实我以前不喜欢写作,但我是为我爸爸才写作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计谋吧,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真心希望有一个消失的人可以读到这本书,希望她回来,我们都想念她。其他的,我不想多说,大家看书吧。

  娃娃还是那么酷,她手里的那本书,叫《绝版老爸》。

  镜头扫过观众,小爱看到点点,老总,还有,他。

  第二天,小爱在丽江书城买到了那本书,这应该是娃娃出道以来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一个男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总是遇不对真正的爱情,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他真心的付出,却没想到还是与她擦肩而过。

  女儿为了爸爸的爱情,为了了解爸爸所爱的女人,于是主动去靠近她,了解她,并随时向老爸汇报关于这个女人的消息。

  就在父女俩都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又忽然消失在茫茫人海。

  …………

  娃娃说: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在幸福来临自己的身边时却又撒手让它飞走。

  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站在书城的门口,望向古城的方向,小爱走到公用电话亭,一只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拨通了那个拼命想忘却其实一直忘不掉的电话号码。

  小爱想问的第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孩子叫乐乐,你会同意吗?

懂爱的人,应该拥有一份快乐的生活。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5

第三部分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稀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鬈发,特别是洗过头后,鬈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小家碧玉似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地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里,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他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上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帖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格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 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在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和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吗?”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象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

  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的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

  我问他说:“你可过分?”

  “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

  “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

  “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不要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

  “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

  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

  “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儿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

  “那你何以为报呢?”

  “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

  “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

  “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

  “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她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

  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

  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

  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地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地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那样牵强。

  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地安慰阿朵。

  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有人看见。

  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颤。

  “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

  “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

  她鬈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

  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在食堂里,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

  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吗?”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里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地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他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他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

  叹那不知不觉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

  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

  你曾唱一样月光

  曾陪我为落叶悲伤

  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

  那些飘满雪的冬天

  那个不带伞的少年

  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

  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

  …………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5

我也没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袒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分。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地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却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所以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模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样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吗?”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睛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嘛。”

  我脸上拼命地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的,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又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的魅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吗,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既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


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地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

  开 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

  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

  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

  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

  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

  了他而已,其他的,我可什么也没说,

  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

  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

  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

  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

  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浮力森林~ 发表于 2006-7-2 12:37

像流水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

  每日所做的事就是窝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上的八卦新闻,翻无聊小报上的招聘启示,为了妈妈开心,再装模作样拨一大堆千篇一律的应聘电话。

  其实,可以工作的机会很多,可是都不是我所喜欢的工作。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宁愿呆在家里休息。

  当然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我要陪安子读书,教她写作文做数学题和读一些简单的英语。

  安子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

  我只好看着十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也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他长得好帅,可是我每次跟他说话,他的头都看着天花板。”安子忽然有些伤心,声音低下来,眼睛里有些亮闪闪的委屈。

  我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泡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长大就好了。”我安慰她。她泡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于是我接下这份活。至少,一周有五个晚上可以打发。

  另外的两个晚上,我和平约会。

  平就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意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我在周六晚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破BP机往床上一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手机了,这样我们方便联系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平。”我劝他说,“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是带卫生间的。”

  “现在将就点,”平说,“钱存起来以后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吗。”平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平。

  可是平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的小资女人,生活就得忽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平总是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只有我一直守在平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安子的妈妈打电话来,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要出差十天,你可愿意住到我家来陪陪安子?”

  “你家不是有钟点工?”我说,“照顾孩子起居我可不拿手。”

  “无需你做家事,”安子妈妈说,“安子怕一个人睡,点名要童老师做伴。”

  我还没来得及做声,她立刻说:“我付你三倍的工资。”

  是个好交易。

  我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就拎着我的换洗衣物进了她家的豪宅。安子妈妈在机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卧室的床头柜里留了钱,安子需要什么,请我替她代买。

  我拉开抽屉,厚厚的一沓,不用数,至少有两千。我叹息,继而略有自卑,将它放回原处。回到客房刚把衣服挂好,安子就放学回来了。她看到我,兴奋地说:“童老师你真的来陪我?来来来,我们一起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你能看懂?”我问她。

  “别小看我。”她嘟着嘴说,“我看过N次了。”

“说说为什么喜欢?”我好奇地问。

  “我好想有一天我爸爸妈妈都变成猪。”她恶毒而又痛快地说。

  她脸上的表情让我吓了一大跳,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安子的爸爸,安子妈妈告诉我,安子没有爸爸。




  单亲的孩子,总是早熟而让人心疼。

  “童老师,”安子赖到我身边来要求说,“我们晚上可不可以不吃钟点工烧的菜,你带我出去吃。”

  “想吃什么?”我问她。

  “龙虾。”她咂咂嘴说,“胡可凡有篇作文写吃龙虾,老师当范文念的时候,我们全班都被他馋得要死。”

  又是胡可凡,每天十次胡可凡。

  我早就习惯了,拍拍她的头说:“好吧,去把校服换下来,我们走。”

  她兴高采烈地随我出门,穿着一条招摇的有些过分的花裙子,说是她妈妈在马来西亚替她买的,不过平时没机会穿,今天去“赴宴”,终于可以拿出来展示。

  我纠正她说:“就我们两个,又没人请,不能叫‘赴宴’,只能叫吃饭。”

  她格格格地笑起来,然后说:“我请你。”

  这个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应该比我和平的收入加起来还要多。家境优越见多识广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就敢初探爱情的面目,我自知比她落伍。满手龙虾香味的时候,我看着她稚嫩甜美的小脸,提醒自己也要赶快享受人生。

  结果我吃得很多,回家的路上差不多连路都走不动。梳洗完毕,安子和我挤在客房的小床上,她到底是孩子,没有妈妈的夜晚照样很快入睡。我看着华美的吊灯想起平,想起平和我将来的小家还有我没有着落的工作,内心不是没有酸楚。

  第二天送安子上学后我去逛商场,爱上一条淡紫色的裙子,款式简单,可是价格远远超过我的承受能力。我有些失意地坐在商场的楼梯上给平发短消息,暗暗希望他会带着钱来替我圆梦。平很快回了:“你穿什么都好看,不用那么奢侈。”

  我关掉手机,回到安子的家里跟自己生闷气,电视换了无数的台,没有一个满意的。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安子。脆脆的声音说:“童姐姐,你今晚可不可以陪我赴宴?”

  呵,改口叫童姐姐了,小丫头的嘴真是比蜜还甜,我无可奈何地说:“又想吃龙虾?”

  “不,”安子说,“这次是真正的赴宴,今天是胡可凡十岁的生日,在‘豪运’顶楼旋转餐厅吃自助餐,可以带家长。”

  “我要考虑。”我说,“我没做过家长,那种场合我也不习惯。”

  “童姐姐,”她开始撒娇,“我妈把我托付给你,你不可以不管我,我晚上要是回家晚了会不安全。”

  “说好钟点,我可以在楼下等你。”

  “不行!我想让你见见胡可凡,他真的很帅。”安子请求说,“我求你了,带上我昨晚的裙子,放学后来接我。”

  我不想再与一个孩子周旋下去,再说我也需要一个放松的理由。我答应她,她欢呼一声,在那边响亮地吻我,然后挂了电话。

  我呆坐了一会儿,又想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安子妈妈的床头柜里取出五百元直奔商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要那条裙子的心九匹马也拉不回,我告诉自己五百元对安子妈妈来说实在不算什么,而且这是她批给我陪安子玩的经费,不用白不用。

  我穿着新裙子到校门口接安子,她离谱地惊呼说:“童姐姐你今天就像天仙,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嫉妒我!”

  “闭嘴。”我说,“你以为我那么想陪你去?”

  “好好好。”她牵着我的手让我陪她去选礼物,进了礼品店却又将我一把推出来,自己在里面呆了许久,终于神神秘秘地带了个小盒子出来。

  我懒得问她是什么。

  到了“豪运”三十八楼,才发现一窝蜂全是孩子。我问安子说:“这个胡可凡请了多少人?”

  “全班同学。”安子说,“他爸爸是大款,今晚包下这里。”

  “原来你喜欢的人是大款的儿子,”我咂咂嘴说,“难怪。”

  “胡可凡长得帅,作文写得好,书法也不错,读起课文要命的好听。”安子急急地争辩说,“你见了他就知道他好。”

  我很快见到安子的小偶像,瘦瘦的,戴副小眼镜,脸上的表情很骄傲的样子。只是横看竖看不知道帅从何来。

  “胡可凡!”安子巴巴地递上那小盒子,“生日快乐哦,你看,这是我的童姐姐。她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漂亮啊?”

  胡可凡只在嗓子里嗯了一声,然后接过礼物,淡淡地说了声谢谢。

  安子继续可怜巴巴地说:“我可以和你坐一桌吗?一会儿我可以帮你吹蜡烛的。”

  “我要上台讲话了。”胡可凡说完就跑开了。

  安子有些沮丧地低下头。

  我附在她耳边说:“别那么没出息。”

  “好。”她乖得让人心疼。

  主持人很快宣布生日宴会正式开始,一个中年男人首先讲话,他说普通话,穿CAPTAINO的灰色衬杉,有相当高贵的气质,安子介绍说:“胡可凡的爸爸,是个总经理。”

  我突然觉得心烦,有钱人总是让我心烦。

  老胡下台后轮到小胡,像朗诵一样的调调,我疑心他是背好的稿子,安子却五体投地地说:“怎么样,怎么样,我没有吹牛吧,他是不是很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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