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online
发表于 2006-10-16 13:22
schlafenhamster
发表于 2006-10-16 13:27
别接这房子,明知道有问题还接.不行就搬家.
buyonline
发表于 2006-10-16 13:54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6-10-16 14:00
搬家,看的我都烦了。。。
干吗不搬???便宜有什么好,省出来的钱还不够自己闹心的
schlafenhamster
发表于 2006-10-16 14:04
是啊,你这样闹心,还总担心来担心去的,浪费自己的时间,最后可能也没省钱.就我经验,水电,暖气什么的和房子冷租其实差不多.如果房子什么都没有包的话,便宜是应该的.冷房年终结算的时候会让你大吃一惊的.你可以这样算算,如果你的房租加上至少120以上的使用费,那个价位你还是不是认为便宜.
[ 本帖最后由 schlafenhamster 于 2006-10-16 15:06 编辑 ]
buyonline
发表于 2006-10-16 14:09
MiaMarie
发表于 2006-10-16 14:16
搬家!要不麻烦更多!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10-16 14:17
mm我也是hauptmieterin。
我们这里的账单是每个月三个人31欧,到了年底的时候多退少补。但是因为三个人一个月31欧不太好算,一般我让他们三个月交一次钱,每次都在三个月的月初(即1,2,3月份的钱1月初交)。这样他们2,或者3月份搬走的话,电费还是付了的。
到了年底的多退少补我们一直是谁住在这里谁就要负担年底的多退少补,不管他们住多久。
因为我以前刚搬进去,我的前两个月的电费也是我的前任交的。而多退少补则是我负担。
其实我觉得你一个季度问起其他人要一次电费比较好。老外也不会少住了一个月就问你要回去。
schlafenhamster
发表于 2006-10-16 14:20
那她原来那个不搬家的话会不会同意这样改呢?而且还不知道她的合同到底包含了什么.要是连垃圾保险什么都得自己交,那可不是象电费那么少就能完了的.LZ最好先说说你的合同都包括了些什么.Nebenkost的话,是多少.
海棠
发表于 2006-10-16 14:23
你不是才搬进去么,为什么一定要作为HAUPTMIETERIN啊?除非那个东欧人搬走,再找别人来做。干吗一定要接这个烂摊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