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发表于 2006-11-18 16:32

路过,好险,这么浓重的火药味。。。

yyddmm 发表于 2006-11-18 16:38

保护好自己吧!女孩儿真的不容易!!!
趁人之危,雪上加霜,还诸多借口,
伤心,伤身。。。。。。这女孩儿好苦

yupihuasheng 发表于 2006-11-18 16:52

原帖由 hong918 于 2006-11-18 15:22 发表
我是流氓逻辑那你的逻辑是,又想做美女,还要让人家还你清白.如果你是女人,请你首先学会自爱自尊,就不需要在这里找同情,如果你是男人就请你做个好男人给天下所有的男人做个表率. 我是女人所以觉得首先应该从女人自 ...

我什么时候想做轻浮的女子了?我什么时候让别人还我清白了?我什么时候不自爱自尊了?我什么时候在这找同情了?:o

我再重申一遍,
1,这女孩并不是在什么酒吧里喝醉的,而是在自己住的WG里,在自己朋友旁边。你可以说她识人不清,阅历太浅。但请不要说她是什么轻浮的女孩。
2,我并不是这个女孩,八杆子打不到,所以我并不需要在这里找同情,我也没有不自尊自爱。只是从女人的角度给予另一个女孩在遭遇到这种事情后深深的同情。你说你当然同情受害者,可惜,在字里行间,我只看到了,你对那个受害者是不自爱不自尊,被人强奸了也不能赖谁的指控,没有看到任何你同情受害者的信息。可能是我眼拙吧。
3,如果你觉得我用词不干净,我可以向你道歉。但也请你说话客气一点,如果那个女孩上来看到你这么说她,该会多伤心啊。想想你只不过被我说了一句流氓逻辑,就受不了了。人家呢,你这么说她。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17:07

原帖由 yupihuasheng 于 2006-11-18 15:52 发表


我什么时候想做轻浮的女子了?我什么时候让别人还我清白了?我什么时候不自爱自尊了?我什么时候在这找同情了?:o

我再重申一遍,
1,这女孩并不是在什么酒吧里喝醉的,而是在自己住的WG里,在自己朋友旁边 ...
$握手$ $握手$ $握手$

Lilia 发表于 2006-11-18 17:17

每人体质不一样, 酒也不一样, 那个女生可能喝的时候还好, 但是酒后劲太厉害, 等她有意识喝多的时候, 已经太晚了...
别的不多说了, 不知道有些人什么逻辑... ... 强烈BS那个男的... 希望那个女生好好的...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6-11-18 17:45

这位hong朋友的想法实在不能理解,我一直以为女人会在这种事上更同情女人,会更痛恨那样的男人。

我们都了解德国留学生的生活,大家在一起吃饭喝酒欢聚都是常有的事,偶尔喝high了也会喝醉。难道因为“喝醉”,这个女孩子就应该为她受到的伤害负责?难道那个男人就可因此为自己减轻罪孽?

在这里男生女生同一个WG的多的是,那是不是WG里的女生受了伤害就要怪她为什么要住有男生的WG?

lieschen 发表于 2006-11-18 17:53

大家别和那个hong多费口舌了,去昏版的一篇“去北京工作”里看看就知道这人本来就是一流氓逻辑,对别的事情也是胡说一气,自己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的贵族一样,到哪个版都一样是挨骂的对象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6-11-18 18:17

真受不了某些人这么莫名其妙的"优越感"$angry $bs$

算了,还是说当事人吧,这个男畜牲居然这么无知妄为!!!

女生真被他害惨了

feezeeday 发表于 2006-11-18 18:44

犯罪。。。。。。。

心静则安 发表于 2006-11-18 19:15

那个男的禽兽不如,一定得告他!!$bs$ $angry

artigpp 发表于 2006-11-18 19:20

其实可能hong918本意是,女孩儿在外面应该时刻有自我保护意识,当然这件事那个男的是罪魁祸首,可是如果不喝醉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我觉得作为女人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因为识别一个男人是不是色狼总是不容易,不如管好自己

同情归同情,可是教训还是要总结的

[ 本帖最后由 artigpp 于 2006-11-18 18:23 编辑 ]

fc200x 发表于 2006-11-18 19:38

迷奸很难证明的,一般很容易被理解成酒后乱性,所以喜欢喝酒玩Party的女孩请小心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19:52

原帖由 artigpp 于 2006-11-18 18:20 发表
其实可能hong918本意是,女孩儿在外面应该时刻有自我保护意识,当然这件事那个男的是罪魁祸首,可是如果不喝醉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我觉得作为女人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因为识别一个男人是不是色狼总是不容易 ...

女生是要保护好自己,但相信如果同样的情况,这个女生碰到的是另外的男生,有最基本文化教养的男生,就一定不会发生。
相信这里的其他男生应该都不会这么做。如果谁的bf或者lg回答是不一定,那就不用要了,品质有问题。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19:54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6-11-18 18:38 发表
迷奸很难证明的,一般很容易被理解成酒后乱性,所以喜欢喝酒玩Party的女孩请小心
我相信如今如此健全的法律,还有法医的专业,一定不会让罪有应得的人逍遥法外!

google007 发表于 2006-11-18 20:22

原帖由 yupihuasheng 于 2006-11-18 14:59 发表


你的意思就是女人不能喝醉,否则被人强奸了也不能赖谁,就是不自尊不自爱。你这是什么流氓逻辑啊。记着,这女孩并不是在什么酒吧里喝醉的,而是在自己住的WG里,在自己朋友旁边。你可以说她识人不清,阅历太 ...

多的我也不说了!支持一个!$握手$

google007 发表于 2006-11-18 20:25

原帖由 hong918 于 2006-11-18 15:22 发表
我是流氓逻辑那你的逻辑是,又想做轻浮的女子,还要让人家还你清白.如果你是女人,请你首先学会自爱自尊,就不需要在这里找同情,如果你是男人就请你做个好男人给天下所有的男人做个表率. 我是女人所以觉得首先应该从 ...

对头,比如给自己挂把锁!

东篱 发表于 2006-11-18 20:33

原帖由 麦田 于 2006-11-17 06:11 发表
那个,我上了不算兄弟的朋友的女朋友



我朋友回国了,女朋友在这里,然后昨天是我一朋友的生日,我们大概10个人开了party,我朋友的女朋友被活生生灌醉了,平时没有见过她喝酒。。。。

后来大概早上5点多吧,人都散了,我朋友的女朋友醉了后直接在地上倒了不动了,我就想把她抬会床上(我那时候非常清醒),然后无意把她的衣服弄开了,看到她的胸部,然后就控制不了了,之后不知道怎么就上了她,就记得她那里很紧,水很少,妈的,我以前就觉得她很漂亮,但是毕竟是我朋友的女朋友,也没有想这么多,现在我朋友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怎么办?!!!

今天早上起来她好像知道了昨天的事,一天都关着门在放很吵的音乐,然后刚刚看到她去泡了茶,看到她眼睛很肿,一看到我就好像要哭的样子,马上回房间关上门继续放音乐,不会有什么事吧?我知道她男朋友回国找了以前女朋友一夜情的事,应不应该说呢?我觉得她现在应该很后悔,可是她男朋友不是什么好人啊?

我以前就很喜欢她,可是现在是我错在先,昨天ML的时候她还在拼命踢我,可是我当时不知道怎么了,妈的b啊,就是想要,现在好像好好和她一起,可是我应不应该去争取呢?唉,怎么办,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以后连朋友都不算了我回好痛苦,可是她现在这么恨我,我说的话她会理我?

我知道错了,大家帮帮我,我真的想和她一起.......

先保存。

当然算QJ。 在这种情况下, QJ的取证不太容易, 不过既然那家伙发了贴, 这帖子就是有力证据了。 如果那个女生想告他, 成功可能性很大。

不过, 感觉那个女生打算忍了, 哎, 小心下一次。

artigpp 发表于 2006-11-18 20:51

原帖由 smtp 于 2006-11-18 18:52 发表


女生是要保护好自己,但相信如果同样的情况,这个女生碰到的是另外的男生,有最基本文化教养的男生,就一定不会发生。
相信这里的其他男生应该都不会这么做。如果谁的bf或者lg回答是不一定,那就不用要了, ...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但是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色狼,好像不能用什么文化教养吧,而且如果你问一个男生会不会这么做,答案基本上都一样,是否定的,还有,不要轻易相信身边的男生,特别是这里的其他男生,当然也不是说这里的男生不好,而是根本就不要给别人可乘之机,就是说女生就不要喝的烂醉如泥,我男朋友他大学班上一个女生曾经喝到大小便都失禁的程度了,一个女孩子应该有的体面都不在了,可悲

还是那句话,同情之余,还是提醒大家在外面多加小心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20:55

现在这个开明的时代,大家不会瞧不起受伤害的女生的,希望她能站出来,声张正义!如果因为你的正义,而担心受到朋友或者男友的离弃的话,那他们也不值得惋惜。况且这里是德国,什么事也不象在中国,舆论扩张性那么大,你的压力也不会那么大。不要让罪犯逍遥法外!软弱不会让你的人生变得轻松的。

既然那个男生都知道这个网站,那相信作为他邻居的女生也说不定会看到,大家支持你!!!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21:03

女生们要好好保护自己。

[ 本帖最后由 smtp 于 2006-11-18 20:39 编辑 ]

youlaiyouqu 发表于 2006-11-18 21:17

或者我们应该报警!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21:19

原帖由 zyyj 于 2006-11-18 08:48 发表
封建社会是 朋友妻不可戏,当然这里是女朋友,先退了个档次,但是仁兄现在不是调戏这么简单啊,两下一比扯平了。
无产阶级社会 是阶级兄妹,在同一阶级内部,为了同一Politik目标走到一起,这是被历来无产阶级者所肯定的。
资本主义社会, 是强调人性的回归,只是有点过火。色乃性也。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现象被很好地发扬光大了。
楼主来自无产阶级社会,生活在资产阶级社会。

上了,干了,爽了。何来烦恼。

这标题真是不明不白的,罪是法律词汇,没有控方,现在只是有性事实而已。如果女方不作为连强奸都算不上。请不要动不动
就拿罪责来吓唬本来就"胆小"的麦同学。


什么水准?
不要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不说你会否这样,如果你女友,老婆,甚至不尊敬的说你老妈,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还会说什么封建社会云云的吗?拜托,大家都是人,感同身受一下!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21:23

原帖由 youlaiyouqu 于 2006-11-18 20:17 发表
或者我们应该报警!
如果你有办法揪出此人,大家就不应该光说不练了!罪犯不分国界,如果做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不然这次尝到甜头,下一个不知道是哪个女生。

youlaiyouqu 发表于 2006-11-18 21:32

我有他电话...
但是关键是那位受害者怎么想的

fc200x 发表于 2006-11-18 21:32

原帖由 smtp 于 2006-11-18 20:03 发表
在德国,很多中国男生 因为各种原因长期单身,处于饥渴状态,意志力差的男生就会随便找个女友先谈恋爱再说,没有意志力的就去无耻的犯罪,所以女生们要好好保护自己。当然外国男人也不能疏忽。。

你是男的女的?你这话怎么听怎么让人不舒服,怎么好象单身男性就是犯罪潜力群是私,你懂个屁!$bs$

smtp 发表于 2006-11-18 21:36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6-11-18 20:32 发表


你是男的女的?你这话怎么听怎么让人不舒服,怎么好象单身男性就是犯罪潜力群是私,你懂个屁!$bs$
抱歉,无意以篇盖全。

nebel7 发表于 2006-11-18 22:09

原帖由 youlaiyouqu 于 2006-11-18 20:32 发表
我有他电话...
但是关键是那位受害者怎么想的

这个帖子上千人点击,这么多人控诉,现在可以做些什么的时候。大家才发现为难,担心变成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如果那男生自己去自首的话,不知道那女生还会婉求阻拦吗?很多QJ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吗?不是说法律是疏而不漏的吗?一个女生,孤单的女生,大家应该怎样帮助她?

zyyj 发表于 2006-11-18 22:20

nebel7 发表于 2006-11-18 22:23

原帖由 zyyj 于 2006-11-18 21:20 发表



原来你女朋友,老婆,甚至不尊敬的说你老母,遇到过这样的事,怪不得你大动肝火哪,对你的举动我深表理解,同时对你老爸深表同情,下次见到,别忘了转达我对他的问候。

哇,这里是QJ犯的马甲吧?$frage$

松月风泉 发表于 2006-11-18 22:26

他修改前的信息可能在google的cache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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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他犯了强奸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