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e75
发表于 2007-1-15 13:40
我在Finanzamt的网站上并没有找到楼主所提供的表格,只找到Anlage Unterhalt。它是针对资助父母的退税表格。不知道楼主是哪儿找到他所提供的表格的。 楼主,能给个具体出处吗?
zukunft
发表于 2007-1-15 14:51
原帖由 hase75 于 2007-1-15 13:40 发表
我在Finanzamt的网站上并没有找到楼主所提供的表格,只找到Anlage Unterhalt。它是针对资助父母的退税表格。不知道楼主是哪儿找到他所提供的表格的。 楼主,能给个具体出处吗?
表格是Google得来的。
规则,是Steuerhilfeverein写信通知的。
如果不相信的话,去税务局要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一个电话就可以了。
被资助人的年收入不超过1920欧元每年,都可以计算(1920 - 实际年收入)差额入Sonderbelastung。
具体能退多少税回来,完全取决于报税人的收入和已缴纳的税额和当年开支情况,所以有人寄回家1万欧元,但还是要每年补税500欧元,而有人才2000寄回家,却能全年退回6000欧的税款。
怕自己动脑子的话,就去Steuerberater或Steuerhilfverein或税务局咨询一下。
hasecui
发表于 2007-1-15 20:19
那要看你交了多少税了,如果你一分税都没交,国库不会倒贴给你的。:cool:
原帖由 wbli 于 2007-1-14 21:46 发表
去年顺利退税的高手到底退到多少钱,给个大概的数目,如果太少,俺就不动这个心了:o
hasecui
发表于 2007-1-15 20:23
是 außergewöhnliche Belastung, 不是Sonderbelastung
一般情况不会要补交税,除非你有steuerfreie ausländische Einkünfte, damit der durchschnittliche Steuersatz durch den Progressionsvorbehalt erhöht werden kann.
原帖由 zukunft 于 2007-1-15 14:51 发表
表格是Google得来的。
规则,是Steuerhilfeverein写信通知的。
如果不相信的话,去税务局要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一个电话就可以了。
被资助人的年收入不超过1920欧元每年,都可以计算(1920 - 实际 ...
圣雪
发表于 2007-1-15 20:57
3、 自2007年起第一笔资助款必须在一月汇寄
真的吗,这条好霸道。如果每年只回国一次并送钱回家,那就只能在1月了。其余任何时候都不行?
hasecui
发表于 2007-1-15 22:31
别抱怨了,如果你在中国工作并给父母钱,中国Regierung会让你少交税吗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7-1-15 20:57 发表
3、 自2007年起第一笔资助款必须在一月汇寄
真的吗,这条好霸道。如果每年只回国一次并送钱回家,那就只能在1月了。其余任何时候都不行?
三极管仔
发表于 2007-1-16 11:08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7-1-15 20:57 发表
3、 自2007年起第一笔资助款必须在一月汇寄
真的吗,这条好霸道。如果每年只回国一次并送钱回家,那就只能在1月了。其余任何时候都不行?
是啊,也想问问,这是什么道理?
MainzCC
发表于 2007-1-16 13:33
原帖由 zukunft 于 2007-1-4 19:53 发表
5、自2007年起,被资助人必须提供全年收入证明、报税证明、银行利息收入等等。税务局保留索取更多证明的权利。
问个傻问题,楼主给的那个表格上填德文还是中文,还是中德文一起呀?因为要中国的户口所在地敲章,不填中文怎么行。之后还要给德国税务局看,德文也要呀。
另外那个表格上不就要填了被资助人收入多少吗?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敲章。那么还要被资助人的收入证明吗?是不是那个表格就代表了公证后的收入证明了呢?
如果还要另外的证明文件,那么我父母退休的话,到哪里开呀,单位都没有了。大家都到哪里开的呀?
sleeper
发表于 2007-1-16 15:50
删了。大家自己顾自己吧。
发现真的有些人,乱用正义大旗,指责别人总是很容易。
[ 本帖最后由 sleeper 于 2007-1-28 00:24 编辑 ]
hasecui
发表于 2007-1-16 21:02
麻烦你以后不要再贴这样的帖子了。虽然你的用意是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但是可能效果非常差。
建议你想想APS是怎么来的?从前根本不需要APS,就是太多的中国人拿假文凭申请zulassung,德国人发现了,然后就严格了。你在德国也好多年了吧,也该了解德国人的脾气和作风了吧,德国人一开始总是都相信的,非常松,就算检查,也是走过场,我们中国人经常笑话德国人傻。但是,德国人一旦发现有一个假的,就全都不相信了。
还有,什么公证后,还要外事认证,再领馆认证,从前都没有的,为什么现在有了?!
如果你自己做了假,故意少写了你父母的收入,没有被抓到,也请你不要建议大家都这么做假。哪一天就德国和所有国家的Doppelbesteuerungsabkommen中,唯有和中国的特别规定赡养费不得抵扣税前收入,那为了部分人的作假行为受到惩罚的却是全体在德国和即将来德国的中国人。
再说了,要是搞到将来连父母的收入证明都要公证外加两道认证,你有没有替那些真正需要赡养费的中国老人想想。这些老人多住在农村或者小城市,为了赡养费还要跑上海跑北京的折腾,花掉的路费占他们收入的比例是多么高。
还有,什么请Steuerberater啊,那要花多少钱。虽然可能绝对数不多,但你有没有算过,相对比例是多少,如果你只是需要咨询赡养费的话。而且,实话告诉你吧,这行就是给多少钱办多少事,多办一点都不可能。德国每两张Steuerbescheid里就有一张是错的,Steuerberater帮忙写Einspruch都是要另外收费的,根本不包括在合同费用中。不写也行,你自己写,写了也写不到点子上,还是白搭。
稍微钻点空子就行了,别玩过火了,小心最后彻底没的玩,那也就太平了,是吧$angry
原帖由 sleeper 于 2007-1-16 15:50 发表
贴一个自己写的老帖子,没有2007的新规则,完全是个人经验,给大家参考。
关于父母收入不超过多少的规定,至少2006以前是不成立的。我让父母开的收入证明,虽然尽量开的很低了,可是年收入也超过60 ...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