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
发表于 2007-2-15 14:28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2-15 13:34 发表
本来还以为通过这个帖子能学点东西,结果净看人吵架了。何必呢,都是同胞。有人德语好,能力强,在德国过得不错,这是好事。有人德语不好,遇到一些困难,上来发泄一下,也不需要上纲上线的教训人,让他回国。能 ...
$握手$ $握手$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4:40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2-15 10:14 发表
LS两位很莫名其妙, Arterix的性取向和本题有关吗? 探人隐私搞人身攻击, 真有本事啊.
他说话虽然语气不够和气, 可是并非胡搅蛮缠没有道理, 心胸稍微大一点的人, 就不会听不得一点其它意见.
Benzin
发表于 2007-2-15 14:42
原帖由 未名 于 2007-2-14 22:27 发表
所以说问题在于:外国人法 是不是高于民法??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工作,对于失业以及失业救济金没有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移民局不愿意和劳工局进行协商,也没有法律硬性规定它们之间必须协商,那LZ就没有机会,而打官司的话他们两家都没错,错在立法,那这个官司就有得好打了,估计如果LZ能赢,那么德国以后就会多一条法律了。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14:54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次,一般来讲,看到骂到德国猪的帖子我是不会答复的。而且我认为凭这种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会处处碰壁的。在德国遇到难题骂德国猪,在国内呢?骂上海?广东?公司?
再次,为什么我还是答复了呢?因为楼主的第一个版本是说“我的失业保险金都给他妈德国猪养老了”。我一看就知道他不了解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运作,如果其他同样不了解情况的网友看了,那不是误导吗?至于楼主后来为什么自己改成现在版本了,我认为无关紧要了。在各位看来,我这样的动机是否为了大家学到东西呢?
最后,楼主大骂德国猪啦,压榨啦,听起来还真有阶级仇、民族恨的感觉。对于这样的情绪,我建议他回国发展,受压榨也是支援了自己人,难道不是逻辑思维?
希望大家不要人云亦云,动辄把某些德国官僚、黑心商人的做法上纲上线到人种、民族对立的高度上来。还是推荐给大家一句德语成语:Wer im Glashaus sitzt, soll nicht mit Steinen werfen. 祝大家都在这个过桥的国家成才发财。
Stil
发表于 2007-2-15 15:03
真够烦的,没完没了。建议斑竹再多删些这里吵架的帖子,大家在这里好好讨论多好。
1504674
发表于 2007-2-15 15:07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7-2-15 14:42 发表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 ...
我到是跟你的看法不大一样,根据法理学,民法典应该属于普通法范畴,而外国人法属于特别法范畴,在普通法和特别法发生冲突竞合的时候应该是特别法有优先权,仅仅是个人看法。
1504674
发表于 2007-2-15 15:16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14:54 发表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 ...
批评人没有什么不对的,楼主也有不当的言语,但是您到底给了大家什么实际帮助,我确实没有看出来。你上来就让他回国,不是么。如果说楼主不了解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您明白是怎么回事,您可以先告诉他,然后强调一下,如果不了解,不要随便骂人,这样不就好了。可是您从头到尾除了告诉大家,您德语好,能力强以及建议不喜欢或者不适应德国制度的人回国之外,还真没有给大家什么有用的东西。难听话不要紧,忠言逆耳嘛,但是关键要说到点子上,毫无益处的指责跟别人随便骂人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多指正!
大家都消消气,大过年了,新年愉快!$送花$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6:52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14:54 发表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 ...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6:55
既然这里这么受气,气得都骂成那样了,那说就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吧,不也是一个建议么?难道回自己的国家就很丢脸很失败么?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2-15 15:16 发表
批评人没有什么不对的,楼主也有不当的言语,但是您到底给了大家什么实际帮助,我确实没有看出来。你上来就让他回国,不是么。如果说楼主不了解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您明白是怎么回事,您可以先告诉他,然后 ...
未名
发表于 2007-2-15 17:32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7-2-15 14:42 发表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工作,对于失业以及失业救济金没有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移民局不愿意和劳工局进行协商,也没有法律硬性规定它们之间必须协商,那LZ就没有机会,而打官司的话他们两家都没错,错在立法,那这个官司就有得好打了,估计如果LZ能赢,那么德国以后就会多一条法律了。
鸡生蛋,蛋变鸡?
错在立法?
没那么复杂吧。等等吧,看律师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