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提醒一下做生意的朋友,所有跟商业交往伙伴往来的事情,最好用书面形式,传真纪录要保留,重要的传真要在发传真后在单子上注明发传真日起,以方便日后核对,然后正本通过挂号信邮寄给对方。原帖由 laodeguo 于 2007-2-24 21:26 发表
我们说的清关公司,德国叫Spedituer. 我个人的看法是,清关公司的工作我们自己做不了. 清关公司在海关里有关系,我们没有. 他们在码头里有关系我们没有,他们同铁路有关系,我们没有.他们同卡车运输公司有关系,我们没 ... THC跟货的量没关系,是按柜子计算的,每个港口的THC略有不同,据我经验,安特卫普的最便宜,汉堡的最贵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24 21:37 发表
THC等等都是和货的量有关系的,楼主所列的所谓海运费,也是20尺小箱海运费+燃油附加费
还有关于所谓清关公司套,我的结论:楼主所以特例,其他人不用担心。只要不贪那小几十欧的便宜,选家可靠的清关公 ... 这个2,2欧元是以什么作为单位的阿,吨?好像我听说的,这种在海关内超期的存放费用是按照柜子的数量作为单位的阿,每个柜,每天多少钱。另外,你装的是有点多,一个20尺柜一般体积22-24立方,配重也就17.5吨,不过一般都允许最多装到24吨左右的阿。你最好找出以前其他清关公司帮你做的单证,也作为证据,如果货物一样,重量一样,那就有的辨了。原帖由 laodeguo 于 2007-2-24 22:20 发表
清关费用中的THC等都是固定的.是按柜收费,同货的量没有关系.
清关公司来的帐单的部份:
Lagergeld
1.bis 10 Lagertag CBHU3691079
21.12.06-13.01.07 26100kg, 10 Tag(e) 2,20 Euro 574,20 ... 你们说得我一点也不懂:D :D :D 找律师咨询一下, 比你自己瞎想我觉得要有效果. LZ你当时催发货的那些EMAIL记录应该保存下来了吧.
这些货物的仓储费是发生在清关后还是清关前,
如果是清关前,你在交纳单据的时候有没有延误.
如果是清关后,他们在把你的货物放到仓库去的时候有没有通知过你.
律师信和发催帐用不了多少钱,真的打起官司来,如果你证据充足,他们也没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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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aodeguo 于 2007-8-12 23:47 编辑 ] 现在有一个问题,你给你客户的价格条款是什么啊,CIF么,因为在德国不同的价格条款代表不同的阿交货地,也因此存在不同的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原帖由 laodeguo 于 2007-2-25 12:15 发表
12月18号 清关公司给我来了书面的通知:
Ankunftsavis
21.12.2006
cbhu3437640-----14:00 Uhr
ttnu1527550------15:00 Uhr
22.12.2006
inbu391030 ... 你现在最好跟你的客户也用书面形式联系,不要太刻意,最好是电子邮件,但是尽量要把事情的经过在里面写清楚,如果客户在回信当中说出你刚才讲的事情,将来也许对你有利。 你的客户想法是正确的,真打起官司来,对方是原告,所有的调查费用都必须由他公司支付,
就算他公司有经济纠纷的保险,如果真的是他们自己设下的套,保险公司也不是傻子,会把他们
扔出来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总有办法的.
运输公司在通知你客户的时候用的是电话,你的客户完全可以声明没有接到过这样的电话.
按时出货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还有就是箱子到了后,你们有没有授权他们打开检查货物是否完好,如果有的话,这时候一定的仓储费用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