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出没》--作者:(美)欧茨
总序:一位世界性的杰出作家——从诺贝尔文学奖说起
王理行
今年是谁获诺贝尔文学奖了?
ⅩⅩ国的ⅩⅩⅩⅩ。
啊?没听说过嘛!他(她)是谁?
我也不清楚。
国内出过他(她)的作品了吗?
好像没有。
进入21世纪后的每年10月上旬,有关最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消息在瑞典一公布,在关心诺贝尔文学的人们中间,类似的对话就会不绝于耳。而且,这样的对话不仅在中国常常听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很流行。
一次又一次出人意外
就拿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57岁的奥地利女作家艾尔芙丽德?耶利内克来说,在获奖前,尽管她已有近30部德语小说和剧本问世,在德奥地区是一位颇有知名度的作家,但在德语世界之外,她几乎默默无闻,在绝大多数国家都鲜为人知。比如,在中国大陆,对于她,除了个别专业外国文学词典里有过简要介绍外,就几乎难觅踪迹了,不过,繁体字版的《钢琴教师》已经在港台地区出版;在美国,尽管可买到四部耶利内克的作品,但她的书基本卖不动。一些美国的出版社认为,耶利内克的作品太残酷,不是那种能畅销的作品。她获奖后,连美国《纽约时报》都感到意外,载文指出,近年最新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浮出水面时,绝大部分人都不会知道得奖者是什么人。该报由此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结果提出了质疑,认为瑞典学院忽略了包括普鲁斯特和乔伊斯在内的现代文学不少顶级大家,还有一些名作家,一年又一年被视为问鼎该奖的有力人选,却总是落空。
2003年南非作家约翰?迈克尔?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曾令许多中国的文学研究者和作家大感意外,尽管此前,他的代表作《耻》已于2002年推出中文版,一些专业报刊已刊发过几篇相关评介文章,而他在欧美文坛已经享有相当高的声誉。
2002年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在得奖前也不为人知。他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令世人感到意外的程度,更甚于耶利内克的获奖。很多匈牙利人都没听说过这位同胞,就连匈牙利的许多大学文学教授、评论家也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匈牙利以外默默无闻是自然而然的了。在中国,只在一本作家词典中能找到短短几行介绍他的文字。倘若不是诺贝尔文学奖,凯尔泰斯很可能会一直这样默默无闻下去。
英国作家V.S.奈保尔在200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以前在欧美文坛已被视为重要作家,但他和库切一样,人们似乎在世界文坛上可以找出一批同样有理由,甚至更有理由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杰出作家。在他获奖前,在欧美,奈保尔早已享有声名;在中国,则只有花城出版社在十来年前出版过他的一部小说《米盖尔大街》,另外,译林出版社已买下他的两部代表作正在组织翻译出版,有少量学者在关注他,但对绝大部分中国读者来说,奈保尔是个未曾听说过的名字。
相比之下,2005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剧作家哈罗德?品特倒是一个例外,但他的获奖仍然是一个极大的意外。生于1930年的品特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不过,尽管品特一直被公认为英国20世纪继萧伯纳之后最杰出的戏剧家,也对世界剧坛产生过重大影响,但他早已过了文学创作的巅峰期,也早就被诺贝尔奖的预测者忘记了。到2005年3月,他已宣布终止自己的剧作生涯,全力投身于政治活动。谁也不会想到品特此时还会得诺贝尔文学奖。
文学仍然是评委考虑的最重要因素
为什么新世纪初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都是陌生人呢?为什么瑞典学院以外的专家、学者、媒体认为最有可能获奖的那批作家偏偏老是不得奖呢?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们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诺贝尔文学奖走过了百年历程后,每年在确定获奖作家时,仍然秉承了诺贝尔的遗愿,即诺贝尔文学奖是要颁发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文学自然仍是其评委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
品特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最复杂、最具挑战性的剧作家,英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人物,其作品中人物多是下层人民,戏剧冲突往往围绕一间闭塞的小屋发生。小屋象征着安全,而屋外则存在不可知的威胁。他的剧作表现的是品特对战后英国社会生活中受“威胁”的感觉,也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现当代社会里人们的恐慌心理,表现了人与人之间互不理解和人的孤独。
耶利内克的许多作品以强烈批评男性的专制和暴力而著称。她用文学语言对性别问题、社会中的性与暴力等主题的探讨,她描写的妇女如何被毁掉的故事,她对奥地利传统文学以及传统文化风俗的抨击,她对自己的同胞的无情批评和强烈的女权主义倾向,都包含着极其丰富复杂的社会思辨和批判意识,能够引起极其丰富的联想。她以充满激情的语言揭示了社会中陈规旧俗的荒谬以及这种枷锁对人施加的压力。
南非的国家之耻——种族隔离制度,库切一直不愿直接写及但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得到了象征性的表达。这,其实是整个人类之耻。他的作品内涵和寓意都颇为丰富,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众多假面具下的人性本质,涉及了后现代社会里的诸多问题,如人与人之间缺乏、不愿、难以相互交流和理解,而是互相设防、互相封闭。其代表作《耻》中卢里生活中的困境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世纪末人类生存现状的困窘。《耻》是一个后殖民世界中人类种族关系现状的寓言:殖民统治结束后,其危害却仍在继续。
少年时期被关进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悲惨经历,使凯尔泰斯?伊姆雷每当考虑写一部新小说时,总会想起奥斯威辛。目睹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成了他的一段决定性的成长经历。他的写作支撑起了个体脆弱地对抗野蛮历史的经历。对他而言,奥斯威辛并不是一个例外事件,而是现代历史中有关人类堕落的最后的真实。纳粹集中营的经历,是他所有创作的核心与背景。他要通过创作成为奥斯威辛的代言人。
奈保尔在他的创作中对人物性格中所具有的泛人类共性的关注,是为弥合不同民族文化差异所作的努力。奈保尔作品所涉及的地域延伸到了印度、非洲、南北美洲和亚洲的伊斯兰国家。多元复合的文化背景,使奈保尔具备了理解文化差异的必要素质,也使他更能深切体会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之间的差异意味着什么。他在东西方两大文化范畴之间徘徊:既有文化依赖又有文化反抗。这种无边界性实际上是对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狭隘性的挑战。
这些作家的批判、抨击、控诉、讽刺、追问,所涉及的极具个性的问题,同时又是带有人类普遍性的问题,其背后都有强烈的理想倾向在支撑。平心而论,百余年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虽然说不上个个都是当年世界文坛上傲然屹立于最高峰的作家,但是,应该说,每一位都是在一定的水准线以上的,没有哪一位是平庸的作家。放到整个世界文坛上来看,上述五位作家也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家。 尽量表现出自己独特的价值判断
不过,每年在确定获奖作家时,文学已不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考虑的唯一的因素。
比如,国别与地域的分布应该尽量广一点了。耶利内克是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奥地利人,库切是第二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南非人,凯尔泰斯是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匈牙利人。奈保尔获奖时虽然是英国籍,但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出生地在中美洲的那个小国和父母的印度移民背景,而200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若不是意外状况,本来是要颁给土耳其作家奥尔汗?帕穆克的。
在后现代的多元文化主义浪潮中,原先处于受忽视的边缘地位的弱小势力受到了重视,纷纷从边缘向中心运动。这种现象反映到诺贝尔文学奖中,便是弱小国家、民族或有多元文化背景的作家受到了格外的重视。耶利内克来自欧洲小国奥地利,是第十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女性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中大多处于受忽视的边缘地位,也属于弱小势力),库切来自非洲的南非,凯尔泰斯来自欧洲小国匈牙利,奈保尔获奖时虽然是英国籍,不是弱小国家的,但出生在中美洲的小国特里尼达和多巴哥,生长于一个不和谐的贫穷的印度移民家庭。品特的临时意外获奖,同时也是扶助弱小,因为戏剧在文学中已越来越边缘化。
在创作理念上,推崇反专制、反极权、反独裁、反暴力、反暴政、反恐怖,推崇人类民主、自由,不同国家、民族、人种、文化和平而平等共处的思想。品特是一位有鲜明的政治倾向和道德良知的作家,甚至被誉为“人权卫士”。耶利内克出生在一个具有捷克犹太血统的家庭,她父亲曾经受到纳粹迫害,她一生的心愿就是为她父亲雪冤。她的家庭背景使她有一种使命感,每当她发现“极权”倾向时,她不得不大声喊出来。库切的所有作品都在控诉南非的国家之耻——种族隔离制度的罪恶,希望殖民统治结束后,白人和黑人能和平共处。凯尔泰斯用非戏剧性的真挚、正直的声音叙述集中营的恐怖。他一直追问的是:谁能保证恐怖与恐惧不会再发生?奈保尔的文学创作将极具洞察力的叙述与不为世俗左右的探索融为一体,通过敏锐而真实的文学笔调向世人展示被扭曲的历史现实,表达了一种超越民族主义和种族差别的人类关怀。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想尽量表现出自己独特的价值判断,力争推出有价值的新人。如果每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都在人们的意料之中,那么诺贝尔文学奖的新闻轰动效应一定会大打折扣。而经常在一批公认有资格获奖的作家中选取相比之下不大被人注意的作家,甚至选取被广泛忽视而又确实已达到一定水准线之上的作家,让所有的人都大感意外,则更能体现其判断的独立性,更能引起媒体、文学研究专家和大众的关注、兴趣和忙碌,尽管有时会因此引起质疑和非议。文学艺术贵在具有独特的个性,而独特的个性有时并不一定能较快地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因此,成功地挖掘和发现具有独特的个性和价值的杰出作家,正是诺贝尔文学奖自身价值的体现,能证明诺贝尔文学奖“点石成金”的作用。
难以避免的局限
瑞典学院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团的成员由中老年语言学家、文学批评家、历史学家、作家、翻译家及一名律师组成。他们自有其特定的文学观、价值观,也自有其各方面的局限性。
比如,对于用英语、法语、德语等欧洲主要语言以外的语言创作的作家来说,要受到评委们的青睐,最好把他们的作品先译成瑞典语。否则,评委们看不懂,你写得再好也是白搭。所以,要想得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用来创作的语言或翻译是很重要的问题。耶利内克用德语创作,其作品获奖前已被翻译成英语、法语和瑞典语。品特、库切和奈保尔用英语写作,故其作品不须翻译便可在全球通行无阻。用匈牙利语写作的凯尔泰斯?伊姆雷的一些作品获奖前也已被介绍到了德国、法国、瑞典等国家。
再则,如何让杰出作家的作品进入评委们的视野也很重要。要想引起评委们的关注,作家最好先在欧美造出影响来。在获诺贝尔文学奖前,品特的剧作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已在世界文坛得到广泛关注、介绍、研究,得到过欧美许多重要的文学、戏剧奖项,并在世界各地的戏剧舞台频频上演。耶利内克已在奥地利和德国获大大小小21个奖项。库切已在国际文坛上获得包括英国布克奖在内的多项重要文学奖,其多部作品在英、美出版。凯尔泰斯也在国内外获多项奖。奈保尔已获得英美等国的多项重要文学奖。
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对作品中表现出来的西方价值观较容易认同。品特、耶利内克和凯尔泰斯生长、生活在欧洲国家,他们的西方价值观是天生的,或者说,他们天生极易接受西方价值观。库切曾在英国工作,并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和执教,自然至少部分接受了西方价值观。奈保尔虽然是移民,但在英国受大学教育并加入英国籍,还长期生活在英国,说明他大致上已认同西方价值观。
瑞典虽然只是一个欧洲小国,但从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选择上,仍然可以看出他们自觉或不自觉中透露出的“欧洲中心论”。上述五位作家中,品特、耶利内克、凯尔泰斯和奈保尔都是欧洲人,库切虽然是非洲的南非人,但不要忘记南非属于英联邦国家。近十年来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中,除了库切,其余九位都是欧洲作家。
2002年和2004年,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问题情势处于严峻的关键时刻,诺贝尔文学奖分别授予身为犹太人的奥斯威辛的代言人凯尔泰斯和受身为捷克裔犹太人的父亲遭迫害的经历的驱使而写作的耶利内克。尽管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一再表示,只有文学价值,才是瑞典学院唯一的衡量标准,但仍然免不了有人怀疑这其中是否还有别的因素在起作用。
对盛宴的期待年复一年
诺贝尔文学奖百余年的历程尽管一直与各种各样的议论、争议和质疑相伴,尽管一定程度上出现过这样那样的偏差或失误,但不可否认的是,诺贝尔文学奖无疑已成为当今世界文坛上最引人注目的、影响最大的文学活动。一个作家如果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那他一定会视之为对自己创作的最大的肯定,一定是他最开心、欣慰的事情。人们完全有理由一直满腔热情地期待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的盛宴。
纯粹的文学事件同时又能成为全球性的新闻事件,能引起大众媒体的广泛兴趣,大概只有诺贝尔文学奖了。每年10月,全球数以亿计的人都在怀着极大的兴趣翘首期盼着最新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浮出水面,然后,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会对似乎是刚刚诞生的那位世界文豪的生平、创作、个性、嗜好等等大加介绍,不少人还会对最新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否该得奖议论一番,同时有的人对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近些年来在评奖中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倾向表示不满。在中国,对诺贝尔文学奖自然也是万众瞩目,各种各样的议论不绝于耳。许多人为百余年中居然没有一个(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人拿到这顶桂冠而愤愤不平。一些中国作家以夺得这个奖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把拿不到奖归罪于没有称职的翻译使他们的杰作为世人所欣赏。有的人则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味道,声言不在乎甚至鄙视这个奖。静心而论,百余年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每一位都是在一定的水准线以上的优秀作家。要不然,诺贝尔文学奖何以成为今天的诺贝尔文学奖呢?至于中国作家迄今没人得到这个奖,各种原因都可以找,但最关键的,恐怕还得在中国作家自己的创作中找。作为一个作家,如果在形式、技巧、风格的探索与创新方面,在题材的挖掘与出新上,在对人类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把握与认识上,能够对于文学创作本身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写出自己独具个性又具有人类普遍认识意义的作品,写出让世界上的同行叫好并沿着你新开辟的创作道路前行的作品,写出引领当今世界文学潮流的作品,这样的作家,迟早是会引起世界文坛的足够重视和肯定的。到目前为止的中国作家中,有两类作家恐怕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一类是至今其文学创作思想和观念仍然或多或少地被“极左”思想所笼罩的作家,因为“极左”文学思潮与文学的本质和人类的理想都是背道而驰的;另一类是至今仍然热衷于模仿、且仅仅停留于模仿、多半连模仿也模仿不像国外的各种文学创作流派、形式、技巧的作家,因为仅仅停留于模仿,其价值自然不如原创的被模仿者。这样说,并不是要排斥文学创作中的模仿并否认模仿在文学创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文学创作中,为了模仿而模仿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但模仿可以作为创造的基础,可以在模仿中消化、吸收,为个性化的创作服务。可喜的是,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引进的国外文坛各种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思潮、主义、流派、形式、技巧的洗礼后,目前已有一批颇具实力的中国作家的主体意识和自信心都已大大增强。他们在广泛了解外国同行并有意识、有针对性地消化吸收其长处的同时,已不再对其顶礼膜拜。他们既能意识到外国同行的长处和特色,又能看到外国同行的短处和弱点,同时还能在对比中发现中国文化,中国的文学传统、观念、思维、题材和中国作家独特的个性在世界文学大家庭中应当占有的位置和应该或可以做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文学的希望就在像他们这样的作家身上。他们正在努力并已开始逐步走向世界,正在逐步得到世界文坛的关注、接受和认可。可以说,世界文坛上已经有了中国文学的声音,这种声音可望逐渐响亮起来。 重要的是及时了解世界文坛新作和作家走向
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开始,中国的外国文学翻译出版界先是大量重印并新译出版古典外国文学名著,接着开始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进行全面补课。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部部外国文学名著的推出常常在中国读书界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阅读热潮,一个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的著名作家及其重要作品一度对许多中国作家乃至普通的文学爱好者来说都是耳熟能详、如数家珍。新时期中国的外国文学翻译出版对国人解放思想、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现代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中国文学界了解、借鉴、学习外国文学和中国文学自身的现代化并融入世界文学大家庭更是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大推动作用。不过,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商品化、市场化浪潮的不断加剧,人心日益浮躁,阅读和出版本身都日渐实用化、功利化,文学图书市场,尤其是外国文学图书市场日渐萎缩。那种完全从文学价值本身出发来推出外国重要作家和文学作品的现象已日益少见,这是直接导致中国文学研究界、创作界和读书界对当今世界许多重要作家,包括最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缺乏必要的了解、甚至几乎一无所知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不论中国社会如何变化发展,中国始终需要了解当下的世界,中国文学界和广大读者也需要了解当下的世界文坛及其变化发展的走向,而了解当下世界文坛及其变化发展的走向的一个重要途径,便是通过重要作品和新作了解当今世界重要作家的创作走向。尽管目前中国的外国文学图书市场不容乐观,但是有选择地推出外国重要作家及其作品还是有必要、有价值、有意义的,仍然有许多中国作家、学者和文学爱好者渴望及时了解阅读当今世界重要作家的作品。如果有更多的以文学为己任的有心人来从事这一工作,那么,中国文坛与当今世界文坛的交流就会更加顺利,世界文学作为中国文学的大背景和参照系的积极作用就会日益明显,而像对最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几乎一无所知的现象出现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减少。
在近几年并不景气的外国文学图书出版中,对最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代表作,以致扩展到其所有作品的版权争夺已呈愈演愈烈之势,购买中文版权的费用越抬越高。据品特作品的版权代理人透露,品特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先后有七十多家中国出版社向他表达了购买品特作品中文版权的强烈要求。而在品特获奖前,其作品中文版权是完全无人问津。应该说,有出版者来抢购外国重要作家的中文版权,无论如何都是可喜的现象,然而,细细想来,新闻媒体、读者和出版者一时间对刚获奖作家及其作品的强烈兴趣,在更大程度上是冲着具有极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诺贝尔文学奖去的,并不是冲着刚获奖的那位作家本人及其作品本身去的,也不是冲着文学本身去的。这实在是文学的悲哀!这种作家一旦获奖便抢购其作品中文版权并急速推出的现象,如今已逐步扩展到一些西方主要国家或语种的文学大奖。
近年来的现实表明,诺贝尔文学奖是不可预测的。通过某种方式或途径预测某位或某几位外国作家最有可能获诺贝尔文学奖,据此抢先推出一些作品,指望其作家一旦获奖便可名利双收,这样做,尚无成功的先例。相反,完全从文学价值的角度去判断取舍,以较低的费用购得独家出版权,推出某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却又值得重视的作家的重要作品,后来该作家却意外得奖,其作品的出版者一夜之间名利双收的例子,近年来倒不止一个。比如,南非作家J.M.库切的力作《耻》最早是以英文于1999年分别在英国和美国出版的。笔者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着国际文坛的最新动向,发现《耻》一问世就受到英美乃至整个西方文坛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好评。鉴于此,笔者找来了《耻》的原版书,经仔细阅读发现,《耻》的内涵和寓意都颇为丰富,涉及了后现代社会里的诸多问题,如人与人之间缺乏、不愿、难以相互交流和理解,而是互相设防、互相封闭等。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世纪末人类生存现状中的困境。《耻》更是一个后殖民世界中人类种族关系现状的寓言,同时又是一部富有讽刺意味、发自肺腑又不可思议地充满温情的小说。20世纪末的世界文坛,现实主义的回归,多元文化的凸显,对人类情感的探索与反思,成了最显著、最受重视的特征和潮流。创作上彰显个性而不逐潮流的库切不经意之中竟以一部《耻》而成了引领世纪末世界文坛潮流的代表性作家,确实令人深思。基于这种认识,译林出版社在《耻》问世的1999年果断买下这部当年并不被国内出版界同行关注的小说,于2002年9月顺利出版。一年以后当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来,国内的各类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媒突然惊喜地发现,译林出版社的《耻》是中国大陆已出版的这位最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唯一的中文本,译林出版社一度成为各类传媒曝光率最高的对象之一。《耻》在两个月内连续重印三次,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欧茨未必能获诺奖,却是很值得了解的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少数作家之一
在近几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过程中,美国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1938— )一直是被许多批评家看好的热门人选,而且有两次进入了最后屈指可数的几位获提名者的名单,只是未能成为最后那位幸运的获奖者。从这一现象中,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首先,世界上众多的文学评论家和媒体一致认为,从文学创作本身来看,欧茨已经是当今世界文坛公认的最重要的少数作家之一。另外,从近年来诺贝尔文学奖评奖的倾向性来看,除非诺奖评奖的取向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欧茨近几年内,甚至这辈子都未必能获得这个大奖了,至少因为:1.欧茨是女性,而诺奖2004年刚授予一位女性耶利内克,不大可能接连授奖给女性;美国最近一位诺奖得主托尼?莫里森也是女性,尽管诺奖近年来有更重视女性的倾向,但毕竟还是更多地授奖予男性作家,因而连续授奖给美国女作家的可能性也不大。2.欧茨在该奖评委会之外得奖呼声太高,而诺奖近些年来往往授予尚未得到广泛关注、甚至鲜为人知的作家。3.欧茨的作品较为畅销,而诺奖不大喜欢畅销作家。4.欧茨是美国白人作家,而近年来诺奖往往授予弱小国家或有多元文化背景的少数族裔作家。
从文学创作本身来看,欧茨已经是当今世界文坛公认的最重要的少数作家之一。这一点既早已得到世界文坛的公认,也早已得到中国文学创作、研究、出版界的重视。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欧茨获美国全国图书奖的长篇小说《他们》(1969)、《奇境》(1971)等力作便已与中国读者见面,其中《他们》一度还成了畅销书,许多报刊上都曾刊出她的中短篇小说、介绍她和研究她的作品的文章。近年来,她的开掘自己超凡想象力的又一个迷人的新篇章、自始至终充满神秘感的《光明天使》(1981)、凭超凡的想象力揭示深陷好莱坞泥潭之中的梦露的人生悲剧从而更加逼近真实的梦露的《金发女郎》(2000,中文本改名为《浮生如梦——玛丽莲?梦露文学写真》)、反映文学与通俗文化很少触及的当代美国富裕的中年人在生气蓬勃的青年时代成为过去之后盛行用浪漫的或者其他可以想象出来的方式重塑自己以实现精神自救的现象的《中年——浪漫之旅》(2001)、用第一人称内心独白的手法写一个女大学生从肉体到精神的探索之路的女性体验和心理探索小说《我带你去那儿》(2002)、以内心独白的形式反映一个残酷混乱的时代里男女主人公之间文化、宗教和阶级的冲突的《文身女郎》(2003)等也都先后呈现在中国读者面前。一般说来,一个外国作家能有像欧茨这么多作品在中国出版已经够多的了,能够得到那么多中国学者、报刊、读者的关注和喜爱已经够幸运的了。然而,对于欧茨这么一位丰富而又复杂的作家,对于欧茨这么一位能令人羡慕地挖掘出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创作力极其旺盛又那么专注于写作的超级多产作家,尤其是,对于欧茨这么一位具有世界性重要地位的杰出作家,仅仅停留于目前的翻译、介绍和研究,是不够的。我们有必要一直跟踪她的创作,并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长江文艺出版社决定一次性推出五卷本欧茨文集,其中包括两本最新小说《妈妈走了》(2005)和《大瀑布》(2004)、一部20世纪90年代的小说《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1993)、一部小说集《鬼魂出没:怪诞故事集》(1994)以及一本最新文论集《直言不讳》(2005)。之所以选择这五本书,旨在通过这一文集对欧茨有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既能及时跟踪欧茨创作的最新状况,又能一睹国内评介相对较少的欧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创作,领略作为杰出的短篇小说家的欧茨的经典的鬼故事和令人心寒的心理恐怖小说的艺术性,还能了解一直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大学里任教的欧茨教授对文学,尤其是小说的坦率观点以及对文坛和文化现象的看法。 多产而又多才多艺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1938年6月16日生于纽约洛克波特,在纽约州北部她父母的农场里长大,上了她母亲上过的同一所单间校舍。这一跨越尼亚加拉和伊利县的纽约州北部农村地区,曾受到大萧条时期的严重冲击。这里仅有的工业经常遭受关闭和停业之苦。农场家庭拼死拼活地干,只是为了维持缺吃少穿的生活。年轻的乔伊斯喜爱农场乡间的自然环境,对读书和写作表现出了超过她的年龄的兴趣。尽管她父母所受教育很少,但他们都鼓励她的雄心壮志。她经常表达对她在纽约市外的乡村那工人阶级的童年生活的强烈怀恋,承认她的童年是在“天天为生存而挣扎”。14岁时,祖母给了她第一台打字机,她便开始有意识地做好准备,从高中到大学“创作一部又一部小说”。她转学到洛克波特的中学时,便迅速变得出类拔萃。她是个优秀学生,为中学报纸供稿,获得了上锡拉丘兹大学的奖学金,在那里读英语专业。她19岁在锡拉丘兹大学求学时,在由《小姐》杂志主办的大学短篇小说竞赛中获胜。由于学习成绩出众,在毕业典礼上,她作为毕业生代表致告别辞。获学士学位后,她用一年时间获得威斯康星大学硕士学位。在这里她与雷蒙德?J.史密斯相遇,追求三个月后结婚。
1962年,夫妇俩在密歇根州的底特律定居,欧茨在底特律大学任教,密切关注着20世纪60年代席卷美国许多城市的社会骚乱。底特律市爆发中的社会紧张局势在她看来是动荡不安的美国现实的一个缩影。她的处女作,短篇小说集《北门畔》(1963)和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颤抖中坠落》(1964)先后问世。她早期最优秀的小说,“人间乐园”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他们》,加上随之而来的一大批长篇和短篇小说,都出自她在底特律的经历。“底特律,我‘了不起’的题材,”她曾写道,“造就了我这个人,因而也造就了我这个作家——不论是好是坏。”1968年,夫妇俩横穿底特律河移居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温莎,她开始在温莎大学任教。随后,她在担任全职教学工作的同时,经常以每年两三本的非凡速度出版新书,她的许多小说都很畅销,她的短篇小说和评论文章则稳固了她的名声。她年仅三十多岁便成为美国最受尊敬、最有声望的作家之一。
在加拿大期间,夫妇俩创办了一家小出版社,并开始出版一份文学杂志《安大略评论》。1978年他们移居新泽西后,继续投身这些活动。1978年起,她一直在普林斯顿大学写作项目任教。她的文学创作持续高涨。目前她是普林斯顿大学罗杰?S.伯林德杰出人文教授,继续与她那相濡以沫了近40年的丈夫住在普林斯顿。
作为美国最多产、最多才多艺的当代作家之一,欧茨写出了当代一些最有争议、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文学作品。她至今已出版各类作品一百多本,包括47部长篇小说与中篇小说(其中包括近年创作的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的《大嘴丑女孩》等五部长篇小说和以罗莎蒙德?史密斯的笔名出版的一系列实验性的悬念小说)、29部短篇小说集、八部诗歌集、八部戏剧作品集、三本小故事书,还有论及从埃米莉?狄金森的诗歌、陀斯妥耶夫斯基和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到哥特小说和恐怖小说等文学对象,论及诸如画家乔治?贝娄斯和拳击手迈克?泰森等非文学对象的非虚构性的文学评论和论文集12部。她的短篇小说曾被收入48种美国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她曾独立或与人合作选编包括《牛津美国短篇小说选集》(1992)、《20世纪美国最佳散文选》(1996)、《诺顿当代小说选集》(1997)等各类作品集17种。由别的作家或学者撰写的论述欧茨及其作品的传记、专著已有四种,而报道和研究欧茨及其作品的文章则在欧美及世界许多地方的报刊上随时随地可见。尽管有一些评论对她引人瞩目的多产写作颇有微词,她这样解释她非凡的生产力:“我一直过着一种非常传统而有节制的生活,绝对守时,毫无异乎寻常的事情,连安排时间都不必了。”
在回应“工作狂”的指责时,她说:“我并没有意识到工作得特别艰苦,甚或根本就没意识到‘在工作’。写作和教学对我来说一直都报偿极为丰厚,以致我都不会以工作这个词通常的意义来看待它们。”既然许多著名作家在创作的高峰期都以每年一部的速度推出新作,从来没有人怀疑或指责他们写得过快过多过滥,没有因此怀疑他们作品的质量,那么欧茨过着极其简单而又规律的教学加创作的守时生活,以两倍、三倍甚至四倍于普通作家的时间投身于写作,经常每年推出两三本新书,也就不足为奇、不足为怪了,似乎也就不必仅仅因此就怀疑或指责她写得过快过多过滥了。美国诗人兼出版公司编辑丹尼尔?哈尔波恩在论述欧茨时指出:“她是个奇才。许多人,特别是作家,面对她犹如面对新的挑战,因为她创作了如此之多的作品。但是,真正让他们感到震憾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她的每一部书都因其高水准而令同行惊叹不已。”一般说来,作家一定时间段内创作的数量与其质量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一个作家花数十年甚至一辈子的时间创作一部作品,并不能保证那部作品就是一部杰作;反之,一年写出一部或一部以上的作品,也并不一定意味着那样的作品不是高水准的佳作。
小说成就最高, 影响最大
欧茨的各类创作中,以小说方面成就最高,影响最大,广受好评,屡屡获奖。她除了两度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最后提名外,置景于20世纪60年代种族动荡的底特律的她的早期小说《他们》,获1970年美国全国图书奖。《黑水》(1992),一个基于肯尼迪-查巴基迪克丑闻的故事,1993年得到了普利策奖提名。她的《鬼魂出没:怪诞故事集》曾获1995年世界最佳幻想作品集,《我生活的目标》(1994)获1995年福克纳笔会小说奖最佳小说提名。她畅销全美的《金发女郎》(2000),是一部关于美国偶像玛丽莲?梦露的史诗性作品,获2000年全国图书奖提名和2001年普利策奖提名。她的《在震惊中》(2000)获2001年布兰?斯多克最佳中篇小说提名,《大瀑布》(2004)获2005年英国奥兰治小说奖最佳小说提名。她还曾获美国文学与艺术学院颁发的罗森塔尔奖、邓根农基金会颁发的短篇小说雷奖,曾获古根海姆研究员奖金、欧?亨利短篇小说连续成就奖、埃尔默?霍尔莫斯?鲍布斯特小说终身成就奖、马拉默德笔会终身文学成就奖。1978年起成为美国文学与艺术学院院士,2003年获英联邦杰出文学贡献奖和凯尼恩文学成就评论奖。
欧茨早期的短篇小说集奠定了她在短篇小说这一文学样式上和整个美国文学界的重要地位。此后,她在许多样式和风格上进行实验,因多才多艺和作品的多样性、作品中对暴力的批判和出版上的多产而获得广泛赞扬。从长篇小说《奇境》开始,欧茨的创作思想和创作手法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奇境》和短篇小说集《婚姻与不忠》(1972)是欧茨旨在颠覆“孤独自我的神话”及其派生的“孤立艺术家的神话”从而在艺术与社会、公众以及文化传统之间寻求关联的艺术观的一个出发点,体现了作家强烈的社会道德责任感和文化传统意识。20世纪80年代初,她以由《美好的花朵》(1980)开始的系列小说令评论家和读者大为惊讶。她在这一系列中彻底改造了哥特小说的惯例,利用它们来对美国历史的整个流程进行重新想象。探索个性较深层的隐秘之处并阐明偶尔突发的性欲与心理侦探小说的方式的小说《转折点》(1984)和《玛丽亚的一生》(1986)则利用她家庭和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作为创作素材,从女性的视角对女性经历进行探索和研究。同样令人感到突然的是,到20世纪80年代末,她又以一系列雄心勃勃的家族纪事小说,包括行文风格复杂多变、悲剧与救世力量不断角逐的《你必须记住这一点》(1987)和聚焦于一对跨种族青年的恋情的《因为那是痛苦的,因为那是我的心》(1990),回到了她所熟悉的现实主义领域。
广收博取, 不囿于任何一隅
20世纪的世界文坛,文学创作由现实主义急速向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发展,各种各样的文学流派风起云涌,各领风骚,各种各样的在创作形式、技巧、语言等方面的创新实验如火如荼,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的蓬勃发展,使文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其中在创作形式、技巧、语言等方面的创新实验,也极大地丰富了文学创作的表现手法。然而,当这种创作实验在某些后现代主义作家那里发展到不顾作品的内容而仅仅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形式而形式的极端时,那样的文学便逐渐成为人们无法卒读因而也不愿去读的艰深晦涩的封闭的文字游戏了。物极必反,到20世纪末,世界文坛便兴起一股现实主义回归的潮流,当然,此现实主义已非原先的传统的现实主义,而是经历了一个世纪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洗礼后的现实主义。
欧茨博览群书,无论是具有现代主义思想或倾向的弗洛伊德、尼采、托马斯?曼、陀斯妥耶夫斯基、麦尔维尔、普鲁斯特、萨特、乔伊斯、福克纳、弗吉尼亚?伍尔夫等思想家和作家,还是斯汤达、福楼拜、马克?吐温、德莱塞、法雷尔、斯坦培克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对她都有很大的影响。作为一个作家,欧茨的成长和成熟期恰恰就在后现代主义文学迅猛发展并达到高峰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所以她自然而然地置身于后现代主义文学潮流之中。欧茨是一位富有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家,她善于学习、吸收从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各种各样的文学创作形式、流派、表现手法,但从来不拘囿于任何一隅,而是在写作中根据需要借鉴采纳的同时,不断探索,进行自己的实验和创新,因而她的作品呈现出了非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她在创作中可以轻松地从一种风格和手法转换到另一种风格和手法,可以得心应手地在一部作品中使用多种风格和手法。在她迄今为止的创作生涯中,各类文学批评家曾给她贴上现实主义、自然主义、超现实主义、心理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传统派、实验派、哥特派、女权主义等五花八门的标签。在这方面,她不得不令人联想到福克纳。在许多方面,都可以如英国《卫报》上的一篇文章所说:“她类似于女福克纳,为她的领域做着福克纳为他的领域做过的事情。”其实,福克纳和欧茨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有非凡的文学天才,加上他们忠实地描绘复杂多变的生活的态度的需要。这种天才加上需要使他们不可能局限于某一种流派、创作手法或风格,所以,试图给他们这样的作家贴上一张什么主义或什么派的标签或归为某一类别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只有就他们某部具体的、独立的作品去体会、分析、把握其中的创作特色,才是切实可行的。 双重身份, 多种效应
欧茨具有学者和作家的双重身份。作为学者,她有在文学创作实践基础上的文学论著。作为作家,她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自觉运用某些理论观念。这二者的结合,使她的理论与文学创作独具个性,最终在某种意义、某种程度上重新定义了文学。她并不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而是身处后现代时期的学院,受到后现代主义各类思潮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参与开创或借鉴了元叙述、互文性、戏仿、拼贴、断裂、颠覆、碎片化、去中心化等后现代主义文学的新手法。与此同时,她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作家,能较为辩证地看待后现代主义诸问题,并没有沉溺于极端的后现代主义文本、文字游戏,没有身陷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的虚无主义,没有把语言表现得荒谬、无条理、不合逻辑、甚至毫无意义,没有否定语言的象征力量,没有以嘲笑的态度表现一切,没有让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会产生的正常期待都落空。纵观欧茨的创作,可以看到,她在创作中根据题材、内容的需要而采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各种形式和技巧,而现实主义则始终是她的作品的主旋律或主要的基调,即使在她那些实验意味很浓的作品中,仍然可以感受到一定的现实主义气息。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感,使欧茨认为:“一切艺术都是有道德意义、有教育作用、有解说功能的。艺术教化人生。”她的作品能拓展人类的视野,对人类的未来投以极大的关注,在深层有着启人深思的哲理性和批判性。
虽然她自称“严肃作家”,以区别于旨在娱乐或宣传的作家,但她的小说仍然吸引了广泛的读者,许多作品都曾登上美国和世界上的多种畅销书排行榜,其中《我们是穆尔凡尼家人》(1996)曾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榜首。她这么一位严肃作家的严肃文学作品,经常像许多后现代主义作家那样,采用诸如凶杀、强奸、暴力、偷情、走向堕落等题材和侦探、推理等通俗小说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人生、对社会、对美国、对人类命运的严肃思考。例如,《强奸:一个爱情故事》(2003)审视了一对母女在处理强奸后果时母女间令人恐惧的多层面的混乱关系。欧茨给自己的作品披上这类通俗小说的外衣后,加上她的许多小说都很畅销,许多没能细心去欣赏、体会她的作品的读者就真的把她的小说误认为通俗小说了。
丰富的题材, 罕见的深度
欧茨的作品题材丰富,广泛触及了美国的社会生活,细腻地描摹美国的社会,提出了美国当代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提出了整个美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欧茨有能力抓住和反映历史紧要关头的社会精神。在她的作品中,从她出生的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萧条到六七十年代的城市动乱,冷战时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越战以及后冷战时代,到今天的美国均有所反映,像《美好的花朵》更是涵盖了六代人的生活。她的虚构世界充满了暴力和悲剧。她善于描写暴力,把人们压抑在心头的恐惧与不安诉诸笔端。她笔下的许多人物心神不宁、郁郁寡欢,常常是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身情感上的弱点的牺牲品。她看上去并不像那种会撩开日常生活面纱,会在后院看出讽喻、在比喻性的露天平台上看到真正的黑暗的作家。但是,她确实是的。她独特的天才在于她准确无误地忠实地传达人物的心理状态并把她笔下人物极其私人化的经历与更广泛的美国生活的现实相联系的能力。总的说来,欧茨侧重于反映美国中下层人的生活,尤其是反映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生活,善于以女性的审美视角表现对弱小人物,尤其是受尽苦难和屈辱的迷路或误入歧途的女性的命运的探索、同情和关切以及对她们精神蜕变的社会原因的探索,同时抨击美国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重压,指出当代美国妇女面临的困境,并对否定女性的传统观念提出质疑和抗议。《他们》在表现女性人物与暴力的关系的同时,反映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给女性造成的肉体与精神的伤害。小说抓住并反映了美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精神,揭示了暴力之下隐藏的女性的悲哀与无奈。欧茨能够用晓畅明快的语言清晰地表达出一个地方的情绪和人的心灵骚动狂暴的状态,把人类的体验推到一个常态的边沿,让疯狂和神秘的潮水涌进来。她宣称,通过写作或自我表达行为,个人与群体,与分享“声音”的人们,进行了交流。她的“声音”是鼓励、坚持、激情和艺术的语言。
作家写小说,总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或多或少地写出自己直接或间接的体验。有的小说仅仅是作家个人的体验而已,有的小说则同时可以是某一时代某一地域某一群体或阶层的人们的集体体验,有的小说则更可以同时是跨时代跨地域跨阶层的人们的体验,有的小说甚至同时可以是全人类带有普遍性的体验。欧茨与世界文学史上许多杰出的前辈一样,能写出某种程度上堪称那种同时可以是跨时代跨地域跨阶层的人们的体验的小说,因而为世界各地涵盖几代的众多读者所喜爱。她把自己的精神和大众的精神系在一起,写出了较全面、真实地反映现实的作品,描绘出了一幅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内涵的社会画面,具有罕见的深度和力度,其中表现出的开诚坦白、直言无畏、充满生活激情的风格,震撼人心。欧茨具有非凡而丰富的想象力。她的小说常常虚构得像真实发生的事,有时看起来甚至让人觉得比客观现实还要真实而令人信服。这是成功的想象和虚构。她以逼真的笔法描写了物欲横流的美国社会现实及其中的人们的命运。今日中国社会中的某些方面和某些阶层的人们,似乎也被欧茨写进了她的小说。她的小说中的某些画面、现象或主题与当今中国社会的某些侧面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甚或对应性。由此可见,欧茨叙写个人体验的同时,还写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和问题,而不局限于一时一地的状况,这就是一个杰出作家的伟大之所在。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曾经说过:欧茨在文学创作上一心一意又讲究效率,而不是匆忙地为了多产而多产;假如“女文人”这一称谓存在的话,那么在美国这个国家,她就该首先得到它。
部部堪称力作 部部可读耐读
这套欧茨文集中收入的五部作品,部部堪称力作,部部可读又耐读。《妈妈走了》是一部坦诚的、充满激情并极其个人化的情感小说。31岁的单身女主人公走着性解放的路,经济上自己赚自己花,过得逍遥自在,从来没把母亲当回事,也从来没把自己当女儿。然而有一天,母亲暴死,令她内心产生极大的震撼。在悲痛与懊悔中,她开始反思母女关系和自己的过去,在挖掘出自己过去从未注意到的秘密的同时,竟在内心逐步培养起一种深深的爱。《大瀑布》写的是家庭危机,反映的不仅是家庭的历史,同时还有美国灰暗的过去。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一个丈夫把自己新婚的妻子留在蜜月套房里,独自钻入尼亚加拉瀑布后失踪。妻子在等待丈夫回归的过程中与一位律师产生了爱情。随后引出了家庭、父母与儿女的关系,隐情、罪恶、谋杀、欺骗、诉讼、复仇……还有放射性废料。《鬼魂出没:怪诞故事集》收入曾创作出许多20世纪美国最佳短篇小说的欧茨的16篇小说,展现了作家纵横驰骋的创造力的另一面,既有经典的鬼故事,又有令人心寒的心理恐怖小说。欧茨善于描写人心理上的阴暗面,技巧娴熟,行文很有节制,情节紧凑,层次分明,把这类小说提升成为精致的文学。《直言不讳》是欧茨的第九部非虚构作品集,收入38篇文章,其中论及的有西尔维娅?普拉斯、穆里尔?斯巴克斯、帕特里西娅?海史密斯等有争议作家,威廉?特拉弗、E.L.道克特罗、石黑一雄、迈克尔?康纳利、艾里斯?塞博尔德等各具天才的作家,勃朗特、海明威、罗威尔、拳王阿里等文化偶像,唐?德里罗和梭罗的作品。欧茨认为:散文是一种音乐,音乐创造“情绪”。她在这部文集中坦率表达了自己对文学,尤其是小说的观点,表达了对文坛和文化现象的看法。《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则是我们最后要稍加分析和欣赏的欧茨的一部力作。
引起过轩然大波的《狐火》
1996年,加拿大一所名叫密尔顿区高中的中学里一个十二年级男生把英语课上用到的一部小说带回家,结果引起他父亲杰克?休伊斯曼的强烈不安。休伊斯曼组织了一个名叫父母反对有伤风化教育的团体,试图禁止在学校使用这部小说。
休伊斯曼及父母反对有伤风化教育团体的成员们向当地家庭派发了六万份长达16页的传单,以想象得到的最耸人听闻的笔调抨击此书。传单第一页以小报般的大写字母疾呼:“看看里面就会看到我们的孩子在密尔顿区高中(很快就会在你们当地高中)都在看什么书。”三页传单内页则提供了从该小说中摘出的令休伊斯曼深感冒犯的骂人脏话和思想。“该小说充其量只不过是从美国进口的廉价的性交手册罢了。传单还指责小说赞美了其中的主角的同性恋行为”。它指控校方“滥用权力把不厌其烦的性交强加给他们社区”,“教师则是在利用这种材料准备和录取受害者”。休伊斯曼及其团体在宗教力量的支持下起到了一些作用。
校方据理力争,指出该小说适合十二年级学生,应该继续作为该校高级英语计划的一部分。专门为此争端成立的由当地教育工作者和另外一所中学管理人组成的地方评论委员会1977年初发布评判结果,裁定支持该书。
在加拿大引起如此轩然大波的,就是美国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1993年推出的长篇小说《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
《狐火》是20世纪50年代生活在纽约州北部的一个蓝领小镇上贫穷的五位白人少女组成的帮派兴衰的历史记录——一个滴血盟誓的姐妹组织的秘史。她们在一个充斥着酗酒、失业和针对女性的暴力的社区里成长。她们从未在这个世界占有一席之地,这个世界仿佛从来就是要诋毁她们、毁灭她们,因此五位少女结血为盟,起初是为了自我保护,共同抵御世俗社会及其压迫者。她们当众羞辱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性虐待的一个数学老师。她们痛打一个要强奸其处于青春期的侄女的男人。她们利用以性为诱饵引诱好色成性的男人上钩所得的钱财为基础共同生活。这帮少女对自己先期的得手飘飘然了,很快就失去了控制。她们要为了自豪感,为了权力,为了向世界复仇而献身。她们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跟随着她们的头头急剧滑向与日俱增的暴力和不加选择的犯罪之路。数年后,她们的老大做出灾难性的报复行动使她们每个人的生活都陷入一片混乱。然而,正是在暴力、性虐待、剥削和复仇的场景中,蕴含着这部小说最强大的力量:细腻而又令人惊讶地表现了把“狐火”帮的少女们联结在一起的纽带——尤其是故事的叙述者马迪和长腿之间的纽带。小说充满激情而又无情……时而引人入胜、时而令人震惊地展现女性的愤怒、勇气和坚毅。
小说由天文学家的助手,已人到中年的马迪?沃尔茨,通过天文学家所说的“回忆时间”的棱镜来讲述她的故事——“现在开始讲述是因为我有了合适的远视仪器”。这指的就是时间的视角。她回顾了自己身为“狐火”帮成员的岁月。作为一个青少年,马迪以一种麻木的、否定自我的方式献身于帮派。戈尔迪典型的女性化的身体掩盖了自己暴烈的、易爆发的脾气。兰娜长一头玛丽莲?梦露式头发,背着切斯特菲尔兹牌小提包。丽塔胆小如鼠,她受到的羞辱导致了“狐火”帮的第一次复仇行动。不过,首先,这是长腿?萨多夫斯基的故事,她身材苗条、极具诱人的冷艳之美,她的胆量、体力、仇恨和所受到的伤害使她成为“狐火”帮最引人注目的人物。她拥有领导的品质、令人激动的心、颠覆性的力量和真实的勇气,这使她堪称现代小说中最生动、最重要的女主人公之一。少女们不明白的是,“狐火家园”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姐妹团体的梦想。她们的头领长腿萨多夫斯基,尽管拥有她那样的才智、狡黠和理想主义,最终由于太不顾及后果——由于她那独特的“美国性”而过于盲目,必定难以成功。马迪所喜欢的长腿身上的那些品性正是使长腿盲目的品性。正如马迪所注意到的,“狐火”帮的少女从天真烂漫的无辜走向过早的犯罪,她们自己对这种转变几乎毫无察觉;她们起初是成人的受害者,极易受到成人残酷的反复无常的伤害,后来她们自己却变成了精于算计的施害者。“狐火”帮这个远离好色之徒和压迫者的避难所,其熊熊燃烧的解放的怒火显然烧得太旺太烫而难以为继。她们不断利用性交来提高赌注,发展到最后居然是一次最荒谬的暴力行动,针对一个想毁灭她们的黑社会进行最后一次悲剧性的抵抗,一个攫取100万美元的疯狂计划。这使得马迪?沃尔茨都不敢跟着去了。她成功地脱身而去。 心里的书名是“我的哈克?费恩”
就像塞林格在其名作《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捕捉到了一个男少年那愤怒而离群封闭的声音那样,欧茨的《狐火》传达出了一群受虐待的少女顽强的、毫不动情的声音。她们的语言中虽然充满了污言秽语,但仍然传达得十分到位——多半以高度可信的对话来传达。
《休斯顿邮报》把《狐火》看作是“对逼迫其最弱小的成员把法律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社会的有力控诉”,并指出“小说还探讨了帮派生活的悲剧性特点以及受压迫的年轻女性是如何相互关联的”。
《狐火》与色情或性交手册无关,虽然通过摘出其中一长串骂人脏话容易引起父母的焦虑。细心阅读可以发现,小说敏感地叙述了努力想进入一个并不关心她们的世界的少女们的挣扎和挫折。一长串骂人脏话并不能说明什么。词语如果不放入具体的上下文中就不能确定其意义。《狐火》阐明了激情的重要性,阐明了充满激情地投入的重要性……它传递的信息令人敬畏——就像欧茨那充满洞察力的理解和不断用语言来探险一样令人敬畏。欧茨的部分天才就在于她灵敏的听觉。她善于倾听人们,尤其是年轻人之间的交谈。而对于像这部书中少女帮的成员之间的谈话,确实令许多人感到不安,人们宁可对这样的少女一无所知。
就在《狐火》在加拿大闹得不亦乐乎的20世纪90年代末,欧茨和美国首都华盛顿某中学学生们讨论《狐火》。男女学生对此小说反响积极而热烈,说它尽管置景于20世纪50年代,但对当前的生活来说仍然显得很真实,对当时青少年文化生活而言,所缺的只是毒品的泛滥。这次讨论对欧茨而言是感情上的巨大回报,令她无比兴奋。
欧茨在为弗兰克林图书馆第一版写的专文中说过,在她创作这部小说的那几个月里,她心里的书名是“我的哈克?费恩”。“我以前从未写过在叙述上如此充满传奇性和冒险精神又直面现实的小说;我以前从未写过像日记那样重现一个故事的小说,也从未写过青少年在其中表达得如此坦白、如此诙谐、至少在我听来如此富有诗意的小说。马迪?沃尔茨,马迪猴子,我的年轻的替身,是个正直可靠的叙述者。就像哈克贝里?费恩叙述自己的故事那样,马迪会得到读者的充分信任——她说的是真话,她对待自己和对待别人一样毫不留情。小说里发出的是青少年的声音——有充足的理由对大多数成人,对一切既定制度都不信任。‘狐火’帮的马迪和她的姐妹在她们的头领长腿萨多夫斯基的魔力的感召下,凭其少年的未经检验的乐观主义——她们的‘美国性’——类似于哈克贝里?费恩。那天真烂漫的热情的品质,那过去不会给未来投上阴影的感觉,比我们拥有更悠久历史的欧洲人羡慕我们的一种品质,也是我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如今在我身上似乎并不比我在马迪的年龄时弱,在许多方面与她并无多大不同。做一个‘美国人’就要感到你的生活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你只需行动。”
欧茨的这番话自然会使读者立刻想到让她无比崇敬的马克?吐温的伟大经典,“在美国文学中空前绝后的、占据着独一无二的位置”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讲的是美国男孩的故事,而《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美国少女们的故事,她们有时顽皮、更经常地是心神不安地与一个男性和成人操纵的世界作对。
所有的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一定意义上都可视为作家的自传。只不过其自传的性质不同,有的更大程度上是作家真实生活经历方面的自传,有的是作家精神思想上的自传,有的则是作家感情体验上的自传。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一定程度上三者兼而有之。《狐火》就像欧茨更早的小说《玛丽亚的一生》、《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和《因为那是痛苦的,因为那是我的心》一样,具有作者对自己在纽约州北部的少女时代的深刻记忆的感情上的起源。它置景于一个虚构的城市哈蒙德,那也是《因为那是痛苦的,因为那是我的心》发生的地方,几乎和《你必须记住这一点》中的奥里斯堪尼一样,兼具洛克波特和布法罗这两个城市的许多特征。欧茨少女时代在乡村的家就地处这两座城市之间,但距洛克波特更近。她的许多亲戚都生活在洛克波特,20世纪50年代她就在那儿坐公交车上学。欧茨说:“洛克波特陡峭的小山,即便是那儿破旧不堪的街道、公园和公交车站,尤其是从市中心穿流而过的埃里巴奇运河的辉煌存在——让与现实相抵触的青春期的梦想进行戏剧性地测试,还有更浪漫的场景吗?就像对马迪来说那样,对我来说,‘回忆时间’的棱镜使我得以用一种我生活于其中时难以想象的方式面对20世纪50年代初的记忆。并不是说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或者是‘自白’——除了其情感层面。”她视这部小说中的浪漫故事为“我的一片心”。
窥一豹而知功力
一打开《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这本书,马上就有既严酷又抒情的感觉,充满反叛的力量,闪现着强烈的感情。
“千万千万不要说出去,马迪—猴子,她们曾经警告我,如果你告诉他们任何人,就得死。可如今事隔这么多年后,我要说出来了,还会有谁来阻止我呢?”整部小说的第一段,就是这一句话,透出一股令人紧张而又好奇的气息:是什么事情这么重要、这么隐秘、这么危险、这么见不得人,以致“说出去,就得死”?!“曾经”二字,用的是过去时,表明这是一部讲述发生在过去的事的小说。他们是谁?是她们少女帮成员以外的所有人?是所有的男人?而“事隔这么多年后”,已经没有谁来“阻止我”了,她们是死了?坐牢了?永远不会碰到了?
“毕竟,我是协助制定那些最初条例,包括上述那条警告的人。事实上,我是‘狐火’帮的正式记录者。”第二段这简短的两句话,部分回答了第一段带给读者的疑问,给了读者一个真实可信的感觉。
第三段中,“这是一份秘密文献,然而又希望它是一份‘历史’文献,真相会在其中得以永存,而歪曲、误解和彻头彻尾的谎言则会遭到驳斥。”这是当初记录下来的初衷。可是紧接着第四段,“就像我们当年是为了恶,为了复仇而作恶似的”。还有第五段,“所有与‘狐火’帮有关的谎言中,这肯定是最糟糕的!”这两段都只有短短一句话,却涌动着强烈的激情和强大的力量表明记录者马迪早已从梦中醒来,如今的看法与当年的初衷已大不相同:初衷其实是谎言!
小说一开始就语言简洁、生动、生活化、口语化,每一句都是普普通通、平白质朴的词句,但每一句都饱含激情和力量,传达出丰富复杂的信息,令人浮想联翩,都有着雷霆万钧之力,同时又激发起极大的好奇心。仅仅读个开篇,就感到这部作品的通俗小说的外衣已经披上了,让人急于往下看,想了解这个无情地报复男性的少女帮的经历。
这实在是一个简短而精彩的开篇!希望对它的赏析能引发读者阅读欧茨作品的强烈兴趣。
关于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可以说的还有很多很多,但作为五卷本欧茨文集的总序,已经说的实在是够多的了。还是赶快让读者自己去读欧茨写的文字、欧茨写的作品吧,那实在要比这篇总序精彩无数倍。 本卷序:恐怖小说的精品
左自鸣
欧茨的《鬼魂出没》分成四个部分,由十六个短篇故事组成。除三个鬼魂故事(《鬼魂出没》、《白猫》、《布赖府受到惩罚的人》)以外,其余十三个怪诞故事均以揭露内心活动为主。正如欧茨所说,“什么是‘怪诞’——什么是‘恐怖’?……我认为人的经验是最深奥的。尽管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观存在于这个世界,从自我这个角度认识世界,这个‘主体’是难以接近的,因此对别人是不真实的、神秘的。而其正面形象——所有的人都一样,从最深层的意义上说,全是陌生人。”
欧茨正是深入人的“主体”,揭露人处于不平常的环境、不平常的心态、不平常的关系中、在心态扭曲情况下产生的怪诞行为,有的故事读来令人毛骨悚然,并且留下悬念,发人深省。例如《模特》故事里自幼“父母双亡”跟姨妈生活的希比尔,突然遇到一个斯泰尔先生,在斯泰尔先生的劝诱下给他当了模特。斯泰尔先生对她特别慷慨,出手十分大方,给她的报酬越来越高,在两人的关系渐渐融洽后,斯泰尔先生开始询问希比尔的身世和她的父母亲,引起希比尔的怀疑,她渐渐意识到父亲回来了,对于姨妈一口咬定父亲已死,以及母亲死亡的真正原因产生了怀疑。为了弄清真相,她私自偷看了姨妈保存的文件,发现“斯泰尔”先生果然是她的亲生父亲康特,是杀害她母亲的凶手。这个真相对希比尔不啻晴天霹雳。她瞒着姨妈,带上“斯泰尔先生”赠送的昂贵的羊羔皮坤包,包里藏了一把尖刀,登上了被她称之为“灵车”的“斯泰尔先生”的高级豪华轿车……希比尔的心理变态,说怪也不怪,生活中的爱恨情仇往往以家庭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
反映家庭暴力的还有《罪人》、《预兆》。《罪人》描述早熟的儿子因为被父亲遗弃而煽动母亲复仇,与希比尔相比,杰科是个怪诞的形象,两岁的孩子智力和力气都大大超过了一般儿童,他善于伪装,在幼儿园里表现得与一般儿童无异。他会出谋划策,逼着母亲复仇。在《预兆》里,帕克森家的长子奎恩十分富裕,还颇有社会声望,他外表和善,但对其妻子及其他家庭成员却常常施以暴力,是个危险人物。弟弟维特尼碌碌无为,无钱无权,受到哥哥的鄙视,加上对嫂嫂的同情,被哥哥怀疑与嫂嫂私通,因而常常遭到哥哥的威胁。维特尼从来不敢登门拜访哥哥,但圣诞节前那个星期四维特尼得了一个预兆,担心嫂嫂和两个侄女出事,于是在黄昏时分硬着头皮驾车往该城另一头奎恩家的豪宅驶去。维特尼进屋后,发现除了屋后的厨房,整座屋子一片漆黑,大厅里、走道上、厨房的案板上到处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和纸盒,嫂嫂艾伦的穿着打扮与平时迥异,看见来人是小叔,似乎大大松了一口气。两个侄女忙着包装圣诞礼物,三母女兴高采烈都说奎恩叫她们到国外去度假,临走前要给帕克森家族每一个人准备一份礼物,以弥补圣诞节不能参加全家聚会的遗憾。但说到去哪里度假两个侄女的话似乎不太一致。维特尼在浴室里发现血渍,但被两个侄女以来月经巧妙地掩饰过去。维特尼见到嫂嫂和两个侄女安全无恙,放下心来,临走前,侄女把圣诞礼物提前送给了维特尼,维特尼心存感激地离开了。可是当圣诞节来临,维特尼和他的家人打开礼物的时候,等待他们的是惊喜、惊讶还是惊吓?奎恩究竟在什么地方?爱伦和她两个女儿到底去了哪里?大大小小的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一切都给读者留下了恐怖的悬念。
欧茨的另一个主题是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不协调的关系。《失明》描写了一个与朋友格格不入、对丈夫满腹牢骚、离群索居、孤独无助的老太太,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停了电、丈夫又突然死去。老太太卖掉学院的房子,躲到偏僻的乡村,与其说是为了丈夫有一个研究学问的宁静环境,不如说是为了躲避那些使她感到烦心的朋友,以及不孝顺的女儿。在不受外界干扰的家里,本来应该享受到宁静、平和、温暖、光明,但屋里却漆黑一团,到处都是危险,外部世界也没有光明,老太太把自己封闭在毫无安全感的屋里,等待死亡,心里充满恐惧。作者极为平实地描述着生活细节,却给读者不可名状的窒息感,使读者意识到现实生活的无常、无序和不可预知。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本书最后的故事《殉难》,作者交替描写一个人和一个畜生的遭遇——在保育器里受到精心呵护长大的比比女和为了生存不停地与同类斗、与天敌斗、与人类斗,从而遍体鳞伤,粉身碎骨,为了生存不惜自残以求活命的小老鼠。受到精心呵护长大的比比女成了父母赚钱的工具,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比比女忍受肉体的摧残,硬是把二十八英寸的腰束成十七英寸,然后被放到市场上拍卖。为了防止比比女逃脱,还在她的身上做了文身,这时的比比女无异于一头困兽。在拍卖场上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的眼中,比比女只不过是一条任人宰割的母牛、母猪,他们竞相加价,最后比比女被一个温文尔雅的白发老绅士买走。与此同时小老鼠正在遭受人类的折磨,作为试验品,饱受了惊吓,终于死去,而人类的试验也就以闹剧告终,对科学并无实际意义。
自称深爱比比女的老绅士跟比比女正式结了婚,起初对比比女呵护有加,渐渐地对比比女失去了兴趣,居然逼迫比比女在家接客,并把比比女囚禁起来,比比女又成了笼中的困兽。在老鼠自残面临绝境的时候,一群小孩逮住了他,把他卖给白发老绅士,老鼠过了几天温饱的日子,却不料惨绝人寰的折磨正在等着他,原来,老绅士喂饱他不是出于怜悯,也不是出于慈善,而是把他作为折磨比比女的工具。他把老鼠一寸、一寸地塞进比比女的肛门里,他和他的生意伙伴从人和兽的痛苦挣扎中得到野蛮的快乐,而受尽蹂躏的比比女还得自己清理伤口,收拾残局。故事表面看来十分荒谬、怪诞,但却揭露了所谓高级人种兽性的一面,暴露现实生活中那些有钱有势,恃强凌弱者摧残弱小,无所不用其极的丑恶嘴脸,以及肮脏卑鄙的手段。
《鬼魂出没》里三个鬼魂故事的题材各不相同。《鬼魂出没》是传统的鬼魂故事,描写两个女孩到废弃的旧宅院玩耍遇到鬼魂,一个女孩受罚,另一个女孩送命的情景。欧茨在后记中写道:“孩子们特别容易受怪异形象的影响,因为孩子们在学习如何分辨“真”,“假”;“善”,“恶”。每个小小孩子的精神体验是感情、印象、事件以及与‘意思’结合起来的‘各种形象’的万花筒。”从某种意义上说,《鬼魂出没》也许是侧重于给孩子营造一种恐怖气氛,使他们学会保护自己,远离危险。在这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真正的鬼是不存在的,但披着人皮、引诱儿童误入歧途、甚至引来杀身之祸的魑魅魍魉却无处不在,《鬼魂出没》给孩子也给家长敲起警钟:警惕暗中窥视我们的“鬼魂”,学会躲开危险,避免受害。
《白猫》里的主人公尤利斯?缪尔由于妻子过分关注波斯猫,受到冷淡而迁怒于白猫,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白猫死后,鬼魂常常出现,使尤利斯?缪尔惶惶不安,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最终出了车祸,终身残废。《白猫》的故事发人深省,只有处理好人和动物的关系,在人和动物之间营造和谐,人的心灵才能得到净化,任何虐畜的行为不但危害动物的生存,也会给人类带来灾害。
《布赖府受到惩罚的人》则描绘了为追求性爱,遭到传统势力迫害而殒命的一对情人。奎恩特和杰塞尔这一对情人生前给了渴望母爱、父爱的孤儿福罗拉和迈尔斯无私的爱,死后仍然惦记着这两个无人疼爱的孩子,鬼魂久久不肯散去。这对情人在欧茨笔下,具有维多丽亚时代的鬼魂特点,他们有善良的心,有对爱的追求,以及为爱而牺牲的勇气。他们是“美好”、善良的鬼。比起人间诸如X那样的魑魅魍魉,他们的情操自然高尚得多。
《鬼魂出没》还描写了性变态产生的反常行为(《宾果老板》),诡谲的幻觉和可怕的梦魇(《换相》),限于篇幅译者不一一赘述,留待读者细细咀嚼,慢慢欣赏,相信欧茨的故事将给读者留下无穷的回味。
欧茨的文笔时而平铺直叙,朴实无华;时而曲折离奇,诡谲玄妙,难以捉摸;展示了无穷的想象力,故事短小精悍,令人毛骨悚然,实乃恐怖小说之精品。人物、情景刻画得细致入微,有时句子短小精悍(如《掩饰》),有时一个句子长篇累牍,难理纲目,表达的确有点难度。译者虽尽力而为,因水平有限,译文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唯望行家不吝赐教,谢谢。 鬼魂出没
鬼魂出没的房子,不许入内的房子。老麦德洛克的农场。埃里奇农场。鄂尔克河畔的敏屯农场。禁止入内。警示牌上是这样写着的,但是我们却随意进入。禁止入内,禁止狩猎,禁止垂钓,否则处以罚款或严惩不贷。可我们还是我行我素,有谁能阻止我们?
我们的父母警告我们不能去那些丢荒的地方:老宅子、旧谷仓都是危险的地方,他们说。我们会受伤,他们说。我问妈妈这些房屋有没有鬼魂出没?她说,当然没有。世上没有鬼魂之类的东西,这你是知道的。她十分恼火,因为她认为我故意装作相信我本来就不相信的东西。我早已长大得不会相信那些东西了。这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孩子气——装作我还小,比实际上要孩子气得多。睁大眼睛,一脸困惑,惶惶不安。女孩子就爱搞这样的鬼把戏。当人人都认为你的想法是不能容许的时候,这就是一种伪装。你把眼睛瞪得大大的,视若无睹,就可以沉浸到梦幻里。这些梦幻让你冷汗淋漓,心怦怦地跳个不已。这些梦幻似乎并不是你自己的,想必是从什么地方,从某个你并不认识,而他却认识你的人那儿来的。
没有鬼魂,他们说。那是迷信。可是在那些我们不该去的地方瞎逛会受到伤害——老房子的地板和楼梯很可能已经朽了,天花板就要塌下来,我们会踩着钉子,或者被玻璃划伤,我们会掉下没有遮盖的井里——而且谁也说不准在大家认为空旷的老房子或谷仓里会碰见什么人。“你是说流浪汉——那些在路边搭便车的人?”我问妈妈。“也许是流浪汉,也许是你认识的人。”妈妈闪烁其辞地回答说。“一个男人,或者一个男孩——一个你认识的人……”妈妈的声音有点儿尴尬,渐渐变小。我知趣地不再追问。
那个时候,有些事情是不能说的。我从来没跟我的孩子们说过。那些事难以言表。
我们总是听父母的。他们说什么我们总是表示赞同。但我们会耍滑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和我的邻居玛利?卢?希丝金从还是小女孩的时候起到后来长大到十岁、十一岁,我们的妈妈都叫我们假小子、淘气包。我们喜欢在树林里和沿着小河边数英里地捉迷藏,我们穿过农场主的田地,窥探他们的房屋——窥探我们认识的人,窥探在学校里认识的孩子——我们最喜欢探察无人居住的房子,被封了的房子,如果闯得进去的话。尽管我们知道这些房子没有鬼魂出没,但我们总是臆想这些房子里有鬼,以此吓唬自己。只不过……
我在一个从小杂货店买来的笔记本上写作,这是一个横格笔记本,封面有花斑,就是我们以前在小学常常用的那一种本子。从前,当孩子们安安稳稳地挤在床上,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常常给他们讲故事。从前,我念的是书上的故事,因为念书上的故事比自己讲故事稳妥:好几次我把自己写的故事念给他们听,他们都被我的声音吓得睡不着,后来我自己也睡不着了。于是我丈夫就问出了什么事。我把脸藏起来,不让他看见我脸上不屑的神情,回答说:没事。
为了便于涂改,我用铅笔写。我发现自己老是改来改去,纸上都给我擦出了洞。我们五年级的老师哈丁太太常常因为我们的作业本写得一塌糊涂而教训我们。她大块头,蛤蟆脸,教训我们的时候声音深沉粗哑,幸灾乐祸。“你,麦丽萨,你有什么话说?”我站着,两个膝盖直打哆嗦。我的朋友,玛利?卢看着我一副狼狈相,捂着嘴巴笑,在座位上扭来扭去。她想说你叫这个老巫婆见鬼去吧,这样她才会尊重你。当然,谁也不敢对哈丁太太说这样的话。就连玛利?卢也不敢。“你有什么话可说的,麦丽萨?交的作业本写得潦潦草草?”我的作业分数从A降到B。哈丁太太用红笔在本子上猛地打了一个大大的“B”,把本子弄出一条褶痕,嘴里发出满意的咕哝:“我对你期望越高,你使我失望越大。”哈丁太太总是这样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的话,比前几天刚听过的话记得还要清楚。
有一天早晨,一个漂亮的老师来给哈丁太太代课。“哈丁太太病了,今天我来代课,”她说。我们看出她神色紧张,她有秘密不肯对我们说,我们只好等待。过了几天,校长亲自来告诉我们说,哈丁太太再也不会回来了。她心脏病突发,死了。他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们,仿佛我们还是小得多的孩子,听了这个消息会惶惶不安。玛利?卢和我目光相遇,对着我挤了挤眼睛。我坐在书桌后面,一股莫名其妙的感情涌上心头,一股像蜜一样甜蜜的暖流从头顶一直顺着脊梁骨往下流。我垂着头,双手紧握,和班上其他同学一起喃喃祈祷:我主在天之灵啊。可我的思想却如野马奔腾,不知道飞向何处去了。我知道玛利?卢也一样。
在回家的校车上她在我的耳朵边悄悄说:“那是我们造成的,不是吗?——那个老肥婆哈丁!可我们不会告诉任何人。”
***
从前,有两姐妹,一个长得很漂亮,一个长得很丑……虽然玛利?卢不是我的姐妹。而且,说实在的,我也长得并不丑。只不过有点儿面黄肌瘦,一张小脸上的五官挤在一起,一对黑眼睛挨得很近,几乎没有睫毛,鼻子也没有好模样。一脸渴求而又得不到满足的神情。
但玛利?卢确实长得漂亮。尽管有时她很粗鲁,笨手笨脚。她一头丝一般的金黄色长发,人人见过都难以忘怀。多年以后还历历在目……如果要在人丛中把她认出来,只要看准那一头浅色的金发,绝对错不了……
彻夜不眠,但是我喜欢。我夜晚写作,白天睡大觉。我已经到了只睡几个小时就足够的年龄。我的丈夫去世快一年了,孩子们东分西散,像所有的孩子们一样,各自为自己的私生活奔忙。没人打扰我,没人管我的闲事,没有邻居敢于走来敲门,看看我是否有毛病。有时候,从镜子里浮现出一个不速之客的面孔,一个陌生人的面孔。一张饱受蹂躏、皱纹满布、眼睛深深陷进眼窝里的脸,眼里总是衔着泪花,总是或惊讶、或沮丧、或为难地眨个不停——但我迅即把目光挪开。我没有必要盯着这张脸看。
不错,你们全都听说过老人自负的话。只要相信自己还年轻,在岁月沧桑的脸后还有一颗年轻的心——还只是个孩子,那就会十分天真烂漫。
那时,我还是年轻的新嫁娘,我感到幸福,双眸闪亮,面孔绯红,几乎说得上漂亮了。星期天我开车到乡村度假。我知道他想和我做爱,他和我一样害羞,一样笨手笨脚。可是,他想和我做爱。我穿着长统袜高跟鞋跑进玉米地里,我在玩做女人的游戏,这女人我永远做不来。玛利?卢?希丝金做得来,我丈夫从来不认识的玛利?卢做得来。我气都透不过来,吓怕了,是风穿行在玉米秆中的声音。干燥的玉米秆窸窣窸窣地响,像你说不清道不明的喃喃细语,令人发毛。他抓住我,企图把我搂在怀里。我抽泣着把他推开。他说,错在哪里?上帝啊,错在哪里?仿佛他真的爱我,仿佛他的一生就以我为核心了。而我却明白我永远不配,不配这份爱,不配他这么看重我。我知道,我只不过是麦丽萨,是男孩子不愿多看一眼的丑姑娘,有朝一日他会明白受了欺骗。我把他推开,说,走开!别碰我!你让我讨厌!我说。
他往后退。我掩面而泣。
可后来我还是怀孕了。而且就在几个星期之后。
在荒废的宅院背后,总有许多故事,而且总是凄凉的故事。因为农场主破了产,只好移居他乡。因为死了人,农场维持不下去,又没人愿意购买——就像河对岸的麦德洛克农庄一样。麦德洛克先生七十九岁去世,麦德洛克太太不愿意把农庄卖掉,独自住在那儿,直到乡村卫生管理处来人把她弄走。太可惜了,我父母说。可怜的女人。他们告诉我们永远、永远别到麦德洛克家的谷仓或者房屋里乱逛——麦德洛克夫妇还住在里面的时候,房子就已经岌岌可危,急待修缮。
据说,麦德洛克太太发现丈夫仰面朝天,两眼圆睁,眼球突出,嘴巴张开,舌头伸出来死在谷仓里,就神志不清了。她去找他,发现他这样死了。从此缓不过劲来。从此摆不脱当时的惊惧。为了她好,他们只好把他送进州立医院(他们说的),把房屋和谷仓封起来。到处长出高高的野草。各种蓟草疯长,春天是蒲公英,夏天是卷丹状植物。我们开车经过的时候,我老是盯着那幢房子,眯细眼睛注视,免得看见什么人从一扇窗户往外瞧——一张脸,一张苍白、转眼就不见了的脸——或者一条黑影爬上天面,躲到烟囱后面—— 玛利?卢和我感到纳闷的是,究竟那屋里有没有鬼魂出没,老头儿死去的谷仓里闹不闹鬼。我们蹑手蹑脚地在周围窥探,情不自禁要走过去,每次都越走越近,越走越近,直到有东西把我们吓一跳,才互相抓得紧紧的,推推搡搡穿过树林飞奔回去。终于,有一天我们接近了屋子的后门,从一扇窗户往里瞧。玛利?卢走在前面,她说别怕,没人住在屋里,没人会把我们抓起来。贴有告示不许入内也不要紧,警察不会逮捕我们这个年龄的孩子。
我们探察了谷仓,掀开木头井盖,把石头扔进井里。我们唤猫,但那些猫不敢走近让我们抚摸。它们是谷仓里的猫,瘦骨嶙峋,一副病容。县法院的人说麦德洛克太太让十几只猫和她一起住在屋子里,把屋子搞得乌烟瘴气,臭哄哄的。那些猫不肯过来,把我们气坏了,就朝它们扔石头,它们喵喵地叫着四散奔逃——讨厌的肮脏东西,玛利?卢说。我们再次爬上麦德洛克家厨房用油毛瓦盖的天面,只是为了好玩,玛利?卢还想顺着大天面爬到房子的顶端,可我害怕了,说,别,别,求你别爬了,别爬,玛利?卢,求你啦。我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古怪。玛利?卢只是对我望了望,没有像平时那样打趣或挖苦我。天面十分陡峭,我不知道她会不会跌伤。我看见她一脚没踩稳,滑下来,摔倒了。她跌下来的时候,我看见她惊慌的面孔,飘散的头发。我知道没救了。你这人真没趣。玛利?卢掐了我一下。可她没上大天面。
后来,我们就在谷仓之间跑来跑去,拼命扯起嗓门大声叫嚷,为的是好玩,只是为了好玩,玛利?卢说。我们把东西扔到一堆。破损的农具、残破的马具皮革、一把一把的稻草。农场的牲口已经多年不在了,但它们的气味还十分冲鼻。干了的马牛粪便像一层泥土。玛利?卢说:“你知道我要干什么——我想把这个地方烧掉。”她望着我,我说:“好吧——做呀,把它烧掉。”于是玛利?卢说:“你以为我不敢?——给我一根火柴呀。”我说:“你明明知道我没有火柴。”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觉得一阵冲动直冲脑门,喉咙痒痒的,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我说:“你疯了——”而玛利?卢却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才疯呢,笨蛋——我只不过试你一下而已。”
玛利?卢长到十二岁的时候,妈妈讨厌起她来,总想让我和她作对,于是我跟别的女孩交朋友。玛利?卢嘴巴不甜,妈妈说。玛利?卢不尊敬长者——连自己的父母也不放在眼里。妈妈猜想玛利?卢在背后笑话她,说我们大家的坏话。她厚颜无耻,骄傲自大,是一条精明的犟驴,有时候粗鲁得跟她的兄弟一个样。为什么不交别的朋友?为什么她站在院子里一叫,我就要跟着跑?希丝金一家子简直就是一堆白人垃圾,比他种出来的那块地强不到哪儿去。
在镇上,在学校里,有别的女孩子在场的时候,玛利?卢对我总是不屑一顾。这些女孩子住在镇上,她们的父亲和我们的父亲不一样,不是农民。但是,一坐上回家的校车,她就挨着我坐,仿佛没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而我则帮她做作业,如果她需要我帮忙的话。有时候我也恨她,但是过后她对我一笑我又原谅了她。她说:“嗨,丽萨,你生我的气了吗?”我做个鬼脸,说没有,似乎她这样问对我是个侮辱。玛利?卢是我的姐妹,有时候我这样假装。我自己编了个故事说给自己听。故事里我和她是两姐妹,长得一模一样。玛利?卢有时候也说她想离开她那个家,那个该死的家,和我住在一起。可是过了一天,或者一个小时,她就沉下脸来,凶相毕露,搞得我差点哭起来。希丝金一家子都是卑鄙下流的种,都脾气暴躁,她还常常这样对人说,仿佛她以此感到骄傲。
她的头发是淡淡的金黄色,在阳光照耀下,几乎是白色。我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她的头发扎成辫子,盘在头上——是她祖母帮她扎的,她讨厌辫子。像那些该死的蠢儿童读物里格雷特尔或白雪公主的画像一样,玛利?卢说。长大一点后,她把辫子放下来,让它一直往下长,几乎长到了臀部。这条辫子真美——丝一般柔软亮泽。有时候我梦见玛利?卢的头发,可是这些梦十分混乱,我醒来后记不得究竟那个长着一头金黄色、丝一般头发的人,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我躺在床上好一阵子,理清思绪,然后才想起我的好朋友玛利?卢。
她比我大十个月,高一英寸左右,重一点,不胖,但是有肉,结实。上臂像男孩子一样有一小块、一小块硬邦邦的肌肉。她的蓝眼睛像水洗过的玻璃,眉毛和眼睫毛几乎是白色的,她长着扁平的鼻子,斯拉夫人的颧骨和一张由心情而定,或甜蜜、或油滑、或疯傻的嘴。可是她不喜欢她那张脸,因为她的脸是圆的,她看着镜子里的脸把它称为月亮粑粑,尽管她明明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大男孩不是对她吹口哨吗?校车司机不是和她打情骂俏——把她叫做“金发妹”吗?他可从来不给我取个什么绰号。
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妈妈不喜欢玛利?卢来访:她不信任玛利?卢,她说。认为玛利?卢也许会偷东西,或者把鼻子伸进屋子里不欢迎她去的地方。那个女孩会把你带坏,她说。但这些都是说来说去听腻了的废话,因此,我根本不爱听。要不是怕把事情弄得更糟,我会对她说你疯了。
玛利?卢问我:“你就不恨她们?——你妈妈和我妈妈?有时候我但愿……”
我用手捂住耳朵,不听她的话。
希丝金一家子住在离我们两英里开外的地方,在道路偏远的一头,路在那儿变窄。那时候路面没铺,冬天从来不铲雪。我记得他们的谷仓和黄色的贮料垛,我记得奶牛去饮水的泥泞池塘,他们春天里搅拌的粪肥。我记得玛利?卢说过,但愿这些奶牛全都死掉——他们总是生这种那种病——这样,她的父亲只好放弃,把农场卖掉,他们就可以搬到镇上,住好房子。我感到受了委屈。她说这番话,似乎已经把我忘了,要把我扔下。见你的鬼去吧,我小声说道。
我记得希丝金家厨房升起的袅袅炊烟从焚烧木材的炉灶里升腾而起,直上冬季的云天,像你吸进的一口气,越吸越深,越吸越深,最后渐渐没了。
后来,那座房子也没人居住了。但是只封了几个月——银行把它拍卖了(原来,希丝金家的农场大部分是银行的,连那些奶牛都是。所以玛利?卢关于这一切的想法全错了,而且一直蒙在鼓里)。
我写作的时候,听得见玻璃破碎的声音,觉得脚下踩着玻璃。从前,有两个小公主,两姐妹。她们专门做大人不许做的事情。——鞋子底下可怕的脆响——滑得像水一样——“有人在家吗?嗨——有人在家吗?”厨房的墙上用大头针钉着一张旧日历,一张褪了色的图画,上面画的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他身上穿着一件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垂着的头上插着刺。玛利?卢打算吓唬我,使我相信屋子里有人,于是我们两人又叫又笑跑到外面安全的地方,吓得魂飞魄散地大笑。事后我始终闹不明白究竟有什么可笑,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把残存的窗户打碎,猛摇楼梯的扶手,要把它们摇松,低着头跑来跑去,以免蜘蛛网粘到脸上。
我们当中的一个发现一只死鸟,是一只八哥,躺在曾经是客厅的地方。用脚把它翻过来——鸟的眼睛睁着,平静而一本正经地朝上望。麦丽萨,那只眼睛对我说,默默地、可怕地对我说,我看见你了。
那是在老敏屯家,石砌的房子,房顶坍塌,阶梯破碎,像古老的图画书里画的东西。从路上望过去,好像房子很大,可是当我们进去察看的时候,却大失所望:并不比我自己的家大多少,楼下只有四个房间,楼上另外还有四间,一个阁楼,陡峭的天面,屋顶的一部分已经塌了。谷仓往里倒塌;只有基础还是坚实的。土地多年前卖给别的农场主。屋里好长时间没人住。人们管它叫敏屯宅院。位于鄂尔克河畔。玛利?卢的尸体最终就是在那里找到的。
读七年级的时候,玛利?卢交了一个本不该交的男朋友,这事除了我,谁也不知道。这男孩年龄比她大,辍了学,给农场打工。我觉得这人有点儿迟钝——不是说话,他说话倒是挺快的,很正常。是他的思维方式。他大约十六七岁,名叫汉斯。他有一头像扫把棕毛一样卷曲的金发,一张粗糙而布满色斑的脸,一双愚弄人的眼睛。玛利?卢对他如痴若狂,胡乱模仿镇上的大女孩,说什么对某个男孩或年轻男子汉“如醉如痴”。汉斯和玛利?卢亲吻,在敏屯宅院后面的墓地废墟里,在河畔,在希丝金家车道旁边的沼泽地里的草丛中亲吻,他们以为我没看见。汉斯从他兄弟那儿借了一辆车,一辆破旧的老福特,前面的缓冲器用电线捆着,脚踏板刮着地面。我们在路上走着走着,汉斯从后面按着喇叭赶上来停下,玛利?卢爬上车,可我却跟在后面走,知道他们不想跟我在一起。让他们见鬼去吧。我宁愿独自行走。
“你就是嫉妒我和汉斯,”玛利?卢毫不留情地说,我不回答。“汉斯讨人喜欢。汉斯好。他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坏。”玛利?卢用虚假的声调说。这种虚假的声调是她从镇上年龄比她大、招人喜欢的姑娘那儿捡来的。“他——”她盯着我,不停地眨眼,不停地笑着,不知道说什么,似乎实际上她根本不了解汉斯。“他不笨,”她气愤地说,“只不过他不喜欢多说话。” 几十年过去了,尽管我努力回忆,只记得汉斯?缪恩泽是一个肌肉发达,头发理得很短,长着一对招风耳朵,皮肤上有色素,嘴唇上隐隐有须的金发男孩——他在望着我,眯着眼,皱着眉,似乎知道我多么怕他,多么希望他死掉。如果他把我真当那么一回事,他一定也恨我,可是他并没有把我真当一回事,他的目光只是从我身上一滑而过,似乎在我站着的地方根本没人存在。
关于废弃的房屋,有许多故事。但最糟糕的故事莫过于离我家三英里,鄂尔克河畔的敏屯宅院。谁也没有理由揭开敏屯先生打死妻子,然后用.12口径猎枪自杀的秘密。他没有喝醉,人们说。他的农场比起别的农场来说,也经营得一点儿不坏。
从外面看着那一片长满喇叭花藤和野玫瑰的废墟,似乎很难相信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世上各种东西,甚至连人一手建造的东西,都悄悄地自生自灭……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那所房屋就已经废弃多年。大部分土地都已经卖掉,但这家的子嗣却不愿意处理房产。他们不愿意把房子卖掉,也不想把它夷为平地,他们当然也不愿意住进去。所以房子一直空着。“禁止入内”的告示贴了一层又一层,可没人把它当作一回事。流浪汉闯进屋内造成破坏,麦克法兰家的男孩子们在一个万圣节前夕企图放火焚烧原先的干草仓。玛利?卢和汉斯约会的那个夏季,我和她从后窗爬进去——后窗的挡板早已被拔掉——我们犹如两个梦游者,互相搂着腰,瞪大眼睛,在各个房间转悠。我们每转进一个角落都等着敏屯先生的鬼魂出现。屋里散发着老鼠屎的臭味、霉烂腐败的气味和年深日久的悲哀。壁纸被一条条地撕下来,石灰板壁爆裂,旧家具翻倒砸碎,脚下踩着发黄的报纸碎片。碎玻璃。一地的碎玻璃。透过破窗射进一束束颤抖的阳光。空气是浮动的、活泼的、飞舞的尘埃。“我害怕,”玛利?卢低声说道。她把我搂得紧紧的。我感到嘴里干涩。我岂不是听见楼上有声音吗,一个持续不断的喃喃低语,像两个人在吵架,又像一个人试图说服另一个人往前走,往前走,往前走。但一旦我驻足倾听,声音就消失了。只有夏日令人宽慰的鸟叫蝉鸣和蟋蟀蛐蛐声。
我知道敏屯先生是怎样死的。他把枪管顶住下巴,用大脚趾扣动扳机。他们发现他倒在楼上的浴室里,脑袋开了花。在酒窖的蓄水池里找到他的妻子,他企图把她藏在那里。“你认为我们该上楼吗?”玛利?卢问,有点儿提心吊胆。她的手指发凉,我看见她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珠。她妈妈把她的头发编成一条粗笨的辫子,大半个夏天都是这样。但辫子松了。“不,”我害怕地说,“我不知道。”我们在楼梯底下犹豫不决——只是站着,站了好长时间。“也许不上吧,”玛利?卢说,“该死的楼梯会塌下来砸着我们。”
客厅里的地板和墙壁上有血迹——我看得见。玛利?卢嘲笑我说:“那只不过是水渍,笨蛋。”
我听见上头有许多声音,或者只是一只雄蜂嗡嗡叫个不停的声音。我等着,希望玛利?卢也听见,可她却一直没听见。
现在我们安全了,我们在往外退。玛利?卢似乎有点儿后悔地说:“是的——这宅子是有点儿特别。”
我们在厨房的断壁残垣中翻寻,希望找到一些宝贵的东西,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只有粉碎的瓷器、破锅头、破罐子、发黄的旧报纸。但是通过窗户我们看见一条长蛇,在一个生锈的水箱上晒太阳,足有两英尺长,黄铜色,很好看,身上的鳞片闪闪发亮,像人手臂上的汗珠;它似乎睡着了。我俩都没有尖声叫喊,也没想朝它扔东西——我们只是站在那儿望着,望了很久很久。
玛利?卢再也没有男朋友了。汉斯不来了。我们有时看见他开着旧福特从身边驶过,但他似乎对我们视而不见。希丝金先生发现他和玛利?卢在一起,大为不快——像该死的疯子,玛利?卢说,盘问她种种讨厌的问题,然后打断她的话,无论她如何说也不相信。最使她受不了的奇耻大辱是他登门去找汉斯,和他拉拉扯扯。“我恨他们两个,”玛利?卢说,面孔被血液憋得发紫,“但愿——”
我们骑着自行车到敏屯农庄,或者踏过田地,走到那里。那是我们最喜欢的地方。有时我们带东西去吃,有曲奇饼、香蕉、糖块。坐在前门断了的石头台阶上,仿佛我们真的住在那座宅院里。我们是住在这里的两姐妹,在我们的前门外面吃野餐式的午饭。有蜜蜂,有苍蝇,有蚊子,可是我们把它们赶走了。我们得坐在阴凉的地方,因为太阳火辣辣地直射,一股热浪当头直扑下来。
“你曾经想过要离家出走吗?”玛利?卢问道。“我不知道,”我不安地答道。玛利?卢抹了抹嘴,眯缝着眼睛,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不知道,”她用假嗓子模仿我说。楼上的窗户里有人望着我们——是男的还是女的?——有人站在那里注意听我们讲话。在热浪的冲击下,我感到懒洋洋的,神情恍惚,不能动弹,像一只苍蝇落在了粘乎乎的花瓣上,这张花瓣就要往里合拢,把它吞噬。玛利?卢把蜡纸揉成一团,扔进草丛中。她也神情恍惚、懒洋洋的,还打哈欠。她说:“扯淡——他们终究会找到我。结果一切会更加糟糕。”
我身上冒出一层冷汗,打起抖来。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我看见我俩坐在石头台阶上的样子就是从二楼往下望看得见的样子,玛利?卢叉开两腿躺着,辫子拖到肩膀上。我意识到有人观望,两手抱膝,笔直地坐着。玛利?卢压低嗓门说道:“你有没有自己摸过一个地方,麦丽萨?”“没有,”我装作不知道她的意思回答说。“汉斯想摸,”玛利?卢说。她的声音流露出厌恶。接着她咯咯地笑起来。“我不让他摸,他就想换个花样——动手解开裤衩——想让我摸他的,而——”
我想叫她打住,用手捂住她的嘴。但她只顾讲下去,我一个字也没说。讲到后来,我俩一同咯咯地笑起来,笑个不停。过后几乎全忘了,也不记得当时为什么那么激动,满脸通红,两眼焦干,仿佛当时一直在盯着太阳。
回家的路上玛利?卢说:“有些事情真难过得说不出来。”可我装作没听见。
几天后我独自回到敏屯宅院。穿过一片狼藉的玉米地:玉米杆枯了,断了,玉米穗烧掉了,如果注意倾听,还听得见窸窣的风声。我的头激动得发痛,我在给自己讲故事,故事里我们计划出逃,住进敏屯宅院。我拿着一枝从树上掉到地面但仍然青绿柔软的柳条,用它抽打东西,仿佛手里拿的是一条皮鞭。我自言自语。哈哈大笑。心里纳闷不知道是否受到监视。
我通过后窗爬进屋里,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手。我的头发贴在颈后。
在楼梯脚我叫道:“谁在屋里?”我的声音表明这全是闹着玩的,我知道屋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的心怦怦地跳得很快,像手里抓住的一只鸟。玛利?卢不在,我孑然一身,于是放重脚步,让他们知道我在屋里,我不害怕。我唱起歌,吹起口哨,自言自语,用柳条抽打东西。我有点儿气愤地哈哈大笑。为什么气愤,我不知道。有人对我说悄悄话,叫我上楼,叫我靠里走,这样梯子就不会塌。
如果你的眼光不错,会发现宅院内部很美。如果你不在乎屋里的气味。脚下是玻璃,剥落的灰泥,污渍斑斑的壁纸碎片垂挂在墙上。又高又窄的窗户下面一片片野草地绿意盎然。我听见一个房间里有响动,但去看的时候只看见一张安乐椅侧倒在地面上。流浪汉把椅垫撬了下来,想把它烧掉。那东西很脏,但看得出原本是很漂亮的——是花的——小黄花,青藤。一个女人曾经坐在这张椅子里,这女人大块头,眼神狡诈,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人看。膝盖上放着毛衣,但她不织,只顾望着窗外,看有谁来访。
楼上的房间里没有空气,热得不得了。我感到皮肤刺痛,像在发抖。我不怕!——我用柳条鞭子猛抽墙壁。在一个房间里一群黄蜂围绕着高挂在墙角的大蜂窝嗡嗡地飞。在另一个房间里,我倚在窗前把头探出去呼吸空气。心想,这是我的窗户。我来到这里,住下来了。她说我最好躺下休息,因为我有中暑的危险。我装作不懂什么是中暑,但她知道我懂。我有个老表去年夏天不是在割干草的时候倒下了吗?他们说他的脸上起了斑点,一脸通红,呼吸越来越急迫,氧气不够,终于倒了。我望着窗外一棵长得很大的苹果树,嗅到了苹果腐烂发出的酒香。天空一片朦胧,像在幻梦中搞不清楚的东西,逐渐逼近,暖洋洋的。半英里开外,鄂尔克河缓缓流淌,透过柳树的屏障,粼粼波光隐约可见,像在对着我眨眼。 从那扇窗户走开,有人对我说。
可我没有马上听从。
在最大的房间里,有一张旧床垫,生锈的弹簧被掏出来,堆在地板上。里面的填充物也被掏了一些,上面有烟蒂烙过的痕迹。纤维上面有铁锈似的斑渍。我不想看,但又不得不看。有一次我和玛利?卢一同回家,在她家里,我看见院子里太阳下放着一张床垫。玛利?卢厌恶地告诉我,那张床垫是她最小那个弟弟的——他又尿床了,只得把它吹干。臭气似乎永远除不掉了,玛利?卢说。
床垫里有东西在动,是一只黑亮黑亮的东西。是只蟑螂。不许我往后跳。假若你得躺在那张床垫上睡觉,有人对我说。假若你不躺在上面睡觉就不能回家。我的眼皮子很沉重,血液往头上涌。有只蚊子在周围嗡嗡地叫,但我太累了,连蚊子都赶不动。睡到那张床垫上去,麦丽萨,她对我说。你知道你该受到惩罚。
我跪下来,不是跪在床垫上,而是跪在离床垫不远的地板上。房间里很闷,一股恶臭,但我不在乎,我的头瞌睡得直往下点。汗流成河,顺着我的脸、我的腰、我的手臂直往下淌,可是我不在乎。我看见自己的手像陌生人的手一样慢慢伸出去摸那张垫子,一只蟑螂惊慌地窜出来,接着又是一只,接着又是一只。——但我没有跳起来,没有尖叫。
躺到那张垫子上,接受惩罚。
我回头一望,只见一个女人站在门口——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女人。
她盯着我。眼睛又黑又亮。她舔了舔嘴唇,嘲弄地说:“你在这所宅子里做什么,小姐?”
我吓坏了,想答话,但张不开口。
我猜不出她有多大年纪。比我妈妈大,但看上去并不老。她身穿男人的衣裳,跟男人一样高大,肩膀宽,腿长。与别的女人不同,她那一对大奶子没戴文胸,像奶牛的乳房,松松垮垮地挂在衬衫下面。头发灰色、浓密、硬如铁丝,理得和男人一样短,一簇簇竖起来,看上去十分油腻。她眼睛小而黑,深陷在眼窝里;眼睛周围的肌肉青紫。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像她一样的人——她的大腿很粗,和我的身体一样大。裤腰有一圈松弛柔软的肌肉,但不胖。
“我在问你呢,小姐。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我吓得不得了,感到膀胱胀了。我盯着她退到床垫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看见我被吓成这副模样她似乎很高兴。她微微弯腰,进了门,朝我走来,用一种好意的嘲笑口吻问道:“你是来拜访我的吧?”
“不是,”我说。
“不是!”说着,她大笑起来,“为什么,你当然是来看我的。”
“不,我不认识你。”
她俯下身来,用手指摸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等着感到疼痛。可她的抚摸是凉的。她把我被汗水粘在额头上的头发拨开。“我以前在这里见过你们。你和那一个,”她说。“她叫什么名字?那个金发的。你们两个不速之客。”
“她是我的姐妹,”我喃喃说道。
“她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你不知道!”
“——不知道,”我胆怯地说。
那女人往后退,嘴里又像唱歌,又像咕哝。她怜悯地望着我说:“那么,你就该受到惩罚。”
我嗅到她周身灰烬的气味,嗅到一股寒气。我呜咽地哭起来,我说我没做错事,没有损坏屋里任何东西,我只是在探险——我再也不来了——
她朝我微笑,露出了牙齿。不等我动脑筋,她就知道了我的心思。
她脸上的皮肤一层层,像个洋葱头。像挨太阳晒干了,或者得了皮肤病。一片片开始脱落。目光阴湿。别伤害我,我想说。请别伤害我。
我开始嚎啕大哭。鼻涕流得像个乳臭未干的娃娃。我想从那个女人身边爬过去站起来飞奔而逃但她站着堵住了我的路挡住了我俯身把她那像奶牛一样潮湿而暖烘烘的鼻息吹到我的脸上。别伤害我,我说,而她却说,“你知道你该受惩罚——你和你那个金发姐妹。“
“她不是我的姐妹。”
“那么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想开口说。但声音却变成:“玛利?卢。”
那女人的奶子一直耷拉到肚皮上,只见她笑得全身摇晃。但她的话说得十分严厉她说玛利?卢和我是很坏的女孩子我们知道她的宅院是块禁地我们知道难道我们不是一向都知道凡是进来的人都要在这屋里吃苦头的吗?
“不,”我想开口说。但声音却变成:“是。”
那女人哈哈大笑,蹲下来对着我。“那么,小姐,‘麦丽萨,’他们是这样叫你的——你的父母不知道你此刻在什么地方吧,是不是?”
“我不知道。”
“他们知道吗?”
“不知道。”
“你的事他们一点儿都不知道吗?——你做什么,你想什么都不知道?你和‘玛利?卢’。”
“不知道。” 她笑着打量了我很久。满面笑容,友好的笑容。
“你是个勇气十足的小姑娘,是不是,你有自己的主张,是不是,你和你那个漂亮的姐妹。依我看你的屁股一定有好多次是热辣辣的,”那女人说着龇牙咧嘴一笑,露出满嘴烟熏的黄牙,“……你这条稚嫩的小蠢驴。”
我咯咯地笑起来。膀胱涨了。
“把那东西给我,小姐,”那女人说。她从我的手里拿过柳条——我忘了手里还拿着它。“我现在要施行惩罚了:把裤子脱下来。把裤衩脱下来。躺到那张床垫上去。快点。”现在她的话说得十分急促,没有一点儿开玩笑的样子。“快,麦丽萨!还有裤衩!还是想让我帮你扯下来?”
她很不耐烦地用柳条敲着左手掌心,嘴里唾沫横飞地责骂。又是责骂又是挖苦。她的皮一片一片地发亮,在脸上大块的硬骨头上绷得紧紧的。她眼睛本来就小,此刻皱得更小,黑森森,阴湿湿。她的块头太大,所以蹲俯在我的上方得小心调整姿势,才能保持平衡不至于跌倒。我听见她粗重急迫的鼻息犹如从四面八方向我刮来的风。
我照她说的做了。并非我做,但却做了。别打得太痛,我趴在床垫上喃喃地说。我伸出双手,把指甲抠进地板。木头的碎片刺痛了我的皮肤。别,别打得太痛噢求你但那女人根本不理会此时她湿热的鼻息越来越大声地板在她的重压下吱呀吱呀地响。“听着,小姐,听着,‘麦丽萨,’他们是这样叫你的——这是我俩的秘密对吧——”
完事后她抹了抹嘴说今天她放过我如果我不告诉任何人的话如果明天我把我漂亮的小姐妹送来给她的话。
我的膀胱毕竟还是失禁了,第一鞭还没落到屁股上,尿就无可奈何地一阵阵唰啦啦涌出来,我呜呜地哭。过后那女人还骂我说尿成这样简直是个可怜的奶娃娃。但听起来也有点儿后悔,她往旁边闪开,给我让出一条颇宽的道,让我通过。滚开!滚回家去!可别忘了!
我连忙跑出房间听见她在我身后哈哈大笑我奔下楼跑呀跑呀仿佛整个人都失去了重量两只脚也看不清了仿佛空气是水我在水里游我跑出宅院奔过玉米地在玉米地里哭泣玉米杆拍打着我的脸滚开!滚回家去!可别忘了!
我把去敏屯宅院的事告诉玛利?卢,说我在那里有事,是个秘密。起初她不相信,还嘲笑着说:“是鬼?是汉斯?”我说我不能告诉她。不能告诉什么?她问。不能,我说。为什么?她问。
“因为我许诺了不说。”
“许诺谁?”她问。她睁大蓝眼睛像要给我催眠似的看着我,“你是个撒谎的讨厌鬼。”
后来她又追问发生了什么事是什么秘密和汉斯有没有关系?他是不是还爱她?是不是想她想得发疯?我说和汉斯无关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扁扁嘴表明我对汉斯的看法。
“那么是谁——?”玛利?卢问。
“我说过是个秘密。”
“噢,狗屁——什么样的秘密?”
“就是秘密。”
“真的是秘密?”
我转脸避开玛利?卢,浑身颤抖起来。我的嘴巴老是歪扭着发出令人难受的怪笑。“是的。真的是秘密,”我说。
最后一次看见玛利?卢是在校车上,她不愿意和我坐,昂头从我身边走过,用眼角傲慢而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过后,在她到站下车,经过我座位的时候还着实踢了我一脚,她俯身对我说:“我要亲自去弄明白,反正我恨你,”话说得很大声,车上人人都听得见,“——我无时无刻不恨。”
从前神话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可后来,故事讲完了,你并没真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要发生什么事,你只知道对你讲过的情节,只知道一个字一个字的意思。如今我的故事写完了,用我自己看了都十分丧气的笔迹满满地写了半个记事本,写得歪歪扭扭,跟孩童写的差不离。现在故事写完了,我也不明白这故事意欲说明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不明白这一页页字里行间发生的情况。
玛利?卢对我说过这番话十天后人们发现她被杀害。她的尸体被扔进离开道路和敏屯宅院四分之一英里的鄂尔克河。报纸上说那个地方已经十五年没人居住了。
报上说玛利?卢死的时候十三岁。她失踪了七天,整个县找遍了也没找到。
报纸上还说敏屯宅院多年没人居住,被遗弃的人有时候在那儿栖身。说尸体被剥光衣服,残缺不全。详细的情况没有更多的报道。
这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杀人犯(或杀人团伙,报纸上总是这样说)一直没有找到。
汉斯?缪恩泽当然被捕了,在县的监狱里关了三天接受警察盘问,但最终证据不足,把他放了,报纸上说虽然人人都认为他就是那个杀人犯难道不是他吗?——尽人皆知。多年过去了他们还是这样说。汉斯走了,希丝金一家也走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多年过后人们还会这样说。
汉斯发誓他没干,他好几个星期没见玛利?卢了。有人为他作证说他不可能做,其一,他再也没有用过他兄弟的汽车,再则他一直在干活。在地里卖力地干活——不可能溜出去这么长时间干警察所说的事。汉斯也再三说自己是清白的。他当然是清白的。狗娘养的真该绞死,我父亲说,人人都说是汉斯,除非是流浪汉或者钓鱼的人——钓鱼的人常常开车到鄂尔克河钓黑鲈鱼,在河岸上升火,走后留下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时候也进敏屯宅院巡游,寻找可偷的东西。警察有几个这些人的驾照牌号,对他们进行了盘问,但什么也没问出来。还有那个狂人,那个住在伊朗人垃圾堆附近用油毛毡搭的简陋棚子里,人人都说几年前就该送进州立医院的隐士。但人人都知道汉斯才是真凶。汉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干脆消失了,连他家的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除非他们撒谎,而他们却宣称没有撒谎。
母亲抱着我哭得前仰后合,我们两人放声大哭,她告诉我玛利?卢现在幸福了,玛利?卢现在进了天堂,耶稣基督带走她,和他住在一起了。我是知道的,对不对?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玛利?卢不该和男孩子交往,不该和汉斯这样讨人厌的男孩子交往,母亲说,她不该老是鬼鬼祟祟的——我是知道的,对不对?母亲的话充斥我的脑袋,在脑袋里泛滥,所以笑一笑也无妨。
耶稣也爱你你知道的麦丽萨是不是?母亲搂着我问。我说知道。我没有笑,因为我在哭。
他们不让我参加葬礼,说会把我吓坏。尽管棺材是盖着的。
据说人老了许久以前发生的事情会记得比刚发生的事还清楚。我发现的确是这样。
例如我记不得这本记事本是什么时候在伍尔华兹的店里买的,是上个星期还是上个月或者几天前?我不记得为什么我要在这个本子里写,有什么目的,我问自己。但我记得玛利?卢弯着腰在我耳边说的那番话,记得几天过后玛利?卢的母亲在吃晚饭的时候来问我当天是否见过玛利?卢——当天我盘子里有什么食物我还记得一清二楚,盘子里装着土豆泥,干巴巴的一小堆。我记得听见玛利?卢站在车道上双手在嘴边合拢叫我的名字。母亲讨厌她这样做,这是白人垃圾的行为。
“丽萨!”玛利?卢叫道,于是,我叫着答应,“好我来啦!”从前。 玩偶
很多年前有一个小女孩,在她四岁的时候,得了一件生日礼物,这件礼物是一个古色古香的玩偶屋。这间玩偶屋异常美丽,结构复杂,十分庞大,似乎大得连一个小娃娃都爬得进去。
据说这个玩偶屋是将近一百年前由小女孩母亲的一个远房亲戚造的,一代一代传下来,直到现在还完好无缺。玩偶屋的山墙陡峭,有很多又高又窄的窗户,窗户上安装着真正的玻璃,玻璃上还覆盖着深绿色的百叶窗,有三个石头砌的壁炉,有仿造的避雷针,仿造的小招牌(白色),有一个几乎绕屋一周的阳台,前门和第一段楼梯平台嵌的是彩色玻璃,甚至还有个炮楼,小屋顶神秘地掀开。在主房有一张带遮篷的床,一床镶荷叶边、有折裥的白色薄棉被,大多数窗户下还有小花箱;家具——当然全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精雕细刻,无一不美轮美奂。灯罩上装饰着小小的黄金流苏。有一个古老、精致的浴盆,浴盆下面安着鹰爪脚。差不多每个房间里都有枝形吊灯。小女孩四岁生日那天早上第一次看见这间屋子的时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这是个出乎意料的礼物,而且“真实”得令人惊异。这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份厚礼,永世难忘的东西。
佛罗伦丝有几个中号玩偶,太大,进不去。但她把玩偶拿到屋子跟前,面朝门开着的那一边,在那儿和它们玩。她为它们瞎操心,对它们喃喃地说话,责骂它们,为它们编小对话。有一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个名字巴特贺洛缪——玩偶屋一家子的姓氏。你怎么想出这个名字的,她父母问道。佛罗伦丝答道这个名字是住在屋里这一家人的姓。是的,可你怎么想出这个姓的呢?他们问。
小女孩糊涂了,有点儿恼火,默默地指着那几个玩偶。
一个玩偶是女孩,有卷曲亮泽的金发,蓝眼睛,浓密的眼睫毛,胖乎乎的,一身滚圆;另外一个是男孩,穿斜纹布连衣裤工作服,格子花呢衬衫。显然他俩是姐弟。又一个玩偶是妇女,或许是妈妈吧,她有鲜艳的红嘴唇,戴一顶用柔软的灰白羽毛做的帽子。甚至还有一个婴儿玩偶,是用最软的胶皮做的,没有头发,没有表情,与别的玩偶相比,显得太大。还有一条九英寸长的西班牙长毛狗,长着棕色的大眼睛,古怪的翘尾巴。佛罗伦丝有时爱这个玩偶,有时爱那个。有几天她喜欢金发玩偶,金发玩偶头上的眼睛会轱辘辘地转,皮肤是可爱的浅桃色。有几天那个淘气的红头发玩偶显然又成了她的最爱。有时候凡是人的玩偶她都置之不理,只玩那条狗,狗很小,可以放进玩偶屋里。
佛罗伦丝偶尔会把玩偶的衣服脱掉,用一小块海绵给它们洗澡。脱了衣服,他们的样子好古怪呀……!没有毛孔,一身光滑,空荡荡的,没有隐秘的部位,没有讨厌的地方,没有藏污纳垢的夹缝,洗得一点儿也不费事。他们的脸总是泰然自若,总是无所畏惧地睁着平静聪慧的眼睛,无论打骂都无动于衷。不过,佛罗伦丝很爱她的玩偶,几乎没有必要惩罚他们。
无可非议,她的宝贝是具有维多利亚式屋顶,有很多窗户,大阳台上放着小小的木头摇椅,摇椅里还配备了小坐垫的玩偶屋。客人们——无论是她父母的朋友或者是年龄和她一样大的小女孩——第一次看见它都惊叹不已。他们说,啊!太美啦!他们说,哎呀,差不多和真的房子一样大哩,是不是?——当然不是,它只不过是间玩偶屋,还不到36英寸高。
将近四十年后,佛罗伦丝?帕驱车行驶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费恩莱特东路上,她从来没到过这个城市,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她惊奇地看见,在林荫道后面,榆荫映掩、庄严肃穆的小山顶上,竟赫然矗立着她的玩偶屋——也就是说,它的复制品。那座屋子。那座屋子本身。
她大为震惊,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她最快的反应就是刹车——她开车很谨慎,不敢有半点疏忽大意;只要有一点点思维混乱的苗头,或者遇到麻烦的迹象,她就立即停车。
一条宽阔的林荫道,两侧种着榆树和悬铃木,在一座她完全不熟悉的美丽城市。时值四月下旬,漫长的严冬过后,春光灿烂,花香四溢。空气在颤抖,充满温暖的气息和缤纷的色彩。这个城区的房屋和她所见过的别的房屋一样堂皇,一样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房屋都是真正的豪宅,富丽堂皇。斜坡的草坪十分雅致,或用砖墙或用锻铁栅栏或用常青藤围住。到处都是春天开得最灿烂的杜鹃花——鲜红的、白的、黄的、火红色与桔黄色相间的,美得让人眼花缭乱。有新种植的郁金香花圃,主要是红的;有美丽的苹果花、樱桃花还有许多开花的树,佛罗伦丝认识,但叫不出名字。她的屋子周围围着铁栅栏,在庞大的前院,红色和黄色的郁金香从一片片草地中长出来。
她发现自己来到前门的小路上。跟设计用来关闭车道的那扇笨重的大门一样,这扇门不仅开着,门底的长钉也是插入地里的。这扇门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关,或许已经不能移动了。有人不久前钉了一个用黑墨水、手写的牌子:费恩莱特东路1377号。但是没有名字,没有姓氏。佛罗伦丝站着抬头仰望,心怦怦地跳得很快。她简直不能相信眼里看见的情景。没错,当然是那间屋子——不可能,不可能连细部都这么惟妙惟肖。
是那间古色古香的玩偶屋。她的。这么多年之后。斜山墙,蓝色;旧避雷针;可笑的炮楼那么迷人;凉台;白色的招牌壁板(由于日晒雨淋,在明媚的春光照耀下呈现出风化了的灰白色);尤其是,最突出的是,那八扇高窗,窄窄的,每层楼四扇,深色的百叶窗。佛罗伦丝不能肯定百叶窗是否漆成很深的绿色还是黑色。是否就是玩偶屋百叶窗的颜色……她看见姜黄色的边已经十分破败。
在车里第一次几乎使她眩晕的激动过去了;但她仍然有一种不愉快的急迫感。她古老的玩偶屋。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费恩莱特东路。在这个温暖的春日早晨,突然一眼瞧见。这意味着什么……?显然要有个解释。她远房堂叔为他的女儿建造的玩偶屋是按这所房子,或者另一所跟这间一模一样的房子翻造的。必定有许多跟这幢房子一模一样的房子。佛罗伦丝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风格一窍不通,但她猜想一定有许多翻版,不惜耗费巨资建造的豪宅也不例外。与现代建筑不同,那个时代的建筑式样一定不多,某些基本的结构只得用了又用——炮楼啦,屋顶的山墙啦,复杂的檐边啦等。使她大为震惊的景象只不过是偶然的巧合而已。回家以后,倒可以当作一个有趣的故事,一段趣味横生的闲情逸事讲给人听,虽然或许不值一提。她的父母必定会感兴趣,然而他俩都死了。而她对谈及自己的事,自己的私生活总是小心谨慎。因为她多少有点儿顾忌,生怕无论她讲什么,作为公众人物,她的朋友、熟人、同事会按照对她的看法,任性解释,而这种情况并非她所愿。
楼上窗户里有东西移动,引起她的注意。接着这东西神秘地流动到别的窗户,从右向左流……然而,不是的。那只不过是她身后头上的云彩被风吹动的影子。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这不像她。不是她的性格,可她就是站着不动。她不想走上通往走廊的台阶,她不想摁门铃,这样去摁简直可笑,再说她也没有时间:她的确应该往前开,他们很快就要来了。然而她又不能置之不理。因为这是那间屋。不可思议,是她那间玩偶屋。(当然,那间玩偶屋她已经送人了,三十年,还是三十五年前?自从送人后难得想起。)站在这里真是可笑,这么惊讶,思维这么缓慢,这么反常地受其影响……然而什么态度才是正常的呢,什么态度才不至于打消这幢房屋所包含的神圣感和超现实感?
她要去摁门铃。为什么不去?她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信心十足的妇女,穿一套米色的春装,显得十分高雅;她没有为自己的行为道歉的习惯,也极少感到窘迫不安。许多年前,或许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是个腼腆、扭捏的傻姑娘:但现在再也不是了。她波浪似的灰色头发从宽阔坚强的前额利索地往后梳。她不化妆,数年前就不再找这种麻烦了,她天生肤色红润,皮肤光洁,是个温文尔雅的女子。当她笑起来乌黑的眼睛停止注视的时候,特别动人。她要去摁门铃,看看是谁出来开门,随机应变地说几句话。她来找住在附近的一家人,为学校的厘计税率①拉票,她来打听他们有没有旧衣服,旧家具,给…… 走到半路,她想起汽车的钥匙还插在起动器上,马达还没停。钱包放在座位上。
她发觉自己走得异常缓慢。这不像她。似乎有一种恍如隔世,进入冥界,分不清东南西北全然陌生的感觉。在附近某处,有只狗吠:吠声似乎直钻进她的心窝和内脏。一阵恐慌。眼皮子不由自主地一阵乱跳……当然这都是荒诞不经的事情。她要摁门铃,有人会来开门,或许是仆人,或许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他们将简短地说几句话,佛罗伦丝将往她身后的大厅里瞧,看看环形楼梯是不是也一样。古老的黄铜吊灯还在不在,“大理石”地板还有没有。佛罗伦丝要问你认识帕一家人吗?我家世代住在马塞诸塞州,卡敏顿市。我想我家很可能有人登门拜访过你,当然这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很对不起,打扰你啦。但我刚好开车经过这里,看见你这幢引人注目的房子,由于好奇,不得不停下来看看……
橡木门两边的彩色玻璃!但是,玻璃很大,颜色很鲜艳。玩偶屋的玻璃几乎看不见,只是几块小小的玻璃片。而这里的玻璃每块都有一英尺见方。漂亮得很:红的、绿的、蓝的,如同教堂里的彩色玻璃。
对不起,打扰你啦,佛罗伦丝喃喃说道,我是开车路过……
对不起,打扰你啦,我在找一家姓巴特贺洛缪的人,我有理由相信他们就住在附近……
但是当她就要踏进走廊的时候,她的惊恐有增无已。她的呼吸急促起来,思绪四面八方横飞,她简直吓坏了,吓得脚下生了根。那条狗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佛罗伦丝在生气或烦恼的时候总习惯了喃喃地念自己的名字,佛罗伦丝?帕,佛罗伦丝?帕,这样她就会得到慰藉,慢慢平静下来。佛罗伦丝?帕,她常常带几分责备地念,因为她毕竟是佛罗伦丝?帕,这个名字不但有权威而且还担着责任。她叫自己的名字,明确自己是谁。这样做通常足以把纷乱的思绪控制住。但是多年来她没有受到过惊慌的袭击,她的体力似乎消失殆尽,干涸了,她惶恐地感到就要晕倒在这个地方。她会把自己变成个大傻瓜……
她是个年轻的大学教师,有一天课上到一半,在讲到超自然派诗人的时候,她差点就惊慌失措了。奇怪的是,那时并不是刚刚开学,而是已经上了两个多月的课,她已经信心十足,满以为自己完全能够胜任教师的职责。那是一阵莫名其妙、突如其来、非同寻常的恐惧,事后还一直闹不明白原因何在……刚讲到唐纳的“遗物”中那句形象的比喻——“骨头周围一环亮丽的头发”犹如一个手镯,就立即感到十分惊恐,几乎透不过气来。她想马上从教室跑出去,想要跑出教学大楼,好像着了魔一样。魔鬼朝她脸上吹气,把她推来推去,在下面扯她的脚。她快要窒息了:她就要被消灭了。这可能是她有生以来最不愉快的感受,虽然没有疼痛,也看不见什么特别的形象。为什么她如此惊恐得不能自拔。为什么她只想跑出教室,避开学生们好奇的目光,她永远弄不明白。
可是她没有逃跑。她强迫自己待在讲台上。虽然说话结结巴巴,但她没有停下来;她继续讲课,对着眼前一片模糊讲下去。她的学生肯定发现她在打抖了……?可她十分倔强,对于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妇女来说,可算得上顽强,她刻意模仿自己平常的形象,模仿平常的语调,像平常一样举手投足。她有能力克服恐惧。当恐惧渐渐减弱,眼睛逐渐看得清,心跳渐缓,她似乎知道从此以后在教室里她不会再受到惊恐。后来的确如此。
可现在她却止不住焦虑的心情。她没有讲台可倚,没有讲稿可念,没人可以模仿。她处在一个特别犯傻的地位。一定有人从屋里监视着她……她突然觉得她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到这里来。她怎样对满怀狐疑的陌生人解释?我就是要看看你的屋子,她喃喃地说。鬼使神差地走上来了,请原谅,请迁就。我身体不爽,今天早晨有点儿反常,我只想看看屋里的情景,看看是不是跟我记得的一个样……我有过一间和你这幢屋子一样的房子。是你的屋子。
但我那间屋子没住过人,只住过玩偶;玩偶一家子。我爱那些玩偶,但我总觉得他们挡了路,把我和什么东西隔开了……
另一条狗应声叫起来,是邻居的狗。佛罗伦丝往后退,接着往回走,朝汽车走去。她的钥匙确实插在起动装置上,皮革钱包放在座位上,她轻率地把钱包留在了座位上。
她就这样逃离了她的玩偶之家,可怜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你多傻呀,佛罗伦丝?帕,她狠狠地想道,满脸涨得通红。
一天剩下的时间——后半晌的招待会、晚宴、晚宴后的聚会——轻松地过去了,甚至像例行公事一样,但对她而言却似乎不太真实;不太令人信服。认为她就是佛罗伦丝,查布林学院的校长,是小型私立文学院院长会议的重要发言人。出于某种理由,她突然冒出自己是个假货、赝品的想法。玩偶屋老在心目中晃来晃去,那种感受真古怪,但她没人可以倾诉,哪怕把大事化小,哪怕把它变成闲情逸事也不能说……其余的人都没看出她的不安。事实上他们还宣称她的气色很好,见到她感到十分高兴。还跟她握手。许多人是老相识,有男的,有女的,但主要是男的,她和他们曾在这个或那个学院工作过。有几个人不认识,是年轻的院长,听说过她在查布林学院的英雄业绩,想通过别人引见。在喧闹的鸡尾酒会上,在晚宴的时候,佛罗伦丝听见自己有点儿走调的声音说着通常说的话:招生名额减少、建筑集资运动、校友支持、捐资助学、吸引投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资助等。她的讲话和以往一样受到重视,似乎完全正确,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晚宴的时候,她换了衣服,身穿一件浅蓝和深蓝相间的条纹连衣裙,显出高挑秀美的身段,把人们的目光从她的宽肩膀和不太迷人的大腿转移开。她足登一双鞋跟三英寸的时髦高跟鞋,尽管她并不喜欢这双鞋。头发剪得恰到好处,头天夜晚,她修了指甲,还涂了指甲油。自认为楚楚动人,尤其是处在这些中老年妇女当中。可是她的精神老是不能集中,老是从这个虽然有着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建筑风格、相当黑暗却富丽堂皇的大饭厅飞出去。甚至晚宴后,也无法集中精力聆听一位知名度很大的行政主管兼作家慷慨激昂、幽默风趣的讲话,这位行政主管原是威廉姆斯学院退了休的院长,原来——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佛罗伦丝在斯瓦希莫的同事。她和别人一同微笑,一同哈哈大笑,可是这位尊严而彬彬有礼的白发老先生的幽默睿智却不能使她屏气凝神。她的精神还老是飞回那间玩偶屋,坐落在费恩莱特东路的那间屋子。好在她没有摁门铃,因为万一来开门的是参加会议的一员,那就不好办了,会议毕竟是由兰喀斯特学院主持召开的。那她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刚过十点,她就回到用散石建造的同学会馆自己的房间里,尽管显然还有人想和她谈话,她也知道会一夜无眠。一进入摆放着古香古色的家具,墙上贴着自己觉得离奇有趣的壁纸的房间,她就感到后悔,不该离开楼下热情洋溢的氛围。尽管小私立学院近来遇到麻烦,尽管会议上多数行政主管遇到财政难题,教职员工士气低落。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志同道合。诚然,社交聚会历来如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哪怕你命中不幸,对那些逗趣的话,对那些感激的笑声,对那些共同策划欢乐氛围的人,你却欲拒之而不能。人性多么让人捉摸不定,佛罗伦丝一边铺床,一边想道,动作格外缓慢。这与她和别人相处,作为公众人物大不相同,一人独处的时候是私人形象,但两重身份都是真实的……两种体验都是真实的……
她躺在不熟悉的床上睡不着。远处有噪音;她打开空调,可只开空调的风扇,用风扇的声音压倒远处的噪音。但她仍然睡不着。她睁开眼睛躺着。费恩莱特东路那幢房子,她童年时代的玩偶屋。她睁开眼睛躺在床上,头脑里想着荒诞不经、互不相关的事情,心里纳闷为什么当时不能排除那点不在话下的焦虑,踏上通往走廊的台阶,走到门口。她毕竟是佛罗伦丝?帕,她只要设想有人注视自己——学院的顾问、学生、和她一样的学院负责人——要了解她的一举一动,看看她多么敏捷、自信,她就不会感到慌乱。只有当她忘记自己是谁,以为自己孑然一身的时候,她才会拿不定主意,才容易惊慌失措。 她手表上的荧光指针指着10:35。其实算不得晚,可以穿好衣服,回到那幢房子去摁门铃。当然如果楼下还亮着灯,显然还有人没就寝,她才摁……或许一位老先生独自一人住在里面,一位认识她祖父的人,曾经到卡敏顿拜访过帕家的人。因为其中必定有所关联。说是巧合自然顺理成章,但她知道,她坚信在玩偶屋和这座城市的那幢房子之间一定有关联,她的童年和现在这幢房子之间一定有所关联……然而,无论什么人前来开门,她说话都得小心。多年的行政管理教会了她讲话要有策略;不能过于认真。作为领导,过于严肃会使人仓皇失措。以轻松、信任的态度与人接触是对领导的要求。要营造谈私事,甚至心照不宣的气氛。人们并不想和领导平起平坐:他们要的是,他们迫切需要的是领导比他们高明。而这种高明要让下属了解,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就会得罪人。
她突然感到恐惧:明天早上发言的时候,很可能会惊慌失措(她发言的题目是“美国教育中人文科学的未来”),她被安排在9:30发言,她是明天第一个发言的人,而且是本次会议第一个真正的发言人。很可能惊慌失措的弱点又要卷土重来,又要重演那种幼稚的完全无助感……
她坐起来,把灯打开,重温讲稿。讲稿是手写而不是打印的。她叫秘书不必费事打印出来。有时候连她本人也认不出自己的手迹。
喝一杯也许有好处。但要走到召开会议的兰喀斯特酒店去,她吃不消。那里有个酒吧,而她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一般情况下她难得喝酒。她从不独自饮酒……然而,如果喝一杯有助于睡眠,有助于把犹如野马奔腾的思绪收拢的话,她倒是想喝一杯。
玩偶屋是她的生日礼物。许多年前。她记不得究竟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有那些玩偶,她的玩偶小家庭,她已经一辈子不想这些东西了。她感到一阵失落,一阵亲切……
佛罗伦丝?帕常常失眠。不过,当然没人知道。
佛罗伦丝?帕右边的乳房因为长瘤子被切除了,实际上是个囊肿,是无害的,绝对无害,三十岁生日刚过不多久切除的。但查布林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连她的秘书都不知道。那块难看的东西是良性的,绝对无害。所以好在没人知道。
有时候,有人说佛罗伦丝?帕遥不可及,甚至对人有戒心。还有人宣称她是不能接近的。但人们提到她也常常说她十分热情、直率、真诚,没有半点阴谋诡计。是个受欢迎的校长。她有教职员工的支持。也许有个别嫉妒她的人,特别是副校长和系主任,但总的说来人人都支持她,而她也知道,对他们心存感激,并着意把这种关系保持下去。
只是思想在活动,直到深夜还在活动。奔腾。停不下来。
她该顺从这阵冲动,迅速穿好衣裳回到那幢房子去吗?用不了十分钟。很可能楼下的灯已经灭了,住在里面的人已经睡了。她可以从街上望见那幢屋子,完全不成问题,她只是开车经过,就免了鲁莽从事。
如果这样做,后果将会……
如果不这样做……
她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也不赏识所谓“自发”犯冲动的人:她认为这些人不成熟,而且常常好出风头。往往这些人物对自己所谓的自发行为了如指掌……
有人指责她说她好算计,过分小心,她也要予以反驳。她生来就是个注重实效的人,对所担当的工作怀着极大的兴趣,全神贯注,一件接着一件、一年复一年、一月复一月地干。别的事统统靠边站。例如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假若佛罗伦丝?帕结了婚,结婚本身并不令人惊讶,令人惊讶的是她居然有时间培养以结婚告终的关系。我并不反对结婚,有一次她并非故意装出天真的样子说。但要认识一个男人,和他约会、谈话花的时间太多……在查布林学院,人人都喜欢她,互相交谈有关她的闲情逸事,据说她还年轻的时候对男人就很健忘,甚至连帅哥都不放在心上,有个年轻的语言学家,在崴德那图书馆有个研究室,就在她的研究室隔壁,几年过后,她居然认不出他来了,尽管那个年轻人宣称天天和她打招呼,偶尔也请她出去喝咖啡(她总是拒绝说太忙了)。当那个年轻人结了婚,回到查布林学院的时候,他已经出了一本广为接受的语言学理论专著,成了人文科学系的副教授。佛罗伦丝非但没认出他,而且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尽管他对她还记忆犹新。把那年冬天佛罗伦丝的各种穿着对她一一道来,连她的毛线袜子是什么颜色都说得一清二楚,使聚集在周围的人兴趣盎然。佛罗伦丝十分尴尬,但也洋洋得意,十分开心。毕竟这证明了佛罗伦丝?帕永远是佛罗伦丝?帕。
过后,她有点儿心酸,这一段逸事不是证明了她对男人真的不感兴趣吗。她成了老处女并非因为没有男人选择她,也不是因为她挑得过于苛刻,而只是因为她对男人全然不感兴趣。男人们摆在她的眼前,她居然“视”而不见。这是可悲的,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她这个苦行僧并非所愿,而是性情使然。
想到此处她推开讲稿。心像少女般怦怦地跳起来。她别无选择,她必须满足对那幢房子的好奇感,如果她想睡觉,如果她想保持头脑清醒的话。
玩偶屋作为礼物,是童年时代的大事,那么访问费恩莱特东路那幢房子就成了成年时代的一大事件:尽管事后佛罗伦丝?帕再也不许自己想起它。
这是个温和宁静的夜,芬芳之夜,一点儿也不令人害怕。佛罗伦丝开车驶向林荫道,驶向那幢屋子。这一带灯火通明,使她感到慰藉:当然时间还不算晚,她的所作所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楼下还亮着灯。住在里面的人不知是谁还没就寝,在起居室里。等着她。
了不起,她的心情了不起地平静。犹豫了这么多个小时,真傻。
她登上通往走廊的阶梯,阶梯在她的重压下,微微晃动。摁门铃。过了一两分钟,外面有盏灯亮了:她觉得自己暴露无遗:开始紧张地笑起来。一个笑面人。一个就要了解来龙去脉的人。没有退路。
她看见门廊里的柳条家具。两把摇椅,一张有靠背的长椅。一度漆成白色,现已饱经风吹雨打。没有坐垫。
一条狗气愤地吠叫起来。
佛罗伦丝?帕,佛罗伦丝?帕。她知道她是谁,但是没有必要告诉他。不管透过暗黑的彩色玻璃瞧着她的是谁,是个老头,是个谁扔在这里不管的祖父。在这个城区拥有一幢这样的房子,仍然意味着财富和地位:你也许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但这些东西的确是个标志。哪怕要付财产税,教育税…… 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面前,半笑不笑、怪里怪气地盯着她。他不是她想象中的男人,他年纪不大,但看不出有多大岁数,或许比她还年轻。“什么事?喂?我能为你……?”他说。
她听见了他的声音。宏亮而平静。事先排练好的问题。几个问题。面带歉意使她坚定了信心。“……今天早些时候开车经过附近,和朋友聚会……只是对关于我们两家旧日的关联感到好奇……或者我家与建造这幢屋子的人有什么瓜葛……”
显然他对她的来访感到吃惊,不太明白她所提的问题。她说得太快,只得又重复一遍。
他请她进去。彬彬有礼。她觉得这是一种下意识的礼貌,并非矫揉造作。他非常有礼貌。感到莫名其妙,但并不怀疑。没有不友好的表示。对于这幢房子——这么古老、破旧但十分豪华的房子——他或许显得太年轻。她出现在门口的梯级上,她鲁莽的问题,她咧开嘴唇露出绷紧的笑容一定使他感到困惑,但他不觉得她古怪:他尊重她,不盘根究底。和善、单纯。自然让人松了一口气。他也许还有点儿头脑简单。思维迟钝。他肯定和……无关,与她周围的人和事没有任何瓜葛,在世上这个地方。他不会对任何人说三道四。
“……从没来过这座城市?……来和朋友聚会?”
“我只想问问:你对姓帕的是否有所知?”
一条狗在吠,现在变成狂吠了。但仍然保持着距离。
佛罗伦丝被引进起居室,显然这是楼下唯一亮着灯的房间。她注意到陈旧的楼梯仍然十分雅致,但壁板被他们搞得很难看,漆成了石蓝色。地板不再是大理石的,而是廉价的漆布砖仿制品……
“枝形吊灯,”她脱口而出地说。
那个男人转脸朝她微笑,笑得十分古怪,虽然和蔼可亲,但显得十分疲惫。
“有问题……?”
“很引人注目,”她说。“一定是古董。”
在起居室桔黄色舒适的灯光下,她看见他的头发是沙红色的,有点儿谢顶,但卷曲的头发却像男孩子一样分披在两侧。他也许快四十岁了,但面孔还是一副娃娃脸,一个肩膀比另一个肩膀略为高一点儿,似乎十分疲倦。她又开始道歉说不该打扰他。不该占用他的时间向他询问由于一时冲动好奇而提出,或许又问不出所以然来的问题。
“没事,”他说,“我常常过了大半夜才睡。”
佛罗伦丝发现自己坐在沙发的一端,这张沙发填得十分充实。她仍然紧张地笑着,但却是满面笑容。她的脸开始变得热辣辣的。或许他不会注意到她脸红了。
“……失眠?”
“是的。有时候。”
“我也……有时候。”
他身穿一件绿蓝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格子里还有细细的红色条纹。是法兰绒的。袖子卷到手肘上。裤子像工作裤。粗斜纹布的。或许是园丁的装束。她搜索枯肠,极力找话说,听见自己问的是花园啦、草坪啦。这么多美丽的郁金香。绝大多数是红色的。有悬铃木,还有几株榆树……
他面对着她,身体微微往前倾,手肘搁在膝盖上。面孔晒得微微发红。红头发人的肤色,有几粒雀斑。
他坐的那张椅子看上去不熟悉。棕色,很难看,是拉丝天鹅绒的仿制品。佛罗伦丝心里纳闷,不知道是谁买的:或许是个年轻的蠢婆娘。
“……帕家?”
“是兰喀斯特的?”
“噢,不是。是马塞诸塞州,卡敏顿的。我们在那里住了好几代人了。”
他皱眉看着地板,好像在思考这个姓氏。
“……确实有点儿熟悉……”
“噢,是吗?我曾希望……”
那条狗走过来,不叫了。摇着尾巴。尾巴拂过沙发边,扫着了一张老式台桌的腿,差点把一盏灯掀翻。那人对狗打了一个响指,狗不再往前走;它在颤抖,发出又像咆哮又像叹息的声音。它把嘴放在爪子上,伸出皮包骨的尾巴,躺在离佛罗伦丝几英尺开外的地方。她想安抚它,和它做朋友。但这畜生太难看——身上的毛脱了一半。白色的腮须十分肮脏,光溜溜的肚皮耷拉下来。
“如果这条狗烦扰了你……”
“噢,不,不,一点儿也不烦扰。” “它只是想表示友好。”
“看得出来,”佛罗伦丝像小姑娘似的笑着说,“……它很帅。”
“听见了?”那个男人说着又打了一个响指,“这位女士说你很帅!你就不能不瞎起哄吗,你就不懂一点儿礼貌?”
“我没养宠物。但是我爱动物。”
她开始感到十分舒适了。起居室并不像她所料想的那样,但却不太差。她坐的沙发很矮,填得太充实,沙发坐垫是用银白色、银灰色的料子做的,发出羽毛般的光彩,胀鼓鼓,很大,像牲口的肚腹。是一件庞大的旧家具,但这样的家具没人愿意把它卖掉:因为它一定是先辈传下来的。想必是本世纪初的家具。有一张维多利亚时代的桌子,桌腿按照保守的式样装饰得十分华丽。带流苏的桌布,特大号的台灯:如果摆在古董店里,佛罗伦丝会觉得十分可笑,而在这里却显得那么入情入理。既然自己毫不掩饰地盯着这张桌子看,就该给一番评论。
“……是古董吧?欧式的?”
“我想是的,是。”那个男人说。
“雕刻的是果还是树?还是……”
球根状,肉色,桃色。没有光泽的黄铜架子。一个绣着蓝色花边,因尘垢而颜色暗淡,以前一定很好看的金黄色灯罩。
他们谈论古董。谈论旧家具。家族。
有股特殊的气味。并不难闻,确实不难闻。
“你想喝点东西吗?”
“唔,是的,我——”
“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房里只剩下她一人的时候,她不知道该不该巡视这个起居室。但起居室又长又窄,一头的灯光很暗,实际上根本没有照亮。隐约看见有家具,一架小型的立式钢琴,几张摆得乱七八糟的椅子,一扇凸窗,想必是朝向花园。她很想仔细看看壁炉上方悬挂着的那张画像。但如果她一走动,或许狗会叫,或者变得亢奋起来。
狗爬得离她的脚更近了,高兴地抖动着身体。
那个红头发男人,微微弯着腰,端来一杯什么饮料。一只手拿着他自己的,另一只手拿着她的。
“尝尝。说说你觉得如何。”
“看起来很浓……”
巧克力饮料。又黑又苦。又浓。
“实在本应该喝热的。”那个男人说。
“里面有利口酒吗?”
“你觉得太浓了?”
“噢,不。不浓。一点儿也不浓。”
佛罗伦丝从来没尝过比这更苦的东西。她差点儿吐出来。
但过了一会儿就好了:她强迫自己吞下第二口,第三口。口里的刺痛感渐渐消失了。
那个红头发男人没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是笑眯眯地站在她面前。在另一个房间里,他匆匆忙忙地处理了一下头发,用手把头发往后梳了一下。他高高的额头上有一层薄薄的汗珠闪闪发亮。
“你独自一人住在这里吗?”
“屋子的确显得太大了,是吗?——一个人独自住在里面。”
“当然,还有你的狗。”
“你现在也是独自一人生活吗?”
佛罗伦丝把那杯巧克力饮料放下。这杯巧克力饮料使她突然记起一件事:与他父亲多年前的生意有关的一件事。父亲从俄罗斯归来,带回一箱巧克力饮料。那个小女孩猛地喝了一口,没料到这么苦,大为沮丧。
她把黑糊糊的东西吐到手上。人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她。
红头发男人似乎看出她的心思,动了动下巴,右肩膀急速地抽了几下。可他仍然微笑如初。佛罗伦丝没觉得受到打扰。实际上,她热烈地谈论起居室的家具,反复赞美跟这幢房子类似的豪宅。那人频频点头,似乎等着她说更多的赞美话。
“……一家姓巴特贺洛缪的?当然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巴特贺洛缪?他们住在这一带吗?”
“唔是的我想是的。这就是我在这里停留的真正原因。我曾经认识一个小女孩她——”
“巴特贺洛缪,巴特贺洛缪,”那人皱着眉头缓慢地念道。他的脸起了皱褶,一个嘴角也由于集中精力思索而走了样:他的右肩膀又急速地抽动起来。佛罗伦丝担心他会把巧克力饮料洒了。
显然他患有某种神经质的毛病。但她不能打听。他喃喃自语地念着巴特贺洛缪,表情严肃,甚至有点儿暴躁。佛罗伦丝但愿没有提这个问题,因为这毕竟是个谎言。她难得撒谎。可就顺嘴说了出来,毫无遮拦地从嘴里滑了出来。
她内疚地微微一笑,低下头,又喝了一口巧克力饮料。
那条狗不知不觉地一寸寸挨过来,现在已经把它的大脑袋搁在她的脚上了。湿漉漉的棕色眼睛朝上望着她。眼神里流露出怪异的爱。婴儿的眼睛。是的,它流着口水,实际上,口水流到了她的脚踝上,但当然它没法使口水不流……接着,她注意到地毯给它尿湿了。离她只有几英尺。一片黑印子,一个小水潭。 “……巴特贺洛缪,你说他们住在这一带?”
“是的。”
“什么时候?”
“唔,我不确切知道……那时我还很小……”
他怪异地注视着她,几乎有点儿粗鲁。他的嘴角更难看了。他身体动了一下,猛然放下杯子,动作像木偶一样机械。但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佛罗伦丝知道人们常常因为被她那双过分大的黑眼睛注视而感到不安:但她无可奈何。她感觉不到她的表情显示出来的冲动和责难。所以她试图用笑容缓冲。但有时候她的笑容不起作用,根本骗不了谁。
主人既然收敛了笑容,就可以看出他实在是满脸嘲讽。讽刺地扬起了沙色的眉毛。
“你刚才说你从来没到过这座城市,现在又说来过……”
“可那是很久以前,我那时只是……”
他伸直腰。他个子不高,也不壮实。实际上,对男人而言,他的腰很细——穿的裤子也很怪,在大腿上绷得紧紧的,没有拉链,没有摁扣,裤头不开叉,裤裆很紧,光滑,没有线缝。相对躯干和手臂而言,两条腿太短。
他开始对着佛罗伦丝笑。是狡猾的谴责的笑。他机械地朝地板点头示意。试图用下巴指点,其动作十分笨拙。
“你把那边的地板搞脏了。地毯上有恶心的东西。”
佛罗伦丝喘了一口气,她连忙躲开狗,连忙否认,“我没有——不是——”
“就在那边的地毯上。人人都看得见。臭哄哄的。”
“肯定不是我,”佛罗伦丝说,气得涨红了脸,“你很清楚是——”
“有人得把地毯搞干净,而这人可不是我。”那个男人咧嘴笑着说。
但他的眼睛仍然闪射着愤怒的光芒。
他根本不喜欢她:她看得出来。这次来访是个错误,可她怎样走得开,怎样逃得出去,那条狗又爬了过来,用鼻子擦她,狗的口水又流到她的脚踝骨上,那个原先看起来那么友好的红头发男人,现在正俯身对着她,双手放在他瘦削的屁股上,粗野地笑着。
似乎要吓唬她,像吓唬动物或者吓唬小孩子一样,他把双手用力一拍。声音一响,佛罗伦丝眨了眨眼。接着他把身体朝前探,双手又拍了一下,这一下正好对着她的脸。她大声喝叫他走开,眼睛被泪水弄得生涩。她身体后仰,贴在靠垫上,尽量把头躲开。接着他又双手一拍,重重地打在了她涨得通红的脸颊上,一阵热辣辣的感觉穿透全身,从脸上传到喉咙,再传到腹部,传到肚脐眼,从肚脐眼回升到胸膛,口腔,甚至又往下传到了僵直的腿上。她尖声喊叫那个红头发男人住手,在沙发上痉挛地扭来扭去躲避。
“撒谎!坏丫头!脏丫头!”
她戴上一副专门用来阅读的新眼镜,镜框是塑料的,很引人注目。身穿一套时髦的春装,花绸上衣,足蹬一双虽然有点儿紧、但式样新颖的皮鞋。
她的听众满怀尊敬,全神贯注,看不见她搁在讲台后面颤抖的双手,也看不见有点儿发抖的膝盖。如果他们知道当天早晨她吃不下早点,——一定会感到震惊——尽管头天夜里大约两点钟左右的时候,她终于睡着了,一夜无梦,她仍然神情沮丧,提不起精神。
她连续清了几次嗓门,这是她试探别人反应的习惯做法。
渐渐地,她又恢复了精力。早晨的阳光这么灿烂,这么纯净。毕竟这些都是她的同侪和朋友:他们肯定希望她不出事,看来对她所论述的人文科学的未来真感兴趣。或许帕博士知道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或许她会与他们共享自己的职业秘密……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佛罗伦丝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浑厚,越来越坚定,恢复了惯常的节奏。她开始放松。呼吸也越来越均匀。她在进入常轨,阐明以前在类似的会议上,对查布林学院的系主任和首席教授们,对别的教育家无数次论述过的观点。当她谈到私立学院不明智地互相竞争的危险性的时候,许多人鼓起掌来;当她阐明另一个观点,强调处在巨型大学的时代,私立学院仍然不可或缺,听众又一次鼓起掌来。不言而喻,这些言论谁都说得出来,实在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然而,她的听众就喜欢听这些话从她的嘴巴里说出来。他们确实赏识佛罗伦丝?帕——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她摘下眼镜,不看讲稿,微笑着说下去。这个部分是从她担任院长之日起,在查布林学院发起的一个试验项目的总结——比较特别,比较有趣——自然她能倒背如流。
夜里,她常常遇到麻烦。昨天夜晚就是如此,至少,开始是这样。她的思绪奔腾,无法控制。那阵阵火烧火燎的惊慌,失眠。无计可施。无法自拔。她读着讲稿,读着、读着就睡着了,猛然惊醒,一颗心怦怦乱跳,身上大汗淋漓——她躺着,试图扭曲着倚在床头板上,脖颈僵硬,疼痛,左腿麻木。她刚才一直在做梦,梦见她驱车外出,去看她的玩偶屋;可她当然没去,她一直待在旅馆的房间里。她根本没有离开过旅馆的房间。
她根本没有离开过旅馆的房间,但她睡着了,做了一个梦。她有梦,但她不愿意把梦召回来,不召回那个梦,也不召回别的梦。事实上,拿不准究竟做了梦没有。过后她彻底忘了。佛罗伦丝?帕是一个那样的人,那样的人一醒过来,马上就清醒了。就迫切地等待白天到来。
佛罗伦丝发言完毕,人人都热烈鼓掌。以前她多次作过这样的发言,担惊受怕实在可笑。
祝贺,握手。给她端来咖啡。
佛罗伦丝轻松愉快,脸上泛起红晕,祝福的人们把她团团围住。这是她的世界,这些人是她的同侪,他们了解她,赏识她。有什么可担忧的!佛罗伦丝想道,朝这些友好的面孔微笑着和更多的人握手。这些都是好人,一丝不苟的职业人士,她很爱他们。
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细弱的声音揶揄地叫道骗子!脏丫头!但佛罗伦丝真实听到的是一个颇为年轻的人机敏的谈吐,此人是瓦萨学院文学系新任系主任。新鲜的热咖啡多么可口呀。她从递过来的银托盘里拿了一块杏仁蛋卷。
头天夜里所受的侮辱和不快渐渐减弱。玩偶屋的景象越来越模糊,终于消失了。她不愿意召回这些记忆。她再也不存一念。朋友——熟人——祝愿的人集结在她的周围,她知道自己像少女一样红光满面,眼睛炯炯发亮,充满希望;处在这样的环境,受到在场人们的支持,犹如掌声的浪潮把你托起,你忘了年龄,忘了孤独——那束缚你灵魂的桎梏。
白天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她一贯知道。
尽管会议开得很成功,家里的同事听说她的发言特别受欢迎,可不到几个星期佛罗伦丝就把这次会议忘了。这么多会议!这么多热烈的掌声!佛罗伦丝是个职业妇女,并非故作姿态,而是天生招人喜欢,无论男女都喜欢她。她不闹对立,她“激起讨论”。现在她正忙着准备第一次由她主持、九月份即将在伦敦召开的大会议。会议的主题是:“21世纪人文科学的作用”。不错,她感到不安——她对朋友们说——“但这是货真价实的挑战”。
当一张500美元的支票寄来给她的时候——那是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市会议上发言的酬金——起初佛罗伦丝感到莫名其妙,她已经不记得那次的发言,也不记得当时的情景。多么古怪!她从来没到过那里,到过吗?之后,仿佛召回一场梦,在一定程度上她记起来了:宾夕法尼亚州美丽的景色,春花怒放。祝愿的人们围着她握手。佛罗伦丝感到纳闷,怎么会为发言而感到忐忑不安呢?——作为公众的自我?像个敏锐精确的钟表机械,活的人体模特,她一贯做得好:如果你听她发言,你也会鼓掌。 宾果老板
宾果老板乔?派,突然出现了,晚到了大约十到十五分钟,宾果厅里除了露丝?马洛?奥登,人人都欢呼雀跃,向他致意,至少笑容满面表示他的到来多么受欢迎,他迟到了,多么健忘——“瞧瞧,他今天穿的是什么!”坐在露丝对面的年轻胖妈妈高声说道,漂亮的脸蛋上泛起一对孩童似的酒窝。“他真是个人物,”那个女人喃喃说道,和露丝不屑一顾的目光相遇。
宾果老板乔?派。乔?派,托非特街谈巷议的人物——或者说托非特某些地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买下了位于坡雷恩街盖费德旅馆旁边的老牌哈乐奎恩娱乐廊(露丝正打算把这条街拓宽,或者夷为平地,还在策划中,这事就来了)。他把宾果厅经营得红红火火,就连露丝父亲平时少言寡语的老朋友也在教堂里或者俱乐部谈论起他来。托非特市议会去年春天企图封闭乔?派宾果厅,一来厅内的人太多,有火灾隐患;二来因为他拒不付卫生局这样那样的罚款(或者不如说,露丝?马洛心存敌意地猜测,没有行贿)。卫生局的检察官员为洗手间的状况、为点心店出售的一英尺长的热狗和奶油香肠比萨的质量感到“震惊和恶心”。有两三个教堂嫉妒乔?派宾果厅的利润,害怕乔?派侵占他们的生意(因为星期四晚上赌宾果是托非特市某些教堂的主要收入,感谢上帝,奥登一家人做礼拜的圣马特修斯教堂不在其内),在造声势,至少要迫使乔?派和那些“成人”书店以及X级电影场馆一样搬到市外。报纸上的社论、来信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莫衷一是。虽然露丝?马洛不齿于过问当地的政事,对她自己的家乡发生的事情大多一无所知——她父亲和姨妈说她的心思放在别处——出于找乐子,也曾经参与“乔?派的论战”。宾果厅得到允许,继续开下去,使她感到快乐,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个结局使她那个街区的人惶惶不安。该街区在范?杜森大道上,靠近高尔夫球场和公园。如果有人建议露丝来大厅看看,露丝会轻蔑地哈哈大笑,挥手做出不以为然的手势,姨妈说这种手势是“不合身份的”。更不消说像今天夜晚一样置身于讨厌的明亮灯光下,坐在铺着油布、令人沮丧的长桌边,混在互相认识、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虽然此时才七点半,而且这些人显然事先吃过饭,却仍然兴高采烈地大嚼点心。——露丝?马洛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见到白痴乔?派会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就这样,露丝?马洛?奥登到乔?派的宾果厅来了,实际上她到得很早。她两手交叉放在胸膛下方,注视着神话寓言般的宾果老板本人。当然,还有别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与中学生年龄相当的姑娘。她们把漂白了的头发盘在头上,戴穿刺耳环,巧妙地化了妆,甚至还有一两个年岁较大、身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妇女,她们的衣领上用蜘蛛网似的藤蔓花纹写着乔?派两个字。门口站着一个彬彬有礼、肤色像巧克力加牛奶、穿三件套服装的年轻男子。露丝猜他的职责是专门迎接来赌宾果的客人并负责把不三不四的人,无论白人黑人,统统挡在门外,因为宾果厅所在的位置是城里臭名昭著的那个地区。但乔?派却是人们注意的中心,乔?派就是一切。
他对着麦克风大喊大叫地说了一大堆亲密的话。有一次露丝为了找乐子,不停地转换频道,无意中听到了音乐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乔?派说话的音高、速度以及其狂乱和无聊的程度跟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一个样,听到一半就不知所云了。但人人都如饥似渴地听着,甚至不等他搞笑完毕就咯咯地笑起来。
宾果老板长得很帅,露丝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得不承认:尽管他的山羊胡子看起来像是用从廉价商店购买的墨水染的,全黑的眉毛也是如法炮制的,他的皮肤光滑得似石头而非石头,晒得跟广告牌上手指里夹着香烟、眯细眼睛看太阳的人一样黑。尽管他的嘴唇太鲜红,上嘴唇皮向内缩,看上去像生气,他的服装(——怎么说呢?——那个可怜的家伙头上缠着白得耀眼的头巾,穿一件银线和粉红线条纹的束腰外衣,裤腿很宽,像睡裤,睡裤的料子如丝绸一般贴身,黑玉色。)使露丝想朝天翻白眼,一走了之。他确实长得好。甚至可说长得美——如果你有称男人长得美的习惯——但露丝没有。他深陷的眼睛闪着热情的光芒,这是假装不出来的;或者不如说,不能完全假装出来。他的服装尽管有点儿荒唐,但穿在他的身上倒也恰到好处,突出了他匀称的肩膀,细瘦的腰、臀。他的牙齿洁白、平整,笑起来闪闪发亮。他常常露出牙齿,而且露得过于频繁。露丝?马洛的牙齿本有望长成这样,可她甚至还在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知道,又疼痛又难看的牙托和更难看的“咀嚼”,哪怕戴上牙箍也不能使她的牙齿比现状更好看——而她的牙齿本来就不太好看。牙齿给她的印象很深,激起她的嫉妒,使她愤愤不平。更令人气愤的是,乔?派常开笑口,热情地搓着手,凝视那些笑呵呵、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听众。
自然,在乔?派不忙着表示“热情”的时候,他的声音是甜蜜而亲切的。露丝心想如果乔?派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如果露丝不必听他说讨好的话,诸如:“可爱的女士们”、“累积奖金”、“几张神秘的牌”、“买七送十”(条件复杂,露丝闹不明白)——露丝也许会发觉他的声音富有吸引力。如果露丝下一番功夫,就会发觉他有魅力。但是,他的胡言乱语降低了他的诱惑力,使得露丝心烦意乱地把钱交给一个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女孩,换了一张肮脏到了极点的宾果牌,她的脸气得通红。当然,这一天只是试着玩玩而已,并非认真。没人送她来,是她自己坐巴士来的。她穿着长统袜,高跟鞋,涂了口红,洒了香水,不像平时故意打扮得土头土脑。她到闹市来,为的是扔掉处女的帽子,或者不如更确切地说,不再自我陶醉,来寻找爱人?……
不,露丝?马洛?奥登不想找爱人。她不需要男人。根本不需要。可她认为必须找一个男人来对付她想完成的典礼。
一个鬈发是胡萝卜色、一脸绛红、笑容满面的女郎摇转铁线篮子,篮子里和乒乓球大小相等、显然重量也相当的白色小球欢快地滚动起来。乔?派大声说道:“现在,女士们先生们,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大家都准备就绪了,我就要开始了。我从心底里祝愿你们每个人,祝愿你们大家行大运,走红运。请记住,每一轮游戏都不止一个赢家。每天夜晚要有好几十人胜出。事实上,乔?派铁定的法则是没人空手而归。现在,让我们来看,现在,第一个数字是——
露丝?马洛手里拿着一颗玉米粒,咬着下嘴唇皮,不由自主地俯在四四方方、十分肮脏的宾果板上。第一个数字是——
那是在她三十九岁生日的前夕,差不多两个月前,露丝?马洛?奥登有了外出扔掉处女帽子的念头。
或许那不是她自己的念头,不完全是。那时她正在信手写信,她的信总是虚张声势(她知道这些信总是使她的朋友们怀念她——她们喜欢说:露丝不是很喜欢打打闹闹的吗,她不是很勇敢吗),这一次她给第二次离婚后回到纽约的乔治娜?威斯科特写信。乔治娜?威斯科离婚前刚刚在哥伦比亚找了一份复杂、好听、但(露丝猜想)工资不高的工作,而且和纽约一家颇有声望的出版社签了合同,即将出版一本关于现代妇女艺术家的文集。亲爱的乔治娜,露丝写道,托非特的生活和平常一样有趣,爸爸、姑姑奥利维亚和我本人花了很多钱去那个我告诉过你的糟糕的医务所看我们的好朋友。托非特妇女俱乐部流有一个特大丑闻,说某个修女俱乐部出租房屋,(我猜他们是唯左是好的人物,你和汉姆和卡洛林如不幸住在此定是他们一伙)吸收了两三个或更多黑人作为会员,虽未违反会章,却有损该俱乐部的精神。再有,露丝写道,这时夜已深,露丝的姑姑奥利维亚早已就寝,连跟露丝一样以失眠闻名的父亲也去睡觉了,我再跟你谈谈在这里召开的NSWPP会议情况……在假日饭店……(我猜,你和杰科来访时尚未建成)……是从州际高速公路来的吧?……
不管怎的:(恐怕我已经告诉过你,还是卡洛林,还是两个都告诉了)会议全都安排妥当,订了房和宴会厅,托非特环球时报某爱盘根究底的年轻记者发现(此人此后去了“北方”的诺福克找到一份工资较高的工作)NSWPP代表“全国白人社会党”,是美国的纳粹党!(我毫不夸张,乔治娜,尽管我可以看见你对露丝?马洛又胡思乱想不以为然地皱起鼻子“为什么她不跟曾经做过的一样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胡编乱造写成故事,或者象征派诗歌,如此一来,她就有东西炫耀,不但可以为她不通音讯和她的狡猾,而且可以为她背井离乡开脱”。我可以听见你嘟嘟囔馕地说,而你说得百分之百正确。)跟(你准备好了吗???)如出一辙。没错。就是。爸爸乖僻地说这一带有这种与三K党交叉的党,也有热心社会公益的组织。尽管他想说得更明确,也许因为考虑到他的老处女女儿太专注,太不轻信。不管怎的,纳粹分子终于被拒用假日饭店。报纸的社论敢于公开大力谴责,给你留下深刻印象。我听说——也许纯属谣言——纳粹分子不仅暗地佩戴反万字的臂章,而且在翻领的背面佩戴领针,当然是反万字领针……接下来她换了话题,谈朋友,朋友的丈夫、朋友的妻子,朋友的前夫、前妻的新闻,谈熟人的近况、丑闻及其他。(因为这些天资非凡十分活跃的一群人,非正式地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集中过一次,现在几乎二十年过去了,这些人当中只有露丝?马洛一个人真正热衷于写信——她是唯一一个通过信件把大家联系在一起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哪怕一两年收不到一封回信也要把信一封一封高高兴兴地写下去的人)。她还洋洋自得地在又及中写道她三十九岁的生日快要到了,她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作为给自己的生日礼物。由于我具有讽刺意味的木板身材闻名遐迩,比以前更受吹捧,去年春天那一场例行公事的流感后我的乳房变得跟冰激凌纸杯一样大,还有讨厌的支气管炎复发,你可以想象,对我而言,这是多么困难的挑战。 当然,这只不过是笑话而已。这是露丝自我揶揄的玩笑之一,又写及的时候她的眼皮开始累得直往下垂。然而……然而当她写到我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并把信封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这个项目非执行不可。她必须把这个项目进行到底,要进行到底。如同过去,多年前她是她那个圈内最有希望的年轻作家。赠款、奖学金纷至沓来,她被迫完成数不清的项目,单只因为这些项目有挑战性,使她痛苦(尽管她从科学的立场蔑视奥登一家清教徒谈快乐而色变的态度,她却相信痛苦的经历甚至痛苦本身通常有利于健康)。
于是,第二天夜晚她就立即外出活动了。那天是星期四,她对父亲和姑姑奥利维亚说她要到市中心的图书馆。他们警觉地问,她知道他们会问,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去,露丝小女孩似的愠怒地答道那是她的事。可图书馆在这么古怪的时间开过吗,奥利维亚姑姑追问。图书馆星期四开放到九点钟,露丝回答道。
第一个星期四露丝打算到她听说过的单身吧去,这个单身吧在一座新盖好的大楼的一楼里;可一开始她费了好大的劲寻找地点。她穿着不太合脚的高跟鞋在这个玻璃加水泥的高楼里转圈,嘴里喃喃说道哪怕这次的体验是痛苦的,花这么大的力气也不值(她当然是个贞节的年轻女子,关于性的一般感觉跟上小学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那时候那些粗鄙、大胆、比她懂得多的孩子对她说的一些话会使可怜的露丝?马洛?奥登用手把耳朵捂住)。后来她发现了那个单身吧——发现一队年轻人的长蛇阵沿暗黑的水泥阶梯而上,拐进一条便道,沿着这条便道再往前几百米,显然就是“雄鸡”单身吧。她不但对来该吧熙熙攘攘的人群感到惊讶不已,人群的年轻也使她感到惊异:没有一个是二十五岁以上的,没有一个穿得跟她一个样(她穿得跟上教堂似的,这样的穿着她也不喜欢,可是,人还能怎样穿着?)。于是她退出了,到底还是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图书馆的馆员个个都认识她,敬重地询问她的“工作”(尽管她几年前就明确告诉他们她不“工作”了——因为母亲生病需要她照顾,接着父亲的身体时好时坏,当然还有她的气管炎病史和失眠症和动不动就骨折,这一切都使她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有一天夜晚,她摆脱对她热切期望的老太太,不听她们絮絮叨叨,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阅读《俄瑞斯忒斯》的译文版,这个译本是她以前没有读过的,和往常一样,随手做了笔记,十分激动,浮想联翩,想要写点文章、故事、或者诗歌之类的东西,可到头来总是把纸揉皱,扔了。可那天夜晚并没有完全白费功夫。
第二个星期四,她去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那是托非特最好的酒店,本打算在黑暗的鸡尾酒厅自樽自饮,等着好事降临。可刚踏进大厅就给巴巴拉?普斯利叫住了;结果以跟巴巴拉和她的丈夫吃饭告终。这对夫妇来托非特玩几天,看望巴巴拉的双亲。露丝一直很喜欢巴巴拉的父母。虽然她和巴巴拉十五年没有见过面,实际上在这十五年当中一次也没有想过巴巴拉(只记得巴巴拉的一个好朋友在六年级的时候给露丝起过一个相当准确的绰号“鸵鸟”),但那天夜晚她确实过得很愉快。任何一个看见坐在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镶橡木地板的拱形餐厅里这一桌的人如果知道内情,都会感到震惊。尤其是那个瘦高个子,常常神经质地露出牙齿哈哈大笑,不停地用手拍头发(她的头发跟小女孩的头发一样漂亮,淡棕色,根本没有发式,但却不难看),不是摆弄衣领就是摆弄耳环的女人(年龄看不出:她那一双“温和”富于表情的眼睛可能属于十六岁的笨女孩,也可能属于五十岁的老太婆),这天夜晚其实是来找男人的,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内情,更会大跌眼镜。
第三个星期四(因为星期四已经成了惯例:姑姑只是略为反对,父亲则拿本书让她到图书馆去还),她去看电影。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和朋友珍妮特?白洛门去看过电影,那时在电影院里遇到……或者不如说差点遇到……想遇到的人,“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子”(大块头男孩,农场来的男孩,到托非特来游逛为的是找女孩子玩的男孩。可哪怕坐在来尔多黑暗的放映厅里,不论露丝还是珍妮特都不像这些男孩要找的女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天的电影是一场令人难为情的喜剧,演的是曼哈顿一对情人通奸的故事。露丝看得厌烦,电影演到一半就退场坐公共汽车回家了,正好赶上跟父亲和姑姑一道吃冰激凌、饼干。“你好像感冒了,”露丝的父亲说,“眼睛水汪汪的。”露丝说没患感冒。可就在第二天露丝却真的感冒了。
第三个星期四,露丝去的就是这一家电影院。
一个星期四又一晃而过,再下个星期四又冒风险外出。对着卧室的镜子,她瞧见自己只有一副愤世嫉俗的模样,无情爱可言(这面镜子看上去一碰就碎,褪了色——镜子也会老吗,露丝感到纳闷),由此判断:是的,她可说长得漂亮,有一双鸵鸟似的大眼,鸵鸟似的高度,呆板的尊严,如果灯光昏暗得恰到好处,男人朝她的方向斜眼望过来,一定会这样评价。她知道,到目前为止这个项目都是以失败告终,重返帕克林荫道大酒店给她一种愤愤然的满足,正如她最近在一封信中所说的那样(这封信写给那个在拉德克利夫读研究生的室友,从前是个姑娘,现在是个女人,那时候她同露丝一样是个处女,可能比露丝还要害怕和男人接触——可现在珀林娜离了婚,有两个孩子,和一个爱尔兰诗人以及他的孩子一同居住在斯利格的一座城堡里,这座城堡跟叶兹的差不离),去帕克大酒店见鬼。
那天晚上开了个好头。露丝纯属无意,信步走到“进化之友第二届年会”的会场。舞厅里挤满了人,露丝在后排坐下。台上宣读论文的是位高贵的绅士。他戴夹鼻眼镜,衣扣上插一支红色康乃馨,人长得很魁梧。露丝听他宣读论文,随大家热烈鼓掌。(论文内容露丝不太听得明白,大概是关于宇宙通讯——或者这种通讯已经成为事实,但FBI和“大学教授们”联手抵制?)宣读另一篇论文的是位女士,年龄和露丝相仿,拄拐杖。她似乎对宇宙中——“在外太空”——有上帝存在提出异议。论文宣读完毕,掌声更加热烈,虽然露丝只是出于礼貌稍稍鼓了一下掌,因为多年来她一直在思考巴勒斯坦地区北部古城拿撒勒的耶稣——思考这些问题——终于,有一天她秘密地去了蒙特亚鲁医院找心理大夫,痛哭流涕地承认她知道得十分清楚——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全是无聊的胡说八道,但——尽管如此——她有时候还是心甘情愿地“相信”;她是不是患有临床神经病?她声音里的感染力,眼睛向上翻的滑稽动作想必提醒了那个男大夫使他注意到露丝?马洛?奥登很像他本人——她是在北方上的学,是不是?——他就是用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她消除忧虑,并且告诉她,这一切当然是胡说八道,但对家人的忠诚有时候会使人觉得烦恼。不错,人常常同家人争吵,有时候还讲很不中听的话,但对家人的忠诚没变。如果她失眠,就给她开个处方,服点巴比妥酸盐,做个检查不好吗?——因为她看上去(他本意是好的,可却伤透了她的心)憔悴极了。露丝没有告诉他,自己刚刚做过每隔六个月就要做一次的检查,她的身体好得很:肺部没问题,贫血症控制住了。在谈话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夫记起来露丝是谁了。“啊,你在这一带颇有名气,你不是曾经发表过一本小说,尽人皆知、引起过巨大的轰动吗?”——露丝已经恢复镇定,硬邦邦地答道在阿拉巴玛没有名人,把原来的话题忘得一干二净。而此时拿撒勒的耶稣又浮现在太空……要不就是围绕某个月球旋转……再么他就是的确坐在太空飞行器里(太空飞行器这个词会上用得十分频繁),等着地球来客造访?有一个七十多岁的白头发老先生对露丝表示好感,他越过两三张折叠椅子在露丝的身边坐下,甚至还有个年轻点的,或许五十多岁吧,头发犹如猪鬃,梳得油光水滑,说话有点儿结巴,胸前佩带的会章上写着H?斯彼德维尔,犹太人,佛罗里达。他主动提出会后给露丝买杯咖啡。露丝心中一动——是什么感觉?——好笑,有趣,绝望?露丝只得把手指放到嘴唇上,做一个小学生禁止说话的动作,因为右边的老先生和左边的H?斯彼德维尔都起劲地说话,似乎要用他们看见不明飞行物的经历给她深刻印象,而第三个发言人就要开始发言了。
第三个人的题目是“进化的下一个阶段和最后阶段”。发言的人是肯塔基州斯通希德宗教研究所新荷兰德学院的牧师杰科?格洛姆维尔。露丝正襟危坐,双手交叉放在腿上,双膝拘谨地并拢(想必出于偶然,斯彼德维尔先生的右膝紧紧挨着她),装着注意倾听。她头脑里一片恐慌,就像鸡窝里进了一条狗,她简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感觉,直到心猿意马渐渐平息。在九月的一个星期四夜晚,鬼使神差她进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的里根希舞厅,听一个看上去有点儿像个小猪的人宣读论文,这个人穿一套绷得紧紧的灰红格子花呢西装,系一条鲜红的领带。她注意到许多与会者都是残疾人——有的拄单拐,有的拄双拐,甚至还有坐轮椅的(有一个坐轮椅的人,是一个年轻人,他长着一张鹰脸,想必跟露丝一样的年纪,看上去却至多十二岁,得心应手地驾驭轮椅。轮椅上有块按钮板,他显然能够利用这块按钮板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情。几年前,露丝背部的神经痛得使她直不起腰来,也曾经租用过轮椅。而她那张轮椅却是一张很普通的轮椅)——而且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也有和她年纪相仿的男人,可这些男人都不是有出息的人。而身上发出一股不太浓烈、有点儿像木薯的怪味的斯彼德维尔先生也非崭露头角之人。出于礼貌,出于善意,露丝又坐了几分钟才道歉离开。
此时露丝?马洛?奥登坐在乔?派宾果厅的长桌旁边,她刚喝过橘子汁,肚子有点儿不舒服,一张有希望赢的牌——很有希望的牌——摆在她面前。她感到纳闷,不知道她越来越感兴趣是否合理,是否与喝下去的橘子汽水有关;还是害怕能赢——因为她理所当然不打算赢。她甚至不能想象自己用大家听得见的声音叫“宾果”!时间已经是夜晚10:30以后,已经有几个人博了头彩,出了几个第二名,许多人欣喜若狂地尖声叫喊宾果,有几个人怒吼着叫宾果,有一两个不可思议地喘着粗气。这时她真的本该回到家了(剩下的已经不到十一二人)。看来穿着浮华、用金别针把白得耀眼的头巾别起来的乔?派,声音甜得跟蜜似的乔?派,肩膀优美的乔?派并没有注意到她。不知道是惰性还是好奇使她继续留了下来。见鬼,露丝想道。她把玉米粒在用了许久的厚纸板上推来推去,肯定还有比跟托非特的人混熟更糟糕的法子打发星期四吧?……她要给哈米顿?富莱和卡洛林写信,虽说他们还该着她的回信,她要给他们详细描述自己当晚新交的朋友(坐在她对面那个肥胖的年轻女子满头大汗、脾气很好,她名叫洛白丽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露丝上手很快,玩得顺利。刚要开始,洛白丽亚心血来潮要和露丝换牌。——“你把你的牌给我,我把我的牌给你,露丝!”她笑容满面地说,十分娇媚,露丝当然不得不立即答应,可她却犯了一个错误)。大厅里耀眼的灯光照得人难受,在乔?派的办公桌前悬挂着一面特大的美国国旗。还有那些古怪、陌生、伤心、心急火燎、专心致志的玩家。有些是特别年迈的老人,面容干枯,双手颤抖,有些是瘸子,或者特别矮小的人,或者不可否认地总有点儿不正常,还有几个很小的孩子(实际上是件丑事,小孩子这么晚还没睡觉,跟在妈妈身边玩宾果,常常要两三张牌,而他们的妈妈则贪婪地要四张牌,而最高只能要四张)。录音带放出刺耳的音乐,不休不懈地伴随着乔?派不知疲倦的嗓门。乔?派,宾果厅的老板,热情地笑得露出牙齿,当然是针对大厅里每一个人,但在当晚早些时候他显然把目光投向了露丝这个新顾客——除非是露丝的眼力不好,在灯光照射下看走了眼,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切焦虑,不仅限于在宾果厅滋生的焦虑,都是愚蠢的。难道没有这样的感觉吗?)。生活中失败的人永远是失败者,哪怕他们能赢(因为一个吹风机,或者100美元现金,或者户外烧烤架,或者带铁轨的电动火车,或者一大本仿皮面有插图的《圣经》,对这些人而言能派多大用场?)。她将记录下某些人喊“宾果!”时那一片失望的叹息和一脸倦容的女服务员宣布中奖号码,证明号码合法有效时人们的嘀咕。获胜者热泪直流,热烈握手;乔?派频频亲吻,似乎每个赢家对他而言都很亲,都是老朋友,急忙上前迎接;明黄色的芥末溅到一英尺长的热狗和小圆面包上,不巧的是,紧挨着的就是婴儿们换尿布的长凳。洛白丽亚迷信,用手摸挂在脖子上的小金质十字架,筋疲力尽的小女孩睡在地板上,头下枕着一个玩具熊,想必这个玩具熊是她家的人几个小时以前赢来的;还有—— “你赢了!这里,嗨!她赢了!就在这里!这张牌,这里!这里!乔?派,就在这里!”
露丝左边的一个老太太当天夜晚早些时候曾经和露丝说过几句话(后来才知道她名叫科那丽亚?逖瑟尔;她曾经为奥登家的邻居费拉利打扫过清洁卫生)。她突然叫起来,抓住露丝的手,激动地把桌板上的玉米粒推开;没关系,没关系,露丝的确拿到了一张获胜的牌,她中了宾果,不可避免地中了彩。
又响起了通常的叹息声,抽泣声,愤怒、失望的嘀咕声,但游戏结束了。一个长着一头钢盔似的黄铜色头发的姑娘,嘴里嚼着口香糖,对乔?派读出露丝的号码,乔?派对每个号码都点头认可,说,是的,对了,继续,亲爱的,请到这里来。他满面容光焕发,似乎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奇迹。100美元的获胜者!第一次光临的顾客(除非他的眼睛骗他)就赢了100美元!
露丝尴尬得一脸绯红,心怦怦地跳起来,她得走上乔?派的高台接受支票和乔?派的热烈祝贺,乔?派还要在她嘴边响响地给她一个不舒适的热吻(她必须猛然后退,予以拒绝——那男人如此鲜活,如此真实,实实在在站在那里)。“现在,你在笑,亲爱的,我没说错吧?”他高兴地说。站上台近距离看,他还是一样英俊,只不过白眼球或许显得太白。他头巾上的金别针是一只打鸣的公鸡。他的皮肤晒得很黑,山羊胡子比露丝想象的更黑。“这一个晚上我一直在观察着你,如果你能放松,笑口常开,你会漂亮得多,”乔?派在她的耳朵边悄声说道。他身上有一股甜甜的气味,像蜜饯或者葡萄酒。
露丝有点儿生气地往后退,但还没来得及,乔?派又拉住了她的手,把她冰凉、薄薄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中迅速地揉搓。“你是新来的吧,是不是?今天晚上第一次来?”他问道。
“是的,”露丝回答说,声音很轻,他只得弯下腰来倾听。
“你是托非特的姑娘吗?住在城里吗?”
“是的。”
“可你在今天夜晚以前从来没有来过乔?派的宾果厅?”
“没有。”
“今天夜晚你离开的时候是怀揣100美元的赢家,你有什么感想?”
“噢,感觉就是好——”
“什么?”
“就是好——我从来没有料到——”
“你常玩宾果吗?我是说,你知道,在城里这些教堂,或者在别的地方玩。”
“不。”
“不常玩?来这里只是为了寻开心?第一夜就赢了100美元,这不是走鸿运了吗!——你知道,你真是个引人注目的姑娘,脸色这么好。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多待一会儿,或者,就半个小时吧,等我把东西收拾起来。隔壁就是个很好的酒吧,我注意到你是独自一人来的,是吧?——也许可以在睡觉前喝点饮料,就我们两人?”
“噢,我想不必了,派先生——”
“乔?派!我名叫乔?派,”他笑着说,朝她俯过身来,“你叫什么名字?和花儿有关,对吗?——是某种花,花的名字——”
露丝①感到十分窘迫,只想逃之夭夭。可他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太害羞了,不肯把名字告诉乔?派?”他问道。
“我的名字是——奥利维亚,”露丝结结巴巴地说。
“哦。奥利维亚。奥利维亚,是吗……唔,有时候我会读错,你知道,有时候我会被打岔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读错。我从来不以为自己百分之百准确。奥利维亚,那么。好,很好。你为什么这么容易激动,奥利维亚?麦克风不会把我们说的话传出去一个字。十一点左右你有空去喝点饮料吗?嗯?就在隔壁的盖费德,我就住在那里,那里的休息室很舒适,温馨,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没人打扰,就我们两人,没有别的附加条件,没别的……”
“我父亲在等我,而且——”
“走吧,奥利维亚,你是托非特城里的姑娘,你不愿意让一个外城人感到受欢迎?”
“只是——”
“同意了?是吗?是约会吧?我们关门后马上去?就在隔壁的盖费德?”
露丝凝视这个男人,凝视他明亮的眼睛,凝视他头巾上的金鸡纹章,听见自己喃喃地同意了;直到这时乔派才把手放开。
于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不可能发生的事、可笑的事,就这样发生了。午夜即将来临,露丝?马洛?奥登发现自己在宾果老板乔?派的陪同下,进了盖费德坟墓似的休息室(这里烟雾缭绕,高高悬挂在吧台上方的电视机发出摇曳、光怪陆离的光,即使在这里乔派的白头巾也白得耀眼)。两三个暗影,似乎已被遗忘,默默地坐着,孤独地在喝饮料,显然各不相干。(一个是穿得相当好、扁平的鼻子有点儿红肿的老先生,他有点像露丝的爸爸,当然酒糟鼻除外。)她紧张地吸着“橘子冰花”——这是一种女孩子爱喝的酸酸甜甜的饮料,从1962年以后她再也没有喝过。今天晚上点这种饮料,或者是她的同伴为她点的,因为她想不出别的饮料。乔?派给她讲述到远方旅游的故事——到委内瑞拉、到埃塞俄比亚、到西藏、到冰岛——露丝努力相信他说的话,故意做出无知的样子相信他的话,因为她决意进行到底,把这个古怪的骗子当作自己的情人,当然,只是一夜情人,或者半夜,不管这事要拖多久。“再喝一杯?”乔?派把手放到她的手腕上喃喃问道,她没有把手缩回来。 在吧台上方,倾斜度很大的电视机发出哒、哒、哒的机关枪声,在明亮的绿松石天空下,模糊不清的轮廓,或许是人吧,从白沙上掠过。乔?派感到烦恼,转身朝着吧台里的侍者用手指迅速做了一个反方向的手势,吧台侍者立即把声音调低。吧台侍者对乔?派的尊重给露丝很好的印象。不过,她是很容易被打动的人。不过,她,一般说来,并不容易被打动。不过冒着气泡、刺激性的橘子汁冲昏了她的头脑。
“在这个地球上,从北走到南,从东吃到西,坐货船,坐火车,有时候徒步行走,爬山越岭,这里待一年,那里停留六个月,又在另一个地方过两年,我终于回了家,回到了美国,在国内到处漂泊,直到,你知道,情形良好:有时候对一个城市、对当地的景色、或对另一个人有了好感,你觉得这就是你的命运,”乔?派温柔地说,“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奥利维亚。”
他用两个黝黑的指头抚摸她的手,尽管只感到有点儿痒痒,但她却不寒而栗。
“……命运,”露丝接口说道,“是的,我想我懂。”
她想问乔?派自己赢得是否诚实,是否有意给她赢。因为他早已注意到她。一整夜都在注意她。一个新来的、闷闷不乐、心存疑虑的新客人,聪慧的目光一直怀疑地盯着他,是厅内穿得最保守、最典雅大方的赌客。可他似乎并不急于谈他的生意,而只愿意谈他作为“幸运之兵”的生平——不论他用意何在——而且露丝心中纳闷,不知道这样的问题是否显得无知,是否带有侮辱性,因为这暗示着他不诚实,宾果赌博有暗箱操作。不过,也许人人都心照不宣,知道有人操纵?——跟赌马一样?
她想问,但不能问。乔?派在身边挨得这么近,他的皮肤这么红润,嘴唇这么暗,牙齿这么白,山羊胡子显得这么阴险狡诈,他的举止——既然“下了台”,既然可以还其“本色”——这么亲密,令人倾倒,使她感到晕头转向(她,露丝?马洛?奥登,通常总是厌恶男人,讨厌男人的肉体,居然听任这个吹牛皮的人以为自己被他引诱了——不过与此同时她感到十分紧张,甚至说话都说不清晰了);不过她必须了解,搞清就里,把它当一回事。然而,乔?派还是讲个不停。仿佛乐此不疲,刚开了个头。仿佛这是正常的谈话。她有什么爱好?养什么宠物?她是不是在托非特长大,又在当地读书?她父母住在什么地方?她丈夫做什么生意?——她是不是专业人士?她外出旅行多吗?她有“事业”吗?她谈过恋爱吗?她有过谈情说爱的打算吗?
露丝羞得一脸绯红,听见自己难为情地吃吃笑,说话磕磕巴巴。乔?派这个穿着丝绸睡裤、缠头巾的小丑,笑得热情过头,搔着她的前臂,凑得更近了。他扬起黑眉毛,白眼球发着光,厚厚的嘴唇撅得恰到好处;此人不可抗拒。连鼻孔都由于装模作样而发亮……露丝一发而不可收拾地咯咯笑起来。
“你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姑娘,特别是这时候肯跟我来,”乔?派温和地说。“你知道我们可以到我的房间去,在房间里,可以更不受他人干扰。你愿意吗?”
“不,”露丝说,不安地深深吸了一口气,使头脑清醒过来,“我不是姑娘。三十九岁了,算不得姑娘。”
“在我的房间我们有更多私人的空间。谁也不能打扰我们。”
“我父亲身体不好,他在等我。”
“这个时候他已经睡着了,很可能睡着了!”
“噢,不,不——他患有失眠症,跟我一样。”
“跟你一样!是吗?我也有失眠,”乔?派激动地挤压着她的手说。“自从有一次在沙漠遇险后……在世界的另一边……不过我以后才给你讲那一次的经历,等我们成了亲密朋友之后才告诉你。如果我俩都失眠,奥利维亚,我们两人可以做伴。托非特的夜这么长。”
“夜是长。”露丝红着脸说。
“可你母亲,她这时没在等你。”
“母亲已经去世多年。我不用说她得的是什么病,你可以猜得出。这病一直缠着她。她病故后我把所有的东西——我这可笑的事业一直红红火火。我不细说,以免你感到厌烦——把所有的文稿——故事、随笔诸如此类的东西统统付之一炬,从此日日夜夜待在家里。我把东西统统烧掉之时感到心情舒畅,回忆起来也感觉良好,而——而此时也觉得挺不错。”露丝对抗地说,喝完了饮料。“所以我知道我以前所做全是一种罪过。”
“你相信罪过,像你这样明白事理的姑娘也相信罪过?”乔?派满面笑容地问道。
酒精温暖的气息充满了她的肺部,流遍她的全身,一直贯穿过她的脚趾头,传到她的耳根。她全身热辣辣的,手却依然冰凉:乔?派爱摸就让他摸吧。她就这样在受诱惑。跟她想象的一样又蠢又笨,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想象的这种事情就是这样蠢笨。就这样。正如笛卡尔所见,我就是我,上至我的头,我的身体是我的身体,延伸至太空,在外太空那儿观察所发生的事情一定很有趣,露丝镇定地想道。可她并不镇定。她开始颤抖。但她必须镇定,这一切太荒唐了。
在他们上楼到302号房的路上(电梯出了毛病,或者根本没有电梯,他们必须从楼梯上楼,露丝头昏目眩,楚楚动人,陪同她的人必须用手挽着她的腰),她对乔?派说她不应该得奖,该退还那100美元,或者把100美元给洛白丽亚。(可她不知道洛白丽亚姓什么,真遗憾!)因为实际上是洛白丽亚的牌赢了,而不是她的牌赢。乔?派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听明白,但却一路点头。他把门锁打开的时候,露丝前言不搭后语地说起自己的故事,或者不如说坦白,十一岁的时候做过的事情,这些事情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乔?派把她领进房,开灯,房间刹时像舞台一样明晃晃地亮起来,连电视机也开了。但他紧跟着关了电视机。地毯的纹路宛如蛇群,露丝看得眼花缭乱,她口齿不清地结束自己的坦白道:“……她那么逗人爱,长得那么漂亮,我恨她,上学的时候我比她早离开家,从家里走出来以后我就放慢脚步让她赶上来。有时候这法子有效,有时候没有效。我就是恨她。我买了一张情人节卡片,是那种打趣式的,大约一英尺长,卡片很有光泽,面子上印着一个愚人,打开卡片你就可以看见母亲曾经爱过我,可是,她死了,于是我把它送给桑德拉,因为她的母亲死了……我们在五年级的时候……还有……还有……”
乔?派取下金鸡,解开头巾,头巾很长。露丝咧着嘴摸索衣扣,扣子很小,是用布包的,她费了好大的劲也解不开。可后来终于把扣子解开了,站着喘大气。
她将把这件事当作并非个人的事情看待。我必须这样想,只是身体上的事,与精神无关,权且把它当作妇科检查。可露丝憎恨这类妇科检查。憎恨、害怕,总是推迟,在最后一刻取消预约。我活该,她常常这样想。万一……可她母亲的癌症在别处,在身体的另一个部位。也许其间并无联系。
乔?派的头上覆盖着苔藓似的黑头发,显然很厚,但剪得很短,他想必前些时候理的发,现在头发正参差不齐地长出来。发际线的皮肤跟露丝一样雪白。他甜蜜地微笑着,诧异地打量露丝,突然一把扯下山羊胡子。露丝吃惊地吸了一口气。
“你要干什么,奥利维亚?”他问道。 地板突然在脚下一滑,她险些跌进乔?派的怀里。她后退一步,地板在她的重压下往下一沉。她紧张地扯开衣裙上整齐、难看的小扣子。“我——我——我已经不能再快了,”她喃喃说道。
乔?派摸着变成粉红色、看上去似乎有点擦伤的下巴颏,凝视着露丝?马洛?奥登。即使不缠大头巾,不戴山羊胡子,他也是个很帅的男人,有风度,肩膀略略向上耸。他凝视着露丝,仿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奥利维亚?”他叫道。
她用力一扯,把裙子上半部拉开,一粒扣子掉下来。简直是胡闹。可没时间仔细考虑,有点儿不对头。裙子老是脱不下来。她发现皮带还紧紧地扣着,当然裙子脱不下来。要不是那个笨蛋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就不会慌乱得连裙子都解不开。她懊丧地哭起来,把裙子的背带从肩膀上拉下来,露出胸膛,露出不发达的小乳房。露丝?马洛?奥登从前在公立学校读书那么多年,胆子一直很小,在女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一想到要袒露身体就羞得面红耳赤,而此时她却厚颜无耻地在陌生人面前剥光衣服,那人却仿佛从来没有见过她这种人似的。
“可奥利维亚你干什么呀?……”他问道。
他问得既惊讶又一本正经。
露丝擦干眼泪望着他,感到莫名其妙。
“可奥利维亚,人不会这样做,不是这个样子,不这么快,这么气愤,”乔?派说。他失望地眯起眼睛,眉毛也随之弯了,摆出一副尊严的架势。“我认为你误会我的用意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人不会……什么样的人……”露丝呜咽着说。她得急速地眨眼才看得清楚眼前这个人,可是眼泪不断地涌进眼眶,顺着脸颊往下流。几个小时前她很不以为然地化了重妆,妆化得很不均匀,眼泪会在厚厚的脂粉上留下泪痕。出差错了。大错特错。为什么这个笨蛋怜悯地望着我?
“规矩人,”乔?派慢悠悠地说。
“可我——我——”
“规矩人,”他压低嗓门说,嘴角显出一个嘲讽的酒窝。
虽然喉咙里热辣辣地直冒火,露丝却浑身颤抖起来。她的胸膛铁青,淡棕色的奶头害怕地硬起来。又冷又怕,清醒过来了。她企图用手臂遮挡乔?派的炯炯目光,但为时以晚:乔?派一切都看见了。地板又开始倾斜,慢慢地、慢慢地,如果再不停下来,她就要倒了。不管她如何抗拒,如果向后仰,企图稳住发抖的脚跟,她都要倒在他的怀里。
“可我以为——难道你——你不想吗——?”她喃喃说道。
乔?派伸直腰。他实在是个身躯高大的人:那个身穿银灰色束腰上衣、黑灯笼裤、一撇山羊胡子挂在愠怒的笑脸上、厌恶地眯缝着眼睛的宾果老板其实是个身躯高大的人。他摇着头说,不。露丝嚎啕大哭起来。他又说不,不。
她流泪,她恳求,她头昏眼花趔趄地往前扑。出了差错,但她不理解错在哪里。脑子不由自主飞快地转起来。她已经选好了冷静、聪明的词语,说出来大可赢回面子。但乔?派不知道她的打算,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对她根本不在乎。
“不!”他对她毫不容情地厉声喝道。
她一定是在他面前扑倒,一定是跪了下来。因为他突然揪住她光溜溜的肩膀,血往脸上涌,黑起脸,抓住她拼命摇晃。她被突如其来、十分猛烈地摇晃弄得前仰后合,一会儿碰着办公桌,一会儿碰着墙壁。她的后脑勺撞到墙壁上,牙齿直打架,眼睛圆睁,却什么也看不见。
“不不不不。”
突然她跌到地板上,右嘴角碰到一个东西。空气中怒气重重。她抬头仰望,只看见一个脑袋犹如子弹头、瞪着发狂湿润的眼睛、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没有灯罩的电灯泡直接拧进天花板上的螺口,离得那么遥远,遥远。灯泡发出明亮炫目的光,宛如太阳照着他的后脑勺。
“但我——我以为——”她喃喃说道。
“神气活现地走进乔?派的宾果厅,把乔?派的宾果厅玷污;神气活现地跑到这里,玷污我的房间,你有什么话可为自己开脱的,小姐!”乔?派说着一把把她揪起,胡乱拉上她的衣服,又抓住她的肩膀,粗鲁地把她往房门口推,没有丁点儿怜香惜玉、不讲究丁点儿礼貌,为什么他对她满不在乎!——接着,她进了走廊,她那个享有专利权的钱包随之被扔了出来,302号房“砰”地一声关上了。
这一切发生得那么快。露丝摸不着头脑。她盯着302号房门,似乎期待着房门打开。可房门没开。在远处下面的大厅里,有人打开房门探头张望,一见她狼狈不堪的样子,也连忙关了那扇门。于是,就剩下露丝孤零零一个人。
她完全麻木了,不知道疼痛:只觉得下巴上有点儿针刺的感觉,被乔?派的鬼爪使大力狠狠抓过的肩膀还在悸动。为什么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她呢……
她像个喝醉了的女人摇摇晃晃走过走廊,一只手紧紧抓住裙子,另一只手笨拙地把钱包压在腰旁。她摇摇晃晃、踉踉跄跄、嘟嘟囔馕像个喝醉了的女人。她就是一个喝醉了的女人。“你所说的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人——”
要是他把她搂在怀里,那该多好!要是他爱她,那该多好!
在安全梯的第一个平台她突然昏眩得厉害,心想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原地坐下。马上坐下。她的头随着她无法控制的脉动打鼓,她相信那是宾果老板的脉动,他愤怒的声音也钻进了她的脑袋,在她的脑袋里乱窜,与她自己的思想搅和在一起。口里有一潭东西往上涌——她呕出一口鲜血——发现有一颗前面的牙齿松了,旁边的门牙也在牙槽内前后摇动。
“啊,乔?派,”她低声叫道,“亲爱的耶稣基督你干了什么呀——”
她抽噎着摸索钱包的仿金扣,费劲打开了钱包,往里摸。一面呜咽,一面要看看是否——可是不见了——她找不到——哦,在这里,毕竟还在,折叠得很小,有点儿皱巴巴的(因为她当时感到很尴尬,飞快地把它塞进钱包):那张100美元的支票。一张没有签字的支票,如果当时她的眼睛能集中注意力看久一会儿,那上面应该有乔?派粗体的黑色签名。
“乔?派,什么人,”她抽噎着说,泪眼眨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样的人,在哪里——?” 白猫
有一位自食其力的先生,在大约五十六岁的时候对比他年轻得多的太太养的波斯猫产生了强烈的憎恨。
这只猫是他几年前和妻子结婚后送给妻子的,那时候这只猫还是一只小猫咪,所以他对猫的憎恨就显得特别可笑。猫的名字——米兰达——也是他用自己最喜爱的莎士比亚作品中女主角的名字给取的。可笑的还有,他这个人不会无缘无故轻易地动感情。除了他的妻子,他对任何人都不怎么喜欢(他结婚晚,这是他第一次婚姻;而妻子则是二婚),也恨不起来,因为他认为,憎恨别人有损自己的尊严。他对谁该那么认真?作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绅士,他具有大多数人没有的、不依赖别人的精神。
尤利斯?缪尔身材纤瘦,眼窝深陷,眼神暗淡,眼睛没有特别的颜色;头发渐渐花白,开始稀疏,像婴儿的头发一样纤细;脸窄,有皱纹,可用轮廓分明来形容。他具有老一代美国人的血统,轻易不干时髦的苦差事,也不轻易动用其身份的权力:他知道他是谁,他的祖先是谁,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他在美国和在国外所受的教育不是出于学者的兴趣,而是一种业余爱好,他无意深入钻研。毕竟生活才是人的主要学习科目。
缪尔先生能流利地说几种语言,但他却惯于颠三倒四地乱用词句,仿佛在把这些外国语翻译成本地的标准话。他举止谨慎,有自知之明,不虚荣、傲慢,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低声下气。他爱收藏(主要收藏稀罕的书籍和钱币),但他当然不会孜孜以求;对他的同道中某些人的狂热感到困惑,并嗤之以鼻。因此他对其妻漂亮的白猫突然爆发憎恨,使他自己感到惊讶,有一阵子还使他感到好笑。还是感到害怕?他肯定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憎恨初起的时候只是家庭内部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气。在公众场合下如此受尊敬的人物——公众认为当之无愧的品德高尚的重要人物——竟然允许家里发生这种虐待行为。倒不是因为他天真得不知道猫有自己的方法让人了解它们的喜好,而它们的方法不像人所具有的那样微妙、机智。随着猫儿越长越大,越来越被惯坏,越来越挑剔,显然不喜欢他了。当然它最喜欢爱丽萨;其次是一两个帮工。而且常有第一次拜访缪尔的陌生人赢得或者看起来会赢得米兰达反复无常的欢心。“米兰达!过来!”缪尔先生喊道——声音够温柔,够有说服力,实际上这是尊重这个畜生的愚蠢态度——但在这种时候米兰达对他却漠然视之,眼睛连眨都不眨,不往他走过来。它似乎在说,人家对你不以为然,你却想向人家献殷勤,真是个大傻瓜!
如果他想把它抱起来——如果他试着逗它,想使它顺从——它会真像一只被陌生人捉住的猫,全力挣扎,跳下去。有一次当它扭动着摆脱他的时候,意外地抓伤了他的手背,血流出来,在他的餐服袖子上留下一道淡淡的血迹。“尤利斯,亲爱的,伤着了吗?”爱丽萨问道。“没伤着,”缪尔先生回答道,用手绢轻轻压着被抓伤的地方。“我想,它一定是人来疯,”爱丽萨说,“你知道它很敏感。”“我确实知道,”缪尔先生温和地说,对客人们眨眨眼睛,但头上青筋直跳,心想恨不得徒手将它勒死——可惜他不是做得出这种事情的人。
更令人气恼的是那只猫对他习以为常的反感。夜晚当他和爱丽萨各自坐在沙发的一头读书的时候,米兰达总是常常不请自来,跳到爱丽萨的大腿上——但只要缪尔先生一碰它,就立即缩回去。他承认受到伤害。他承认被逗乐了。“恐怕米兰达再也不爱我了。”他伤心地说。(虽然实际上他不记得这只猫什么时候爱过他,或许在它还是一只小猫咪,感情不分青红皂白的时候?)爱丽萨笑了,怀着歉意地说:“它当然爱你,尤利斯,”猫在她的大腿上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给人以美的感受。“可——你知道猫是怎样的。”
“确实,我在学,”缪尔先生说,脸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
他的确在学——学他难以名状的东西。
起初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个主意——实际上是个想法——要杀死米兰达,事后他也说不清了。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位是妻子的导演,看着米兰达摩擦他的脚踝,在客人的小圈子里嬉闹,获得客人的赞美(就连对猫最反感的人也忍不住对米兰达发出赞叹——抚摸它,挠它的耳背,像白痴一样叽哩咕噜地和它讲话),缪尔先生发觉自己有了这个想法。既然这只猫是自作主张带回家的,为了它自己付了一大笔钱,那么它就是他的了,可以任由他处置。不错,这只纯种波斯猫是这一家子珍贵的东西——这一家子不随便购置物品,也不买便宜的东西——爱丽萨喜欢它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说到底猫是属于缪尔先生的。只有他对这只猫握有生死大权,难道不是吗?
“多么美丽的动物!是公的还是母的?”
有个客人问缪尔先生(实际上是爱丽萨的客人;自从她重操戏剧生涯,她就交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新朋友),一时间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这个问题像个谜语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是公的还是母的?”
“当然是母的,”缪尔先生愉快地回答道,“毕竟它的名字是米兰达。”
他拿不定主意:是该等到爱丽萨开始排练新剧,还是该趁着他的决心没有动摇之前下手?(爱丽萨虽然只不过是个次要演员,但却被看好,当上了百老汇九月份即将上演的一出新剧中女主角的替补演员。)他该怎样干掉它呢?他不能把它扼死——不能干这么直接、这么狠心、这么残暴的事——也不能装作出事故开车把它轧死。(尽管确实有这样的偶然性)有一个仲夏之夜,丝毛光洁的米兰达悄悄地迂回爬到爱丽萨的新朋友阿尔本的腿上(阿尔本是演员、作家、导演,才华横溢),他们的话题转到众所周知的谋杀案——谈到毒药——缪尔先生就简单地想:当然,要用毒药。
第二天早晨,他在园丁的棚屋里翻寻,在一个10磅装的袋子里找到了用剩下的白色颗粒状老鼠药。去年夏天,家里老鼠闹得凶,园丁在阁楼和地窖里放了老鼠药。(效果极佳,缪尔先生猜想,无论怎么说,老鼠肯定没有了。)用毒药精明之处在于毒药会产生干渴感——因此动物吃了诱饵以后,就会被迫离开家去寻找水喝,死在外面。毒药是否“仁慈”,缪尔先生不得而知。
他可以利用仆人们星期天夜晚放假的机会——因为虽然爱丽萨的排练还没开始,但她得在城里住几天。这一来,缪尔先生就要亲自在厨房角落喂猫,猫习惯了在那里进食。他把一汤匙老鼠药碾碎,拌进猫食里(这畜生给惯得多么娇,自从它七个月来到这个家,就一直喂的是高蛋白、高维他命的特种猫食,还要加剁碎的肝脏、鸡下水等,上帝才知道还添加了什么东西。尽管缪尔先生懊悔地不得不承认惯坏它自己也有份)。
米兰达和往常一样挑剔而贪婪地吃,根本没意识到主人在场,或对主人心怀感激之情。在猫的眼里,可能把他当作仆人,或者根本不是东西,如果说它觉察出了有点儿不对劲——例如,它饮水的盘子被拿走后就没有再放回来——它也像个真正的贵族一样不动声色。在他认识的人或动物中,有谁像这只白波斯猫一样自鸣得意到了极点?
缪尔先生看着米兰达有条不紊地毒杀自己,不但没有预期的兴高采烈,就连纠正错误、正义得到伸张的满足感也没有(不管所谓的正义是多么的暧昧)。——反而流露出深深的懊悔之情。这个惯坏了的畜生该死,这是毋庸置疑的。毕竟,猫的一生必定对鸟儿们、老鼠和兔子们犯下了数不清的残忍罪行!但毒杀波斯猫使他感到悲怆,他,尤利斯?缪尔——为它花了一大笔钱,事实上也分享了它所带来的骄傲和自豪——竟然发现自己必须充当刽子手的角色。但这事不得不做,尽管他或许忘了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干,但他知道只有他一人命中注定要干这件事。 前几天夜晚,有几个客人来吃饭,他们坐在阳台上的时候,一团雪白的米兰达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跳上花园的墙头——竖起羽毛般飘逸的尾巴,高昂着头,项上一圈丝毛飘拂,金色的眼睛闪射出光芒——爱丽萨似乎在向大家示意地说道。“这是米兰达,来向你们问好。它难道不是很美吗!”爱丽萨高兴地叫道(看来赞赏这只猫的美丽她总是不厌其烦——这是一种天真的自我陶醉——缪尔先生想道)。受到一番通常的赞扬,或者不如说吹捧之后,那只猫理了理身上的毛——充分认识到自己成了大家注意的中心——就猛然优雅地一跃,消失在陡峭的石头阶梯下,往河堤的方向去了。缪尔先生这时明白了米兰达令人感兴趣的奥秘:它所代表的是一种既不刻意造就却又需要的美:这种美考虑到它的血统完全是人培育出来的,而考虑到它是血肉之躯则完全是天生的:生来如此。
可天生的就永远不会改变吗——天生的?
此时,白猫已经吃饱了(和平常一样,盘子里还剩下许多),缪尔先生大声说:“但是,美丽救不了你的命。”他的声音里无限的懊悔夹杂着十二分的满意。
那只猫停下来,睁圆了眼睛,目光呆滞地望着他。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它知道?它——已经知道了?在他看来,这只猫从来都没有现在这么漂亮:一身纯白的毛,丝一般光滑、柔软;颈上那一圈毛犹如刚刚梳理过,十分整齐;惯于使性子的脸像哈巴狗一样宽,一样圆,腮边的须毛刚直;长得很好的耳朵伶俐地竖着。当然,还有那对眼睛……
米兰达的眼睛曾经一直使他着迷,那对金茶色的眼睛能够神秘地闪耀出似乎随心所欲的光芒。自然,是在夜里,在月光的反射下,或者在缪尔先生自己坐车回家的时候,在车前灯的照射下——波斯猫眼里的光泽像两束细小的光芒。“你认为是米兰达吗?”爱丽萨看见路边长长的草丛中闪动着两束光,总是这样问。“或许是的,”缪尔先生总是这样回答。“啊,它在等我们!多么亲切啊!它在等我们回家!”爱丽萨总是像孩子一样激动地叫着说。缪尔先生一句话也不说——说不定猫根本不知道他们不在家,更不用说迫切地等待他们回家了。
猫的眼睛在缪尔先生看来不正常的还有另一点,那就是,人的眼球都是白的,虹膜则是彩色的;而猫的眼球是有颜色的,或绿,或灰,或蓝——整个眼球都是彩色的!虹膜则神奇地随光线的强弱或激动的程度而变化,可以缩得跟刀片一样薄,或者扩大到几乎遮黑整个眼睛……此刻,波斯猫抬头注视着他,眼睛的虹膜扩大,使得眼睛的色彩几乎消失殆尽。
“现在,美丽救不了你的命。光有美丽是不够的,”缪尔先生静静地说。他颤抖着手把门打开,把放猫出去。猫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真是个反复无常的东西!——居然轻轻地擦他的脚,它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擦他的脚了。或许好几年了?
爱丽萨比缪尔小二十岁,可看上去还要年轻:她长得娇小玲珑,有一双美丽的棕色大眼睛,长发披肩;乐观开朗,有时宛如天真无邪的少女被训练有素得狂热有加。她是个胸无大志的二流演员——她自己毫不掩饰地承认——毕竟,要认真做个职业演员是非常辛苦的,即使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也要受大罪,吃大苦。
“何况,尤利斯对我当然是呵护有加的,”她常常挽着缪尔的手,或者把头靠在缪尔的肩膀上说,“一切我想拥有的我都有了,真的,就在这儿。”她指的是郊外的房子,是结婚的时候缪尔先生买给她的(当然他们在曼哈顿还有一套公寓,往南走两个小时就到了。但缪尔先生变得不喜欢城市了——城市像猫抓屏风一样刺激他的神经——因此难得去一趟)。在和缪尔先生结婚前,爱丽萨在第一次婚姻死亡后,用做姑娘时的姓郝茜断断续续地从影了八年。她是在十九岁的时候和一个名气很大(也臭名昭著)的好莱坞演员订的婚,这次婚姻对爱丽萨而言无异于一场不愿提及的灾难(缪尔先生也无意询问,那几年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似乎根本不存在)。
在他们相遇的时候,爱丽萨在事业上正处于她所说的暂时隐退的时期。她在百老汇小有成就,但没有一路顺风。真的值得继续干下去,继续尝试吗?一季复一季折磨人的试演,一季复一季地和新面孔、“有潜质”的新天才竞争……她的第一次婚姻很糟糕地告吹后,她和许多不同层次的人有过情爱之事(到底有多少,确切的数字缪尔先生永远搞不清楚),或许是到了该放松,过私生活的时候了。恰巧这时尤利斯?缪尔来了,他不怎么有魅力,但有钱,有教养,迷上了她,于是——成了。
当然,缪尔先生是被她迷得晕头转向,他比对她献过殷勤的任何男人更有钱向她献殷勤。在她身上,他似乎能看到谁也看不见的优点。别看他沉默寡言,毫不张扬,他的想象力非常丰富,活跃到了极点,夸张得不得了。而且满不在乎,一味夸口地说他爱爱丽萨胜过爱丽萨爱他——即使爱丽萨辩解说自己的确爱他,他也坚持不改口——要不是这样,她会同意嫁给他吗?
有几年,他们含糊其辞地说起“生个孩子”,但总是不了了之。爱丽萨不是太忙,就是身体不够理想;或者因为是在旅途中;或者因为缪尔先生害怕生了孩子对他们的婚姻会产生不可预见的影响。(有了孩子爱丽萨给他的时间就会减少,说得没错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为死后没有后裔的想法而感到苦恼——也就是说,没有自己亲生的孩子——但是他无计可施。
他们的社交生活十分丰富;他们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人。毕竟,他们有一只华丽的白波斯猫。“如果家里有个小比比,米兰达心里一定不好受,”爱丽萨说,“我们真的不能使它在精神上受到伤害。”
“的确不能,”缪尔先生赞同地说。
接着,爱丽萨突如其来地决定重操演艺,重拾她严肃称之为的“事业”。似乎这个事业是除米兰达以外最重要的大事,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缪尔先生也为她感到高兴。他为妻子的事业心感到自豪,而且眼看着她的朋友、熟人以及与她合作的人的圈子越来越扩大,他却一点儿也不嫉妒。他不嫉妒与她同侪的男女演员——利卡、曼利奥、洛宾、希比尔、埃米尔,一个个轮流来访。现在是阿尔本,他有一双闪光湿润的眼睛,活泼而甜蜜的微笑;他也不嫉妒她在外面度过的时间;如果她在家,也不嫉妒她独自一人关在他们称之为工作室的房间内,专心致志地埋头于她的工作。成熟了的爱丽萨?郝茜具有充分的好心情,她的好心情给了她更多出演的机会,甚至能够出演那些非用年龄比她大的演员扮演的角色,尽管这些演员的体貌也很美。她的演技也大有长进,越来越精湛——人人都这样说。
确实,缪尔先生为她感到骄傲,为她感到幸福。如果说他偶尔有点儿怨恨——或者,算不得怨恨,而是有点儿悔不该使他们的生活分了叉——他十足的绅士风度也不容许他怒形于色。
“米兰达在哪里?你今天见过米兰达吗?”
中午过了,四点钟了,天快黑了,米兰达还是没有回来。爱丽萨几乎一整天都在打电话——电话铃似乎总是不停地响——到后来她才渐渐觉察到猫一直不在。她走到外面去唤猫;她派仆人出去找。缪尔先生当然也帮着找,从房屋周围一直找到树林里。他双手合拢,围住嘴巴,提高嗓门,声音颤抖地叫唤:“猫咪,猫咪,猫咪,猫咪!猫咪,猫咪,猫咪——”多么可悲,多么愚蠢——多么劳而无功!然而就得这样做。按清白无辜的情况下该做的那样做。尤利斯?缪尔,丈夫中最关心妻子的丈夫,为找妻子的波斯猫踏遍了树林下的草丛……
可怜的爱丽萨!她会心痛欲裂好几天——或者几个星期? 而他,也会想米兰达——至少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件摆设。毕竟到今年秋天已经养了它十年。
那天的晚餐十分压抑,相当沉闷。不单因为米兰达不见了(看起来爱丽萨确实真正非同寻常地不安),而且因为只有缪尔先生和他的太太两人吃饭;餐桌只摆两个人的餐具从美学观点看上去总是显得不对头。而且,静悄悄的,多么不自然……缪尔先生试图谈话,但他的声音很快减弱,内疚地沉默下来。饭吃到一半,爱丽萨接了一个电话(当然是从曼哈顿打来的——是她的代理人,不然就是她的导演,再不就是阿尔本,或者一个女朋友——是个紧急的电话,否则爱丽萨不会在这个亲密的时刻接听)。缪尔先生——垂头丧气,心里很不痛快地——恍恍糊糊、味同嚼蜡地独自吃完饭。他回忆起头天夜晚——气味呛鼻的猫食,白色颗粒状的毒药,那只精明的动物仰望着他的模样,在他的脚上摩擦的样子,羞答答的……姿势,是爱?是责备?还是嘲笑?他又重新感到一阵负疚感的刺痛,可更强烈的满足感刺痛着他的五脏六腑。接着,他抬头向上一望,偶然看见了一个白色的东西,在花园的墙头上小心翼翼地走着……
当然,是米兰达回家了。
他瞪大眼睛望,大吃一惊。他瞪大眼睛望,张口结舌——等着那个鬼怪消失。
他头昏目眩慢慢地站起来,故作欣喜地向隔壁房间的爱丽萨喊道:“米兰达回家了!”
他大声叫道:“爱丽萨!亲爱的!米兰达回家了!”
米兰达果然来了,确实是米兰达,它从阳台往饭厅窥视,眼里闪烁出金茶色的幽光。缪尔先生浑身颤抖,脑筋却在飞快地转,既要接受这个事实,又要找个合乎逻辑的理由来接纳这个事实。它把毒药吐出来了,一定是这样。噢,一定是这样的!要不然,就是因为在花园的棚子里度过了又冷又湿的一夜之后,毒药失效了。
他不得不打起精神,急忙推开拉门,放白猫进来。他激动得声音颤抖地叫道:“爱丽萨,好消息!米兰达回家了!”
爱丽萨高兴到了极点,心醉神迷地把白猫抱在怀里。缪尔先生也头一次真正松了一口气。他抚摸着米兰达蓬松的尾巴想道——自己的行为太残忍、自私——肯定是与自己的品格相悖的——他决定既然米兰达能够从主人手下死里逃生,就应该准予生存。他不会再下手了。
尤利斯?缪尔先生在四十六岁结婚前,跟大多数没有结过婚的男女的性格一样——内向、神经过敏;观察生活,而不参与生活——他们认为婚姻状态就是无条件地结合;他曾经认为夫与妻是真实意义上的血肉一体,而不仅仅是词汇上的比喻意义。然而他自己的婚姻却无可挽回地每况愈下,以告吹结束,而且看来没有指望复婚。毕竟他快满五十七岁了。(尽管有时候他感到纳闷:五十七岁真的老了吗?)
他们结婚的头二三年(当时爱丽萨的舞台生涯处在她所谓的隐退时期),他们像任何夫妻一样同睡一张双人床——或者按照缪尔先生的想法任何夫妻都是如此(因为他本人的婚姻并未使他受到启迪,从而认识到“结婚”的一般意义)。然而,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爱丽萨开始轻轻地抱怨睡不着,因为缪尔先生夜里总是睡不安宁——翻来覆去,伸脚踢腿,高声叫喊,有时候甚至惊恐地喊叫,被她叫醒后,一时半会儿还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接着他羞愧地连声道歉,然后悄悄走进另一个房间里去睡觉,如果他还睡得着,下半夜就睡在那里。尽管这种情况使缪尔先生感到怏怏不乐,他还是完全同情爱丽萨;他甚至有理由相信这个可怜的女人因为他(她神经特别敏感)受了许多不眠之夜的痛苦而没有对他诉说。她就是这么体贴的人;这么不情愿伤害别人的人。
结果,他们形成了一个惬意的常规,每天夜晚他们就寝的时候缪尔先生先和爱丽萨共度半个小时左右,然后为了不打扰她,缪尔先生就踮着脚尖走进另一个房间,在那里他可以不受干扰地睡一觉(如果他偶尔做的噩梦不来打扰他的话,他确实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一觉,他倒认为最坏的梦是不能把他唤醒的梦)。
然而,最近这几年,情况竟然发展到了这种地步:爱丽萨养成晚睡的习惯——在床上读书,或者看电视,更有甚者,不时打电话聊天——于是,缪尔先生最多只能吻她一下,道个晚安,不上她的床,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睡觉。有时候在睡梦中他臆想爱丽萨叫他回去——醒来后急忙穿过黑暗的走廊,怀着迫切而充满希望的心情,在她的门口站一两分钟。在这种时候他不敢提高嗓门,只是喃喃地问道:“爱丽萨?爱丽萨,我最亲爱的?是你在叫我吗?”
米兰达晚上的恶习跟缪尔先生的噩梦一样不可预见,一样变化无常。它有时候会舒适地蜷缩在爱丽萨的床脚,平静地睡到天明,可有时候则非要让人把它放出去不可,对爱丽萨喜欢它睡在床上不予理会。知道白猫一整夜睡在床上,感到脚下有一只温暖、实在的猫压在绸缎的铺盖上,就有某种舒适感——爱丽萨承认,这是孩子气的想法。
不过爱丽萨当然知道,人不能强迫猫做它不愿做的事。“自然法则似乎总是这样的,”她一本正经地说。
毒杀猫的手段落空几天后,缪尔先生在暮霭中驾车回家的路上,或许离家只有一英里了,他看见那只白猫站在道路前方——纹丝不动地站在另一条车道上,也许是在车前灯的照耀下吓呆了。一个念头油然而生:只是吓唬它一下——于是,他打转方向盘,朝它驶过去。猫儿金色的眼睛里闪出诧异而茫然的光芒——也许是恐惧,或者认出来了——这只是重新调整平衡,缪尔先生一边更加用力地踩加速器,对准白波斯猫驶去,一边想道——就在白猫往沟里跳的时候,车子的左前轮撞到了它。只听见砰地一下和一声猫的惨叫——难以置信的惨叫——就干掉了它。
我的上帝!它就这样被干掉了!
缪尔先生口干舌燥,浑身颤抖,他从汽车后视镜里看见路上有一团被压碎的白色物体;看见它的周围溅开一滩猩红色的液体。他并无意杀死米兰达,然而这一次他却真正结果了它——没有预谋,因此他是无罪的。
现在,这事一劳永逸地干妥了。
“再多的后悔也无法使它复活了,”他慢悠悠、心存疑虑地说。
缪尔先生是开车到村子里的药店替爱丽萨买药——她为了演戏的事情进了城,很晚才坐通勤火车回到家里。火车上很拥挤,一回到家偏头痛就发作,马上躺倒了。现在,他要把止痛片递给妻子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个伪君子、畜生。他心怀愧疚,明知爱丽萨如果知道他干下的勾当,她的偏头痛会厉害十倍。然而,他怎样才能解释清楚,他这一次并不是蓄意杀害米兰达,而是汽车的方向盘不听使唤,使他驾驭不住?缪尔先生加快速度,朝家里驶去,浑身还在颤抖,心情还平静不下来,回忆起刚才的事故,仿佛自己死里逃生躲过了一场惨死。
他也记得那只猫撕心裂肺的惨叫,几乎就在被撞上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却没有立即停下。 在这部漂亮的英国造的汽车挡板上,有没有留下凹痕?没有。
左前轮有没有血渍?没有。
有没有任何出了车祸的迹象,哪怕是最轻微的,最无辜的那种?没有。
“没有证据!没有证据!”缪尔先生快乐地自言自语,一步连跨两级台阶向爱丽萨的房间走去。他抬手敲门的时候,听见爱丽萨显然好得多了,也多多少少使他放下心来。她正生气勃勃地给人打电话;甚至谈笑风生,声音清亮,使他想起温和的夏夜里和谐的风声。爱和感激之情在他心里膨胀。“亲爱的爱丽萨,从今往后我们会很幸福!”
接着,怪事发生了,简直难以置信。大约在就寝的时间,白猫又出现了。它根本没死。
天时已经很晚,缪尔先生在爱丽萨的房间里喝白兰地,他第一个看见米兰达:它爬到屋顶——大概是沿着玫瑰架子爬上去的,为了上屋顶,它常常这样爬——此刻,它那哈巴狗似的脸出现在一扇窗前,重现了几天夜晚前可怕的样子。缪尔先生惊呆了,浑身麻木,不能动弹,是爱丽萨从床上跳下来,把猫放进房。
“米兰达!你真会捣鬼!你在搞什么花样?”
白猫不见的时间肯定没长到该为它操心的地步。但爱丽萨热情得就跟很久不见它一样。而缪尔先生——一颗心在胸中怦怦直跳,骨子里虽然极不情愿,十分别扭——虽然容易识破,但只得伪装下去。他希望爱丽萨不会发觉他眼睛里必然流露出来的病态的恐惧。
他用汽车压到的必定是另一只猫,而不是米兰达……显然不是米兰达。另一只棕色眼睛的白波斯猫,而不是他自己那只。
爱丽萨叽叽咕咕地和猫讲话,抚摸它,鼓励它在床上安顿下来过夜,可是过了一会儿米兰达就从床上跳下来,抓挠着要出去:它想吃晚饭,它饿了;它已经得够了女主人的爱抚。它的男主人反感地凝视着它,它却不瞧他一眼。现在他知道他必须把它弄死——只为了证明他做得到。
有了这一段插曲之后,那只猫精明地躲着缪尔先生——不像往常那样出于懒得理会,而是出于敏锐地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改变了。他知道,猫不可能意识到他试图杀死它——但它必定可以觉察出来。或许它曾经躲在路边的灌木丛中,目睹他的汽车瞄准它不幸的幽灵,把它撞倒……
缪尔先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的确,极不可能。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又怎样解释他在场的时候猫的表现——它自然流露或者假装出来的动物类的害怕?他一走进房间,它就跳上柜子顶,似乎不想挡他的路;跳到壁炉上(似乎故意把一个小玉雕像碰下来,掉到壁炉旁边,摔得粉碎),用尖利的脚爪抓硬木地板,很不文雅地从门口挤出去。有时,他在户外无意碰到它,它很可能呼啦啦爬上玫瑰棚,或者葡萄藤架,或者上树;或者像野猫一样钻进灌木丛中。如果爱丽萨碰巧在场,她一定会感到大为震惊,因为猫的行为荒唐。“你认为米兰达是不是病了?”她问道,“要带它去看兽医吗?”缪尔先生惶惶不安地说未必能把它捉住带去看兽医——至少他没有把握。
在一阵冲动的促使下,他想向爱丽萨坦白自己的罪行,或者不如说他企图犯的罪。他杀了那个讨厌的畜生——可它没有死。
八月底的一天晚上,缪尔先生梦见一对闪闪发亮、和身体分离的眼睛。眼睛中央是黑黑的,黑黑的虹膜,犹如老式锁眼:开向太虚的两条槽。他动弹不得,无法保护自己,有一大团暖呼呼、毛茸茸十分华丽的重物压在胸口上……压在脸上!长着胡须的白猫嘴巴紧贴着他的嘴,吻了他一下,这一吻把他体内的气吸走了,他就要下地狱了……
“噢,别!饶命!上帝——”
潮湿的猫的嘴巴贴在他的嘴巴上,把生命之气从他体内吸走,而他又不能动弹,不能挣脱——他的手臂像铅一样沉重垂在两侧,浑身麻木……
“饶命……饶命!”
他的喊声,他在被窝里惊恐的翻滚把他弄醒了。虽然他立即意识到这只是一场梦,呼吸仍然十分急促,大口大口地喘粗气,心怦怦地跳得非常厉害,他怕就要死了:前个星期给他看病的大夫不是严肃地告诫他,说他即将患心脏病,或许会心力衰竭吗?而他一生中血压从来没有这么高过,实在闹不明白原因何在……
缪尔先生从潮湿、凌乱的被褥里抽出身来,用颤抖的手打开一盏灯。感谢上帝,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爱丽萨没有看见他紧张的丑态!
“米兰达?”他喃喃地唤道,“你在房里吗?”
他又打开一盏吊灯。在暗淡的灯光下,到处是黑影,一时间看上去像他从未到过的房间。
“米兰达……?”
那个狡猾、恶毒的东西!坏心肠的畜生!想想看,猫的嘴巴竟然碰了他的嘴巴,那张嘴是动物的嘴,吃耗子、吃老鼠的嘴——吃树林里又脏又臭的东西的嘴!哪怕缪尔先生平静地告诉自己,梦就是梦,那只猫只不过是个幻觉,米兰达当然不在他的房里,他还是走进盥洗室漱口。
话虽这样说,毕竟它把暖呼呼、毛茸茸的重量压到了他的胸口。它企图吸尽他的气,使他窒息,闷死他,使他可怜的心脏停止跳动。它办得到。“只是一个梦,”缪尔先生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映像,不安地笑着大声说。(噢!想想看,那苍白、憔悴的鬼影子竟然真的是他自己……)缪尔先生提高嗓门,用学者的准确性说道:“是一个愚蠢的梦。孩子的梦。女人的梦。”
回到房间后,他一闪念觉得有东西——一个模模糊糊白色形状的东西——跑进了他的床底。可是,当他趴下来往床底瞧的时候,当然什么也没有。
然而,他却真真切切地在厚厚的地毯里发现了猫的毛。白色,有点儿僵硬——明摆着是米兰达的毛。啊,很明显。“这就是证据!”他激动地说。他发现门边的地毯上散布着猫毛,床边更多——似乎那畜生在那里躺了一会儿,甚至滚来滚去(跟米兰达通常在阳台上晒太阳的时候一样),伸长四肢,悠哉游哉,自得其乐。缪尔先生常常为白猫的雍容华贵所动:这种肉体(还有皮毛)的快乐是他连想都不能想的。甚至在他们的关系变坏之前,他都有一股冲动,想要匆匆走到白猫跟前,用脚后跟用力踩到那个略带粉红色、无遮掩的、柔嫩的肚子上…… “米兰达?你在哪里?你还在房里吗?”缪尔先生叫道。他激动得透不过气来。他蹲了好几分钟,站起来的时候感到腿痛。
缪尔先生在房里到处寻找,但显然白猫已经走了。他走到外面的凉台上,倚着栏杆,眨巴着眼睛朝昏暗的月光下黑暗的地方找寻,但是什么也看不见。由于害怕,他忘了戴眼镜。为了使自己镇静下来,他吸入夜间潮湿、缓慢流动的空气,可是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有点儿不对头。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喃喃细语——是一个人的声音?还是许多人的声音?
接着,他看见了:在灌木丛下,有个白色幽灵般的形状。缪尔先生眨了眨眼睛,睁大眼睛注视,但他的视觉靠不住。“米兰达……?”头上响起一阵窸窣奔跑的声音,他转身看见又一个白色形状在十分倾斜的屋面上奔跑,迅速翻过了屋顶。他纹丝不动地站着——说不出是因为害怕,还是出于狡诈。就是说不止有一个白猫,不止有一个白波斯猫——事实上,不止有一个米兰达——这个可能性是他没有想到的!“或许这样就讲得通了,”他说。他吓坏了,可是他的头脑还是和平常一样清醒。
时间还不算太晚,还不到凌晨一点。缪尔先生听到的喃喃细语是爱丽萨的声音,不时被笑声打断,银铃般的笑声。你会以为有人在她的卧室里——但她无疑是在打深夜电话和别人聊天,很可能是和阿尔本聊——他们友好地聊天,谈论他们的男女演员同侪,共同的朋友、熟人,善意地讲一些坏话。爱丽萨的阳台和缪尔先生的阳台朝同一个方向开,所以能这么清楚地听到她的声音(还是几个人的声音?缪尔先生感到困惑,侧耳倾听)。没有光从她房间透出来,想必她是在黑暗中打电话。
缪尔先生又等了几分钟,可灌木丛下的那一团白色的形状消失了。头顶石板覆盖着的天面空荡荡的,月光反射,投下东一块西一块大小不等的暗影。他形单影只,决定回去睡觉,但回去睡觉前他又仔细查看一遍,弄明白确实只有他一个人。他关上所有的窗户,开着灯睡觉——他睡得很沉,无牵无挂。第二天早上是爱丽萨敲门把他叫醒。“尤利斯?尤利斯?你没事吧?亲爱的?”她叫道。他惊讶地看到,快到正午时分了:他比平常晚起了四个小时!
爱丽萨和他匆匆道别。一辆豪华轿车来接她进城;她要在外面连续住几个晚上,她牵挂他,为他的健康担心,希望不出岔子……“当然不会有事。”缪尔先生烦躁地说。起得这么晚不但一点儿都没有使他神清气爽,反而使他感到懒散、烦恼;爱丽萨和他吻别的时候,他觉得简直是受罪,而没有回赠她一个吻。她走了以后,他强忍住才没有用手背擦嘴。
“上帝救救我们吧!”他喃喃说道。
由于精神上受到困扰,缪尔先生渐渐对收藏失去兴趣。当一个古董书商把一本八开本的《宗教裁判所指南》拿给他看的时候,他的心只稍稍动了一下,而把这一本宝书拱手让给了与他竞争的另一个收藏家。几天后,古董书商提供机会让他竞拍四开本哥特版的马基雅弗利①的《贝尔法人》,他却更加兴趣索然。“缪尔先生,你怎么啦?”那个书商问道。(他们之间的交易已经延续了二十五年。)缪尔先生嘲讽地学舌道:“你怎么啦?”,就放下了电话。从此不再答理那个人。
缪尔先生对金融事务更是彻底失去兴趣。他不接华尔街为他理财的先生们打来的电话;他知道他的钱搁在那里,而且永远在那里已经足够了。了解详细情况使他感到厌烦和粗俗。
九月的第三个星期爱丽萨作为替补演员的戏剧开始公演,这意味着要连续上演一段很长的时间。几个女主角身体十分健康,丝毫没有缺演的迹象,但爱丽萨觉得有责任长时期待在城里,有时候一待就是整整一个星期(她在那里做什么,日日夜夜忙些什么,缪尔先生不得而知,他也不愿意低声下气地盘问)。如果她请他和她一道去城里待一个星期(为什么不跟往常一样兴趣勃然地去拜访古董书商呢?),缪尔先生却简捷地回答道:“我在乡村应有尽有,快活得很,为什么还要去呢?”
自从那天夜晚起了扼死米兰达的念头,缪尔先生和米兰达之间相互有了切肤的了解。米兰达再也不躲开他;相反,似乎嘲弄他,一见他走进房间,就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地盘。如果他朝它走过去,不到最后一刻,它不躲开。它常常紧贴地板平趴着,像蛇一样,一溜烟窜出去。他咒骂它,它露出牙齿,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他哈哈大笑,以示毫不在乎;它跳上柜子顶,使他够不着,躺下睡觉,享起猫的福来。每天晚上爱丽萨定时打来电话,询问米兰达,缪尔先生总是说:“一如既往,美丽健康!可惜你看不见!”
随着时间的流逝,米兰达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铤而走险——或许低估了主人的反应力。有时候当主人离家或者上楼的时候,米兰达出现在主人的脚下,差点把主人绊倒;他手里拿着武器——诸如切肉刀、火钳、一本皮封面的厚书之类,反正是有潜在危险的东西——它也敢走近。有一两次缪尔先生正向往着从头至尾独自进餐,米兰达竟然跳到他的膝盖上,从餐桌上跑过去,掀翻了杯盘。“魔鬼!”他朝它挥舞拳头尖声喊叫道,“你想怎样对付我!”
他不知道仆人们在他背后说什么闲话。他不知道这些话是否传到城里爱丽萨的耳朵里。
然而,有一天夜晚,米兰达犯了一个策略性的错误,缪尔先生到底捉住了它。它溜进书房,缪尔先生正在灯下仔细查看稀有的珍贵钱币(美索不达米亚钱币,伊特鲁里亚钱币①)——它显然已经算计好可以从门口逃跑。可是缪尔先生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其速度快得非同凡响,几乎跟猫一样,一脚把门关上。好一顿追呀!好一场挣扎!好一阵疯狂的嬉闹!缪尔先生捉住了那个畜生,给它挣脱了,又捉住了,又挣脱了;它恶狠狠地抓他两只手的手背,抓他的脸;他又设法捉住了它,拿它往墙上撞,用血淋淋的手扣紧它的喉咙。他挤!他压!现在它落到了他的手上,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迫使他放它一码!那只猫尖叫着又抓又踢,全身痉挛,奄奄一息,尝到了死亡的苦头。缪尔先生蹲伏下来,他的眼睛鼓得跟那只猫一样大,一样疯狂,额头上青筋暴跳。“这下子好了!这下子我可把你抓住了!这下子可好了!”他叫道。就在白波斯猫眼看着必死无疑的时候,缪尔先生的书房门突然开了,一个仆人出现在门口,他一脸苍白,难以置信地说:“缪尔先生?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听见——”这个蠢家伙就要说出来了;缪尔先生把手一松,米兰达趁机逃走了。
那次事件过后,缪尔先生似乎死了心,他知道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可结局很快就来临了。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是十一月第二个星期,爱丽萨回家了。
她不演戏了。她退出“职业舞台”了,她热烈地对丈夫说,她甚至想长期不进纽约城。
他惊异地发现她哭过。她的目光亮得不自然,眼睛看起来比他记忆中的小。花容憔悴,似乎换了一个面孔——不如往常柔嫩,脸盘比往常窄了。可怜的爱丽萨!她走的时候怀抱多大的希望!然而,当缪尔先生走过去拥抱她,想安慰她的时候,她却翘起鼻孔躲开,似乎他的鼻息使她感到不愉快。“请别碰我,”她避开他的眼睛说,“我只想单独待一会儿……只想单独待一会儿。”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一连几天锁在房里,只许一个女仆进去,当然还有她所爱的米兰达屈尊回府的时候,也能进去。(缪尔先生看见白猫没有留下近来打斗过的迹象,放了心。他手上和脸上的抓伤恢复得很慢,但由于悲伤和沉浸在自己的事情里,爱丽萨似乎没有注意到)。
在房里,在锁着的门背后,爱丽萨往纽约打了好几个电话。打电话的时候似乎常常哭泣。但到目前为止,缪尔先生能够肯定没有一个电话是打给阿尔本的——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缪尔先生被迫在分机偷听。 这意味着……?他不得不承认他没了主意:又不能问爱丽萨。因为这一来他偷听电话的事情就会暴露,爱丽萨会感到十分震惊。
缪尔先生给爱丽萨养病的房间里送去一束束秋天的鲜花;买巧克力和小糖果、精致的诗集,买新的钻石手镯。好几次他走到房门外边,比求婚者还要热切地在外面候着,而她却说此刻还没有准备好见他——只是此刻。她声音尖利,刺耳,这样的声音缪尔先生从来没有听见过。
“你不爱我吗,爱丽萨?”他突然叫起来。
一阵难堪的沉默。接着:“我当然爱你。但是请你走开,别打扰我。”
缪尔先生很担心爱丽萨,夜里一次睡不到一两个小时,而且睡着的时候老做喧闹的梦。那只白猫!可怕的令人窒息的白猫!皮毛塞在他的嘴里!然而,醒来后他想着的只有爱丽萨。虽然她回了家,可实际上却没有回到他的身边。
他孤独地一个人躺在床上,躺在乱七八糟的被褥中间,声音嘶哑地哭泣。一天早晨,他摸了摸,触到了胡须茬子,他好几天把刮脸的事忽略了。
从他的阳台上他有时候会碰巧看见那只白猫在花园墙头理毛。这个畜生比他记忆里的大。它已经完全从他的攻击里恢复过来(如果它真的在攻击中受了伤,如果花园墙头那只猫真的是溜进他书房的那一只)。它的白毛在阳光下几乎白得耀眼;它的眼睛深陷在头盖骨里,像两粒燃烧的小煤球发出金光。缪尔先生不由得略略为之一震:多么美丽的畜生!
然而,转瞬间,他就不言而喻地意识到它是个什么东西。
十一月末的一天晚上,风雨交加。缪尔先生在河岸上狭窄的道路上行驶,爱丽萨沉默地坐在他的身边——倔强地沉默,缪尔先生认为。她身披一件黑色的开司米斗篷,头戴一顶黑色的软呢帽,帽子紧紧箍着头,几乎把头发全部遮住了。这些穿戴是缪尔先生从来没有见过的。这种严朴的式样表明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他扶她上车的时候,她喃喃说道:“谢谢。”音调里却含着“噢!你非得碰我不可吗?”的意思。缪尔先生则自嘲地微微一鞠躬,光着头站在雨地里。
我如此爱你。
此刻,她不说话。把漂亮的脸蛋扭过一边不看他,似乎对哗啦啦直泻而下的暴雨着了迷。雨点打在河面,激起点点涟漪。每逢缪尔先生用力踩油门的时候,狂风就吹得英国造汽车摇摇晃晃。“这样好些,我亲爱的妻子,”缪尔先生静静地说。“哪怕你不爱别的男人,你也不爱我,这是痛心疾首、再清楚不过的事实。”听到这些严肃的话语,爱丽萨负疚地一震,但仍然不瞧他一眼。“我亲爱的?你明白吗?这样比较好——可别把你吓坏了。”缪尔先生开得越快,汽车在风中颠簸得越厉害。爱丽萨用手捂着嘴,似乎要把抗辩的话强压下去,——跟缪尔先生一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迎面飞速扑来的人行道。
缪尔先生勇敢地打转前轮,朝护栏冲过去,这时她才决定开口。她小声发出上气不接下气的尖叫,缩回座椅里,但却不劳神抓缪尔先生的手,也不劳神抓方向盘。一眨眼功夫一切都结束了——汽车撞断了护栏,在空中旋转,落到布满岩石的山腰,着了火,滚翻,滚翻……
他坐在轮椅里——轮椅里!在他看来轮椅真是了不起的发明,不知道这是谁的独创造就了这个好东西。
尽管他全身麻木,没有能力自己随心所欲地推动轮椅。
何况双目失明,无论怎的也不能随心所欲!只要风不吹到身上,在原地待着不动他就心满意足了(他看不见现在居住的房间,但房里有暖气,大部分地方是舒适的——他的妻子特别关照了此事——可仍然有冷气流时时不期而至,吹得他冷嗖嗖的。他害怕自己的体温经受不起冷风持续的冲击,不能保持恒定)。
许多东西的名称他都忘了,但他并不感到悲伤。的确,不知道东西的名称就减轻了把那些像鬼一样永远得不到的东西搞到手的欲望,而他双目失明对此有很大的好处——为此他心怀感激!感激不尽!
瞎了,但又没有全瞎:因为他看得见(确实,不能不看见)深浅不同的、差别细微得惊人的白色流水像溪流中一股股细流一样永恒不停地环绕着他的头颅涨落,没有外形,没有轮廓,也不能使人模模糊糊地想起宇宙间存在的任何东西……
显然,他动了好几次手术。究竟动了多少次,他不知道;知不知道他也不在乎。最近这几个星期他们很认真地对他说,可能对他的大脑还要再动一次手术,如果他的理解没有错误,这次手术(假定的)目的是恢复他左脚趾头能动的功能。要是他能笑,他一定笑出声来了。不过,保持尊严的沉默也许更好。
在一片凄凉激昂的争论声中,爱丽萨甜蜜的声音夹杂其间。但是到目前为止,就他所知,手术还没有做。如果做了,就是没有做好。他的左脚趾头和身体其他部分一样,没有知觉,仿佛不是他的。
“你真幸运,尤利斯,遇到一辆车开过,不然的话,你也许死了!”
尤利斯?缪尔似乎在一场暴风骤雨中,行驶在高高的堤岸狭窄的河堤路上;他的车速之快与他的性格不符;他的车子失去控制,撞坏了不够牢固的护栏,翻了……他被“神奇地”从燃烧着的汽车残骸中抛出。他纤瘦的躯体里三分之二的骨头断了,头盖骨严重破裂,脊柱粉碎性骨折,一叶肺被刺穿……这就是尤利斯住进这个地方的原委,他的残生将要在这里度过。这片乳白色的宁静犹如粉碎的车窗玻璃东一片、西一片地浮现在眼前。
“尤利斯,亲爱的?你醒了吗,还是——?”迷蒙中传来一个熟悉、不折不扣的欢乐声音,他努力给这个声音找个名字,爱丽萨?不,米兰达?——究竟是哪个名字?
有人说(有时候就在他的耳边说),他的视力终究有一天会恢复到一定程度。可是尤利斯?缪尔几乎听不见,他也不在乎听不听得见。那些日子里,他从迷糊中一醒来总感到有一个毛茸茸、暖呼呼的东西压在他的大腿上——“尤利斯,亲爱的,有个很特殊的人物来看你了!”——柔软,但重得惊人;热的,但不热得难受,起初有点儿不安(像一只猫在没有选定安顿的地方之前一样)烦躁地团团乱转,然而不到几分钟就出奇地休闲下来,用脚爪轻轻地抓挠四肢,然后打着呼噜友好地睡着了。他倒愿意透过眼前一片白茫茫的水光看见它那特别的白色;他肯定愿意再摸摸它那比丝还柔软的皮毛。但他只听见发自喉咙、深沉、美妙的呼噜声,在一定程度上感到它温暖的重量在博动,感到附在他身上神秘的生命力创造的奇迹——为此他感激不尽。
“我的所爱!” 接近斯泰尔先生
他是从天而降,还是别有用心地关注她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比他宣称的还要长?——她不寒而栗地想道,是的,或许就是这样。她多次在村里,在公园里瞥见过他,但没有真正看清楚:他和那辆黑得闪闪发亮、长长的豪华轿车。即使发现了他,她也无法把这个自称为斯泰尔先生的人和这辆汽车联系起来。
每天她的眼睛多多少少都会轻快地掠过一些人,其中有熟人也有陌生人。这些人像电影的背景,而电影的前景则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是电影的要点所在。
她十七岁。实际上是在她刚过生日的第二天,那是元月里的一天,阳光灿烂,风很大,放学后,黄昏时分,她在俯瞰海洋的公园里奔跑,刚掉头要往家里跑,停下来擦擦脸上的汗水,调整一下湿了的棉头巾,体验一下心跳加速的力量和腿上肌肉酸痛的快感,腼腆地抬头一瞥,惊讶地看见:他,一个她从来没有遇见过的男人,就站在眼前。他满面笑容,十分迫切、满怀希望地对她微笑,身体轻轻倚在一根手杖上,挡住她的路,但态度恭敬,有绅士风度,并非硬挡住不让她走,毫无威胁的架势。说起话来,声音嘶哑,似乎许久没有说过话了。“对不起!——你好!年轻的女士!我知道这样做很唐突,侵扰了你的私生活,但我是一个艺术家,我在物色一个模特,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为我做模特?只在这里,我的意思是说,在公园里——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愿意付钱,每小时——”
希比尔凝视那个男人,跟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她无法确定年过三十五岁的人的年龄——这个陌生人也许有四十多岁了,也可能五十好几了。他稀疏平直的头发是银白色的,有老者风度——或许他年纪更老。皮肤苍白得可怕,疙疙瘩瘩,十分粗糙;他戴一副像盲人一样的黑眼镜;衣着朴素、深色、保守——宽松的斜纹软呢夹克,衬衫扣得十分严实,一直扣到颈部,没打领带,过时的黑皮鞋擦得锃亮,举止间显出迟疑、甚至处于疾病康复期的样子。跟南加利福尼亚这个小镇上无数别的退休人员、老者、体弱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他的经历使他学会了小心谨慎。他不完全信任脚下的土地能够支撑他的身体。他五官端正,但面容憔悴,细部略略变了样,仿佛透过不平的镜子或者水面照出来的映像。
希比尔看不见他的眼睛,这使她感到很不痛快。但她知道此人正斜眼盯着她,狠狠地盯着。他眼角的皮肤起了白白的褶痕,仿佛在他的一生中,做了大量的斜视和微笑。
希比尔迅速但礼貌地喃喃说道:“不,谢谢你,我不能做。”“我意识到这对你很——意外,不过,你明白,我不知道除此之外,该怎样询问。我刚开始在这个公园写生,而——”
“对不起!”
希比尔转身跑起来,不是急匆匆地跑,决不是惊慌地奔跑,而是用平常整齐的步伐昂头甩手地跑。尽管她看上去比十七岁还小,她可不是容易被吓坏的女孩,她现在并不害怕,而是由于尴尬红了脸。她希望公园里没人知道有人一直监视着她。格兰科尔是个小镇,中学就在大约一英里以外。为什么这个荒谬的男人偏偏接近她!
他在后面叫,或许还在她身后挥舞着他的手杖——她不敢回头。“明天我还来!我名叫斯泰尔!我会付钱给你,每小时——”说到这里,他出了一个大价钱,差不多是希比尔看孩子或在离家不远的图书馆分馆能够受雇做助理馆员的两倍。
她大为震惊地想道:“他一定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