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henzhou
发表于 2007-5-31 11:25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30 20: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是正义的,请问谁来定义正邪?
问得好!打个磕巴,就不算骗人了吧?
法律哲学上有多个流派辩论这个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探究法律体系中类似“第一推动力”的东西。现在占多数的观点倾向于自然法的观点,就人性中最根本的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基于此向往的衡量标准。
其实,讨论到了这个地步,对于专业之外的人都是很累的,经院式的命题推导了,都快靠拢宗教了。
更为实在的是在日常工作中凭良心做事了。不过,要是人家一见你是行中人,就认定是在骗人,是不是多少不受用呢?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7-5-31 11:36
lz要是看不惯某些人的做法,可以唾弃他,可以不帮助他
但是人家虽然做错事也有说话的权利是不?
至少可以给像我这样的看客一个警示的作用,比如看了好几个这个版的案例之后,我决定不借学生证,月票这样的东西给朋友
要是我没到这里看,肯定不好意思不借朋友的
ForTry
发表于 2007-5-31 12:16
事不关己的公正是最不值钱的公正,尤其在网络上。
mazhenzhou
发表于 2007-6-1 11:59
公正是一个普适的衡平价值,恰恰是要在事不管己处都能体现出来才好。公正本来就不是钱的概念,很多事或人的某种时刻总该比钱值钱,不是吗!
事若关己,那是在维权。
xumeng
发表于 2007-6-1 12:16
$m28$ ……那不是flg的要求吗
hooklee
发表于 2007-6-1 16:30
原帖由 mazhenzhou 于 2007-5-30 18: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讲太片面!
法律中是要贯彻正义的,人的主观因素一搀和,的确有很多不如意处。但先哲早讲明,法制和国家如果不是基于实施正义,就和强盗窝没有任何区别了。
没做到的,并不是不该去做的!中国古话 ...
说得好,赞一个。。。$支持$
xumeng
发表于 2007-6-1 16:35
原帖由 hooklee 于 2007-6-1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赞一个。。。$支持$
$m28$ 你也来了……
funfuny
发表于 2007-6-1 16:47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30 20: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是正义的,请问谁来定义正邪?
请问谁来定义法律?
xumeng
发表于 2007-6-1 16:51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6-1 17: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谁来定义法律?
$m7$ gesetzgeben的权力拥有者,中国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实则扯淡,德国是议会
funfuny
发表于 2007-6-1 16:54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6-1 17: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7$ gesetzgeben的权力拥有者,中国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实则扯淡,德国是议会
那就由他们定义公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