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所有税
我听说,中国德国有免税协议,凡是来德国的访问学者,在德国工作不超过两年,可以退还所有的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哪里有说明?谢谢。 可以免社会保险。关于所得税,要看你得钱从那里发。如果是德国发,你必须就德国境内得部分交税。
如果你来德国访问,不超过4年,工资中国发,经过申请,可以免所得税。
原帖由 margosa 于 2007-7-2 23: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听说,中国德国有免税协议,凡是来德国的访问学者,在德国工作不超过两年,可以退还所有的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哪里有说明?谢谢。 谢谢答复,我的工资是德国发。
社会保险占工资多少? 你可以申请免的是大约毛工资10%的养老保险
和占毛工资2,1%的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你免不了。
原帖由 margosa 于 2007-7-4 12: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答复,我的工资是德国发。
社会保险占工资多少? 我在国税局的网站上查到了中德之间的免税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第二十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是这么说的:
一、教师或研究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另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主要由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进修、教学或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三年以内的,该缔约国另一方应对其由于上述活动而取得的所有报酬,免予征税。
二、如果研究工作不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主要是为了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私利,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该项研究的收益。
我是在德国做博士后,BAT IIa位置,两年合同,我的工资单上缴的税有:Lohnsteuer, Solidaritaetszuschlag, Krankenversicherung, Pflegeversicherung, Rentenversicherung, Arbeitslosenversicherung, Beitrag Zusatzversorgung。我知道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回国两年以后退)是不能退的,但根据上述协定,其它税是不是可以退?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我知道中国美国也有这样的协定,所以在美国做博士后,前三年是不用缴税的。
[ 本帖最后由 margosa 于 2007-7-10 21:14 编辑 ] 我认识几个在德国研究机构工作不超过2、3年的中国学者,他们根本就不交所得税。
你可以跟人事部的人问问,应该可以办理吧。
原帖由 margosa 于 2007-7-10 2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国税局的网站上查到了中德之间的免税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第二十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是这么说的:
一、教师或研究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 ... 但现在已经缴了,能否退回来? kranken,pflege,失业金应该退不回来的。
renten,zusatzversorgen应该可以退,不过只退你自己交的那部分。不知道你为什么还交zusatz那个。 Lohnsteuer不能退吗? 看来大家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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