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书刊上阅读过。
想退回以前年度缴纳的所得税,由两国税务局协商解决。
你可以到德国当地财政局去询问,不过我觉得工作人员未必懂这个业务。
还有一条路是你通过你出国前当地的税务局委托,向德国财政局提出退还你的在德国做博士后期间的所得税。
如果你的工作已经中止,你的上诉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没有中止还好说。
不管如何,祝你好运。
再深入的的东西我也不了解,具体怎么办也没有经受过,这我是能给你的全部建议。
原帖由 margosa 于 2007-7-10 2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国税局的网站上查到了中德之间的免税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第二十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是这么说的:
一、教师或研究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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