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41

6、团圆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佳人,云何不喜。
  且说李斯的妻儿经过两千余里的长途跋涉,终于到得咸阳。马车径直驶入一座华丽深重的大宅院里。这里当是高官显爵之府,绝非寻常人家所居。妻子和儿子不明究竟,以为来错了地方,心里都惊慌不安。和马车夫说话,马车夫却只顾策马急行,并不答应。直到马车停下,车门打开。妻子看见李斯,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李斯带着调皮的笑容,望着自己的妻子,他像个孩子,刚做了一件自认为十分得意之事,等着心爱的人的夸奖和赞叹。
  可怜的妻子半点也不惊喜,她惊魂未定,流着眼泪问道:“此是何处?”
  李斯把妻子领下马车,带着妻儿在府里转悠,道:“此地便是李长史府,你便是长史夫人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妻子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本分女子,她惶恐地道:“吾辈世代平凡,怎住得这等奢华的地方?你不定是造了什么孽吧。”
  李斯哈哈大笑,道:“这算得了什么!为夫日后的富贵荣华,将百倍于此。这些年委屈你了,你就安心地享福吧。”
  妻子迷惑而兴奋的表情,让李斯大感快意,十一年来所罹受的苦难,在这刻得到了加倍的回报。作为一个男人,让爱我的人为我骄傲,就是一生中最高的奖赏。
  入夜,全家相聚于一场盛宴,酒入欢肠,好一番感伤。亲人就在身旁,爱人就在身旁,毕生最珍贵之人,终于卸下行囊,得以厮守,不再天各一方。
  李斯的心里获得了久违的平静。长久的分别,他对妻子的爱反而更加高涨。在这爱中,又渗入了愧疚之情。妻子的容颜依然美丽,却掩不住岁月留下的印记。十一年了,这十一年里,他在她身边的日子不超过十一天。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一年可以等待,可以孤寂,可以空空地凋谢?亲爱的,在你最美丽的时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而这些时光已然消逝,全是最美的时光。我该给你怎样的补偿?我们已错过了过去,绝不能再错过未来。从今天起,我以丈夫的名义发誓,我们将永不再分开。
  李斯再打量着两个儿子。不知不觉间,儿子们都已长大。长子李由的个头都快赶上他了,次子李瞻也已到了他的肩膀。他再也不能把儿子托上肩膀,在野外奔驰,追逐狡兔。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没有见证他们的成长,也不曾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李斯想到:或许,当他们看到别的孩子有父亲可以撒娇,可以依靠,他们心中一定在怨恨着我吧。但他们终究会明白的,我之所以苦苦奋斗,正是为了他们。我将给他们的,要远比他们失去的多。孩子们,你们的一生还很长很长,长得足够你们把童年的苦痛遗忘。你们羡慕那些有父亲陪在身边的孩子不过一年两年,而那些曾被你们羡慕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却要反过来羡慕你们一辈子。
  李斯喝完一碗酒,柔声地问妻子道:“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母子一定吃了不少苦。”
  妻子笑着回答道:“有你每年派人送回来的钱,日子过得倒很是宽裕。乡亲们都夸你又能干又顾家呢。”
  李斯大惊,道:“我几曾送过钱回家?”
  妻子绞着手,急道:“这可如何是好?我一直以为那些钱是你送回来的呢,要不然我也不会收下。不是你又会是谁?白白地受了人家恩惠,这可怎么使得?”
  李斯心里也起了疑惑,这个好心的神秘人到底会是谁呢?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43

7、蜕变
  且说秦王嬴政用人不疑,给了李斯充分的信任和器重,放权而不问。李斯上报的年度预算,嬴政看也不看,全数照批,一个子也不少给。可供李斯肆意支配的金玉财宝,可谓不计其数。李斯全都公款公用,半点贪念也不曾起。他倒不是有意要作一个清官。只是常言道,爱护衣服要趁新,珍惜名誉须趁早。他可不想在他仕途的起步阶段,便落下骂名和把柄。
  自李斯就任长史以来,凭借雄厚的财力和优渥的待遇,延揽人才、招募新丁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所掌控的特务部门在短时间内便迅速膨胀壮大,下属多达千人。李斯分别将他们秘密派遣至六国,或刺探情报,或贿赂暗杀。从此,时常会有某位六国的政府要员忽然暴毙,死因千奇百怪,凶手逍遥法外,久之便成为悬案,不了了之。李斯和他的手下,都谦虚内敛得很,对自己的杰作保持着沉默,不比今天,国际上一有血案或爆炸发生,便会跳出好些个组织或个人来,抢着宣称对该事件负责。
  闻香识女人,食髓知味道。李斯初尝权力滋味,顿觉妙不可言,终日不厌。有了权力,他就可以轻易地凌驾在众人之上。他知道,做官便是自己的终生职业了。天下三百六十行,除了做官,他什么也不想再干,也不能再干。
  看看他手下都聚集的是何等人物!有绝世的剑客,有勇猛的侠士,有聪慧的辩客,有善谋的术士。这些人物,单拎出来,个个都称得上人中龙凤,然而却都拜倒在他的脚下,听任他的调遣吩咐,他的任何命令,都能立即得到执行,无人敢于违抗,无人敢于顶撞。他们的命运就控制在他的手里,维系在他的一念之间。他可以给他们滚烫的富贵,也可以给他们冰冷的惩罚。这是怎样的痛快!
  再看看他能做些什么事,奉旨杀人。只要李斯愿意,他甚至可以随意取走千里之外的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性命,不仅不用负任何责任,而且还可以作为自己的功绩,得到嬴政的封赏。别人的生死,只在自己一反掌之间,这又是怎样的诱惑!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李斯尝过了权力的滋味,便再也无法放弃权力。就像一个女子,不幸爱上了道林•格雷这样的美男子,从此,她便不可能再爱上别的男子,虽然明知道自己迟早要被抛弃,却已是欲罢不能。陈世美娶了年轻美貌的公主,美色富贵兼收,享尽人间至福,他也是无法回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宁挨一刀斩,也断然不肯和老妻秦香莲再续前缘。
  基辛格说过,权力就是最好的春药。对李斯来说,权力却是最坏的毒品。吸过一口,便已经成瘾,再无戒除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瘾头会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难以满足。于是,只有不断地吸,更多地吸,作更大的官,掌握更多的权力。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李斯对自己的妻儿也都保守着秘密。在妻儿的眼中,李斯的身上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他变得越来越不苟言笑,阴郁可怕。
  职业和环境对人的改变是巨大的。看看克格勃出身的普金,我们就应该知道,特工部门出来的人,都有这样一股冷酷持重的气质。真正的特工,绝无可能像007那样风流轻狂,美女都中了邪地往他床上躺,对手都瞎了眼地朝他枪口撞。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44

8、秦国梦
  秦国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首席强国,自商鞅变法始。《左传•成公十三年》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商鞅的改革下,秦国大事,惟耕与战。
  那个时候,我们的袁隆平先生还没有诞生,农业的产量也不可能有大幅度的提高。相较而言,战斗力的大幅度提高要来得更为现实易行。与提高秦国战斗力密切相关的一个措施,是商鞅对秦国原有爵位制度的大胆改革。曾经为贵族和宗亲垄断的爵位,开始向所有的人畅开大门。而且,取消了贵族世禄,在爵位面前,人人平等。取得爵位的唯一途径就是在战场上立军功,就连宗亲也不能例外。
  普通的平民百姓,只要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便可以凭借所立军功大小,获封相应的爵位。从理论上讲,一个普通平民,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最高的侯爵爵位,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作为那时候秦国普通家庭的男子,从一出生,就接受了这样简单而有效的教育:首先,努力种田。种田为了什么?为了填饱肚子。填饱肚子为了什么?为了上战场打仗。打仗为了什么?为了杀敌人,立军功。立军功为了什么?为了得到爵位。得到爵位为了什么?为了享受尊贵,不再种田。
  这就是秦国梦。两千多年后,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创造出了自己的美国梦。两场全民之梦,成就了两个当时的超级强国。一个人若是没有梦,只是表明他的睡眠系统有了毛病,一个国家若是没有梦,则表明这个国家的新陈代谢出了问题。
  商鞅的改革,使秦国骤然强大,并最终统一天下,商鞅于秦国可谓有不世之功。但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也正是商鞅的改革,启蒙了民众的心智,使“没有永远的贵族,也没有永远的平民”的观点深入人心。等到陈胜揭竿而起之时,正因为有了商鞅的启蒙教育,陈胜才喊出了一句流传千古、并为日后所有造反派原文引用的口号,口号一出,立时应者云集,终至亡秦。
  这句口号只有八个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以耕战思想为指导,为了更好地与军功封赏相对应,在商鞅的主持下,原有的五等封爵制被废除,继而以十八等爵级代替。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网络中有许多练级游戏。假设游戏A最高只能升到5级,每升一级都需要一万点经验值,而且很多玩家都有外挂作弊(相当于贵族爵位世袭)。游戏B最高却能升到18级,每升一级只需要三千点经验值,而且绝对无外挂作弊(相当于爵位面前人人平等)。哪个游戏会更受玩家追捧?答案可想而知。
  爵位的等级增加了,获得爵位的条件也更加细致和透明化。拿一般士兵来说,法律上写得清清楚楚,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当士兵从战场上归来,一手交上砍下的敌人人头,一手就把该得的爵位领到手。立即兑现,不打白条。如此一来,士气又怎会不高涨呢?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46

9、战争的诱惑
  在演义和话本里,古时战争更多的是一种两军主帅的单挑游戏,士兵们则只是免费入场的观众兼啦啦队。倘果真如此,则天下当无战也。君不闻,一战之时,英国民间有语:“捉德国之君王将帅及英国之宰执,各置一战壕中,使双方对掷炸弹,则三分钟内两国必议和也。”
  将千万士兵的砍杀互残简化为两将的一决雌雄,说书人和小说家非单图省却口舌笔墨,更借此传达了他们天真的弭兵理想:两国相攻伐,士卒何罪过?且令君帅相博,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
  然而,果真让两将单挑,士卒只需作壁上观即可,在古往今来的众多军队中,至少有一支军队的士卒是坚决不会答应的。这支军队,就是虎狼之师,大秦铁军。
  商鞅自己也承认:凡战者,民之所恶也。但在他执政的短短二十年里,他却成功地将战争变成了老百姓的最爱。秦军士卒,对战争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和迷恋。贝克特等待戈多,秦国老百姓等待的却是打仗。无战可得,辗转反侧。闻战则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商鞅的秘诀很简单,他扼杀了民众所有的希望,只有打仗杀敌,立功授爵,才是民众唯一的出路。
  打过群架的朋友应该有这样的体会:两队人马一通乱战,每个人都眼睛通红,脑袋空空。挨了一拳,不知道是谁打的,揍了别人一拳,也没时间来看看被揍者的脸。
  在古时候的战场上,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敌人通常要挨好几剑,才会最终毙命。而这几剑很有可能出自不同人的手笔。那么,杀死这名敌人的功劳该记在哪位战士的身上?军功当前,每个战士都会抢着应承是自己干的。孰真孰伪?即便起死者于地下,怕也是说不清道不明。
  因此,要对军功进行封赏,就必须确立一个简明的考核标准。秦国的解决方案是:谁杀人谁举证。你说敌人是你杀的,那么就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证据。正所谓:一头在手,军功我有。我们可以想象,秦国的老兵在向新兵传授战场经验时,一定会说上这么一句:“杀完人,别忘了砍头哦。”
  军功得来费辛苦,而秦国对军功的爵位赏赐也绝不含糊。得到爵位,不仅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高,更有丰厚的物质利益。凡斩敌国甲士一颗首级,赐爵位一级,赏田一顷、住宅九亩、庶子一人;倘要做官,则授五十石之官。功赏相长,军功越大,爵位越高,特权越大。
  正因为所欲有胜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秦兵在战场上无不威猛疯狂,六国军队望而生畏,未战先寒。对此,张仪曾作过精彩而令人生怖的描述:夫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蚜,犹乌获之与婴儿也。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49

10、爵位与收入
  李华作《吊古战场文》,其文奇悲,开篇有曰:浩浩乎!平沙无垠,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可以想见,秦军所经过之战场,当较此更为惨烈,遍野横尸,皆无头颅。倘真有鬼哭,也当如关云长之鬼魂,阴森着身体,惨绿地叫着:“还——我——头——来——”而这些鬼在成其为鬼之前,想必定曾被秦军在后举剑猛追,边追边喊:“缴头不杀!”
  秦军杀敌必斩首,即是为了便于考核军功,更是对敌人心灵的一种极大摧残。当一个人能清楚地预见到自己的死状,则死亡便显得尤其具体而恐怖。敌国士兵面对野蛮的秦军,便会忍不住地先在脑海里浮现出自己身首异处而死的画面,未及交战,已是怯了三分。
  而对朝廷高级官吏来说,爵位还有一个特别的用处,那就是排名先后之用。比方说一群高级官吏共同出席某次活动或者视察某项工作,主持人在向大家一一作介绍时,不是根据他们的官职高低,而是根据他们的爵位高低来排列先后次序。
  商鞅制定的十八爵级经过演变,到秦王嬴政之时,为二十爵级,分别写在下面:
  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褭,第四级不更,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也名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
  李斯此时所封爵位,为左庶长。巧合的是,商鞅的仕途也是从左庶长起步,再封为大良造,再封为商君。有了这一点巧合,李斯不仅对自己的爵位没有抱怨,反而从心里暗暗生出一丝欣喜。
  虽然无意向李斯推销保险,但我们还是有必要来关心一下李斯此时的收入情况。
  在当时,官员的收入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官职俸禄,二是爵位收益。在整个收入构成里,官职俸禄很有可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举吕不韦为例,吕不韦官为相国,俸禄万石。同时,他的爵位为文信侯,被封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和他丰厚的爵位收益相比,高达万石的俸禄也实在不值一提。
  如前所述,李斯作长史的俸禄为千石,而他左庶长爵位的收益则是赐邑三百家,赐税三百家。这样的收入虽然和吕不韦相去甚远,但和他在楚国上蔡作小吏时相比,却已是天差地别。他在上蔡一辈子能赚的钱全加起来,也抵不上他现在在长史的位子上干两年。光从金钱的角度出发,李斯也会庆幸自己当年做了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更何况,李斯的志向,又岂在求财而已!
  (注:商鞅变法效果如此明显,六国为何不能模仿跟进呢?很大程度上,六国之文化较秦国发达乃是一重要原因。文化,某种程度上即意味着压抑。在六国看来,商鞅之法,任贤而不任亲,趋功利而舍礼仪。“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51

11、风雨欲来
  命运女神开始向李斯露出了微笑,权力的大门已经向他敞开。咸阳的月亮,在李斯看来,比故乡更圆更大。在长史的位子上,李斯牛鼎烹鸡,过得很是顺利。他并无大材小用的怨气,工作起来格外热情和卖力。
  对老板来说,只有小职员,没有小职位。对君主来说,只有小官员,没有小官位。李斯未必真心热爱他现在的工作,但他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嬴政的眼睛。嬴政在暗中注视着他,考核着他。
  草绿霜已白,日西月复东。转眼已是嬴政七年。
  这一年,嬴政二十岁。李斯则是三十七岁,按但丁的说法,人生穹门的顶点刚过了两年。对从政者来说,这个岁数正是仕途的关键时期。一般来讲,一个人最终能在仕途上走多远,位子能够坐多高,到此时应该已经能看出一个端倪来。正如孔子所言: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一个注定能在仕途上大有作为者,到了这个年纪,原始积累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他应该已成为方面长官,在自己的圈地里,展现出了予人深刻印象然而又并非全部的才华,拥有丰富而稳固的高层人脉,建立了自己的良好声誉,有着与身份相称的朋友和敌人,而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重要。
  总之,到目前为止,以上几个征兆在李斯身上都有体现。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潜力是巨大的。李斯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时,都会这样给自己打气:李斯,我看好你哟。
  在长史任上的四年,李斯究竟取得了哪些政绩,史书阙载,吾人也不便臆测。但可以想象的是,在这四年里,他很好地强大了自己。
  在每个官员的职责范围内,都或多或少存有一些难以界定的灰色区域。这些灰色区域,可能是无主之地,也可能是众官纷争之地。占有这些灰色区域,宣布为自己的专属领地,便意味着占有更多的权力,意味着不用升迁就可以官大一级。
  李斯谨小慎微地开拓长史一职的职责疆域,在不至于触犯嬴政的前提下,利用长史这一平台,开辟权力新土。他通过使长史一职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重要。
  李斯已经有了一批自己的追随者,他手下的死士刺客,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军事力量。而作为军队系统的高级官员,他也以自己的军功(卓有成效的暗杀行动和情报工作)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取得了最为排外的军队系统的信任。
  四年以来,秦国和六国的局部战争一直没有停过。但李斯更为关注的还是秦国内部的斗争。
  吕不韦和嫪毐的较量还在继续,在太后这个贤内助的支持下,嫪毐渐渐在较量中占据上风。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大小官员,不是吕派就是嫪派。如果你两派都不是,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因为这只能表明你还不够档次。明眼人都知道,吕不韦和嫪毐的斗争已经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程度。双方剑拔弩张,势不两存,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或者借口。
  让李斯费解的是,嬴政仿佛只有坐山观虎之意,并无主动出击之心。李斯甚至有些心灰意冷。难道他看错了嬴政?又或者,嬴政手中握有他并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才会如此安稳坦然?
  李斯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嬴政一直在培养他。没有嬴政的刻意栽培,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在军队系统里树立自己的资历和威信。这一切的用心,也总该有个说法才是。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53

第十章 合计同谋
1、决定性的升迁

  这一日,嬴政召见李斯。
  按照嬴政的习惯,被召见者在见到嬴政本人之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此次召见的目的,因此也很难作任何有效的准备,是福是祸,只有在见面的那一刻才会揭晓。
  李斯原以为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召见,嬴政只不过想听听他汇报工作而已。等到了宫殿,这才发现有些异样。偌大的宫殿,只有嬴政一个人在。
  嬴政坐于幽明之中,四周广阔而安静,地上有青灰的光线漂浮游弋。这个年轻人身上似有一种天生的光芒。随着年岁渐长,光芒越发强烈,让人目眩神迷,不能直视。这样的人,不可能被击败,更不可能被控制。
  嬴政孤独地抚摩着他心爱的长剑。在那不可言说的姿态之间,透射出神明般的伟岸魔力。李斯每次面对嬴政,都感到一种被照耀的幸福,并产生崇高的冲动。在李斯眼中,嬴政属于人间,却又远高于人间。
  话题从无意的闲谈开始。
  嬴政以指弹剑,有清越之声,经久方息。嬴政目注长剑,面有傲色,道:“以长史之见,此剑如何?”
  李斯不解其意,只好先以套话敷衍道:“吾王之剑,乃国之利器,非臣所敢置评。”
  嬴政瞥了一眼李斯,似有不满,又道:“寡人尝闻,天下之剑,有三分之说,长史可知乎?”
  李斯这时才品出些味道来,嬴政是在试探自己呢。于是说道:“臣闻诸庄周,剑可三分,乃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也。”
  “何为天子之剑?”
  “据庄周所言,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乃天子之剑也。”
  嬴政叹道:“庄周之言,不亦善哉!”
  李斯道:“不然。庄周所言天子之剑,终为有形之物,非足以久恃也。”
  嬴政一惊,道:“以长史之见,天子之剑又当如何?”
  李斯微一沉吟,道:“臣以为,天子之剑,其要在不可见。无锋而利,无锷而刚,无脊而固,无镡而威。天子穆穆,至高至大,方地为舆,圆天为盖,其剑耿介,倚天之外,用则人不知,藏则人莫觉。无行无迹,无时无地,高悬如日月,不移如星辰。此剑上秉天意,下治万民,持此以问天下,惟天子一人而已。”
  嬴政默然色动,良久方道:“寡人久居深宫,无人教诲。昔日兰池宫与长史初晤,始知天子之功。今日有幸,再蒙教诲,乃晓天子之道。长史如不弃寡人,请为客卿。”
  此次召见的目的到这时方才揭晓。嬴政要拜李斯为客卿,适才的一番对话,权且当做一次小小的面试。
  客卿相当于是秦王的私人顾问,对国家大小政事,都有指手划脚的权利。而秦王所作的重大决定,一般也都会先来征求客卿的意见。客卿一职有着优良的光荣传统,秦国数任宰相都是从这个位子提拔上去的。因此,在朝廷官员看来,客卿完全可以称为预备宰相。作上了客卿,离作宰相也就不远了。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55

2、名正则言顺
  李斯作了客卿,等于半个臀部坐在了相位之上。然而,等他真正当上宰相,却已是二十七年之后的事情。二十七年之后,他已经是一个六十四岁的垂暮老翁了。行百里者半九十,仕途何尝不是如此。官位越高,再往上爬就越难,所花时间也越久。李斯从布衣爬到客卿,只花了七年。从客卿爬到宰相,却用了二十七年。好在,他终于爬到了,抵达了梦想的终点。正如彼得拉克所言: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
  张爱玲却与彼得拉克路数不同,她有一句话:出名须趁早。然而,她出名早则早已,晚景却很是凄凉,不甚美妙。她过早地到达了人生的巅峰,以至于要用漫长的余生来叹息追悔。
  中国有谚语道:大器晚成。德国也有类似的说法:流传久远和发迹迟晚成正比。真正能成大器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然而,当感伤年华虚度、一事无成之时,让自己安静下来,品味这些谚语,却也不失为极好的安慰剂。
  李斯一早奉召,急匆匆地出门,连牙也许都还没来得及刷,嬴政却在毫无半点征兆的情况下,便将客卿之位突然塞到了李斯的怀里。李斯对此并无充分准备,他陷入长久的惊讶,连礼节性的愉悦也无力表达。嬴政的风格一向如此,就仿佛是为了追究最大的戏剧效果,总是让决定突如其来,事先无法猜测,事后只能接受。
  嬴政的思绪,一如其人之神秘,飘渺如空,深藏若虚。聪明如李斯者,也难以琢磨得透。嬴政的心,有如黑暗的山洞。你永远不知道,从里面蹦出来的,是美貌的仙女还是凶残的野兽。
  将自己的念头秘而不宣,只在暗中冷眼观察,是好是坏,都不作评价。而当他向你发动突然袭击之时,你恍然发现自己业已失去了任何反抗或改正的机会。对普通人来说,这叫阴险狡诈。对君主来说,这却是统驭艺术。
  嬴政君临着他的臣民,给他们以未知的恐惧。当恐惧与岁月同行,臣民们慢慢领悟到,自己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嬴政的一个决定,便可以送他们上天堂,也可以逐他们入地狱。洞穴的幽深,作为一种远古的象征,让窥视者不能自拔,难以转身,甚至上瘾。如水的凝望淹没身体,仿佛卸却命运之重,逃脱生存之痛。生命的狂喜,源于羔羊和牧人之间的游戏。
  李斯荣升客卿,却无悲无欢,只感惊讶。有时候,升官并非好事。他暂时还无心考虑个人前程,他要先来个换位思考,弄清楚嬴政的用意。
  客卿并不做决策,但是影响决策。事无大小,客卿都有权过问,而长史的职权却只能局限在军事中的一小块。对李斯来说,从长史到客卿,并不是一个升官的过程,而是一个正名的过程。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李斯处在客卿之位,便可以理所当然地全面参与秦国的各种决策,而不用拘于军事之一隅。
  透过客卿一事,李斯预感到,嬴政将开始对嫪毐和吕不韦采取行动了,而自己则是一枚率先弈出的棋子。李斯清醒地认识到,嬴政提拔他为客卿,绝不是因为和他投缘,或者喜欢他的裸体,而是要借重他的政治才华,以及他和嫪毐以及吕不韦之间的微妙关系。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57

3、李斯的担忧
  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既为仕途中人,棋子的命运便无可避免,与其在边角之地默默无闻,不如在中腹高处左右胜负。李斯于是拜谢嬴政,愿为客卿。
  嬴政大喜。他英俊的脸庞露出孩提般纯真的笑容,让李斯深受感动。仿佛不是他在赏赐李斯,而是反过来他从李斯处得到了赏赐。
  嬴政道:“先生既为客卿,当罢君臣之礼,改执宾主之礼。”李斯辞让不得,只得顺从。礼节的变换,也为接下来的谈话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君臣之间,高下尊卑,有所不能言。宾主之间,平视对坐,惟求尽欢,自可敞开了吃,放开来说。
  嬴政和李斯对坐,一种神圣的气氛弥散开来,让局中人也大受感染。两个人都知道自己是谁,都理解自己的重要性。两人之间的谈话,必将影响深远,怎能不格外谨慎!
  嬴政开口道:“四年之前,兰池宫之内,寡人有幸得先生教诲,无日敢忘。一统六国,混同宇内,先王尚不敢望此,寡人何德何能,而蒙先生冀望如是之殷。先生当日所言,悉为外事,今寡人年已壮,愿以身受命于先生,请先生以内事教之。先生勿辞。”
  李斯心想,嬴政可够开门见山的。我这新官还没上任,他便开始要让我点火了。他是逼着我作恶人呀。外事易道,内事难说。今秦国内事纷杂,究其源头,只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嬴政非不知情,而仍问之,其意何为?
  李斯踌躇不敢言。有些话,说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要在嬴政面前说嫪毐和吕不韦的坏话,实在是很容易也很快意的一件事,以李斯的口才,说上三天三夜也没问题。然而,为图一时口快,而招杀身之祸,李斯可不愿意。
  李斯的担忧在于,他怕嬴政志向不坚。万一嬴政并无决心和准备马上就对嫪毐和吕不韦开始有所动作,而他却大肆攻击嫪毐和吕不韦,很有可能倒霉的就是自己。世人皆知: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而另有一类高明的猎人,却狡兔未死而先烹良狗;高鸟未尽而先藏良弓。以为危险既去,则兔不狡逃,鸟不飞高,趁其无备,举手而可擒也。所以,李斯害怕,嬴政如果还不想开始与嫪毐和吕不韦正面冲突,而只是想麻痹两人,使两人不防备自己,则他在嬴政面前强间两人,正好被嬴政抓个典型。嬴政牺牲他一个李斯,就可以显示出自己对嫪毐和吕不韦两人毫无保留的信任,从而麻痹敌人,使敌无备。念及此层,李斯默然无语。
  嬴政见李斯不语,又动之以情道:“吾大秦立国垂六百余年。昔以周室附庸,为周王息马,地僻且狭,方不过三十里,民不过万,又兼四野多患,岌岌于覆灭者数也。历代先君,不甘辱弱,耽思竭虑,开疆辟土,其间血泪艰辛,寡人每追思之,涕泗长流,不能安枕。及至寡人,秦地已半天下,兵敌六国,被险带河,四塞以为固。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积粟如丘山。六国事秦,有如郡县。秦有今日,皆历代先君之功。寡人不才,受国于先王,自知无能,心常惶惶。祖宗基业,得来匪易,倘废于寡人之手,百年之后,有何颜面见先人于地下?寡人年幼而先王崩,不及听诲。今太后徙居雍城,远离咸阳,寡人虽尊,却孑然一身,无可依靠。望先生怜先王之宗庙,不弃其孤也。”
  李斯听完嬴政所言,变色易容。他想不到,嬴政会对他如此推心置腹,所言情深,所望意切。如是悲怜,非人君所当语也,而嬴政竟形诸于口,叫李斯怎担当得起。他如果继续耍大牌,玩无可奉告这一套,是不是有些太不知好歹乃至于不知死活?
  嬴政知道李斯心中尚有疑惑,又道:“四年前,先生不言内事,先生不敢言,也知寡人不能听。今寡人已壮,寡人能听,先生仍不敢言,先生疑寡人之志欤?寡人愚不肖,得遇先生,是天以先生教寡人而存先王之宗庙也。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弃其孤也。先生请言,事无小大,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1 21:59

4、嬴政的决心
  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岂止听的人心里讨厌,说的人其实更加不快。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更何况是予取予求的君王。嬴政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三劝四请,好话说尽,李斯要是再不发言,恐怕就永远也不能再发言了。虽然到目前为止,嬴政还没有杀过人,但不代表他永远不会杀人。不会杀人的君王,李斯不仅未曾见过,连听也未曾听过。作为客卿,却不能给君主献计献策,而只会保持沉默,留着有何用?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此非常时期,嬴政可没有闲情雅致,体会“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又或“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而嬴政那弯曲的脊背和火热的眼神,也让李斯感到自己应该没有看错人。嬴政像一柄锋利的宝剑,磨砺已成,正急切地寻找敌人,一试锋芒。
  在嬴政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的血,这血中充满野性的活力,张扬勇猛,绝不低头。曾经,这样的血使秦国从一个蕞尔小国变成天下霸主,叫六国胆战心惊,畏如猛虎。如今,这样的血也让嬴政不甘受辱,不甘心做一个橡皮图章,任人摆布。
  李斯认为自己可以说了,于是道:“臣昧死敢言内事。臣闻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以大臣太贵。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人臣太贵,必易主位;臣闻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
  嬴政安静地等着下文,他知道,李斯这是理论先行,马上就该结合实际了。
  果然,李斯又道:“千乘之臣有一,则人主便当自危。况一国之内,千乘之臣有二乎?今嫪毐与吕不韦,皆千乘之臣也。秦自四境之内,执法以下,至于长挽者,故毕曰:‘与嫪氏乎?与吕氏乎?’虽至于门闾之下,廊庙之上,欲之如是也。臣使六国,与其君臣议论,彼等也只知秦有嫪毐、吕不韦,不闻秦有王也;六国事秦,实事嫪吕二人而已。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嫪吕二人擅行不顾,出使不报,进退不请,广结党羽,其意昭然。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
  嫪吕二人窃据国柄,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战胜攻取则利归于己,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
  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嫪吕二氏之人。见王独立于朝,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秦国基业尚在,而享之者非嬴姓子孙也。”
  嬴政面色沉重。李斯所言,他并非未曾想过,但有时候,自己想和别人指出来,感觉完全两样。嬴政道:“寡人欲图之久也。无奈相国奉先王功大,心有不忍。嫪氏极得太后之恩宠,去之不便。”
  女追男,隔层纱。李斯知嬴政心动,只需再推他一把,于是又道:“溺于渊,犹可援也,溺于权,不可救也。田常势已极也,而取齐自代,三家威非小也,而裂晋三分。嫪吕二氏,深溺于权,安肯轻罢。权不辞其多,位不辞其高,王不图之,必反为其所图。愿王明断,早日罢黜二人,收权自重,止社稷之疑,安天下之心。”
  嬴政于是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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