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1:43

冤枉死了,大家帮忙

大概5月份呢,我的信箱里收到一封另类的黄色信封,是给一个叫做 WXXYY WANG 的人的, 我的名字叫 AAYY WANG ,姓相同,名字里面两个字母相同,曾经也住这个学生宿舍,因为我知道这个人不住在这里了,回国再也不回来了,就把信放到信箱的上面了,岁月如梭,转眼到了8 月,既然同样的信封寄到了我的头上!! 我是说收信人变成我了, 同时我成了 Antragsgegner. 老天要亡我不成 ............ 我欠了O2    879.99  欧元,还是别人的债

今天上午我就开始到处打电话,中间过程就不多说了,一言难尽,终于追溯到了写我地址的律师所那里,马上要离开德国了,还要跟律师他们打交道,具体的也不说了,最后律师所让我发我的护照复印件过去。



对了,寄信的是 Amtgericht Hamburg
Gemeinsames Mahngericht der Länder Hamburg und Mecklenbung

Vermerk:
Die Bezeichung des Antragsgegners ist gegenüber dem Mahnbescheid geähndert.Frühere Bezeichnung: WXXYY WANG.

这句话是写在那张纸上的 

还有一些律师的资料,以及这 900 欧 是怎么来的


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是不是起诉这个律师事务所
还有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如果打官司,要多久,因为我打算9 月份回国





多谢大家!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8-9 21:46

讲清楚,自己不用付这个钱就行了。

还起诉人家律师事务所,不嫌麻烦啊?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1:48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8-9 2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讲清楚,自己不用付这个钱就行了。

还起诉人家律师事务所,不嫌麻烦啊?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9 月毕业后就回国了,怕这样不明不白的留下不好的纪录,回国后那可真就麻烦了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8-9 21:53

你为什么要起诉这个律师事务所呢?$frage$ 人家只不过寄了封信给你,如果和你没关系,说清楚不就行了,或许人家弄错了。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1:55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8-9 21: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为什么要起诉这个律师事务所呢?$frage$ 人家只不过寄了封信给你,如果和你没关系,说清楚不就行了,或许人家弄错了。


这个我也不太懂,但是上面写我都是被告了,那个词是这个意思吧

他们可以这样随便的弄错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8-9 21:56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1: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9 月毕业后就回国了,怕这样不明不白的留下不好的纪录,回国后那可真就麻烦了 
那你起诉这律师事务所就没麻烦了。如果你有那么多时间和钱的话,就起诉吧。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8-9 22:00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也不太懂,但是上面写我都是被告了,那个词是这个意思吧

他们可以这样随便的弄错吗
写封信过去,说明你不是那个人,他们有可能弄错了。如果他们在和你联系,就让他们那出证据来,这事和你有关。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14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8-9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起诉这律师事务所就没麻烦了。如果你有那么多时间和钱的话,就起诉吧。


我就是担心这个问题的,
而且还是根据 Mahnbescheid,我什么都不知道,好像就被告上庭了,法律我也不太懂

告他们并不是目的的,马上就回国了,只是觉得事情做不干净,不是给自己留下后患呢,他们查到我的名字地址,总有个途径根源的吧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17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8-9 2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写封信过去,说明你不是那个人,他们有可能弄错了。如果他们在和你联系,就让他们那出证据来,这事和你有关。


谢谢mm , 我今天已经写了信,让他们给我一个和我无关的证明, 
我就的这个他们能办到也没什么,就怕是对我单方面的,其他的什么机关把我当成潜逃犯了 :( :( :( :(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8-9 22:26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1: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9 月毕业后就回国了,怕这样不明不白的留下不好的纪录,回国后那可真就麻烦了 

如果最终不要你付钱了,就证明他们搞清楚了不是你这个人,跟你无关。既然跟你无关,为何还有不好记录?

不知道你咋想的。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28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8-9 22: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最终不要你付钱了,就证明他们搞清楚了不是你这个人,跟你无关。既然跟你无关,为何还有不好记录?

不知道你咋想的。


那样当然和我无关了,关键是现在是不是已经被记录了

mixmas 发表于 2007-8-9 22:33

名字都不对,怎么会计算到你头上呢,再说你们的生日也不一样啊

十年一发 发表于 2007-8-9 22:38

:o :o $考虑$ $frage$ $frage$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39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7-8-9 22: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字都不对,怎么会计算到你头上呢,再说你们的生日也不一样啊


楼上说的是,这就像栽赃陷害一样

但是上面写的东西的样子,好像就是先前是别人,现在就是你了,也许我理解有错误,但是给人感觉就是别扭,
个人意见,他们也不会无凭无据的换名字的吧,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郁闷的很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43

原帖由 十年一发 于 2007-8-9 22: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 :o $考虑$ $frage$ $frage$

mm 不要惊讶,这是真事,
信上都有名字,我不方便出示,不然还真想大家开开眼
开始我也吓了一跳呢  

cherrytomaten 发表于 2007-8-9 22:49

很过分,中国人姓王的有多少人,律师(或者其他人)随随便便就把名字给改了。
那姓张,姓李也很惨了!
mm写信过去可以措辞严厉点,告诉她们中国有多少姓王的,他们这样随便改,给你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是不是诬陷。
然后邮件要保存下来,以后作为凭证,这封信也不要乱丢。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2:53

原帖由 cherrytomaten 于 2007-8-9 22: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过分,中国人姓王的有多少人,律师(或者其他人)随随便便就把名字给改了。
那姓张,姓李也很惨了!
mm写信过去可以措辞严厉点,告诉她们中国有多少姓王的,他们这样随便改,给你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是不是诬 ...


谢谢妹妹提醒,:(  , 终于有人觉得我受伤害了, $握手$

mixmas 发表于 2007-8-9 22:54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说的是,这就像栽赃陷害一样

但是上面写的东西的样子,好像就是先前是别人,现在就是你了,也许我理解有错误,但是给人感觉就是别扭,
个人意见,他们也不会无凭无据的换名字的吧,不知道里面有什 ...


我知道有些律师事务所的追涨事务就弄得跟恐怖份子一样,那信一封接一封的没完

你是着急回国,否则和他们有得搞,告他们倒是不必了

换了我是你,首先要这个律师事务所提供O2委托他们追款的证据,然后要他们提供所谓的合同复印件,连同签约人的签名,电话号码

你现在既然把护照的复印件寄过去了,那么就等等再说吧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3:00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7-8-9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知道有些律师事务所的追涨事务就弄得跟恐怖份子一样,那信一封接一封的没完

你是着急回国,否则和他们有得搞,告他们倒是不必了

换了我是你,首先要这个律师事务所提供O2委托他们追款的证据,然后 ...


中肯,copy下来了, 

我并不是多么想告他们,就是怕他们不重视我,其他的机关也不通知,不帮我拨乱反正---我一个门外汉的想法而已

多谢 mm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8-9 23:13

事情很蹊跷

LZ要是不回国就好了,跟他们周旋到底

Nutte 发表于 2007-8-9 23:22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3:25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8-9 23: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事情很蹊跷

LZ要是不回国就好了,跟他们周旋到底


谢搂主,你也能觉得蹊跷,总算让我安心点儿,要不然都觉得真是自己思考问题不对了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想怎么做和应该怎么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懂他们的程序,办事方法,所以找不到切入点,
虽然知道律师所,但是不知道他们经过什么机构的批准可以这样该名字,不知道何律师所了断了,是不是就等于真的了断了


麻烦,我比较烦,最近真的比较烦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3:28

原帖由 Nutte 于 2007-8-9 23: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在解释一便给你 

就是名字差不多的另一个人的债 莫名其妙 被一个律师所 换到了我的名字上,

因为姓相同,名字部分相同,那个人回国前和我住同一个学生宿舍,就这些相同点 

希望能解答楼上疑惑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3:31

原帖由 Nutte 于 2007-8-9 23: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字, 生日都不一样... 签名都不一样... 不知道LZ在这里说些什么

忘说了,那人离开德国不再回来了,就是所谓骗手机的事件,个人认为,从信上的钱数猜的,每个月应该还 60 欧左右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8-9 23:40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忘说了,那人离开德国不再回来了,就是所谓骗手机的事件,个人认为,从信上的钱数猜的,每个月应该还 60 欧左右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看到名字相近,认为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是外国人的名字。

就好像施罗德欠了钱,那边又住进了一个施络德,然后别人就想,这个施络德也许就是原来那个施罗德,翻译不同而已。所以就寄信给你了。

你只要说明(或者说证明)此施络德非彼施罗德,事情就了结了,真想不通还有什么复杂的。

解释清楚了的话,即便是不良记录,也是那个施罗德的,跟你施络德又有什么关系呢?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9 23:58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8-9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看到名字相近,认为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是外国人的名字。

就好像施罗德欠了钱,那边又住进了一个施络德,然后别人就想,这个施络德也许就是原来那个施罗德 ...



感谢楼住关注我的帖子 :)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这话没错,他们也觉得有可能就逮到一个,何乐不为

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怎么还能找到我的房间号,就算rathaus 那里大家也不过登记楼的号码,(再就是大学了,那我更惨了)我们宿舍100 多号, 能找到我的房间号,总不会是猜得,肯定是问了

可是你问人家这些东西的时候,总要告诉人家为什么吧,这样的对话期间我就很有可能被记上一笔,正式或非正式,
也许就根本没什么,也许就真的会有什么,这种未知的东西才是最让你头疼的,发生的反而好办
 

所以发个帖子,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不会错的,希望能抛砖引玉了,明白的解释下,不明白的也可以听听新闻,兼听则明就是这个理吧

bernds 发表于 2007-8-10 00:30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在解释一便给你 

就是名字差不多的另一个人的债 莫名其妙 被一个律师所 换到了我的名字上,

因为姓相同,名字部分相同,那个人回国前和我住同一个学生宿舍,就这些相同点 
...


我个人也觉得是楼主多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算某某律师栽赃陷害,也要把故事编的完满一些。而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有力的反驳,来证明楼主是清白的。

只是姓氏相同,即便是名也相同,并不代表就是同一人。签手机合同肯定会在当时出示护照等等,来证明生日以及出生地,包括护照号码也是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对方所要逃债之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楼主根本就不用做什么,说你欠款的人要列举出更充分的证明,证明就是你,欠下了这些钱。证明你这个人的时候,身份证件,护照等等自然是最好的证明。这么对比一下,楼主显然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这其实已经是很有力的证据了,另外你们银行账号不同,刚才楼上说的签名也不一样,等等。反正如果是完全的两个人的话,即使是姓氏相同,别的什么都不一样,他还是百分之百的两个人。

所以,楼主根本不要有什么想法,也不会把什么坏事都不明不白的记你头上,在德国还没察觉到,除了姓名,生日,出生地也很重要么?就是做这些区别用的。ok?

bernds 发表于 2007-8-10 00:42

原帖由 aachen-yuanwang 于 2007-8-9 23: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楼住关注我的帖子 :)

律师也是碰碰运气,这话没错,他们也觉得有可能就逮到一个,何乐不为

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怎么还能找到我的房间号,就算rathaus 那里大家也不过登记楼的号码 ...

关于房间号,地址这些东西,不用费尽差的。邮局有这个附加服务的,在信封上写上“无法投递请退回,或者无法投递请记下新地址后退回,等等”的字样。大家没留意过?

aachen-yuanwang 发表于 2007-8-10 00:56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7-8-10 00: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也觉得是楼主多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算某某律师栽赃陷害,也要把故事编的完满一些。而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有力的反驳,来证明楼主是清白的。

只是姓氏相同,即便是名也相同,并不代 ...



okay   $ok$  谢谢这么认真回我的帖子

没见过啥大场面,这种粘上 gericht 的事,更是生平第一次,胆小, 
那个什么定律来着,说事情可能变遭的情况下,就一定会变遭,所以我还是小心驶的万年船的好
不过我会尽量不想太多,所谓兵来将挡吧,就是麻烦些,冤枉些,没想到在德国也会体会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 心情, 痛苦,:(
但愿虚惊一场,那就多谢你的吉言了
眼下我还是等等看,也看看大家的意见
众人拾柴火焰高,还不急于下结论呢  :)



 

duisburg1 发表于 2007-8-10 10:48

理解LZ,我也碰上过和我同名同姓的同胞,欠了手机回国了。
当时也是好一阵的折腾,若不是签名和出生日期不同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呢。
而且和我同名这个人我认识,给他写信让他把钱补齐,他居然回信说让我别管了,他回国已经换了本护照了,O2找不到他了。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为了手机宁愿失去诚信。。。。。。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冤枉死了,大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