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79 五月小猪妈 的帖子
卖国求荣,这帽子比较大.我认为难民只是窃钩者,而那些外逃的和没有外逃的贪官污吏是窃国者,他们才够格卖国求荣呢.既然你这么鄙视难民,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我认识的难民的主要来源地吧.
以前偷渡出国的主要是福建,广东和温州等地人士.这三地都是沿海,历史上也有不少人在国外谋生.解放后由于这三地是对台前线,所以国家有三十几年的时间在这些地区没有投资一分钱,这政策的直接后果就是这三地经济发展停顿,人民生活困苦,文化教育落后,基础建设几乎为零.
改革开放之后,这些地区的人民急于摆脱贫困.摆脱贫困的途径一是经商办企业,但是启动资金哪里来,跟国内外的亲友借或者通过走私筹钱.途径二就是出国,可惜这时候西方各国正陷于经济危机,劳动力市场饱和,合法移民的机会非常渺茫,所以很多人就以偷渡的形式出国,再以各种名义留下来发展,包括假结婚,报难民,报孤儿等等,他们是钻了不少政策的空子,但是卖国求荣说不上,另一方面他们可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增加了国家外汇收入,增加了外资流入绝对是事实.
近年难民的来源有所变化,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和北方一些城市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大部分是中年人,下岗工人居多,很多人子女还在读书,所以他们想在国外多挣点钱供子女的学业.
回复 #80 hasecui 的帖子
支持$支持$ $支持$ 原帖由 Marsten 于 2008-1-6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在前面的回复里我一直强调的是,这些难民同胞希罕的不是那点难民金,而是在德国留下来的机会,发展的机会,而平等的发展机会恰恰是中国政府不能提供给老百姓的稀罕物.而报难民往往是他们留在德国唯一的途径.
从我 ...
$考虑$ 而我反复强调,也不是难民金。他们稀罕什么关我P事,谁规定稀罕所谓的“机会”就比稀罕一个LV包包更高尚啦?关键是一个人,不管你稀罕啥,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
照你的逻辑,看看我前面打的那个比方吧。难道一个人只因为自己出生的家庭太贫穷,不能让自己得到足够的“发展机会”,就可以连自己老娘都不要认,去给富婆当干儿子罗?反正我也说这就是此人飞黄腾达的唯一机会。说不定为了这个机会,还要吐口唾沫在自己母亲脸上?你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那我们的讨论可以结束了,观点实在不同,各自保留吧。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1-6 14: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申请难民也不算什么特别给同胞抹黑的事情,其实意思就是自己在某地活不下去了,跑到其他地方生活。
从前世界上哪里有护照这回事啊,都随便出国的,你问问周恩来,邓小平,他们当时如何到欧洲的。难民这个 ...
$考虑$ 你的这个逻辑我不能同意。我们现在讨论的,是那些自称受到迫害申请难民的人,这个在现在而言是有严格定义的。他们做了什么,大家看得很清楚。以前没有这个概念的时候怎么样,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情,怎么能够因为以前概念模糊就顺便把现在的也模糊掉呢?
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我倒想请问一下:过去德国在汽车还不多的时候,是没有收费停车场的。那个时候有车的人,随便把车在路边停下也不犯法不交钱。那演变到现在了,车子不能随便乱停,有些地方准停要交费了。照您的推论,过去没这回事,那现在是不是可以对交警的罚单视而不见啊?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1-6 14: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申请难民也不算什么特别给同胞抹黑的事情,其实意思就是自己在某地活不下去了,跑到其他地方生活。
从前世界上哪里有护照这回事啊,都随便出国的,你问问周恩来,邓小平,他们当时如何到欧洲的。难民这个 ...经济难民
别的不想讨论什么,这个经济难民可是德国人调侃这些难民的动机,自己定义的,wirtschaftsasylant。这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是申请难民庇护的理由。只有战争和政治原因可以申请难民,中国人申请难民必须给出受迫害的理由,我到真没看到那么多人受什么迫害。我不BS难民,BS的是把国外吹得天花乱坠的蛇头和剥削压迫同胞的中国雇主。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1-6 15: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上面我的回复,简直是多余跟你这种人废话。
就说一点,你既然觉得难民占了便宜,你觉得自己亏的慌,你可以跟难民换,让你来占这个便宜,我相信任何难民都愿意和你换,都愿意吃这个亏。要换就从头开始换,从出 ...
:D 你说那么一大堆,再又来跟我说自己在说废话,不觉得很好笑么?
正面回答你的问题,虽然不知道你是真不懂还是装模糊,照道理能分清难民种类的不应该不知道什么是难民。德国对难民的定义和资格的界定是在移民法里面严格说明了的,只有符合他们开列的条件的人才算难民,应该从他们那里拿钱。可是事实是,现在多数的中国去的所谓难民根本不符合规定,都是随便编一套最容易通过的瞎话骗过去,也不管这些话是不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个叫拿条拐棍就装瘸子,我看不起的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
是,每个人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但是做人总是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你不能说别人天生比你占得多,你就有权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德国难道人人比中国任何一个人过得好么,人家怎么不去偷不去抢,去杀了希尔顿夺她财产?因为人人都知道这样的事情做不得!
你倒好,说的好像国家社会欠了你什么,因此活该被抛弃,到德国这个极乐的地方来追求真理,P话!你倒给我说说哪条规定一个国家必须给你天生提供什么水准的生活,不然的话就是罪恶的?其他国家倒是有权用抢来的钱假好人,收买人心。看看清楚,几十年前到我们国土上行抢的正是这些人的祖先!
:cool: 我从来没觉得难民抢了我的钱,我亏了什么,我针对的一直就是他们做违心的事这个事实!国家不欠任何人什么,我更不欠难民什么,但是我就是要看不起他们,怎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再穷再没钱,我也不会去做昧良心的事情,怎样!人要是没有基本原则,那我还真可以说,社会欠我太多,怎么不能给我最有钱的生活,所以我什么违心的事都可以做。
不满意现在的生活,你尽管去追求,要偷要抢都随便你,只要你付得起被抓坐牢的代价。要去申请难民也随便你,只要你付得起被人看不起的代价,这个不只包括我中国人,也包括德国人!你倒说说,是不是德国人看不起难民你就会觉得理所当然啊?
你就继续装你的无差别善人吧,呵呵,我还懒得跟你废话了呢。
[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08-1-6 16:23 编辑 ] 只能说,辩论的双方都有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民主那么重要的道理吧?
事实上,很多德国政策细则出于人权人道观念,不一定是要鼓励经济难民的。就像邻家父母不好好过日子,咱能眼看着他们的孩子饿死不管?但是这些孩子撒谎、偷盗也不行,至少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