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猪 发表于 2007-12-30 10:47

奇怪,带人收包裹的同时邮政公司不是得同时给真正的收件人留条子,通知他的包裹在哪里让他去取么??现在楼主这种情况只有几种可能,1邮政公司留条,那人没有到楼主那里去取,这种情况那还告个屁啊。2邮政公司留条,那人去取,楼主不给人家??这种情况最值得告。3邮政公司没有留条,楼主错到错收,没有转交,那邮政公司也有责任吧。。。。现在最可疑的是有楼主的签名,有没有可能是同楼的人冒充楼主签的呢?在楼主都记不清的情况下,就只有让警察专业的验笔记了,如果真的能从专业角度证明签名确实是楼主签的,那楼主就百口莫辩了,反之就全部推翻,其实验笔记应该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了,个人觉得

cdrsir 发表于 2007-12-30 11:35

给楼主一点个人建议:
最好把你的真实情况说出来,要不然没人可以帮你。反正你也是新注册的ID,这里没有人会去查你的真是身份的。
如果你没有拿包裹,正如前面的人所说,为什么要把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
如果你拿了,我想虽然有很多人会不屑你的行为,但是还是有人会给你很多有用的建议的,怎么样把后果降到最小。

如果你只是这么含糊不清的回答,我觉得你是不是在编故事骗大家呢。

sunriseonly 发表于 2007-12-30 12:22

我不会再做任何解释,不管大家相不相信,事情就是这样的。
也从来没有任何人来我家要过包裹,因为同楼的人很多,也不曾注意是否别人的信箱上贴了条。
律师给我的单子说我收了德国人的包裹,问过房东,那人确实曾住在这里,6个月前搬走。但是律师提供的Nachweis上,收件人的地址上没有Appartment的号码,只有我们这里的Haus号,收件人姓名也不是那个德国人,而是一个中国人的姓,没有名字。
以为自己德语不好,不懂的到底怎样会有这么多人,就去问房东,房东说也不明白。
签名我个人认为是我签的,因为很像。
如果说签名是我签的,我就要负责任的话,那也没什么好说了,我想也不必去想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了。该接受的惩罚接受就是了。
我自己认为我不曾拿了那人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是弄错了,根本就不是那次的签名,因为出现的人物很多,我也搞不太清楚了。如果有这种可能,就让警察去查好了,如果没有,任倒霉了。

sunriseonly 发表于 2007-12-30 12:25

不过还是要谢谢大家的热心

DAB 发表于 2007-12-30 12:45

晕,有没有收包裹有没有签过字怎么可能会不记得啊,强烈要求LZ去看看医生:cool: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2-30 12:48

$考虑$ 我还是倾向于相信楼主说的是实话的。
一个是我以前也住过很多人一起的宿舍,送快递的在收件人不在的时候的确会让其他住户代收了事,而且不会再留条给收件人。我帮人家代收过不少邮包,别人也帮我收过,只要没人报丢失,是从来没问题的。通常代收的时候会让我签自己的名字在他们的手写板上面,不过我为了责任清楚,从来都会尽快当着最少两个人以上把邮包交给收件的人。
二个是事情过久了LZ记不清楚不确定也很正常啊,我自己也经常迷糊记不清楚很多事情,不用这样就怀疑LZ一定是在撒谎骗人吧。

我觉得LZ你现在不用着急的,你自己没做过的话,就肯定可以解释清楚的。关键是你应该带上自己的护照去一趟警局,搞清楚究竟他们凭什么认定是你。如果你看到的签名是字母组成的话,那相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不排除有人模仿。把你的护照拿去大家一起核对一下,说不定马上就发现根本不是你的签名了。

另外即使的确靠签名都不能说清楚,你也还是可以要求他们查对一下收件的具体时间。如果你住的wohnung不是特别大的话,别人代领了邮件你又不知道,多半那时候你不在家呢。只要找到能证明那个时候你根本就在另外一个地方不可能代人收邮包的证据或者可靠证人,也就没你什么事了。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07-12-30 12:56

还有,会不会你当时把房子租给别人,别人就用你的名字收了包裹呢?

sunriseonly 发表于 2007-12-30 13:02

律师给的信上说的是,1月6号早上9点多签的名,想那时正在放假,而且那年假期也确实在家。也记不清当时正在干什么了,早上9点多应该还在睡吧。两年前的事了。会不会迷迷糊糊签了字呢。和朋友们说,他们都说如果签了字,就算再迷糊也会把东西拿回来了,可事实上家里没这东西啊。如果没东西就证明邮包没被拆啊,可也没邮包啊。家里地方有不大,找东西还是很容易的。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7-12-30 13:03

sunriseonly 发表于 2007-12-30 13:11

有朋友说过楼上的看法,可是关于这个包裹我是完全没有记忆,不记得代收过,也不记得放在人家家门口了。完全没有记忆,所以就觉得它根本没发生过。我和男朋友同住,他也完全没有这个记忆。
如果我真拿了,我负什么责任都是应该的。
可是我感觉上这件事没发生过,所以才不知道该怎么办。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求教法律高人,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