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12-31 00:58

原帖由 sunriseonly 于 2007-12-30 00: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是不知道有没有?签名也很像我自己的。
如果是我签名的,但我没承认,结果会不会很严重啊?
什么是签名很像你的。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可以对笔记的。

webcxc 发表于 2007-12-31 02:27

$NO$ $NO$ $NO$


迷糊帐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7-12-31 06:47

我想没人傻到愿意承担莫须有的罪名,听LZ的口气是想认了$NO$

说白了,如果你真拿了人家包裹, 就不是出几十块钱能了的事了,既然人家已经和你较这个真,都报了警,法律责任估计是逃不过的, 这个性质和偷窃有什么分别$NO$

LZ还是说实话吧,不要再考验大家的智力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2-31 13:02

回复 #58 忍者 的帖子

$汗$ 这位忍者大侠,我也相信你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
其实实际上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够多疑的人了,可是真的觉得LZ不像在说谎。正因为我们不认识LZ,所以我才觉得自己不需要抓贼比警察还急,判罪比法官还快。

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吧,如果LZ的确是贪心吞了人家的东西犯了错,那么他跑到这里继续欺骗我们并且成功了,试问我们的信任能对他在警察那里脱罪产生任何帮助吗?好像不可以吧。他做了什么终究还是需要自己负责,那么他在这里把我们当傻子一样骗了又能给她带来什么心理安慰呢?我觉得没有,充其量就是我做了回傻子信错人而已。

但是假如是另外一种情形,他并没做错什么只是意外被冤枉了,又会怎么样呢?去了警察那里倒是三句两句解释清楚了,却在论坛上自己的同胞中间跳进黄河洗不清,无端受了一堆冷言冷语,怀疑指责,该是多么令人寒心的一件事。两者相比之下,在事实不清楚的时候,我是宁可做回傻子算了。
$m9$ 不过我发现了,好像越是帮LZ说话倒反而替他招来更严厉的指控,所以我还是不再说什么了。再罗嗦下去,我一定会成为论坛唐僧的一号种子选手,我闭嘴回去面壁...

[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07-12-31 12:14 编辑 ]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7-12-31 13:59

cdrsir 发表于 2007-12-31 15:33

原帖由 猫尾拂人 于 2007-12-31 1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好像有一千只苍蝇,嗡~~~~~~

要不我送你一瓶84

ihybily 发表于 2008-1-1 17:02

原帖由 feibao 于 2007-12-30 2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你不要担心,不要害怕,相信你的确是迷糊了。

这样的怪事,我也碰到过。一个邻居拿着一张DHL出具的附有我签名的文件来问我,为什么签收了这个包裹却没有转交给他。当时就很奇怪,然后看看上面的签名,的 ...
$握手$ $握手$ $握手$


但是这样的问题是,怎么样证明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呢?

楼主记不记得那段时间你自己有没有收到过包裹呢?

温柔的黑帮老大 发表于 2008-1-1 20:59

像类似"我就是想不起来了,真的完全没有记忆"之类的话听在警察耳朵里就是负隅顽抗。

cdrsir 发表于 2008-1-1 21:34

原帖由 温柔的黑帮老大 于 2008-1-1 19: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像类似"我就是想不起来了,真的完全没有记忆"之类的话听在警察耳朵里就是负隅顽抗。

就是就是
别看香港电视里坏蛋老是用这招

党爱众人 发表于 2008-1-2 00:21

~水蓝~ 发表于 2008-1-2 12:07

LZ没有偷,怎么知道包裹里的是移动硬盘盒而不是移动硬盘?$bs$ 小偷无耻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8-1-2 12:43

Kugelstern 发表于 2008-1-2 22:37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2-30 13: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糊涂了,$郁闷$ 这包裹究竟是谁的$frage$ 中国人的名字跟德国人什么关系啊$frage$ 我们这里1月6日Feiertag,邮局根本不送包裹的。

不是每个州都适用,北威州就不是:)

wilma 发表于 2008-1-2 22:53

原帖由 ~水蓝~ 于 2008-1-2 1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没有偷,怎么知道包裹里的是移动硬盘盒而不是移动硬盘?$bs$ 小偷无耻
律师信上不是写的么$frage$ 。

hahaqq 发表于 2008-1-3 14:07

LZ不可能会是想故意拿那个包裹吧。。
再笨的人也不会蠢到拿别人的东西不给别人,还签名告诉邮局是谁拿的,而且还一直不搬家,那不等于是自己找死么??

hahaqq 发表于 2008-1-3 14:11

还有一种更可怕的可能性,楼主迷迷糊糊的签了名,但是没有收包裹,又被dhl的邮递员拿走了,也或者就放在门口忘记拿回房间了,最后被别的人给顺手牵羊了,那可真是很惨,百口莫辩!!

jogerma 发表于 2008-1-3 21:09

看来LZ有可能要动用那1600了$汗$ $郁闷$

eversleep 发表于 2008-1-3 23:38

插一句嘴,证明有LZ这样糊涂的人,俺就是!和LG争论的好多话题就是:
这个电影俺没看过啊!
你怎么能忘了哪,那天刚考完试,在XY电影院,你还睡着了哪!
俺咋记不得了......
而且还不是梦游,更惨,白日梦游:mad: :mad:
尽管如此,俺的IQ也不低(不幸中的万幸)$汗$ $汗$

bonnde 发表于 2008-1-4 14:55

这个事情不只是赔点钱那么简单。你仔细想清楚了,如果你没拿,就无论如何都不要承认。如果你拿了,就去委托个律师,要实话跟你的律师说,请律师帮你免罪。
如果外籍拿签证人士在德国警察那里有不良记录(或偷窃抢劫,或杀人放火,或酒后驾车......),除了受到德国法律的处置外,一律遣返。
上面也有人说了,lz有可能要动用那1600了!$郁闷$

warumdarum 发表于 2008-1-4 18:09

我也觉得有胡涂人,我自己就是,不过后来发现邻居比我厉害百倍。
比如,前一天冰箱放着她自己做的寿司,转天就问“这么好吃的寿司,是你做的吗?好想吃呀。”
结局是:我们谁也没吃,虽然很想吃,直到寿司坏了。$汗$ 因为以为是另外一个邻居做的。

maili 发表于 2008-1-4 18:19

我 们 楼 邻 居 之 间 代 收 邮 件 后 就 直 接 放 在 楼 道 里 , 开 信 箱 的 地 方 , 大 家 进 楼 就 可 以 看 见 。

小mo 发表于 2008-1-5 06:31

原帖由 feibao 于 2007-12-30 2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你不要担心,不要害怕,相信你的确是迷糊了。

这样的怪事,我也碰到过。一个邻居拿着一张DHL出具的附有我签名的文件来问我,为什么签收了这个包裹却没有转交给他。当时就很奇怪,然后看看上面的签名,的 ...
这种事情我觉得出现的机率也太小了吧。这件事情,就我而言,如果没拿的话,就算是有我的签名,我也会找回公道。我想楼主肯定是拿了人家的东西,从你前面的口气大家都看的出来。不记得了,这种话太牵强了。我记得6年前,我刚住进学生宿舍没几天,有个德国人来找我,说是以前住这里的,问有没有一封什么信,具体我忘了,当时我说没有,他留下联系方式,结果没几天,我还真的在一堆广告,信里面看到他的信,后来联系他了。6年钱的一封信我都记得,楼主记性再不好,也不至于睡觉醒了之后看到家里一个大包裹,以为是自己的吧。建议你还是说实话,大家虽然鄙视你,但是还是会给你中肯的建议的。

小mo 发表于 2008-1-5 06:34

还有就是,DHL 不管哪个州从星期1到星期6都送东西,只有星期天不送!

wilma 发表于 2008-1-5 14:03

建议楼主去房东那察看当时的录像。楼主如果能证明自己是误签了,没有拿邮包,还有有希望的。:cool:

wilma 发表于 2008-1-5 14:05

再说楼主不是在另个贴里说大概是USB-Gehäuse么,说明他也不太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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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求教法律高人,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