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说
发表于 2007-12-31 15:13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7-12-31 15: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上的,看来我老妈还真没吓唬我。$汗$
你妈要告你啊$汗$
mausreis
发表于 2007-12-31 15:15
至少是威胁我有法律依据了。:D
hasecui
发表于 2007-12-31 16:34
DLIII
发表于 2007-12-31 17:49
判子女给赡养费还行得通, 判子女定期看望怎么可能。
反过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经济义务, 可是有些父母把孩子送到亲戚家, 或者住宿学校, 一年也看不到两次, 是不是也有罪?
mausreis
发表于 2007-12-31 17:49
hasecui多少年没回家了?国内的强制执行也是很厉害的,白天黑夜地上门,你说没钱可就搬东西啦!
mausreis
发表于 2007-12-31 17:54
公司之间的三角债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碰到账面上是负的申请破产的只能自认倒霉啦, 德国也是这样的。
[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07-12-31 17:57 编辑 ]
MR.OIL
发表于 2007-12-31 18:21
这种法律是空谈
hasecui
发表于 2007-12-31 19:12
hasecui
发表于 2007-12-31 19:13
mausreis
发表于 2008-1-1 09:23
hasecui 懂得真多,向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