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8-1-10 21:56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00: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005年以前的签证形式过于复杂,主要有4种居留形式:居留批准(Aufenthaltsbewilligung),居留授权(Aufenthaltsbefugnis),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和居留权力(Aufenthaltsberechtigung)。中国学生和厨师、中资企业工作人员等,一般拿的是“居留批准”,这种居留形式规定时间,规定目的,规定具体工作或学习机构。如果不改变居留形式(法律语言为“居留衔”,Aufenthaltstitel),一般不可能转成无限期居留。“居留授权”是中国六四事件之后德国发明的一个形式,两年一延,满8年可转成无限期居留。这个形式已经过时。居留许可一般只给来德建立公司的外国人及其家属,满5年后可转成无限期居留(仍是居留许可)。在无限期居留的情况下,居留者不需要再去外国人局延签证。
所谓“居留权力”才是真实意义上的永久居留,“Berechtigung”的意思大体上是,你有这个权力,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你赶走。而无限期的“居留许可”仍然只是一个“许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德国法律)仍可把你驱逐出境

“移民法”把4种居留形式简化成了两种,即“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和“落户许可”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内容完全正确, 就是其他时候说话实在太粗野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1-10 22:05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19: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刚不是说如果我修改了帖子,你可以考虑我的积分问题,为什么现在又把你的话改了,作为版主不应出尔反而。我知道你是后来觉得这样做不太合乎规矩,但是你这个小动作我可看在眼里,希望你作出解释。
你到现在都没有修改自己的过激言论,前提都没有,还谈什么条件?当然,如果你觉得你说的那些脏话不够脏,那你当我没说话!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8-1-10 22:22

回复 #43 athena_hu 的帖子

好,你是版主你最大,那我就当你没说话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1-11 08:32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22: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你是版主你最大,那我就当你没说话
看看,逻辑混淆了不是?
我说的清清楚楚:如果你改,我会考虑撤销扣分问题,如果你不改,你就当我没说话
你偷换成:你反正当我没说话,所以你不改

不过你向来坚持你在法律版回的帖子绝对正确,所以,我也真的没话好说$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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