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你应该很少帮人收包裹或者别人很少帮你收包裹吧。我们这幢楼,一共有70多户,邮递员一般找不到任就会随便按门铃,找到谁,就放谁那里。我的邻居经常帮我收包裹,我每次都是拿了单子去找他们,他们也没人跟我 ...
请大家搞清楚,我住的不是几个人的私房,是大的学生公寓楼,如30楼所说的那样。我承认在这个事件中握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就会等好长时间后应处于热心帮他送过去,但这不是我的义务,要说有错那就是paketdienst 投错单子了 或者地址出现差错。但我不能因为没有主动送过去,就会成为别人诬陷的动机。
如果楼主所述完全属实,那么楼主的事情多半是误会
如果楼主所述完全属实,那么楼主的事情多半是误会.就是说:得到笔记本的人向邮局问询为何没收到,然后邮局查了签字回执,认为是你代收了东西但没转交,自己非法占有了.而你转了东西后,那个收货人并没有通知邮局.所以邮局报了警,警察依法调查而已,那个收了东西的人如果是德国学生或是懂些法律的学生不敢说没收的,因为如果他这时撒谎是刑事犯罪,他不会为了台笔记本冒如此大的风险.
我经常替邻居收东西,不过我都是收了后,天天按门铃直到转交了为止.从来没要过对方任何文字证据.德国社会的基本诚信没有问题.我今后也会这么做,绝没必要畏首畏尾,草木皆兵. 你只要没有拆开就不算占有。不过还是处理起来挺麻烦。 原帖由 Bausteinchen 于 2008-1-12 23: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大家搞清楚,我住的不是几个人的私房,是大的学生公寓楼,如30楼所说的那样。我承认在这个事件中握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就会等好长时间后应处于热心帮他送过去,但这不是我的义务,要说有错那就是paketdienst ...
你既然代收了包裹, 肯定是邮递员让你签字了. 不然人家也不会把包裹交给你.
你既然签字了, 就有了责任和义务在代管的时候想法通知物主. 否则你自己也会惹上麻烦的.
既然你说这不是你的义务, 那你当初就根本不应该签字,代收.
我们这里, 只是邮递员投递时,无人接收或代替接受的情况下才会把纸条投进我的信箱, 让我去邮局领. 倘若有人代收, 我不会收到任何通知的.
lz以后对于需要签字的事 还是斟酌斟酌再决定是不是要揽下来吧. 不然倘若真的好心办了坏事,就蛮倒霉的了.
[ 本帖最后由 我不乖 于 2008-1-13 01:28 编辑 ] 原帖由 我不乖 于 2008-1-13 01: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既然代收了包裹, 肯定是邮递员让你签字了. 不然人家也不会把包裹交给你.
你既然签字了, 就有了责任和义务在代管的时候想法通知物主. 否则你自己也会惹上麻烦的.
既然你说这不是你的义务, 那你当初就根本不 ...
如果大家都这样想,以后谁敢帮人带收包裹啊。。。
不过借机问个问题,我上次自己收了个包裹,同时还有个邻居的包裹,那个邮递员就一起给我了,我只签了一个字,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拒收嘛?我总觉得好像帮别人收包裹是举手之劳,应该的,没想到。。。。。 原帖由 艳阳高照 于 2008-1-12 23: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楼主所述完全属实,那么楼主的事情多半是误会.
就是说:得到笔记本的人向邮局问询为何没收到,然后邮局查了签字回执,认为是你代收了东西但没转交,自己非法占有了.而你转了东西后,那个收货人并没有通知邮局.所 ...
真相大白 虚惊一场,今天收包裹的人带着一盒巧克力向我道歉,正如34楼所说的那样,是一场误会。以后还会一一颗平常心对待帮别人接受包裹。在这件事过程中我也又做的不对的地方,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害羞$ $握手$ :)
谢谢楼主验证了我的判断
谢谢楼主验证了我的判断$送花$ 做这种相互帮忙事情的起源就是2个字---------信任否则意义全无 原帖由 艳阳高照 于 2008-1-22 1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主验证了我的判断$送花$
看来德国人不都是骗子,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