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ela_xu
发表于 2008-1-29 14:34
ws是什么意思呀
pec
发表于 2008-1-29 16:42
原帖由 qdhang521 于 2008-1-26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不鄙视出去找小姐的,就鄙视这种贱男人。真给男人丢脸啊。
还有这种内向的是最容易发生心理变态的。
这种男人可悲又可恶!!!
真是生理,心理的双向变态啊!!!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8-1-29 17:10
$怒吼$ 如果有刀应该宰了他这个gnyd
meirwang
发表于 2008-1-29 17:12
看后相当气愤.
都是出国混的,不帮忙就算了,还下黑手!
应该曝光,姓氏名谁?哪个城市,什么专业的.
这种人不被法律制裁,也要被道德谴责!!!
michaellord110
发表于 2008-1-29 17:25
这哥们几百年没开荤了吧,相当有可能还是处男,但是不排除招过鸡的可能性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7:30
法律版有几乎一样的案件,当事人如果没有记错,就是选择报警了,警察纪录下那个男人的姓名,备案等等,有过一次怎么肯定没有第二次呢?
当然,前提这不是一个坑,因为很少有人会把强奸未遂的事情有兴趣一步一步写得那么清楚$汗$ $汗$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7:33
真是个臭男人!!!!!!!!!!!$怒吼$
michaellord110
发表于 2008-1-29 17:43
实在很难理解这种人的行为,就算得逞了,也只是一次毫无快感的性交而已,说不定还会早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得到的效益还比不上红灯区30欧一次的。一旦搞砸了,身败名裂抬不起头做人不说,还很有可能坐牢,一辈子都毁了。所以总的来看,就跟拦路抢劫30欧一样愚蠢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9 18:13
如果lz报警的话,只用记下名字吗?还会有别的程序么?他会得到什么惩罚?
十年一发
发表于 2008-1-29 19:41
:o :o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