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harber 发表于 2008-2-12 11:20

求助!!!急

请问各位前辈:
我老公现在在科隆一个研究所工作,他的签证上写的是访问学者,而我是以陪读的身份过来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也有工作的权力,只是要自己申请。所以我在07年11月中旬与波恩的一家餐馆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科隆的劳动局正式提交材料申请工作许可,科隆劳动局的人说要把材料寄给波恩的劳动局,因为我签的那家餐馆归波恩管,于是一直等到今天才有个说法,科隆的人说波恩那边的回答是否定的,所以我现在的申请批不下来。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是有这样的权利的,为什么他们不给我?而且拖了这么长时间才给我这样的答复。不知各位前辈有没有遇到这样的事啊?请各位给点意见吧!!!谢谢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2-12 11:30

你有什么权力?
访问学者本来就不是正式的工作签证.
你的权利就是在这里陪老公,而不是工作.

soulharber 发表于 2008-2-12 11:45

我老公是daad的奖学金获得者,公派至此进行学术交流,签证上写的是访问学者,而德国的法律对访问学者的家属工作问题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有其权利申请工作。请lz如有必要的话可以去看看德国的法律条文。

cmh 发表于 2008-2-12 12:00

那就把法律条文给那个办签证的人看, 那人看不懂就去让他的上司看

buddha 发表于 2008-2-12 12:03

现在不知道, 以前陪读一年内没打工许可的.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2-12 12:05

你有权利工作,但是劳动局可以不同意这个位置给你。
这个情况我想在这边并不少见,用人单位同意,劳工局不同意。

$郁闷$

@dolc.de 发表于 2008-2-12 12:13

@dolc.de 发表于 2008-2-12 12:16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2-12 12:17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2-12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有权利工作,但是劳动局可以不同意这个位置给你。
这个情况我想在这边并不少见,用人单位同意,劳工局不同意。

$郁闷$
她的意思是,她有权利打工,只要有合适的位置,而且只要签了合同,
她就有权拿到工作许可.
这是错误的.

@dolc.de 发表于 2008-2-12 12:17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