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ueck123 发表于 2008-2-22 20:18

问题解决了!

本帖最后由 glueck123 于 2009-6-6 11:50 编辑

:-)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2-22 20:36

从中国转来的钱是哪里来的?自己挣的?别人赠送?不过不管怎么样,这笔钱的增值部分(比如:利息,用它做投资赚得钱)一定是算共同财产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08-2-22 20:40

汇到德国来之前想办法先在国内做个公证,证明这笔钱你婚前就有拥了。

holunder 发表于 2008-2-22 20:44

去Notar那里签一份Gütertrennung吧

kaitian 发表于 2008-2-23 08:05

你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从国内汇来的钱来自婚前所得,否则就是婚后共同财产.

原帖由 glueck123 于 2008-2-22 2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双方在中国结婚,婚前没有办过财产公证, 女方来德国不久, 男方建议女方 新开个银行帐户, 女方目前每月有进帐(部分来自男方, 部分是女方兼职所得), 如果今后女方从在中国的银行转一笔钱过来, 这比钱算不算婚后财产, 另 ...

glueck123 发表于 2008-2-23 17:44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8-2-22 20: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中国转来的钱是哪里来的?自己挣的?别人赠送?不过不管怎么样,这笔钱的增值部分(比如:利息,用它做投资赚得钱)一定是算共同财产的,

是女方的储蓄, 不是别人送的, 有存折, 每比钱的进出都有记录. 难道都是算共同财产,那将来若不幸离婚的话(男方是 月光光族 ), 若判平分, 岂不对女方很不公平, 德国好象没有协议离婚?

[ 本帖最后由 glueck123 于 2008-2-23 17:56 编辑 ]

glueck123 发表于 2008-2-23 17:48

原帖由 kaitian 于 2008-2-23 08: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从国内汇来的钱来自婚前所得,否则就是婚后共同财产.


存折可以证明吗? 上面有某个时间有多少存款的, 用它在中国做公证并翻译成德语. 德国承认吗?

glueck123 发表于 2008-2-23 17:55

原帖由 holunder 于 2008-2-22 2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Notar那里签一份Gütertrennung吧
在德国做这个, 对女方有利的, 但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另外, 可能会伤害夫妻感情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2-23 20:47

回复 地球 的帖子

女方得证明这钱是结婚前就属于女方的,那么离婚的时候这笔钱本身就不用平分,但是这笔钱在结婚这段时期的增值则必须平分,而且现在钱在德国,都有记录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2-23 20:49

回复 火星 的帖子

做这个对财产多的一方比较有利。如果要做,当然在结婚前做比较好,结婚以后再这么做是要伤害感情的。而且也说不清楚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问题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