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4-12 22:18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4-12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公司可以证明信重来没有被退回(多封信),而且通过楼主的房主可以知道楼主是否有Vertrag,通过Einmeldebehörde可以查到楼主重来没有更改地址。

证据足够了,也就是2封律师信的事情。

前提是,这个 ...

这些都没用。法院根本就不认这些。就连挂号信有时都没用。收件人说信封里是空的。

[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2 23:21 编辑 ]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4-12 22:21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2 23: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都没用。法院根本就不认这些。就连挂号信有时都没用。收件人说信件是空的。

想知道法院把什么当作证据?

如果这个办法可行的话,感觉是个法律漏洞啊。试想一下,每个人都申请一个信用卡,投资,然后不管任何Mahnung。。。

violazen 发表于 2008-4-12 22:25

贝塔斯曼书友会,不是骗子公司,快有百年历史了,人家有的是金钱和时间,Gütersloh是总部。
在注册的时候难道没有会员条例需要接受的吗?
拿了50欧Gutschein,没想过后续义务吗?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4-12 22:26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4-12 23: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知道法院把什么当作证据?

如果这个办法可行的话,感觉是个法律漏洞啊。试想一下,每个人都申请一个信用卡,投资,然后不管任何Mahnung。。。

拿收信人的回信。这也是为什么我一般不回信。
或者通过Gerichtsvollzieher.

[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2 23:30 编辑 ]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4-12 22:28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2 23: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拿收信人的回信。这也是为什么我一般不回信。

有案例吗?我不相信德国法院这么愚蠢。

dahli 发表于 2008-4-12 22:32

如果是拿了50欧,却没有接着定书.这个责任就在你自己身上了.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4-12 22:33

上面不是给了一个案例吗?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4-12 22:34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2 23: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上面不是给了一个案例吗?

不是说了吗,那个是Behörde,国家机构和企业性质不一样啊。

有没有更恰当的。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4-12 22:38

周一发上来。Google 上也一定有。
国家机构和企业又有什么不一样?
这里都是 Beweis von Zugang eines Briefes.

LG Potsdam, Urteil vom 27. 7. 2000 - 11 S 233/99:
Die Zusendung eines Einwurfeinschreibens begründet selbst dann keine tatsächliche Vermutung für seinen Zugang, wenn der Eingang beim Empfangspostamt bewiesen ist.

[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08-4-14 11:19 编辑 ]

violazen 发表于 2008-4-12 22:41

太有才同学是很热心也很有专业精神,帮助大家逃避各种债务,问题是,如果确实是自身的过错,就真的一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象lz这个案例,难道大家都可以用了Gutschein,然后否认收到任何信件就可以免费购物了吗? 这究竟是谁在搞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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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收到了Mahnung很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