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中。。。我是不是想太多了?
今天收到合同,发现工资和面试时谈的不一致。面试时谈的是月薪,已经挺少的了,我也不太会讲,觉得要求也不要太高,有份工作就不错了。可今天收到合同,写的是年薪,比面试时谈的数字又少一点。其实也只差六百欧。我觉得疑惑,就打电话给公司。老板说面试时说的只是大约,而且这是她的极限了,这个位置不可能给得更高。我很无语。。。 这个理由太奇怪了吧,她确实没说大约,说的就是一个完整的数字,我想这个我还不至于误会。我能理解你只想付这些钱,但是当时怎么不说清楚呢?如果当时就说这个数,我也不可能因为这六百块就不同意。而且合同上试用期工资也少了三百块,这个我也理解了,试用期吗,也合理。不过为什么当时也不说呢?她后来一直说这是个误会什么的,而且强调为什么不能多给。可我纠结的不是为什么不能多给,而为什么不按照说好的来呢?如果当时她说了大约,我就一定会问个准确的数。我真是无法相信她所谓的大约,她就是干这个的呀,怎么会犯这种错误?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矫情,我真的不是在乎这六百块,而且分摊到每个月,再去掉税,也就差三十块钱而已。可这事给我感觉很不好,她还一直强调说为什么不能多给,可我跟她说不是这个问题,她好象并不理解似的。我怎么觉得象是被人耍了似的,她好象吃定我一定会接受。反正感觉很不好,很难受。
我发现人真的不能乐极生悲,前几天我还挺开心的,终于找到工作了,不管挣多挣少,总算能稳定下来了。而且面试时和老板的Chemie也蛮好,对这份工作还挺有信心的。虽说钱少点,但是够花就好了,自己也不是什么精英人才,也不觉得人家就一定得给我那么多钱。可现在来这么一出,我真挺纠结的。。。不知哪位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你们觉得这事正常吗?难道真象她说的是个误会??试用期的工资是不是就应该低些呢?如果不是误会,她这样做的目的是啥呀?
如果哪位觉得我矫情,也轻点拍砖呃。。。$汗$ $NO$
你如果有其他选择或者还有比较充裕的找工作时间,还是另谋他位,我是觉得做的很过分。确实不是为了那么几百块,而是诚信问题。真要做了,要你加班的时候,加班费保不准还赖帐 似乎试用期并不是少给钱的理由。。。。。 :( 看来不是我想多了,难道真要放弃吗???
唉,刚高兴两天,果真是人欢无好事! 没有哪里规定试用期工资要比正式工资低,我的就一样。 还有,不管你面试的时候说的是年薪还是月薪,在合同上反映出来的一般都是月薪。还有,年薪和月薪之间的关系,有付12个月的,有付13个月的,再加上其他的Zulage,每个公司都不尽相同,你最好打电话问清楚。 合同上写的是年薪,谈的时候说的是月薪,也只付12个月的,没啥别的Bonus,我也都能接受。可在合同上写的是年薪,还少。。。试用期又少三百块。真心烦! 有的公司,试用期的工资比正式时会少一些,这个不奇怪,如果面试时候说清楚了的话。
但没有按说好的来,确实不太厚道。 别去了,再找找。我给你指个招儿,签了合同,不往外管局交,拖上2个月,告诉她,没工作许可,不去了,让丫儿们也尝尝被耍的滋味。她给你的待遇是招不来同等条件的德国人的。
如果你过意不去,而且顾忌个别同胞肯定劝你不要这样做,以防什么影响其他同胞申请,留下不好印象等等狗屁理论的话(德国狗屎无事生非,没事成天找事,我们还要在乎丫们什么想法? 这不逼人骂娘么?),就直说,钱太少,除非涨到当时讲好的水平,否则不去。
你接着找吧。 遇到这种无良上司。。。
建议据了,不然一年后想谈加薪,估计困难,这又是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