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
发表于 2008-9-7 15:26
????????????
housing
发表于 2008-9-7 15:38
lz欺骗谁被告了??
xwang1
发表于 2008-9-7 21:47
也顺便提醒一下,
第一,先一个人去,什么也别说,听警察讲,听不确切要求写出来和请翻译,切记保持沉默,千万不要签字。告诉警察会尽快给他们个解释,或者干脆直说你要通过律师。
第二,回来问问大家,如果觉得问题严重最好找个律师,法律的是不是想当然的。请律师帮忙处理,摊事就不要吝惜钱财啦,安全第一!
emma1207
发表于 2008-9-7 21:49
祝LZ好运
xwang1
发表于 2008-9-7 21:56
不知道别人怎样,我也遇到过同样情况,就直接吧传票扔进了垃圾桶。之前还有信威胁要叫警察,还是什么Ober Gericht下的传票,靠一共才300多快,况且我还有理有据,只是不愿浪费时间和他们纠缠。不过这是法盲的做法,我自己都不赞同,说来只是给楼主壮壮胆,没什么好怕的,穷就有理,社会问题!
xwang1
发表于 2008-9-7 21:57
靠,发错了,Sorry
西瓜蜜
发表于 2008-9-7 23:22
25号去警察局:(
Kosmonaut
发表于 2008-9-8 00:49
原帖由 西瓜蜜 于 2008-9-8 0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5号去警察局:(
祝你平安归来。$送花$
yourzhou
发表于 2008-9-8 09:54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楼主大胆的去吧,肯定没事的
我一同学也遇到过,大清早接到警察局一电话,说让他去一趟。有些事要问问他。
结果这位老兄一点也没怕。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自己确定自己什么坏事都没有做过,怕什么。
结果去了一看,原来是另外的事。跟他没什么关系。
寻求帮助123
发表于 2008-9-8 14:06
哭什么!自己买本刑法看看结合自己情况不就知道犯什么事了吗?
如果没犯事,只是去解释下,就去呗,申请口译总会吧。
又一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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