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9-29 19:53
不过,就算楼主是Nachmieter的话,也应该有合同,同时原住所的合同也应该在吧。
算一下时间轴,相信警察应该明白的。
河马妈
发表于 2008-9-29 21:32
LZ已经是被抓去过警察局里一次了,再被放出来,还是还没有去过警察局,我觉得如果警察只是上门盘问下,还没把你抓到警察局,就证明他们其实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抓你,否则早把你带走了,你也不能在这发帖了。。。
芮舞
发表于 2008-9-29 22:06
估计电脑和那些假文凭上没有LZ的指纹. 而电脑硬盘里存的各种文件文,邮件往来之类的也都能查处日期.而这些日期一定是在LZ签合同之前.朋友可以证明你在签合同后的时间里没住在那,而是在意大利.找个律师吧,没找之前还是别录任何口供.
祝LZ好运
ciric
发表于 2008-9-29 22:15
楼主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下,没有律师的建议,不要说话.完全可以不接受盘问的.但你说出的话可就收不回来了.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0:45
原帖由 娃娃于 于 2008-9-29 17: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害怕没有用,别慌,别露出你做贼心虚的感觉,你又没干过。
电脑你动了吗,你应该没有指纹在上面。
还有,楼上有人说得经济收入什么的很关键,你没有黑钱,
你给那个人100欧,是转账还是现金,有没有收据,写没 ...
电脑我当然动了,到了那房子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看看能不能上网的,我这个人就是上网跟吸毒一样,一天不上就难受的不行。
我给那人100欧元是现金啊,我想就100块钱,而且他走的那么着急,当时也没想要写什么收条什么的。
$郁闷$ 我知道我没有干过不用害怕,可是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下子六神无主了 :mad: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0:51
原帖由 河马妈 于 2008-9-29 22: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已经是被抓去过警察局里一次了,再被放出来,还是还没有去过警察局,我觉得如果警察只是上门盘问下,还没把你抓到警察局,就证明他们其实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抓你,否则早把你带走了,你也不能在这发帖了。。。
警察就上门查了一下,没有带走我,我也没去过警察局,之后他们有事情都打电话问我情况,并说如果需要我去警察局也会事先通知我。他们从电脑里面找出的文凭上面名字,我说我都不认识他们,我跟警察说,你们可以去问他们,我到底认识不认识他们,警察说他们都已经回国了,一个都没有在德国。
$郁闷$现在警察手上的就那些电脑里面的东西,手上没有真实的假文凭,买的那些人现在都在中国了,警察也问不到了。
:mad: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0:52
原帖由 ciric 于 2008-9-29 23: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下,没有律师的建议,不要说话.完全可以不接受盘问的.但你说出的话可就收不回来了.
我找了律师了,律师叫我等待,等待警察的调查结果。 :mad:
但是真相一天不明白,我就一天不安心呀 :mad: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0:55
原帖由 芮舞 于 2008-9-29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电脑和那些假文凭上没有LZ的指纹. 而电脑硬盘里存的各种文件文,邮件往来之类的也都能查处日期.而这些日期一定是在LZ签合同之前.朋友可以证明你在签合同后的时间里没住在那,而是在意大利.找个律师吧,没找之前还是 ...
最知道这个事情的就是打工那朋友,可是那天警察问的时候他也很慌的,马上也说跟那人不熟悉,跟我也只是一起打工的,平时并不来往。对我以前住在哪里也只知道个大概。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0:57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9-29 20: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就算楼主是Nachmieter的话,也应该有合同,同时原住所的合同也应该在吧。
算一下时间轴,相信警察应该明白的。
我以前的合同当然在啊。$郁闷$我现在就担心的是,警察会说我是帮凶,这个好像跟以前的合同并没有多大关系啊。
他们可以说我,户口是不在这里,可是我照样可以跟那人来往啊。反正当时是我站在有赃物的房间里啊。
brml
发表于 2008-9-30 01:02
$郁闷$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买那些文凭的人都已经回国了,卖的人也找不到了,现在就搞的跟无头尸一样。
到最后什么人证也没有,但是只有物证,而我就出现在找到物证的地方。
最后警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帮凶醉的罪名把我起诉了吧???或者更加糟糕的是,就说是我卖的,反正我也出现在那里,人证也没有,直接把我关进监狱了???
:mad:那这样我肯定在监狱里自杀了
[ 本帖最后由 brml 于 2008-9-30 0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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