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0:59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二、爱情' l& M) f9 X" x( G6 A1 U
* h. w, _* X' ^% |7 q/ |* s0 Z) P" T; Y7 E& ~: x8 H" H
我觉得爱情里除了一路携手走来,修成正果的之外,那些中途夭折的爱情,不论是轰轰烈烈亦或平平淡淡,无非分为两种:人抛弃我和我抛弃人。( O0 eB. O# A- b2 e8 J
8 Q0 `9 W' l7 P道理是再简单不过,爱情里谁先动心了,谁付出的更多了,更无怨无悔毫无保留了,那么谁就是输家。
G- [; [; @# l& B- J, FK) }' ]' U4 h) s5 X! S如果世间的男女都能清醒的认识这一点,所谓愿赌服输,输了的人,就潇洒的承认,干脆的离开,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很多的烦恼、纠葛和感情债?
' ]4 ^! z+ a* `+ c7 W- t/ F3 u! z* S* l* E/ r! u}$ L) w我想,我也许就在一直努力,试图做这样一个愿赌服输的人。
- `# Z% x, X$ u- d! J9 q. O; ?因为我自认是个很理智的人,至少在过去。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事情,冷静理智的做人,是我一贯的原则。, _7 g! E) P/ X6 |& ~5 jI) K6 f" V0 t/ t8 Q2 w% J( Z4 r) R
所以我想我会把这份理智一直保持下去,从现在,到将来。$ g9 w, ]`3 g5 a1 l% Z8 G( h
$NO$喜欢别人的话没什么,但是也要咀嚼消化自己思考才行。别人告诉你什么你就信什么,难怪会被男人一骗就是两年。拷别人的话连乱码都拷下来,正揭示了你这个人缺乏过滤不良信息的能力...

285 发表于 2008-10-12 11:06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44 编辑 ]

285 发表于 2008-10-12 11:10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10-12 1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O$喜欢别人的话没什么,但是也要咀嚼消化自己思考才行。别人告诉你什么你就信什么,难怪会被男人一骗就是两年。拷别人的话连乱码都拷下来,正揭示了你这个人缺乏过滤不良信息的能力...


笑笑你就好。不必计较。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11:16

做了人家2年的情人还跑来说“不做情人,尤其不做他的情人”,那你那2年是在嘎哈啊?只是做“妹妹"是吧?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10-12 12:40 编辑 ]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1:18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2: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爱他,现在还爱,但是我不会再和他有任何的联系。

你喜欢什么那是你的事情,你没有必要喜欢我,对么,伤害他妻子的是这个男人,和我关系有,但是不大,因为她一直生活在这个男人有情人的状态下。

你觉得我发这个帖子是引导大家去当第三者么?
$考虑$ 我说的不是喜欢不喜欢你的问题,你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说的是做人不要自欺和欺人。伤害一个无辜女人的事是你和一个男人联手做的,你占一半,不要想推卸责任。不管那个男人怎样,你做了就是做了,回避不了。不要说这个人本来就得了绝症,那我再开一枪杀死他也没什么罪,你应该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也许你发帖的本意只是自我陶醉一下,并没有引导他人去当第三者的意思,但是不可回避的是你明显在言辞中间美化粉饰你的经历。有点阅历的人可以自己判断,但是很可能你的这种粉饰会对年轻天真的女孩子造成幻象,觉得这个”过程“说不定真的挺美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己也不妨试一下,那你说你的帖子造成了什么事实效果呢?
$m27$ 人生下来是社会动物,负有社会责任的。你已经不负责任一次了,这一次请为别人考虑一下...

285 发表于 2008-10-12 11:22

$bye$ $bye$

[ 本帖最后由 285 于 2008-10-12 13:50 编辑 ]

peri_jin 发表于 2008-10-12 11:23

不想拍mm。不过正是有mm这种女人才助长了那种懒男人的气焰。
我认为如果要个男人和我说“我爱你,可是我已经结婚了”我会让他先离婚再来找我,或是回去抱着老婆洗洗睡吧!
而mm却先和他在一起,等他和老婆离婚。你这个小三,当的还真是名副其实。是明知故犯哦!
这种行为在大多数女人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就像前边的mm说得,看到广告牌上写着“禁止”,可你还是闯个过去。哎,也许mm当年年少无知吧!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1:26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2: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许就在一直努力,试图做这样一个愿赌服输的人。

我作了,我用自己的生命赌了一次,我输了,我认了,这样的体会,不是看了人家的帖子才有了,而是早就有了。
$m27$ 你赌了,你输了,然后你来发帖告诉其他人你当时爽了,所以值了。那别人会不会想:反正赌的时候也挺爽的,她倒霉输了,我没准还赢了呢,那我也玩一个。居然还说不是在误导他人...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0-12 11:29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2: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这样和他说?


你态度真这样还能跟他走到一起去???那他是厚颜无耻的霸王硬上弓了还是怎么能让你做了他情人了滴?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10-12 12:39 编辑 ]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0-12 11:29

原帖由 285 于 2008-10-12 12: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一个满了18岁的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个世界诱惑就多了,别人抢银行,你也抢么?
$m27$ 世界上恶劣的诱惑是很多,但是不代表多你一个也不多。少你一个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就不肯为让这个世界稍微变好一丁点做点什么,负点什么责任呢?
哼哼,如果你坚持多你一个坏榜样没什么,那我也觉得我多拍几下无所谓。反正周末闲着,今天就来再咄咄逼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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