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
发表于 2008-12-6 08:14
很同情楼主,这简直是奸商勾结啊,我觉得只有用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在德国有时不得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给你一个链接,在那了论坛里问一问,哪里有很热心的外国人局做的人回答问题,http://www.info4alien.de 另外,你们公司没有工会吗?祝好运!
[ 本帖最后由 sas 于 2008-12-6 08:15 编辑 ]
ftyy2002
发表于 2008-12-6 08:28
拿家庭团聚签证的也有工作许可的
Nina31
发表于 2008-12-6 09:07
找律师, 实在不行, 也只有这么做了,但是现在时间比较紧, 又马上圣诞, 新年, 如何找到一个好的, 懂外国人法的律师,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推荐, 或者通过什么途径去找。
evayanny
发表于 2008-12-6 09:38
kellywm
发表于 2008-12-6 10:03
不是不能解雇孕妇的吗?除非定期合同。Arbeitsrecht上学来的,怎么公司还能找到漏洞?。。。
祝楼主早日找到解决办法。$送花$
jochenyu
发表于 2008-12-6 11:25
Theoretisch ist eine gültige Arbeiterlaubnis die Voraussetzung für eine Arbeitsaufnahme in Deutschland. Deshalb ist es mit der Kündigung nichts zu tun.
Ich gehe davon aus dass du bestimmit die Elternszeit in Anspruch nehmen willst. Der Arbeitgeber muss mind. 18 Monate zusätzlich Geld bezahlen, obwohl du nicht gearbeitet hast.
fenn
发表于 2008-12-6 11:55
非常不幸,但是你公司做的事情完全合理利用了德国劳动法,所以即使找律师也是没有胜算的。
因为你的合同是以你拿到工作签证为前提的。所以问题不是在公司,是在劳动局。但是劳动局也是按照章程在做事情。
其实lz你往好的方面想一下,至少你已经有两年的工作经验了等生好孩子,继续找工作没有问题的。
Beck
发表于 2008-12-6 12:32
原帖由 jochenyu 于 2008-12-6 11: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Theoretisch ist eine gültige Arbeiterlaubnis die Voraussetzung für eine Arbeitsaufnahme in Deutschland. Deshalb ist es mit der Kündigung nichts zu tun.
Ich gehe davon aus dass du bestimmit die El ...
看来希望渺茫啊, 在一个可要可不要你的位置工作了两年,现在公司要支付你mind. 18 Monate zusätzlich Geld, 你说公司会继续要你吗?也算运气不好啊,遇到这么个公司.
ibis
发表于 2008-12-6 12:36
原帖由 evayanny 于 2008-12-6 09: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这种情况,拿家庭签证是没有工作许可的。但是可以找到工作后让公司再给换,但是超级复杂。而且楼主怀孕,就算再找工作至少也要2年以后了吧。
找律师吧,唉。
能说一下,为什么LZ这种情况没工作许可呢? 不是可以随老公的吗?
Nina31
发表于 2008-12-6 12:50
原帖由 evayanny 于 2008-12-6 09: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这种情况,拿家庭签证是没有工作许可的。但是可以找到工作后让公司再给换,但是超级复杂。而且楼主怀孕,就算再找工作至少也要2年以后了吧。
找律师吧,唉。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再问问, 如果拿家庭签证, 什么条件下可以有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