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云 发表于 2009-2-4 16:50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9-2-4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考虑$ 看了这一大段,就想问一句话 你现在这个孩子的爸爸,跟你开始交往的时候是已婚还是未婚身份? 如果人家是堂堂正正的单身汉,那还算勉强可以理解。不过记得很久之前,有过一女,发帖说自己在国内有老公 ...
你说的好像就是那个8个月打算回去引产的那个,怕万一拿不到居留,就回国引产$m7$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6:59

這個帖子wuyuexue只是想幫助lz,才說啦那么多,惹到你們甚么啦,難道就是你說所謂的婦德嗎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用得到這里為啦留下來生孩子嗎
在這里沒身份的幾個月當然會怕啦,這壇子里很多人有有過因為一些原因而黑啦幾個月的,大個肚子怕被送回國很容易理解吧,孩子最重要啊,萬一有個啥怎么辦
當然我承認有用懷孕達到目的的人,但是這種人會用自己的例子來幫助別人嗎
愛情就不可以在婚后和別人發生嗎
每個人都是錯誤選擇的時候,尤其是年輕的時候,從動的時候
現在孩子的爸爸是已婚還是離婚還是從沒結婚好像與這件事都沒啥關系,大家太會聯想啦吧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7:02

原帖由 天边的云 于 2009-2-4 16: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好像就是那个8个月打算回去引产的那个,怕万一拿不到居留,就回国引产$m7$
哇靠,這誰啊,我以前怎么沒看到那貼呢,什么人啊,都快生啦,不要不如給我呢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17:02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4: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你自己说人家“用自己经历指导他人取国籍”的。到底事情怎样难道你真的很清楚吗?为什么要这样恶言恶语伤人呢。虽然目的不纯的国际婚姻很多,没必要把所有人都想得这样坏。

我说的有错么?看看她自己前后回帖再来问我清楚不清楚,她的故事我不清楚细节,那些可都是她自己白纸黑字写在回帖里, 难不成是我给她编排出来的。要么这事情你甚至比她自己写的还清楚? 什么叫恶语伤人? 难看的事情摆在那里你倒觉得没啥,我说句实话你嫌难听,还真奇了怪了。好坏是自己做出来的,不是别人想出来的,明白不?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4 17:34

原帖由 景色 于 2009-2-4 16: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這個帖子wuyuexue只是想幫助lz,才說啦那么多,惹到你們甚么啦,難道就是你說所謂的婦德嗎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用得到這里為啦留下來生孩子嗎
在這里沒身份的幾個月當然會怕啦,這壇子里很多人有有過因為一些原因而黑啦幾個月的,大個肚子怕被送回國很容易理解吧,孩子最重要啊,萬一有個啥怎么辦
當然我承認有用懷孕達到目的的人,但是這種人會用自己的例子來幫助別人嗎
愛情就不可以在婚后和別人發生嗎
每個人都是錯誤選擇的時候,尤其是年輕的時候,從動的時候
現在孩子的爸爸是已婚還是離婚還是從沒結婚好像與這件事都沒啥關系,大家太會聯想啦吧

呵,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新时代妇德:出轨还要大言不惭地挥舞感情的尚方宝剑来践踏前夫的尊严侮辱大众的社会道德;以爱情的名义,甭管他是已婚离婚还是未婚通吃通吞根本没啥只要达到自己目的就是荣光。

只不过,女人可以红杏出墙男人也可以觉得野花芬芳。wuyuexue孩子的爸爸未必是已婚。但这类事情里孩子爸爸已婚未婚是否有关系,爱情是否可以在婚后无所顾忌地跟别人发生,如果你现在觉得没什么,那还是等自己或者身边人真碰到这些事了再来评论吧。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7:47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7: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有错么?看看她自己前后回帖再来问我清楚不清楚,她的故事我不清楚细节,那些可都是她自己白纸黑字写在回帖里, 难不成是我给她编排出来的。要么这事情你甚至比她自己写的还清楚? 什么叫恶语伤人? 难看的 ...

我不清楚,所以我不拍人。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要把人往坏里想。 我觉得景色MM说得不错啊 “要身份的話,和前夫到美國呆幾年不是也就有綠卡啦嗎”。从那个MM别的帖子来看,我觉得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啊。帖子回复都是宝宝园地板块的,想来很关心孩子,经常来这里看看有没有有用的信息经验。如果事情不是你想得那样,那话真的有点伤人的。我不是想和你吵架,如果我的言辞让你不高兴了,我道歉。

说实在的,倒是LZ我不赞同,留在这里带孩子多辛苦啊。争取Vaterschaft 应该,但是不一定要留在德国的。

天使之翼 发表于 2009-2-4 18:11

VanillaA 发表于 2009-2-4 18:15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2: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得算客气的,难听话我还没好意思说呢。真有意思,难看事摆在这里,倒嫌我说得难听。啥叫分居? 分开两地生活就叫分居? 是以离婚为目的分居么? 那还申请什么美国签证啊? 你不会不知道这二者是有区别的吧 ...

回ls
他們的分居不是以离婚为目的的吧? 不是還在申請美国签证嗎?

景色 发表于 2009-2-4 18:31

原帖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4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新时代妇德:出轨还要大言不惭地挥舞感情的尚方宝剑来践踏前夫的尊严侮辱大众的社会道德;以爱情的名义,甭管他是已婚离婚还是未婚通吃通吞根本没啥只要达到自己目的就是荣光。

只不过 ...
哎,分居2年啦啊,很多時候因很多原因無法馬上辦理離婚正常啊,又不是她同時和2個男人在一起
不會所啦$送花$

敏颀 发表于 2009-2-4 19:08

感情上的事儿,除了当事人,不要说我们这些网上的人,就算是现实认识的朋友,也很说清谁对谁错。至于红杏不红杏的本来也不是宝宝版的谈论范围,到底怎样只要自己能无愧于心就好。

lz跟wmm属于两种情况吧,起码这位wmm没有让孩子受委屈,lz才是那种借孩子获取利益的人,至于那个口口声声要把八个月的孩子引产的,那个根本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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