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几天相机是“借”还是“偷”的事件搞个小调查
两方的帖子都看了,有些愤慨,jp到处都在,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一样看法,发个小调查贴。
[ 本帖最后由 housing 于 2008-12-19 10:42 编辑 ] 被钟先生冤枉那位叫什么名字? 哎。。。 怎么不能多选啊?
除了企图非法占有之外,还很不道德 原帖由 红灯照 于 2008-12-18 23:0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被钟先生冤枉那位叫什么名字?
只知道好像姓陈。 发帖的够无聊的。。。 原帖由 憨豆小子 于 2008-12-18 23: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不能多选啊?
除了企图非法占有之外,还很不道德
可以多选啊。上面标明了是多选的啊,最多可以选4项的。 原帖由 BiangBiang面 于 2008-12-18 23:31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的够无聊的。。。
你有聊到别处转去。 觉得私自拿走相机然后承认为借的人请选有误导嫌疑。
觉得拿走相机的人曝光物主姓名不道德的请选并非真名为化名 嗨,我已经跟钟先生通过气了。没什么大事。具体弄清楚了,就无聊了。你的贴有误导倾向哦。公共场所,姑且称小偷也不好吧,再说标题(到底是不是标题有小偷啊?)写个小偷让人怎么想。我三晚前就借的,对方同意的,用私自有点不明确吧,应该用故意,而我是无意。钟翔并非真名而是化名,帖子里有说。我也感恩的,一直邀请钟先生来我这玩不收他住宿费。发这种贴就是为了看起来针锋相对而已,再三说明,别让熟人误会。你如果一直不做声就会一直误会,所以发个贴。
换做我是你,我也气愤,这人怎么这样?但事实很简单,误会一场,出来混,早晚要还的,我怎么会不知道?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