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2:59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我最爱听你说话,总是那么有哲理
是啊,有时我真觉得主要矛盾是我和猪头之间的矛盾
我呢,黑是黑白是白,太有棱角,他呢,就是太宽容,以前也吃过不少亏
好多都是他这种东郭先生的性格造成的,没办法,这 ...
其实吧,我跟我GF也总争论。我感觉我特理解你们俩的情况。
我猜,可能你那位现在,心里也知道你说的才有道理,就是嘴上不服。
呵呵,我跟GF吵很多时候也是我扮演理想化的一面,大道理说的云山雾罩,又是形而上学,又是未来展望。
其实我都知道,她说的是正理,按她说的作效果最好,按我说的大而无当,成不了事。但有时就是犟着不松口。
呵呵,有人说,真理越辩越明,这不适用于两口子。两口子吵架很难能吵出真理或者达成一致。
就算一方能说的另一方口服,也说不到心服。
要想让心服口服,楼主还要下别的工夫。
女人嘛,可以耍赖,可以墨迹,可以以柔克刚。
呵呵,男人都挺不住这个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2:59
原帖由 a11aa11a 于 2009-1-1 22: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没理由强迫人家付全部。
但你要告诉他,如果他哥们赖帐,你绝饶不了那小子。
他要不把严重性传达彻底,那是对朋友不仗义了,是他的责任。
顺便你告诉他,如果到警察插手,找不到他朋友,警察绝对是找 ...
这个办法好,不过这么一说他也确实有责任和他那位哥们尽快联系啦
还以为和他没啥关系呢,帮我找他哥们纯属尽义务啦
转来转去的風車
发表于 2009-1-1 23:01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黑我一跳,奏是这个意思
就是来吹捧下俺们东北女婿$m22$
ps:莫害我歪楼:cool:
$害羞$ 扶正。。
嫩还是去问问大学的律师吧,咨询免费的。这样保险点
还有就是下次再租,看看怎么要能避免风险$郁闷$ $郁闷$
a11aa11a
发表于 2009-1-1 23:01
原帖由 sindy204 于 2009-1-1 22: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黑我一跳,奏是这个意思
就是来吹捧下俺们东北女婿$m22$
ps:莫害我歪楼:cool:
http://www.youtube.com/v/ya8CTv2dwS4
转来转去的風車
发表于 2009-1-1 23:06
还有嫩和家GG说,没有因为外人的错误,影响你们俩的感情不是。。。
$害羞$ $害羞$ 还有嫩那个脾气,温柔下下呗。。。。$汗$
fantafanta
发表于 2009-1-1 23:06
根本不是来德国时间长短的问题,是人品的问题。既然能来德国,我想这样的常识都没有,签了两个月的合同,可以住一个月就溜走吗?如果想觉得没有必要住第二个月,觉得这个房租付了挺亏的,可以尝试跟房东商量,适当的付一部分或者运气好找到续租者可以不用亏这笔钱,但在法律上这个钱是必须付的,也不存在用押金来抵这个说法,当然适当的提高押金也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法。不要给这种人任何机会,我见的太多了,人品好根本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人品不好再怎么给机会都没用,强硬的时候一定要强硬。不要想先礼后兵,完全是扯淡,现实就是现实。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13
原帖由 liliss 于 2009-1-1 22: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让你家gg先搞清楚。是那个男生要毁自己,不是你们。
那就打电话跟那个人说,多少天之后,没有按时付房租,就到警察局告发他,或者你们直接写封mahnung给他。
也算给他机会了吧。如果跟那个蓄意骗人50欧的 ...
小声说一句,也不能全怪我家猪头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那人的电话,地址$郁闷$
合同上不用写$郁闷$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15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9-1-1 22: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刚来德国,法律意识肯定是淡薄了点,你的任务很艰巨啊
另外,你怎么老是喜欢用猪头称呼你那位呢,呵呵
哎,其实我最烦教育人啦,俺口才不好$汗$
至于第二个问题lx、大师已经解释啦;)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21
原帖由 Sorpresa 于 2009-1-1 22: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我但是和别人合租房子,那个人搬走了,房东找我受全部的nz啊!我问了同事,她们说房东没错啊!难道我是冤大头$郁闷$
这个问题我也是初级者$郁闷$ ,lx大师的解释好像很在理
听他的应该没错$考虑$
sindy204
发表于 2009-1-1 23:23
原帖由 依稀往事已成梦 于 2009-1-1 22: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inkasso去咨询一下吧,不过在德国房租债务的问题向来都是很鸡肋的$m28$
不要吓我,难道找执法部门也伸张不鸟正义
还以为德国法制挺好使的$f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