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赡养父母汇款退税事项,请有经验的前辈帮忙
本人现在状态:工作ing,每年众所周知要交很多很多滴税……说多不多,可是说少可真不少,眼看着孝敬德国政府,不如想点办法多退一点另一方面,父母年事已高,不在父母身边,能够寄点钱让他们高兴下也是好的,所以打算每个月定期给妈妈汇款,多少另计。
母亲情况:已退休,退休工资是事业单位里算还可以的。
我翻看论坛里有人说过,必须出具一个退休工资达不到本市平均水平的证明才能退税。
请问有没有办法成功退税?因为母亲退休工资算不错的,肯定高于本市平均水平的说……
想跟有经验的前辈们再次确认一下,
1.国内妈妈到底需要哪些手续(或者证明)?
2.这些证明跟哪个部门开?公安局还是退休前的单位?
3.需要翻译公证否?
4.我每个月至少要给她汇多少钱才够资格退税?
我这边除了每个月online转账证明以外,还需要做什么?是统一年底到Finanzamt去办理退税咩?
问题多了点,请有经验的前辈指教!!
多谢了!!!! 确实可以退税吗?
那我也同问 hoch interessiert... 貌似没人知道。。。可惜啊 Ich interessiert auch. Geht es überhaupt? 本帖最后由 Ameli 于 2009-2-26 16:38 编辑
如果父母的退休工资折合成欧元不超过1950欧元/人(具体数字我记不得了,不过上下不超过20欧元了),就符合接受抚养费的条件。比如妈妈每月退休工资1000人民币/100欧元(我就以1比10简单举例了),每年就是1200欧元,那个你给你妈寄的钱中有1950-1200=750欧可以在aussergewoehnliche Ausgaben 这一栏里可以退税(不是退750,而是750欧可以被aussergewoehnliche Ausgaben 这一栏承认。aussergewoehnliche Ausgaben 好像是有上限限制的,而且不是承认全部,比如Kinderbetreuungskosten在这一栏里只有全部支付的20%可以税前扣除。我不是专家,再多细节就不清楚了)。爸爸的同样。但是妈妈收入很低,爸爸收入很高,2个人平均一下超过1950的话也不能退,因为一方可以养另一方。
退税时需要在原来表格的基础上多填一份Anlage Unterhalt,还需要向Finanzamt要“有关2008年的生活费申报(Unterhaltserklaerung fuer das Kalenderjahr 2008)”,每人一份。填完以后需要当地居委会盖章(没退休的单位盖章),还要提供养老金收入证明,比如养老金工资单,或养老保险出具的养老金金额证明(没退休的工资单,单位盖章)。最后提供你的汇款证明。可以每月汇,也可以一年一次性汇。
整个过程还是挺麻烦的,现在欧元贬值,父母的收入折合后超过3900就不符合接受赡养的条件了。以前Finanzamt管得松些,现在越来越严了。
不建议去弄父母的假收入证明,花这么多功夫为这些小钱万一被查出来真是不值。
页:
[1]